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绅的荷包》:雍乾时期的贪腐大案及“抄家”故事

有清一代,最为人所知的关于抄家的故事,一个是真实发生的相传抄没“白银两亿两,共计八亿家产”的和珅案;一个就是《红楼梦》故事文本中,作为贾府由盛转衰的一个重要节点的“锦衣军查抄宁国府”。历史上各种抄家案和近现代以来的贪腐大案是大家最喜闻乐见的题材,深埋于地下十几米的、数以万计的窖藏白银,填满了书架、冰柜的不可计数的纸币,不断延伸着一个普通百姓对金钱想象的极限。

暂且从白花花的银子上收回目光,以抄家频率发生最高的清朝来看,人们会发现某些历史时期“抄家”特别高发,比如雍正初年和乾隆年间,而抄家的原因五花八门,贪腐、排除异己的考虑、涉嫌忤逆、文字狱……不同于现代的贪腐案,抄家在清代是绝对的政治决定结果,且即便是后来被盖棺定论为“贪纵营私”之人如和珅、李侍尧其实相当部分的钱财是“备贡之物”,如和珅被抄没后,归入内府的字画中,几乎未见钤有他的鉴藏印;云贵总督李侍尧家产累计282172.75两,其中财物占据了82%,田产和房屋仅分别占2%和6%。绝大多数的财物其实都是李侍尧为乾隆采买的、备贡之物。由此,清代的所谓“贪腐案”和彼时的政治制度高度勾连,很难厘清。从另一个角度看,官绅阶层代表着社会上最富有的人群,被抄家时,他们折叠起的生活平摊在大众面前,人们得以看到他们的资产结构及分配勾勒当时经济市场的发展状况。

在最近出版的《官绅的荷包——清代精英家庭资产结构研究》一书中,作者团队利用清宫廷档案,主要包括《清实录》《清代历朝起居注合集》《清代文字狱档》《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乾隆朝惩办贪污档案选编》《乾隆朝惩办贪污档案选编》,以及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的各种宫中朱批奏折、军机处录副奏折,内务府奏销档,内务府奏案,内阁题本等。详尽地呈现了雍正、乾隆年间几起最具代表性的抄家案。

亏空、同室操戈、掘金挖宝:因何事“东窗事发”?

清朝有多少官绅被抄家?台湾学者魏美月曾估计仅乾隆一朝被抄家的不下二百人,《官绅的荷包》写作团队也从官方各种文献记录中找到2500多个抄家案例,除官员外,还包括家仆、平民、王公、商人、庄头、太监等其他身份的人。只是材料有限,目前只能够“复原”出其中很少一部分。在“中国吏治数据库”中检索,仅《清实录》记载的清代官员惩治次数就达2.7万多次,占清代40多万官员总数中极高的比例。

每次抄家都伴随着一个“东窗事发”的故事,其中有不少是由小宗的事件牵扯出的大案,比如乾隆三十七年时,云南职务交替之际,委管铜厂事务、宜良县知县朱一深被报亏空共计银48000余两。随后朱一深主动反戈,自称五年间,被上司和同僚各种需索勒借,且自己也“妄希照应,急欲升迁,脱离厂务”因而多次向钱度、叶士元等官员馈送礼物或被强卖东西,勒借银两,才有巨大的亏空。最终现任云南布政使钱度被抄家,抄没各项总计约128131.59两。而被乾隆认为“督抚中最为出色”的李侍尧被查办则是因为刚被任命为署顺天府尹、前任云南粮储道海宁在赴任前按惯例去见皇上时,私下议论李侍尧在云南各种贪纵营私款迹,但恰被乾隆皇帝听闻,后经传旨严询,指出李侍尧婪赃各款。

有的案子还要靠皇上自己“抖机灵”,比如“闽浙总督陈辉祖侵盗王亶望入官财物案”就是在查抄清朝最大的贪污案——“甘肃捐监冒赈案”中王亶望的家产时,乾隆帝耳闻“王亶望平日收藏古玩字画等物最为留心”,其中米芾的字帖石刻是乾隆最期待的,但是抄没回来的东西中并没发现这批石刻,而其他的书画、瓷器等也都很寻常,后来才知道正是负责该案的陈辉祖在查办时偷偷抽换,比如用劣质的瓷器抽换好的玉瓶。

《红楼梦》中贾府没落后,覆巢之下也无完卵

为皇帝背锅

但是并不是所有被抄家的人都是罪有应得,有的某种程度上是为彼时的政治制度或者皇帝背锅。

人们仍然从比较好理解的《红楼梦》中进入,查抄宁国府的北静王和贾政说:“政老,方才老赵在这里的时候,番役呈禀有禁用之物并重利欠票,人们也难掩过。这禁用之物,原备办贵妃用的,人们声明也无碍。……”相似的桥段真实发生在云贵总督李侍尧的案子中,李侍尧的供词中主动承认收受属员银共“一万六千两”,还特别提到了这笔钱“交与佐杂孙允恭赴苏带往”。这里的“赴苏”指的是赴苏州采办物件,孙允恭也称,他在苏州“购买玉铜瓷等件,节次解送滇省”;此外还有云南临安府河西县典史顾廷煊奉委到苏州置办过“龙袍褂九套”。

云贵总督李侍尧家产累计282172.75两,其中财物(持有大量的银两以及金银珠宝等)占据了全部资产的82%,这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备贡之物”。如同《红楼梦》中王爷点出的,“禁用之物,人们申明也无碍”,这些从各级官员那里筹集来的、给皇帝、后妃置办珍奇异宝的钱,皇帝是默许的,甚至是鼓励的。

而皇帝的出行、负责迎接的官员常常会留下巨大的亏空,如曹寅死时,他在江宁织造任上就亏空甚多,这是因为康熙南巡,有四次是曹家接驾,《红楼梦》提及南巡事时写道,“把银子都花的淌海水似的”。《荣国府的经济账》一书中谈及,康熙清楚曹家亏空的原因,便命李煦管理一年盐务,以盐政盈余冲补曹家亏空。一年期满,李煦给康熙的密折报告说,盐政一年盈余“五十八万六千两零”,抵充曹家亏空“五十四万九千两零”后尚有结余。

一些“肥缺”,皇帝和官员都心知肚明,甚至皇帝会安排官员去“贪污”一些银子去补亏空。比如和珅,邓之诚曾有评论,“和珅一奔走便给小人,非有大奸大诈才,……。盖乾隆帝以军旅之费,土木游观,与其不出于正供之费,岁无虑亿万,悉索之和珅”。牟润孙也评论称,“其实真正主动贪污的人是弘历,和珅不过是弘历的帮凶而已”。

《荣国府的经济账》书封

清代官员的法定收入,主要包括两部分——正俸和养廉银。俸禄承明制,品级最高的正一品和从一品官员一年的俸银为一百八十两,而从九品的官员只有三十一两五钱。这一收入是不足以维持官员的正常生活的,因此被认为是导致贪污受贿的重要原因。到雍正皇帝,开始推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这使得养廉银成为清朝与正俸并行的俸禄制度。养廉银作为官员的津贴收入,其金额常常是俸禄的数十倍。养廉银经历过几次大的调整,大致在乾隆二十五年基本确定下来。总督的养廉银在一万三千两至二万两之间,巡抚的养廉银在一万至一万五千两之间。养廉银数量甚巨,而来源一般是地方的火耗与赋税。

在抄家时,在任官员的金银持有比重远远超过不在任官员。例如,嘉庆三年闽浙总督魁伦自报,当时家产大概二万余两,其中任所存银即达九千余两,据他自己供称,本拟留作支付下级官员的养廉费用。即清代官员个人收入与地方财政不分的特点非常明显。

“养廉银”制度等政治制度性的原因造成官员有机会持有和贪污掉大量的金银,所以很多抄家的案例中都有“掘银”的桥段,比如纳兰明珠的家奴安图最初被抄家时,曾刨出过银二百万两;十余年后的乾隆二年,内务府曾奏报有看房之晋六格等人刨出银700余两,继之随派员深刨,又得金80两、银170余两;乾隆五年几个老百姓组织去盗掘,又刨出金银总计十万两以上。

云南布政使钱度也很喜欢窖藏,乾隆三十五年,其子钱鄷自云南带回金子2000两,其母蒋氏藏放1800两于卧房地板之下,被抄家时,他的现金财产(金、银、钱)占总资产比重高达66.8%,他在给家人的信中也写道:“好为收贮,或做地窖、或做夹壁,善为筹划,以作永久之计……”。

《铁齿铜牙纪晓岚》中塑造的巨贪和珅形象

清朝官绅的资产结构

清朝被抄家的官员的资产组成是怎样的?一些抄家档案中有非常明确的记载,如《山西巡抚和其衷奏呈查封朱立基等七人资产清单》记载了1763年查抄的因亏欠帑课致罪的山西籍商人朱立基家产留下的清单:

—房屋七百七十六间,约估银七千七百六十两;

—田地二十四顷八亩五分,并随庄草房四百五十一间,共原价银一

万七千二十一两七钱;

—金珠首饰重五十三两二钱,约估银九百二十七两;

—银首饰重四百七十三两五钱,约估银四百七十三两五钱;

—玉石珊瑚琥珀首饰及如意素珠等件约估银二百三十两;

—现存银钱及米谷价银一千六十六两五钱;

—绸缎纱绫三百二十尺,约估银七百五十八两;

—杂色布五百三十三尺,约估银一百八十九两;

—狐肷银灰鼠羊皮袍褂袭袄等一百十三件,约估银七百十四两;

—绸缎纱罗梭葛布棉夹单衣一千五百十七件,约估银二千三百八十

九两;

—铺垫坐褥门帘毡毯等六百二件,约估银四百七十四两;

—铜锡铁器六百五十一件,约估银一百七十六两;

—瓷器六千一百七十七件,约估银一百九十八两;

—木器六百八十一件,约估银六百二十五两;

—书籍字画约估银三十五两;

—纱角灯及瓦器家伙零星杂件约估银一百六十八两;

—马骡三匹,约估银二十四两;

以上朱立基在晋资产共约估银三万三千二百二十八两七钱;

又查出文约内有凰台县人朱脩基借银一百两,王耀文借银二百两;

又据朱立基之弟朱茂基供出河南原武县监窝一座,有窝价监本及房

屋家伙共值银一万二千余两;

又据朱茂基供出永庆号伙计秦炳元欠银一千余两,叚班牧欠银三千

余两,梁声闻欠银二千余两,孙国华欠银一千余两,共欠银七千余两;

以上朱立基外省资财一万九千三百两;

一共约计银五万二千五百二十八两零。

这是一份很理想的“抄家档案”,家产内容完整、有足够详细的信息,此外还有当时的估价。但是大多数的抄家档案就只有登记造册的物品和房产的清单,就需要对照同一时期其他官员类似的案例,以及当时的金银价兑换比例等进行粗略的折算。

如上述的资产清单显示的,清代的官绅家庭资产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实物资产、金融资产和商业资产。实物资产又分为田地、房屋和财物(包括“家当什物”、奢侈品等)。金融资产主要是现存货币(包括金、银、钱)、借贷(包括“生息银”、欠项等)、典当(包括“架本”、存货等)。商业资产包括商业投资,比如“营运银”、“盐引”、铜本、存货等。这些资产类型中,按照占比高低排列,分别是金融、田地、财物、房屋、商业等。

《官绅的荷包》一书中对于记载较为准确的样本进行统计,发现被抄家之人在身份分布上,大部分的身份是官员,共158例,占总数量的85%;附属于官僚的群体,如官员族亲、幕僚、长随,共9例,占5%;商人15例,占8%——他们或是与内务府往来密切的“官商”(如盐商、铜商),或是与官员有资金往来、受委托运营资产的商人;下层士绅有3例,出自乾隆时代的几起文字狱案。对样本的身份特征再做进一步的观察,则发现在官员中以二品官、四品官、七品官居多。这主要与查抄对象多包含二品的总督、巡抚、布政使,四品的知府、道台和七品的知县有关。

数据统计也显示,清代田产和房屋作为传统的资产形式,两项加总在清代官绅特别是上层官绅的资产结构中比重并不太高。且因为官员调动频繁,在多地任职的官员的房产、田产常分布于各地,其中经济发达的苏州、扬州和京城是大家买房置业的首选。另外,田产和房产的“露富”特征太强,出于规避政治风险和财产安全的考虑,清人的财富一旦超出一定水平,藏富的压力就不断上升,一种做法就是把更多资产投入“无形”的资产类别之中,于是,就有了“财富越多,投入商业和金融资产的比重就越高”的规律。很多官员的资产结构都回应了这个规律,比如钱度家产结构表现出来的特点:持现金比重非常高,金、银、钱等流动性资产占总资产比重高达66.8%。

在抄家高频发生的清朝,名门望族转眼成空,由此看来《红楼梦》中的表达则极具现实意义,如第一回就写出的:“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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