《自由的流亡者》:英帝国史家眼中的效忠派

《自由的流亡者》,[美]马娅·亚桑诺夫著,马睿译,索·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5月出版,694页,99.00元

有两个国家都将英属北美十三殖民地视作它们自己历史的一部分。对于美国人来说,它们是“美国早期史”的前三分之二、前四分之三或全部。英国人则视之为“英帝国史”的一部分,恐怕还会认为美国人的说法有目的论色彩,无异于“历史的辉格解释”。毕竟,在1783年《巴黎条约》签订之前,人们还不确定《独立宣言》所宣称的“这些联合起来的美洲各邦”能否“自由和独立”地存在下去。

但作为美国史和作为英国史的英属北美十三殖民地史并不完全吻合。对美国人而言,这些殖民地是这个国家机器的主要起源,但对英国人来说,它们只不过是英国广袤的大西洋帝国中分离出去的一部分。亚桑诺夫《自由的流亡者》一书所考察的主题也体现出二者的差异。“效忠派”本不应该纳入“美国史”。他们之所以获得这个名号,正是因为他们认同英国而非美国。但吊诡的是,“效忠派研究”这个行当(craft)却起源于美国。19世纪40年代,罗伦佐·萨宾在《北美评论》(North American Review)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其成果最终汇集成1847年出版的《美洲效忠派》(American Loyalists)一书,成为这一领域最早的学术作品。萨宾批评将效忠派视为“罪大恶极”(as bad as bad could be)的传统观念,获得了哈佛学院历史学教授嘉德·斯巴克斯(Jared Sparks)的赞扬。到了1973年,当罗伯特·M.卡尔霍恩(Robert M. Calhoun)的集大成之作、初版于1965年的《美国革命时期的效忠派(1761—1781)》(The Loyalists in Revolutionary America, 1761-1781)三版之时,卡尔霍恩已经能够提供一份相当完备的“书目文”(Bibliographical Essay)了。

无论是业余的还是专业的,上述作者都是研究美国历史的学者。作为英国史家,亚桑诺夫或许是少数以英帝国史视角研究效忠派的学者(请读者纠正我)。就师承而言,这并不意外。亚桑诺夫在耶鲁大学的导师、现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琳达·科利(Linda Colley)在其《蔑视寡头政治》(In Defiance of Oligarchy)(1982年)一书中曾深入探讨了1714年至1760年英国的“托利派”,强调这一时期其意识形态的延续性和他们在地方政治的影响力,而亚桑诺夫则探讨了1760之后半个世纪中整个英帝国范围内“托利分子”的命运。

《自由的流亡者》分为三大部分:“难民”、“殖民者”、“臣民”。第一部分“难民”中的三章——“内战”、“惶惶不安的和平”、“无序新世界”——讲述了“效忠派”遭到的迫害和他们从佐治亚、南卡罗来纳、东佛罗里达、纽约等殖民地的经历。第二部分“殖民者”的三章——帝国之心、荒野世界、保王北美——讲述了效忠派索赔委员会以及“效忠派”在英国和北美其它殖民地的定居经历。第三部分“臣民”分为四章——“风暴中的岛屿”、“子虚乌有的避难天堂”、“应许之地”、“自由帝国”——讲述了“效忠派”在巴哈马、牙买加、塞拉利昂和印度的生活或工作。正如亚桑诺夫所说,“效忠派大流散的路线图看上去已经与英帝国的地图相差无几了”(第25页)。

大约有六万“效忠派”和一万五千名奴隶离开故土,前往英国本土及其其它英属殖民地。亚桑诺夫着重考察了其中九位主要人物,他们的故事贯穿本书:迁居英格兰的纽约效忠派、其子女散居在“大英帝国各处建功立业”的贝弗利·鲁滨逊(Beverley Robinson),英国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的莫霍克同盟者、后试图统一美加两侧莫霍克人的约瑟夫·布兰特(Joseph Brant),从萨凡纳先后移居查尔斯顿、东佛罗里达、爱丁堡、牙买加、新斯科舍的效忠派之妻伊丽莎白·利希滕斯坦·约翰斯顿(Elizabeth Lichtenstein Johnston),浸礼会黑人牧师、塞拉利昂的早期创建者之一的弗吉尼亚逃奴戴维·乔治(David George),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丢掉了弗吉尼亚、后转任巴哈马总督的第四代邓莫尔勋爵约翰·默里(John Murray),先后担任魁北克省总督、英军总指挥和英属北美总督的盖伊·卡尔顿(Guy Carleton),戴维·乔治的精神导师、在牙买加金斯顿建立了第一座浸礼会教堂但在90年代受到打压的黑人牧师乔治·利勒(George Liele),热衷于复兴英帝国、最终死于巴哈马的苏格兰裔北卡罗来纳效忠派约翰·克鲁登(John Cruden),以及亲英的马斯克吉国的建立者、因被出卖而沦为西班牙人囚徒的威廉·奥古斯塔·鲍尔斯(William Augustus Bowles)。此外,还有二十八位“次要人物”粉墨登场。像写小说一样,作者将他们列入了书前的“角色列表”。

正如戴维·乔治的故事所表明,作者并没有轻易认同“英帝国对于奴隶而言意味着自由”这个看法。在乔治前往塞拉利昂之前,他曾在新斯科舍小住一阵。一到谢尔本,他就发现“白人们对我充满敌意”,认为黑人天生就该被奴役。在为一对白人夫妇行洗礼时,那对白人夫妇的家人召集了一群暴徒予以干涉。许多伯奇顿的黑人成了白人效忠派的契约劳工,其工作条件比在奴隶制中好不到哪里去。这里的测绘员还将很多黑人的土地卖给白人。1784年7月,谢尔本发生了针对黑人的骚乱,原因是他们比白人便宜。前士兵将黑人赶出了该城,拆毁了乔治等人的房子,并对正在布道的他进行殴打,将他拖到沼泽地里。乔治被迫前往伯奇顿(第315—317页)。在去了塞拉利昂的黑人殖民地之后,乔治才“很少抗议”。在这里,他的“自由和财产得到了保障,全面迫害总算告终了,眼前还有一个大有前途的讲道坛”(第552页)。但很多其他黑人效忠派却对他们的待遇并不满意,代役税的征收便导致了1800年黑人效忠派的起义(第544—547页)。

作为印度裔学者,亚桑诺夫对效忠派在印度的命运之讨论引人瞩目。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的英方老兵“阿留雷德·克拉克(Alured Clarke)和阿奇博尔德·坎贝尔都在牙买加担任总督之后赴印度身居要职。约翰·格雷夫斯·西母科先是在上加拿大任职,后来被升职为印度总指挥,只不过还未上任就去世了。最有名的例子是康沃利斯勋爵“在美国经历了尴尬的失败后,于1786—1793年担任印度总督期间颇有影响,替自己挽回了名声”,“后来他再次得到任命,于1805年又重返印度,不久就在那里去世了”。也有从原殖民地来到印度的。在美国革命之后,“东印度公司军不久便来了不少在美国[应为美洲]出生的军官”,其中就包括贝内迪克特·阿诺德(Benedict Arnold)的三个孩子索非亚、爱德华和乔治。其中爱德华还迎娶了一位印度妇女,并为之留下丰厚遗产。1758年出生于波士顿的戴维·奥科特罗尼(David Ochterlony)在1777年就以军校学员的身份前往印度了,其最著名的事件是指挥军队在1814—1816年征服了尼泊尔。“传说这位抽阿拉伯水烟、戴包头巾、吃酸辣酱的波士顿人有13位印度妻子,她们每天晚上骑着13头大象与他一起在城中漫步”(第601—604页)。除印度之外,还有效忠派被运往菲律宾和澳大利亚。

几年前,一位意大利学者曾问笔者是否有效忠派去过中国。笔者在硕士论文中曾引用亚桑诺夫一书,并写道:“中国与印度一样分享着‘东印度’的富庶[形象],吸引着西方人去寻找,但与印度不同的是,中国的文化更为发达,治理更为完善,物产更为丰富,工业更为成熟。更为重要的是,与正在逐渐沦为英国殖民地的印度不同,中国向来是强大的独立国家。因此,与那些前往印度的效忠派不同,在独立后的第一年,美国人就将船只派往了中国的广州”(第37页)。实际上,在美国革命后的几十年中,美国人也前往了印度进行贸易,而英国效忠派或他们的后代以东印度公司职员或个体商人的身份前往中国参与广州贸易,虽然笔者尚未找到相关材料,但也并非没有可能。

本书译者将英文标题中的“失去美洲”译为“永失美国”,为作者增加了一层她并未表达的意思。美国革命是否意味英国永久失去其十三殖民地?在历史终结之前,笔者没法下定论。根据2015年10月17日英国《每日快报》的一篇报道,一位热爱英国的美国人致信英国女王:“我代表美国人民急切恳请您将我们收回。显然,我们所拥有的领导人选项不够格……我再次恳求您让美利坚合众国再次成为联合王国的一个殖民地。要想进一步知道为什么这一步虽剧烈但必要,我请您看看今晚共和党的初选辩论。谢谢您。上帝保佑女王。”次年,《纽约客》刊登了一篇幽默的短篇小说,说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在白金汉宫的电视讲话中提出要恢复不列颠对美利坚合众国的统治,目的是解除“你们现在所处的绝望境地”。女王指出,“这二百四十年的自治试验初衷是好的,但我想我们都同意的是,它的结果不佳。”女王敦促美国人在选举日写上她的名字,并向美国人保证,新政体将是“老派君主制”(old-school monarchy),英国议会将无权干涉美洲事务。另外,“你们要是不想要查尔斯,王位可以直接传给令你们如此着迷的威廉和他的孩子们”。历史永远是吊诡的。请愿者的愿望是否会成真?讽刺小说中的故事是否会发生?谁能说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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