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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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春秋齐·管仲《管子》是战国时各学派的言论汇编,内容很庞杂,包括法家、儒家、道家、阴阳家、名家、兵家和农家的观点,传说是春秋时期管仲的著作。
现在版本的《管子》是在西汉时由刘向编定的,原有八十六篇,现只有七十六篇,内容分为八类:《经言》九篇,《外言》八篇,《内言》七篇,《短语》十七篇,《区言》五篇,《杂篇》十篇,《管子解》四篇,《管子轻重》十六篇。
在刘向编定之前,韩非、贾谊、司马迁等人都认为它有一个中心思想,即主张法治的同时也提倡用道德教化来进行统治,对礼和法是并重的。所以有人推测这是齐国学者结合本国特点,托名管仲提出的一种新学说。也许是刘向或其他人把各派的著作编进了《管子》,造成了内容庞杂的结果。尽管如此,《管子》还是在保存丰富的史料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具有很高的史学价值。
清戴望所著《管子校正》很有参考价值,郭沫若、闻一多等人写的《管子集校》把前人研究成果汇集一书,学习、使用都很方便。 -
扬子法言汉·扬雄 晋·李轨 注《法言》是模仿《论语》而作的一部语录体哲学著作;是用正统的儒学观点驳难诸子之说及有悖于“圣人”之教的一切言行,来维护儒教之至尊,其目的是解时惑、答人疑,故多采用问答的形式。本书对《法言》进行了译注。 -
棠阴比事宋·桂万荣宋桂万荣撰。明吴讷删补。事迹具《明史。本传》。是集前有嘉定四年万荣自序,称取和鲁公父子《疑狱集》,参以开封郑公《折狱龟鉴》,比事属词,联成七十二韵。又有端平甲午重刻自序,称以尚右郎陛对,理宗谕以尝见是书,深相褒许。因有求其本者。以鋟梓星江,远莫之致,是用重刻流布。其书彷唐李瀚《蒙求》之体,括以四字韵语,便於记读而自为之注。凡一百四十四条,皆古来部析疑狱之事。明景泰间,吴讷以其徒拘声韵对偶,而叙次无义,乃删其不足为法及相类复出者,存八十条。以事之大小为先後,不复以叶韵相从,其注亦稍为点窜。又为补遗二十三事,附录四事,别为一卷。万荣书中附论七条。首五条,辨析律意。末二条,则推论他事。然不应仅首尾有此五条,中间全置不议,或传写又有所删佚欤。第四条下注云,存中,宋人,不书时代,复同。不类万荣之语,当亦讷所加也。讷所续二十七条,每条各有评语,附於题下。其书虽略於和?蒙诸家,而叙述明白,较?蒙等乃为简切,亦折狱者所宜取裁也。
桂万荣,鄞县人。由馀干尉仕至朝散大夫,直宝章阁,知常德府。讷字敏德,号思菴,常熟人。永乐中,以知医荐。仁宗监国,闻其名,使教功臣子弟。洪熙元年,擢监察御史,官至右都御史。谥文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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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律佚名作者芙蓉外史,生平事迹不详。“……为之妻者,若越人视秦人之肥瘠,漠焉不加喜戚于其心,妒则否矣,抑何情不相关乃尔耶?予反其意,作《闺律》若干条,于锦衾角枕之旁,寓读法悬书之意,所以保全男子一片婆心。”《闺律》分为吏律七条、户律七条、礼律七条、兵律九条、刑律七条、工律四条,共4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