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光武皇帝紀卷第七

  十三年(丁酉、三七)

  春正月戊子,詔曰:「往年敕郡國,勿因計吏有所進獻,今故未止,非徒勞役,道途所過未免煩費。已敕太官勿復受。其遠方食物乘輿口實可以薦宗廟者,即如舊制。」時有獻善馬,日行千里,寶劍直百金。馬以駕鼓車,劍以賜騎士。上雅性不喜聽音樂〔一〕,手不持珠玉,征伐常乘革車用事而已。及公孫述平,傳送鼓師葆車〔二〕,然後乘輿器服漸備物焉。

  〔一〕 東觀記曰:「召譚,拜議郎給事中。上每宴輒令鼓琴,好其繁聲。」袁紀上文亦同。則光武未嘗不喜聽音樂也。乃國家草創,百廢待興,未敢縱情欲,故經宋弘諫止,即不復令桓譚給事中也。

  〔二〕 按東觀記、范書「鼓師」均作「瞽師」。李賢曰:「瞽,無目之人也。為樂師,取其無所見,於音聲審也。」瞽通鼓,釋名釋疾病曰:「瞽,鼓也,瞑瞑然目平合如鼓皮也。」

  二月,馬武軍下曲陽,以備胡寇。

  丁亥,太原王章為齊公,魯王興為魯公〔一〕。

  〔一〕 乃依朱祐「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之奏,改諸王為公。又按二月庚寅朔,無丁亥。范書光武帝紀作「丁巳」,是。

  五月,殷紹嘉公為宋公,周承休公為衛公〔一〕。徙鄧禹為高密侯,食四縣。上以禹功大,封弟寬為明親侯,禹以特進奉朝請。

  〔一〕 改封宋、衛二公,范書作二月庚午日事。按二月無庚午,當系三月事,疑袁紀「五」系「三」之訛。又范書鄧禹徙封作四月事,時功臣增邑更封,凡三六五人。

  袁宏曰:古之明君,必降己虛求,以近輔佐之臣,所以寄通群方,和睦天人。古之賢臣,必擇木棲集,以佐高世之主。主務宣明,不以道勝而不招;臣務對敭〔一〕,不以時艱而不進。及其相遇,若合符契,功高而尊禮其人,師喪而不咎其敗。此三代君臣,所以上下休嘉,比德天地。

  〔一〕 敭,說也,音易。見篇海。

  末世推移,其道不純,務己尚功,釁自外入,君臣之契,多不全矣。唯燕然和樂,終始如一,風塗擬議,古之流矣。高祖之興,蕭公之力也,且暫亡,若失左右手〔一〕。及天下已定,無所用之,賴鮑生之說,以濟其身〔二〕,狼顧塗跣,卒入囹圄〔三〕。子房玄算,高祖之蓍龜也〔四〕,始者相得,非子房不謀也。海內既安,杜門不出,假託神仙,僅乃獲免〔五〕。

  〔一〕 史記淮陰侯列傳曰:「何聞信亡,不及以聞,自追之。人有言上曰:『丞相何亡。』上大怒,如失左右手。」

  〔二〕 史記蕭相國世家曰:「漢三年,漢王與項羽相距京索之間,上數使使勞苦丞相。鮑生謂丞相曰:『王暴衣露蓋,數使使勞苦君者,有疑君心也。為君計,莫若遺君子孫昆弟能勝兵者悉詣軍所,上必益信君。』於是何從其計,漢王大悅。」則此時非「天下已定」也。而「天下已定」,復安何者,首乃漢十一年召平勸何讓封,以家私助佐軍,取悅高祖心。次乃漢十二年秋,客某說何多買田地,賤貰貸以自污,以安高祖心。事亦均見蕭相國世家。

  〔三〕 史記蕭相國世家曰:高祖以蕭何請上林空地令民得入田怒,下何廷尉,械繫之。後納王衛尉諫,出蕭何。何素恭謹,入見高祖,徒跣謝。

  〔四〕 蓍所以筮,龜所以卜,古所謂神物,以定天下之事,以明狐疑之事。此則作智囊解。

  〔五〕 史記留侯世家曰:「留侯從入關,留侯性多病,即道引不食穀,杜門不出歲餘。」張良又曾曰:「願棄人間事,欲從赤松子游耳。」

  光武之在河北,未知身首安寄也。鄧生杖策,深陳天人之會,舉才任使,開拓帝王之略。當此之時,臣主歡然,以千載俄頃也。洎關中一敗,終身不得列于三公,俛首頓足,與夫列侯齊伍。嗚呼!彼諸君子,皆嘗乘雲龍之會,當帝者之心。鞠躬謹密,猶有若斯之難,而況以勢相從,不以義合者乎?山桑侯王常、東光侯耿純薨〔一〕。

  〔一〕 范書曰:王常薨於建武十二年,耿純薨於十三年。通鑑均作薨於十二年。三書互異,未知孰是。

  是時有上書言,宜令司隸校尉督察三公〔一〕。司徒據蒼梧陳元上疏曰〔二〕:「臣聞師臣者帝,賓臣者王〔三〕。故武王以太公為師,齊桓公以管夷吾為仲父,古之道也。近魏文侯友田子,諸侯不敢入其境。高皇帝令相國奏事不拜,入殿不趨,所以寵大臣也。及新室王莽,遭漢中衰,獨操國柄,以偷天下,況己自喻〔四〕,不信群臣。奪公輔之任,損宰相之威。然不能禁天下之謀,身為世戮。故人君患在自驕,不患驕臣;失在自任,不在任人。方今四方未集,百姓未一,觀聽者注耳目之時也。陛下宜修文武之典,襲祖宗之德,屈節待賢,以示將來,不宜有司察公輔之名也。」上善其言。

  〔一〕 上書者,大司農江馮也。

  〔二〕 按范書本傳作「辟司空李通府」,李通罷,「復辟司徒歐陽歙府」。然歐陽歙於建武十五年始任司徒,則陳元此時不當為司徒掾也。沈欽韓曰:「案經典序錄,元為司空南閣祭酒。北堂書鈔引華嶠書云:『元辟司空掾,宋弘受罪,上書訟之,言甚切直。』案弘建武六年坐考上黨太守無所據免。七年,李通為司空。是元辟司空府當於宋弘時也。」據此則陳元初辟司空宋弘府,後辟司空李通府,袁紀「司徒掾」恐是「司空掾」之誤。且范、袁二書均曰李通罷於建武十二年,則此事亦不當系於十三年。按江馮任大司農,當在李通之後,高詡之前,即建武五年至建武十一年之間,而李通任司空在建武七年,則陳元上疏當是七至十一年間事。

  〔三〕 范書陳元傳作「賓臣者霸」。按戰國策燕策引郭隗語曰:「帝者與師處,王者與友處,霸者與臣處,亡國與役處。」賓即友也,則袁紀是。

  〔四〕 「況」原作「足」,據黃本及范書逕改之。

  南陽太守杜詩上書曰:「臣聞唐虞以股肱康,而文王以多士寧。是故詩稱『濟濟』,書曰『良哉』〔一〕。臣詩竊見故大司徒伏湛,自行束脩〔二〕,無所毀玷,篤信好學,守死善道,經為人師,行為儀表。在平原,吏民畏愛。遭世反覆,城郭不傾,秉節持重,不可推移。陛下深見臧否,顯以宰相,微過斥退〔三〕,久而不用。湛德足以左右王室〔四〕,名足以昭示遠人。前者選擇諸侯以為公卿,所以砥礪藩屏,勸進忠信。湛宜任宰相輔佐之官。」

  〔一〕 詩大雅文王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又書益稷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二〕 李賢曰:「謂年十五以上。」師古曰:「束脩謂初學官之時。」周壽昌曰:「蓋漢時年十五而始入學官也,故注云年十五以上。」

  〔三〕 范書伏湛傳曰:「時蒸祭高廟,而河南尹、司隸校尉於廟中爭論,湛不舉奏,坐策免。」

  〔四〕 左右,相助也。易泰卦「以左右民」疏曰:「左右,助也。」

  夏,詔徵湛。既到,即入見,賞賜浸渥。將用之,暴病薨。賜秘器,上親吊祠。伏氏世以經學清約相承,東州號曰「伏不鬭」,由家風化導然也。湛兄子恭,明帝時為司空。

  大司徒侯霸薨〔一〕。上傷惜之,親自臨吊。詔曰:「惟霸積善之德,久而益彰;清潔之操,白首彌厲。漢之舊制,丞相拜日,封為列侯。頃以軍旅暴露,功臣未受國邑,緣忠臣之心,不欲先饗其寵,故未爵命。其追爵謚霸,使襲其後。」於是封霸為則鄉侯〔二〕,謚曰哀侯。臨淮吏民聞霸薨,莫不隕涕,共為立祠,四時祭之。

  〔一〕 范書光武帝紀曰:霸薨於春正月庚申。

  〔二〕 隸釋卷八金鄉長侯成碑曰:「光武中興,玄孫霸為臨淮太守,擁兵從光武平定天下,轉拜執法右刺姦、五威司命、大司徒公,封於陵侯。」洪适曰:「侯霸傳云:五威司命陳崇舉霸德行,遷隨宰,再遷執法刺姦,後為淮平大尹。淮平即臨淮也。王莽傳:置執法刺姦,選侯霸等分督六尉,如漢刺史。謂霸嘗作五威司命及執法、臨淮在光武時,皆非也。丞相封侯自平津始,光武以功臣未封,故霸但侯關內,既薨方追封則鄉,其子昱徙封於陵,又非也。」漢碑雖可用來証史,然亦多有訛謬,不可輕信,侯成碑即為一例。

  十四年(戊戌、三八)

  春正月,匈奴遣使來獻。中郎將劉襄使匈奴。

  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後孔志為褒城侯。越嶲人任貴遣使降。

  九月,莎車王賢、〔鄯〕善王〔安〕(心信)遣使奉獻〔一〕。

  〔一〕 據袁紀本卷末之文及范書改。

  濟南太守王梁薨。初,梁為河南尹,穿渠引穀水,以注洛陽城下。渠成而不流,有司奏劾梁。梁慚懼,上書乞骸骨。上乃徙梁為濟南相〔一〕,更封阜城侯。

  〔一〕 袁紀上文作「濟南太守」,范書王梁傳引詔文亦同,又濟南國建武十五年始建,此作「濟南相」,誤。

  十五年(己亥、三九)

  春二月,大司馬吳漢將馬武等徙雁門、代郡、上谷民,遷中山,〔一〕以備胡寇。

  〔一〕 范書作「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常山關西漢時屬代郡,東漢時屬中山國。又續漢志曰:徙吏民六萬餘口。

  於是馬武殺軍吏,詔命武將妻子就侯國。武自歸京師,天子削武五百戶,更封為楊虛侯。武好酒,敢直言,時醉在上前,面折同列,言其短長,無所迴避。上恣聽之。上嘗與功臣宴飲,歷問曰:「諸君不遭際會,與朕相遇,能何為乎?」鄧禹對曰:「臣嘗學問,可郡文學。」上笑曰:「言何謙也?卿鄧氏子,志行修整,可掾功曹。」各以次對,至武,曰:「臣以武勇顯,可為守尉督盜賊。」帝笑曰:「且不為盜賊,自致亭長,斯可矣。」

  袁宏曰:夫壽夭窮達,有生之分也。得失悲欣,萬物之情也。故推分而觀,帝王之與布衣,竹柏之與朝菌〔一〕,焉足言哉?以情而誤,一顧之與蹔毀,傾蓋之與脫驂〔二〕,猶尚可為歡戚,而況大斯哉?夫能與造化推移,而不以哀樂為心者,達節之人也。自斯以還,屬於方域。得之不能不欣,喪之不能不戚。故原得失之大,而天下所必同者,莫尚於通塞乎?然才高者宜通,而懷寶以之陸沈;德薄者必卑,而鄙夫以之竊位。是則通塞可得而遇,否泰難得而期也。君子或因風雲之勢,以建山岳之功;乘日月之末光,以成一匱之業。雖著功美於當年,猶欣一遇於千載。若夫版築漁釣,織箔鼓刀,韞櫝胸懷〔三〕,與之朽爛者,焉可數哉!至如樂毅之遇於燕昭,屈原之事於楚懷,白起之用於秦王,范增之奉於項籍,雖終同顛沛,猶一申其志,誠未足以語夫通塞者乎!白首抱關,轉死溝壑者,何殊間哉!夫以鄧生之才,參擬王佐之略,損翮弭鱗,棲遲刀筆之間,豈以為謙,勢誠然也。及其遇雲雨,騰龍津,豈猶吳漢之疇,能就成天之構,馬武之徒,亦與鸞鳳參飛。由此觀之,向之所謂通塞者,豈不然乎?

  〔一〕 論語子罕篇曰:「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又莊子消遙游曰:「朝菌不知晦朔。」王引之曰:「淮南道應篇引此,朝菌作朝秀。高注曰:『朝秀,朝出暮死之蟲也,生水上,狀如蠶蛾,一名孳母。』據此則朝秀蟲名也。」郭慶藩曰:「王說是也。廣雅正作朝蜏」宏因莊子舊文,不知其誤也。

  〔二〕 范書朱穆傳論曰「紵衣傾蓋」。李賢曰:「孔叢子曰:『孔子與程子相遇於塗,傾蓋而語。』傾蓋謂駐車交蓋也。」

  〔三〕 版築者,孟子告子曰:「傅說舉於版築之間。」注曰:「傅說築傅巖,武丁舉以為相。」漁釣者,史記齊太公世家曰:「呂尚蓋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織箔者,史記絳侯世家曰:「勃以織簿曲為生。」鼓刀者,楚辭曰:「師望在肆昌何識,鼓刀揚聲后何喜。」言呂望于市肆而屠,文王不識其才,見其鼓刀乃始悟。然此鼓刀,恐指狗屠樊噲。韞櫝者,范書張衡傳曰:「且韞櫝以待價,踵顏氏行止。」注曰:「論語曰:『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價而沽諸?』」乃言匿才而待時運之至。

  初,有司請封皇子,天子弗許也。固請連年,乃從之。

  四月戊申,封皇子輔為右翊公,英為楚公,陽為東海公,康為濟南公,〔蒼為東平〕〔公〕〔一〕,延為淮陽公,荊為山陽公,衡為臨淮公,焉為左翊公,京為琅邪公。是日,天子思李通之功,乃封通少子雄為邵陵侯。

  〔一〕 據范書補。

  袁宏曰:書稱「協和萬邦」,易曰「萬國咸寧」。然則諸侯之治,建於上古,未有知其所始者也。嘗試言之曰:夫百人聚,不亂則散;以一人為主,則斯治矣。有主則治,無主則亂。故分而主之,則諸侯之勢成矣;總而君之,則王者之權定矣。然分而主之,必經綸而後寧;總而君之,必統體而後安。然則經綸之方,在乎設官分職,因萬物之所能。統體之道,在乎至公無私,與天下均其欲。故帝王之作,必建萬國而樹親賢,置百司而班群才。所以不私諸己,共饗天下,分其力任,以濟民事。周禮: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之田方五百里,侯伯子男降殺之,謂之五等。雖富有天下,綜理不過王畿,臨饗一國,政刑不出封域。故眾務簡而才有餘,所任輕而事不滯。諸侯朝聘,所以述職納賦,盡其禮敬也。天子巡狩,所以觀察風教,知其善惡也。功德著於民者,加地進律;其有不善者,則明九伐之制〔一〕。是以世祿承襲之徒,保其富厚,而無苟且之慮,修績述官之疇,務善其禮,不為進取之計。故信義著而道化成,名器固而風俗淳,推之百世,可久之道也。

  〔一〕 周禮夏官大司馬曰:「以九伐之法正邦國,馮弱犯寡則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

  爰自唐虞,至于三代,文質相因,損益有物,諸侯之制,存而不革,長世育民,所由遠矣。及王略不震,諸侯違度,官失其序,民移其業。然而眾國扶持,大小相制,雖彊毅之國,不能擅一時之勢,豪杰之士,無所騁嘯吒之心。昔周室微弱,政教陵遲,桓文翼戴,〔一〕二國是賴。憂勤王室,則諸侯慕而率從;振而驕之,則九國判而不至〔二〕。楚恃江、漢,秦據崤、函,心希九鼎,志存神器,然畏迫宗姬,忌憚齊晉。歷載八百,然後降為庶人。豈非列國扶疏,根深難拔,已然之效哉!戰國之時,志在兼并。伐國而貪其民,得邑而置其私,而郡縣之勢萌矣。秦有天下,覽周之弊,毀廢五等,因而用之。傾天下之珍,以奉一身之欲;舉四海之務,以關一人之聽。故財有餘而天下分,怨不理而四海叛。高祖既帝,鑒秦之失,分裂膏腴,封殖子弟。至於將相功臣,租稅而已,郡縣之官,即而弗改。夫畫土分民,止於親戚,班爵施勞,不逮功賢。猶賴宗室之固,以折諸呂之難,況萬國親賢兼樹者哉!文帝時,賈誼言曰:「夫欲天下之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使海內之勢,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則諸國之君,莫有異心,輻湊並進,而歸命天子矣。」文帝不從,卒有吳、楚之變。忿而懲之,大懼諸侯。推恩以分其國,因事以削其邑,枝葉既落,本根從焉,遂使王莽假託恩道,揖讓稱帝,豈不易哉!光武中興,振而復之,奄有天下,不失舊物,而建封略,一遵前制。諸侯禁網,日月增密,末世衰微,遂以卑弱。宗室懼於罪敗,同姓挫於庶民,一夫攘臂,故以能亂天下矣。

  〔一〕 齊桓、晉文也。

  〔二〕 史記齊太公世家曰:「三十五年夏,會諸侯于葵丘。周襄王使宰孔賜桓公文武胙、彤弓矢、大路,命無拜。桓公欲許之,管仲曰「不可」,乃下拜受賜。秋,復會諸侯於葵丘,益有驕色。周使宰孔會。諸侯頗有叛者。」集解曰:「公羊傳:『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

  由此觀之,五等之治,歷載彌長,君臣世及,莫有遷去。雖元首不康,諸侯不為失政;一國不治,天下不為之亂。故時有革代之變,而無土崩之勢。郡縣之立,禍亂實多。君無常君之民,尊卑迭而無別,去來似於過客。人務一時之功,家有苟且之計。機務充於王府,權重并于京師。一人休明,則王政略班海內;元首昏闇,則匹夫擬議神器。是以閨闥不淨,四海為之鼎沸;天網一弛,六合為之窮兵。夫安危之勢,著於古今,歷代之君,莫能創改,而欲天下不亂,其可得乎?嗚呼!帝王之道,可不鑒歟?

  癸丑,追尊兄縯曰齊武公,仲曰魯哀公。

  盧芳自匈奴入高柳〔一〕。

  〔一〕 范書作十二月之事,袁紀恐脫之。下亦同。

  左馮翊蓋延薨。

  是時天下墾田多不實,百姓嗟怨。諸郡各使吏奏事,帝見陳留吏其牘下疏云:「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詰〕(詔)吏〔一〕,吏誑言於長壽街上得之〔二〕。東海公陽在幄後〔三〕,因言曰:「吏受郡敕,欲以墾田(民)相比方耳〔四〕。」詔難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故田宅不可問。」乃詰吏,吏具服,如陽言。由是帝彌重陽也。

  〔一〕 詰詔形近而訛,據東觀記、范書改。

  〔二〕 吳樹平輯風俗通義佚文曰:「京師有長壽街、萬歲街、士馬街,若此非一。街者,攜也,離也,四出之路攜離而別。」

  〔三〕 陽,即顯宗也,時為東海公。初名陽,後改名莊,字子麗。見類聚卷十二引袁山松書。

  〔四〕 「民」系衍文,據東觀記、范書刪。

  十六年(庚子、四0)

  春二月,交阯女子徵側、徵貳反,九真、日南、合浦並為盜賊。

  三月辛丑,日有食之。

  冬十月,盧芳降。封芳為代王。

  是時天下刺史、太守以墾田不實下獄死者十餘人。於是南郡太守劉隆亦繫獄,上以隆功臣也,免為庶人。

  上從容問虎賁中郎將馬援曰:「吾甚恨前殺牧守多也。」援曰:「死得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可復生。」上大笑。其順時不忤,皆此類也。援長七尺五寸,疏眉美髯,博通多聞,閑於進對,善說前言往事。與上言舊時三輔長者、閭里豪傑,皇太子、諸王聽之無倦。上知援智有餘,甚見親重。

  十七年(辛丑、四一)

  春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一〕。

  〔一〕 通鑑考異曰:「帝紀『乙亥晦』,袁紀『乙未』。據長曆,三月丙申朔。帝紀誤。」按續漢五行志亦作「乙未」。

  夏四月,上幸滎陽、潁川、章陵。

  六月癸巳,臨淮公衡薨。

  秋七月,廬江費登等反〔一〕,虎賁中郎將馬援平之。

  〔一〕 范書馬援傳曰:「初,卷人維氾,訞言稱神,有弟子數百人,坐法誅。後其弟子李廣等,宣言氾神化不死,以誑惑百姓。十七年,遂共聚會徒黨,攻沒皖城,殺皖侯劉閔,自稱南嶽大師。遣謁者張宗,將兵數千人討之,復為廣所敗。於是使援發諸郡兵,合萬餘人,擊破廣等,斬之。」據郡國志,皖城屬廬江郡。又惠棟曰:「袁紀作『費登』,當亦是卷人維氾之弟子,所載者異耳。」

  冬十月辛巳,皇后郭氏廢,立皇后陰氏。

  初,郭后寵衰,數懷怨恚,廢。〔上〕東門候郅憚上書曰〔一〕:「臣聞夫婦之間,父不能得之於子,君不能得之於臣,況臣欲得之於君乎〔二〕?是臣所不敢也。雖然,願陛下念其不可,勿亂大倫,使天下有議社稷者。」上善之曰:「憚恕己而量主,知我必不可以所私而輕天下者也。」

  〔一〕 袁紀原誤作「東門侯」,據東觀記、范書改補。

  〔二〕 史記外戚世家曰:「妃匹之愛,君不能得之於臣,父不能得之於子,況卑下乎!」索隱曰:「以言夫婦親愛之情,雖君父之尊而不奪臣子所好愛,使移其本意,是不能得也。故曰『匹夫不可奪志』是也。」

  陰后,南陽新野人。更始元年,世祖納后于宛,方北之洛陽〔一〕,令后歸新野,止宛。宛中少黨,諸陰、鄧鄉里豪居,能自讓。建武初,迎后於育陽,為貴人。上以后性寬仁,欲立之。后輒退讓,自陳不足以當大位。時郭后以生太子彊,故遂立郭后。及后生東海王陽,而寵益盛。后性慈仁,十歲喪父〔二〕,語及之,未嘗不流涕。上常言希見親,不在已數十年,語及之,輒涕者。追爵謚后父隆為宣恩侯〔三〕,以兄識為侍中,封元庶侯,識弟興為期門僕射,興弟就襲父爵,更封新陽侯。

  〔一〕 范書作「方西之洛陽」。按洛陽在宛之北,袁紀是。

  〔二〕 范書作「七歲喪父」。

  〔三〕 東觀記作「父睦」,續漢書作「宣恩哀侯陸」,范書闕書,三書互異,未知孰是。

  識字次伯,齊武王時,以率宗人賓客為偏裨矣。及隨世祖征伐,數有戰功。將益其邑,識辭曰:「天下初定,將帥有功者眾,臣幸託屬掖庭,賞賜豐衍,如復加爵邑,此親戚受賞,國人計功也,不可以示天下。」上甚美之。

  興字君陵,筋力過人。其從出入,常操小蓋〔一〕,鄣翳風雨,泥塗狹隘,躬自履涉。上所幸止,必先入清宮。居則博觀五經,訪問政事,尊賢下士,廣求得失,獻善替否,薦達後進,好施接人,門無游俠。與張宗等不相好〔二〕,知其有用,猶稱其所長而達之。張氾之徒與興厚善,以為華而少實,但私之以財,終不為言。是以世稱其忠。起第宅,采椽麤樸,足避風雨。常稱:「豐屋之戒,若不修德,雖有崇臺廣廈,猶傳舍也。」上嘗封興,置印綬〔於〕前〔三〕,興固讓曰:「未有先登陷陣之功,而一家數人受爵土,令天下觖望,臣誠不願〔四〕。臣蒙陛下中〔宮〕(官)恩澤至厚〔五〕,可謂富貴已極,不可復加。」上見其讓切,不奪其志。皇后問故,興曰:「后不讀書記邪?『亢龍有悔』〔六〕,多見不知量。外戚家苦不知謙,嫁女欲得因力配尊貴,娶婦求公主,愚心實不安也。富貴有極,當知足,驕奢益為觀聽所議。」后悅其言,不為宗親求位,以干王政。

  〔一〕 惠棟曰:「周禮『王后輦車有羽蓋』。鄭康成云:『以羽作小蓋,為翳日。』又輪人注云『乘輿無蓋』,賈公彥云:『凡蓋所以表尊,亦所以禦雨。』」

  〔二〕 張宗,字諸君,南陽魯陽人。曾為更始偏將軍,後歸鄧禹,戰甚力,諸將服其勇。復任京輔都尉,助馮異擊關中。天下大定,遷琅邪相。永平初卒官。范書有傳。

  〔三〕 據范書補。

  〔四〕 黃本「臣誠」作「至讓」。范書本傳作「至誠」。

  〔五〕 鈕永建曰:「按『官』當作『宮』。」漢舊儀曰:「皇后稱中宮。」袁紀下文既稱「后」,鈕說是,故據改。然此乃建武九年事,時陰后為貴人,不當有中宮之稱,范書陰興傳「中宮」作「貴人」,較袁紀審慎。

  〔六〕 見易乾卦,下句作「窮之災也」。

  就剛彊,不順理,頗以貴勢傲物。扶風人井丹,高抗之士也。諸王、貴人更請丹,莫能致。就自以為能致丹,詭諸王錢二萬,使人通丹致之〔一〕。丹不得已乃詣。就為丹設麥飯蔬食,丹推去之,曰:「以君侯為能供美食,故相過耳,何謂如此!」就更為置盛饌。及就起,左右進輦,丹笑曰:「聞桀乘人車〔二〕,此其是邪?」坐中皆失色,莫之敢應。就即為去輦,談論盡日乃去。以其名高,就等無敢失意者,丹亦終身不仕。明帝初,就為少府。子豐尚酈邑公主,公主驕妒,豐亦狷狹,遂殺公主。豐誅死,就自殺,家屬歸本郡。

  〔一〕 范書逸民傳作「乃詭說五王,求錢千萬,約能致丹,而別使人要劫之」。

  〔二〕 李賢曰:「帝王紀曰:『桀以人駕車。』」

  郭后既廢,太子太傅張湛稱疾引退,為太中大夫。上欲以湛為大司徒,湛至朝堂,坐遺小便,自稱疾篤,遂不用,卒于家。

  湛字子孝,右扶風平陵人。舉動必以禮,雖幽室閑處,不易其度,閨門之內,若嚴君焉。三輔歸之,以為儀表。成、哀間為二千石,王莽時歷守尉。建武初為左馮翊。修禮教,明好惡,政化大行。嘗告歸平陵,望縣門而下車。主簿進曰:「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輕。」湛曰:「禮,下公門,式〔輅〕(路)馬〔一〕。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父母之國,所宜盡禮。」湛被徵當還,馮翊曰〔二〕:「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湛曰:「君以德進,湛以罪退。」逡巡而去。湛常乘白馬,上每有異政,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

  〔一〕 據禮記及范書本傳改。

  〔二〕 疑「馮翊」上脫「新」字。華嶠書曰鮮于褒曾任馮翊尹。嚴耕望兩漢太守刺史表置鮮于褒於張湛之後。此「馮翊」當是褒也。

  壬午,徙〔右〕(左)馮翊公〔輔〕(輒)為中山王〔一〕,諸國公皆為王。

  〔一〕 范書沛獻王輔傳亦作「右馮翊公」。劉攽曰:「光武紀,輔封右翊公,此多馮字,誤。天下亦無右馮翊郡也。」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光武紀無馮字。中山王焉傳,封左馮翊公,與此傳同,皆衍文也。左翊、右翊蓋取嘉名,非分馮翊地為左右。」袁紀本卷上文正作「封皇子輔為右翊公」,劉、錢二說是。現據改「左」為「右」,「輒」為「輔」,依范書例,留「馮」字以存異文。

  是歲鳳皇五集潁川郡,眾鳥並從,行列蓋地數頃,留止七十日。〔一〕

  〔一〕 東觀記作「一十七日」,袁紀與事理不合,誤也。

  十八年(壬寅、四二)

  春二月,蜀郡史歆反,巴郡宕渠楊偉、徐客等各起兵以應歆〔一〕。大司馬吳漢、臧宮擊之。

  〔一〕 范書馬援傳徐客作「徐容」。

  壬午,上幸長安,祠園陵。

  夏四月,伏波將軍馬援、扶樂侯劉隆、樓船將軍殷志〔一〕、平樂侯韓宇擊交阯。至合浦,殷志病死。援當浮海入交阯,船少不足渡,乃問山行者,遂〔緣〕(浮)海隨山開道千餘里〔二〕,自西至浪泊。擊徵貳等,降者數千人。韓宇後病死,援并將其眾,追徵貳等至禁溪,連破之。貳等各將數百人走。

  〔一〕 范書作「段志」。

  〔二〕 據范書改。

  戊申〔一〕,上幸河內。

  〔一〕 按是月庚申朔,無戊申。范書殿本考證改作「甲申」,甚是。

  五月,代王芳復入匈奴。

  六月壬戌,赦益州殊死已下亡命者。

  秋,史歆等平。吳漢徙偉、客等二百餘戶于長沙。

  冬十月庚辰,上幸南郡,還祠章陵。

  辛丑〔一〕,追謚外祖父樊重為壽張敬侯。重字君雲,家世溫厚,三世不分財。重居家有法,子孫進見如吏。其治家,僮僕無遊手,身自隱親〔二〕,故能殖其財,田至三百頃,資至巨萬。其興工造作,為無窮之規。欲治器物,則先種梓漆,人皆笑之,然卒得其用。居家擬於邦君。外孫何氏兄弟爭財,重恥之,以田二頃解其訟。由是縣邑敬其德讓。重八十餘而終。不索假貸者可百餘萬,臨困,悉削文書,下告兒子。債家聞之,皆爭往償之,諸子不受也。

  〔一〕 十月丁巳朔,無辛丑,疑其上脫「十一月」三字。

  〔二〕 李賢曰:「隱親,謂身自隱恤之。」王先謙曰:「隱親,猶恤愛,謂撫恤而慰愛之也。」樊重慣用小恩小惠籠絡族人童隸,故史稱其莊園能「上下戮力,財利歲倍」。

  中子宏,字靡卿。初,與齊武王共起義兵。湖陽收繫妻子,將殺之。湖陽令曰:「樊重父子有禮行于鄉里,正有大罪,且當在後,何可殺邪?」宗家亦有繫者〔一〕,多被害,唯宏妻子得免。後隨世祖征伐,數有勤勞,封壽張侯。宏謙恭畏慎,不汲汲於官位。父子內相敕戒,以「富貴盈溢,未有能終者。吾非不嘉榮勢也,天道惡盈而好謙,畏天道耳。前世貴戚,可明戒也。保身全命,何不樂哉」!每當朝會,輒俯伏須漏盡。雖令不朝,恐有謬誤,猶晨詣闕下。上以是尤重之。時見得失,乃獻便宜,輒自手書削藁。公卿朝見,訪政事,終不敢對。疾病,上自臨視,垂涕問所欲。宏自陳:「身無功,食大國,誠恐子孫不能保全大恩,令臣魂神慚負黃泉。願還壽張,食小鄉亭。」上悲傷其言,後復封宏小子茂為平望侯。臨薨,敕諸子薄葬,靜埽閉戶,物不得有所下。與夫人同塚異藏〔二〕,各自一延道,以死生各異〔三〕,棺柩一藏,不當復見,如有腐敗,傷孝子心。朝廷善,謚曰恭侯。

  〔一〕 楊樹達曰:「前書韋賢傳:『賢門下生博士義倩等與宗家計議。』顏注:『宗家,賢之同族也。』」又「正」,誠也,讀亦如誠。

  〔二〕 胡三省曰:「古夫婦合葬,詩曰『穀則異室,死者同穴』是也。時墳異藏自宏始。」

  〔三〕 「異」原作「里」,據黃本逕改。

  初,兵革起,而皇妣薨。宗人樊巨公獨親殯歛。世祖即位,擢為中大夫。

  固始侯李通薨,謚曰恭侯。賜甚盛,上及皇后親吊送葬。

  十九年(癸卯、四三)

  春正月,〔卷〕(巷)人傅鎮反〔一〕,臧宮擊之。東海王陽曰:「賊相迫劫反耳,其中必有欲悔者。今圍之急,不如小緩之,令得亡逃,亡逃,亭長足以取之。」從之,賊果破走。

  〔一〕 范書臧宮傳:「十九年,妖巫維氾弟子單臣、傅鎮等,復妖言相聚,入原武城,劫吏人,自稱將軍。」據馬援傳,維氾系卷人,傅鎮等為其弟子,恐亦是卷人。郡國志無巷縣,而卷與原武均屬河南尹轄縣,故據以改。

  馬援斬徵貳等。二月,封援為新息侯。設牛酒勞軍士,因撫觴而言曰:「吾從弟少游哀吾慷慨多大志,曰:『人生一世,但求衣食,仕宦不過郡掾吏,守墳墓,護妻子,鄉里稱善人,斯可矣。安用餘為?』當吾在浪泊西時,下潦上霧,毒氣浮蒸,仰視飛鳶跕跕墮水中,憶少游語,何可得也!今賴諸士大夫之力,而吾先受其賜,所以喜且愧也。」坐者聞之,莫不歎息之。

  袁宏曰:少游之言有心哉!人之性分,靜躁不同。或安卑素,守隱約,顧視榮名,忽若脫履。彼二塗者,終之以道,亦各一家之趣也。然功業難就,而卑素易從。古今之士,莫不自託於功務,而莫肯於閒逸者,將自負其才,顧眾而動乎!然則榮名功業,非為不善也。千載一遇,處智之地難也。若夫安素守隱,其於人間之懽,故以易而無累矣。然苟非夷塗,外物難必,螻蟻且能為害,而況萬物乎?故久處貧賤,誠有志者之所恥也。歸終而言,取保家之主乎?

  詔援復擊九真,自無功至居風,斬首五千餘級,徙其渠帥數百家於零陵。援所過,令治城郭,修溉灌,申舊制,明約束。是後駱越常奉馬將軍故事。

  自郭氏廢後,太子彊不自安。郅惲勸之曰:「久處疑位,上違孝道,下近老殆。昔高宗賢君,吉甫令臣,及有纖芥,放逐孝子〔一〕。春秋之義,母以子貴〔二〕。太子宜引愆退身。」彊遂因左右陳誠,願備藩輔。世祖遲迴者久之,乃許焉。

  〔一〕 李賢曰:「家語曰:曾參妻為黎蒸不熟,因出之,終身不娶。其子請焉。曾參曰:『高宗以後妻殺孝子,尹吉甫以後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知其得免於非乎!』遂不娶。」

  〔二〕 隱公元年公羊傳曰:「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何以子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十月戊申,皇太子彊封東海王,食東海、魯國二郡租賦之稅,車服之飾加於諸王。彊上書讓東海,又因太子口陳至誠。上不許,以彊章示公卿,而嘉歎之。

  袁宏曰:夫建太子以為儲貳〔一〕,所以重宗統,一民心也。非有大惡於天下,不可移也。世祖中興後漢之業,宜遵統一之道,以為後嗣之法。今太子之德未虧於外,內寵既多,適子遷位,可謂失矣。然東海歸藩,謙恭之心彌亮;明帝承統,友于之情愈篤〔二〕。雖長幼易位,興廢不同,父子兄弟,至性無間。夫以三代之道處之,亦何以過乎!

  〔一〕 蔣本誤脫「夫」字,據黃本及通鑑逕補之。

  〔二〕 書君陳曰:「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

  惲字君章,汝南西平人。志氣高抗,不慕當世。王莽末,民不堪命。惲西至長安,上書諫莽曰:「臣聞智者順(命)以成德,愚者逆以取害〔一〕,神器有命,正不可虛獲。上天垂戒,欲以陛下就臣位,陛下宜順天命,轉禍為福。如不早圖,是不免於竊位也。天為陛下嚴父,臣為陛下孝子。父教不可廢,子諫不可難,惟陛下留神。」莽大怒,即下詔獄,劾惲大逆。猶以惲據正義〔二〕,難即害之,使黃門近臣脅導惲,令為病狂恍惚,不自知所言。惲終不轉曰:「所言皆天文聖意,非狂人所能造。」遂繫經冬,會赦得免,因南遊蒼梧。

  〔一〕 「命」系衍文,據范書郅惲傳刪。

  〔二〕 「正義」,指天文經識。按范書憚傳,惲明天文曆數,曾謂友人曰:「方今鎮、歲、熒惑,並在漢分翼軫之域,去而復來,漢必再受命。」故西至長安,據以上書諫莽。時人信天文讖記,故莽不敢驟然害之。

  建武初,自蒼梧還鄉里。縣令卑身崇禮,以為門下掾。惲感其意,遂為之屈。惲友人董子張,父及叔父為人所害〔一〕。子張病困,惲往候子張。子張絕,良久氣復還,視惲歔欷。惲曰:「吾知子不悲天命長短,而痛心二父讎不復也。」子張臥,目擊惲〔二〕。惲即起,將客追仇人,取其頭以示子張。子張悲喜,氣便絕。惲即詣令自首,令應之遲,惲曰:「為父報讎,吏之私也;奉法不阿,君之義也。虧君生身,非節也。」趨出詣獄。令跣追之,拔刀自向曰:「子不出,吾以死明之。」惲隨令出。久之,為郡功曹。

  〔一〕 范書郅惲傳作「父先為鄉人所害」。而注引東觀記則與袁紀同,且言仇家為「盛氏」。袁紀實取資東觀記,而范書略言之耳。

  〔二〕 李賢曰:「目擊,謂熟視之也。莊子曰:『目擊而道存也。』」

  汝南舊事,冬饗,百里內縣皆持牛酒到府讌飲。時太守歐陽歙饗禮訖,教曰:「西部督郵繇延,天資忠貞,稟性公方,典部折衝〔一〕,摧破姦雄。書曰:『安民則惠,黎民懷之。』蓋舉善以教,則不能者勸。今與眾儒共論延功,顯之于朝。太守敬嘉厥休,牛酒以養德。」主簿讀教,戶曹引延受賜。惲前跪曰:「司正舉觥〔二〕,以君之罪告謝于天。明府有言而誤,不可掩覆。按延質性貪邪,所在荒亂,虐而不治,冤慝並作,百姓怨之。而明府以惡為善,股肱莫爭,此既無君,又復無臣,君臣俱喪,孰舉有罪?君雖顛危,臣子扶持,不至于亡。惲敢再拜奉觥。」歙甚慚,門下掾鄭次都〔三〕曰:「君明臣直,功曹言切,明府之德也。可無受觥哉?」太守曰:「實歙罪也,敬舉觥〔四〕。」惲乃免冠曰:「昔虞舜輔堯,四罪咸服〔五〕,讒言弗行,故能作股肱,帝用有歌〔六〕。惲不忠,孔壬是昭〔七〕,績言象龍,射獸從政,既誹謗而又露言,罪莫重焉。請收惲、延,以明好惡。」歙曰:「是吾過也。」遂不宴而罷。〔惲〕(歙)歸府,因稱病〔八〕,延亦退。

  〔一〕 「衝」原誤作「衡」。

  〔二〕 李賢曰:「司正,舉禮義者。觥,罰爵也,以角為之。」

  〔三〕 鄭次都,即鄭敬,字次都。

  〔四〕 李賢曰:「遂受罰也。」

  〔五〕 書舜典曰:「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竄三苗于三危,殛鯀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六〕 書益稷曰:帝庸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

  〔七〕 書皋陶謨曰:「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李賢曰:「孔,甚也;壬,佞也。」

  〔八〕 據黃本及范書改。

  次都素清高,與惲厚,招惲去曰:「道不同不相為謀,自古而然。子直心誠,三代之道〔一〕。繇延雖去,必復還。吾不忍見子有不容君之危,盍去乎?」惲曰:「孟軻以彊其君所不能為忠也,量君之所不能為賊也〔二〕。惲業彊之矣。障君於朝,而不死職以求直,罪也。延退,惲又去,不可。」次都遂去,隱於弋陽山中。居數月,延果復召,惲即去,從次都止,漁釣甚娛。留數十日,惲喟然歎曰:「天生俊士以為民,無乃違命而亂倫乎?鳥獸不可與同群,子從我為伊尹乎?將為巢、許而辭堯也〔三〕?」次都曰:「吾足矣。幸得全軀種類,還奉墳墓,盡其學問,道雖不行,施之有政,是亦為政也〔四〕。吾年耄矣,安得從子?子勉正命,勿勞神以害生。」各別去。

  〔一〕 書洪範曰:「無反無側,王道正直。」又論語衛靈公曰:「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二〕 孟子公孫丑上曰:「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謂其君不能者,賊其君也。」疑「量」下脫「其」字。

  〔三〕 范書「伊尹」作「伊呂」。

  〔四〕 論語為政曰:「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書者,尚書君陳篇也,詳見前文注。

  惲客於江夏,郡舉孝廉,為郎,遷上東門候。世祖嘗夜出,還,詔開門人,惲不內。上令從門舉火射帝面,惲對曰:「火明燎遠。」遂距不開。明日,惲諫曰:「昔文王不敢盤游于田,以萬民惟正〔一〕。陛下既游獵山林,夜以繼晝,其如社稷宗廟何?暴虎馮河〔二〕,可為至戒,小臣所竊憂也。」由是上重之,令授太子詩,常講殿中。後為梁令、長沙太守,崇教化,表異行。

  〔一〕 書無逸曰:「文王不敢槃于游田,以萬民惟政之共也。」

  〔二〕 見論語述而。疏曰:「空手搏虎為暴虎,無舟渡河為馮河。」以喻有勇無謀,做事莽撞。

  上使執金吾陰識護太子家,博士桓榮授太子經。二人者皆專心輔導,勸以德義,太子亦虛納焉。

  秋九月壬申,上幸南陽。

  冬十二月,越嶲太守任貴反,武威將軍劉尚平之。

  二十年(甲辰、四四)

  夏六月,徙中山王輔為沛王。

  秋,馬援自交阯還,位班九卿,賞賜甚厚。援將至京師,故舊迎之。平陵人孟冀,計謀之士也。以援自遠而還,勞而賀之。援曰:「我望卿有奇也,但復與眾人同語邪?武帝時伏波將軍路博德開七郡,封符離侯,數百戶。今我但平亂郡爾,猥封近縣,且三千戶。國家追錄我和汧隴間功,我自視功薄賞厚。人當功厚賞薄,於後乃長。先生欲何用相濟?」冀曰:「愚不及是。」援曰:「今尚有匈奴、烏桓擾北邊,我欲自請擊匈奴。男兒要欲死於邊野,以馬革裹尸還葬矣〔一〕,反臥床上於兒女子手中死邪!」冀曰:「諒為烈士,當如此矣。」會匈奴入右北平,詔以事示援,遂自〔請〕擊北邊〔二〕。

  〔一〕 惠棟曰:「史記鄒陽傳云:子胥鴟夷服。服虔云:用馬革作囊以裹尸。」

  〔二〕 據范書及袁紀上文補。

  十月,上幸東海、沛國。省五原郡,徙其吏民于河東。

  十二月,伏波將軍馬援出定襄。上以援勤勞,賜縑千疋援謂黃門竇固、太僕梁松曰:「凡人富貴,當使可復賤也。如公等貴,欲不可賤,居高益堅,願思吾言。」有識聞援言,無不歎息。

  大司馬吳漢薨〔一〕,謚曰忠侯,葬如霍光故事。漢性彊力,每從征伐,上未安,漢不敢息。軍有利鈍,諸將或失其度,漢常自屬吏士,益治兵器。上時令人視之,曰:「吳公方修戰攻具。」上嘗曰:「吳公如此,隱若一敵國矣〔二〕。」及在朝廷,唯公。天下嘗旱,公卿請雨不得,漢乃悉出其僮僕,一時免之。漢又嘗出征,妻子在後,買田安業。漢還,讓妻子曰:「軍師在外〔三〕,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付昆弟、外家。其忠自天性,故能常任〔職〕(禮)〔四〕,以功名終。

  〔一〕 范書光武帝紀作五月辛亥薨。

  〔二〕 史記游俠列傳曰:「吳楚反時,條侯為太尉,乘傳車將至河南,得劇孟,喜曰:『吳楚舉大事而不求孟,吾知其無能為已矣。』天下騷動,宰相得之若得一敵國云。」又李賢曰:「隱,威重之貌,言其威重若敵國。」

  〔三〕 「師」原作「帥」,乃避晉諱,今正之。

  〔四〕 據東觀記及范書改。

  是時上欲以衛尉陰興為大司馬,興叩頭曰:「臣不敢惜身,誠恐虧損聖德。」辭讓至切,上以此聽之。乃以扶樂侯劉隆為驃騎將軍,行大司馬事。

  二十一年(乙已、四五)

  秋八月,馬援以三千騎出高柳,失道還。

  匈奴、鮮卑寇遼東,太守祭彤率吏士擊之,斬首二千餘級。遂窮追出塞,復斬首千餘級,收其兵器,得馬數千匹。由是匈奴、鮮卑震服,不敢闚塞。彤乃思所以離間二寇,以分其勢,招呼鮮卑,示以財利。鮮卑後不款塞,彤之計也。

  冬十月,匈奴入上谷、中山,殺掠吏民。

  西域鄯善王安、莎車王賢等十六國遣使奉獻,咸願請都護。上以中國初定,未遑外事,厚加賞賜,遣之。

  大司空竇融以疾策罷,歲餘行衛尉事。融數稱疾乞骸骨,賜錢帛,大官致珍奇。弟顯親侯友薨。上愍融年衰,遣中常侍即其臥內,彊進酒食。

  是時郡國皆大水,百姓饑饉。光祿勳杜林上疏曰:「臣聞先王之道,明聖用而治同也。其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勿使能殖〔一〕,防其漸也。狼子野心,奔馬善驚。成王深知其患,故以殷民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懷姓九族分唐叔,〔檢〕(收)其姦軌〔二〕,又遷其餘眾於成周,所以挫其彊禦之力,黜其驕恣之志。及漢初興,上稽舊章,同符在昔,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之後,以削弱六國彊宗。故邑里無見利之家,山澤無兼并之民,萬里一統,海內賴安。其後輒因衰麤之痛,脅以送終之義,故遂相率而陪園陵,無反顧之心。追觀往政,皆神道設教,彊幹〔弱枝〕,百世之要也〔三〕。是以永享康寧之福,而無忧惕之憂,繼嗣承業,恭己而治,蓋此之助也。今被災之民輕薄無重者,可徙於饒穀之郡,所以〔消〕(清)散其凶〔四〕,全其性命也。昔魯隱有賢行,將致國於桓,猶留連貪位,不能早退。況草創豪帥,本無業徒,因攘擾之時,擅有山川之利,雖遇災,然其狃泰之意〔五〕,徼倖之望,蔓延無足,不可不察也。」上察林材堪任宰相,會司空缺,乃以林為司空。

  〔一〕 隱公六年左傳「君子曰」引周任之語。「蘊」或作「蕰」。蘊崇,積聚也。堆積雜草,使發酵以肥田。

  〔二〕 據黃本及續漢五行志注引東觀記改。

  〔三〕 據續漢五行志注引東觀記補。

  〔四〕 消、清形近而訛。

  〔五〕 「狃泰」,東觀記作「狙猱」。

  〔六〕 續漢五行志三注引東觀記作建武八年時事。又范書本傳言林任光祿勳在二十二年,亦異。未詳孰是。

  林自為九卿至三公,輒每上封事及與朝廷之議,常依經附古,不苟隨于眾。為任職相,上亦雅善之。雖在公卿,講授不倦,學者朝夕滿堂,士以此慕之。

  初,林薦杜陵人申屠剛,抗直之士,嘗慕史魚、汲黯之為人〔一〕。避亂西州,每諫爭隗囂,義形於色。上以剛為侍御史,遷尚書,謇謇多直言,無所屈撓。是時隴蜀未平,上嘗欲近出,剛諫,上不聽,剛以頭軔乘輿車輪〔二〕,不得前乃止。剛數犯嚴顏,由是出為陰平令,徵為大中大夫,以病去,終于家。

  〔一〕 李賢曰:「史鰌記曰:『史字子魚,衛大夫也。』論語孔子曰:『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前書:汲黯字長孺,武帝時為主爵都尉,好直諫,時人謂之『汲直』。」

  〔二〕 說文曰:「軔,礙車也,從車,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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