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东南族群的家族与国族

中国东南地区的族群变迁及融合的历史过程,是厦门大学历史学和人类学的研究特色之一,《凤凰于飞:家族文书与畲族历史研究》是这一领域的最新成果。6月3日,厦门大学历史系刘婷玉助理教授的新书《凤凰于飞》座谈会在本校人文学院南光楼举行。座谈会由历史系赖国栋老师主持,来自厦大人文学院历史学系、人类学与民族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林枫、毛蕾、朱圣明、林昌丈、刘诗古、陈遥、杜树海、韦兰海、佳宏伟等老师以及诸多研究生就该书的问题意识、史料和研究方法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讨论会现场

刘婷玉首先对本书出版过程中反复修改、提出建议的诸多师友表示感谢,尽管修改到出版过程一波三折,但最终实现了“凤凰于飞”。对此问题的关注最早始于她博士期间参与陈支平教授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南方少数民族族谱研究”。她在陈支平老师提出的福建汉人“六大民系”(福州人、兴化人、闽南人、闽北人、客家人、龙岩人)的基础上,思考福建境内广为分布的畲族人和这“六大民系”之间的关系。

刘婷玉介绍了她的主体史料,是以民间文书作为基础,涉及的文类包括田野调查中广泛搜集的族谱、契约、宗教科仪书、少数民族文书(如畲族券牒)等。此项研究从她收集的闽浙粤畲族族谱(249部)出发,从历史文献学、历史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法、元明时期的军事民族政策研究以及分子人类学和历史语言学为佐证“四位一体”的研究,集中回应了“畲族于明初入迁闽东的历史契机”这一核心问题。

接着,刘婷玉展开了畲族的起源问题。她坦言,畲族的起源问题非常复杂,以往的研究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最早关于“畲”的文献记载是南宋景定三年(1262)刘克庄的《漳州谕畲》,“畲”可能是溪洞在漳州龙溪这一未开发的区域活动的人群;而宋元时期的“畲寇”、“畲军”的记载大部分也是集中于这一地区;明清时期的方志对“畲”的来源有多种看法,或称“瑶”、或称“闽中旧土著”。但经谢重光和郭志超老师的考证,明清时期部分福建方志是传抄广东、广西的方志、民族文献的结果,不能成为此时期对畲族观察的明确证据;尽管民国时期的学者对畲族、客家人是否同源也产生了一系列的争论,但近年来的语言学研究已经为这一问题提供了解决的可能性。《畲族简史》(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中对畲族的历史来源的概括是基于族谱研究的成果,畲族由闽粤赣地迁徙至闽东浙南,时间不早于明代。她认为这一观点是相当准确的,而她的研究就是要钩沉这一迁徙的历史背景。

刘婷玉对比了畲族、瑶族文献的样式,发现其故事结构、母题、语言、词语有部分重复,甚至提及了从湖南、广西、广东迁徙而来的过程,但可能在明朝以后与瑶族群体发生了分化。在梳理族谱的过程中,她将畲族族谱中体现的初迁地信息制表汇总,发现畲族出迁的时间集中于洪武十三年,与万历《福宁州志》中的《修城记》中卫所建置的时间对应。族谱中也多有记载明初的祖先与卫所军的关系,因此可推断畲族出迁可能与明初闽东军事屯田系统的建立有关。她进一步将明初闽东的屯田村落信息加以稽考,发现畲族最早迁入福建的地名都落在明初闽东的卫所屯田区域。这启发了她将元明之际社会动荡与人口的大量损失、明初福建都司卫所系统的建立、卫所及其屯军的人员构成三个问题串联起来思考。

她将关注的时段上溯至宋元时期,发现宋元之前的畲军编制清晰。由宋历元之后编入元代的屯田军系统至明初作为归附军进入明代军屯系统,而这些闽西的卫所屯田的位置反而分布在闽东,这些史志记载与族谱记载互相对应,具有一定的可靠性。这就将宋元以来的畲军与明初闽东的军屯相联系起来。

在完成历史文献的溯源之后,她进一步思考宋元时代的“畲”与明清时代的“畲”以及“畲”与汉人民系尤其是客家人所存在的异同。她认为,畲族和客家人的差别最主要体现于婚姻圈,即畲族人保持着严格的蓝、雷、钟三姓内婚制,但在生活区域、祖先崇拜等方面也存在着各种差异。

最后,刘婷玉借用民国以来畲族族谱中尝试建构“国族”(nation)的现象,指出清代至民国的畲族族谱中表现出强烈的“国族”认同,他们从微观层面体现出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对于边疆民族的巨大感召力,畲族族谱是畲族民众对于中华民族产生强烈向心力的确证。


福鼎白琳山茶社开茶园

林枫老师首先问及,本书中所提到的畲民最初迁入闽东的地名,恰好是闽东卫所屯田中的山地区域,这到底是种巧合还是有意识的选择?刘婷玉认为,林老师的观察非常敏锐,尽管明初的史料暂时阙失,但根据“湖广填四川”等移民史的研究经验,移民确实会有意识选择与原乡地类似的地理环境进行屯垦,因而这是畲民迁入时的有意识选择。

刘诗古高度肯定了刘婷玉的研究。他非常认同书中的观点:历史学上的“‘畲’是一个开放而不是静止的、类型化的概念;不同历史时期畲的内涵、边界是不同的”。同时他也向刘婷玉提出:大规模的卫所互调是否有制度性的记载?畲民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是否在婚姻圈外有各种融合?畲民的信仰是否与汉人的信仰世界发生交叉重合?

刘婷玉就史料的性质问题指出,卫所隶属于明代五军都督府的军事系统,明代军事系统的资料相当罕见。现有的《武职选簿》作为卫所军官的履历资料,很难回答更细致的“军”的问题,而军户民间文献又会受制于明中期以后卫所军户与原乡联系的薄弱等因素。现阶段的研究能说明的就是:洪武大移民确实对现代的民族分布产生了重要影响。因而对畲族的研究可能转向畲族的经济、社会研究,这也是她在博士后阶段的研究重点。(见刘婷玉:《象、虎、水利与福建山区畲族升级方式的变迁》,《中国经济史研究》2019年第3期)而关于婚姻圈外的融合,以宗教信仰为例,畲族有两套信仰系统,一套是自身的瑶传道教系统,另一套是向汉人学习而来的闾山道系统;而闽东的畲族信仰体系在地化程度较深。畲族的市场交易在明代还是相当有限的,而在清后期则有较多的经济生活资料。如福州地区的畲族受到口岸开放的影响,陆续兴起了种茶、经商,使得经济活动加速。


杜树海认为本书的立意、背后的意义是宏大、深远的。当时博士论文的“谁人为‘畲’”这一标题很能说明问题,是民族史书写中问题意识的体现。他认为历史人类学比较注重他者书写和自我书写这种区分。第四章以官方文书、笔记、方志等进行了“他者”书写,而第二章则回到了民间文献中进行“自我”书写,书写方式不同的实质是史料选择的问题。但宋元的“畲”和明清的“畲”在史料中的不同,这样一个大的转变过程到底意味着什么?具体地说,从宋元到明清国家对民族政策的调控、定义问题下,为什么明清之后这些人还有自己的坚持?此外,由家族到国族的问题,实质揭示了民国时期国族建构的另一条线索,以往我们只关注到由民族到中华民族(国族)这一条线,其实当时孙中山、蒋介石都有由家族而至国族的论述。总之,历史是复数的脉络与场景,不只是单一的线性发展。

林昌丈从中古史研究的视角出发,就汉唐时期的正史而言,由汉至唐的南方山区环境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第四章主要集中于官方、国家层面,并不代表地方,也呼应了陈寅恪在国家层面提出“溪洞社会”的论断。本书突出特点是以民族史为方向切入,涉及人群、区域、国家、政治、社会等诸多议题,学科上也涉及到人类学、历史学、社会学,对材料的掌握也具有很大的难度。本书跳出民族识别的色彩也是正确的把握,正如北大罗新老师所论:从民族本身的书写中跳出来,注意民族本身的建构过程,使其更富有立体感、深厚感。同时,林昌丈就当代福安谱师的修谱过程举例,指出民间文献的使用需要格外注意考辨,需要时刻注意族谱在多大层面上反应自我认识。

刘婷玉坦诚第二章和第四章的内容并未按照年代顺序排布,主要是史料本身的限制。正如林老师所言,畲族相关的唐宋时期的史料多为官方史料且数量稀少,所以她选择明清时期的畲族族谱作为基础史料和切入点,这是将族谱研究放在首位的主要原因。


福鼎白琳山前畲族村的一角

韦兰海作为生物人类学家,认为本书对他的畲族研究有深刻的启发。他援引郝时远、姚大力老师的观点进行提示:其一,郝时远老师最近提出民族学研究的历史转向问题,民族学不再只是对某一民族群体的研究,而转向研究整个地区的历史以及居住于这个地方各个族群互动的历史;其二,结合姚大力老师提出:“谁来决定我们是谁?自我认同与他者认同之间的关系是什么?”那么畲族民众认同和归属感的形成也是这一问题的体现。韦老师还结合书中提及的畲、瑶、客家等南方族群的相关分子人类学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合作研究的可能。

朱圣明就其所关心的边疆民族问题,询问畲族研究同其他边缘族群的比较价值、方法论何在,与西部边疆的“羌、戎”的民族史研究有何异同。刘婷玉指出羌、戎所生活的区域是“民族走廊”,而畲族在宋元时期已和原来生活的“南岭民族走廊”分隔,由于地域的阻隔使其能够在闽东浙南单独发展。尽管在明中期重新获得流动性,因不断的迁移和客家、瑶族多有联系,但其族群独立性已经形成。

毛蕾指出,刘婷玉的这一研究,可以成为思考东南民族问题的政策参考,为民族和谐局面的推进做出贡献。赖国栋进行了简要的总结:从刘婷玉老师的书中可以看出,畲族问题始于南宋,可能与南宋对南方山区的开发、政府于此地进行的管控相关。斯科特提及族群的分类永远不是文化的、而是政治的。畲族的变迁史是理解东南边疆族群的一面镜子,而理解东南边疆族群的历史有利于我们观照中华民族的构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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