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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

宋书

作者:梁·沈约

出版社:无

分类:正史

内容简介
宋书一百卷,包括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八十卷,梁沈约撰。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晋安帝元兴二年(公元四○三年),荆州刺史桓玄代晋称帝。第二年,当时的北府兵将领刘裕在京口(今江苏镇江市)和广陵今江苏扬州市)两地起兵,推翻桓玄,名义上恢复晋朝的统治,实际上掌握了东晋的军政大权。过了十五年,晋恭帝元熙二年(公元四二○年),刘裕就建立宋朝,都於建康(今南。刘裕以后,一共传了七代,到宋顺帝昇明三年(公元四七九年),又为萧齐所灭。

  宋朝国史的修撰,在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公元四三九年)就已开始。当时由著名科学家何承天草立纪传,编写了天文志和律历志。此后,又有山谦之、裴松之、苏宝生等陆续参预编撰。但他们任史职的时间都很短。大明六年(公元四六二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四○五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南齐永明五年(公元四八七年)春,又命沈约修撰宋书。这时沈约为太子家令,兼著作郎。他依据何承天、徐爰等人的旧作补充修订,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在永明六年(公元四八八年)二月完成纪传七十卷。沈约在当时的奏文中说「所撰诸志,须成续上」,可见宋书的八志三十卷,是后来续成的。在八志中,符瑞志改称鸾鸟为神鸟,是避齐明帝萧鸾的讳;律历志改「顺」作「从」字,是避梁武帝父亲萧顺之的讳;乐志称鄒衍为鄒羡,是避梁武帝萧衍的讳。可见宋书的最后定稿,当在齐萧鸾称帝(公元四九四年)以后,甚至在梁武帝即位(公元五○二年)以后了。

  与沈约同时或稍后,南齐时有孙严著宋书六十五卷,王智深著宋纪三十卷,梁代有裴子野著宋略二十卷,王琰著宋春秋二十卷,鲍衡卿著宋春秋二十卷。但这些著作都已亡佚,关於刘宋一代的史书,比较完整的,现在就只有沈约的这部宋书。

  沈约(公元四四一--五一三年),字休文,吴兴吴康(今浙江德清县西)人。他历仕三朝,宋时为尚书度支郎,齐代做到五兵尚书、国子祭酒,在齐梁政权交替之际,他力劝梁武帝萧衍代齐称帝,因而在梁朝被封为建昌侯,官至尚书左仆射、尚书令、领中书令。沈约的著作很多,但现在除了宋书一百卷和文集九卷外,其他如晋史、齐纪、梁高祖纪、宋文章志等,都已亡佚。  东汉末年以来所形成的门阀制度,到东晋南北朝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门阀士族拥有政治经济各方面的特权,他们大量兼併土地,广泛收罗「荫户」,用各种手段霸佔劳动力,极端残酷地剥削和压迫人民。他们以门第相誇,把持官位,所谓「贵仕素资,皆由门庆,平流进取,坐致公卿」(南齐书褚渊王俭传论)。梁武帝萧衍也极力支持士族,他在诏书中还特别提到了要纠正「冠履倒错,珪甑莫辨」的现象(梁书武帝纪)。沈约先世,本是吴兴士族,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晋书周处传附周札传)。沈约一门,在宋、齐、梁三代,也都仕宦显赫。梁萧统文选载沈约奏弹王源文,对於某些士族地主「婚宦失类」的情况大加抨击。因此,沈约在齐梁时期撰成的宋书,也就带有其时代和阶级的特点,它的一个突出内容,就是颂杨豪门士族,维护门阀制度。

  譬如宋书列传中,有关地主阶级中代表人物高门士族的传,几乎佔了半数。仅就王、谢二族来说,宋书里王氏立传的达十五六人,谢氏立传的也近十人之多。像陈郡谢弘微,传中写他如何忙於经营谢氏产业,传末却又吹捧他为人「简而不失,淡而不流」。又如琅邪王微,传中只是连篇累牍收载他给友人的信,却说他「内怀耿介,峻节不可轻干」。这两个人因为都是高门士族,所以宋书都为他们立了「佳传」。宋书中对於士族中的人物,总说什么是「前代名家」,风度「简贵」,「风格高峻」,「世重清谈,士推素论」,等等。

  但宋书仍有其一定的史料价值。史通书志篇说:「宋氏年唯五纪,地止江淮,书满百篇,号为繁富。」宋书百卷,记述六十年间的史事,保存了不少历史资料,尤其是它收载了当时人的许多奏议、书札和文章,可以从中看出那个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的一些实际情况。如卷八十二周朗传载周朗上书,讲到赀调的为害,严重阻礙了当时生产力的发展。卷五十六孔琳之传、卷六十范泰传、卷六十六何尚之传所载关於改铸钱币的争议,反映了封建统治者如何在钱币改铸中加紧对人民的剥削。卷五十四羊玄保传兄子羊希附传,收载西阳王子尚上书,提到南朝初期农村两极化的发展,「富强者兼岭而佔,贫弱者樵苏无讬,至渔採之地,亦又如兹」。卷六十七谢灵运传载谢灵运的山居赋全文,提供了研究大地主庄园的材料。

  从宋书的记载中,还可以看出那时的农民起义不但人数众多,而且地域很广,规模很大。如景平元年(公元四二三年),有富阳孙法光领导的起义(少帝纪、褚叔度传)。元嘉九年(公元四三二年),有广汉赵广领导的起义,人数有十多万人,起义军围困益州治所成都达数月之久(文帝纪、刘粹传弟道济附传)。另外,在元嘉初年,有淅川、丹川的少数族起义;到元嘉末年,荆、雍、豫三州的少数族人民,起义就更加频繁,参加的人数有发展到百余万人以上的(夷蛮传、张邵传、沈庆之传等)。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於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於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  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料学水平的著作。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输廓。

  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叶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叶,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慤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採南史等书补入。又如在卷一百沈约自序中叙沈亮事,於「联事惟忝,忧同职同」下,各本都注「阙」字,於叙其父沈璞事,「璞有子曰」下也注「阙」字。叙沈伯玉事,「先帝在蕃」下也注「阙」字。书中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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