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曹寿字世叔,早卒。
五二五 汝南袁隗妻,马融之女。少有才辨,融家世丰豪,装遣甚盛。及初成礼,隗谓之曰:「妇奉箕帚而已,何乃过珍丽?」对曰:「慈亲垂爱,不敢逆命。君欲效鲍宣、梁鸿之行者,妾亦请从少(绍)〔君〕、孟光之事〔一〕。」又问曰:「弟先兄举,世以为笑。今处姊未适人,而君先行,可乎?」对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遇良匹,不如鄙薄,苟然而已。」又问:「南郡学穷道奥〔二〕,文为辞宗,而所在之职〔三〕,辄以资财为损,何耶?」对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愬〔四〕。家君固其宜也。」(孙。汪。黄)──御览卷五一七
〔一〕 据汪辑改。范书列女传曰:少君,桓氏之女,为勃海鲍宣妻。宣时从少君父学,甚清苦。少君装送甚盛,宣不悦。少君遂悉归侍御服饰,更箸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乡邦称之。又逸民传曰:孟光壮肥而黑,梁鸿聘之。始盛妆入,鸿七日不答。孟光乃更为椎髻,箸布衣,操作而前,梁鸿始喜。后双双隐居霸陵山中。
〔二〕 马融曾任南郡太守,故以「南郡」尊称之。
〔三〕 「职」原误作「识」,据范书本传改。
〔四〕 论语子张篇曰:「叔孙武叔毁仲尼,子贡曰:『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踰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踰焉。』」又宪问篇曰:「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于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风教传
五二六 告字君达,为司徒虞延所辟。时陇西太守邓融以职被罪,君达解其桎梏〔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八
〔一〕 告,封告。俞本、孔本此条均作「封告传」,而陈本作「风教传」。洪饴孙史目表据陈本,列风教于谢书传目中。疑封告、风教其音相仿,或系陈禹谟妄改亦未可知。今暂存此目以俟考。又孙志祖按:「范书王丹传云永平四年坐考陇西太守邓融事无所据策免。又冯鲂传亦云永平四年坐考陇西太守邓融听任奸吏策免。邓融不知缘何事被罪。王丹、冯鲂皆以妄考策免,则邓融之桎梏本非其罪可知。虞延为司徒在永平八年,盖此狱连年不决,久乃辩明其诬,故封告得解之也。」
谢承后汉书卷六
陈临传
五二七 陈临字子然,为苍梧太守。人遗腹子报父怨,捕得系狱,伤其无子,令其妻入狱,遂产得男。人歌曰:「苍梧陈君恩广大,令死罪囚有后代,德参古贤天报施。」(孙。王。汪。黄。俊)──御览卷四六五
五二八 陈临为苍梧太守,推诚而理,导人以孝悌,临征去后,本郡以五月五日祠临东城门上〔一〕,令小童洁服舞之。(姚。王。汪。黄)──初学记卷四 ○ 御览卷三一 事类赋注卷四
〔一〕 姚之骃按:「范书阙。魏收五日诗云:『因想苍梧郡,兹日祀陈君。』」
杨乔传
五二九 杨乔字圣达〔一〕,〔乌伤人也〕〔二〕 疠尚书侍郎,转左丞。自在台阁,闲练汉家故事,前后上表,陈国政便宜。(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 范书循吏传注
〔一〕 「乔」原误作「高」,据汪辑径改。下条同。
〔二〕据范书循吏传注补。
五三○ 杨乔字圣达,拜尚书。乔渊懿博雅,治术又办,优纳王事,明习国家典故。干机密之职,夙夜周慎,退食自公。乔仪表伟丽,每朝贺,天威属意,百寮侧目。(孙。王。汪。黄)──书钞卷六○
五三一 杨乔为尚书,容仪伟丽,数上书言政事。桓帝爱其才貌,诏妻以公主。乔固让,不听,遂闭口不食,七日而死〔一〕。(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 ○ 御览卷一五二 又卷三七九
〔一〕 惠栋曰:「案会稽典录曰『昔王景兴问士于虞仲翔,仲翔对曰:「尚书乌伤杨乔,桓帝妻以公主,辞疾不纳是也。」』」
五三二 杨乔曰:「犹尘附泰山,露集沧海,虽无补益,款诚至情,犹不敢嘿也。」(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七曹子建求自试表注
五三三 杨乔曰:「侯生为意气刎颈〔一〕。」(孙。汪。黄)──文选卷三一袁阳源效白马篇注 ○ 又卷二五卢子谅赠刘琨诗注
〔一〕 侯生,魏隐士侯嬴,助信陵君窃符救赵者。其以信陵君至晋鄙军日,北向自刎。事见史记魏公子列传。
王防传
五三四 王防字文始,为尚书令,典任枢机,竭忠于国,数陈便益,讥判时政以为阙失者,言旨切直,多见省纳。(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九
五三五 任防字文始〔一〕,为司隶校尉,下车,尝食干饭,十日一炊,闭合不通豪右,施设禁令案法,贵戚敛手,互相约敕,不敢干越。(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 此任防恐与王防为一人,汪辑入王防传,今从之。
陈正传
五三六 鲁国陈正字叔方〔一〕,为太官令。时黄门郎宿与正有隙,因进御食,以发穿贯炙。光武见发〔怒〕〔二〕,敕斩正。正已陛见,曰:「臣有当死罪三:黑山出炭,增冶吐炎,燋肤烂肉,而发不销,臣罪一也 鹞出佩刀,砥砺五石,亏肥截骨,不能断发,臣罪二也。臣〔朗月书章奏,侧光读五经,旦临食〕〔三〕,与丞及庖人六目齐观,不如黄门一人〔四〕,臣罪三也。」诏〔赦之〕〔五〕,敕收黄门〔六〕。(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五 ○ 御览卷二二九 又卷八六三 书钞卷一四五
〔一〕 姚辑作「陈正叔」,孙志祖据御览驳正之。汪辑作「陈正」,是。黄辑从姚辑,失考甚矣。
〔二〕 据御览卷八六三补。同书、天中记卷三三、又卷四六皆然。
〔三〕 据御览卷二二九补。
〔四〕 御览卷八六三「一人」作「两目」。
〔五〕 据御览卷二二九、又卷八六三补。
〔六〕 天中记卷三三作「诏乃舍黄门而释正」。又姚之骃按:「范书阙。光武之智岂不如孙权之辨鼠矢,将琐琐者不觉耳,至以发故而戮人,恐暴君亦不尔,谢书过矣。又韩非子载晋文公谯掌人事,与此传大同小异,言事偶相类,因脱胎旧文耶?」
严丰传
五三七 豫章严丰字孟侯,为郡主簿。太守贾萌举兵欲诛王莽,有飞蜂附萌车衡,丰谏以为不祥之征,萌不从,果见杀〔一〕。(姚。王。汪。黄)──事类赋注卷三○ ○ 御览卷九五○
〔一〕 王谟按:「前汉书王莽传云:『传莽首诣更始,悬宛市。曹部监杜普、陈定大尹沈意、九江连率贾萌皆守郡不降,为汉兵所诛。』则萌死于更始建元以后,萌实助莽见诛。谢书谓讨莽而死,事为失实。」
许庆传
五三八 许庆〔字子伯〕〔一〕,家贫,为郡督邮,乘牛车,乡里号曰「轺车督邮」。(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 ○ 御览卷二五三 又卷四八七 又卷七七五
〔一〕 据御览之三引补。又陈本误「庆」为「处」。
五三九 庆尝与友人谈论汉无统嗣,幸臣专势,世俗衰薄,贤者放退,慨然据地悲哭。时人称「许子伯哭世」。(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五三 ○ 又卷四八七
周稷传
五四○ 周稷为功曹〔一〕,衣不覆躯。(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
〔一〕 俞本作「周稷」,姚、王、汪三辑与之同。孔、陈本作「周稷」,黄辑与之同。孙志祖改姚辑「穆」作「稷」。今亦从孔本。
桓任传
五四一 桓任后母生时,不食猪羊肉,故终身不以猪羊肉近口〔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一四五
〔一〕 王谟按:「隋书经籍志有桓任家传。」今按:疑隋志之「任」系「氏」字之讹。
刘宠传
五四二 安众侯刘〔宠〕(崇)〔一〕,长沙定王五代孙,南阳宗室也。与宗人讨莽有功,随光武河北破王郎。朝廷高其忠壮,策文嗟叹,以厉宗室 鸩众诸刘皆其后。(姚。王。汪。黄)──范书李通传注
〔一〕 范书点校本校勘记曰:「集解引顾炎武说,谓『崇』当从汉表作『宠』。又引陈景云说,谓崇死于莽未篡汉之先,建武二年,从文弟宠绍封,此传写误也。今据改。」四辑均作「刘崇」,误,今依校勘记改定。
羊茂传
五四三 羊茂字季宝,豫章人。为东郡太守,冬坐白羊皮,夏处丹板榻〔一〕,常食干饭,出界买盐豉,妻子不历官舍。(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又卷七五 御览卷四二五 又卷二一
〔一〕 书钞卷七五、御览卷二一均作「单板榻」。
羊定传
五四四 羊定字世德〔一〕,为郡功曹,病困,被不覆躯,衣不周身。郡将赐大布被及襦葱,皆不受,执志而终。(孙。王。汪。黄)
─ ─御览卷二六四 ○ 书钞卷七七
〔一〕 王谟按:「书钞廉洁门引豫章彦士传作羊茂,文并同。又被部引列士传作林茂。御览引列士传作华茂。此引谢书又作羊定。皆疑有误。今从江西通志采录。」按江西通志曰:「羊茂字季实,豫章人,为郡功曹,布被不覆躯,布衣不周身。郡将察其廉,遗之布被衣葱,皆不受。」天游按:定字世德,茂字季宝,非一人明矣。孙、汪、黄三辑均作羊定传,当是。江西通志晚出,转引他书,多有文饰,颇经改窜,不足为据。其误「季宝」为「季实」,即一例。王说非。又书钞卷七七引作「华茂」,亦非。
王博传
五四五 王博字季习,拜尚书,明敏习汉家旧事。在台历载,夙夜敬戒,内外不漏。(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黄向传
五四六 豫章黄向〔字文章,为性廉洁〕〔一〕。〔常〕晨步〔行〕〔二〕,〔于〕路中得珠琪一囊〔三〕,可直三百余万〔四〕。〔
募〕求得〔其〕主〔五〕,还之。主欲以半物谢向,向委去不顾〔六〕。(姚。王。汪。黄)─ ─御览卷八○二 ○ 事类赋注卷九 御览卷四二五
〔一〕 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二〕 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三〕 同右。又「珠」作「金」。
〔四〕 御览卷四二五「三」作「二」。
〔五〕 据右引补。
〔六〕 孙志祖曰:「李瀚蒙求云『黄向访主』,即指此事。」
五四七 黄向对策曰:「雷陈义重〔一〕,出则●升〔二〕。」(
孙。王。汪。黄)──文选卷四七陆机汉高祖功臣颂注
〔一〕 雷,雷义;陈,陈重。事见雷义传。
〔二〕 ●,双也。见复古编。
五四八 黄向对策,以为群英之表。(王。汪。黄)──文选卷五○范蔚宗宦者传论注 ○ 又卷三○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注
陶硕传
五四九 河南陶硕〔字公超〕〔一〕,噉芜菁羹,无盐豉。(孙。汪。黄)──书钞卷一四四 ○ 御览卷八六一
〔一〕 据御览卷八六一补。
五五○ 河南陶硕,乡曲饷之,硕无所受,但食枣饮水,美谈而已〔一〕。(姚。王。汪。黄)──御览卷九六五 ○ 事类赋注卷二六 御览卷四二五
〔一〕 御览卷四二五作「共谈而已」,诸辑从之,似较「美谈」为佳。
韩崇传
五五一 崇迁汝南太守。诏引见,赐车马剑革带。上仍敕崇曰:「
汝南,心腹之地,位次京师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五五二 韩崇为汝南太守,遗妻子粗饭〔一〕,唯菜茹盐豉而已。(孙。王。汪。黄)──书钞卷一四六
〔一〕 「遗」本作「遣」,据陈、俞本改。
尹●传
五五三 〔颍川〕尹●字公可〔一〕,为徐州刺史,以小〔铜〕釜〔甑〕〔二〕,十日一炊。(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御览卷七五七
〔一〕 据御览卷七五七补。又「尹」本作「隐」,孔广陶据古今图书集成考工典改。姚、王二辑皆作「隐暹传」。而孙志祖改姚辑作「
尹暹传」,黄辑从之。汪辑则据御览作「冯●传」。三说各异,未知孰是。今暂从孔本。又俞本「公可」作「公向」,亦异。
〔二〕 据御览卷七五七补。
邓儒传
五五四 邓儒字伯祖,补尚书令。正身机密,剪邪截曲,不挠强臣。(姚。汪。黄)──书钞卷五九
湛重传
五五五 湛重字文迭,补大司农,在位历载,家至贫困,妻子裾谷给之食也〔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四
〔一〕 孙志祖按:「广韵湛字注:湛姓,后汉有大司农湛重。」王谟按:「湛重,豫章人。南昌耆旧记作『谌重』,云和帝时除薛令,以德行闻。未详所据。」
沈景传
五五六 沈景为河间相,拜为二千石,妻子不历官舍,五日一炊。(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五五七 沈景字张〔一〕,为河间相,恒食干糒。(孙。汪。黄)──书钞卷一四七 ○ 御览卷八六○
〔一〕 按此当有脱文。
李鸿传
五五八 李鸿字奉逊,体性仁孝,友于兄弟。弟育为人所侵辱〔一〕,育后阴结客报怨,为执法吏所得,当伏罪。时未有立嗣,鸿为太尉掾,在京师,伤育以义刷耻,门户断绝,自分代育,遂劾印还归。〔二〕欲过家,恐见妻子,亏移其意。到县北亭,预作记,乞代育。通记,便饮鸩而死。县令省记,怛然惊感。(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七 ○ 御览卷四一六
〔一〕 汉书王莽传载莽末有镇戎大尹李育;范书公孙述传有述将军李育,后降光武;范书儒林传有李育,曾事东平王苍;又王郎传及袁纪均载有赵国大豪李育,为王郎大司马,此又有一李育,则汉时有五李育,先后同时。
〔二〕 「劾」原误作「刻」,据汪辑径改。
周敞传
五五九 吴郡周敞,师事京房〔一〕。房为石显所谮系狱市,谓敞曰:「吾死后四十日,客星必入天市,即吾无辜之验也。」房死后,果〔如房言〕〔二〕。〔敞上书陈其枉〕〔三〕。(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五○ ○ 开元占经卷八二 御览卷五 事类赋注卷二 御览卷八七五 晏公类要卷二五
〔一〕 孙志祖按:「姚云君明以元帝建昭二年死,距光武之兴六十二年,岂敞暮年亦及事世祖邪?抑或谢书志天文,引此为证也。志祖案:后汉董春亦诣京房受易,见本书。」君明乃京房之字。
〔二〕 据御览卷五补。
〔三〕 据开元占经卷八二补。
五六○ 苍梧广信女子苏娥,行宿高安鹊巢亭〔一〕,为亭长龚寿所杀,及婢,致富,取其财物,埋(致)〔置〕楼下〔二〕。交址刺史周敞行部宿亭,觉寿奸罪,奏之,杀寿。(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九江淹诣建平王上书注 ○ 御览卷一九四
〔一〕 御览卷一九四注曰:「列异传云『鹄奔亭』。」按此注出李善注,文选正文作「鹄亭之鬼」,谢书作「鹊」,恐非。
〔二〕 据御览卷一九四改。
陈茂传
五六一 〔汝南〕陈茂〔一〕,性永有异志〔二〕,交址刺史吴郡周敞辟为别驾从事。〔旧刺史行部,不渡涨海〕〔三〕。敞欲到朱崖、儋耳,茂谏曰:「不宜履险。」敞不服。涉海遇风,船欲颠覆。茂仗剑呵骂水神,风〔即止〕息得济〔四〕。(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 御览卷六○ 类聚卷八 事类赋注卷六 文选卷一一鲍明远芜城赋注 又卷二二谢灵运游赤石进帆海注
〔一〕 据类聚卷八、御览卷六○补。
〔二〕 俞本「志」作「术」。
〔三〕 据御览卷六○、事类赋注卷六补。
〔四〕 据类聚卷八、御览卷六○补。又文选二引皆作「陈茂常度涨海」。
五六二 陈茂,豫州刺史周敞辟为别驾从事,与俱行部。到颍川阳翟传,传中有置美酒一(押)〔柙〕〔一〕。敞去〔二〕,敕御驺载酒以行。茂见于外,取柙击柱,破之。敞问茂:「刺史年老酒益气,别驾破柙名亦何益?」茂答曰:「所过皆有,以明使君传车騑骖〔榼〕载酒〔三〕,非宜也。」(孙。王。汪。黄)──御览卷二六三 ○
又卷七六一
〔一〕 据御览卷七六一改。
〔二〕 「敞」误作「敬」,径改。
〔三〕 据御览卷七六一补。
陈宣传
五六三 陈宣字子兴〔一〕,沛国萧人也。刚猛性毅,博学明鲁诗。遭王莽篡位,隐处不仕。光武即位,征拜谏议大夫。建武十年〔二〕,雒水出造津,城门校尉欲〔筑〕(奏)塞之〔三〕。宣〔谏〕曰〔四〕:「昔周公卜雒,以安宗庙,为万世基,水不当入城门。如为灾异,人主过而不可辞,塞之无益。昔东郡金堤大决,水欲没郡,令、吏、民散走,太守王尊(亡)〔正〕身敕以住立不动〔五〕,水应时自消。尊,人臣,尚修正弭灾,岂况朝廷中兴圣主,天所挺授,水必不入。」言未绝,水去。上善其言。后乘舆出,宣列引在前,行迟,乘舆欲驱,钩宣车盖使疾行,御者堕车下。宣前谏曰:「王者承天统地,动有法度,车则和鸾,步则佩玉,动静应天。昔孝文时,边方有献千里马者,还而不受。陛下宜上稽唐虞,下以文帝为法。」上纳其言,遂徐行按辔。迁为河堤谒者,以病免,卒于家。(姚。王。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 类聚卷八 御览卷五九 又卷六二 又卷八七三 事类赋注卷七
〔一〕 御览卷五九作「字子舆」,又卷八七三作「字子建」,未知孰是。五行志注脱「字」字,径补。
〔二〕 姚之骃按:「古今注称建武七年六月雒水盛溢,至津城门,帝自行水。谢书作十年,未知孰是。范五行志及帝纪均不载,此岂以其未入门邪?」孙志祖按:「范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有是夏连雨水语,应作七年是。」孙说是。又姚误续汉志为范五行志,亦非。
〔三〕 据类聚八、御览卷五九、又卷八七三、事类赋注卷七改。
〔四〕 据右四引补。
〔五〕 据它五引改。
戴礼传
五六四 戴礼雅有威重,拜侍御史,以能治剧,出为丹阳东都尉。(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二
路仲翁传
五六五 路仲翁好学〔一〕,家居,受学者自远方而至〔二〕。征博士。(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七
〔一〕 孙志祖曰:「姚云仲翁似以字行者。志祖案:谢书多称人字,非以字行也。」
〔二〕 「受」本作「授」,据姚、汪诸辑径改。
李敬传
五六六 〔汝南〕李敬迁赵国相〔一〕。其奴仆常于舍内鼠空穴中,得系臂珠及珰悬珥相连。即出阁,问主簿,白言:「前相后夫人,诸侯女也。昔亡珠玑〔二〕,不知处所,疑子妇窃之,去妇杀婢。」即遣吏送珠付前相。相惭,乃还去妇〔三〕。(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五八 ○ 类聚卷八四 御览卷八○二 事类赋注卷九
〔一〕 据类聚卷八四、御览卷八○二补。
〔二〕 类聚卷八四引作「昔亡三珠」。天中记卷一九亦然。
〔三〕 类聚卷八四作「追去妇还」。
公孙晔传
五六七 晔字春光,到太学,受尚书,写书自给。(姚。汪。黄) ──书钞卷一○一
五六八 公孙晔拜博士、侍中,国有疑事,常使进见,问其得失,所陈皆据经依义,补益国家,深见省纳。(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一九
五六九 公孙晔为司隶校尉。时京兆门晚开早闭〔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 唯汪辑作「早开晚闭」,非。
五七○ 公孙晔字春光〔一〕,为司隶校尉。下车减损随车,坐席不迁,豪杰贵戚宾客绝其书疏,按法捕治,无所回避,京师宴然,强族由是敛手。(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 陈本误作「孙华」,姚辑、黄辑据以立孙华传,非。
虔国传
五七一 虔国迁日南太守,每行县,有雁恒飞翔,随车止国府,常〔在〕厅事中庭〔一〕。国病卒,雁飞随丧到葬地,葬后栖于墓前树上,二年乃去,时人嘉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据汪辑补。
方储传
五七二 方储字圣明,丹阳〔歙〕人也〔一〕。〔幼丧父〕〔二〕,〔事母孝〕〔三〕。除郎中,遭母忧〔四〕,弃官行礼,负土成坟,种松柏奇树千余株,鸾鸟栖其上,白兔游其下。(姚。汪。黄。俊)──初学记卷二八 ○ 御览卷四一一 又卷九○七 又卷九一六类聚卷八八 又卷九○ 又卷九五 初学记卷二九 类林杂说卷一五 稽瑞 鸣沙石室古籍丛残
〔一〕 据御览卷四一一、又卷九○七补。
〔二〕 据类聚卷九五、初学记卷二九、御览卷四二一、又卷九○ 七、又卷九一六补。
〔三〕 据初学记卷二九补。
〔四〕 类聚卷九○、御览卷四一一作「母终」;又御览卷九一六作「母终日」;而初学记卷二九、御览卷九○七作「母死」;类林杂说卷一五作「遭母丧」,唯类聚卷八八与初学记卷二八同。
五七三 方储字圣明,负笈到三辅,无术不览。(孙。汪。黄)──御览卷七一一
五七四 方储为郎中。章帝使文郎居左,武郎居右。储正住中,曰:「臣文武兼备,在所施用。」上嘉其才,以繁乱丝付储使理,储拔佩刀三断之,对曰:「反经任势,临事宜然。」(姚。汪。黄)──事类赋注卷一○ ○ 御览卷二一五 又卷三四五 又卷八一四
五七五 方储字圣明,晓风角占候,为句章长。时人田还,置余粟一石及刀锄于田陌〔一〕,明日求,亡去,疑其旁家〔二〕。储曰:「此人非偷。」自呼县功曹,谓曰:「君何取人粟,置家后积茭中?」功曹款服。后为洛阳令。功曹是宪客,为宪所讽,夜杀人,断头着奁中,置厩门下,欲令储去官。储摩死者耳边问谁所杀。有顷曰:「
死人言,为功曹所杀。」收功曹,拷竟具服。(孙。汪。黄)──御览卷二六七 ○ 又卷八四○
〔一〕 御览卷八四○作「粟二石」。天中记卷四九亦然。
〔二〕 御览卷八四○「旁」作「邻」。
五七六 储,丹阳人,〔聪明〕〔一〕,善天文,为洛阳令。章帝欲出南郊,储上言当有疾风暴雨,乘舆不可出。上疑其妄,令储饮酖而死。果有大雨暴风,〔洛中昼暝〕〔二〕。(姚。汪。黄)──书钞卷九○ ○ 御览卷五二七
〔一〕 据御览卷五二七补。
〔二〕 同右。
张修传
五七七 张修字子慎〔一〕,拜尚书令,有故官下卿、刺史、二千石昔为谗谤所废慎固不顺者,以次征用,奏罢中官贵臣弟子在官者治罪,国政肃清,朝无秕政。(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九
〔一〕 王谟按:「范书灵帝纪有使匈奴中郎将张修以罪下狱死,非此张修。」
傅贤传
五七八 傅贤字仲舒,迁廷尉。贤〔素〕清廉正〔直〕(贞)〔一〕,自掌法官,无私(间)〔门宾客〕〔二〕。〔公卿燕饮,要请不往,自以家贫,无以报答其施也〕〔三〕。常垂念刑法,务从轻比。每冬至断狱,迟回流涕。〔在位四年,治狱称平〕〔四〕。(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四) 御览卷二三一 又卷四○五
〔一〕 据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三一、又卷四○五改补。
〔二〕 据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三一改补。
〔三〕 据书钞卷五三补。其中「要」、「答」二字据御览卷二三一补。
〔四〕 据书钞卷五三及御览卷二三一补。
五七九 傅贤字仲舒,拜御史中丞,执宪公平,百僚敬服。以能治谳,迁□州刺史。(姚。汪。黄)──书钞卷六二
严翊传
五八○ 严翊迁颍川太守,掾吏有过,每闭合自责。(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陈嚣传
五八一 会稽陈嚚〔一〕,少时于郭外水边捕鱼,人有盗〔取之〕者〔二〕,嚚见,避于草中,追以鱼遗之,盗惭不受,自后无复取焉。(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六 ○ 御览卷九三五
〔一〕 御览卷九三五作「嚣」,他条亦然,此作「嚚」,误。
〔二〕 据御览卷九三五补。
五八二 陈嚣与乡人纪伯为邻,伯夜窃嚣藩地自益。嚣见之,伺伯去,密移其藩一丈地以益伯。伯惭惧,还所侵,又却一丈二尺相避,凡广三丈。太守高其义,名其闾为「义里」。(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四
五八三 陈嚣字君期,明〔韩〕(纬)诗〔一〕,京师〔语〕(说)曰〔二〕:「关东说诗陈君期。」──书钞卷九六
〔一〕 据东观记改。
〔二〕 同右。
五八四 陈嚣字子公〔一〕,拜太中大夫。年七十,每朝贺,帝待以师傅之礼,赐几杖,入朝不趋,赞事不名。以病乞骸骨,以大夫位终。(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六
〔一〕 与上条作「君期」异。职官分纪卷四八作「子口」,似与此引同 鸫京师之语,当以「君期」为是。」
王谭传
五八五 王谭字世容,除尚书郎,服事台阁,传习国典,议拟政事尝依旧据法,为三台之表。(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刘陵传
五八六 刘陵字孟高,为侍中。车驾南郊,陵参乘。上起早,升舆伏,陵恭嗟曰:「陛下万乘主,宜立正配天,虽尊神欲寝,不当上为天地灵祗,下为群臣万姓观者乎?」上有愧色,曰:「敬受侍中斯言,以为后戒。」(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八
五八七 豫章刘陵字孟高,为长沙安成长〔一〕。先时多虎,百姓患之,皆徙他县。陵之官,修德政,逾月,虎悉出界去,民皆还之。(姚。王。汪。黄)─
─事类赋注卷二○ ○ 御览卷八九一
〔一〕 王谟按:「江西通志引谢书云:『豫章艾人,和帝时为安成长。」
刁曜传
五八八 彭城刁曜字子卿〔一〕,为渔阳相。前相所种菜,悉付还外。(孙。汪。黄)──御览卷九七六
〔一〕 孙、黄二辑作朱跃传,误。
五八九 刁曜迁鲁相,修德化法教,以厉风俗,维恩并行。(孙。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五九○ 刁曜迁(晋)〔鲁〕相〔一〕,行县,使三老执辔御车,〔二〕所顿亭传,辄讲经书。──书钞卷七五
〔一〕 据上条改。
〔二〕 「三」原误「王」,径改。
五九一 刁曜拜侍御史,自在朝廷,堂堂蹇谔,有〔〕(鞭)臣之节〔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 据孔广陶之校而改。姚、汪、黄三辑改作「边」,误。
董春传
五九二 董春字纪阳,会稽余姚人。少好学,师事侍中祭酒王君仲,受古文尚书。后诣京房授易,究极圣旨,条列科义。〔后还归〕(
迁师)〔一〕,立精舍,远方门徒学者常数百人。诸生每升讲堂,鸣鼓三通,横经捧手,请问者百人,〔追随上堂难问者百余人〕〔二〕。(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八 ○ 御览卷六一五 初学记卷二一 御览卷四○四 书叙指南卷五
〔一〕 据初学记卷二一、御览卷六一五改。御览卷四○四作「后还为师」。
〔二〕 据右二引补。
五九三 董春为庐江太守,当官明亮,德政多奇,为吏民者相美之也〔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陈、俞本作「民吏称之」。姚、汪二辑与之同。
张意传
五九四 张意为骠骑将军,讨东瓯贼。意画策,各修水战之具,浮海就攻,一战大破,所向无敌。(姚。王。汪。黄)──书钞卷六四
邓道传
五九五 邓道不应州郡旌命。(孙。王。汪)──文选卷五三陆士衡辨亡论注
五九六 邓道字子渊,天性通敏,以清廉正直为行,又严毅不畏强御,宜治三辅。出为左冯翊。──职官分纪卷三八
五九七 邓道出为冯翊,下车治豪族大姓,号为「豪强所病」。(
姚。汪。黄) ──书钞卷七五
五九八 邓通字子渊〔一〕,迁越骑校尉,为营吏士所敬畏,天下叹之。(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 王谟按:「南昌耆旧记云:『邓通字子渊,豫章西平人。沈毅有学行,官冯翊太守,不通宾客,京师号曰邓独坐。』太平寰宇记曰:『西平故城在武宁县西二百九十七里。汉书云:邓通,西平人。即此县也。』此汉书谓谢承汉书。邓道、邓通当为一人,今名从所见采录。」汪辑分作两传,今从王辑。
尹昆传
五九九 汝南尹昆为汝阴功曹。令新到官,问曰:「园中有桑,以饭蚕何如?」昆曰:「非初政所务。」令嘉其言。(姚。王。汪。黄)── 御览卷九五五 ○ 类聚卷八八
六○○ 尹昆字口渊,为侍御七日,特拜尚书仆射,诏曰:「惟君功曹时,以太守之术,克奖王室,其有录台事,勿令谬误。」(孙。王。汪。黄)──书钞卷五九
闵贡传
六○一 太原闵仲叔者,代称节士,虽周党之洁清〔一〕,自以弗及也。周党见其含菽饮水,遗以生蒜,受而不食。(姚。王。汪。黄)── 御览卷九七七
〔一〕 「周」原误作「同」,据范书周党传径改。下同。
尹苞传
六○二 陈留尹苞字延博,与同郡范史云善。二人俱贫,出入共一单衣,到人门外,苞年长,常先着单衣前入,须臾出,解与史云。(
姚。王。汪。黄)──御览卷六九一 ○ 事类赋注卷一二
六○三 石苞字延博〔一〕,为诸生,笃行清苦,学五经,征拜议郎。(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六
〔一〕 王谟按:「书钞引谢书有『石苞字延博』,盖即尹苞之误。」王说是。黄辑别作石苞传,非。
张稷传
六○四 张稷字卫君,除尚书侍郎左丞。朝贺陛见,进对威仪,辞令辩达,明帝深奇异之,拜胶东相。(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
谢承后汉书卷七
宋度传
六○五 宋度字叔平,除谒者。以诏书赐降(侯)胡,〔俟朝〕郎门〔一〕,门闭,度顿首让胡掾,赐毕,奏罢大鸿胪。京师称曰:「
宋叔平一使,奏罢九卿〔二〕。」(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二
〔一〕 据汪辑删补。
〔二〕 「奏罢」原误倒,径正之。
六○六 豫章宋度字叔平,为定陵令,素〔杯〕食麦饭〔一〕,〔
饮酒〕〔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类聚卷七三 御览卷七五九
〔一〕 据类聚卷七三补。
〔二〕 据御览卷七五九补。
六○七 豫章宋度拜(零)〔定〕陵令〔一〕。县民杜伯夷清高不仕,度数就与高谈,致枣(一)〔栗而已〕〔二〕。伯夷感德,诣县,县署功曹。(孙。王。汪。黄)──书钞卷九八 ○ 事类赋注卷二七 御览卷九六四
〔一〕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御览卷九六四改。孙志祖按:「杜安字伯夷,颍川定陵人。下云『县民杜伯夷』,则当作定陵无疑也。」又此二引皆作「宗度」,误。
〔二〕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御览卷九六四改。汪辑作「粟」,非。
六○八 宋度迁长沙太守〔一〕。人多以乏衣食,产乳不举。度切让三老,禁民杀子,比年之间,养子者三千余人,男女皆以「宋」为名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陈、俞本皆作「宗庆」,故诸辑均作宗庆传。今依孔本,入宋度传。
高吕传
六○九 高吕为广汉太守,朝省官事,昼讲经典。(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五
陈堪传
六一○ 陈堪字子游,仕郡为五官掾。府君被章,诏征廷尉,堪以五毒加身体,断舌无辞。(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
华松传
六一一 华松家本孤微,其母夜梦两伍伯夹门,言司隶在此。松年十五,师事丁子然,学春秋。十九当冠,出,诸生曰:「此宰相之器也。」(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九八
六一二 华松字爱卿,擢为司隶校尉。是时贵戚专势,〔有司软弱,莫敢纠罚〕〔一〕。松下车,闭合不通私书,不与豪右相见,奸匿犯者辄死。定奏马氏三侯,豪杰敛手,由是深见非恨也。(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 御览卷二五
○
〔一〕 据御览卷二五○补。
六一三 华松为河南尹〔一〕,优贤养民,兴教崇化。至其剪治强宗,威烈不亏,遂见谮毁。(姚。王。汪。黄)──类聚卷六 ○ 书钞卷七六(二)
〔一〕 类聚卷六「松」本作「山松」。孔广陶曰:「考翰苑新书前集卷七引北堂书钞云『汉华松翦治强宗』,此宋人所见旧钞『崧』作『松』。」故据以径改。
许季长传
六一四 许季长为湖令,州郡皆被蝗灾,过湖县,飞去不入。(姚。王。汪。黄)──类聚一○○
司马苞传
六一五 〔司马〕苞〔字仲咸〕〔一〕。为太尉,常食麤饭,着布衣,妻子不历官舍。会司徒杨震为樊丰等所谮,连及苞,苞乞骸骨,未见听,以疾薨也。(姚。王。汪。黄)──范书安帝纪注 ○ 书钞卷一四四 御览卷八五
○
〔一〕 据书钞卷一四四补。又汪辑作「字仲成」。
张冀传
六一六 豫章张冀字仲宗〔一〕,为广陵守。举孝子吴奉为孝廉。〔冀罢郡〕〔二〕,奉赉金为礼,冀闭门不受,奉以囊盛金,夜投冀园中而逝。冀追不及,赉金至广陵还奉。(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御览卷八一○
事类赋注卷九
〔一〕 御览卷八一○及事类赋注卷九「冀」皆误作「载」。
〔二〕 据事类赋注卷九补。「冀」原作「载」,径改之。
许敬传
六一七 许敬字鸿卿,汝南人,与同郡周伯灵为交友。伯灵早亡,鸿卿育养其子〔一〕。(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七
〔一〕 原脱「鸿」字,据前文补。
六一八 许敬字鸿卿,其〔乡〕吏有诬君者〔一〕,会于县令坐,敬拔刀断其席曰:「敬不忍与恶人同席。」(姚。王。汪。黄)──类聚卷六九 ○ 御览卷七○九
〔一〕 据御览卷七○九补。
玊况传
六一九 况字文伯,京兆杜陵人也。代为三辅名族,该总五经,志节高亮。为陈留太守。性聪敏,善行德教。永平十五年,蝗虫起泰山,弥衍兖、豫,过陈留界,飞逝不集,五谷独丰。章和元年,诏以况为司徒〔一〕。(姚。王。汪。黄)──范书虞延传注
〔一〕 困学记闻卷一三曰:「光武纪『建武二十三年,陈留太守玊况为大司徒』。虞延传注引谢承书曰:『况,章和元年为司徒。』谢承书误也。』翁元圻案:「谢承谓永平十五年,玊况尚为陈留太守,亦误也。章怀引之而不正其误,何欤?」又玉篇曰:「金玉之玉,点在中画之下。音宿者,点在中画之上。」按玊况之玊,音宿。
唐羌传
六二○ 〔汝南〕唐羌字伯游〔一〕,辟公府,补临武长。县接交州,旧献龙眼、荔支及生鲜〔二〕,献之,驿马昼夜传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顿仆死亡不绝。道经临武,羌乃上书谏曰:「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故天子食太牢为尊,不以果实为珍。伏见交址七郡献生龙眼等,鸟惊风发。南州土地,恶虫猛兽不绝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复生,来者犹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帝从之。章报,羌即弃官还家,不应征召,着唐子三十余篇〔三〕。(姚。王。汪。黄)─
─范书和帝纪注 ○ 类聚卷八七 御览卷九七一
〔一〕 据类聚卷八七、御览卷九七一补。
〔二〕 类聚卷八七「生鲜」作「生犀」。
〔三〕 天中记卷五二引作:「旧南海献龙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候,奔腾阻险,死者继路。和帝时临武长汝南唐羌以县接南海,乃上书谏曰:『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故天子食太牢为尊,不以果实为珍。伏见交址七郡献生龙眼等,鸟惊风发。南州土地恶虫猛兽不绝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复生,来者犹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帝于是下诏曰:『远国珍羞,本以荐奉宗庙,苟有伤害,岂有爱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复受献。』由是遂省焉。」与和帝纪注异,当系陈耀文据范书和帝纪之文妄加增益删节所致。
王党传
六二一 王党迁汝南太守,事无不敬,劳于求贤访能〔一〕,化清于上,事缉于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姚、汪、王三辑「事无」以下作「拔才礼士,不敢自专」,又「访能」作「故能」。
陈禁传
六二二 陈禁字子雅,拜尚书。公卿朝,日晏无诏。禁问台上故事何时可罢,对言已食辄有诏罢,今已晏。禁曰:「宁可白耶?」尚书郎以上方宴乐,不敢白。禁使罢公卿。既罢,上问左右:「今未有诏而罢朝,何也?」尚书直对曰:「陈禁命罢。」上曰:「勿复问也。」禁在台二年,尝病,令、仆射数奏久病满百日,请辄免。有诏赐金帛医药。(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一二
六二三 沛国陈禁〔一〕,性不好荣。建武〔三十年〕(中)〔二〕,拜议郎,引见赐食,禁阳〔称〕眼目无所见〔三〕,以肉投羹中,出又撑柱乃归。(姚。王。汪。黄)──御览卷七四三 ○ 书钞卷一四五
〔一〕 书钞卷一四五作「陈楚」。黄奭曰:「疑『楚』字误。」孔广陶曰:「谢书别有陈禁传,不得相混。汪辑此条作陈楚传。」天游按:陈禁、陈楚当系一人,禁、楚二字必有一误。今依御览,入陈禁传,录书钞之异以存疑。
〔二〕 据书钞卷一四五改。
〔三〕 据书钞卷一四五补。
李寿传
六二四 李寿聪明智达,有俊才。太守黄谠高其名德,召署功曹。每进见,常荐达郡中善人有异行者,谠辄序用。寿虽见优礼愈隆,寿意益下,其所致达,未尝伐其功美。(姚。王。汪。黄)──御览卷二六四 ○ 书钞卷七七
六二五 沛相李寿前后所上便宜,为南宫故事。(王)──玉海卷五一
六二六 李寿为青州刺史〔一〕,〔发玺书〕于本县传舍〔二〕,乘法驾騑骖朱轩就路。其所经历州县,瞻察牧守长史政治优劣,若有惠爱节操清好未闻者,远听特表荐;有贵戚豪侠子弟在我贪残为人所疾者,有司畏忌不敢言举者,亦当随时案奏贬罚之。〔上言曰:「臣以为政宜一统,虽非所部,夫东家有犬,不忍见西家之有鼠,臣之所见,敢不以闻。」〕〔三〕〔奏免四郡相,百城怖惧,悉豫弃官〕。〔四〕(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二 ○ 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五四 晏公类要卷二○ 赵德麟侯鲭录卷三
〔一〕 汪、黄二辑均作「李焘」。孔广陶按:「类聚五十引『寿』作『焘』,翰苑新书前集卷七引,仍作『寿』。俞本作『焘』。然谢书本有李寿、李焘二人,每误为一,此则焘传也。」天游按: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类聚、孔本书钞、晏公类要、御览均作「李寿」,孙志祖以为当作李寿,王辑皆入李寿传,今从之。
〔二〕 据类聚卷五○、御览卷二五四补。
〔三〕 据侯鲭录卷三补。其中脱「宜」字,「统」误作「流」,皆据晏公类要卷二○改补。
〔四〕 据类聚卷五○、御览卷二五四补。
六二七 李寿为青州刺史,奉法督察,朝廷闻之,以能治剧。(王。汪。黄)──书钞卷七二
石□传
六二八 石□迁雁门太守,广宣恩惠,怀柔殊俗,远方皆服其德。(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闻人统传
六二九 闻人统字文公〔一〕,为郡督邮。家贫无马,行则负担,卧则无被,每以皮自覆,未尝轻受人一餐之馈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 ○ 御览卷二五三
〔一〕 御览卷二五三「统」作「袭」。
施延传
六三○ 〔施〕延字君子,蕲县人也〔一〕。少为诸生,明于五经,星官风角,靡有不综。家贫母老,周流佣赁,〔鬻力供养〕〔二〕。常避地于庐江临湖县,种瓜〔自给〕〔三〕。后到吴郡海盐,取卒月直,赁作半路亭父〔四〕,以养其母。是时吴会未分,山阴冯敷为督邮,到县,延持帚往,敷知其贤者,下车谢,使入亭,请与饮食〔
讫〕〔五〕,脱衣与之,饷饯不受。顺帝征拜太尉,年七十六薨。(
姚。王。汪。黄)──范书陈忠传注 ○ 御览卷八二九 又卷四八四
〔一〕 据御览卷四八四、八二九补。又御览卷四八四「蕲县」作「
沛」 鸫蕲县属沛国,恐「蕲」上脱「沛国」二字。
〔二〕 据御览卷四八四补。
〔三〕 同右。
〔四〕 御览卷八二九「父」作「下」。
〔五〕 据御览卷八二九补。
嵇诏传
六三一 嵇诏字文肃〔一〕,为范令,不入内舍,常卧厅事上。(
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六
〔一〕 姚、王、汪三辑作□绍传,黄辑作胡绍传,前均有「会稽」二字。
胡邵传
六三二 胡邵为淮南太守,〔使铃〕(群)下阁外炊〔一〕,曝作干饭,阁内不设釜甑。(孙。王。汪。黄)──书钞卷一四四 ○ 御览卷七五七 又卷八五○
〔一〕 据御览卷七五七、又卷八五○改补。铃下乃下等随从。范书酷吏周传曰「又问铃下」,注引汉官仪曰:「铃下、侍阁、辟车,此皆以名自定者也。」
祝皓传
六三三 祝皓字子春,志节抗烈,笃于仁义。为吏归休,先周旋乡里,吊死问疾毕,乃还家。(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
虞承传
六三四 虞承字叔明〔一〕,拜谏议大夫,雅性忠謇,在朝堂犯颜谏争,终不曲挠。散〔俸〕禄赈给诸生〔二〕,言德无比。(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御览卷二二三 书钞卷五六
〔一〕 书钞卷五六引作「叔郎」。
〔二〕 据书钞卷五六补。御览卷二二三亦然。
陈长传
六三五 陈长字君渊〔一〕,昼则躬耕,夜则赁书以养母。(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一
〔一〕 诸辑从陈、俞本,皆作陈常传,未知孰是。又孔本「字」误作「次」,径改。
薛惇传
六三六 汝南薛惇字子礼,为北海长史。家贫,坐无完席。妻谓惇曰〔一〕:「君无俸禄给子孙,复无完席耶?」惇因更以善席与妻,自坐败者,妻惭,不复敢言。(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三 ○ 又卷三八 御览卷三九三 又卷七○九
〔一〕 职官分纪卷四二「妻」下有「子」字。两处皆然。
六三七 薛惇为汉中太守,盛夏但坐板榻,上不用席,冬坐羊皮。河内高弘为琅邪相亦然。──书钞卷一三三
徐栩传
六三八 吴郡徐栩,为小黄令。时陈留遭蝗,过小黄,飞逝不集。刺史行部,责栩不治,栩弃官,蝗应声而至。刺史谢,令还寺舍,蝗即皆去。(姚。王。汪。黄)
──类聚卷一○○
六三九 吴郡徐相为长沙太守〔一〕,常食干饭,不发烟爨。(姚。王。汪。黄) ──类聚卷八○ ○ 御览卷八七一
〔一〕 疑徐相、徐栩为一人,且当以徐栩为是。
六四○ 徐栩为长沙郡将〔一〕,亡,遗言不受赠赙,有一匹私马,卖以买棺。(姚。王。汪。黄)──书钞卷九二 ○ 御览卷五五一
〔一〕 御览卷五五一「栩」误作「●」。
沈辅传
六四一 沈辅字伯禽,会稽山阴人也。辅少俭约,约身以礼,丧父服阕,推让祖考财产、田宅与亲贫不足者。(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四
陈谦传
六四二 陈谦字伯让,拜御史中丞,执宪奉法,多所纠正〔一〕,为百僚所敬〔畏〕〔二〕。尚书选举,序位旌贤,常谘问谦。自陈蕃虽尊为宰相,论议褒贬,每往质疑,皆服其清识高亮。(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二五 ○
书钞卷六二
〔一〕 书钞卷六二「纠」作「绳」。
〔二〕 据书钞卷六二补。
六四三 陈谦字伯让,为御史中丞。同郡宣丰时为卫尉〔一〕,司徒位缺,尚书欲案以补之,咨问于谦,谦正坐不答。丰亦因士大夫谓谦,谦曰:「位不可妄假人。三司位重,上和阴阳,下训五品,岂可得处?宣丰何人,而欲居稷之官〔二〕。」传语者愧而退。(姚。王。汪。黄)──书钞卷五○
〔一〕 「时」上有「自为休健大夫」六字,疑系衍文,据陈、俞本删。
〔二〕 稷,即尚书舜典所言之弃与契。舜命弃为后稷,契为司徒,此借以喻三公之职。
六四四 陈谦睎高视远,清举矫俗。(孙。王。汪。黄)──文选卷一八成公绥啸赋注
周乘传
六四五 周乘为交址刺史,举奏二郡秽浊太守〔一〕,属县解印绶弃官者四十余城〔二〕。(姚。王。汪。黄)──姚辑
〔一〕 「二」系「七」之讹。交州郡七,共五十六县,下既言「四十余城」,则郡数亦必当作「七」。
〔二〕 此条王、汪二辑注出类聚,而不详卷数,遍查类聚并无此引。黄辑照姚辑录,今亦从之,存而俟考。
蒋崇传
六四六 蒋崇为北海相,督邮阙,更选功曹吏徐蒙,曰:「无可为督邮者,唯功曹耳。」崇遂署蒙,遣行县,无犯所白。崇谓曰:「相以督邮为耳目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
祝良传
六四七 良字邵平〔一〕,长沙人,聪明博学,有才干,以廉平见称。(姚。王。汪。黄)──范书庞参传注
〔一〕 天中记卷三作「字石卿」。
六四八 长沙祝良为洛阳令〔一〕。常侍樊丰妻杀侍婢,置井中。良收其妻,杀之。(姚。王。汪。黄)──类聚卷三五
〔一〕 「祝」原误作「视」,据御览卷五○○引东观记径改。
六四九 祝良为梁州刺史,历年无警。(孙。王。汪。黄)── 文选卷五六陆佐公石阙铭注
车章传
六五○ 梁国车章为本县功曹,令黄(拳)〔奉〕为人所诬〔一〕,章证其无罪,当下笔立辞,乃以斧斫右手五指〔二〕,闭口死〔于〕狱中〔三〕。(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 ○ 又卷三七○
〔一〕 据御览卷三七○改。职官分纪卷四二亦作「奉」。
〔二〕 御览卷三七○「右」作「左」,误。
〔三〕 据御览卷三七○补。
项诵传
六五一 豫章项诵字叔和,为郡主簿〔一〕。太守为属县所诬,(
章)〔项〕诵诣狱证〔二〕,要引自掾〔三〕,血出滂流,齿皆堕地,太守获免。(孙。王。汪。黄)──御览卷三六八
〔一〕 王谟引江西通志曰:「顺帝时为郡主簿,有风义。」又东观记「项」作「须」,未知孰是。
〔二〕 「项」作「章」,乃引者涉「豫章」而误。
〔三〕 御览注曰:「掾,音断。」天游按:东观记作「引械自椓口」,疑此引有讹脱。
李光传
六五二 汝南李光字伯明,为兖州。母亡后归,视床处,得亡母乱发,光持悲号,气绝复续。(孙。王。汪。黄)──御览卷三七三
周滂传
六五三 汝南周滂字次彦。世祖到常山,问可治兵者谁,滂舅以滂对。世祖见滂短小,以为不能将帅。滂对有词理,拜颍川府丞。(孙。王。汪。黄)──御览卷三七八
郭宏传
六五四 郭宏为郡上计吏。正月朝觐,宏进殿下,谢祖宗受恩,言辞辩丽。专对移时,天子曰:「颍川乃有此辩士耶?子贡、晏婴何以加之!」群公属目,卿士叹伏。(孙。王。汪。黄)──御览卷四六三
六五五 郭宏为郡上计吏,朝廷问宏颍川风俗所尚,土地所出,先贤将相儒林文学之士,宏援经以对,陈事答问,出言如浮,引义如流。(孙。王。汪。黄)──御览卷四六三
秦护传
六五六 秦护清廉,不受礼赂。家贫,衣服单露,乡人歌之曰:「
冬无葱,有秦护。」(孙。王。汪。黄。俊)──御览卷六九五
殷亮传
六五七 殷亮为博士、讲学大夫。诸儒论,胜者赐席,亮重八、九席。帝曰:「学不当如是也?」(孙。王。汪。黄)──御览卷七○ 九
卫良传
六五八 卫良字叔贤〔一〕,拜尚书令。每当选举,常先谘访,拔擢天下英俊,及二千石长吏,必依功次用之。州里同郡,虽有佳者,避远嫌疑,犹后他州也。(黄)──书钞卷五九
〔一〕 黄辑作「字叔宝」,下条亦然,皆误。
六五九 卫良字叔贤,拜尚书令。病,罢官还家。家无完席,宾客省之者,坐桑下谈论,饮水去。(孙。王。汪。黄)──御览卷七○九
周躬传
六六○ 汝南周躬为栎阳令,功曹万良为父报仇,自械诣狱。躬解械放良。后良赉缣五百饷躬,闭门不受。(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一八
李苌传
六六一 李苌家昼则躬耕,夜则读书,日为母市斤肉、粱米作食。(孙。王。汪。黄)──御览卷八六三
陈晔传
六六二 陈晔为巫令,有惠政,桑生二万余株,民以为给。(孙。王。汪。黄)──御览卷九五五
锺□传
六六三 汝南锺南严海君〔一〕,少时乡人有入其园窃菜者,明日拔菜,悉遗乡里,乡里人相约,无复取菜者。(孙。汪。黄)──御览卷九七六
〔一〕 孙、黄二辑均作锺南严传。黄奭曰:「『海君』上疑脱『字』字。」然天中记卷四六「海君」作「府君」,当是。南严恐是锺某之字。故从汪辑作锺□ 传。
费遂传
六六四 江夏费遂字子奇,为扬州刺史,悉出前刺史所种小麦、胡蒜付从事。(孙。王。汪。黄)──御览卷九七七
滕延传
六六五 滕延拜京兆尹,旌善为务〔一〕。(孙。王。汪。黄)──文选卷三八傅季友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军表注
〔一〕 范书侯览传曰:「延字伯行,北海人,后为京兆尹,有理名,世称长者。」
刘靓传
六六六 刘靓方筴所载〔一〕,靡不必综。(孙。王。汪。黄)──文选卷六○任彦升齐竟陵王行状注
〔一〕 筴,即策。史记张耳陈余列传曰:「(张耳、陈余)怨陈王不用其筴不以为将而以为校尉。」
谢承后汉书卷八
王闳传
六六七 〔吴郡〕王闳字选公〔一〕,少为府小吏,慷慨有大节。迁冀州刺史,冀部强悍,又多豪杰,闳欲厉威,乘传到州,弹治贪浊。闳性廉克,不发私书,不交豪杰宾客,号曰「王独坐」。(孙。王。汪。黄。铃木)──晏公类要卷二○ ○ 书钞卷七二 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五四 书钞卷三七
〔一〕 据书钞卷三七补。又其引作「字公选」,汪辑从之。然书钞卷七二与晏公类要引同,恐当以「选公」为是。汪文台又曰:「闳,一作宏 鸫此非张步传所见之王闳,亦非王允之弟王宏,何也?盖此固吴郡人也。」天游按:所谓作「宏」者,指御览卷二五四所引也。除汪氏所言王谭子名王闳外,王景之父亦名王闳,见范书循吏传。加此王闳,则东汉有三王闳也。
六六八 吴郡王闳渡钱塘江,遭风船欲覆,闳拔剑斫水,骂伍子胥,水息得济〔一〕。(孙。王。汪。黄。铃木)──类聚卷八 ○ 御览卷六○ 事类赋注卷六
〔一〕 按御览卷六○、事类赋注卷六、渊海卷四二均作「风息得济」,恐是。又此条亦见陈本书钞卷一五八,孔本无。
杨豫传
六六九 豫祖父恽,封平通侯。恽子会宗坐与台阁交通,有罪国除,家属皆徙酒泉郡〔一〕。(孙。王。汪)──匡谬正俗卷五
〔一〕 颜师古曰:「按班书杨敞传,其载恽与太仆戴长乐相失,恽与长乐皆免为庶人。恽既失爵位,家居营产业,起室宅,以财自娱。其友人安定太守西河孙会宗与书谏戒之。恽内怀不伏,报会宗书,辞语不逊。宣帝见而恶之,恽坐腰斩,妻子徙酒泉郡。此恽先入爵位,然后被诛,妻子被徙。据敞传及豫上书,数说皆同,更无所异,安得有子名会宗,袭爵国除被徙事乎?谢氏既不详其本,称引会宗,失于故实。又自载豫上书,与叙事相背,交为矛盾,二三诡错。」颜说是。又据颜说,谢书当载有杨豫所上之书,然无从征引其全文,仅残存于下条。
六七○ 豫上书,乞还本土,其辞云:「臣祖父恽,念安社稷,忠不避难,指刺奸臣,实心为国,遂致死徙。」(孙。王。汪)──匡谬正俗卷五
史循传
六七一 太医史循宿禁中,寒疝病发,求火不得,众人以口更嘘其背,至旦遂愈〔一〕。(孙。汪)──本草纲目卷五二
〔一〕 孙志祖按:「范书邓训传注引东观记,『史循』作『皮巡』。」四库馆臣辑东观记即入邓训传。
魏尚传
六七二 魏尚字文仲,高皇帝时为太史,晓鸟语〔一〕。(孙。汪) ──纬略卷八
〔一〕 此条亦见明何孟春余冬序录、余寅同姓名录,及清周亮工同书。
王奂传
六七三 奂字子昌〔一〕,河内武德人。明五经,负笈追业。常赁灌园,耻交势利。为考城令,迁汉阳太守,征拜议郎,卒。(姚。王。汪。黄)──范书范冉传注
〔一〕 孙志祖以为此王奂即范书仇览传所言之王奂,与广汉之王涣异,说见范丹传注。渊海卷四五注此条当出谢承书范丹传。
高弘传
六七四 高弘字伯武,河内山阳人。为琅邪相。〔将〕到官〔一〕,自负笈,单步入界,〔随路所经之处〕〔二〕,听探风俗厚薄。(
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五 ○ 又卷七四 御览卷七一一
〔一〕 据书钞卷七四补。
〔二〕 同右。
六七五 弘字伯武,为琅邪(郡)〔相〕〔一〕。〔妻子不历官舍〕〔二〕,悉出舍中供设付外,冬坐羊皮,夏坐板榻,以桑杯盛浆水。(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事类赋注卷二五 御览卷九五五 又卷七五九 书钞卷一四四
〔一〕 据御览卷七五九、事类赋注卷二五改。
〔二〕 据御览卷九五五、事类赋注卷二五补。
盛吉传
六七六 〔会稽〕盛吉字君达〔一〕,为廷尉,自掌宪,〔常恳恻垂念之〕〔二〕。〔每至冬节〕〔三〕,罪囚当断,夜省坐状,其妻执烛,吉持丹笔,夫妇相向垂涕〔而决罪〕〔四〕。(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三 ○ 又卷一○四 初学记卷一二 又卷二○(
二)蒙求集注卷下
〔一〕 据书钞卷一○四、初学记卷二○补。
〔二〕 据初学记卷一二补。
〔三〕 据初学记卷二○补。书钞卷一○四作「每至寒节」。
〔四〕 据书钞卷一○四、初学记卷二○补。又诸引「涕」皆作「泣」。
朱宠传
六七七 朱宠隐身草泽。(孙。王。汪。黄)──文选卷三八任彦升为褚蓁让代兄袭封表注
六七八 京兆朱宠字仲威〔一〕,为太尉。家贫,食脱粟饭,卧布被,朝廷〔知之〕〔二〕,赐锦被粱肉,皆不敢当,〔卧兼布被〕〔三〕。(姚。王。汪。黄)──类聚卷四六 ○ 书钞卷五一 又卷三八 初学记一一 御览卷二○七 又卷四三一 又卷七○七 又卷八一五 事类赋注卷一○ 类聚卷七○ 书钞卷一九
〔一〕 书钞卷三八作「字仲臧」,误。
〔二〕 据书钞卷五一补。
〔三〕 据御览卷七○七补。
许永传
六七九 许永字永先〔一〕,为司隶校尉,督师京师。是时阉侍在内,贵幸用势,永举法无所回避,捕治阉侍,京师号曰「许永光日」。于外见怨以宰臣〔二〕,遂见诬谮,当下廷尉。永谓友人曰:「永年当七十,庶几以忠义致身,未得歼奸臣之首,而先贼受害,何能复入奏对刀笔吏豹狼之口!」遂仰药而死。(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三)
〔一〕 姚辑作「字永先」,汪辑作「字游光」,且注曰:「原误永光。」黄辑删。
〔二〕 诸辑「外」均作「是」。
六八○ 灵帝光和中,武库屋自坏。司隶许(冰)〔永〕上书曰:〔一〕「武库,禁兵所在,国之禁,为灾深也。」(孙。王。汪。黄)──初学记卷二四 ○ 御览卷一九一
〔一〕 据汪辑校改。
宣仲传
六八一 宣仲为长史,民扳留,改曰宜民〔一〕。(姚。王。汪。黄) ──续汉郡国志注
〔一〕 刘劭注:「见李固传,而志无此改,岂承之妄乎?」又汪文台曰:「『宜』当作『宣』。」且改「史」为「吏」,属下句,「长」上补「临泾」二字。天游按:临泾乃安定郡治所在。续汉百官志曰:「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则原引不误,汪辑所改妄矣。
妫皓传
六八二 吴郡妫皓字符起。父为南郡太守,坐事系狱。皓怀小石,至公卿(间)〔门〕〔一〕,辄出石,叩头其上,流血覆面,父(系)〔遂〕得免〔二〕。(姚。王。汪。黄)──御览卷三七五 ○ 又卷五一 书钞卷一六○ 事类赋注卷七
〔一〕 据书钞卷一六○、御览卷五一、事类赋注卷七改。
〔二〕 同右。又书钞卷一六○「得免」作「薨」,误。
六八三 吴郡妫皓字符起,其母至婚家,醉呕吐,恐食得毒,伏地尝吐,仰曰:「吐寒耳,非毒也。」(孙。汪。黄)──御览卷七四三
六八四 妫皓母灸疮发脓,皓祝而愈之〔一〕。(孙。王。汪。黄)──御览卷七四二
〔一〕 「祝」,汪辑以为「吮」之误,非。周礼卷五疡医曰:「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乐。」注曰:「祝当为注,读如注病之注。注谓附着药。」故此祝乃皓注药于其母疮中之意。
唐约传
六八五 唐约字仲谦,拜尚书令。约先服事台阁,闲习旧典,质素密静。自典枢机,数有直言美策,以称于上。每作表疏,皆手自书之,不宣于外。处官不言货利之事,当法不阿所私,京师咏曰:「治身无嫌唐仲谦。」(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九
龚遂传
六八六 龚遂字巨卿,拜尚书郎。性敏达,弥缝旧章,深识典故,每入奏事,朝廷所问,应对甚捷〔一〕。桓帝嘉其才,台阁有疑事,百僚议不决,遂常拟古典,引故事,处当平决,口笔俱着,转左丞。(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 纬略卷二
〔一〕 陈、俞本作「应时建白」。纬略卷二作「因时捷对」。
六八七 龚遂拜尚书郎,桓帝嘉其才,又见衣服不鲜,左右称其清俭,赐衣及车马。 ──书钞卷六○
周树传
六八八 树八辟从事,达于法,善能解烦释疑。(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三(二)
六八九 辟为从事,刺史孟观有罪,俾树作章,陈事序要,得无罪也。(姚。汪) ──御览卷七三
孔恂传
六九○ 孔恂字巨卿,新淦人。州别驾从事车前旧有屏星,如刺史车曲翳仪式。是时刺史行部,发去日晏,刺史怒,欲去别驾车屏星。恂谏曰:「明使君传车自发晚,而欲彻去屏屋,毁国旧仪,此不可行。别驾可去,屏星不可省。」即投传去。刺史追辞谢请,不肯还,于是遂不去屏星。(姚。王。汪。黄)──续汉舆服志注
贺纯传
六九一 纯字仲真,会稽山阴人〔一〕。少为诸生,博极群艺。十辟公府,三举贤良方正,五征博士,四公交车征,皆不就。后征拜议郎,数陈灾异,上便宜数百事,多见省纳。迁江夏太守。(姚。王。汪。黄)──范书李固传注
〔一〕 吴志贺齐传注引虞预晋书曰:「贺氏本姓庆氏。齐伯父纯,儒学有重名,汉安帝时为侍中、江夏太守。去官,与江夏黄琼广汉杨厚公交车征,避安帝父孝德皇讳,改为贺氏。」所言贺纯即此人也。
张盘传
六九二 张盘字子〔石〕(固)〔一〕,丹阳人。为庐江太守。寻阳令尝饷官柑一奁〔二〕,其小男年七岁,□就取一枚与之,盘夺取付外。卒以两枚与之,盘夺儿柑,鞭卒曰:「何故行赂于吾子?」(
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类聚卷八六 御览卷九六六(二) 事类赋注卷二七
〔一〕 据类聚卷八六改。又诸引唯御览卷九六六作「张盘」,与范书同,诸辑均据以作张盘传。今仍书钞等之旧,以存异文。
〔二〕 御览卷九六六其中一引「柑」作「橘」。
六九三 丹阳张盘字子石,以操行清廉见称。为庐江太守,京师谚曰:「闻清白,张子石。」(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王威传
六九四 王威为汝南五官掾,太守郭公有罪当征,怖欲自杀。威抱书自投火中而死,太守得解其罪。(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
抗徐传
六九五 抗徐字伯徐,丹阳人。少为郡佐史,有胆智策略,三府表徐有将率之任,特迁长沙太守。(姚。王。汪。黄)──范书桓帝纪注
高干传
六九六 干字符才,才志弘邈,文武秀出。父躬,蜀郡太守;祖赐,司隶校尉。(姚。王。汪。黄)──魏志高柔传注
阴修传
六九七 南阳阴修为颍川太守,以旌贤擢俊为务。举五官掾张仲方正,察功曹锺繇、主簿荀彧、主记掾张礼、贼曹掾杜佑、孝廉荀攸、计吏郭图为吏,以光国朝。(姚。王。汪。黄)──魏志锺繇传注
六九八 序曰:「阴修敷化二郡,威教克平。」(孙。王。汪。黄)──文选卷三六王融策秀才文注 ○ 又卷五九沈休文齐安陆昭王碑文注
褚禧传
六九九 褚禧字叔齐,陈留尉氏人。博闻广见,聪明智达。(孙。王。汪。黄)──文选卷五八王仲宝褚渊碑文注
姚俊传
七○○ 姚俊尤明图纬秘奥。(孙。王。汪。黄)──文选卷一六潘安仁闲居赋注 ○ 又卷四七夏侯孝若东方朔画赞注
骆俊传
七○一 俊字孝远,〔乌伤人〕〔一〕。有文武才干,少为郡吏,察孝廉,补尚书郎,擢拜陈相。〔人有〕〔产子,厚致米肉,达府主意,生男女者,以骆为名〕〔二〕。值袁术僭号,兄弟忿争,天下鼎沸,群贼并起。陈与比界,奸慝四布,俊厉威武,保疆境,贼不敢犯。养济百姓,灾害不生,岁获丰稔。后术军众饥困,就俊求粮。俊疾恶术,初不应答。术怒,密使〔部曲将张闿阳私行到陈,之俊所。俊往从饮酒,因诈〕(人)杀俊〔三〕。〔一郡吏人,哀号如丧父母〕〔四〕。(姚。王。汪。黄)──吴志骆统传注 ○ 范书明八王传注
〔一〕 据范书明八王传注补。
〔二〕 同右。
〔三〕 据范书明八王传注改补。
〔四〕 据范书明八王传注补。
董袭传
七○二 袭志节慷慨,武毅英烈。(姚。王。汪。黄)──吴志本传注
伍孚传
七○三 孚字德瑜,汝南吴房人。质性刚毅,勇壮好义,力能兼人。(姚。王。汪。黄)──范书董卓传注
七○四 伍孚字德瑜,少有大节,为郡门下书佐。其本邑长有罪,太守使孚出教,敕曹下督邮收之。孚不肯受教,伏地谏曰:「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明府奈何令孚受教,敕外收本邑长乎?更乞授他吏。」太守奇而听之。后大将军何进辟为东曹属,稍迁侍中、河南尹、越骑校尉。董卓作乱,百僚震栗。孚着小铠于朝服,里挟佩刀,见卓,欲伺便刺杀之。语阕,辞去,卓送至合中,孚因出刀刺之。卓多力,退却不中,即收孚。卓曰:「卿欲反耶?」孚大言曰:「汝非吾君,吾非汝臣,何反之有?汝乱国篡主,罪盈恶大。今是吾死日,故来诛奸贼耳,恨不车裂汝于市朝,以谢天下。」遂杀孚〔一〕。(姚。王。汪。黄)──魏志董卓传注
〔一〕 裴松之曰:「谢承记孚字及本郡则与琼同,而致死事乃与孚异也,不知孚为琼之别名,为别有伍孚也?盖未详之。」姚之骃按:「范书孚事见董卓传,与此略同,但官越骑校尉,非侍中耳。伍琼则为侍中。当卓欲徙都长安时,琼与周玭同谏,遂受害。是琼未死时,卓恶未至贯盈,何遽挟刀欲杀之?自杀琼后,卓迁都掘陵,罪恶山积,王允、士孙瑞谋诛卓,而孚亦于合中行刺,则孚与琼自是两人,特同郡耳,其同字或误也。」
傅翻传
七○五 傅翻字君成〔一〕,转谏议大夫,天性谅直,数陈谠言。武帝嘉之〔二〕。(孙。王。汪。黄)──书钞卷五六 ○ 初学记卷一二 御览卷二二三
〔一〕 「傅」原误作「陈」,据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径改。陈本亦作「傅」。
〔二〕 天游按:王辑据初学记卷一二引,而改「武帝」作「成帝」。孙志祖曰:「武帝疑光武之讹。」孙说是。陈本即作「光武郅寿」,其「郅寿」系衍文。
夏勤传
七○六 〔九〕江夏(刘)勤字伯〔宗〕〔一〕,家贫,作屩供食。常作一量屦断,勤置不卖。出行,妻卖以籴米。勤归炊熟,怪问何所得米,妻以实告,勤责曰:「卖毁物,歉取其直也。」因弃不食。仕至司徒。(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九八
〔一〕 孙志祖按:「夏勤字伯宗,九江寿春人 鸩帝永初元年,为司徒。东京司徒无江夏刘勤其人,疑即夏勤之讹。」汪文台亦曰:「
惠氏后汉书补注作九江夏勤事。」故据以改补。
七○七 夏勤从容议论。(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孟政传
七○八 孟政字子节,地皇六年,为府丞虞卿书佐。时太守缺,丞视事。毗陵有贼,丞讨之,未到县,道路逢贼,吏卒迸散,政操刀楯与贼相击,丞得免难,政遂死于路〔一〕。(孙。王。汪。黄)──御览卷三五七
〔一〕 孙志祖曰:「严氏元照曰:『案地皇是王莽纪年,谢书不当记前汉事,或其人尚逮东汉之世耳。』」
江汉传
七○九 江汉字山甫〔一〕,迁丹阳太守。是时大江剧贼余来等劫击牛渚、丹阳、边水诸县居民,殴略良善,经岁为害。汉到郡,会集劲士,修整战具,钩镶刀楯大戟长●弓弩劲兵,转送承接。余来亟战失利,遂见枭获。孝顺帝喜其功,赐以剑佩。(孙。王。汪。黄)──御览卷三五七
〔一〕 诸辑均作「子甫」,今依宋本御览作「山甫」。
马寔传
七一○ 马寔字伯骞,勤结英雄,所欲交接,负笈荷担,不远万里。山阳王畅未仕时,寔慕〔高〕(嵩)名〔一〕,往见之。届畅门,投刺,欲不肯见,使从者拒之,云行历未旋。寔留连,日日往伺之,谓从者曰:「夫孝子事亲,行不踰日〔二〕,而至今不归,非孝子也。欲待与相见,如凶于路,往而不〔反〕(友)〔三〕,哭之以为死交。」畅闻其言,叹息壮志,因执其手,揖引与入。美谈毕,请入见母,饮宴定好而别。寔临退,执畅手诀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幸俱生盛明之世,免砖瓦之姿,托为丈夫,当建名后载〔四〕,不可为空生徒死之物,秽天壤之间。」(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七
〔一〕 据汪辑改。
〔二〕 论语里仁篇曰:「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三〕 据汪辑改。
〔四〕 记纂渊海卷四八「后载」作「千载」。
范训传
七一一 范训母亡,以布囊盛土,负以成圹〔一〕。(孙。王。汪。黄)──御览卷三七
〔一〕 圹,墓穴也,见广韵。记纂渊海卷七九其一引作「圹」,一引作「坟」。
司马均传
七一二 司马均字少宾,东莱人〔一〕。(汪)──汪辑
〔一〕 未详所出,录此存疑。
戎良传
七一三 济阴戎良字子恭,年十八,为郡门下〔干〕吏〔一〕。良仪容伟丽,太守诸葛礼使合里写书。从者诬良与婢通,〔良〕刳腹,〔二〕引出肠肝,示礼〔赤心〕〔三〕。(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三八 ○ 又卷三七一
〔一〕 据御览卷三七一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戴遵传
七一四 戴遵字子高,富于赀产,轻财好义,宾客常三四百人。时人名之「关东大豪戴子高」。(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七一
杨淮传
七一五 杨淮字伯川,拜尚书令,存心正直,选举高妙,能进善疾恶,不爽毫厘。(孙。黄)──书钞卷五九
施阳传
七一六 施阳字季儒,为监军使,持节乘轩,从左监护骑到江夏郡,关内门,阳杀牛设酒,交臂降服。──书钞卷六三
宋登传
七一七宋〔登〕为颍川太守〔一〕,市无二价,道不拾遗。(孙) ──书钞卷七五
〔一〕 据陈本补。
鲍季寿传
七一八鲍季寿为沛相,下民歌曰「神君」。──书钞卷七五
赵峻传
七一九 峻字伯师,下邳(余)〔徐〕人也〔一〕。峻承丰疾世,履贫俭。少丧二亲。为邑功曹吏,无车马,因相出飨,敕诸曹掾吏各自具车,不得共载从行。功曹书佐时召陈常曰:「相除录进。」峻□直,笈到,立传学颜氏春秋、鲁诗。──书钞卷一三九
〔一〕 严可均曰:「考四录堂校刊书钞本,『余之』作『徐人』。劳笙士读书杂识卷二据后汉书顺帝纪赵峻注云:『峻字伯师,下邳徐人也。』与此正合。『峻』当缺『赵』字。」今据严校而改。下文有讹脱。
张免传
七二○ 张免除新丰令,治为三辅第一〔一〕。──书钞卷七八
〔一〕 孔本曰出谢志,陈、俞本改作世语。今从孔本,且入谢承书。
刘旦杨鲁传
七二一 刘旦、杨鲁并光和中画手,待诏尚方,画于鸿都学。 ──历代名画记卷四
蒋迭传
七二二 蒋迭为太仆,久居台阁,明习故事。在九卿位,数言便宜,奏议可观。──纬略卷二
殷辉传
七二三 殷辉字子伦,汝南人。每得甘果,持归进其母。──纬略卷六
董昆传
七二四 董昆字文通〔一〕,初为司农帑丞,得迁巨鹿太守,载三车钱谷,所出给见在券,薛臣自随。论者咸为主内实贪秽,外求虚名,连车重载,此必不空。诏书后覆大司农帑藏钱谷,前主者有出入。征见昆,讨板悉载三车蒯,诸宫无它物。章帝嘉之,擢为楚郡太守。──书钞卷一三九
〔一〕 严可均曰:「案范书无此人。惟本钞七十九孝廉篇引会稽先贤赞有『董昆字文通』五字,亦未尝无其人也。但原钞文理舛误甚多,无从校改。」
商仁传
七二五 商仁字季卿,征拜大鸿胪卿,以年老乞骸骨,诏赐斗酒米帛,若经传有疑,使小黄门就问之。──职官分纪卷二○ ○ 锦绣万花谷后集卷一一
张禹传
七二六 张禹少作公府吏〔一〕,给廷尉为北曹史,每断法决处事执平,为京师所称。明帝以其达法理,有张释之之风,起拜廷尉。──职官分纪卷一九
〔一〕 按范书张禹传,禹明帝时官至扬州刺史,不闻拜为廷尉,此当别一张禹也。翰苑新书前集卷二二作「强禹」。
张谀传
七二七 张谀少修志节,性聪明,有令才,乡曲称曰「神人」。除尚书侍郎左丞,朝贺陛见,进对威仪,辞言辩达,帝深奇之,特拜东海相。──职官分纪卷八
东夷列传
七二八 三韩俗以腊日,家家祭祀,俗云「腊鼓鸣,春草生」也。(孙。王。汪)──御览卷三三
散句
七二九 佛以癸丑七月十五日寄生于净住国摩耶夫人腹中,至周庄王十年甲寅四月八日〔始〕生〔一〕。(姚。王。汪。黄)──岁华纪丽卷三 ○ 路史发挥卷三注
〔一〕 据路史发挥卷三注补。又其注曰:「然庄王十年乃甲午,又非甲寅,甲寅又后二十年。此则腐儒习于妄说,属意牵合,而不知所考者。盖释之徒欲蔑老子化胡之语,故推而上之于昭王之时。老者又能以其道胜,复为推曰老子以商王阳甲庚申之岁,降于玄妙之胎。纷纭诞妄,不可殚纪。」
七三○ 铜人翁仲,翁仲其名也。(孙。王。汪。黄)──史记秦始皇本纪索隐
七三一 莽时有奇士巨毋霸,卧则枕鼓,以铁箸食。(孙。王。汪。黄)──御览卷七六○
七三二 王公位二千石〔一〕,奕世相袭。(孙。王。汪。黄)──文选卷五左太冲吴都赋注 ○ 又卷六左太冲魏都赋注
〔一〕 文选卷六魏都赋注作「王翁」。
七三三 西夷蠢动,奸雄棋跱。(孙。王。汪。黄)──文选卷二○潘安仁关中诗注
七三四 士庶流宕他州异境〔一〕。(王。汪。黄)──文选卷四五皇甫士安三都赋序注 ○ 又卷三五张景阳七命注
〔一〕 文选卷三五七命注此句出「谢忱后汉书序」。
七三五 威令神行,征艾朔士。(孙。王。黄)──文选卷五九沈休文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注
七三六 免归田里〔一〕。──书钞卷三二
〔一〕 按范书和帝纪,永元元年冬十月令郡国弛刑输作军营,其徙出塞者,刑虽未竟,皆免归田里。或书钞所引四字,系谢承书和帝纪之文。
七三七 紫绶〔一〕。──书叙指南卷一
〔一〕 其注曰:「上谢承书周饬。」按范书无周饬,疑「饬」字有误,俟考,亦暂入散句。
序传
七三八 承父婴〔一〕,为尚书侍郎,服事丹墀,弥纶旧章。〔每读高祖及光武之后将相名臣〕〔二〕,〔佐国翊治,謇谔谏争,诸节隐逸,儒林征聘〕〔三〕,策文通训,条在宫禁〔四〕,秘于有阁,(为)〔唯〕承台郎升复道取〔急〕〔五〕,得为开览,其余他官,莫敢阚者也。(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 文选卷二四陆士衡答贾长渊诗注
〔一〕 王谟按:「吴志『谢夫人,会稽山阴人也。父,汉尚书郎、徐令』。『子承撰后汉书』云云。则文选注所引谢承书『承父婴为尚书侍郎』,即谢也。但谢书本文应自称承父婴,若出后人纂辑,自应改称谢。注『婴,作』。姚本仍作『承父婴』,且竟忘其为谢承父,而别引承宫以承为姓,又疑以承父为复姓,胥失之矣。兹特订正。」又翁注困学纪闻引阎若璩按曰:「婴当作。」而卢弼曰:「官本『』作『』。沈家本曰:『作是。广韵二十八梗,俱永切,火也。』」
〔二〕 据文选卷二四陆士衡答贾长渊诗注补。
〔三〕 据职官分纪卷八补。
〔四〕 文选卷二四陆士衡答贾长渊诗注「宫禁」作「南宫」。
〔五〕 据文选卷二四陆士衡答贾长渊诗注改补。
七三九 幼以仁孝为行,明达有令才。弟贞,履蹈法度,笃学尚义。举孝廉,建昌长,卒官。(孙。王。汪)──吴志谢夫人传注
薛莹后汉记
周天游辑注
光武帝纪
○○一 光武征伐,尝乘革车羸马。公孙述破,益州送乐器、旅车〔一〕、乘舆,(什)〔法〕物然后备〔二〕。──书钞卷一三九
〔一〕 范书光武帝纪作「葆车」,是。
〔二〕 据范书光武帝纪改。
○○二 王莽之际,天下云乱,英雄并发,其跨州据郡僭制者多矣!人皆有冀于非望,然考其聪明仁勇,自无光武俦也。加以宽容博纳〔一〕,计虑如神,是以任光、窦融,望风景附;马援一见,睹颜识奇。故能以十数年间,扫除群凶,清复海内,岂非天人之所辅赞哉?古者师不内御,而光武命将,皆授以方略,使奉图而进,其有违失,无不折伤,意岂文史之过乎?不然,虽圣人其犹病诸〔二〕。(姚。汪黄)──类聚卷一二 ○
御览卷九○ 初学记卷九
〔一〕 原作「宽博容纳」,据初学记卷九径改。
〔二〕 按此引当系赞语。又姚之骃曰:「此篇简括精悍,自是杰作。末段如神龙掉尾,使人不可捉摸,更佳。范论但叙光武符瑞,不及开创大略,失史体矣。」
明帝纪
○○三 〔赞曰〕〔一〕:明帝自在储宫,而聪允之德着矣。及临万机,以身率礼〔二〕,恭奉遗业,一以贯之。虽夏启周成,继体持统,无以加焉。是以海内乂安,四夷宾服,断狱希少,有治平之风,号曰显宗,不亦宜乎!(姚。汪。黄)──类聚卷一二 ○ 御览卷九一 书钞卷二二 又卷一五
〔一〕 据御览卷九一补。
〔二〕 御览卷九一「以」作「约」。
章帝纪
○○四 赞曰:章帝以继世承平,天下无事,敬奉神明,友于兄弟,息省徭赋,绥静兆民,除苛法,蠲禁锢,抑有仁贤之风矣。是以阴阳协和而百姓安乐,众瑞并集,不可胜载,考之图籍,有征云尔。(
汪。黄)──御览卷九一 ○ 书钞卷一五
○○五 章帝北巡,下长平御池阳宫,东至高陵,造舟至于泾而还。(姚。汪。黄) ──初学记卷六
安帝纪
○○六 赞曰:安帝之初,委政太后〔一〕,十有余年。及亲万机,佞邪始进,阉宦用事,宠加私爱,阿母王圣,势倾朝廷,遂树奸党,摇动储副〔二〕,山陵未干,萧墙作难,兵交禁省,社稷殆危〔三〕。(汪。黄)──御览卷九一
〔一〕 指和熹邓太后。
〔二〕 延光三年,帝听信中常侍江京等之谗言,废皇太子保为济阴王。
〔三〕 延光四年十一月,中黄门孙程等斩江京,迎立济阴王保为顺帝。车骑将军阎显兄弟率兵入北宫,尚书郭镇斩阎景,帝复遣使收显等下狱诛,天下始安。
桓帝纪
○○七 赞曰:汉德之衰,有自来矣。而桓帝继之以淫暴,封殖宦竖,群妖满侧,奸党弥兴,贤良被辜,政荒民散,亡征渐积。逮至灵帝,遂倾四海,岂不痛哉!左传曰:「国于天地,有与立焉。不数世淫,不能(弊)〔毙〕也〔一〕。」信矣!(汪。黄)
──御览卷九二 ○ 书钞卷二一
〔一〕 据左传昭公元年传文改。此乃秦后子答晋赵孟之语。
灵帝纪
○○八 灵帝熹平四年,诏正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之前。──书钞卷一六○
○○九 灵帝光和元年,虹昼见御所居崇德后殿前庭中,色青赤。(姚。汪。黄) ──初学记卷二
○一○ 灵帝光和五年,校猎广成苑。(姚。汪。黄)──初学记卷二四
○一一 灵帝光和六年冬,北海、东莱、琅邪井冰厚丈余。(汪。黄)──初学记卷七 ○ 御览卷六八
○一二 赞曰:汉世中兴,至于延平而世业损矣〔一〕。冲、质短祚,孝桓无嗣。母后称制,奸臣执政。孝灵以支庶而登至尊,由藩侯而绍皇统〔二〕,不恤宗绪,不祇天命,上亏三光之明,下伤亿兆之望。于时爵服横流,官以贿成,自公侯卿士,降于皂隶,迁官袭级,无不以货〔三〕。刑戮无辜,摧仆忠贤,佞谀在侧,直言不闻,是以贤智退而穷处,忠良摈于下位。遂至奸邪蜂起,法防堕坏,夷狄并侵,盗贼糜沸,小者带城邑,大者连州郡,编户骚动,人人思乱〔四〕。当斯之时,已无天子矣。会灵帝即世,则祸寻其后,宫室焚灭,郊社无主,危自上起,覃及华夏,使京室为墟,海内萧条,岂不通哉!(汪。黄)──御览卷九二 ○ 书钞卷四一
〔一〕 延平,殇帝年号。
〔二〕 灵帝,河间孝王开之后,袭封解渎亭侯。
〔三〕 光和元帝,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事见范书灵帝纪。又李贤注引山阳公载记曰:「时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其以德次应选半之,或三分之一,于西园立库以贮之。」
〔四〕 书钞卷四一引作「天下思乱」。
献帝纪
○一三 黄巾郭泰等起于西河白波谷,时谓之「白波贼」〔一〕。(姚。汪。黄)──范书献帝纪注
〔一〕 姚之骃曰:「是时董卓遣中郎将牛辅击之,不能却也。范略。」
王霸传
○一四 光武至蓟上,王郎使(兵)〔者〕至〔一〕。上发蓟,晨夜驰骛,至下曲阳滹沱河。导吏还言河流澌,无船不可渡。遣王霸往视实然 鹪念恐惊众,即还曰冰牢可渡。比至,冰可乘,帝遂得渡滹沱河。(姚。汪。黄)──初学记卷七 ○ 御览卷六八
〔一〕 据御览卷六八改。
马援传子防
○一五 上以太常乐丞鲍邺等上乐事,下车骑将车马防。防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邺上言:『王者饮食必道,须四时五味,故有食举之乐,所以顺天地,养神明,求福应也。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一〕。乐者,天地之和,不可久废。今官乐但有太蔟,皆不应(日)〔月〕律〔二〕。可作十二月均,各应其月气,乃能顺天地,和气宜应。〔三〕明帝始令灵台六律候,而未设其门。乐经曰十二月行之,所以宣气丰物也。月开斗建之门,而奏歌其律。诚宜施行。愿与待诏严崇及能作乐器者共作治,考工给所当。』诏下太常。太常上言:『作乐器,直钱百四十六万,请太仆作成上。』奏寝。今明诏下臣防,臣辄问邺及待诏知音律者,皆言圣人作乐,所以宣气致和,顺阴阳也。臣愚以为可顺上天之明(待)〔时〕〔四〕,因岁首令正,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立太平,以迎和气。其条贯甚备。」诏书以防言下三公。(姚。汪。黄)──续汉律历志上注
〔一〕 出孝经广要道章。
〔二〕 据点校本续汉志校勘记改。
〔三〕 国语周语韦昭注:「律,谓六律、六吕也。阳为律,阴为吕。六律:黄锺、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也。六吕:林锺、仲吕、夹锺、大吕、应锺、南吕也。均者,均锺木,长七尺,有弦系之以均锺者,度锺大小清浊也。汉大予乐官有之。」其所言六律、六吕,总称十二律,以应十月二气,太蔟应正月。
〔四〕 据点校本续汉志校勘记改。
光武十王传琅邪王京
○一六 琅邪王京好宫室,理殿馆,壁带饰以金银〔一〕。──初学记卷二四
〔一〕 原引书名仅作后汉纪,许逸民初学记索引入薛莹书,今从之。
李膺传
○一七 李膺字符礼,颍川襄城人。抗志清妙,有文武俊才。迁司隶校尉,为党事自杀。(姚。汪。黄)──世说新语德行注 ○ 史略卷二
○一八 李膺、王畅、荀绲、朱宇、魏朗、刘佑、杜楷、赵典为八俊〔一〕。(姚。汪。黄)──世说新语品藻注 ○ 史略卷二
〔一〕 八俊亦见范书党锢列传序,「绲」作「翌」,「楷」作「密」。天游按:考楷,东观诸史均无此人事迹;绲则畏惮宦者,方为子娶常侍唐衡之女,虽为一龙,岂得以俊目之。密故太仆,昱沛相,皆以党事为有司奏捕,当以范书为是。
戴翼传
○一九 桓帝时,沛国戴翼鉏园得黄金印〔一〕。──初学记卷二四
〔一〕 原引书名作后汉纪,许逸民初学记索引入薛莹书,今从之。
八家后汉书辑注八家后汉书辑注(司马彪续汉书)
司马彪续汉书卷一
周天游辑注
光武帝纪
○○一 世祖微时,系南鸣市,狱市吏以一笥饭与之。(汪)──御览卷七一一
○○二 伯升宾客劫人〔一〕。上避吏于新野邓晨家。(姚。汪)──范书光武帝纪注
〔一〕 范书作「多为小盗」。
○○三 诸于绣〔一〕(汪)──范书光武帝纪注
〔一〕 范书「」作「镼」。李贤曰:「前书音义曰:『诸于,大掖衣也。如妇人之?衣。』字书无『镼』字。」又曰:「扬雄方言曰:『襜褕,其短者,自关之西谓之。』郭璞注云:『俗名掖。』据此,即是诸于上加绣,如今之半臂也。」续汉志云此乃妇人衣也。
○○四 是时上平河北,过邯郸。林进见〔一〕,言赤眉可破。上问其故,对曰:「河水从列人北流,如决河水灌之,皆可令为鱼。」上不然之。(姚。汪)──范书光武帝纪注
〔一〕 林,赵缪王元之子。五凤二年元坐杀谒者,会薨国除。又东观记里「林」作「临」。
○○五 时冰滑马僵,乃各以囊盛沙,布冰上度焉〔一〕。(姚。汪)──范书光武帝纪注
〔一〕 时王郎势盛,移檄购光武十万户。光武自蓟南奔,乘冰得渡呼沱河。
○○六 更始使侍御史黄党封上为萧王。(姚。汪)──范书光武帝纪注
○○七 强华〔一〕,颍川人也。(姚。汪)──范书光武帝纪注
〔一〕 光武在长安求学时之同舍生。后自关中奉赤伏符以献光武,光武遂称帝。
○○八 建武初,令天下系囚减罪一等,出缣赎罪,轻重有差〔一〕。──白帖卷四七
〔一〕 疑「初」系「末」之误,此诏与建武二十九年诏颇相似。
○○九 建武二年,诏曰:「其赦天下,惟〔酷吏〕残贼〔一〕,用刑戮深刻,狱多冤人,朕甚愍之。自今已后,有犯者,将正厥辜。〔与中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有刑罚〕〔二〕。(姚。汪)──类聚卷五二 ○ 初学记卷二○
〔一〕 据汪辑补。
〔二〕 据初学记卷二○补。
○一○ 光武建武二年,野蚕成茧,野民收其絮。(姚。汪)─ ─类聚卷六五 ○ 御览卷八一九 又卷八二五
○一一 中元元年二月,上东巡狩至山,封泰山,柴祭。禅于梁阴。夏四月,大赦天下。──书钞卷九一
○一二 昔羿、寒浞篡夏数十年,少康生,为(牧人)〔仍牧正〕〔一〕,能修德复夏,厥勋大矣,然尚有虞思及靡、有鬲内外之助。〔二〕至于光武,承王莽之篡,起自匹庶,一民尺土,靡有凭焉 馇迹于昆阳,以数千屠百万,非胆智之至,孰能堪之?讨贼平乱,克复汉业,号称中兴,虽初兴者,无以加之矣。中国既定,柔远以德〔三〕,爱慎人命,下及至贱〔四〕,武功既〔备,抗文德,修经术〕,〔五〕勋绩宏矣。(姚。汪)──类聚卷一二 ○ 御览卷九○
〔一〕 据御览卷九○改补。左传哀公元年伍员曰:「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杜预曰:「牧官之长。」
〔二〕 虞思,有虞氏酋长。少康逃至有虞,虞思妻之以二女,有田一成,众一旅。见左传哀公元年伍员之语。又靡,夏之旧臣,逃奔有鬲氏,收斟灌、斟鄩二国之余烬,以灭寒泥而立少康。见左传襄公四年魏绛之语。
〔三〕 光武从耿国策,立比为南单于。故自建武二十六年起,乌桓、鲜卑保塞自守,北虏远遁,中国少事。
〔四〕 光武于建武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连续五次下诏,免奴婢为庶人。
〔五〕 类聚卷一二作「武功既抗,文德术修」。今据御览卷九○ 改补。
明帝纪
○一三 明帝为光武起庙,号世祖庙。──文选卷一班孟坚东都赋注
○一四 明帝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光武于明堂。祀毕,升灵台,望云物,大赦天下。(汪)──初学记卷二○
○一五 永平四年,诏曰:「比来水旱饥馑,加有军旅,正旦无陈朝贺之仪。」(汪) ──御览卷二九
章帝纪
○一六 建初五年,零陵女子傅宁宅内,生紫芝五株,长者尺四寸,短者七八寸。太守沈丰使功曹赍芝以闻,帝告示天下。〔一〕(姚。汪)──御览卷九八五 ○ 类聚卷九八
〔一〕 类聚卷九八作「章帝建初五年,零陵献芝草」。复引论衡,文与御览多同,或御览误也。
○一七 章帝征能术者,深诸家历,以为四分之历〔一〕。── 书钞卷一五三
〔一〕 时待诏张盛、京房、鲍业、杨岑等共课之,岁余,以盛等所中多,遂于元和二年二月甲寅,颁用四分历。
○一八 章帝元和二年二月,帝东巡狩泰山,至于岱宗,柴望,秩山川群神,大赦天下。(姚。汪)──初学记卷二○
○一九 章和元年,安息国遣使献师子、符枝〔一〕,形似麟而无角。(姚。汪) ──初学记卷二九 ○ 御览卷八八九 范书班超传注
〔一〕 范书章帝纪章和元年作「月氏国遣使献扶拔、师子」,班超传略同 鸩息国来献作二年事,时章帝已崩。初学记所引误,又「枝」系「拔」之讹。疑「形似麟而无角」系注文,徐坚等误入正文耳。
和帝纪
○二○ 条支国出师子、犀牛。(姚。汪)─ ─初学记卷二九
○二一 论曰:孝和年十四,能折外戚骄横之权,即昭帝毙上官之类矣〔一〕。朝政遂一,民安职业,勤恤本务,苑囿希幸,远夷稽服,西域开泰〔二〕,郡国言符瑞八十余品,咸惧虚妄,抑而不宣云尔。(汪)──御览卷九一
〔一〕 永元四年,翦除窦宪党羽,宪及其弟笃、景俱自杀。上官者,上官桀也。其与宪均为外戚,争权跋扈,皆以谋反罪死。昭帝于元凤元年诛左将军上官桀,亦年十四,故司马彪举以相方耳。
〔二〕 永元六年,班超大破焉耆、尉犁,至此西域五十余国俱内附。
安帝纪
○二二 殇帝崩,太后与兄车骑将军邓骘定策禁中。其夜使骘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安帝,斋于殿中。(汪。铃木)──御览卷五三○
○二三 安帝加元服,大赦,赐公卿金帛〔一〕。──御览卷五四○
〔一〕 原「安帝」下尚有「灵帝」二字,「大赦」上有「并」字,乃引者并而言之,今分属二帝纪。
○二四 鸿池在雒阳东二十里〔一〕。(姚。汪)──范书安帝纪注
〔一〕 永初三年,安帝诏以鸿池假贫民。
○二五 永初四年诏:「比年饥,加有军旅向卫,且勿设戏作乐,正旦无陈充庭车。」〔一〕(汪)──书钞卷一五六
〔一〕 全后汉文引此诏,「向」下有「者」字,严可均注:「此诏有脱误。」又「车」原误作「军」,据严校而径改。
○二六 永初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一〕。(汪)──范书安帝纪注
〔一〕 范书作「七年春正月庚戌」,李贤以为范书误。
○二七 元初中,会稽大疫,使光禄大夫将医巡行〔一〕。(汪)──御览卷七四二
〔一〕 范书「医」上有「太」字,疑此脱。
○二八 上赐卫尉冯石宝剑、玉玦、杂缯布等〔一〕。(汪)─ ─范书安帝纪注(二)
〔一〕 建光元年九月,帝幸卫尉冯石府,赐此诸物。
○二九 安帝崩,太子前废〔一〕,后无余子,皇后与兄阎显谋,以北乡侯犊为帝嗣〔二〕。三月,立北乡侯,皇太后临朝。十月辛亥,北乡侯薨。显及江京等征济北、河间王子,欲以为嗣。中黄门孙程、王康等十九人,共讨京等,迎立济阴王。(汪)──御览卷九一 ○ 范书安帝纪注
〔一〕 延光三年九月,常侍江京等谮毁太子保,遂废为济阴王。详见顺帝纪。
〔二〕 范书「犊」作「懿」,东观记同续书。李贤曰「盖二名」。
顺帝纪
○三○ 帝为太子,四岁避疾,当阿母王圣第新治,乳母王男、厨监邴吉以为犯上忌,不可御,与江京、樊丰及圣二女永等相是非。圣、永诬谮男、吉,皆物故。太子思恋男等,数为之叹息。圣、永惧有后害,遂与京、丰等共构太子,坐废为王。(汪)
──御览卷九二
○三一 顺帝诏曰:「死则委尸原野。」〔一〕──文选卷五七颜延年阳给事诔注
〔一〕 严可均以为是遗诏中语。
冲帝纪
○三二 冲帝建康元年九月,京师及太原、雁门地震,二郡沙涌裂〔一〕。(姚。汪)──书钞卷一五九
〔一〕 范书作「水涌土裂」,是。又「二郡」作「三郡」,非。续汉志仅言九月丙午京师地震,不及二郡。
桓帝纪
○三三 时登等有玉印五〔一〕,皆如白石,文曰「皇帝信玺」、「皇帝行玺」,其三无文字。璧二十二,珪五,铁券十一,开王庙,带玉绶,衣绛衣,相署置也。(姚。汪)──范书桓帝纪注
〔一〕 登,盖登也。延熹八年起事于勃海郡,同年失败被杀。
○三四 〔桓帝〕祠老子于濯龙中〔一〕,设华盖(八)〔之〕座〔二〕,〔用淳金釭器〕〔三〕。(姚。汪)──御览卷七○二 ○ 又卷七五六
〔一〕 据御览卷七五六补。
〔二〕 据续汉祭祀志改。
〔三〕 据御览卷七五六补。又初学记卷二四、御览卷一九七引作「
濯龙园在洛阳西北角」,当系注文,故附于此。
灵帝纪
○三五 孝灵皇帝讳宏,章帝玄孙,河间孝王曾孙,解渎亭侯淑之孙,苌之子也。母曰董姬。苌薨,上袭爵为侯。永康元年十二月,桓帝崩。先是数有皇子,夭昏不遂,太后与父窦武定策禁中。建宁元年正月,征到,止夏门亭。〔使窦武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入于殿〔中〕〔一〕,即皇帝位,太后临朝。(汪)──御览卷九二
○ 又卷一九四
〔一〕 据御览卷一九四补。
○三六 灵帝封河间王子庾为济南王,奉帝父孝仁祀。(汪)─ ─御览卷一九九
○三七 置永乐宫,仪如桓帝尊匽贵人之礼〔一〕。(姚。汪)──范书灵帝纪注
〔一〕 范书注曰此引出续汉志,然续汉志无此文,疑「志」系「书」之讹。汪辑入灵帝纪,今亦从之。
○三八 建宁四年〔正月〕〔一〕,帝加元服,大赦天下,〔赐公卿金帛〕〔二〕。(汪)──书钞卷八四 ○ 御览卷五四○ 又卷九二
〔一〕 据御览卷九二补。
〔二〕 据御览卷五四○补。
○三九 唐珍,中常侍唐衡弟〔一〕。(姚。汪)──魏志董卓传注
〔一〕 熹平二年,太常唐珍为司空。珍,颍川人。
○四○ 汉武帝礼登中岳,闻言万岁声三,于是以三百户封奉祠,命曰崇高邑。至后汉灵帝,复改崇高为嵩高焉〔一〕。──初学记卷五
〔一〕 此熹平五年事。范书「邑」作「山」。
○四一 郁,中常侍孟贲之弟〔一〕。(姚。汪)──蜀志孟光传注
〔一〕 太常孟郁,河南人,熹平六年为太尉。
○四二 光和元年,初置鸿都门,生本颇以经学相引。后诏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相课试〔一〕,至千人。皆尺一敕州郡、三公举用辟召〔二〕,或典州郡,入为尚书、侍中,封侯赐爵。(汪)──御览卷九二 ○ 又卷七四九
〔一〕 「诏」本误作「试」,据汪校改。又「工」原误作「王」,据御览卷七四九改。
〔二〕 尺一,诏书之代称。范书陈蕃传曰:「尺一选举,委尚书三公。」李贤曰:「尺一谓板长尺一,以写诏书也。」
○四三 张颢,中常侍张奉弟〔一〕。(姚。汪)──魏志董卓传注
〔一〕 颢,常山人,光和元年亦由太常任太尉。
○四四 灵帝数游于西园,令后宫采女为客舍,主身为商贾,行至客舍,采女下酒,因共饮食。(汪)──御览卷八四七
○四五 四年〔一〕,于后宫与宫人为列肆贩卖,使相偷盗争斗,上临视以为乐。又于西园令狗带绶,着进贤冠。(汪)──御览卷九二 ○ 又卷八二八
〔一〕 指光和四年。
○四六 灵帝光和六年,〔冬大寒,北海、东莱、琅邪〕井中冰厚尺余〔一〕。(冬)大有年〔二〕。(汪)──书钞卷一五六 ○ 事类赋注卷八
〔一〕 据事类赋注卷八补。
〔二〕 据事类赋注卷八删。
○四七 三十六万余人〔一〕。(汪)──范书灵帝纪注
〔一〕 中平元年,张角起义时之部伍人数。
○四八 中平元年,初卖官,自关内侯以下,至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一〕。(汪) ──御览卷九二
〔一〕 范书作光和元年事,是。此恐系御览编录时致误。
○四九 二年〔一〕,收天下田,亩十钱,以治宫殿 馇太原、河东诸道材木〔二〕,黄门常侍断截州郡送(林)〔材木〕、文石〔三〕,掌主史谴呼不中,退卖之,贵戚因缘贱买,十倍入官,其贵戚所入者,然后得中,宫室连年不成。州郡因增加调发,刺史、二千石迁除,皆责助治宫钱,大郡至二千万。诸诏所征,皆令西园驺密约敕,〔四〕号曰「中使」,恐动州郡,多受财赂,天下骚动,起为盗贼矣。(汪)──御览卷九二 ○
书钞卷四一(三)
〔一〕 乃中平二年。
〔二〕 「诸」原误作「豫」,「材」误作「林」,据范书张让传径改。
〔三〕 据范书张让传改。又汪辑删「文」字,而改「石」为「召」,非。
〔四〕 李贤曰:「驺,养马人。」
○五○ 是岁,又于西园造黄金堂,以为私藏,别司农金钱缯帛,积之于中。又还河间买田业,起第观。上本侯家,居贫,即位常曰:「桓帝不能作官家,曾无私钱。」故为私藏。复寄小黄门常侍家钱至数千万。又云「张常侍是我翁,赵常侍是我母」。由是宦官专朝日盛,奢僭无度,各起第宅,拟则宫室。上尝登永安候台,黄门常侍恶其登高台,见居处楼殿,乃使中大夫尚坦谏曰〔一〕:「天子不当登高,登高则百姓虚。」自后遂不复登台榭矣。(姚。汪)──御览卷九二 ○ 类聚卷六三 初学记卷二四 御览卷一七六
〔一〕 范书张让传作「尚但」。
○五一 四年,又募买关内侯,假金紫〔一〕,入钱五百万。(汪)──御览卷九二
〔一〕 假金印紫绶之省语。
○五二 灵帝时〔一〕,讲武平乐观,建十重五彩华盖,高十丈,复建九重华盖高九丈。(姚。汪)──书钞卷一三四(二) ○ 御览卷七○二
〔一〕 乃中平五年事。
○五三 六年四月,帝崩于嘉德殿,在位二十二年,时年三十四,葬文陵。(汪) ──御览卷九二
献帝纪
○五四 孝献皇帝讳协,灵帝少子也。母曰王美人,何皇后妒而害之,灵帝母永乐太后董氏收养焉,故号「董侯」。中平六年四月,灵帝崩,太子辩即尊位,年幼。皇太后诏封上为勃海王。七月,徙封陈留王。(汪)──御览卷九二
○五五 昭宁元年,董卓住兵屯〔显〕阳苑〔一〕,使者就拜司空。(汪)──御览卷一九六
〔一〕 据魏志董卓传注引献帝春秋补。此苑延熹二年立。
○五六 九月,董卓废天子,立陈留王。是日即皇帝位,年九岁,董卓秉政。初平元年二月,天子自洛阳迁都长安。兴平元年正月,帝加元服。二年十月,上自长安东迁。建安元年七月,至雒阳 鹚月,上自雒阳迁都于许。(汪)──御览卷九二
○五七 建安二十二年,命魏王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汪)──御览卷六八○
○五八 二十五年十月,上禅位于魏。魏王即帝位,封上为山阳公。青龙二年三月,薨,以天子礼葬禅陵。(汪)──御览卷九二
后妃传
○五九 光武郭皇后,真定稿人也 鸩阳思侯昌女〔一〕,曰圣通。世祖至真定,纳圣通,有宠。世祖即位,圣通为贵人。建武元年,生皇子强。二年,贵人立为皇后,强为太子。是后后宠衰,数怀怨怼,废。二十八年,薨,葬北陵〔二〕。(汪)──御览卷一三七 ○ 又卷一四四
〔一〕 范书皇后纪作「阳安思侯」,此作「安阳」,非。
〔二〕 范书皇后纪作「北芒」。又按:皇后纪始创于华峤,已见晋书。司马彪书当无此纪,而其载后妃事迹甚多且详,惜传名无考,故标作后妃传,或当依汉书作外戚传亦未可知。
○六○ 光武光烈阴皇后,南阳新野人,名丽华,宣思哀侯陆女也〔一〕。陆卒后,女年十九,兄识嫁与世祖,纳后于宛当成里。以后性宽仁,宜母天下,欲授以尊位。后辄退让,自陈不足以当。男为东海王。十七年,郭皇后废,后立为皇后。十九年,太子强废,东海王为太子。(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范书皇后纪作「宣恩哀侯」。
○六一 孝明明德马皇后,伏波将军新息侯援之女。后年七岁,干治家事,敕制僮御,出入授计〔一〕,一以贯之。诸家莫如其母,不知其家事独后所为也,后闻之,咸惊异焉。母尝使善卜者相后,曰:「此女必当大贵,遂为帝王妃,然而少子。」(姚。汪)──御览卷一三七 ○ 类聚卷一五 书钞卷二五
〔一〕 类聚卷一五「授计」作「计校」。
○六二 建武二十八年,年十三,以选入太子宫。接待同列,如承至尊,先人后己,发于至诚,由是见宠。〔是时后宫未有任育者,常言继嗣当以时立,荐达左右,惟恐不及〕〔一〕。(汪)──御览卷一三七 ○ 类聚卷一五
〔一〕 据类聚卷一五补。
○六三 永平三年春,有司奏请立长秋宫,以帅八妾。上未有所言,皇太后曰:「马夫人德冠后宫〔一〕,即其人也。」遂登后位。(
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范书皇后纪作「马贵人」。
○六四 身衣大帛,御者秃裙不缘。〔诸王亲家朝请,望见后裙极麤疏,以为绮,就视乃笑。后曰:「此缯染色好,故用之耳。」老人知者,无不叹息〕〔一〕。性不喜出入游观,未尝临御牖,又不好音乐。上时幸苑囿离宫,以故希从,辄诫言不宜晨起,因陈风邪雾露之诫,辞意甚备,上纳焉。(汪)──御览卷一三七 ○ 类聚卷一五 初学记卷二六 御览卷六九六
〔一〕 据类聚卷一五补。
○六五 诵易经,习诗、论〔语〕〔一〕、春秋,略记大义,读楚辞,尤善赋颂,疾其浮华,听论辄摘其要。读光武皇帝纪〔二〕,至「有献千里马、宝剑者,上以马驾鼓车,剑赐骑士,手不持珠玉」,后未尝不叹息也。(汪)──御览卷一三七 ○
类聚卷一五 初学记卷一○
〔一〕 据初学记卷一○补。
〔二〕 范书东平王苍传曰:「帝以所作光武本纪示苍,苍因上光武受命中兴颂。」则马后所读即此纪 鸫班固传,此纪作者有班固、陈宗、尹敏、孟异四人,然据苍传,当经明帝亲览,且有润色改动,故文多溢美失实之辞。
○六六 时有楚狱,囚证相引,系者甚多。后虑其多滥,承间为上言之,上恻然感动。于是上夜起彷徨,思论所纳,非臣下所得闻。(
汪)──御览卷一三七
○六七 后志在克己奉上,不以私家奸朝廷。兄为虎贲中郎将,两弟黄门郎,讫永平世不迁。明帝体不安,召黄门防奉参医药,夙夜勤劳。帝崩,后作起居注,省去防参医药事。章帝即位,后为皇太后,下诏告三辅二千石无得令马氏婚亲因权托属,奸乱吏治,犯者正法以闻。太后素自喜俭,前过濯龙门上,见外家问起居,车如流水马如龙,仓头衣绿直领,领袖正白,顾视旁御者,远不及也。亦不谴怒,但绝其岁用,冀以嘿止諠耳。于是亲戚被服如一,政教不严而从,以躬率先之故也。置织室蚕于濯龙中,数往来观视,内以娱乐,外以先女功。太后崩,合葬显节陵。(汪)──御览卷一三七 ○ 类聚卷一五
○六八 孝明贾贵人,南阳人,明德马后之姨女,孝章皇帝之母也。初选入后宫,为贵人,生章帝。马后无子,帝既生,而马后母养之。明帝谓马后曰:「人未必当自生子也,但患养之不勤,爱之不至耳。若能爱如己子,则孝敬亦如亲生矣。」于是马后待章帝过于所生,章帝感养育之恩,遂专名马氏为外家,故贾贵人家不蒙舅氏之宠。(
汪)──御览卷一三七
○六九 孝章章德窦皇后,右扶风平陵人,窦勋之女。后生二岁,呼卜相工见后,皆言大贵。有容貌才能,母泚阳公主欲内之,帝闻后有才色,数以问诸家。建初二年,后与女弟随主入见长乐宫,进止得适,人事修备,奉事长乐宫,下至侍御贡献问遗,皆得其忻心。太后异之,亦可焉。入掖庭,见北宫章德殿。后性敏给,称誉日闻,太后亦缘意。明年有司请立长秋宫,遂立为后,有宠,专固后宫。先是宋贵人生太子庆,梁贵人生和帝,后心忌害之,皆诬以挟邪媚道。后以忧卒。(汪)──御览卷一三七 ○ 书钞卷二六
○七○ 孝章恭怀梁皇后,安定乌氏人也。父竦,建初中以女二人选入宫,有宠。其弟产孝和皇帝,窦后母养,欲隔绝梁氏。初和帝生,竦兄弟不蒙忻喜,窃私相贺,语言漏泄。传闻,窦后恶之,遂作蜚语,诬陷以恶〔一〕。诏书传考竦,死汉阳狱,家属徙九真,二贵人以忧薨。永元九年,窦太后崩。竦长女嫕上书自陈,上遂见嫕,泣涕问讯,赏赐舍第财物。以二贵人葬有阙,改殡之于承光宫。小贵人尊号曰皇太后,与姊贵人合葬于西陵。上谥曰恭怀皇后,仪比敬园〔二〕。追(爵)〔封谥皇太后父梁〕竦为褒亲愍侯〔三〕,〔殡赐东园棺、玉匣、衣衾〕〔四〕。征还竦家属。(汪)──御览卷一七 ○ 又卷五五○
〔一〕 疑「恶」下脱「逆」字。
〔二〕 敬园,即废太子庆生母宋贵人之陵园。事见敬隐宋皇后传。
〔三〕 据御览卷五五○改补。
〔四〕 据御览卷五五○补。
○七一 敬隐宋皇后,右扶风平陵人,当阳穆侯扬之女也〔一〕。两女皆有才能令色〔二〕。永平末,俱选入宫,配皇太子,皆宠。明帝崩,太子即位,是为章帝,姊妹并为贵人。建初三年,小贵人生皇子庆〔三〕,二岁,立为皇太子。后窦后幸,废为清河王。至永元九年,窦后崩。清河王上书求上贵人冢〔四〕,又为外祖母求诣洛阳治病,诏书听之。殇帝崩,清河王子立,是为安帝。邓太后崩,安帝追尊小贵人曰敬隐后。(汪)─
─御览卷一三七
〔一〕 「扬」,袁纪作「阳」,范书作「杨」。王先谦曰:「官本作『杨』。考证云:案『杨』,北宋本作『扬』。」天游按:宋本御览亦作「扬」,袁、范二书皆误。
〔二〕 袁纪作「三女」,非。范书同续书。
〔三〕 袁纪同。范书作「大贵人生庆」,未知孰是。
〔四〕 「冢」原误作「家」,径改。
○七二 孝和阴皇后,吴房侯纲之女也。后为人聪惠,有才能。永元四年,撰入掖庭为贵人。以托先后近属〔一〕,故有异宠,立为皇后。自和熹邓后入宫后,阴后宠衰,怨恨。后外母邓朱数出入后所,有言后与朱共挟蛊,赐后策,迁于桐宫,以忧死,葬临平亭部。(汪)
──御览卷一三七
〔一〕 阴后乃光烈皇后兄阴识之曾孙,故称先后近属。
○七三 孝和和熹邓皇后,太傅高密侯禹之孙,平寿敬侯训之女也。训有五男三女,长骘,次京、悝、弘、阊。女燕,次绥,绥即后也,次容。〔燕〕蚤卒〔一〕,有子女娥,甫在襁褓。时后年十二,伤娥早孤,养视抚育,慈恩深至。后七岁,读论语,十二通诗,诸兄读经辄难问微意,志在书传。母非之曰:「当习女工,以供衣服,今不是务,汝当举博士耶?」后重违母意,则缝绽极女工事,暮夜私买脂烛,读经传,宗族内外,皆号曰「诸生」。父训心异之。(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据袁纪卷二四补。
○七四 永元四年,呼〔相者待诏〕相工苏太相后〔一〕,大惊曰:「此成汤之骨法也。贵不可言。」七年中,复与诸家女俱选入宫。姿容窈窕,进退辞令,粲然有异,与众女殊。八年十一月己卯,后入掖庭,为贵人。诸兄除郎中。后时年十六,德冠后宫。后性恭肃小心,承事阴氏,夙夜兢兢,接抚同列,常克己下之。〔宫省宴会,诸贵人竞自修饰,极靡丽之服,而后独澹然,衣不择采,装不务饰〕〔二〕。上深喜焉,遂有特宠。(姚。汪)──御览卷一三七 ○ 初学记卷一○ 范书皇后纪注
〔一〕 据汪辑补。「太」皇后纪注作「大」。
〔二〕 据初学记卷一○补。
○七五 后自入宫,遂博览五经传记,图谶内事,风雨占候,老子、孟子、礼记月令、法言,不观浮华申韩之书。上每欲官秩后诸兄弟,辄为推让。孝和世,骘裁虎贲中郎将,京、悝、弘、阊黄门郎。和帝未崩,数失皇子,皇子生,养于民间,群僚无知者。及和帝崩,是日仓卒,上下忧惶。后乃收敛皇子,皇子胜长,有微疾,殇帝生百余日,后欲自养长,立为皇子。其夜即位,尊皇后为皇太后。帝在襁褓,皇太后临朝。(汪)──御览卷一三七
○七六 孝和邓后性谦慎,兄弟中外,皆先帝所宠。自摄政之后,内检左右,外抑宗族。(姚。汪)──初学记卷一○ ○ 书钞卷二四
○七七 建元元年三月,太后崩。丙午,合葬顺陵。(汪)── 御览卷一三七
○七八 孝德左皇后,安帝母也。父仲躬,犍为武阳人。后兄圣伯,为妖言伏诛〔一〕,父母同产皆没官。后长掖庭,有令色,赐清河王。王大悦,特亲幸,自姬妾已下,莫能与比。六年,生男,为清河太子。卒,葬当利庭〔二〕。延平元年,殇帝崩,清河太子为皇帝。尊清河孝王曰孝德皇帝,左姬曰孝德皇后。(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天游按:范书清河王庆传作「伯父圣坐妖言伏诛」。袁纪作「父坐事」,三载各异,恐当以范书为是。
〔二〕 范书作「葬于京师」。当利属东莱郡,为侯国所在,左姬不当葬于此。范书是。
○七九 孝安安思阎皇后,河南荥阳人,侍中长水校尉畅之女也。有才能令色,立为皇后 鸩帝崩,阎后〔为〕皇太后〔一〕,与兄显定策禁中,立济北王少子北乡侯为皇帝奉后,以其年少,欲久专政。于是太后摄政。永建元年,崩,谥安思后,合葬恭陵。(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据汪辑补。
○八○ 孝安恭愍李皇后,以宫人侍上,见幸,生顺帝。为阎后所妒,见鸩物故,瘗葬城北。帝即位,左右以闻,更以礼殡。永元二年,葬北陵,谥曰愍皇后。(汪)──御览卷一三七
○八一 梁皇后,大将军商女。后〔生〕〔一〕,有光景之祥。及长,聪叡,仰承兄姊,俯接弟妹,恩情周悉。既有女功之巧,尤好史书学问之事。九岁能诵孝经、论语,遂治韩诗,大义略举。女传列图〔二〕,常在左右。宗族中外,咸敬异焉。选入掖庭,相工茅通见之,大惊曰:「此所谓日角偃月,相之极贵,臣所未常见。」于是以为贵人,恩宠日崇。乃白上曰:「阳以博施为德,阴以不专为义,盖诗人螽斯之福,则百斯男之祚,所由兴也〔三〕。愿陛下思天行之普逮,均贯鱼之次序,使小妾得免罪谤之累。」于是上愈善之,益亲顾焉。阳嘉元年,立为皇后。(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据汪辑补。
〔二〕 刘向所著之列女传,共八篇,且列女均图画其像。
〔三〕 螽斯,虫名,似蚱蜢,繁殖力极强,古时以喻子孙众多。诗周南有螽斯之章。又太姒,周文王之妃,传说生有十子,又不嫉妒,以进众妾,致文王有百男之庆。诗大雅思齐即颂太姒此事。
○八二 顺帝崩,冲帝在襁褓,太后摄政。初章德窦后嫉害恭怀皇后独生圣嗣,陷以非辜,家属坐徙九真。章德后之从父昆弟章女为贵人,与太后并宠,章致大位大鸿胪。及上晏驾,后登至尊,章惶怖。太后内无忌刻之心,遂不以旧恶介意。(姚。汪)──初学记卷一○ ○ 御览卷一三七 书钞卷二四
○八三 和平元年,崩,群臣奏谥曰顺烈皇后,合葬宪陵。(汪)──御览卷一三七
○八四 美人父诗,为郎中。诗父衡,屯骑校尉〔一〕。(姚。汪)──范书皇后纪注
〔一〕 美人者,虞贵人也。范书注出续汉志,然志文无此语,当系续汉书之文。今从汪辑引之。
○八五 孝顺虞大家,孝冲皇帝母也。遭冲、质仍夭,政在梁氏,故与质帝母俱抑而无号。嘉平四年,小黄门赵佑、议郎毕正言上〔一〕:「孝冲皇帝母虞大家,质皇帝母渤海陈夫人,皆诞生圣帝,未有称号。今遭盛明,当以母氏序载外戚。朝廷之恩,臣子极贱,尚有追赠,况二母见存,而徒曰大家、夫人,非所示后进母以子贵之义〔二〕。」上感其言,即日拜大家为贵人,使中常侍持节就园授印绶。(
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天游按:范书皇后纪作「卑整」,袁纪及蔡邕集与续书同。惠栋曰:「整,雁门人 鸶孙愐引胡太傅碑亦作『卑整』。作『毕』字者,误也。」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即据宋本广韵「卑」字注改「毕」作「卑」。
〔二〕 母以子贵之义,出公羊传隐公元年。
○八六 乐安陈夫人,孝质皇帝母也。家本魏郡,少以伎入孝王宫〔一〕,得幸,生质帝。梁冀欲专国权,令帝母不得至京都。又帝短祚,是以外家无他宠。灵帝拜夫人为孝王妃。(汪)──御览卷一三七 ○ 又卷一五一
〔一〕 范书皇后纪「伎」上有「声」字,疑此脱。
○八七 蠡吾博园匽贵人者,孝桓皇帝母也。上年十四,袭父蠡吾侯翼爵。即帝位,追尊父为〔孝〕崇皇〔一〕,陵曰博陵。匽夫人为〔孝〕崇〔博〕园贵人〔二〕。和平元年,有司上言为孝崇皇后,即授印绶,宫曰永乐。(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据袁宏纪补。
〔二〕 同右。
○八八 孝桓懿献皇后,顺烈后之女弟也,字女莹。上始即位,备礼仪纳彩 鸶旧令聘后,纳彩乘马束帛如孝惠、孝平故事,聘后黄金二万斤〔一〕。永初四年,立为皇后。时太后秉政,皇后擅宠后宫。太后崩后,后恩稍衰。后宫妊孕,若产皇子,后辄随嫉害,少有得全育者。然终身亦无子,后见御转希。至延熹二年,以忧恚崩,葬懿陵。(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汉书王莽传曰:「有司奏『故事,聘皇后黄金二万斤,为钱二万万』。」
○八九 孝桓邓皇后,字猛女。母宣本微,初适郎中邓香,生后。后适梁纪,故后冒姓梁氏。上诛后兄冀等,立猛女为皇后,恶梁姓之同,改姓亳氏,复姓邓氏。后恃尊骄忌,与上所幸郭贵人更相谮。乃废之。凡立七年,以忧死,葬于北邙。(汪)─
─御览卷一三七
○九○ 孝桓窦皇后,章帝窦后之族孙,大将军武之女也。孝灵皇帝尊皇后为皇太后,临朝。武以宦者放纵日久,谋悉诛除,废其官。上欲获忠节,下副论者。数入禁中,进白太后。太后以为「此皆天所生,汉元以来,世世用事,国典常故,何可废邪?但当诛恶耳」。中常侍管霸颇闻其语,结谋诛武。武自杀,太后归长乐宫。熹平元年六月崩,合葬宣陵。(汪)
──御览卷一三七
○九一 河间慎园董贵人,孝灵皇帝母也。灵帝即皇帝位,追尊父长为孝仁皇帝〔一〕,陵曰慎陵。董太夫人曰慎园贵人。及窦太后归政,还长乐宫,迎贵人到京都,奉玺绶,上尊号为孝仁皇后,称永乐宫。窦太后崩后,永乐后数至前省,与上相见,与于政事。中平六年,上弃天下。永乐后兄子重为骠骑将军。何太后临朝,重与太后兄大将军进权势相害,后每欲参与政事,太后辄相禁塞。后愤恚,嗔骂曰:「汝欲怙大将军邪?敕骠骑斩大将军头来!」何太后以告进,进收重,免官爵。重自杀,后忧怖,病还河间。崩,合葬慎陵。(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范书「长」作「苌」,是。
○九二 孝灵宋后,〔章〕帝敬〔隐〕宋贵人之从孙〔一〕,执金吾酆之女。无宠,而久当正位。后宫幸姬众共谮恶,诬以祝诅。上信之,遂策收玺绶。后自致暴室狱,以忧死,父、兄弟皆被诛。诸常侍、小黄门在省闼者,皆怜宋氏无辜,共合钱收葬后及酆父子于睪门亭宋氏旧茔。(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据范书皇后纪补。
○九三 孝灵灵思何皇后,南阳宛人也。以良家子选入掖庭,见幸妊身,就馆生男,为贵人。父真前卒,召贵人同父兄何进为郎中。灵帝崩,何皇后子辩立为皇帝,后为皇太后,进为录尚书。袁绍谋诛废中官,进以绍计白太后,后不听,以为「中官统领禁省,自古及今,汉家故事,不可废也。且先帝新弃天下,奈何令我楚楚与士人共事乎」。及董卓屯显阳〔苑〕〔一〕,议以为太后迫永乐后令崩,遂妇姑之节,迁太后于桐宫。太后暴崩,群臣奏谥曰灵思皇后,合葬文陵。(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据魏志董卓传注引献帝春秋补。
○九四 孝灵灵怀王皇后,孝献帝母,王璋女也。才明聪敏,能书会计,以良家子应法相选入掖庭。光和三年中夏,幸妊身,后怖畏何皇后,服药欲除妊,胎安不动。又后数梦负日,遂不敢摇。四年三月癸巳生上。庚子,渴饮米粥,遂暴薨。上归掖庭,暴室啬夫朱直拥养,独择乳母。岁余,永乐后自将护。至三岁,灵帝悯上早失所生,追思后令美,乃作追德赋、令仪颂。陵曰文昭陵,起坟文陵园北。(汪)──御览卷一三七 ○ 书钞卷二六
○九五 孝献伏皇后,琅邪东武人,侍中辅国将军不其侯完女也。后坐与父完谋为奸书,诈罔不道。上收后下暴室诏狱,忧死,兄弟皆伏诛。(汪)──御览卷一三七
○九六 孝献曹后,丞相魏王操女也,名宪。建安十八年,上纳操二女宪、节于后宫,皆以为贵人。明年,伏后薨,宪为皇后。二十〔
五〕年〔一〕,献帝禅位于魏,宪拜山阳公夫人。(汪)──御览卷一三七
〔一〕 据范书献帝纪补。
○九七 献穆曹后,〔讳节〕〔一〕,曹操之女也。魏受禅,遣使求玺绶,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此玺。」(
姚。汪)──御览卷六八二 ○ 书钞卷一三一
〔一〕 据书钞卷一三一补。
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周天游辑注
刘玄传
○九八 时圣公聚客〔一〕,家有酒,请游徼饮。宾客醉歌,言:「朝亨两都尉,游徼后来,用调羹味。」游徼大怒,缚捶数百。(姚。汪。俊。铃木)──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八四六
〔一〕 刘玄字圣公,弟为人所杀,时结客欲报怨。
○九九 符訾〔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曰:「王莽末,南方饥馑,人庶群入野泽,掘凫茈而食之。」天游按:又东观记作『凫茈』,即荸荠也。符訾,异名也。
一○○ 牧欲北归随,武等复遮击之,钩牧车屏泥,刺杀其骖乘,然不敢杀牧也〔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王匡、马武等共聚绿林,荆州牧发奔命二万攻之,匡、武大破牧军。
一○一 张印〔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作「张卬」。袁纪一作「张斤」,一作「张邛」。东观记与范书同。通鉴考异以为当从范书。
一○二 马祸也〔一〕。时更始失道,将亡之征。(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更始自洛阳徙都长安,初发,马惊,触北宫门,三马皆死。
刘盆子传
一○三 吕母子名育,为游徼,犯罪。(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四 赤眉入安定、北地,逢大雪,坑谷皆满,多冻死〔一〕。(汪)──御览卷一二
〔一〕 建武二年初事。
一○五 赤眉从渑池,自利阳南欲赴宜阳。(汪)──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
王郎传
一○六 邓蒲〔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作「邓满」。更始二年,光武纳耿纯之策,留蒲围巨鹿,自率精兵直取邯郸。
隗嚣传
一○七 嚣以杜陵人王元为大将军〔一〕。(姚。汪)──姚辑
〔一〕 不详所出,俟考。
一○八 遵降,封上雒侯〔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遵,王遵,隗嚣部将,霸陵人。
公孙述传
一○九 公孙述补清水长。太守以其能,使兼治五县。政事循理,奸盗不发,郡中谓有神明。(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六七
宗室四王三侯传
一一○ 〔齐〕武王演〔一〕,字伯升,世祖之长兄也。〔刚毅〕慷慨〔二〕,有大节。进围宛城中,自号天柱大将军〔三〕。王莽素闻其名,大震惧,使长安中宫署及天下乡亭皆画伯升像于塾〔四〕,旦起射之。(汪。铃木)──御览卷二七九 ○ 书钞卷七○
〔一〕 据袁、范二书补。
〔二〕 据书钞卷七○补。
〔三〕 袁纪、范书均作「柱天」。
〔四〕 范书「宫」作「官」,是。汪辑「塾」作「埻」 鸫说文、广韵,埻亦通塾,或作「射臬」解,或作「的」解,均系靶子之意。时于诸官署及乡亭之门侧堂画伯升像以为箭而射之。
一一一 〔北海静王兴迁弘农太守〕〔一〕,县吏张申有伏罪,兴收申案论,郡中震栗。时年旱〔二〕,分遣文学循行属县,理冤狱,宥小过,应时甘雨降澍。(姚。汪)──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七五
〔一〕 据书钞卷七五补。又范书「静」作「靖」,续书恐误。
〔二〕 书钞卷七五作「明年旱」。
一一二 北海靖王兴子敬王睦〔一〕,少好学聪敏,既敦经术。性孝友,笃于骨肉,靖王薨,推物与诸弟。(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三)
〔一〕 书钞三引,一引「睦」作「瞻」,非。
一一三 「是吾幼时狂惷之行也。」〔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初睦谦恭好士,声价日广。永平中,法宪颇峻,睦遂谢绝宾客以避祸,故对进京使者作此语。
一一四 阜、赐移书于良〔一〕,曰:「老子不率宗族,单葱骑牛哭且行,何足赖哉!」(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阜,甄阜,莽前队大夫;赐,梁丘赐,前队属正。时赵孝王良从汉军至小长安,兵败,妻及二子皆死。
一一五 赵王良玄孙干,坐为大丧服白衣步出,诣阙〔一〕。(铃木)──书钞卷七○
〔一〕 范书本传曰:「赵相奏干居父丧,私聘小妻,又白衣出司马门,坐削中丘县。」疑此引有脱文。
一一六 侯等助祭明堂,以例益户二百。敞以有行义,拜为庐江都尉〔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时敞推父时金宝财产与昆弟,荆州刺史上其义行,故拜。敞,城阳恭王祉之父。
一一七 王莽时,诸刘抑废,为郡县所侵。蔡阳国釜亭候长醉?更始父子张〔一〕,子张怒,刺杀亭长。后十余岁,亭长子报杀更始弟骞。赐兄显欲为报怨,宾客转劫人,发觉,州郡杀显狱中。赐与显子信结客陈政等九人,燔烧杀亭长妻子四人。(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本作「询」,据点校本范书校勘记、姚辑钞本蔡元培按语径改。
一一八 庆字翁敖〔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庆,成武孝侯顺之父。
一一九 宪字翁君〔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宪,顺阳怀侯嘉之父。
李通传
一二○ 守居家〔一〕,与子孙尤谨,闰门之内,如官廷也。(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守,李通之父,为王莽宗卿师。
一二一 先是李通同母弟申徒臣能为医〔一〕,难使,伯升杀之。上恐其怨,不欲与轶相见。轶数请,上乃强见之。轶深达通意,上乃许往。意不安,买半臿佩刀怀之。至通舍,通甚悦,握上手,得半臿刀,请上曰:「一何武也?」上曰:「苍卒时,以备不虞耳。」(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袁纪及东观记李通传并作「申屠臣」,东观记光武帝纪作「
公孙臣」。天游按:潜夫论志氏姓曰:「信都者,司徒也。俗间音不正,曰信都,或曰申徒,或曰胜屠,然其本为一司徒耳。」又风俗通义校释佚文曰:「(申徒氏)本申屠氏,随音改为申徒氏。」则「申徒臣」即「申屠臣」,作「公孙臣」,非。
一二二 李通字次元,为光禄勋。时上征讨四方,令通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宫。(姚。汪。铃木)──书钞卷五三
王常传
一二三 王常字颜卿,拜横野大将军,位次九卿,〔与〕诸将绝席〔一〕。引兵击高峻。(姚。汪。铃木)──书钞卷六四
〔一〕 据汪辑补。
邓晨传
一二四 为常山太守。上发兵信都,晨欲固从〔一〕,上曰:「卿以一身助我,不如以一郡为我北州主人也。」(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四
〔一〕 「晨」原误作「农」,径改。
一二五 邓晨拜中山太守,清约,吏民称之,常为冀州高第。(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六
一二六 徙汝南太守,兴鸿郄陂,益地数千顷,溉道饶足。(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四
来歙传
一二七 来歙击隗嚣,至略阳城〔一〕。大战登城,相射弓弩尽,乃发屋断木为箭。(姚。汪。铃木)──书钞卷一二五 ○ 御览卷三四九
〔一〕 范书本传下作「斩嚣守将金梁,因保其城。嚣大惊曰:『何其神也!』乃悉兵数万人围略阳,斩山筑堤,激水灌城,歙与将士固死坚守」云云,疑二引多有脱文。
邓禹传
一二八 邓禹字仲华,拜前将军,持节分精吏士三万人,自箕关入攻河内都尉,破之,获辎重车千余乘。(铃木)──书钞卷六四
一二九 孝明皇帝以禹先帝名臣,拜太子太傅,进见东宫,甚优宠。(姚。汪。铃木) ──书钞卷六五
寇恂传
一三○ 上欲定河内,谓邓禹曰:「朕有河内,犹高祖有关中,非萧何谁能镇之?为吾举如萧何者。」禹曰:「寇恂文武兼备,有御众之才,非此子莫可使也。」(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五
一三一 恂为河内太守,〔移书属县,讲兵肄射〕〔一〕,伐淇园之竹以治矢百余万,又养马二千匹。(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四 ○ 事类赋注卷一三
〔一〕 据事类赋注卷一三补。
一三二 恂为颍川太守,诛讨贼盗,政教施行,郡中无事,修礼乐教授。(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四
一三三 寇恂为颍川太守。时有豆生于郡界,收得十余万斛,以给诸营。(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五
一三四 寇恂为颍川太守,盗贼不敢入界。(姚。汪。铃木)─ ─书钞卷七五
一三五 寇恂为颍川太守。又拜汝南太守。城门不闭,盗贼不起,向风而治之。(铃木)──书钞卷七五
一三六 入为执金吾。颍川盗贼群起,上谓恂曰:「独卿能平之耳。」恂至颍川,盗贼悉降,百姓遮曰:「吾愿借寇君一年。」(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六
冯异传
一三七 殷建〔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段建」。东观记与续书同。建乃冯异所荐,以为掾吏。
一三八 异敕吏士,非交战受敌,常行诸营之后,相逢引车避之,由是无争道变斗者也。(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二七五
一三九 茅丹〔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芳丹」。丹乃赤眉失败后割据新丰者。
一四○ 安定属国人,本属国降胡也〔一〕。居参青山中,其豪帅号「肥头小卿」。(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冯异进军义渠,青山胡降,当非专指某人而言。
岑彭传
一四一 时更始尚书令谢躬将六将军屯邺,兵横暴,为百姓所苦。上先遣吴汉往收之,故拜彭为刺奸将军。(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四二 彭镇河内,冯异先攻洛阳,朱鲔大出军,欲击彭。时天雾,鲔以为彭已去,令其兵皆获黍。彭乃进击,大破之。(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四三 彭南击荆州,至成安、昆阳、犨、叶、舞阳、堵阳、平氏、棘阳、胡阳,处处皆破其屯聚。(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四四 奉令候伏道旁,见车骑一日不绝,归语奉,奉遂夜遁〔一〕。(姚。汪) ──范书本传注
〔一〕 时光武自将击邓奉,至叶,车骑不得前。岑彭遂击破奉,追至堵阳。
一四五 辛臣为戎作地图,图彭宠、张步、董宪、公孙述等所得郡国,云洛阳所得如掌耳〔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岑彭围黎丘,田戎欲降,辛臣遂作图以劝阻之。
一四六 张隆遣子晔将兵诣彭助征伐,上以晔为率义侯〔一〕。(
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 时岑彭屯兵津乡,移檄江南,班行诏命。桂阳太守张隆遣使贡献,且命子将兵助征伐。
一四七 以缣盛土为堤〔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时岑彭围隗嚣西城,壅谷水灌之。
一四八 时天东风,其攒柱有反把,钩奇船不得去〔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建武十一年春,岑彭击蜀,偏将军鲁奇应募乘船直攻浮桥,死战破敌。
贾复传
一四九 右骖〔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光武在河北,署复为破虏将军督盗贼。然复马羸弱,故光武解骖马以赐之。范书作「左骖」,而东观记同续书。
吴汉传
一五○ (雒县)〔南阳〕人韩鸿为谒者〔一〕,使持节降河北,拜除二千石。(汪)──范书本传注
〔一〕 据点校本范书校勘记改。汪辑作「洛阳」,亦非。时鸿见汉甚悦,承制拜为安乐令。
一五一 时道路多饥人,来求食者似儒生,汉召之,故先为具食。(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五二 攻蓟,诛王郎大将赵闳等。(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五三 时上使汉等将突骑,扬兵戏马,立骑驰环邯郸城,乃围之。(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五四 吴汉为大将军,持节发突骑。更始幽州牧苗曾不肯应调,汉斩曾,威震州郡,将其兵诣上。(姚。汪。铃木)──书钞卷五一
一五五 时岑彭已在城中,将躬诣传舍,驰白汉。汉至,躬在彭前伏,汉曰:「何故与鬼语!」遂杀之。(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五六 从击铜马、重连、高胡,皆破之。(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五七 汉躬被甲拔戟,令诸部将曰:「闻雷鼓声,皆大呼俱进,后至者斩!」遂鼓而进之。(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五八 长垣〔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作「长直」。时汉北击清河诸义军。李贤曰:「长垣,县名,在河南,不得言北击,而范书作『长直』,当是贼号,或因地以为名。」又东观记亦作「长垣」,误。
一五九 刘禹〔一〕。──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作「刘尚」,乃汉所部副将,即武威将军也。时将万余人屯于江南。东观记同续书,恐非。
一六○ 吴汉尝出征,妻子在后买田业。汉还,让之曰:「军师在外,吏士不足,何多买田宅乎?」遂尽分以与昆弟外家。(姚。汪。铃木)──类聚卷六四
一六一 上即位,汉为大司马。海内无事,乃得安。其性忠厚,笃于事上〔一〕。(姚。汪。铃木)──书钞卷五一
〔一〕 此引下汪辑据书钞卷七八又引曰:「吴汉为洛阳令,病卒,百姓哀痛,老小随车,昼夜号泣。」天游按:此乃王涣事迹,陈、俞本误作「吴汉」,姚、汪均依之,且云:「时官大司马安得为令!此岂又一吴汉耶?」甚谬。今依孔本入王涣传。
盖延传
一六二 并与狐奴令王梁同劝宠〔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宠,彭宠,渔阳太守。延与吴汉、王梁谋归光武,故并劝宠。
一六三 时刘永别将许德据襄邑,延攻而拔之。(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六四 萌攻延,延与战,破之。诏书劳延曰:「庞萌一夜反畔,相去不远,营壁不坚,殆令人齿欲相击,而将军有不可动之节,吾甚美之。」〔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引军袭败延,延走,北渡泗水,破舟楫,坏津梁,仅而得免」。与此大异,东观记同续书。
一六五 视事四年,人敬其威信〔一〕。(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 时延拜左冯翊。惠栋曰:「袁宏纪『延为京兆尹,事多犯法』。华峤书亦云『延代鲜于褒为冯翊,多非法』。续书所载非实录也。宏以为京兆尹,亦讹。」惠说是。
陈俊传
一六六 铜马所过虏掠,(王)〔陈〕俊言于上曰〔一〕:「宜舍轻兵出贼前,使百姓各坚壁,以绝其食,可不战而殄也。」上然之,遣俊将轻骑,驰出贼前。视民保壁者,敕令固守,散在野者,因掠取之。贼至无所得,遂散败。及军还,上谓俊曰:「困此虏者,将军策也。」(汪)──御览卷四四九
〔一〕 据范书本传改。汪辑作王俊传,甚失考。
一六七 陈俊为琅邪太守,抚恤贫弱,表有行义,百姓录之〔一〕。(姚。汪。铃木) ──书钞卷七四
〔一〕 、姚、汪二辑「录」作「歌」,范书亦然,当是。
臧宫传
一六八 臧宫字君公〔一〕,时为左中郎将,击武陵贼〔二〕,降之。凡所将兵二十余年,以信谨质朴,故常见用。(铃木)──书钞卷六三
〔一〕 按东观记、袁纪、范书均作「字君翁」,此作「字君公」,误。
〔二〕 范书作「武溪贼」。天游按:武溪属武陵郡,水名。水经注作「潕溪」。李贤曰:「土俗『潕』作『武』。」
耿弇传弟国 国子秉 国弟子恭
一六九 耿弇字伯昭,扶风人。少学诗礼,见郡督尉试骑士,建旗鼓,肄驰骋,由是心善将率。(汪。铃木)──御览卷三○九
一七○ 弇还檄与况,陈上功德,自嫌年少,恐不见信,宜自来。况得檄立发,至昌平见上。(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七一 弇归〔一〕,主人食未已,蓟中扰乱,上驾出南城门,颇遮绝辎重,城中相掠。弇既与上相失,以马与城门亭长,乃得出。(
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时弇从光武北到蓟,忽闻邯郸兵至,光武南奔,遂相失。
一七二 光武初见弇言〔一〕,起坐曰:「卿失言,我斩卿。」弇曰:「大王哀厚弇如父子,故披赤心,为大王陈事。」上曰:「我戏卿耳。」(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光武居邯郸,昼卧温明殿。弇请闲进说,愿归幽州,益发精兵,待机以图天下。
一七三 后上闻弇为张步所攻,欲自往。陈俊曰:「步兵盛,可且闭营,待上至。」弇曰:「上且到,臣子当击牛酾酒,以待百官,反欲以贼虏遗君父邪!」遂合战,破之。(汪。铃木)──御览卷三○九
一七四 耿国字叔廉〔一〕,为黄门郎给事中,疏敏有识。于时见问,常多合意,上以为能。(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八
〔一〕 范书本传作「叔虑」,初学记卷一二引续书与之同。然东观记作「叔宪」。三载各异,未知孰是。
一七五 耿国字叔虑,为大司农,晓边事,能论议,数上便宜事,天子器之。(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二 ○ 御览卷二三二
一七六 耿秉字伯初,为谒者仆射。每公卿会议,常引秉上殿,访以边事〔一〕。(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二
〔一〕 姚、汪二辑尚引曰:「永平中,召秉诣省闼,问前后所上便宜方略。」乃姚之骃据范书以补卷六二所引之阙,书钞并无此引,故删。
一七七 耿恭字伯宗,为戊己校尉,屯后王部金蒲城。谒者关宠为戊己校尉,屯前王部柳中城。(姚。汪。铃木)──御览卷一九二
一七八 匈奴破(离)〔杀〕后王安得〔一〕,攻金满城〔二〕。耿恭以毒药傅矢,传语匈奴,汉家箭神,中其疮者必有异。因发弩射之,虏中矢者视疮皆沸,并大惊,相谓曰:「汉兵神,真可畏也。」遂解去。(汪)──事类赋注卷一三
〔一〕 据范书本传改。
〔二〕 当是金蒲城之误。
一七九 耿恭奔疏勒,军吏范羌迎之,天雪一丈,道不通人。(铃木)──书钞卷一五二
一八○ 耿恭在疏勒,得出至玉门,唯余十三人,衣履穿决,形容枯槁。郎将郑众为恭以下沐浴,易衣冠。(汪。铃木)──御览卷三九五
一八一 耿恭字伯宗,迁长水校尉。西羌反,恭上疏陈方略,诏问状。后遣恭将五校尉御之〔一〕。(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一
〔一〕 范书本传作「将五校士三千人」。
祭遵传从第彤
一八二 上幸广阳城门,设祖道,阅过诸将,以遵新破渔阳,令最在前。(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八三 祭彤除偃师长,视事五年,县无盗贼,州课第一。迁襄贲令。时盗贼抄掠,彤到官,诛〔锄〕奸猾〔一〕,县界清净。诏书增秩一等,赐缣百疋〔二〕,册书勉励。(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 书钞卷七八 御览卷二六七
〔一〕 据书钞卷七八补。
〔二〕 书钞卷七八「缣」作「绢」。
一八四 祭彤字次孙,为太仆卿。朝廷闻彤素清有道,而衣无副,有功效拜之日,赐钱百万,马三匹,衣被刀剑,下至桮案什物。上常叹之,以为任大之臣也。(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四 ○ 初学记卷一二
任光传
一八五 光武师蓟,南行,太守任光开门出迎〔一〕。──广韵卷四
〔一〕 光时任信都太守。
李忠传
一八六 高密中尉〔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李忠父所任之职。范书本传作「都尉」。李贤曰:「东观记、续汉书并云『中尉』。又郡国志高密,侯国 鹳官志皇子封,每国傅、相各一人,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高密非郡,为『都』字者误。」
一八七 李忠字仲都,东莱人。从光武攻下属县,至苦陉。上会诸将问所得,忠独不掠财物。(铃木)──书钞卷三八
一八八 李忠字仲都,为丹阳太守。越地不好学,无嫁娶礼仪,忠乃立学校,习婚姻礼仪,垦田土,招流民,奏课第一。(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六
耿纯传孙腾
一八九 皆衣缣襜褕绛衣〔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时纯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衣此以迎光武。
一九○ 青犊等众在射犬,世祖引兵将击之。耿纯军在前,贼忽夜攻纯,雨射营中。纯勒部曲不动,选敢死二千人,俱持强弩,各傅三矢,使衔枚间行,绕出贼后,齐声呼噪,强弩并发,贼众惊走。(铃木)──书钞卷一二五
一九一 绀〔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作「细」,乃真定王刘杨之从兄,拥兵万余人,与杨欲脱离光武自立。光武遣纯以计诱杀之。
一九二 纯为东郡太守,〔在郡四岁,抑强扶弱,令行而禁止〕。〔一〕免官归第。上道过东郡,百姓老少数千人随车驾涕泣云:「愿留耿君。」(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六 ○ 又卷七五
〔一〕 据书钞卷七五补。又「东郡」之「郡」皆误作「都」,径改。
一九三 六年,上令诸侯就国,纯上书自陈,前在东郡案诛涿郡太守朱英亲属,今国属涿,诚不自安。制书报曰:「侯前奉公行法,朱英久吏,晓知义理,何时当以公事相是非!然受尧舜之罚者不能爱己也。已更择国土,令侯无介然之忧。」乃更封纯为东光侯。(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九四 耿纯字伯山,拜太中大夫。威信着于卫地。东郡盗贼起,与大兵会东郡。闻纯入界,盗贼皆诣纯请降,大兵不战而还。(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六
一九五 封腾高亭侯〔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建初中,纯嫡孙盱死,无嗣,遂封盱弟腾。
朱佑传
一九六 佑至南,为贼所伤,上亲候视之。(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景丹传
一九七 南贼迎击上营,得上鼓车辎重数乘〔一〕。(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南贼,范书作王郎将儿宏等军。时光武败危,丹纵突骑大破儿宏军。
一九八 将营兵,西到弘农〔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时苏况破弘农,丹病,光武以丹陕人,且富威名,强令起领郡事。
王梁传
一九九 王梁字君严。赤伏符曰:「王梁作玄武。」〔一〕玄武,水神;大司空,水土之官也。于是拜梁为大司空。(姚。汪。铃木)──类聚卷四七
〔一〕 符文「作」上本有「主卫」二字,时梁为野王令,光武又以野王本卫地徙,亦为任梁大司空之重要原因。类聚略之。
杜茂传
二○○ 降其渠帅大将军杜猛、持节光禄大夫董敦等〔一〕。(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时茂与王梁击五校义军。姚辑入王梁传。
马武传
二○一 上尝历问功臣:「诸君不遭际会,自度能何为乎?」马武曰:「臣以勇武,可守尉督盗贼。」上笑曰:「且勿为盗贼,自致亭长斯可也。」(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七
窦融传弟友子固 曾孙宪 曾孙万全子章
二○ 二 宁武男〔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王莽居摄中,融以军功得封。范书作「建武男」。东观记同续书。
二○三 虞封〔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封,窦融之司马。时隗嚣反,道隔绝,封受融弟友所遣,间行通书光武。范书作「席封」,未知孰是。铃木辑稿作「司马虎」,非。
二○四 窦固字孟孙,为卫尉卿。两宫宿卫,见重当时,仁厚谦恭,甚有名称。(汪。铃木)──御览卷二三○
二○五 窦固出塞至天山,斩首千余级。(汪。铃木)──御览卷五○
二○六 将军窦宪出鸡鹿山。(铃木)──初学记卷八
二○七 宪夺沁水公主园田。上幸公主园,觉之,问宪,宪又上言借之也〔一〕。(汪)──汪辑
〔一〕 不详所出,恐系据范书误入。
二○八 窦章居贫蔬食,讲读不辍。太仆邓康重章学行。是时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藏室,道家蓬莱山。康荐章入东观,为校书郎中。──职官分纪卷一六
马援传子光 兄子严
二○九 援过北地任氏畜牧。自援祖宾,本客天水。父仲,又尝为牧师令。是时员为护苑使者,故人宾客皆依援。(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二一○ 勃能说韩诗〔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勃,朱勃,援之邑人。早慧,时援裁知书,见之自失。后援卒,遇谗,勃诣阙上书,为之讼冤。
二一一 马光字叔山,为卫尉卿。上以光谨敕小心,周密畏慎,特亲异之。(汪。铃木)──御览卷二三○
二一二 马严字威卿,拜御史中丞,赐冠帻衣服车马。严举劾案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僚惮之。(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二 ○ 御览卷二二五
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周天游辑注
卓茂传
二一三 卓茂迁密令,其治民,举善而教,不能则劝,口不出恶言,劳心忧念,吏民知其有缓急,以恩信待吏,吏畏而爱之,不忍欺也。元始中,天下蝗。河南二十县蝗,独不入密界。督邮书言,太守大怒,自出案行密界中,实然乃惊。(姚。汪。铃木)
──类聚卷五○ ○ 书钞卷七八
二一四 卓茂迁密令,道不拾遗。(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一五 宣德侯〔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光武即位,先访求茂,茂诣河阳谒见。光武遂下诏封茂为侯。范书作「褒德侯」,袁纪亦然,而东观记与续书同。又杨树达曰:「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引汉官仪亦均作『宣德侯』。」未知孰是。
鲁恭传弟 /FONT>
二一六 鲁恭为中牟令,为陈父母恩德〔一〕。(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一〕 袁纪卷一四曰:「民李勉为母所言,恭召就责问,因为陈父母恩德,勉惭悔返。」续书所言,即指此事,然书钞所引,必有脱文。
二一七 鲁恭为中牟令,以德化人,不任刑罚。(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一八 鲁恭为中牟令。有亭长息牛不还,主讼之。恭敕令还牛,亭长仍不还。恭叹曰:「化不行也。」解印绶而去。掾吏注留,亭长惭,还牛不敢欺也。(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一九 鲁恭〔字仲康〕〔一〕,为中牟令,导民以孝,推诚而治。建初中,郡国螟伤稼,犬牙缘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疑其不实,遣仁恕掾肥亲往察验之。恭随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止其傍,〔
榜〕有童儿〔二〕,亲曰:「何不击之?」儿曰:「雉方将鶵。」亲矍然而起,与恭诀曰:「所以来者,欲察治之善恶尔。今虫不犯境,此一异也。化及鸟兽,此二异也。竖子有仁心,此三异也。久留徒扰贤者(可)〔耳〕〔三〕。」还府,以状白安,〔安〕美其治〔四〕,以励属县。(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六七 书钞卷七八(二)
〔一〕 据书钞卷七八补。
〔二〕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
〔三〕 据御览卷二六七改。
〔四〕 据书钞卷七八补。
二二○ 〔鲁恭为中牟令,嘉禾生于庭〕〔一〕,恭谦不矜功,封以言府,府即奏上。尹以檄劳曰:「君以名德,久屈中牟,物产之化流行,天降休瑞,应行而生,尹甚嘉之。」(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七八
〔一〕 据书钞卷七八补。「禾」原误「木」,据汪辑径改。
二二一 鲁恭字仲廉〔一〕,迁光禄勋,选举清平,不失次序。(
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三
〔一〕 前引书钞卷七八作「仲康」,东观记、袁纪、范书皆然。此作「仲廉」,误。
二二二 坐族弟弘农都尉炳事免官〔一〕。(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 此乃永元十六年之事。
二二三 时盛夏断狱,恭上疏曰:「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阴也。行者尚止之,况于逮召考掠夺其时邪?」〔一〕(
姚。汪)──汪辑
〔一〕 此引不详所出,汪照录姚辑,复增首句及「恭」下之「上」字。
二二四 建初元年,诏举贤良方正。大司农刘宽举鲁。〔一〕时对策者百余人。惟在高第,除为议郎。──职官分纪卷三六 ○ 纬略卷三
〔一〕 「」,纬略卷三引作「平」。东观记亦然。书钞卷五六引作「」,而袁、范二书作「丕」。惠栋曰:「隶法,丕平字相类,未详孰是。李充传亦作『平』。」王先谦曰:「丕,亦作,就讹为平耳。」王说是。
二二五 荐王龚等,皆备帷幄近臣〔一〕。(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 时值永元二年,任东郡太守,数荐幽达隐之士,龚者即其一。
二二六 鲁字叔陵,迁中散大夫。贾逵荐道艺深明,时见用。复与(黄散大夫)〔尚书令黄香相问难〕数事〔一〕,上善,罢朝时赐冠帻履衣袜各一袭。(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六
〔一〕 据职官分纪卷四八改补。
刘宽传
二二七 刘宽字文饶,弘农人。为南阳太守,温仁多恕,遇民如子,口不出詈言,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汪。铃木)──御览卷二六○ ○ 书钞卷四五
二二八 刘宽字太饶〔一〕,拜太中大夫,观讲华光之内〔二〕。(铃木)──书钞卷五六
〔一〕 「太」系「文」之误。
〔二〕 华光,殿名。
二二九 刘宽简略,嗜酒,不好盥浴。(汪。铃木)──御览卷三八九
二三○ 刘宽性仁恕,不妄喜怒。尝朝服将朝,婢翻羹污其衣,宽曰:「得毋烂汝手乎?」更衣而入,曾不变色。(姚。汪。铃木)──书钞卷一四四
伏湛传
二三一 伏湛字惠公,更始元年,拜为平原太守。遭仓卒兵起,莫不惊扰,而湛独安然教授。谓妻子曰:「一谷不升,国君彻膳。今人皆饥,奈何独饱?且食麤粝。」尽分奉禄以赈活乡里,来客者百余家。(汪。铃木)──御览卷四七六
二三二 伏湛为平原太守。时兵起,湛移(出)〔书〕属县〔一〕,吏民信向,独不敢动。(铃木)──书钞卷七五
〔一〕 据袁纪卷四改。
侯霸传
二三三 侯霸字君房,河南人。为人矜严有威容。家累千金,不事产业,笃志诗书,师事房元,常为都讲。(汪)──御览卷三八九
二三四 侯霸为临淮太守,〔吏民爱乐〕〔一〕。王莽之败,霸保守临淮。更始征霸,老弱相携号呼,遮使者车,乞留侯君期年。(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六 ○ 又卷七五
〔一〕 据书钞卷七五补。
二三五 侯霸拜尚书令,条撰善政有便于民者,除其烦苛,时令乃立。每春下宽大诏书,由霸始也。(铃木)──书钞卷五九
赵熹传
二三六 光武征赵喜〔一〕,引见赐鞍马,待诏公交车。(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二二 ○ 御览卷三五八
〔一〕 东观记、袁纪均作「喜」,而范书作「」,故四库馆臣改东观记「喜」作「」。然书钞引续志作「熹」。惠栋曰:「喜与熹,古字通。小颜匡谬正俗曰:『熹,炽盛也,音与僖同。』故赵熹字伯阳,取此义耳。末世传写误为喜字。」天游按:徐灏说文段注笺曰:「、喜古今字。」又黄侃说文同文曰:「喜同台、僖、。」据此则喜、、熹三字皆可通,作「喜」非误。然其既以「伯阳」为字,当以「熹」为本字。下同。
二三七 赵喜为太尉。中元二年,上崩,喜受遗诏,典录丧礼。新承王莽之乱,国无旧典,皇太子与诸王杂坐同席,尊卑无别。喜乃正色,横剑殿阶,扶下诸王,以明尊卑。(姚。汪。铃木)──御览卷一四八 ○ 书钞卷三七
二三八 赵喜字伯阳,为卫尉,尽心事上,夙夜匪懈。母没,上疏乞守服,不许,遣使释服。(汪。铃木)──御览卷二三○
牟融传
二三九 牟融举茂才,为丰令。视事三年〔一〕,政化流行,县无狱讼,吏畏而爱之,治有异迹,为州郡最。(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 ○ 御览卷二六七 书钞卷七八
〔一〕 范书本传亦作「三年」,汪辑据御览引作「二年」,非。
二四○ 牟融字子优,拜司隶校尉,典司京师,执宪持平,多所举正,百僚莫不敬惮。(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一 ○ 御览卷二五○
二四一 牟融字子优,迁大司农,居职修治,又善论议,时公卿无出之者。(铃木) ──书钞卷五四
宣秉传
二四二 (傅)〔宣〕巨公拜御史中丞〔一〕,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二〕,并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迁司隶校尉。奉公遵典,督察奸邪,务举宏纲,正大体,阔略细微。其政严而不苟,百僚肃然,京师清静〔三〕。(姚。汪)──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六一
〔一〕 据汪辑校改。
〔二〕 据汪辑校补。
〔三〕 据书钞卷六一补。
二四三 宣秉字巨公〔一〕,拜御史中丞,布被瓦器,居不粟马,出无从车。车驾幸其府舍,叹曰:「虽楚国二龚,不如云阳宣巨公。」赐布帛帐帷什器。(汪)──御览卷八一八
〔一〕 「宣」原误作「宋」,径改。
二四四 宣秉字巨公,拜司徒司直,清白笃义,得禄俸,收养内外宗族。(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二
张湛传
二四五 张〔湛字〕子孝〔一〕,平陵人。性矜严,非礼不动,遇妻子若严君,三辅以为仪表。人或谓之诈,子孝曰:「我诚诈也。人皆诈恶,我独诈善,不亦可乎?」为光禄〔勋〕〔二〕。〔数正谏威仪不如法度者〕〔三〕。常乘白马,上每有异政,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姚。汪。铃木)──御览卷四五二 ○ 书钞卷五三
〔一〕 据书钞卷五三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范书本传曰:「光武临朝,或有惰容,湛辄陈谏其失。」
二四六 张湛拜太中大夫,病居〔中〕东门候舍〔一〕。故时人号之为「中东门君」。上数存问赏赐。(汪。铃木)──御览卷二四三
〔一〕 据范书及下文文意补。
王丹传
二四七 王丹字仲回,为〔太子〕少傅〔一〕,謇謇正直,名德重于当时。(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五 ○ 御览卷二四四
〔一〕 据御览卷二四四补。
王良传
二四八 王良拜沛郡太守,称病不就府,从官皆送文书就之。诏太医治之。(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四
二四九 王良字仲子,拜司徒司直,妻子不至官舍。在位布被瓦器,无兼膳,节俭过度。(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二
二五○ 王良字仲子,东海人。为大司徒〔一〕。鲍恢为司徒长史,以事至东海,过其家,见良妻布衣徒跣,曳柴从田中归。(铃木)──书钞卷五二
〔一〕 东观记、范书、袁纪均作「大司徒司直」,续书误。
杜林传
二五一 杜林字(仲子)〔伯山〕〔一〕。为光禄勋,内奉宿卫,外总三(着)〔署〕〔二〕,周密敬慎,选举称平,〔数荐名士〕。〔三〕郎有好学,辄见诱进,朝夕满堂,士以此高而慕仰之。(姚。汪。铃木)──书钞卷五三
○ 初学记卷一二(二) 白帖卷七四
〔一〕 据初学记卷一二、白帖卷七四改。
〔二〕 同右。
〔三〕 据初学记卷一二补。
承宫传子迭
二五二 宫过徐子盛,好之,因弃其猪而留听经〔一〕。〔猪〕主怪其不还〔二〕,求索得宫,欲笞之。门下生共禁止,因留之。为诸生拾薪,执苦数年,勤学不倦。(姚。汪。铃木)──御览卷六一一 ○ 范书本传注
〔一〕 宫少孤,为人牧豕。时乡里徐子盛以春秋经授诸生,宫悦而驻听之。
〔二〕 据范书本传注补。
二五三 宫尝出行,得虎所杀鹿,持归。肉分门下,取皮上师,师不受。宫因弃之。人问其故,宫曰:「既已与人,义不可复取。」(
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二五四 宫字少子,琅邪人。尝在蒙阴山中耕种禾黍,临熟,人就认之,宫便推与而去,由是发名,位至左中郎将、侍中。(姚。汪。铃木)──吴志锺离牧传注 ○ 类聚卷八五 御览卷八三九
二五五 承宫迁至左中郎将,数进忠谏,论议守正,不希世偶,朝臣惮其节,名称闻于匈奴。单于遣使来贡,求见宫。诏敕宫自整顿,宫曰:「夷狄眩名,非识实也。闻臣虚称,故欲见臣。臣丑陋形寝,见必轻贱,不如选长大有威容者〔示之也〕〔一〕。时以大鸿胪魏应示之。(姚。汪。铃木)──御览卷二四一 ○ 又卷二七九 范书本传注
〔一〕 据御览卷二七九补。范书本传注亦然。
二五六 宫子迭,官至济阴太守。(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赵典传
二五七 赵典字仲经,为大司农,闭门却扫,非德不交。(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二 ○ 御览卷二三二
二五八 赵典笃学博闻,宜备国师〔一〕。(姚。汪。铃木)一四──初学记卷一 ○ 书钞卷五二 御览卷二○六 晏公类要卷
〔一〕 此系表荐之文。引文下尚有「国师即太师也」六字,当系注文,故入注以说明之。又书钞卷五二注出续汉百官志,按百官志无此文,书钞注误也。
申屠刚传
二五九 申屠刚字巨卿,拜侍御史,迁尚书令。在尚书,数犯颜正色,百僚惮之。常慕史、汲黯之为人〔一〕。(姚。汪。铃木)──书钞卷五九
〔一〕 李贤曰:「史记曰:史字子鱼,卫大夫也。论语孔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前书:汲黯字长孺。武帝时为主爵都尉,好直谏,时人谓之『汲直』。」按子曰出论语卫灵公。
二六○ 光武帝欲出游,尚书令申屠刚谏,以头轫乘舆车轮。(姚。汪。铃木)──书钞卷一四一
鲍永传子昱
二六一 鲍永为更始大将,将兵安集河东。赤眉害更始,三辅道绝。世祖即位,遣谏议大夫储大伯持节征永。永疑为不审,收系大伯,封节传舍壁中,遣人持至长安〔一〕。知更始审亡,即发丧出降。(
汪。铃木) ──御览卷六八一
〔一〕 按东观记永封大伯节于晋阳传舍壁中,「持」作「驰」。御览作「持」,误。
二六二 鲍永为鲁郡太守,孔子阙里无何荆棘自辟,郡人异之〔一〕。(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五
〔一〕 陈、俞本「何」作「故」,「郡人」作「永」,与范书同。
二六三 鲍永字君长,为司隶校尉。上叔父赵孝王良送来歙丧还,〔一〕入大夏城门,与右郎将相逢〔二〕,良怒,召门贱吏〔三〕。永走马往前,奏良大不敬,由是权戚挫折,百僚肃然。数举奏非法,朝廷善之。永辟右扶风平陵鲍恢以为都官从事,恢亦抗直,不避强御,诏册曰:「贵戚且当敛手,以避二鲍。」其见重又如此。(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一
〔一〕 「孝王」原误倒,径正。
〔二〕 即右中郎将张邯也。
〔三〕 指夏城门候岑尊。东观记下作「叩头马前」,又永劾奏良曰「召候岑尊诘责,使前走数十步 鸶良诸侯藩臣,蒙恩入侍,〔宜〕知尊帝城门候吏六百石,而肆意加怒,令叩头都道,奔走马头前。无藩臣之礼,大不敬」。
二六四 鲍永字君长,为司隶校尉。永性矜严公正,百僚忌难,每朝各加戒慎。(汪。铃木)──书钞卷六一
二六五 鲍昱为泚阳长〔一〕,盗贼省减。(姚。汪。铃木)─ ─书钞卷七八
〔一〕 「泚」系「沘」之误,亦可作「比」。
二六六 鲍昱字守文〔一〕,拜司隶校尉。〔帝报曰〕〔二〕:「
吾欲令天下知忠臣之子复为司隶。」昱在职奉法守正,有父风。坐救火迟,免官。(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一
〔一〕 东观记作「文渊」,范书作「文泉」,乃刻本避唐高祖讳。续书恐误。
〔二〕 据东观记补。
二六七 昱为汝南太守,郡多陂池,水恒不足,作方梁石洫止之,〔一〕水方足也。(铃木)──书钞卷七四
〔一〕 李贤曰:「洫,渠也。以石为之,犹今之水门也。」
二六八 明帝崩,司徒鲍昱典丧事。葬日,三公入安梓宫,还至羡道半,逢上欲下,昱前叩头言:「礼:天子鸿洞以赠,所以重郊庙也。陛下奈何冒危险,不以义割哀。」上即还。(姚。汪。铃木)──续汉礼仪志注
襄楷传
二六九 延熹九年,济阴、东郡、济北、平原河水清。襄楷上疏曰:「春秋注记,未有河清,而今有之。易干凿度曰:『上天将降嘉应,河水先清。』京房易传曰:『河水清,天下平。』天垂异,地吐妖、民厉疫,三者并作而有河清。春秋麟不当见而见,孔子书以为异。河者,诸侯之象;清者,阳明之征,岂独诸侯有窥京师也。」明年,宫车晏驾,征解渎侯为汉嗣,是为灵帝。建宁四年二月,河水又清也。(汪)──
水经注卷五河水注
郭伋传
二七○ 郭伋字细侯,拜并州刺史。前在并州素有恩,及后入界,所到县邑,老少相携而逢迎于道路,如见父母。所过问民疾苦,下车聘请州中耆俊,以为师友,设几杖而敬礼焉,朝夕参政,分禄以养之。(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二
二七一 郭伋字细侯,拜并州牧。卢芳僭号北方,上患之。后拜伋焉。下车躬请州中推俊以为师友〔一〕,(鼓)〔设〕几杖而敬礼焉〔二〕。时人多举伋可大用,上以并州部边,匈奴未服,欲使镇抚,故久不迁也。──晏公类要卷二○
〔一〕 疑「推」字有讹,按上引或系「耆」之误。
〔二〕 据上引校改。
二七二 郭伋拜并州牧,行部西河到美稷,数百小儿各骑竹马逢迎。伋问曰:「儿曹何自远来?」对曰:「闻使君到,喜,故来迎。」伋谢曰:「辛苦诸童。」小儿复送到郭门外,问「使君何日当还」,伋谓别驾〔从事〕计日告之〔一〕。行部还,入美稷,先期一日。伋念负诸儿,即止野亭,须期乃往。伋重信得人心,皆此类也。(姚。汪。铃木)──文选卷五九沈约齐安陆昭王碑文注 ○ 类聚卷五○
〔一〕 据类聚卷五○补。
二七三 郭伋字细侯,〔以〕并州牧征为太中大夫〔一〕,赐宅一区,及帷帐钱谷,伋辄散与宗亲九族,无遗余。(汪)──御览卷四七六
〔一〕 据汪辑补。
孔奋传
二七四 孔奋守姑臧长,治有异道。时天下扰乱,河西独安,而姑臧市日四合,为河西富县。每前长居官数月,辄致赀产。奋在姑臧积四岁,财产不增。奋素孝,自来为长时,供养至谨。在姑臧,惟母极膳,妻子饮食但葱韭。(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 书钞卷七八
二七五 孔奋守姑臧。时天下未定,或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润。」(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七六 孔奋守姑臧,天下知其清廉。(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七七 孔奋官姑臧(令)长〔一〕,以仁义为治,抑强扶弱。(
姚。汪。铃木) ──书钞卷七八
〔一〕 「令」系衍文,故删。
二七八 守姑臧令〔一〕,太守梁统敬奋,每以事至府,不以官属礼之,常迎送,敬以师友。(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一〕 「令」系「长」之误。
张堪传
二七九 张堪字君游,南阳宛人。为郡族姓。堪早孤,让先父余财数百万与兄(弟)〔子〕〔一〕。(姚。汪。铃木)──御览卷五一五 ○ 类聚卷二一 御览卷四二四
〔一〕 据类聚卷二一、御览卷四二四改 鸫范书本传亦作「兄子」。
廉范传
二八○ 范为云中太守。匈奴大入塞,范自率士卒拒之。虏众盛,不敌。乃令军士卒各交缚两炬,三头爇火。虏遥见火多,谓汉兵救至。待旦将退,范令军中蓐(会)〔食〕〔一〕,晨往赴之,斩首数百级〔二〕。虏自此不敢复入云中。(姚。王。铃木)
──书钞卷一一六 ○ 御览卷四四九
〔一〕 据御览卷四四九改。
〔二〕 御览卷四四九作「数千级」 鸫范书本传作「数百级」,御览误。
二八一 肃宗崩,廉范奔赴敬陵〔一〕。时庐江郡掾严麟奉章〔吊国〕〔二〕,俱会于路。麟乘小车,涂深马死,不能自进。范见而愍然,命从骑下马与之,不告而去。麟事毕,不知马所归,乃沿路访之。或谓麟曰:「故蜀郡太守廉叔度,好周人穷〔急〕〔三〕。今奔国丧,独当是耳。」麟亦素闻范名,以为然,即牵马造门,谢而归之,世伏其义。(汪。铃木)
──御览卷四七六
〔一〕 「赴」原误作「起」,径改。
〔二〕 据汪辑补。
〔三〕 同右。
苏章传
二八二 苏章字孺文,博学能属文 鸩帝举贤良,对策高第,为议郎。(铃木)──书钞卷五六 ○ 纬略卷三
二八三 章字孺文,为冀州刺史。故人为(西)〔清〕河太守〔一〕,章行部,案其奸臧。乃请太守,设酒,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少顷,章曰:「今日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遂正其罪。(铃木)──书钞卷三七
〔一〕 据陈本改。
羊续传
二八四 羊续为南阳太守,妻与子秘俱往郡舍,续闭门不纳,妻自将秘行。其资藏唯布衾、弊裯,盐、麦数斛。(汪。铃木)──御览卷八三八
贾琮传
二八五 贾琮为交州刺史,岁间清平,百姓安土,为之歌曰:「贾父来晚,使我先反。今见清平,吏不敢饭〔一〕。」(汪。铃木)──御览卷四六五
〔一〕 胡三省曰:「言吏不敢过民家而饭也。」
二八六 贾琮为冀州刺史。旧传车骖驾迎于州界〔一〕。及琮之郡,升车乃言曰:「刺史当远视广听,纠察美恶,何反垂帷以自掩?」乃命御者褰之 鹳城闻之,自然震悚。(铃木)──书钞卷一三九
〔一〕 范书「旧」下有「典」字,「驾」下「垂赤帷裳」四字,疑此引俱脱之。
樊宏传子儵
二八七 仲山甫封于樊〔一〕,因氏国焉。爰自宅阳,徙居湖阳。〔二〕能治田殖〔三〕,至三百顷。广起庐舍,高楼连阁,波陂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鱼蠃梨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兵弩器械,赀至百万。其兴工造作,为无穷之功,巧不可言,富拟封君。世祖之少,数归外氏。及之长安受业,赍送甚至。世祖即位,追爵敬侯,〔四〕诏湖阳为重立庙,置吏奉祠。巡祠章陵,常幸重墓。(汪)
──水经注卷二九比水注
〔一〕 疑首脱「其先」二字。
〔二〕 汉书地理志曰:「秦既灭韩,徙天下不轨之民于南阳,故其俗夸奢,上气力,好商贾渔猎,藏匿难制御也。」天游按:宅阳本韩地,樊氏宗族当系秦时所徙之韩国豪强不轨之民。
〔三〕 疑「能」上脱「宏父重」三字。
〔四〕 敬侯者,寿张敬侯重也。
二八八 樊儵字长亘〔一〕,为长水校尉,与公卿杂定郊祀礼仪,以谶记正五经异说。(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一
〔一〕 范书本传作「长鱼」,袁纪亦然 鸫鱼、亘形近易讹,续书作「亘」,当系书钞引误。
阴识传弟兴
二八九 阴识拜执金吾,位特进。入则极言正谏,至与宾客语不及国事。常慕仲山甫匪躬之节〔一〕,所用掾吏,皆得天下俊哲〔二〕。(姚。汪。铃木)──御览卷二三七 ○ 类聚卷二○ 书钞卷五四
〔一〕 仲山甫,周宣王时之名臣。因食采于樊,故亦称樊仲山甫。谥穆,故亦作樊穆仲。樊重即其后,见上传。又易蹇卦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疏曰:「尽忠于君,匪以私身之故而不往济君。」类聚卷二○引作「夙夜匪懈」。
〔二〕 御览卷二三七末有小注曰:「虞诩、傅贤等是也。」天游按:虞诩于安帝永初五年始辟太尉李修府为掾吏,非阴识所用明矣。职官分纪卷三五引作「虞延」 鸫虞延任执金吾于建武初,而识至明帝封为皇太子之后,即建武十九年之后,始任此职,则延亦必不为识掾吏明矣,职官分纪亦非。且东观诸史无傅贤事迹。御览注原本范书,其文曰:「虞廷、傅宽、薛愔等,多至公卿校尉。」御览则误「廷」为「诩」,「宽」为「贤」。汪辑不加考索,照录御览注,甚疏略。
二九○ 阴兴字君陵,为黄门侍郎。兴筋力过人,每从出入,常操小盖,障翳风雨,险隘躬自履涉,率先期门。凡上所幸止,先入清辟。(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八
二九一 阴兴为卫尉,每将远征,躬行劳问,无所爱惜。(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二 ○御览卷二三○
朱浮传
二九二 朱浮字叔元,为执金吾。帝以二千石长吏不堪任,时有纤微之过者,必见斥罢,交易纷扰,百姓不宁。六年,有日蚀之异。浮因上疏切谏。自是州郡奏长吏二千石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遣掾史案〔验〕〔一〕,然后黜退。(姚。汪。铃木)
──御览卷二三七 ○ 书钞卷五四
〔一〕 据汪辑补。
冯鲂传
二九三 世祖车驾西征,盗贼群起。郏令冯鲂为贼延裒所攻,力屈。上诣纪氏,群贼自降。(汪。铃木)──水经注卷二一汝水注
二九四 (马防)〔冯鲂〕以郡太守高第为太仆〔一〕,在乎内行修洁也。(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四
〔一〕 据陈、俞本改。铃木辑稿入马防传,甚失考。
虞延传
二九五 虞延除细阳令。每至岁时伏腊,休遣徒系,各使还家。并感其恩,应期归。有一囚于家被病,自载诣狱,既至城门而死。(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郑弘传
二九六 太守常以春行县,所至县劝人农桑,振救乏绝。第五伦为太守,因春行,见郑弘奇之,署督邮〔一〕。(汪)──御览卷一九
〔一〕 御览原注曰:「郑弘时为乡啬夫。」按谢承书其所在乃灵文乡也。
二九七 郑弘为县令,政化大行。民王逢得路遗宝物,悬于衢道,求主还之。(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梁统传子松 竦 曾孙商 玄孙冀
二九八 梁统字仲宁,拜太中大夫,在朝廷数上便宜,言法令既轻,宜遵旧典〔一〕。〔下三公议,云隆行峻法,非明主急务,遂寝〕〔二〕。(姚。汪。铃木)──钞卷五六
〔一〕 范书本传「法令既轻」下有「下奸不胜,宜重刑罚」八字,书钞节略过甚,意反不明。
〔二〕 据职官分纪卷四八补。
二九九 梁松为太仆。永平二年,为松请托郡县,事觉免。(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四
三○○ 大将军梁商三月上巳日,会洛水。倡乐毕极,终以薤露之歌〔一〕,坐中流涕。其年八月,而商薨。(姚。汪。铃木)──御览卷五五二 ○ 书钞卷九二 初学记卷一四
〔一〕 古今注音乐曰:「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伤之,为之悲歌,言人命如薤上之露,易晞灭也。」又载其歌辞曰:「薤上朝露何易晞!露晞明朝还复滋,人死一去何时归?」又言薤露乃送王公贵人之丧曲,使挽柩者歌之,故世呼为挽歌。
三○一 扶风人士孙奋居富而性〔一〕。梁冀自以马乘具遗之,从贷钱五千万,奋以五百万与之〔二〕。冀大怒,乃告郡县,劾奋母为其守藏婢,云盗白珠十斛、紫金千斤以叛。遂收考奋兄弟,死于狱中,悉没资财亿七千余万。(姚。汪。铃木)─
─类聚卷八四 ○ 御览卷八三五 又卷八○二 又卷八○九
〔一〕 「士」原误作「王」,据御览卷八○二、又卷八○九径改。
〔二〕 范书本传作「以三千万与之」,御览卷八三五「五千」作「
二十」,「五百」作「十」,诸载各异,未详孰是。
三○二 梁冀改易舆服之制,作平上车、庳帻、狭冠也。(姚。汪。铃木)──御览卷六八七 ○ 事类赋注卷一二 御览卷六八四
三○三 梁冀为拥身之扇。(姚。汪。铃木)──书钞卷一三四 ○ 事类赋注卷一四 御览卷七○二
张纯传子奋
三○四 张纯字伯仁,迁五官中郎将。纯在朝历世,明习故事。建武初,旧章多阙,每有疑议,辄以访纯,自郊庙婚冠丧纪礼仪,多所正定。帝甚重之,一日或数四引见。(汪。铃木)──御览卷二四一 ○ 书钞卷六三
三○五 张纯字伯仁,兼虎贲中郎将,一日至数见。持重慎密,虽平行路,事出犹不道,时上封事,辄削去草,清廉(束修)自守〔一〕。(汪。铃木)── 书钞卷六三
〔一〕 「束修」系衍文,故删。
三○六 「十八年上幸长安,诏太常行禘礼于高庙,序昭穆。父为昭,南向,子为穆,北向。」〔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天游按:光武建武二十六年诏纯曰:「禘祫不行久矣,直详其制。」此引即系纯答诏之文。续汉祭祀志曰:「二十六年,有诏问张纯,禘祫之礼不施行几年。纯奏:『礼,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太祖;五年殷祭。旧制,三年一祫,毁庙主合食高庙,存庙主未尝合。元始五年,始行禘礼。父为昭,南向;子为穆,北向。父子不并坐,而孙从王父。禘之为言谛。谛諟昭穆,尊卑之义。以夏四月阳气在上,阴气在下,故正尊卑之义。祫以冬十月,五谷成熟,故骨肉合饮食。祖宗庙未定,且合祭。今宜以时定。』语在纯传。」
三○七 张纯子奋,少好学,节俭行义,常分损租奉,贻恤宗亲,虽至倾匮而施与不怠。(汪。铃木)──御览卷四七六
三○八 永元六年,张奋代刘方为司空。时岁灾旱,祈雨无应,乃〔上〕表〔一〕,实时引见,口陈时政之宜。明日,和帝召太尉、司徒幸洛阳〔狱,录囚徒〕〔二〕,即大雨三日。(姚。汪。铃木)──御览卷一一 ○ 类聚卷四七 御览卷二○
八
〔一〕 据类聚卷四七引补。
〔二〕 同右。
三○九 张奋字雅通〔一〕,拜太常,言礼乐常当改作,上善之。后上书称痹病不任行,乃以太常礼职,愿与大司农换职,免。(姚。汪。铃木)──书钞卷五三(二) ○ 初学记卷一二
〔一〕 范书本传作「稚通」。稚、雅形近易讹,书钞引误。
曹褒传
三一○ (鲁)〔曹〕充为博士〔一〕,受诏议立七部〔二〕、三雍、大射、养老。(姚。汪)──书钞卷六七
〔一〕 据范书本传改。
〔二〕 姚之骃按:「范书阙。『七部』不知何解?范书张纯传有『
七经谶』,注云:『七经诗、书、礼、乐、易、春秋及论语也。』疑即指此。」天游按:「七部」系「七郊」之误。七郊者,五帝及天地合为七郊。详见范书曹褒传。姚说甚失考。汪辑因之,亦误。
三一一 明帝永平十三年,曹(褒)〔充〕奏尚书琁玑钤曰〔一〕:「有帝汉〔出〕〔二〕,德(合)〔洽〕作乐〔三〕,名〔予〕。〔四〕」天子下诏改太乐令丞〔五〕,以应图谶。(姚。汪)──御览卷二二九
〔一〕 据汪辑改 鸫曹充系曹褒之父,治庆氏礼,为博士。
〔二〕 据范书本传补。
〔三〕 据范书本传改。
〔四〕 据范书本传补。
〔五〕 时明帝诏改太乐官曰太予乐,御览引有脱文。
三一二 曹褒字叔通,正身率下,举动遵礼,以德化俗〔一〕,五谷丰熟,盗贼咸感化之〔二〕。(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一〕 据汪辑径改「治」为「俗」。
〔二〕 时曹褒任圉令。
三一三 曹褒迁陈留圉令,爱民救死,为太守马严疾恶,免官,百姓涕泣。(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三一四 曹褒字叔通,征拜博士。上疏陈「嘉瑞并臻,制作之符」。事下太常,上不可许。复上疏陈制礼仪。(铃木)──书钞卷六七
三一五 曹褒字叔通,迁射声校尉,按行营舍,有〔停棺椁〕不葬者百余〔所〕〔一〕。〔褒亲自履行,怆然,为买空地,悉葬其无主者〕〔二〕,为之设祭,吏士咸称其仁。(汪。铃木)──书钞卷六一 ○ 御览卷五五一 又卷二四二
〔一〕 据御览卷五五一补。
〔二〕 同右。书钞卷六一、御览卷二四二皆作「悉为买官地葬之」。
三一六 曹褒字叔通,迁将作大匠。时有病疫,褒巡行病徒,自省医药,糜粥,死者减少 疠为河内太守。(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四 ○ 御览卷二三六
郑玄传
三一七 郑玄少给县为吏,得休不归家,常诣校官读经。家贫无资,县中嘉之。(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七
三一八 大将军何进辟郑玄,玄以进(辟)权戚〔一〕,不敢违意,不得已而诣之。进为设几杖,待之甚优。玄不受朝服,而以幅巾见,一宿逃去。(姚。汪。铃木)──类聚卷六九
〔一〕 「辟」系衍文。
三一九 郑玄饮三百余杯不醉〔一〕。(汪。铃木)──御览卷七五九
〔一〕 时袁绍总兵冀州,遣使邀玄,大会宾客以迎之。
三二○ 郑玄公交车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二 ○ 御览卷二三二
三二一 郑玄梦孔子造之曰:「起,起,今年岁在辰,来年岁在巳。」既寤,以谶言合之,知命当终。有顷,寝疾而卒。(姚。汪。铃木)──类聚卷七九 ○ 御览卷四○○
郑兴传子众
三二二 兴字少赣,谏议大夫。(姚。汪。铃木)──魏志郑浑传注
三二三 郑兴为太中大夫,数上便宜,多见用。朝廷每有大议,辄访焉。其论说依经守正,众莫能屈也。(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六
三二四 众字子师,大司农。(姚。汪。铃木)──魏志郑浑传注
贾逵传
三二五 贾逵字景伯,时有神雀入宫,章帝敕兰台给笔札,使逵作神雀颂。(汪。铃木)──御览卷六○六
张霸传
三二六 张霸为会稽(郡)〔太守〕〔一〕,越贼〔束手〕归附,〔二〕童谣曰:「弃我戟,损我矛,盗贼尽,吏皆休。」(姚。汪。铃木)──类聚卷一九 ○ 御览卷四六五
〔一〕 据御览卷四六五改。
〔二〕 据御览卷四六五补。
桓荣传曾孙典
三二七 荣本齐人,迁于龙亢,至荣六叶。(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三二八 桓荣字子春〔一〕,师学欧阳尚书。上召见,令说尚书,上善其说 疠为议郎,赐钱十万。入授太子,甚见尊重。每朝会,上辄令荣于公卿前说经,因问长安时旧事,上曰:「得卿几晚。」(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六
〔一〕 东观诸史均作「字春卿」,唯此引异,恐误。
三二九 闳字作明〔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闳,桓荣之同门生彭闳也。时欧阳尚书博士缺,光武欲用荣,荣让此职于闳。帝遂拜闳为议郎。
三三○ 桓荣字春卿,为博士。荣之官,车驾亲幸,儒者高之。(
姚。汪。铃木) ──书钞卷六七
三三一 桓典字公雅,为侍御史。是时宦官乱政,典执政(心)无所回避〔一〕,常乘骢马,京都畏之,为语曰:「行行且止,避骢马御史。」(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六二 晏公类要卷一六
〔一〕 据书钞卷六二删。
丁鸿传
三三二 「臣闻武王克殷,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二人无功,下车先封之,表善显仁,为国之砥砺也。伏见丁鸿经明行修,志节清妙。」〔一〕由是上贤之也。(汪)──范书本传注
〔一〕 以上系丁鸿同门生鲍骏上明帝书之文。
三三三 上叹嗟其才〔一〕,号之曰「殿中无双丁孝公」。赐钱二十万。(汪)──范书本传注
〔一〕 东观记与此同,唯范书本传作「时人叹曰」。
三三四 丁夔〔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夔,丁鸿之曾孙,范书本传作「夏」,然东观记与续书同。
度尚传
三三五 尚少丧父,事母至孝。通京氏易、古文尚书。为吏清洁,有文武才略〔一〕。(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家贫,不修学行,不为乡里所推举。」
三三六 度尚字博平,山阳人。除上党长〔一〕,治政严峻,明于疑理,县中谓之神明。(姚。汪。铃木)──御览卷二六七 ○ 书钞卷七八(二) 又卷三六
〔一〕 书钞三引,唯卷七八第二引作「上虞」,与袁、范二书同。此作「上党」,误。
杨旋传
三三七 灵帝时,杨旋为零陵太守〔一〕。猾贼相聚〔二〕。旋乃制马车数十乘,以囊盛石灰于车中,系布索于马尾,又为兵车,专彀良弩,克日会战。乃令马车居前,顺风鼓灰,贼不得视;因以火烧布,布然马惊,奔突贼阵;因使后军弓弩乱发,作鼓鸣震。群寇破散,郡境以清。(姚。汪。铃木)──书钞卷一一六
〔一〕 「旋」,范书本传作「琁」。琁,美石也,亦作「璇」。姚、汪二辑即作「璇」 鸫三字皆可通。
〔二〕 指苍梧、桂阳两郡之义军。
刘平传
三三八 刘平为全椒长。先是县多虎为害,平到,政术治民,虎皆南渡江去。(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淳于恭传
三三九 淳于恭字益孙〔一〕。迁侍中,数侍清晏,所荐无不征用,进对陈善〔二〕,皆本道德,上未尝不称善。在朝为群臣表率,闻于四方。(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八
〔一〕 范书本传作「孟孙」,东观记亦然。益、孟形近易讹,当以「孟」为是。
〔二〕 疑「善」当作「政」,乃涉下文而致误。汪辑径改作「政」。
周盘传
三四○ 周盘字伯坚,年七十三岁。朝〔会〕集诸生〔一〕,讲论终日。因令其二子曰:「吾日者梦见先师东里先生,与我讲于阴堂之奥〔二〕。」〔既〕而长叹〔三〕:「岂吾齿之尽乎?命终之日,桐棺足以周身,外椁足以周棺,敛形悬封〔四〕,濯衣幅巾。编四寸简〔五〕,写尧典一篇,并刀笔各一,以置棺前,示不忘圣道。」其月望〔日〕〔六〕,无病忽终,学者以为知命。(汪。铃木)─御览卷五五一 ○ 又卷四○○
〔一〕 据御览卷四○○补。
〔二〕 李贤曰:「东南隅谓之奥,阴堂幽暗之室。又入其奥,死之象也。」
〔三〕 据御览卷四○○补。
〔四〕 「形」原误作「刑」,径正。
〔五〕 范书本传作「二尺四寸」。
〔六〕 据御览卷四○○补。
班固传
三四一 固字孟坚,右扶风人。幼有俊才,学无常师,善属文,经传无不究览。(姚。汪。铃木)──世说新语文学注 ○ 史略卷三
三四二 班固字孟坚,九岁,能属文诵诗赋,及长,遂博览载籍,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学无常师,不为章句〕〔一〕。(姚。汪。铃木)──御览卷六一二 ○ 书钞卷九七
〔一〕 据书钞卷九七补。
三四三 班固字孟坚,多议博文,著作东观。(铃木)──书钞卷五七
三四四 班固除兰台令史,与陈宗、尹敏共作世祖本纪〔一〕。(
姚。汪。铃木) ──书钞卷六二
〔一〕 陈宗,前睢阳令;尹敏,长陵令。疑下脱「孟异」二字,异,司隶从事。又职官分纪卷一六曰:「班固、傅毅以兰台令史,陈宗以洛阳令,尹敏以长陵令,孟异以司隶校尉,并著作东观。」录此以备考。
第五伦传
三四五 第五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人。伦修行清白,尝召见,上曰:「闻卿为吏,不过从弟兄饭,宁有之邪?」伦对曰:「臣生遭饥馑,米石万钱,不敢妄过人饭。」(汪。铃木)──御览卷四二五
三四六 第五伦迁会稽太守,为政修理,清净不烦。(汪。铃木)──书钞卷七五
三四七 第五伦迁会稽太守,虽为二千石,常布被布襦,自斩草养马,妻子炊爨。(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五
三四八 第五伦俸禄常取赤米。(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五
三四九 第五伦为会稽太守,征还当发,百姓老小,攀车啼呼。(
姚。汪。铃木) ──书钞卷七六
锺离意传
三五○ 锺离意仕郡为督邮,县亭长受民鸡酒,府下记考之。意封还记,诣合白:「(见)〔意〕以春秋责重〔一〕,先内后外,政化之本,由近及远〔二〕。宜先清府内〔三〕,且阔细微。」太守贤之。(姚。汪。铃木)──御览卷二五三 ○ 书钞卷七七
〔一〕 据书钞卷七七改。
〔二〕 成公十五年公羊传曰:「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
〔三〕 「清」原误作「请」,径正。
三五一 锺离意迁堂邑令,慎刑轻罚,抚顺百姓,如视赤子〔一〕。(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一〕 书钞此引之上一引曰:「锺离意为堂邑令,治有政化,百姓怀附。」孔本不详出处,陈本脱,而俞本作续汉书。姚、汪二辑均据以引,铃木辑稿亦然。今按二引之文虽异,其意略同,故不别出,入注以备考。
三五二 锺离意字子阿,为堂邑令,有能,征拜尚书仆射。事有不便,辄封还上谏,举台惮之。(姚。汪。铃木)──书钞卷五九
三五三 锺离意迁鲁相,治孔子堂及车,皆更漆修饰之。(铃木)──书钞卷一三九
宋均传
三五四 宋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听事。冬以日中,夏以平旦。时多虎,均曰:「夫虎豹在山,鼋鼍在泉,物性之所托,故江淮之间有猛兽,犹江北之鸡豚也。数为民害,咎在贪残。今退槛阱,进忠良。」虎遂东渡江。(汪。铃木)─
─御览卷二六○ ○ 又卷二六 书钞卷三五
司马彪续汉书卷四
周天游辑注
光武十王传
三五五 二郡二十九县,租入倍诸王也〔一〕。(汪)──范书宗室四王三侯传注
〔一〕 此东海王强传之文。强以太子废为东海王。建武二十七年,始就国,光武以鲁益东海。汪辑将此引入北海靖王兴传,非。
三五六 沛献王辅性务严矜,有威,好经书,善说京氏易。(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
三五七 东平宪王苍,少有孝友之质,弘雅恭敬。(铃木)── 书钞卷七○
三五八 明帝诏曰:「东平王苍宽博有谋,可以托六尺之孤〔一〕。其以苍为骠骑将军。」是时天下无虞,苍以宜修礼乐,乃议定南北郊衣冠车服制度,及世祖庙乐。苍以懿亲辅政,尽心王室,每有议事,上未尝不见从,名称日重。(汪。铃木)──
书钞卷六四
〔一〕 见论语泰伯篇,系曾子之语。正义曰:「谓可委托以幼少之君也,若周公、霍光也。」李贤曰:「六尺,谓年十五以下。」胡三省以为出孔子之语,非。
三五九 苍为骠骑将军,置长史员三十人〔一〕,位在三公上,辟当世名士,虚己礼之。(汪。铃木)──书钞卷六四
〔一〕 范书本传作「四十人」,陈、俞本皆然。且「员」均作「掾史」。孔本恐误。
三六○ 皁巾〔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帛巾」,系苍生母光烈皇后生前所用,明帝赐苍以作纪念 馎,黑缯也。说见广韵。
三六一 东平王苍到国,病,诏遣太医丞将高手医视病。(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二○
三六二 孝王京性孝恭〔一〕,好谦让,好经学,数上诗赋颂德(
姚。汪)──书钞卷七○
〔一〕 京,琅邪王也。
朱穆传
三六三 穆举高第,拜侍御史。桓帝临辟雍,行礼毕,公卿出,虎贲置弓阶上,公卿下阶皆避弓。穆过,呵虎贲曰:「执天子器,何故投于地!」虎贲怖,即摄弓。穆劾奏虎贲抵罪。公卿皆惭,曰:「朱御史可谓临事不惑者也。」(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乐恢传
三六四 乐恢字伯奇,京兆长陵人。父为县吏,得罪,令收将杀之。恢时年十一,常于府寺门昼夜号泣。令闻之,即解出父。(汪)──御览卷三八四
三六五 乐恢除守阳令〔一〕,在职刚直,守清者也。(姚。汪)──书钞卷七八
〔一〕 天游按:范书无恢任县令事,且汉无守阳县,疑有讹。
何敞传
三六六 何敞字文高,太尉宋由辟为掾,待之以礼。司徒袁安〔亦〕敬重之〔一〕。敞在宰府謇谔,议论抗直,〔无所屈挠,京师惮之〕〔二〕。──书钞卷六八
〔一〕 据职官分纪卷五补。
〔二〕 同右。
邓彪传
三六七 其先楚人,邓况始居新野,子孙以农桑为业。(姚。汪) ──范书本传注
三六八 邓彪字智伯,为太尉,乞骸骨,以二千石终身焉。── 职官分纪卷四九
张禹传
三六九 张禹拜扬州刺史,当济江行部,〔中〕土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一〕,难于济涉。禹厉声云:「子胥若其有灵,知吾志在理察枉讼,岂危我哉!」令鼓楫而过。历行部邑,吏民希见〔使〕者〔二〕,人怀喜悦。(姚。汪)──
类聚卷六 ○ 御览卷六○ 书钞卷三六 事类赋注卷六
〔一〕 据御览卷六○补。
〔二〕 据范书本传补。
三七○ 张禹字伯达,迁太傅。朝夕进食,朝见特赞,与三公绝席〔一〕。(姚。汪) ──书钞卷五二 ○ 纬略卷五 晏公类要卷一四
〔一〕 晏公类要卷一四末作「后汉世,周、毕之任特赞,与三公九卿绝席」。所增之文,当出自晏公手笔。
徐防传
三七一 徐防为尚书郎〔一〕,性惟周密畏慎,在台阁典职十年,奏事三世〔二〕,未尝有过。(姚。汪)─初学记卷一一 ○ 御览卷二一五
〔一〕 「防」原误作「昉」,据御览卷二一五径正。
〔二〕 范书本传作「奉事二帝」,即明、章二帝 鸫和帝时,防迁司隶校尉,又出为魏郡太守,复历任少府、大司农、司空、司徒,不曾再在台阁为郎。据此则续书之「三」当系「二」之讹。
胡广传
三七二 刚〔一〕,辟大司徒马宫掾。值莽居摄,刚即解其衣冠,悬府门而去。(姚。汪)──书钞卷六八
〔一〕 乃胡广六世祖
三七三 胡〔广,字〕伯始〔一〕,举孝廉,试为天下第一。(姚。汪)──书钞卷六○ ○ 初学记卷一一 御览卷二一五
〔一〕 据初学记卷一一补。
三七四 故事:孝廉高第,三公尚书辄优之,特劳来其举将。于是公府下诏书劳来雄焉〔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雄,南郡太守法雄也。
三七五 旬日拜尚书郎〔一〕,恪勤职事,所掌辨护〔二〕,兼莅两曹,转左丞(相)〔三〕。(姚。汪)──书钞卷六○ ○ 范书本传注 初学记卷一一 御览卷二一五
〔一〕 御览卷二一五亦作「旬日」,然袁纪及范书本传又均作「旬月」,又初学记卷一一、翰苑新书前集卷四、事文类聚新集卷十皆然,书钞作「旬日」恐误。
〔二〕 「护」原误作「让」,据范书本传注径改。
〔三〕 据初学记卷一一删。
袁安传孙彭 彭弟汤 汤子成 逢 隗 玄孙 忠子秘
三七六 安字邵公,质性清严,不交异类。为功曹〔一〕,奉檄记谒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安曰:「公事自有邮驿,私请则非功曹所持。」距而不受。(姚。汪)
──书钞卷三七
〔一〕 时安任汝阳县功曹。
三七七 袁安为河南尹,〔在职〕十余年〔一〕,政令公平,未尝以臧罪鞠人。吏民皆人人自励,大小从化。〔京师肃然,名重朝廷〕〔二〕。(汪)──书钞卷七六(四)○ 又卷三六
〔一〕 据书钞卷三六补。
〔二〕 同右。又书钞卷七六有一引末句作「朝廷敬重之也」。
三七八 安奏司隶郑据、河南尹蔡嵩〔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以郑、蔡二氏阿附窦氏,无尽节之义而上奏弹劾。然书奏不报。
三七九 袁彭字伯楚,祖父安。历广汉、南阳太守。顺帝初,为光禄勋。行至清,为吏麤袍粝食,终于议郎。(汪)──御览卷四二五 ○ 又卷六九三
三八○ 袁(安)〔汤〕字(召公)〔仲河〕〔一〕。桓帝初,〔
为司空〕〔二〕,迁太尉。有子逢、成、隗。〔逢〕字周阳〔三〕,灵帝时为司空。隗字〔次〕阳〔四〕,亦至司徒、太傅,封都乡侯,四叶五公〔五〕。(姚。汪)──御览卷四七
○ ○ 初学记卷一八
〔一〕 据范书本传改。初学记卷一八作「安于桓帝初迁太尉」,御览因之。天游按:袁安于章帝时历任司空、司徒,和帝永元四年终于司徒任,岂能于桓帝时出任太尉!汪辑据御览所引条,因而不改,复妄增「彭弟阳字仲和,累迁司徒」;又引初学记卷一八,改「太尉」为「太师」,甚谬。
〔二〕 据范书本传补。
〔三〕 同右。
〔四〕 同右。
〔五〕 除袁安、袁汤、袁逢、袁隗外,安子敞字叔平,和帝时曾位至司空,故曰「四叶五公」。
三八一 袁逢为三老,赐玉杖。(姚。汪)──类聚卷八三
三八二 袁忠子秘〔一〕,为郡门下议生。黄巾起,秘从太守赵谦击之,军败,秘与功曹封观等七人以身扞刃,皆死于阵,谦以得〔免〕〔二〕。诏复秘等门闾,号曰「七贤」。(汪)──御览卷四二○
〔一〕 忠,袁安之玄孙。
〔二〕 据汪辑补。
张酺传曾孙济
三八三 永平九年,诏书为四姓小侯开学〔一〕,置五经师。张酺以经选,授于南宫。除广平王郎。每朝会,辄讲上前,音动左右,论难应对,常合上意。久之,赐车马衣被,擢为郎中。──书钞卷一三九
〔一〕 四姓小侯,指外戚樊、郭、阴、马四姓之子弟,故号小侯。
三八四 张济为河南尹〔一〕。中常侍段珪奴乘犊车于道,济即收捕,枭首悬尸珪门也。(汪)──御览卷六四六
〔一〕 「尹」原误作「令」,径改。
郭躬传
三八五 郭躬字仲孙,颍川人。辟公府,以明法律,特预朝议。时有兄弟共以绳绞杀人,各持一端,辜不可分。中常侍孙章传诏命:兄不教导弟,报兄重,弟减死。章误言两报。重狱已断,尚书奏矫制当斩。上问躬,躬曰:「当罚金。」上曰:「矫〔诏〕杀人〔一〕,如何罚金?」躬曰:「法令有故有误〔二〕,章不故,指传命误即报重,是故为无所放也。『周道如砥,其直如矢』〔三〕。君子不逆诈,〔四〕王法大刑〔五〕,不可委曲生意。」上曰:「善。」(汪)──御览卷六四○
〔一〕 据汪辑补。
〔二〕 晋书刑法志曰:「其知而死之,谓之故。不意误犯,谓之过失。」按过失即误。
〔三〕 见诗小雅大东。郑笺曰:「如砥,贡赋平均也。如矢,赏罚不偏也。」
〔四〕 论语宪问:「子曰:『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者,是贤乎?』」
〔五〕 范书本传「大」作「天」,是。
班超传
三八六 「久弄笔研乎?」〔一〕(汪)── 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曰:「大丈夫无它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间乎?」华峤书作「久事笔耕乎」,谢承书作「久事笔砚乎」。四载文意同而遣辞略异耳。
三八七 騩马〔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超至于阗,于阗王礼仪甚疏,巫诈言神怒,欲取超之马以祠之。范书本传作「騧马」。华峤书同续书。说文卷九曰:「騩,马浅黑色。」又曰:「騧,黄马黑喙。」
三八八 求得故王兄子榆勒立之,更名曰忠。(汪)──范书本传注
三八九 损中〔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疏勒王忠反,说康居王借兵,还据损中,欲袭超取疏勒。东观诸史唯东观记作「顿中」,未知孰是。
应奉传子劭
三九○ 应奉字世叔,聪明,自为童儿及长,凡所经历,莫不暗记,读书五行并下〔一〕。(汪)──御览卷三八四 ○ 纬略卷七
〔一〕 纬略卷七「五行」作「数行」。
三九一 仲援〔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参见谢承书应劭传注。
三九二 劭又着中汉辑叙、汉官仪及礼仪故事,凡十一种,百三十六卷。朝廷制度,百官仪式,所以不亡者,由劭记之。官至泰山太守。劭弟珣,字季瑜,司空掾,即玚之父〔一〕。(姚。汪)──魏志王粲传注
〔一〕 疑「即玚之父」四字系裴松之所加,非续书原文。
孝明八王传
三九三 王悝谋不道〔一〕,有诏削四县。悝,伉之曾孙〔二〕。 ──书钞卷七○
〔一〕 按孔本标目作「贬食一县」,与引文异。陈、俞本改注范书。
〔二〕 按千乘王伉之孙鸿,质帝立,改封勃海王。无子,梁太后复立桓帝弟蠡吾侯悝为勃海王,奉鸿祀,故曰伉之曾孙。
三九四 坐轻慢不孝〔一〕。(汪)──范书安帝纪注
〔一〕 乃指乐城王苌坐此罪贬为临湖侯。
李恂传
三九五 李恂字叔英,安定临泾人。太守李鸿请署功曹,未及到而州辟为从事。会鸿卒,恂不应州命,而送鸿丧还乡里。既葬,留起冢坟,治丧三年。(汪)──御览卷二六四
三九六 李恂字少英〔一〕,迁御史,持节使幽州,所过皆图写山川、屯田、聚落百余卷,肃宗嘉之。(姚。汪)──书钞卷六二
〔一〕 范书本传作「叔英」,与上条御览引同,此作「少英」,恐误。
庞参传
三九七 庞参字仲达,河南缑氏人,官至太尉〔一〕。(姚。汪) ──姚辑
〔一〕 出处俟考。
桥玄传
三九八 玄字公祖,梁国睢阳人。少治礼及严氏春秋。累迁尚书令。玄严明有才略,长于知人〔一〕。初魏武帝为诸生,未知名也,玄甚异之。(姚。汪)──世说识鉴注 ○ 魏志武帝纪注
〔一〕 魏志武帝纪注作「长于人物」。
三九九 桥玄为部从事。时陈相羊昌受取狼藉,玄到陈,案考昌,得其奸臧案。玄少为县功曹,豫州剌史周景行部到梁国,玄谒景,因伏地言:「陈相羊昌罪恶,乞为部陈从事,穷案其奸。」景壮玄意,署而遣之。玄到,悉收昌宾客,具考臧罪。昌素为大将军梁冀所厚,冀为驰檄救之。景承旨召玄,玄还檄不发,案之益急,昌坐槛车征。〔一〕(汪)──汪辑
〔一〕 汪辑注出书钞卷七三,非。疑其误引范书。
四○○ 桥玄为司空,转司徒。素与南阳太守陈球有隙,及在公位,而荐球为廷尉。(姚。汪)──类聚卷五三 ○ 御览卷六三 ○ 书钞卷三三
崔瑗传
四○一 崔瑗爱士,好宾客,盛修肴膳。── 书钞卷三四
徐稚传李昙
四○二 陈蕃、胡广等上疏荐徐稚等曰:「臣闻善人,天地之纪,治之所由也。伏见处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一〕、汝南袁闳〔二〕、京兆韦着、颍川李昙,德行纯备,着于民听。若使擢登三事,协亮天工,必能翼宣盛美,增光日月矣。」桓帝乃以安车玄纁征之。(汪)──御览卷六三○
○ 初学记卷二○ 书钞卷三三
〔一〕 「彭城」原误作「城阳」,据初学记卷二○径改。
〔二〕 「闳」原误作「阆」,据汪辑径改。
四○三 李昙字子云〔一〕。(汪)──汪辑
〔一〕 汪辑注出书钞,未详卷数。今按此引不见于书钞,出处俟考。
姜肱传
四○四 姜肱字伯淮,〔彭城广威人也〕〔一〕。兄弟三人皆以孝行着。肱年〔最〕长〔二〕,与二弟仲海、季江同被卧,甚相亲友。及长,各娶妻,兄弟相恋,不能相离,以继嗣当立,乃更往就室。学皆通五经,兼明星纬。(姚。汪)──御览卷五一五 ○ 类聚卷二一 初学记卷一七
〔一〕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
〔二〕 同右。
申屠蟠传
四○五 申屠蟠字子龙,父母卒〔一〕,〔孝毁过礼。服除〕〔二〕,蟠思慕,不饮酒食肉十余年。〔每〕忌日哀戚〔三〕,辄三日不食。(姚。汪)──书钞卷九四 ○ 类聚卷二○ 御览卷五六二
〔一〕 类聚卷二○作「九岁丧父」,与范书同。
〔二〕 据类聚卷二○补。
〔三〕 同右。
四○六 同县大女缑玉为从父报仇〔一〕,杀夫之从母兄李士。姑执玉以告吏〔二〕。(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为父报雠」。
〔二〕 时令欲论杀玉。蟠年十五,极谏之,玉遂得减死。
四○七 征爽为司空,融为尚书,纪为侍中〔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此引李贤曰出续汉志,误。时值中平六年,董卓行废立之事,公交车征荀爽、韩融、陈纪、申屠蟠,惟蟠不到。
杨震传子秉 孙赐 曾孙彪 玄孙修
四○八 教授二十余年,州请召,数称病不就。少孤贫,独与母居,假地种殖,以给供养。诸生尝有助种蓝者,震辄拔更〔种〕〔一〕,以距其后,乡里称孝也。(姚。汪)──范书本传注 ○ 类聚卷八一
〔一〕 据类聚卷八一补。
四○九 〔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有冠雀衔三鱼飞集讲堂前。范书本传作「鳣」,谢承书同续书。李贤曰:「『鳣』、『』古字通也。鳣鱼长者不过三尺,黄地黑文,故都讲云『蛇,卿大夫之服象也』。」
四一○ 杨震为东莱太守,道经昌邑。初震为荆州,举茂才王密。密时为昌邑令,谒见。至夜,怀金十斤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子知,我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姚。汪)──类聚卷八三 ○ 御览卷八○九 事类赋注卷九
四一一 杨震数切谏,为樊丰等所谮,遣归本郡。震行至城西凡阳亭〔一〕,谓诸子门人曰:「身死之日,以杂木为棺,〔布〕单被,〔二〕裁足盖形,勿归冢次,勿设祭祠。」因饮酖而卒。(姚。汪)──御览卷五五一 ○ 书钞卷九二
〔一〕 书钞卷九二作「阳亭」,范书本传作「几阳亭」,而汲本、殿本范书作「夕阳亭」,袁纪作「沈亭」,东观记又作「都亭」,诸载各异, 未悉孰是。
〔二〕 据书钞卷九二补。
四一二 杨震将葬,大鸟来止亭树,下地安行到柩前,正立低头泪出。众人更共摩抚抱持,终不惊骇。其鸟五色,高丈余,两翼长二丈三尺,人莫知其名也〔一〕。(姚。汪)
──御览卷九一四 ○ 范书本传注
〔一〕 本传注「其鸟」以下为谢承书之文,御览编者恐误将其抄入续书。
四一三 杨秉字叔节,为刺史、二千石,计日受俸,余禄不入私门。故吏赍钱百万遗之,闭门不受,以廉清称。──书钞卷三八
四一四 杨秉字叔节,以尚书侍讲;蔡邕字伯喈,以侍中并为左中郎将。(汪)──御览卷二四一
四一五 杨赐以病罢,居无何,拜为太常,诏赐御〔府〕衣一袭。〔一〕(姚。汪) ──书钞卷一二九 ○ 又卷一九
〔一〕 据书钞卷一九补。
四一六 杨彪字文先,博览众书〔一〕,有恭孝称。〔与诸郎著作东观〕〔二〕,〔位〕至司徒、太尉〔三〕。(汪)──书钞卷五○ ○ 御览卷二三四
〔一〕 御览卷二三四作「多识博闻」。汪辑注曰:「书钞五十七引作『博议多文』。」今按孔本卷五七引,乃班固事迹,且文作「多议博文」。陈、俞本妄改作杨彪事,并删「字孟坚」三字。又翰苑新书前集卷五同孔本。汪注误。
〔二〕 据御览卷二三四补。
〔三〕 据翰苑新书前集卷一补。
四一七 彪代董卓为司空,又代黄琬为司徒。时袁术僭乱,操托彪与术婚姻,诬以欲图废置,奏收下狱,劾以大逆。(姚。汪)──范书袁绍传注
四一八 彪见汉祚将终,自以累世为三公,耻为魏臣,遂称足挛,不复行。积十余年,〔魏文〕帝即(王)位〔一〕,欲以为太尉,令近臣宣旨。彪辞曰:「尝以汉朝为三公,值世衰乱,不能立尺寸之益,若复为魏臣,于国之选,亦不为荣也。」帝不夺其意。黄初四年,〔魏文帝诏曰:「先王制几杖之赐,所以宾礼黄耇〔二〕,以彰旧德〔三〕。太尉杨彪,乃祖以来世著名绩,其赐公延年杖。延请之日便使杖之。」〕〔四〕〔又使着鹿皮冠〕〔五〕,诏拜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朝见位次三公,如孔光故事〔六〕。彪上章固让,帝不听,又为门施行马,致吏卒,以优崇之。年八十四,以六年薨。(姚。汪)──魏志文帝纪注 ○ 书钞卷五○ 御览卷三七二 又卷七四三范书本传注 书钞卷一三三 (二) 御览卷七一○
〔一〕 据书钞卷五○删补。
〔二〕 仪礼士冠礼曰:「黄耇无疆,受天之庆。」郑注:「黄,黄发也;耇,冻梨也。皆寿征也。」
〔三〕 此四字据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七一○补入。
〔四〕 据范书本传注补。
〔五〕 据书钞卷五○补。
〔六〕 汉书孔光传载王太后诏曰:「赐太师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赐餐十七物,然后归老于第,官属按职如故。」又元寿元年光征诣公交车,问日蚀事。书奏,帝悦,拜光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给事中,位次丞相。
四一九 人有白修与临淄侯曹植饮,醉共载,从司马门出,谤讪鄢陵侯章。太祖闻之,大怒,故遂收杀之。时年四十五矣。(汪)──范书本传注
章帝八王传
四二○ 清河王小心恭孝,特见亲爱。后诸王就国,邓太后特诏清河国置中尉、内史〔一〕,赐乘〔舆〕〔二〕、上御物焉。(汪)── 御览卷二四八
〔一〕 「特诏」二字原误倒,据汪辑径正。
〔二〕 据范书本传补。清河王,孝王刘庆也。
四二一 河间孝王开,忠贞恭谨,聪敏畏慎。上以开小弟,特亲爱。(姚。汪)──书钞卷七○
四二二 起河间第。──书钞卷二一
张纲传
四二三 纲字文纪,少以三公子经明行修举孝廉〔一〕,不就。司徒辟,以高第为侍御史。汉安元年,拜光禄大夫。〔帝遣八使巡行风俗〕〔二〕,与侍中杜乔等八人同日受诏,持节分出,案行天下贪廉,墨绶有罪便收,刺史二千石以驿表闻,威惠清忠,名振郡国,号曰「八隽」〔三〕〔皆宿儒要位,唯纲年少官微〕〔四〕。是时大将军梁冀侵扰百姓,乔等七人皆奉命四出,〔各之所部〕〔五〕,唯纲独埋车轮于洛阳都亭不去〔六〕。〔或问之〕〔七〕,曰:「豺狼当路,安问狐狸!」〔八〕遂上书曰:「大将军梁冀、河南尹不疑,蒙外戚之援,荷国厚恩,以刍荛之姿,安居阿保,不能敷扬五教,翼赞日月,而专为封豕长蛇〔九〕,肆其贪饕,甘心好货,纵恣无厌,多树谄谀,以害忠良,诚天威所不赦,大辟所宜加也。谨条其无君之心十五事于左,皆忠臣之所切齿也。」书奏御,京师震悚。时冀妹为皇后,内宠方盛,冀兄弟权重于人主,顺帝虽知纲言不诬,然无心治冀,冀深恨纲〔一○〕。(姚。汪)──蜀志张翼传注 ○ 书钞卷六二 又卷一四一 初学记卷一二又卷二○ 御览卷二二七 又卷七七五 类林杂说卷三
〔一〕 纲父张皓,顺帝时拜司空,忝任三公之位。
〔二〕 据书钞卷六二补。帝,顺帝也。
〔三〕 书钞卷六二作「八座」,书钞卷一四一作「八使」,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七作「八彦」,唯御览卷七七五作「八俊」,与蜀志注同。范书周举传亦作「八俊」。
〔四〕 据书钞卷六二补。
〔五〕 同右。
〔六〕 参见谢承书张纲传注。
〔七〕 据御览卷七七五补。
〔八〕 汉书孙宝传载:宝任京兆尹,其所署东部督邮侯文曰:「豺狼横道,不宜复问狐狸。」纲言当本于此。
〔九〕 淮南子本经训曰:「尧之时,封豨、修蛇为民害,乃使羿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按封豨即封豕,野猪也。修蛇即长蛇,刘安避其父讳而改。定公四年左传即作「封豕长蛇」。二者皆以喻贪暴者。
〔一○〕类林杂说卷二「汉安」误作「汉宣」,且下有「帝」字。「
安问狐狸」下作「帝曰:『是谁?』曰:『是梁冀。』是日诛冀」,谬甚!
四二四 会广陵贼张婴等众数万人,杀刺史二千石,冀欲陷纲,乃讽尚书以纲为广陵太守,若不为婴所杀,则欲以法中之。前太守往,辄多请兵,及纲受拜,诏问当得兵马几何,纲对曰「无用兵马」,遂单车之官,径诣婴垒门,示以祸福。婴大惊惧,走欲闭门。纲又于门外罢遣吏兵,留所亲者十余人,以书语其长老素为婴所信者,请与相见,问以本变,因示以诏恩,使还请婴。婴见纲意诚,即出见纲。纲延置上坐,问其疾苦,礼毕,乃谓之曰:「前后二千石多非其人,杜塞国恩,肆其私求。乡郡远〔一〕,天子不能朝夕闻也,故民人相聚以避害。二千石信有罪矣,为之者乃非义也。忠臣不欺君以自荣,孝子不损父以求福。天子圣仁,欲文德以来之〔二〕,故使太守来,思以爵禄相荣,不愿以刑也。今诚转祸为福之时也,若闻义不服,天子赫然发怒,大兵云合,岂不危乎?宜深计其利害。」婴闻,泣曰:「
荒裔愚人,数为二千石所侵枉,不堪其困,故遂相聚偷生。明府仁及草木,乃婴等更生之泽,但恐投兵之日,不免孥戮耳。」纲曰:「岂其然乎!要之以天地,誓之以日月。方当相显以爵位,何祸之有乎?」婴曰:「苟赦其罪,得全首领,以就农亩,则抱戴没齿,爵禄非所望也。」婴虽为大贼,起于狂暴,自以为必死,及得纲言,旷然开明,乃辞还营。明日,遂将所部万余人,与妻子面缚诣纲降。纲悉释缚慰纳,谓婴曰:「卿诸人一旦解散,方垂荡然,当条名上之,必受封赏。」婴曰:「乞归故业,不愿以秽名污明时也。」纲以其至诚,乃各从其意,亲为安处居宅,子弟欲为吏者,随才任职,欲为民者,劝以农桑,田业并丰,南州晏然。论功,纲当封,为冀所遏绝,故不得侯。天子美其功,征欲用之。婴等上书,乞留在郡二岁。建康元年,病卒官,时年三十六〔三〕。婴等三百余人〔四〕,皆衰杖送纲丧至洛阳。葬讫,为起冢立祠,四时奉祭,思慕如丧考妣。天子追念不已,下诏褒扬,除一子为郎〔五〕。(姚。汪)──蜀志张翼传注 ○ 类林杂说卷三 书叙指南卷一八
〔一〕 汪辑改「乡」作「卿」。袁纪同续书。
〔二〕 书大禹谟曰:「帝乃诞敷文德。」孔传曰:「远人不服,大布文德以来之。」亦见论语季氏。
〔三〕 范书本传作「年四十六」,袁纪亦然,续书恐误。
〔四〕 范书本传作「五百余人」,袁纪同续书。
〔五〕 纲子名续,除为郎。又以上二引,姚辑未注出处,汪辑不详所出,依姚本而补之以初学记、御览诸引,今并补正之。
王龚传
四二五 龚以中常侍张昉等弄国权,欲奏诛之。时龚宗亲有以杨震行事谏止之〔一〕。(汪)──汪辑
〔一〕 此引汪文台未注所由出,仅曰:「范书谓上书极言其状,与此异。」
四二六 王龚为太尉,在位恭慎自持,非公事不通州郡书记。其所辟命,皆海内之长者。(汪)──书钞卷五一 ○ 御览卷二○七
种暠传
四二七 种暠字景伯。顺帝时为侍御史,监护太子承光宫。中常侍高梵受敕迎太子,不诏书,以衣车载太子欲出。太子太傅(高襄)〔杜乔〕不知所以〔一〕,力不能止。开门临去,暠至,横剑当车,曰:「御史受诏,监护太子。太子,国之储副,天命所系〔二〕。常侍来,无一尺诏书〔三〕,安知非挟奸邪?今日之事,有死而已。」梵不敢争。〔帝嘉其持重,称善良久〕〔四〕。(姚。汪)──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六二 御览卷二二七
〔一〕 据书钞卷六二以正。御览卷二二七误作「高褒」。袁纪、范书均作「杜乔」。
〔二〕 御览卷二二七作「人命所系」,职官分纪卷一四、天中记卷三二均同 鸫范书亦作「人命」,而袁纪作「巨命」。疑「人」本作「民」,后人避唐太宗讳而改。御览引袁纪误「民」作「巨」,乃形近致讹。而初学记作「天」,则又系撰者误抄「人」为「天」也。
〔三〕 「一尺」书钞卷六二作「尺寸」,疑皆为「尺一」之讹。李贤曰:「尺一,谓板长尺一,以写诏书也。」陈蕃传「尺一选举」,阳球传「不得稽留尺一」,李云传「尺一拜用」,皆可为证。
〔四〕 据书钞卷六二补。
四二八 种暠为益州刺史,在职三年,宣恩远夷,开晓殊俗,岷山杂落,皆怀服汉德。其白狼、盘木诸国并贡,〔自〕前刺史卒后遂绝〔一〕。暠至,乃复向化。永昌太守铸黄金为文蛇,以献梁冀。暠纠发追捕,驰传上言。冀由是衔怒。(姚。汪)─
─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五六
〔一〕 据御览卷二五六补。
四二九 种暠字景伯,为梁州刺史,甚得百姓欢心。欲迁,吏民诣阙请留。太后叹曰:「未闻刺史得人民心如此!」复留一年。(姚。汪)──书钞卷七二
四三○ 种暠为益州刺史〔一〕,迁汉阳太守,吏民五夷,男女号泣。(姚。汪) ──书钞卷三五
〔一〕 「益」当系「梁」之误。
陈球传
四三一 陈球迁繁阳令,清高不动。(汪)─ ─书钞卷七八
刘陶传
四三二 刘(騊)〔陶〕为(涢)〔浈〕阳长〔一〕,政化大行,道不拾遗。以病去官,童谣歌曰:「悒然不乐,思我刘君。何时复来,安此下民。」(姚。汪)
──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六七
〔一〕 据袁纪、范书改「騊」作「陶」。御览卷二六七作「騊駼」,更谬。又据御览改「涢」作「浈」。然范书本传作「顺阳」,谢承书作「枞阳」,三载各异,未知孰是。
虞诩传
四三三 虞诩字升卿,陈留圉人〔一〕。祖〔经〕为狱吏〔二〕,尝效于公之治狱〔三〕。及诩生,经曰:「吾虽不及于公子孙至丞相,冀得为九卿。」故字诩曰升卿。至尚书令。(汪)──御览卷六四三
〔一〕 范书本传作「陈国武平人」。今按陈国即汉故淮阳郡,章和二年改作陈国。圉,旧属淮阳,后入陈留郡。二县虽曾同郡,而相距较远。李贤曰:「郦元水经注云武平城西南七里有汉尚书令虞诩碑,题云『君讳诩,字定安,虞仲之后』。定安盖诩之别字也。」据此恐当以范书为是。又「升」误「叔」,径改,下同。
〔二〕 据范书本传及下文补。
〔三〕 于公,西汉名狱吏,史称「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生立祠」。后其子于定国于宣帝时代黄霸为丞相。
四三四 虞诩从弟孙客长沙,诩迎与俱渡江水,孙堕船,诩投水中救之,一浮一没,遇沙得皆不死。(姚。汪)──书钞卷一五九
四三五 朝歌贼宁季等数千人攻杀长吏,乃使虞诩为朝歌长。故旧皆吊诩曰:「得朝歌何衰!」诩笑曰:「难者不避,易者不从〔一〕,臣之职也。不遇盘根错节,何以别利器乎?」始到,谒河内太守马棱。棱勉之曰:「儒者谋谟庙堂,反在朝歌耶?」诩曰:「初除之日,大夫皆吊。」及到官,设令三科以募求壮士,自掾史以下,各举所知,其攻劫者为上,而不事家业者为下〔二〕,收得百余人。诩为之飨会,悉贷其罪,使入贼中,诱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杀贼百人。又潜遣贫民得缝者,佣作贼衣,以绛缕缝其裾为识〔三〕。有出市买者,吏辄禽之。由是骇散,咸称神明。(姚。汪)──御览卷四四九 ○ 书钞卷七八(2)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六六 范书本传注
〔一〕 原作「志不求易,事不避难」,乃御览编者妄据范书本传改易所致。今据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五○、御览卷二六六径改。
〔二〕 范书本传此句上有「伤人偷盗者次,带丧服」十字,疑此引有脱文。
〔三〕 「绛缕」本作「采綖」「裾」本作「裙」,皆据范书本传注径改。又范书本传「识」作「帜」。
四三六 迁武都太守。及还,羌率数千遮诩于陈仓。诩即停军不进,而上书请兵,须到当发。羌闻之,乃分钞傍县。诩因其兵散,日夜进行百余里。令吏士各作两灶,日增倍之,羌不敢逼。或问曰:「孙膑减灶,而君增之。兵法曰:『日行不可过三十里,〔以戒不虞〕。〔一〕』而今日行二百〔里〕〔二〕,何也?」诩曰:「虏众多,吾兵少,徐则易为所及,速则彼不测。虏见灶增,必谓郡兵来迎。〔众〕行速〔三〕,必惮追我。孙膑见弱,吾今示强,势有不同故也。」(姚。汪)──御览卷四四九 ○ 类聚卷八
○
〔一〕 据类聚卷八○补。李贤曰:「前书王吉上疏曰:『古者师行三十里,吉行五十里。』」
〔二〕 据类聚卷八○补。
〔三〕 同右。
四三七 虞诩为武都太守。虏来攻城,诩出战,敕曰:「吾言强弩射之,小弩发。言小弩射之,强弩发。」于是小弩先发,虏以为弩力极,即解弛。〔诩〕使强弩二十张共唯一人而射之〔一〕,三发而三中,虏众溃。(汪)──书钞卷一二五 ○ 御览卷三四八
〔一〕 据汪辑补。
四三八 下辩东三十余里有峡,中当泉水,生大石〔一〕,障塞水流,每至春夏,辄〔濆〕溢,没秋稼〔二〕,坏败营郭。诩乃使人烧石,以水灌之〔三〕,石皆坼裂〔四〕,因镌去石,遂无泛溺之患。〔五〕(姚。汪)──范书本传注 ○ 水经注卷二漾水注○ 类聚卷六 御览卷五三
〔一〕 水经注卷二○作「峡中白水生大石」,御览卷五三亦然。按「白水」系「泉」之误。
〔二〕 据水经注卷二○、类聚卷六补。
〔三〕 水经注卷二○「水」作「酰」,御览卷五三作「醋」。正字通曰:「醋,酰别名也。」酰,音希。
〔四〕 水经注卷二○「坼」作「碎」,类聚卷六作「罅」,御览卷五三作「淬」,其意一也。
〔五〕 他三引「患」皆作「害」。
四三九 诩始到〔郡〕〔一〕,谷石千〔二〕,盐石八千,见户万三千。视事三岁,米石八十,盐石四百,流人还归,郡户数万,人足家给,一郡无事。(姚。汪)──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一四六 御览卷八六五
〔一〕 据书钞卷一四六补。郡,武都郡。
〔二〕 御览卷八六五「千」下有「五百」二字。
傅燮传
四四○ 燮军斩贼三帅卜已、张伯、梁仲宁等,功高为封首。(姚。汪)──范书本传注
盖勋传
四四一 曾祖父进,汉阳太守;祖父彪,大司农。(姚。汪)──范书本传注
四四二 中平元年,黄巾贼起,故武威太守酒泉黄隽被征,失期。梁鹄欲奏诛隽,勋为言得免。隽以黄金二十斤谢勋,勋谓隽曰:「吾以子罪在八议〔一〕,故为子言,吾岂卖评哉!」终辞不受。(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周礼秋官小司寇曰:「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宾之辟。」孙诒让周礼正义曰:「盖凡入八议限者,轻罪则宥,重罪则改附轻比,仍有刑也。」
四四三 宋泉〔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言凉州刺史左昌坐因军兴断盗数千万被征,以扶风宋枭代之。汪文台按:范作「枭」非,作「泉」亦非,疑本作「鸢」,因音误作「渊」,又以庙讳作「泉」。
四四四 是时,汉阳叛人王国众十余万,攻陈仓,三辅震动。勋领郡兵五千人,自请满万人,因表用处士扶风士孙瑞为鹰鹞都尉,桂阳魏杰为破敌都尉,京兆杜楷为威虏都尉,弘农杨儒为鸟击都尉,长陵第五隽为清寇都尉。凡五都尉,皆素有名,悉领属勋。每有密事,灵帝手诏问之。(姚。汪)──范书本传注
张衡传
四四五 张衡字平子,以才学通博称,文最高华,举孝廉,除尚书郎〔一〕。──职官分纪卷八
〔一〕 范书本传作「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后「
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交车特征拜郎中」,与此异 鸫职官分纪卷八所引,文多怪谲,恐非续书之旧,录以备考。
四四六 张衡〔字平子,以郎中迁太史令〕〔一〕。性精微,有巧艺,〔妙善玑衡之正纪,作浑天仪。复造候风〕地动仪〔二〕,以精铜铸〔成〕〔三〕。其器圆径八尺,形似(倾)〔酒〕樽〔四〕,其盖穹隆〔五〕,饰以篆文。〔樽中有都柱,旁行八道,施关发机〕。〔六〕外有八龙,首衔铜丸,下有蟾蜍承之。其牙发机,皆隐在樽中,周密无际,如一体焉。〔如有〕地动〔七〕,〔樽则震〕〔八〕,机发,龙即吐丸,蟾蜍张口受丸,声乃振扬,司者觉知。即省龙机,其余七首不发,〔寻其方面〕〔九〕,则知地震所从起来也。〔验之以事〕〔一○〕,合契若神,观之莫不服其奇丽,自古所来未尝有也。(姚。汪)──御览卷七五二 ○ 又卷二三五 初学记卷五 书钞卷五五事类赋注卷六
〔一〕 据御览卷二三五及书钞卷五五补。
〔二〕 同右。其中「作」字据范书本传补。
〔三〕 据御览卷二三五补。
〔四〕 据初学记卷五、事类赋注卷六改。又御览卷二三五作「酒杯」。
〔五〕 御览卷二三五作「合盖隆起」,且在「八尺」句之下。
〔六〕 据初学记卷五、事类赋注卷六补。
〔七〕 据书钞卷五五及御览卷二三五补。
〔八〕 据御览卷二三五补。
〔九〕 据御览卷二三五补。
〔一○〕据书抄卷五五、御览卷二三五补。
四四七 「后人皮傅,无所容窜。」〔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引张衡斥图纬虚妄疏曰:「且河洛、六艺,篇录已定,后人皮傅,无所容篡。」张衡集亦作「窜」。李贤曰:「篡」、「窜」,义亦通也。又李贤引扬雄方言曰:「秦晋言非其事谓之皮傅。」即牵强傅会之意也。
马融传
四四八 马融安帝时为大将军邓骘所召,拜校书郎中。在东观十年,穷览典籍,上广成颂〔一〕。(汪)──职官分纪卷一六
〔一〕 汪辑未注所出,且无前两句。
四四九 融为校书郎,又拜郎中〔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参见谢承书马融传注。
四五○ 融对策于北宫端门。(汪)──范书本传注
蔡邕传
四五一 蔡伯喈,陈留圉人。通达有俊才,博学善属文,伎艺术数,无不精综。(姚。汪)──世说新语品藻注 ○ 史略卷二
四五二 蔡邕避难在吴,告人曰:「吾昔经会稽高迁亭,见屋椽竹从东间数第十六可以为钥。」取用,果有异声。(汪)──御览卷一八八 ○ 又卷一九四
四五三 董卓为司空,辟蔡邕,称疾不就。卓大怒,詈曰:「我力能族人!」邕不得已,及到,署祭酒。(汪)──御览卷四六六
四五四 〔以侍中〕仕至左中郎将〔一〕。为王允所诛。(姚。汪)──世说新语品藻注 ○ 御览卷二四一
〔一〕 据御览卷二四一补。
左雄传
四五五 虞诩以左雄有忠公节,上疏荐之曰:「伏见议郎左雄,数上封事,至引陛下身遭危难以为警戒,实有王臣蹇蹇之节,周公谟成王之风〔一〕,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由是拜雄尚书。(姚。汪)──御览卷六三○
○ 类聚卷五三 书钞卷三三
〔一〕 李贤曰:「谟,谋也。即尚书立政、无逸篇之类也。」
四五六 左雄字伯豪,为尚书,迁仆射,奏孝廉不满四十,不得察举。广陵孝廉徐淑未满,对曰:「汉诏云『有如颜子者不限年』〔一〕,是故本乡以淑充选。」雄诘之曰:「昔者颜子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淑默然无以对也。──书钞卷七九
〔一〕 范书本传作「颜回、子奇」。
四五七 左雄奏征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章)〔一〕,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于是负书来学,云集京师。(姚。汪)──范书臧洪传注 ○ 书钞卷五六
〔一〕 据书钞卷五六删。范书本传亦无「章」字。
周举传
四五八 周举字真先〔一〕,为并州刺史。太原一(部)〔郡〕,〔二〕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戒〔三〕,或一月寒食,〔莫敢烟爨,老小不堪,岁岁多死者〕〔四〕。举到,以吊书置子推庙,言盛冬灭火,残损人命,非贤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五〕,使还温食。于是众人稍解,风俗颇革。(姚。汪)──书钞卷七二 ○ 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五六
〔一〕 书钞卷五六、初学记卷一二均作「宣光」,而东观记、袁纪、范书皆然 鸫姚辑作「贞先」,汪辑删而不录。孔广陶以为「贞」本作「真」,宋钞避仁宗讳。今录而存疑,或系周举别字亦未可知。
〔二〕 据范书本传改。
〔三〕 「龙忌」者,禁火之日也。范书本传李贤注:「龙,星,木之位也,春见东方。心为大火,惧火之盛,故为之禁火。俗传云子推以此日被焚而禁火。」
〔四〕 据类聚卷五○改补。书钞卷七二仅有「人多不堪」四字。御览卷二五六同类聚卷五○所引。
〔五〕 据类聚卷五○补。御览卷二五六亦然。
四五九 周举字宣光,梁商表为从事中郎。商疾甚,帝问遗言,对曰:「臣从事中郎周举,清慎高亮,不可不任。」拜谏议大夫。(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六 ○ 初学记卷一二 御览卷二二三
四六○ 〔周举字宣光〕〔一〕,顺帝时,诏遣八使循行风俗,皆选素有威名者。乃拜举侍中,〔与侍中〕杜乔〔二〕、守光禄大夫周翃〔三〕、前青州刺史冯羡、尚书栾巴、侍御史张纲、兖州刺史郭遵、太尉长史刘班并守光禄大夫〔四〕,分行天下。〔其刺史、二千石有赃罪显明者,驿马上之;墨绶以下,便辄收举;其有清忠惠利,为百姓所安,宜表异者,皆以状上〕〔五〕。于是八使同拜,天下号曰「八俊」。于是奏劾贪猥,表荐清公,朝廷称之。(汪)──书钞卷四○ ○ 御览卷七七八
〔一〕 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二〕 据汪辑补。
〔三〕 御览卷七七八「翃」作「栩」。袁纪、范书亦然。作「翃」恐误。
〔四〕 「太尉」原误作「太守」,据御览卷七七八径改。
〔五〕 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黄琼传孙琬
四六一 黄琼字世英,迁尚书令。明习故事,号为富赡。──职官分纪卷八
四六二 黄琬字子琰,江夏人。少失父母而辨惠。祖父琼初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蚀,京师不见,梁太后诏问所蚀多少,琬年七岁,在傍曰:「何不言日蚀之余,如月之初?」琼大惊,即以其言应诏,后深奇爱之。时司空盛元疾〔一〕,琼遣琬候问。会江夏上蛮贼事到府,元发书,视毕,微戏琬曰:「江夏大郡,而蛮多士少。」琬举手对曰:「蛮夷猾夏,责在司空。」(汪)──御览卷三八四
〔一〕 袁纪、范书「元」均作「允」。汪文台以为「应作允」,是。
四六三 黄琬字子琰,方毅廉直,为侍中、尚书。(姚。汪)─ ─书钞卷六○ ○ 初学记卷一一
荀淑传子爽 孙悦
四六四 淑对策,讥刺梁氏,故出也〔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淑出补朗陵侯相。疑「故出也」三字系李贤之语。
四六五 淑有高才,王畅、李膺皆以为师。为朗陵侯相,号称「神君」。(姚。汪) ──魏志荀彧传注
四六六 荀爽字慈明,幼而好学。〔太尉杜乔见而称曰:「可为人师。」爽遂〕耽思经书〔一〕,庆吊不行,征命不应。颍川为之语曰:「荀氏八龙,慈明无双。」(汪)──御览卷四九五 ○ 又卷六一一
〔一〕 据御览卷六一一补。
四六七 荀爽字慈明,为光禄勋,视事三日〔一〕,策拜司空。(
汪)──书钞卷五三 ○ 御览卷二二九
〔一〕 御览卷二二九作「三月」,非。
四六八 荀悦字仲豫,迁黄门侍郎。献帝颇好文学,悦与从弟彧、孔融并侍讲禁中。(汪)──御览卷二二一
四六九 荀悦十二,能读春秋,贫无书,每至市间阅篇牍,一见多能诵记。(汪) ──御览卷六一四
陈寔传
四七○ 陈寔字仲躬〔一〕,举灼然〔二〕,为司徒属〔三〕,迁太丘长。(姚。汪)──书钞卷六八
〔一〕 袁纪、范书均作「仲弓」,俞本亦然。此同陈寔碑。
〔二〕 姚之骃曰:「灼然应是当时选举名目。」沈钦韩曰:「谓行义灼然。晋书温峤传:『举秀才、灼然。』」
〔三〕 范书本传曰:「司空黄琼辟选理剧,补闻喜长,旬月,以期丧去官。复再迁除太丘长。」未闻曾为司徒属。此引「司徒」或系「
司空」之误。
四七一 陈群父子,并着高名,世号「三君」〔一〕。每宰府辟召,常同时旌命,羔雁成群〔二〕,当世者靡不荣之。(姚。汪)──类聚卷九一
〔一〕 指陈寔,寔子纪,纪子群。
〔二〕 李贤曰:「古者诸侯朝天子,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成群言众多也。」
李固传子燮
四七二 李固字子坚,状有奇表,鼎角匿犀,足履龟文。──职官分纪卷八
四七三 李固少有俊才,雅志好学。为三公子〔一〕,常躬步行,驱驴负书从师。(汪)──御览卷三九四 ○ 又卷六一一
〔一〕 父李合曾任司徒,故称三公子。
四七四 李固字子坚,拜议郎,为洛阳令〔一〕。大将军梁商请为从事中郎〔二〕。(汪)──御览卷二三八
〔一〕 范书本传作「出为广汉雒令」,御览引误。
〔二〕 「商」误作「冀」,径正。
四七五 阳嘉二年,诏公卿举敦朴之士,卫尉贾建举固。(姚。汪)──范书本传注
四七六 老子曰:「其进锐,其退速也。」〔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见李固阳嘉二年京师地震对策。李贤曰:「案:孟子有此文。谢承书亦云孟子。」范书同续书。
四七七 李固上书曰:「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北斗天之喉舌,尚书陛下之喉舌也。」(汪)──书钞卷五九 ○ 御览卷二一二 类聚卷四八 书钞卷三三
四七八 方毅廉直,宜拜尚书。──书钞卷三三
四七九 李固迁将作大匠,常推贤进士。(姚 汪)──书钞卷五四 ○ 通典职官九 御览卷二三六
四八○ 李固为大司农。〔时〕上信阉宦〔一〕,天下牧守多其宗亲旧故,及受货赂,有诏特拜,不由选试,乱生弥甚。固乃上表,具陈盗贼所以兴,由官非其人也。(姚。汪)
──御览卷二三二 ○ 书钞卷五四
〔一〕 据书钞卷五四补。
四八一 顺帝时,所除官多不次,李固奏免百余人。此等既怨,共作飞章,诬固曰:「大行在殡,路人掩涕,固独胡粉饰貌,搔头弄姿,盘旋偃仰,曾无惨怛之心。」(姚。汪)
──御览卷七一九 ○ 书钞卷一三五
四八二 冲帝以太尉李固参录尚书事。帝崩,梁太后诏固议所征王侯,至乃发丧。对曰:「帝虽少,犹天下之父,今日崩,人臣感痛,岂有臣子反掩之乎?」太后从之。──书钞卷五九
四八三 李固被诛,梁冀乃露固尸于四衢,令有敢临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亮,年始成童,左提章钺,右秉铁锧,诣阙上书,乞收固尸,不许。因往临哭,陈辞于其前,遂守丧不去。夏门亭长呵之,亮曰:「含阴阳气以生,戴干履坤,义之所重,岂知生命,何为以死相惧?」太后闻而不诛,乃听得襚敛归葬之。(汪)──御览卷四二
○
四八四 基,偃师长〔一〕。(汪)──范书李固传注
〔一〕 基,李固长子。固被诛,基与弟兹皆死于汉中。范书载基死于偃城狱中,必涉基偃师长而误。
四八五 李燮字德公。初李固既策罢,知不免祸,乃遣三子归乡里。时燮年十三。有顷难作,下郡收固三子,二兄受害。燮姊文姬乃告父门生王成曰〔一〕:「今委君以六尺之孤,李氏存灭,其在君矣。」成乃将燮入徐州界中,变名姓,为酒家佣,而成卖卜于市,阴相往来〔二〕。梁冀既诛,而灾眚屡见。明年史官上言,宜有赦令,又当存录大臣冤死者子孙。于是求固后,燮乃以本末告酒家,酒家具车重厚遣之〔三〕。后王成卒,燮以礼葬之〔四〕,感伤旧恩,每四节为设上宾之位而祠焉。(汪)──御览卷四二○
〔一〕 袁纪作「固之仆隶也」。而范书、华阳国志均与续书同。沈钦韩曰:「案传云燮从受学,则非仆隶也。」沈说是。
〔二〕 谢承书李燮传作「燮远遁身于北海剧,托命滕咨家以得免」,与诸书大异。
〔三〕 范书本传下有「皆不受」三字。
〔四〕 袁纪作「会赦得免,而成病卒」,下始言归乡里,与此异。范书同续书。
四八六 李燮拜京兆〔尹〕〔一〕,诏发西园钱,〔燮〕(君)上封事〔二〕,遂(上)〔止〕不发〔三〕。吏民爱敬,乃谣曰:「我府君,道教举,恩如春,威如虎,刚不吐,弱不茹,爱如母,训如父。」(姚。汪。俊──类聚卷一九 ○ 御览卷四六五
〔一〕 据御览卷四六五补。
〔二〕 据御览卷四六五改。
〔三〕 同右。
杜乔传
四八七 〔杜乔字叔荣〕〔一〕。累祖吏二千石。乔少好学,治韩诗、京氏易、欧阳尚书,以孝称。虽二千石子,常步担求师。(姚。汪)─ ─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六一一
〔一〕 据御览卷六一一补。
四八八 乔诸生耿伯尝与鲔同止。冀讽吏执鲔为乔门生〔一〕。(
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值桓帝建和元年,刘鲔讹言清河王当统天下,事发被诛。梁冀欲害杜乔,故诬陷之。
四八九 梁冀讽有司劾杜乔,遂执系之,死狱中。与李固俱暴尸于城北,故人莫敢视者。乔故掾陈留杨匡闻之号哭,星行到洛,托为夏门亭吏,守卫尸丧,驱护蝇虫。都官从事执之以闻,太后义而不罪。使于是带铁锧上书诣阙〔一〕,乞杜李二公骸骨,太后许之。成礼殡殓,送乔丧还家,葬送行服,隐匿。(汪)──御览四二○
〔一〕 疑「使」系「匡」之讹。
吴佑传
四九○ 吴佑字季英〔一〕,陈留人。父恢,南海太守。佑年十二,随恢到官。欲以杀青简写尚书章句〔二〕,佑谏曰:「今君踰江湘,越五岭,僻在海滨,风俗虽陋,然多珍玩,上为朝廷所疑,下为权戚所望。此章若成,载必兼两。昔马援以薏苡兴谤,王阳以衣囊邀名〔三〕,嫌疑之戒,愿留意焉。」恢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者。」〔四〕(汪)──御览卷四五二 ○ 范书本传注。
〔一〕 「佑」原作「佑」,与袁、范诸书同。然李贤曰:「续汉书作『佑』。」今据以正,下同。
〔二〕 李贤曰:「杀青者,以火灸简令汗,取其青易书,复不蠹,谓之杀青,亦谓汗简。义见刘向别录也。」
〔三〕 参见张璠纪桓帝纪注。
〔四〕 同右。
四九一 吴佑年二十〔一〕,丧父,居无担石而不受赡遗。常牧豕于长垣泽中〔二〕,行吟经书。遇父故人,谓之曰:「卿二千石子,而自业贱事,纵子无耻,奈先君何?」佑辞谢而已,守志如初也。〔
年四十余,乃为郡吏,举孝廉〕〔三〕。(姚。汪)──御览卷四八四 ○ 书钞卷七九 范书本传注 御览卷七二
〔一〕 书钞卷七九作「年三十」,误。
〔二〕 参见袁山松书吴佑传注。
〔三〕 据书钞卷七九、范书本传注补。
四九二 吴佑迁胶东侯相,政尚清静,以身率下,褒贤劝善为务。──职官分纪卷三二
四九三 赋钱五百,为父市单衣〔一〕。──范书本传注
〔一〕 时佑任胶东侯相,啬夫孙性私赋民钱五百,市衣以进父。范书不载所赋钱数,李贤引续书以注。
延笃传
四九四 李文德素善延笃,谓公卿曰:「延笃有王佐之才。」欲令引进之。笃闻,为书止文德曰:「吾常昧爽栉梳,坐于客堂,朝则诵虞夏之书,历公旦之典礼,览仲尼〔之〕春秋〔一〕。当此之时,不知天之为盖,地之为舆〔二〕,慎勿迷其本,弃其生也。」(姚。汪)──类聚卷七○ ○ 御览卷七一四 白帖卷一四
〔一〕 据御览卷七一四补。李贤引班固东都赋曰:「今论者但知诵虞夏之书,咏殷周之诗,讲羲文之易,论孔氏之春秋。」
〔二〕 李贤引宋玉大言赋曰:「方地为舆,员天为盖。」
史弼传
四九五 敞为京兆尹〔一〕,化有能名,尤善条教,见称于三辅。(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敞,史弼之父。
四九六 史弼迁河东太守,断绝书属。中常侍侯览遣诸生赍书请之,并求假盐税。弼大怒,乃付安邑狱,拷杀之。览遂诈作飞章下司隶,诬弼诽谤,槛车征。前孝廉魏劭毁变形服,诈为家僮,赡护于弼。弼遂受诬事,当弃市。劭与同郡人卖郡邸,行赂于览,得减死罪一等,论输左校。时人或讥曰:「平原行货免君〔一〕,无乃甚乎?」陶丘洪曰:「文王羑里,闳、散怀金〔二〕。史弼遭患,义夫献宝,亦何疑焉!」议者乃息。(汪)──御览卷四二○
〔一〕 弼前曾出任平原相,诏书下令举党人,弼独无所上。平原人感怀其德,故卖郡邸以赎弼。
〔二〕 周文王曾被殷纣王囚于羑里,其臣闳夭、散宜生以黄金千镒求有莘氏美女、骊戎文马、有熊九驷献与纣王,使文王得以赦归。事见史记。
卢植传
四九七 植字子干,少事马融,与郑玄同门相友。植刚毅有大节,尝喟然有济世之志,不苟合取容,不应州郡命召。建宁中,征博士,出补九江太守,以病去官。作尚书章句、礼记解诂。稍迁侍中、尚书。张角起,以植为北中郎将征角,失利抵罪。顷之,复以为尚书。张让劫少帝奔小平津,植手剑责数让等,让等皆放兵,垂泣谢罪,遂自杀。董卓议欲废帝,众莫敢对,植独正言,语在卓传。植以老病去位,隐居上谷军都山。初平三年,卒。(姚。汪)──魏志庐毓传注 ○ 水经注卷一四湿余水注 御览卷二四一
四九八 太祖北征柳城,过涿郡,令告太守曰:「故北中郎将卢植,名著海内,学为儒宗,士之楷模,乃国之桢干也。昔武王入殷,封商容之闾;郑丧子产,而仲尼陨涕〔一〕。孤到此州,嘉其余风。春秋之义,贤者之后,有异于人〔二〕。敬遣丞掾修坟墓,并致薄醊,以彰厥德。」植有四子,毓最小。(姚。汪)──魏志卢毓传注
〔一〕 史记殷本纪曰:「商容贤者,百姓爱之,纣废之。」又昭公二十一年左传曰:「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二〕 昭公二十年公羊传曰:「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也。」
四九九 卢植能饮一石不醉。(姚。汪)──类聚卷七二
赵岐传
五○○ 赵岐字台卿。献帝以为太仆,持节安慰天下。(姚。汪) ──类聚卷四九 ○ 御览卷二三○ 书钞卷五四
皇甫规传
五○一 皇甫规以西羌之叛,为中郎将,讨纳叛羌。(姚。汪) ──书钞卷六三
五○二 皇甫规字威明,安定人 疠度辽将军,上书荐中郎将张奂自代。及党事起,天下名贤多见染逮。规虽为名将,素誉不高,自以西州豪杰,耻不得豫,乃先自上言:「臣前荐故大司农张奂,是附党。」朝廷知而不问也。(汪)──御览卷六三
○
五○三 皇甫规,安定人。〔乡人〕有以货买雁门太守〔一〕,还家,书刺谒规,规卧不迎。既入,而问曰:「卿前在郡,食雁美乎?」有顷,白王符在门,规素闻符名,乃遽起,衣不及带〔二〕,屐履出迎,援符手而还,与同坐极忻。时人为之语曰:「徒见二千石,不如一缝掖〔三〕。」言书生道义之为贵。(汪)──御览卷四七四 ○
又卷四九五 书钞卷三四
〔一〕 据御览卷四九五补。
〔二〕 书钞卷三四作「衣不及席」,非。
〔三〕 郑玄曰:「逢,犹大也。大掖之衣,大袂单衣也。」范书王符传亦作「缝掖」,而礼记儒行「缝」作「逢」,古字通,亦可作「
丰」。
张奂传
五○四 张奂字然明,永寿元年迁安定属国都尉,郡界以宁。羌豪帅〔离湳〕感奂德〔一〕,上马二十四,先零(遣)酋长又遗金渠八枚〔二〕。奂〔受之,而〕召主簿〔张祁〕于〔诸〕羌前〔三〕以酒酬地曰:「使马如羊,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以入怀。」悉以马、金还之。(姚。汪)──书钞卷三八 ○ 御览卷八○九 又卷八九四 事类赋注卷九
〔一〕 据御览卷八九四补。其「湳」下有夹注曰:「奴感切。」
〔二〕 「遣」系衍文,据他三引删。
〔三〕 「受之而」三字及「诸」字据御览卷八○九补。「张祁」二字据御览卷八九四补。范书本传未载主簿姓名。
五○五 张奂字然明,与段纪明、皇甫威明,俱显京师,号「凉州三明」,并为匈奴中郎将。(汪)──御览卷二四一
五○六 张奂字然明,拜太常卿,〔设职官粮限施行〕〔一〕。奂〔素〕有清节〔二〕,〔当〕可否之间〔三〕,强御不敢夺也。该览群籍,古今详备。(姚。汪)──御览卷二二八 ○ 书钞卷五三
〔一〕 据书钞卷五三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五○七 张奂少立志节,董卓慕之,使其兄遗缣百匹。奂恶卓为人,绝而不受。(汪) ──御览卷八一八
五○八 张奂光和四年卒。遗令曰:「吾前后仕进,十腰银艾〔一〕,不能和光同尘,为谗邪所忌。但地底冥冥,长无晓期,而复缠以纩绵,牢以钉密,为不喜耳。今幸有前穿,朝陨夕下,措尸灵床,幅巾而已。奢非桓文,俭非王孙〔二〕,推情从意,庶免咎。」诸子从之。(汪)──御览卷五五三 ○ 文选卷五七潘岳哀永逝文注
〔一〕 腰,要也 鸫续汉舆服志注引东观记曰:「九卿、执金吾、河南尹秩皆中二千石;大长秋、将作大匠、度辽将军、郡太守、国傅相皆秩二千石;校尉、中郎将、诸郡都尉、诸国行相、中尉、内史、中护军、司直秩皆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再按奂历任安定属国都尉、使匈奴中郎将、武威太守、度辽将军、大司农、护匈奴中郎将、少府、大司农、太常卿,则九要银印青绶。言十者,喻其多也。又李贤以为艾指绿绶,以艾草染而得,与东观记作「青绶」异 鸫续汉舆服志言绿绶系诸国贵人及相国所服,恐非二千石吏所得以服也。
〔二〕 桓,齐桓公;文,晋文公也。范书作「奢非晋文」,与注文不符,恐误。李贤曰:「陆翙邺中记曰:『永嘉末,发齐桓公墓,得水银池金蚕数十箔,珠襦、玉匣、缯彩不可胜数。』左传曰:『晋文公朝王,请襚。王不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晋文既臣,请用王礼,是其奢也。」又「王孙」,杨王孙也,汉武帝时人。临终戒其子掘穴深七尺,以身亲土而葬。事见汉书杨王孙传。
段颎传
五○九 段颎破羌。明年余羌复与烧何大豪寇张掖。颎下马大战,至日中,刀折矢尽,虏亦引退。──书钞卷一一八
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周天游辑注
陈蕃传
五一○ 陈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年十五,常闲处一室,而庭宇芜秽。父友同郡薛勤来候之,谓蕃曰:「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蕃曰:「丈夫处世,当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勤知其有清世志。(汪)──御览卷三八四 ○
文选卷六王僧达祭颜光禄文注
五一一 陈蕃出为豫章太守,性方峻,不接宾客。征为尚书令,送者不出郭门。(姚。汪)──类聚卷四八 ○ 文选卷六○ 王僧达祭颜光禄文注 初学记卷一一
五一二 陈蕃谏桓帝云:「宫女数千,脂粉之耗,不可胜数。」(
姚。汪)──书钞卷一三五
五一三 陈蕃字仲举,谏桓帝曰:「鄙谚言『盗不过五女门』,以〔女〕贫家也〔一〕。今后宫之女,岂不贪国乎?」(汪)──御览卷四九五
〔一〕 据纪纂渊海卷四一补。
五一四 陈蕃既被害,友人陈留朱震时为铚令,闻而弃官,哭之,收葬蕃尸,匿其子逸于甘陵界中。事觉系狱,合门桎梏。震受拷掠,誓死不言,故逸其得免。(汪)──御览卷四二○
王允传
五一五 元仕郡为主簿〔一〕,在朝正色,举善不避仇怨,退恶不避亲戚。(姚。汪)──书钞卷七三(二)
〔一〕 姚之骃按:「此似又一王元,非先任隗嚣,后为汉将者。范阙。」又汪文台按:「王元疑即王允之误,故姑附于此(指陈蕃传末)。」汪说是,今别作王允传,依孔本「王元」作「元」。
党锢传
五一六 刘淑,桓帝时对策,为天下第一,拜议郎。──纬略卷三
五一七 李膺性简亢,无所交接,唯以同郡荀淑、陈寔为师友。(
汪)──御览卷四○四 ○ 又卷四○七 初学记卷一八
五一八 荀爽尝谒李膺,因为其御,既还喜曰:「今日乃得御李君矣。」见慕如此。(汪)──御览卷四六七
五一九 为河南尹。阳翟令张兴,黄门张让〔一〕,政治残虐。膺上十日,收兴等考杀之〔二〕。──书钞卷七六
〔一〕 疑「张让」下有脱文,或兴系让之宗亲子弟。
〔二〕 范书失载,陈俞本改作膺任司隶校尉时诛杀张让弟野王令张朔事,且改注范书,恐非。
五二○ 李膺门生皆禁锢,侍御史景毅子寔为膺门徒〔一〕,未有录牒,故不谴。毅慨然曰:「本谓膺贤,遣子师之,岂可以漏脱名籍,苟安而已。」遂自表免归,时人义之。(汪)──御览卷四二○
〔一〕 范书本传「寔」作「顾」。
五二一 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一〕。少励清节,为州里所知服。举〔孝廉〕〔二〕,光禄四行。时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滂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三〕。及至州境,守令自知赃污,望风解印绶而去。其所举议,莫不压服。(姚。汪)──书钞四○ ○ 御览卷七七八 初学记卷二
○
〔一〕 据御览卷七七八补。又「羌」原误作「西」,据范书及续汉郡国志径改。又谢承书作「细阳人」,二说未知孰是。
〔二〕 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三〕 据初学记卷二○。御览卷七七八补。
五二二 范滂字孟博,坐系黄门北寺,北寺狱吏谓曰:「凡坐系皆祭皋陶。」滂曰:「皋陶贤者,古之直臣。知滂无罪,将理之帝。如其有罪,祭之何益?」众人由此止也。(姚。汪)──初学记卷二○ ○ 御览卷六四三
五二三 〔桓帝时〕〔一〕,汝南太守宗资以事委任功曹范滂。〔
中人以下共嫉之〕〔二〕,时人谣曰:「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汪)─ ─御览卷二六四 ○ 又卷四六五 书钞卷七七 文选卷三○ 谢玄晖郡内登望诗注
〔一〕 据御览卷四六五补。
〔二〕 同右。
五二四 羊陟拜河南尹,常食干饭。(汪)──御览卷八五 ○
五二五 献帝初,百姓饥荒,张俭资计差温,乃倾竭财产,与邑里共之,赖其差温故存者以百数。(汪)──御览卷四七六
五二六 陈翔字子麟。迁侍御史。正朔旦朝贺,梁冀威仪不整,请收治罪,时人奇之。(姚。汪)──书钞卷六二 ○ 初学记卷一二
郭泰传
五二七 郭泰字林宗,太原介休人。泰少孤,年二十,行学至成皋屈伯彦精庐,乏食,衣不盖形,而处约味道,不改其乐。李元礼一见称之曰:「吾见士多矣,无如林宗者也。」(姚。汪)──世说新语德行注 ○ 史略卷二
五二八 郭泰字林宗,退身隐居教授,徒众甚盛。丧母,友人或千里来吊之。(汪) ──御览卷五六一
五二九 及卒,蔡伯喈为作碑曰:「吾为人作铭,未尝不有惭容,唯为郭有道碑颂无愧耳。」初以有道君子征,泰曰:「吾观干象人事,天之所废,不可支也。」遂辞以疾。(姚。汪)──世说新语德行注 ○ 史略卷二
五三○ 郭泰入汝南,交黄叔度〔一〕。至南州,先过袁奉高〔二〕,不宿而去,从叔度累日。或以问泰,泰曰:「袁奉高之器,譬诸轨滥,虽清而易挹也。叔度之器,汪汪若万顷之陂,澄之而不清,混之而不浊,不可量也。」(汪)──类聚卷九
○ 御览卷七二 一切经音义卷五五 白帖卷七
〔一〕 黄叔度,即黄宪,桓帝朝处士。
〔二〕 袁奉高,即袁阆。与黄宪、戴良俱为汝南慎阳名士。
许劭传
五三一 许劭字子将。劭知人,入帻肆,拔樊子昭。(汪)──御览卷六八七
五三二 袁绍五世公族,尝除濮阳长,以母丧去官,服乘甚盛。入(累)〔界〕〔一〕,叹曰:「吾车服岂可使许子将见之哉!」乃谢遣宾客,以单车骑〔二〕。──书钞卷一三九
〔一〕 据范书本传改。
〔二〕 疑「骑」系「归」之误。
何进传
五三三 进字遂高,南阳人,太后异母兄也。进本屠家子,父曰真。真死后,进以妹倚黄门得入掖庭,有宠。光和三年,立为皇后,进由是贵幸。中平元年,黄巾起,进拜大将军。(姚。汪)──魏志董卓传注
五三四 绍使客张津说进曰:「黄门常侍,秉权日久。又永乐太后与诸常侍专通财利,将军宜整顿天下,为海内除患。」进以为然,遂与绍结谋。(姚。汪)──魏志袁绍传注
五三五 何进欲诛中常侍赵忠等,进乃诈令武猛都尉丁原放兵数千人,为贼于河内,称「黑山伯」,上书以诛忠等为辞,烧平阴、河津莫府人舍,以怖动太后。(姚。汪)──范书公孙瓒传注
孔融传
五三六 融〔字文举,鲁国人〕〔一〕,孔子二十世孙也〔二〕。高祖父尚,巨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幼有异才。时河南尹李膺有重名,敕门下简通宾客,非当世英贤及通家子孙弗见也。融年十余岁,欲观其为人,遂造膺门,语门者曰:「我,李君通家子孙也。」膺见融,问曰:「高明父祖,尝与仆周旋乎?」融曰:「然。先君孔子与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则融与君累世通家也。」众坐奇之,佥曰:「异童子也。」太中大夫陈炜后至〔三〕,同坐以告炜,炜曰:「人小时了了者,大亦未必奇也。」融答曰:「即如所言,君之幼时,岂实慧乎?」膺大笑,顾谓曰:「高明长大,必为伟器。」(姚。汪)
──魏志崔琰传注 ○ 世说新语言语注
〔一〕 据世说新语言语注补。
〔二〕 世说注作「二十四世孙」。
〔三〕 陈炜,袁纪作「陈袆」,而世说新语作「陈韪」。范书与续汉书同。
五三七 山阳张俭,以中正为中常侍侯览所忿疾,览为刊章下州郡捕俭。俭与融兄褒有旧,亡投褒。遇褒出。时融年十六〔一〕,俭以其少不告也。融知俭长者,有窘迫色,谓曰:「吾独不能为君主邪!」因留舍藏之。后〔以客发泄〕事泄〔二〕,国相以下密就掩捕,俭得脱走,登时收融及褒送狱。融曰:「保纳藏舍者融也,融当坐之。」褒曰:「彼来求我,罪我之由,非弟之过,我当坐之。」兄弟争死,郡县疑不能决,乃上谳,诏书令褒坐焉。融由是名震远近,与平原陶丘洪、陈留边让,并以俊秀为后进冠盖。融持论经理不及让等,而逸才宏博过之。(姚。汪)──魏志崔琰传注 ○ 初学记卷一七 御览卷四一六
〔一〕 初学记卷一七作「年十五六」,御览卷四一六亦然。范书本传与魏志注同。
〔二〕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
五三八 司徒、大将军辟举高第,累迁北军中候、虎贲中郎将〔一〕、北海相,时年三十八。承黄巾残破之后,修复城邑,崇学校,设庠序,举贤才,显儒士。以彭璆为方正,邴原为有道,王修为孝廉。告高密县为郑玄特立一乡,名为郑公乡。又国人无后,及四方游士有死亡者,皆为棺木而殡葬之。郡人甄子然孝行知名〔二〕,早卒,融恨不及之,乃令配食县社。其礼贤如此〔三〕。(姚。汪)──魏志崔琰传注 ○ 书钞卷六三 御览卷二四一 又卷二四○
〔一〕 书钞卷六三此句作「孔融拜北军中候,三日而迁虎贲中郎将」。魏志注引文当有脱文。
〔二〕 按范书本传作「郡人甄子然、临孝存知名」。而袁纪作「使甄子然临配食县社」,无「临孝存」,与续书略同。沈家本诸史琐言考魏志注此引曰:「临孝存,人姓名也,疑此讹夺。」
〔三〕 汪辑下尚有「融负其高气,志在靖难,而才疏意广,迄无成功」十八字,且曰据书钞卷六三补 鸫此乃陈本之谬种流传也,故不取。
五三九 在郡六年,刘备表融领青州刺史。建安元年,征还为将作大匠,迁少府。每朝会访对,辄为议主,诸卿大夫寄名而已。(姚。汪)──魏志崔琰传注 ○ 书钞卷五四 通典职官典 御览卷二三六
五四○ 太尉杨彪与袁术婚姻〔一〕,术僭号,太祖与彪有隙,因是执彪,将杀焉。融闻之,不及朝服,往见太祖曰:「杨公累世清德,四叶重光。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二〕。况以袁氏之罪乎?易称『积善余庆』〔三〕,但欺人耳。」太祖曰:「国家之意也。」融曰:「假使成王欲杀召公,则周公可得言不知邪?今天下缨緌搢绅之士所以瞻仰明公者,以明公聪明仁智,辅相汉朝,举直措枉,致之雍熙耳。今横杀无辜,则海内观听,谁不解体?孔融鲁国男子〔四〕,明日便当褰衣而去,不复朝矣。」太祖意解,遂理出彪。(姚。汪)
──魏志崔琰传注
〔一〕 惠栋曰:「古文苑载曹公卞夫人与杨太尉夫人袁氏书,又杨夫人答书称『彪袁氏顿首』是也。」
〔二〕 僖公三三年左传引臼季语曰:「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又昭公二十年左传引苑何忌曰:「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在群臣?」今本康诰脱此文。
〔三〕 见易坤文言。
〔四〕 汉代地方名姓,往往以郡望自诩,所谓某某男子者,乃某某地名姓大族之意,非一般平民所能自言。
五四一 时论者多欲复肉刑。孔融乃建议曰:「古者敦庞,善否区别,吏端刑清,政无过失,百姓有罪,皆自取之。末世陵迟,风化坏乱,政挠其俗,法害其民。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而欲绳之以古刑,投之以残弃,非所谓『与时消息』者也〔一〕。纣斮朝涉之胫,天下谓为无道〔二〕。夫九牧之地千八百君,若各刑一人,是天下常有千八百纣也。求俗休和,弗可得已。且被刑之人,虑不念生,志在思死,类多趣恶,莫复归正。夙沙乱齐〔三〕,伊戾祸宋〔四〕,赵高英布,为世大患,不能正人,遂为非也。故明德之君,远度深惟,弃短就长,不苟革其政者也。」朝廷善之,卒不改焉。(汪)──御览卷六四八
〔一〕 见易丰卦。
〔二〕 见尚书泰誓下。孔传曰:「冬日见朝涉水者,谓其胫耐寒,斮而视之。」
〔三〕 「夙」原误作「风」,径改。夙沙者,夙沙卫也,齐灵公之幸臣。灵公废太子光而立牙,以夙沙卫为少傅。灵公死,光复位,夙沙卫以曾预废太子事奔高唐以叛。事见襄公十九年左传。
〔四〕 襄公二十六年左传:楚客聘于晋,过宋,太子痤野享之。伊戾为太子内师而无宠,故诬太子将为乱,宋平公囚太子,乃缢而死。后平公闻痤无罪,乃烹伊戾。
皇甫嵩传
五四二 举孝廉,为郎中,迁霸陵、临汾令,以父丧遂去官。(姚。汪)──范书本传注
五四三 皇甫嵩为左中郎将,持节与右中郎将朱隽各领一军,击颍川贼〔一〕,进保长社。(姚。汪)──书钞卷六三
〔一〕 指颍川黄巾军。
五四四 皇甫嵩为左中郎将,击匈奴〔一〕。(汪)──御览卷二四一
〔一〕 范书、袁纪均无此事。疑「匈奴」乃「黄巾」之讹。
五四五 皇甫嵩领冀州牧,奏请一年租〔以〕赈饥民〔一〕。民歌之曰:「天下乱兮市为墟,母不保子兮妻失夫。赖得皇甫兮复安居。」(姚。汪)──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五○
〔一〕 据御览卷二五○补。
五四六 以日有重珥免〔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董卓既诛,嵩拜太尉。范书本传作「以流星策免」,袁纪则作「日有重晕」,与续书同。
朱隽传
五四七 隽字公伟,会稽人。少好学,为郡功曹,察孝廉,举进士〔一〕。汉朝以讨黄巾功拜车骑将军。累迁河南尹。董卓见隽,外甚亲纳,而心忌之,隽亦阴备焉。关东兵起,卓议移都,隽辄止卓。卓虽惮隽,然贪其名重,乃表拜太仆以自副。隽被召,不肯受拜,因进曰:「国不宜迁,必孤天下望,成山东之结,臣不见其可也。」有司诘曰:「召君受拜,而君拒之;不问徙事,而君陈之,何也?」隽曰:「副相国,非臣所堪也;迁都非计,臣之所急也。辞所不堪,进臣所急,臣之所宜也。」有司曰:「迁都之事,初无此计也,就有未露,何所受闻?」隽曰:「相国董卓为臣说之,臣闻之于相国。」有司不能屈,朝廷称服焉。后为太尉。李傕、郭汜相攻,劫质天子公卿,隽性刚,即发病而卒。(汪)──吴志孙破虏讨逆传注
〔一〕 卢弼三国志集解曰:「何焯曰:『史传言举进士,始见于此。』梁章巨曰:『此与后人由科举出身者相仿。』周寿昌曰:『后汉书作隽,云太守徐珪举孝廉,再迁除兰陵令,其叙隽出身是也。若举进士,两汉无此制,即司马彪时亦不能有也。「进士」两字恐是高第之误。』沈家本曰:『两汉无进士之名,此云举进士,未详其义。梁氏欲以今制拟之,殊非事实。』」天游按:礼记王制曰:「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百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续书所言,当取此义,非汉时即有此制。
五四八 朱隽为右中郎将,持节击颍川长社贼。(汪)──御览卷二四一
董卓传
五四九 堰下过军〔一〕。──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曰:「中平元年卓与张温讨先零羌,卓为羌所围,乃于所度水中伪作鄢,而潜从鄢下过军,得全师而还。」注曰:「续汉书『鄢』作『堰』。」
五五○ 羌胡憋肠狗态〔一〕。──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憋」作「敝」。注引方言曰:「憋,恶也。」又引郭璞曰:「憋怤,急性也。」此卓不肯就少府职所上疏中语。
五五一 太尉黄琬、司徒杨彪、司空荀爽俱诣卓,卓言:「昔高祖都关中,十一世后中兴,更都洛阳。从光武至今,复十一世 鸶石苞室谶,宜还都长安。」坐中皆惊愕,无敢应者。彪曰:「迁都改制,天下大事,皆当因民之心,随时之宜。昔盘庚五迁〔一〕,殷民胥怨,作三篇以晓之。往者王莽篡逆,变乱五常;更始赤眉之时,焚烧长安,残害百姓,民人流亡,百无一在。光武受命,更都洛邑,此其宜也。今方建立圣主,光隆汉祚,而无故损宫庙,弃园陵,恐百姓惊愕,不解此意,必尘沸蚁聚,以致扰乱。石苞室谶,妖邪之书,岂可信用?」卓作色曰:「杨公欲沮国家计邪?关东方乱,所在贼起。崤函险固,国之重防。又陇右取材,功夫不难。杜陵南山下有孝武故陶处,作砖瓦,一朝可办。宫室官府,盖何足言!百姓小民,何足与议。若有前却,我以大兵驱之,岂得自在!」百僚皆恐怖失色。琬谓卓曰:「此大事。杨公之语,得无重思!」卓罢坐,即日令司隶奏彪及琬,皆免官。大驾即西,卓部兵烧洛阳城外面百里。又自将兵烧南北宫及宗庙、府库、民家,城内扫地殄尽〔二〕。又收诸富室,以罪恶没入其财物,无辜而死者,不可胜计。(姚。汪)──魏志董卓传注
○ 御览卷八三三 又卷七六七
〔一〕 参见华峤书董卓传注。
〔二〕 御览卷七六七作「洛阳城无只瓦尺木」。
刘虞传
五五二 是时用刘虞为幽州,刘焉为益州,刘表为荆州,贾琮为冀州。虞等皆海内清名之士,或从列卿、尚书以选为牧伯,各以本秩居任。旧典:传车参驾,施赤为帷裳。(姚。汪)──蜀志刘焉传注
循吏传
五五三 任延字长孙,治京氏易,显名太学。(姚。汪)──书钞卷九六
五五四 任延拜会稽南部都尉。时年十九,迎吏见其少:皆惊。会稽多名士,延到官,皆聘请高行俊乂,(警)〔敬〕待师友之礼〔一〕。及掾吏贫乏,辄分俸禄以赈给之。(姚。汪)──类聚卷六
〔一〕 据范书本传改。
五五五 任延字长孙,为九真太守,教民牛耕,铸作田器,民以利之,产子多名曰:「任」。(姚。汪)──书钞卷三九
五五六 王涣为河南温县令,土俗豪强。涣到,举贤诛猾,民开门,皆放牛于野。(姚。汪)──书钞卷七八
五五七 王涣为洛阳令,履正。病卒,百姓哀痛,老少随车致祠,昼夜号泣〔一〕。(姚。汪)──书钞卷七八(二)
〔一〕 「病卒」以下,陈俞本作吴汉事迹,误。
五五八 宠字祖荣〔一〕,受父业,以经明行修举孝廉,光禄察四行,除东平陵令。〔是时民俗奢泰,宠到官躬俭,训民以礼,上下有序,都鄙有章〕〔二〕。视事数年,以母病弃官 鹳姓士民攀舆拒轮〔三〕,充塞道路,车不得前,乃止亭,轻服潜遁,归修供养。(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 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六七 书钞卷七八(二)书叙指南卷一五
〔一〕 宠,刘宠也。
〔二〕 据类聚卷五○补。
〔三〕 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五○「士民」皆作「士女」。
五五九 后辟大将军府,稍迁会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征入为将作大匠。山阴县民去治数十里有若邪中在山谷间五六老翁〔一〕,年皆七八十,闻宠迁,相率共送宠,人赍百钱。宠见,劳来曰:「父老何乃自苦远来?」皆对曰:「山谷鄙老,生未尝至郡县。他时吏发求不去,民间或夜不绝犬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狗不夜吠,吏稀至民间。年老遭值圣化,今闻当见弃去,故戮力来送。」宠谢之,为选受一大钱,故会稽号宠为「取一钱太守」。其清如是。(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 御览卷八三五 文选卷五九沈休文齐安陆昭王碑文注 事类赋注卷一○ 类林杂说卷四
〔一〕 御览卷八三五「若邪中」作「若水」,事类赋注卷一○
作「若耶水」,类林杂说卷四作「若耶溪」,而文选注则作「若耶山」,袁纪、范书与之同。天游按:下文既言「在山谷间」,「中」必不当作「山」。中、水形近易讹,恐当作「水」为是。耶、邪通用,御览之「」系「耶」之讹。又袁纪曰「去郡十里」,无「数」字,与续书异,恐其偶脱之耳。
五六○ 宠前后历二郡,八居九列,四登三事〔一〕。家不藏贿,无重宝器,恒菲饮食,薄衣服,弊车羸马,号为「寠陋」。三去相位,辄归本土。往来京师,常下道脱骖过,人莫知焉。宠尝欲止亭,亭吏止之曰:「整顿传舍,以待刘公,不可得止。」宠因过去。其廉俭皆此类也。以老病卒于家。(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一〕 宠历豫章、会稽二郡。范书本传言其二任将作大匠,二任宗正,一任大鸿胪,则有据可查居九列者五,其三不详焉。又代黄琼为司空,复代王畅为司空,又频迁司徒、太尉,故曰四登三事。
五六一 繇祖父本,师受经传,博学群书,号为通儒。举贤良方正,为般长,卒官。(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五六二 繇父舆〔一〕,一名方,山阳太守。岱、繇皆有俊才。(
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一〕 舆,刘宠之弟。
酷吏传
五六三 严延年字次卿,为河南太守。冬月传属县囚会府下,流血数里,河南号为「屠伯」〔一〕。(汪)──御览卷二六
〔一〕 此段文字始见班书酷吏传,范书酷吏传序李贤注引用之。疑御览引有误,或系续汉书酷吏传序之文,故列于此。汪文台删「年」字,作严延传,大误。
五六四 董宣为洛阳令。宁平公主乳母奴白日杀人〔一〕,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骖乘。宣于大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二〕,数主失者三,叱奴下车,格杀之。主即驰车入宫,上大怒,召宣:「令欲死乎?」宣叩头曰:「臣奉法之吏,不敢纵法,不欲死也。」上曰:「捶之!」宣曰:「愿一言,死无恨。」上曰:「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民,以奴杀臣。臣死之后,陛下何以治天下?捶杀臣,不如臣自杀。」即以头撑楹,流血被面。上令小黄门持之,曰:「痴令!叩头谢主。」宣不从。上〔曰〕顿痴令头〔三〕,宣两手据地,不肯低头。上敕「强项令」出,诣大官赐食。(姚。汪)
──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六六
〔一〕 范书本传作「湖阳公主苍头」。
〔二〕 据御览卷二六六补。
〔三〕 同右。
五六五 阳球字方正,渔阳人也。少有勇气,〔拜〕尚书令〔一〕。中常侍王甫、曹节等秉权势,球常唾手拊髀曰:「阳球作司隶,此曹子何得尔邪?」寻为司隶,明日诣阙谢恩,甫时休下在舍。(恩)〔悉〕表甫罪〔二〕,〔奔车〕收送洛阳诏狱〔三〕,自临拷之。甫子萌,亦见收。〔死杖下,权门惶怖〕〔四〕。(姚。汪)──御览卷二五○ ○ 书钞卷六一 又卷三六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二〕 据汪辑改。
〔三〕 据书钞卷六一补。
〔四〕 同右。
五六六 杨球为幽州从事〔一〕,部分边塞,职事修理。(汪)──御览卷二六五
〔一〕 汪辑改「杨」作「阳」 鸫范书本传不言球任幽州从事,袁纪亦不载,恐系别一人,暂列于此。
宦者传
第2部分
后汉书八家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