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官」:『小史掌邦國之志』。蓋志之體例與史同,故隸於史。
新竹舊隸淡水廳,向無志乘;自道光三年先伯父祉亭公通藉南宮,始創修廳志。迨同治六年,嚴司馬金清聘同安林卓人孝廉(豪)續修,仍未付梓。同治九年春,閩省楊雪滄中翰(浚)館於吾家,陳司馬培桂聘入郄幕,重加編纂;經九閱月,而「淡水廳志」成。光緒十八年,臺灣巡撫邵友濂開設臺灣通志總局,各縣、廳均設有采訪局。新竹葉明府意深爰聘陳上舍朝龍、吾宗上舍鵬雲編輯「新竹志」,經一閱寒暑竣事;呈之纂修總局,縉紳先生均以為善本。惜乎!戎馬烽煙,所有纂修舊稿渺矣無存;其存者,亦僅斷簡殘編,難求全璧。
光緒二十三年夏,新竹縣知事櫻井勉甫下車,即以徵文考獻為己任。因查曩者編纂局紳陳上舍朝龍經以改歸原籍,其存者僅□□□□;爰兼聘曾茂才逢辰,共襄志事。統計五閱月,得書四本。所有山川、物產、里程,雖未及搜羅畢備;其間采輯之處足供後來之考據者,亦自不少。抱殘守缺,未始非蒙泉剝果之遺!爰書數語,以付簡端。
時光緒二十三年清和之月,鄭如蘭序。
鄭序
台湾文献丛刊061 新竹县志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