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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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三家注(汉)司马迁,(唐)司马贞 等注《史记》在我国比较广泛地传播流行,大约是在东汉中期以后。它成为司马迁著作的专称,也开始于这个时候。在这以前,《史记》都称为《太史公书》、《太史公记》和简称“太史公”。据现知材料考证,最早称司马迁这部史著为《史记》的,是东汉桓帝时写的《东海庙碑》。到唐朝时候,由于古文运动的兴起,文人们对《史记》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当时著名散文家韩愈、柳宗元等都对《史记》特别推崇。宋元之后,欧阳修、郑樵、洪迈、王应麟各家,以及明朝的公安派、清朝的桐城派,都十分赞赏《史记》的文笔。于是《史记》的声望随日俱上,各家各派注释和评价《史记》的书也源源不断出现。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俗称“三家注”的《史记集解》(刘宋时裴駰注)、《史记索隐》(唐司马贞注)和《史记正义》(唐张守节注)。《集解》兼采当时裴駰所能见到的前人有关《史记》诸书的研究成果,并一一注明作者名字。一丝不苟。《索隐》进一步指出了《集解》中考证不当的错处。并对《史记》原文提出辨正,发语警辟。《正义》的作者长于舆地之学,对《史记》中地名的考证尤为精辟。读《史记》原文,同时注意看一看这三家注,对原书会有更进一步的理解。1959年中华书局重新标点排印的《史记》,就是与这三家注合刻的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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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元·脱脱宋史修于元末,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巖、欧阳玄等七人任总裁官。全书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早在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后来,袁桷又奏请购求辽、金、宋遗书,虞集也曾奉命主持修撰辽、金、宋三史。由于元王朝内部对修撰宋史的体例主张不同,一派要「以宋为世纪,辽、金为载记」,一派要「以辽、金为北史,宋太祖至靖康为宋史,建炎以后为南宋史」,双方「持论不決」[一],长期未能成书。元顺帝于公元一三四三年(至正三年),又诏修辽、金、宋三史[二],决定宋、辽、金各为一史。宋史在纪、传、表、志本已完僃的基礎上[三],只用了两年半的时间,于一三四五年(至正五年)成书。
在二十四史中,宋史以卷帙浩繁著称。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一倍,志的份量在二十四史中也是独一无二的。食货志十四卷,相当于旧唐书食货志的七倍。兵志[一][三]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二三。[二]元史卷四一顺帝本纪。 十二卷,是新唐书兵志的十二倍。礼志二十八卷,竟佔二十四史所有礼志的一半。元末修撰的这部宋史,是元人利用旧有宋朝国史编撰而成,基本上保存了宋朝国史的原貌。宋史对于宋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係、典章制度以及活动在这一历史时期的许多人物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记载,是研究两宋三百多年历史的基本史料。例如,从食货志中,不仅可以看到两宋社会经济发展的概況和我国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经济联击的加强,还可以看到劳动人民创造的超越往代的巨大物质财富和他们所遭受的残酷剥削。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等,保存了许多天文气象资料、科学数据以及关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丰富史料。
宋史具有以往封建史书所没有的特点,这就是它始终遵循的基本思想是程朱理学。清代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宋史「大旨以表章道学为宗,余事皆不甚措意」[一]。清代史学家钱大昕也说:「宋史最推崇道学,而尤以朱元晦(熹)为宗。」[二]这是符合实际的。在宋史修撰中起主要作用的那些人物,都是道学的信奉者。例如,对于宋史修撰「多所协赞」的鐵木儿塔识,就对「伊洛诸儒之书,深所研究」[三]。张起巖对「宋儒道学源委,尤多究心」[一]。特别是在宋史的修撰中「尤任劳动」[二]的欧阳玄,更是一个对「伊洛诸儒源委,尤为淹贯」[三]的道学家。宋史的修撰原则是,遵循「先儒性命之说」,「先理致而后文辞,崇道德而黜功利。书法以之而矜式,彝伦赖是以匡扶」[四]。在这个原则下,欧阳玄为宋史定下的体例和他所撰写的论、赞、序以及进宋史表[五],都集中地贯彻了道学的思想。
宋史在史料剪裁、史实考订、全书体例等方面存在许多缺点,使它在二十四史中有繁芜杂乱之称。宋史「以宋人国史为稿本」[六]宋人国史记载北宋特别详细,南宋中叶以后「罕所记载」,宋史依样画葫芦,显得前详后略,头重脚轻。在宋史中,还有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如一人两传,无传而说有传,一事数见,有目无文,纪与传、传与传、表与传、传文与传论之间互相牴牾等等。 宋史的版本,主要有下列几种:公元一三四六年(元至正六年)杭州路刻印的至正本;公元一四八○年(明成化十六年)的成化本(朱英在广州按元刻本的抄本刻印,后来的版本大都以此为底本):明嘉靖南京国子监本(南监本):明万历北京国子监本(北监本);清乾隆四年武英殿本(殿本);清光绪元年浙江书局本(局本);一九三四年上海商务印书馆百衲本(一九五八年缩印本个别卷帙有抽换)。由于百衲本是用至正本和明成化本配补影印而成,又同殿本作了对校,修补和改正了某些错字,是一个较好的版本。因此,这次校点宋史,是以百衲本为工作本,同时吸收了叶渭清元椠宋史校记和张元济宋史校勘记稿本的成果,参校了殿本和局本。凡是点不断、读不通而又无法从版本上校正的地方,适当地作了本校和他校工作,在卷末校勘记中说明。 -
魏书北齐·魏收魏书一百三十卷(如不分子卷,则是一百十四卷),内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八卷,志二十卷。内容记载了公元四世纪末至六世纪中叶的北魏王朝兴亡史。
早在拓跋珪建立北魏政权时,就曾由邓渊编写代记十馀卷,以后崔浩、高允等继续编写魏史,都採用编年体。太和十一年(公元四八七年),李彪参加修史,始改为纪传体,大概编写到拓跋弘统治时代。以后,邢峦、崔鸿等先后编写了高祖(元宏)、世宗(元恪)、肃宗(元诩)三朝的起居注。北齐天保二年(五五一),高洋命中书令兼著作郎魏收编写魏史,设置修史局,由太保、录尚书事高隆之监修,房延祐等六人先后参加修史。
魏收(五○五--五七二)字伯起,钜鹿(今河北平乡一带)人。他是北齐著名文人,和温子昇、邢子才齐名。早在北魏末年他就参加「国史」和起居注的编写。他在东魏、北齐虽然官职步步高升,直做到尚书右仆射,但除起草诏令之外,修史长期是他的专职。这次设局纂修,高隆之只是掛名,魏收推薦的史官都是一向趨奉自己的人,凡事由收专主。
天保五年(五五四)秋,完成纪传,十一月又成十志。
书成后,议论纷纭,被称为「秽史」。魏收借修史来酬恩报怨,他公然宣称:「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凡是史官的祖先姻戚,「多列史传」,「饰以美言」,还有受贿行为。由於魏收在列传人物的去取褒贬上触犯了某些门阀地主,诸家子孙控诉「不平」的一百多人。皇帝高洋和宰相杨愔、高德正庇护魏收,逮捕了一些控诉的人下狱治罪,暂时压下这场风波,同时也命魏书「且不施行」。以后,高演、高湛两次命魏收修改,始成定本,即传下来的这部魏书。
魏收以前和同时代人曾经编写过魏史和其他资料,隋、唐时期也有人另写过几种魏书,这些书都没有传下来。唐代李延寿的北史,其中北魏部分基本上是魏书的节录。因此,魏书是现存叙述北魏历史的最原始和比较完备的资料。
书中记载鲜卑拓跋部的早期活动,多少反映了拓跋部的社会面貌,提供了由氏族、部落到国家发展过程的材料。
北魏承「十六国」之后,是一个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错复杂的时代,书中列举了不少有关这方面的资料。魏书自卷一百至一百三是国内少数族和外国的列传,大致都根据当时使节和商贩的记录和口传写成。其中有一些侮辱性的记载和传闻失实的地方,但基本上反映了当时我国东北、西北地区各族与中原地区的密切联系,和中外经济、文化流的加强。
魏书十志内容疏略,杨守敬批评地形志「貌似高古,然有详所不当详,略所不当略者」。详略失当,不仅地形一志,其他各志也是一样。例如食货志不记徭役;官氏志不记官府部门,官吏职司;天象志四卷、灵徵志二卷,全是宣扬灾变祥瑞。
虽然如此,十志还是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材料。食货志记录了太和九年(四八五)的均田令和与此相关的三长制和租调制,是研究北魏和以后三百年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基本材料。关於货幣的记载,有助於对当时北魏境内各地社会经济的瞭解。灵徵志的上卷留下北魏建国以来一百五十年间的各地地震记录。官氏志和释老志是魏收创立的志目。官氏志的姓氏部分列举拓跋部和所属部落,氏族的姓氏和元宏所改汉姓,为后来姓氏书基本材料之一,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拓跋部族的形成和当时各族的部落、氏族的分併离合。释老志叙述了佛教在北方的传播和寇谦之修改道教的经过。志中反映了世俗地主和寺院地主的矛盾,特别是反映了寺院所属奴隶和依附人口所遭到的地租剥削和高利贷剥削,这不仅是有关寺院经济的重要资料,而且也有助於对当时全部封建剥削制度的瞭解。
不管纪传和志,魏书都载入大量无关重要的诏令、奏议,以致篇幅臃肿。但却也保存了一些有价值的资料,例如李安世传载请均田疏,张普惠传载论长尺大斗和赋税疏等,有助於对北魏均田制和残酷剥削的瞭解。书中所载文章诗歌是后人搜辑北魏诗文的主要来源。
魏书在宋初业已残缺,嘉祐六年(一○六一)曾命馆阁官校勘魏书和宋、齐、梁、陈、北齐、周书。今魏书前有目录序,署名为刘攽、刘恕、安焘和范祖禹,不记年月,大致当在治平四年至熙宁三年(一○六七--一○七○)间。二刘和祖禹都是宋代有名史学家,尤其刘恕精熟南北朝史事。他们作了较细緻的校勘,查出本书残缺为后人所补各卷,并比对了修文殿御览、北史和唐人各种史钞、史目,将补缺各卷的来源「各疏於逐卷之末」,目录中也注明那一些卷「阙」或「不全」。今将补阙各卷的宋人校语移入校记,目录传本错误,有原阙无注,或不阙而注阙,今皆改正。通计全阙二十六卷,不全者三卷。 北宋初刻的确切年月无考,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至遲不晚於政和中(八)。这个初刻本当时就流传不广,南宋绍兴十四年(一一四四)曾在四川翻刻魏书和其他六史,这两种本子都没有传下来。传下来的魏书最早刻本也是南宋翻刻,但传世的这个本子都有元、明二朝补版,即所谓「三朝本」。一九三五年商务印书馆影印的所谓「宋蜀大字本」,其实也就是这种三朝本。北京图书馆藏魏书善本三部,也都是三朝本,该馆善本书目七三五四号一种和商务印书馆影印所据底本相近。 -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新五代史,宋欧阳修撰,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有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共七十四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公元九○七年)至后周显德七年(公元九六○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
欧阳修字永叔,江西廬陵(今吉安)人,生于宋真宗景德四年(公元一○○七年),死于神宗熙宁五年(公元一○七二年)。他在宋仁宗庆历三年(公元一○四三年)任谏官时,参加了范仲淹领导的「庆历新政」活动,后被贬为地方官,一直到至和元年(公元一○五四年),才被调回宋廷中央,任翰林学士,主编新唐书。新五代史编撰的时间没有明確的记载,从他写给尹师鲁、梅圣俞等人的信来看,在景祐三年(公元一○三六年)前已着手编写,到皇祐五年(公元一○五三年)基本上完稿,先后经过十八年左右的时间。欧阳修在编撰新五代史时,写给尹师鲁的信中说「史者国家之典法也」,史书记载「君臣善恶,与其百事之废置」,目的在于「垂劝戒,示后世」。在他看来,旧五代史还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有「繁猥失实」的地方,没有起到它应起的作用。所以他把「褒贬义例」放在新五代史的首要地位,並以孔子编撰春秋的「义例」,作为自己立论的原则,用「春秋笔法」对五代历史进行褒贬。
五代是一个封建分裂割据的时代,中原有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小王朝的相继更替;中原以外的地区分裂为吴、南唐、前蜀、后蜀、吴越、楚、闽、南汉、南平、北汉等十国。各个王朝统治的时间都比较短促,用欧阳修的话来说,「于此之时,天下大乱,中国之祸,篡弑相寻」[一],五代「五十三年之间,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国被弑者八,长者不过十馀嵗,甚者三、四嵗而亡」[二],出现「置君犹易吏,变国若传舍」[三]。这种局面之所以出现,是由于唐「安史之乱」以后中央集权制度被破坏,地方藩镇在大地主豪强势力支持下,拥兵割据,独霸一方。唐末黄巢农民大起义的革命威力摧毁了唐王朝,沉重打击了旧的藩镇割据势力。但是,黄巢起义最后遭到了失败。一批在镇压起义中形成的军阀成了新的割据势力。唐朝灭亡后,他们继续霸佔一方,互相篡夺攻击,造成了我国歷史上五代十国的短暂分裂局面。新五代史的作者封于这种分裂割据现象採取了否定的態度。但是,[一]新五代史卷六一吴世家[二]欧阳文忠全集卷五九本论[三]新五代史。序他把分裂割据的根本原因,归结为封建道德的败坏。在欧阳修看来,五代是一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庙朝廷人鬼皆失其序」的「乱世」[一]。真是「礼乐崩壞,三纲五常之道绝,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于是矣。」[二]因此,他採取了和编写新唐书不同的做法。在新唐书中,他重视典章制度,不厌其详地加以记载,而在新五代史中,由于他認为五代时期「天理几乎其灭」,是一个「乱极矣」的时代,根本没有什么礼乐制度可谈,因而他说:「五代礼乐文章,吾无取焉,其后世有必欲知之者,不可以遗也。」因此,他除写了司天考、职方考以外,其他的典章制度一概没有写。
在编撰体例方面,新五代史改变了旧五代史的编排方法。旧五代史分梁书、唐书等书,一朝一史,各成体系;新五代史则打破了朝代的界限,把五朝的本纪、列传综合在一起,依时间的先后进行编排。旧五代史不分类编排列传;新五代史则把列传分为各朝家人传、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杂臣传,等等。
北宋亡后,北方的金政权在章宗泰和七年(公元一二○七年)明令「新定学令内,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欧阳修所撰」。[三]至于南方的南宋,由于理学盛行,更是独尊新五代[一]新五代史卷一六唐家人传论[二]新五代史卷一七晋家人传论[三]金史卷一二章宗纪史。
由于欧阳修编写新五代史后于旧五代史,看到了旧五代史编撰者所没有看到的一些资料,他往往採用小说、笔记之类的记载,补充了旧五代史中所没有的一些史实。如王景仁、郭崇韬、安重诲、李茂贞、孔谦、王彦章、段凝、赵在礼、范延光、卢文纪、马胤孙、姚顗、崔税、吕琦、杨渥等传都或多或少地补充了若干事实,有些则插入比较生动的情节,以小见大,使读者加深对五代时期的人物和事件的瞭解。就历史资料方面而言,新五代史和旧五代史是可以互为补充的。
本次点校,以百衲本(影印南宋庆元本)为工作本,对校了贵池本(清贵池刘氏景印南宋本)、殿本、南昌本(清南昌彭元瑞五代史记注);参校了明汪文盛本、南监本、北监本、汲古阁本、卾本(清崇文书局本)、徐注本(清徐烱注补五代史记抄本)、刘校本(清味经书院刻本,附有刘氏等五代史记校勘札记)以及傅增湘校勘成都书局本本纪部份。 -
陈书唐·姚思廉《陈书》是记载南朝陈(公元557年~公元589年)的纪传体史书,作者为唐朝(公元618年~公元907年)时的姚思廉,包括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共三十六卷,这是二十四史中卷数最少的一部。姚思廉(公元557年~公元637年),本名简,雍州万年(今中国中西部陕西西安)人。父亲姚察编写陈史,但在隋朝大业年间却病逝,临终嘱咐姚思廉继承父业。在唐高祖武德五年即公元622年,姚思廉奉命编修陈史,后来没完成。到了贞观三年即公元629年,他再次奉命编修《陈书》,在贞观十年终于完成。
姚思廉曾在前人史书基础上进行删改,加上父亲旧稿作参考,最终完成《陈书》的编写。《陈书》虽然也由魏征总结汇编,但很多工作是由姚思廉所做。虽然此书内容不多,但前后延续时间很长,后人推测大概和所写时代较近,作者顾虑较多有直接的关系。
姚察,字伯审,吴兴武康人,姚思廉,字简之,陈亡后,迁家关中,为万安人。两人事迹已于本书《梁书》前言中作了介绍,可以参阅。 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 -
旧五代史宋·薛居正旧五代史原称五代史,或梁唐晋汉周书,共一百五十卷,修于宋太祖开宝六年(公元九七三年)四月至七年闰十月,由薛居正监修,卢多逊、张澹、李昉等同修。后欧阳修五代史记出,称为新五代史,薛史则称为旧五代史。原书已佚,现行本是清乾隆四十年时的辑本。旧五代史所叙述的历史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最后一次大规模分裂割据的时期。 从公元九○七年朱温称帝起,到九六○年北宋建立,五十多年间,中原地区有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王朝前后相继,中原以外有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独立王国,史称「五代十国」,其中还没有包括当时我国境内契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这个时期,在全国各地,特别是中原地区的分裂割据政权之间,充满了激烈的军阀混战,造成了频繁的王朝更迭。五代大地主军阀集团的割据政权是极端残暴、极端腐朽的,旧五代史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这些政权的反动统治。他们「徵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一]他们「峻法以剥下,厚敛以奉上」。[二]他们急徵暴敛,明抢暗夺,或使「数州之[一]旧五代史卷三四唐庄宗纪八[二]旧五代史卷一四六食货志民,屠啖殆尽,荆棘蔽野,煙火断绝,凡十余年」,[一]或使「一方之民,若据炉炭」。[二]他们甚至用泥土製钱,因杨柳吐絮而徵税,把山中的野草当茶卖!他们「卖官鬻狱,割剥蒸民,率有贪猥之名」。[三]更有甚者,后晋石敬瑭不惜匍匐于契丹军事集团脚下,甘当「儿皇帝」。旧五代史揭露的军阀割据势力的种种罪恶行径,对于我们认识历史上分裂割据的危害性和维护全国统一的重要意义,无疑是有益处的。 旧五代史在编撰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点,它基本上取材于五代时人所修的各种实录。 这些实录「皆无识者所为,不但为尊者讳,即臣子亦多讳饰」。[四]旧五代史在转述时,不可避免地会带上它们固有的缺陷。石敬瑭这样的无恥之尤,獲得了「旰食宵衣,礼贤从谏」,「能保其社稷」[五]的美名。桑维翰是首先提倡投靠契丹军事贵族集团的,旧五代史编撰者却为之開脱,说「和戎之策,固非误计」,[六]讚美桑维翰是「効忠」后晋的「社稷臣」。[七]冯道毫无骨气,一生投靠过许多搞分裂割据的军阀,旧五代史的作者却说:「道之履行,鬱有古人之风;道之宇量,深得大臣之體。」[八]这些论述,完全违反了历史事实,不能不说[一]旧五代史卷一五李罕之传[二]旧五代史卷一三五僭伪列传二刘陟传[三]旧五代史卷九八安重荣传[四]十七史商榷卷九三[五]旧五代史卷八○晋高祖纪六是旧五代史的重大缺陷。此外,旧五代史还有其他许多缺点,如材料芜杂,概括力差观点不统一,大多数文章写得很不高明,等等。 就史料價值而言,由于旧五代史编撰者大都亲身经历过五代的历史场面,见闻较近,因而保存了比较丰富的原始资料。相反,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删去了许多应当保留的重要史料。因此,两者还是可以互相补充的。 北宋时期,新旧两史並行。金章宗泰和七年(公元一二○七年)规定「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欧阳修所撰」。[一]到了元代,旧五代史就逐渐不行于世。清乾隆中开四库馆时,未能找到原本。馆臣邵晋涵等就永乐大典中辑录排纂,再用册府元龟、资治通鑑考異等书引用的旧五代史材料作补充,大致恢复了原来面貌的十分之七八。同时还从其他史籍、类书、宋人说部、文集、五代碑碣等数十种典籍中辑录了有关的资料,作为考異附注,与今辑本旧五代史正文相五补充印证,在不少方面丰富了原本的内容。今辑本旧五代史作为四库金书之一,于乾隆四十年(公元一七七五年)编成缮写进呈,标明原文辑录出处,补充和考证史实的注文附在有关正文之下,部分文字考订则另附黄色粘籤。一九二一年南昌熊氏曾影印出版(简称「影库本」)。后来又有乾隆四十九年(公元一七八四年)缮写的文津阁四库全书本和武英殿刊本(简称「殿本」),补充史实的注文仍附于正文之下,文字、史实考订则作为「考证」附于卷末,文字颇有改动,内容也有不少增删,并删去了辑文的出处。现存的旧五代史一般刊本及石印本都是根据殿本翻印的。此外,还有乾隆时期孔荭谷的校抄本(简称「孔本」,现仅看到近人章钰过录本)、彭元瑞校抄本(简称「彭本」)及抱经楼卢氏抄本(简称「卢本」),它们都以保存辑文出处为贵,内容大致和影库本相同。其中孔本是根据较早的辑录稿本抄写的,未改的清朝忌讳字较多,并保存了后来编定本删去的数十条注文。至于一九二五年的嘉业堂刊本(简称「刘本」),则以卢本为底本,再根据殿本作了大量校补,体例比较芜杂。商务印书馆百衲本二十四史中的旧五代史,就是根据刘本影印的。 本次整理校点旧五代史时以影库本为底本,同时用殿本、刘本及其他三种抄本参校,并适当吸收了邵晋涵的批校及孔荭谷、彭元瑞等人的校勘成果。对史文辑录所据和注文引用的史料出处,除根据原书通行本进行必要的校勘外,还参校了残宋本册府元龟影印底样、复旦大学藏旧抄本五代会要、周星诒过录的顾广圻校五代史补五代史阙文、永乐大典残卷膠卷及照片。凡有增删或重要異文可备参考的,一律作为校记附于卷末。辑本因避讳而改动的文字,除影响文义的外,一般不再改回。有些古代少数民族的人名等,辑本曾按照当时官定的辽史索伦国语解的译名作了改动。这种译名后来并不通行今均恢复原文,于译名第一次出现处出校。辑本原注永乐大典、册府元龟的卷数颇有错误和脱漏,今有原本可查对的迳予改正增补。关于注文,除保留影库本原有的外,还在避免重複的原则下,根据邵晋涵旧五代史考異、殿本、孔本等作了增补,并注明来源,以求成为比较完备的本子。由于旧五代史的版本流传问题比较複杂,现把一些重要版本的序跋附录书后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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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汉·班固继司马迁撰写《史记》之后,班固撰写了《汉书》。班固,字孟坚,扶风安陵人,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八年。父亲班彪是一个史学家,曾作《后传》六十五篇来续补《史记》。《汉书》就是在《后传》的基础上完成的。和帝永元元年,班固随从车骑将军窦宪出击匈奴,参预谋议。后因事入狱,永元四年死在狱中。那时《汉书》还有八表和《天文志》没有写成,汉和帝叫班固的妹妹班昭补作,马续协助班昭作了《天文志》。班昭是“二十四史”中绝无仅有的女作者。
《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它的记事始于汉高帝刘邦元年,终于王莽地皇四年。《汉书》的体例与《史记》相比,已经发生了变化。《史记》是一部通史,《汉书》则是一部断代史。《汉书》把《史记》的“本纪”省称“纪“,“列传”省称“传”,“书”改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
《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常常移用《史记》。但由于作者思想境界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易。
《汉书》新增加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艺文志》。《刑法志》第一次系统地叙述了法律制度的沿革和一些具体的律令规定。《地理志》记录了当时的郡国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和户口数字,有关各地物产、经济发展状况、民情风俗的记载更加引人注目。《艺文志》考证了各种学术别派的源流,记录了存世的书籍,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图书目录。《食货志》是由《平准书》演变来的,但内容更加丰富了。它有上下两卷,上卷谈“食”,即农业经济状况;下卷论“货”,即商业和货币的情况,是当时的经济专篇。 《汉书》八表中有一篇《古今人表》,从太昊帝记到吴广,有“古”而无“今”,因此引起了后人的讥责。后人非常推崇《汉书》的《百官公卿表》,这篇表首先讲述了秦汉分官设职的情况,各种官职的权限和俸禄的数量,然后用分为十四级、三十四官格的简表,记录汉代公卿大臣的升降迁免。它篇幅不多,却把当时的官僚制度和官僚的变迁清清楚楚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从思想内容来看,《汉书》不如《史记》。班固曾批评司马迁“论是非颇谬于圣人“。这集中反映了两人的思想分歧。所谓“圣人”,就是孔子。司马迁不完全以孔子思想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正是值得肯定的。而班固的见识却不及司马迁。从司马迁到班固的这一变化,反映了东汉时期儒家思想作为封建正统思想,已在史学领域立稳了脚根。
《汉书》喜用古字古词,比较难读。 -
梁书唐·姚思廉梁书五十六卷,陈书三十六卷,分别记载了梁陈两个封建割据政权的历史,是六世纪五十年代到七世纪三十年代期间,姚察、姚思廉父子相继编撰的。
梁陈是继东晋宋齐,先后在江南建立的两个封建割据王朝。梁自萧衍(梁武帝)建国到萧方智(梁敬帝)时灭亡,首尾五十六年(公元五○二到五五七)。陈自陈霸先(陈武帝)建国到陈叔宝(陈后主)时被隋所灭,历时三十三年(五五七到五八九)。
梁代前期,是同割据北方的北魏对立的。北魏分裂成东魏、西魏后,梁和东、西魏成为鼎足三分的形势。陈建立后,北齐和北周已经代替了东、西魏,仍然是三分的局面。六世纪七、八十年代,北周和隋相继统一了北方,六世纪末隋灭陈,结束了南北的分裂。梁代的历史,曾由沈约、周兴嗣、裴子野和杜之伟、顾野王、许亨等在梁陈两代先后受命编撰,许亨写成梁史五十八卷。梁代谢吴又有梁书四十九卷,陈代何之元和隋代刘璠各成梁典三十卷。陈代的历史,傅縡、顾野王都曾受命编撰,陈书顾野王传说他有「国史纪传二百卷,未就而卒」。陆瓊还著有陈书四十二卷。以上这些著作,姚氏父子修史时可能参考过,但都没有流传下来。 姚察在陈初曾参与梁史的编撰。入隋后,又在公元五八九年(隋开皇九年)受命编撰梁陈两朝史,没有成书就死了。姚思廉在隋唐两次受命继续完成这两朝史,到六三六年(唐贞观十年)才写成了梁书和陈书。
姚察字伯审,吴兴武康(在今浙江德清县西)人。在陈代任秘书监、领大著作、吏部尚书,在隋代做秘书丞。死於公元六○六年(隋大业二年)。姚思廉字简之,在唐任著作郎、弘文馆学士,后来做到散骑常侍。死於六三七年(唐贞观十一年)。
姚思廉编撰梁陈史的时候,魏徵是梁陈齐周隋五史的监修官。所以梁书陈书本纪部分和陈书皇后传后面都有魏徵的史论。他在一些具体论述上,看法有和姚氏父子相出入的地方。 梁陈两代的早期历史著作都已失传,因此梁书和陈书就成为现存的比较原始的记载。除政治和军事问题以外,这两部书在哲学史、文学史、宗教史、民族关係、对外关係方面,也都保存了一些资料。梁书诸夷传比较系统地叙述了海南一些国家的历史,记载了它们的传说、风俗、物产,以及我国人民和海南各地人民经济文化交流的情况。一般说来,梁书的记载要比陈书丰富些,梁书的文笔也比陈书要好些。梁书记公元公元五○五年合肥之战,五○六年邵阳之战(韦叡传)、锺离之守(昌义之传),都是比较生动的。
现对这两部书加以标点校勘。梁书,用商务印书馆据宋大字本影印的百衲本及明南监本、北监本、汲古阁本,清武英殿本、金陵书局本互校,择善而从,还参考了南史、册府元龟、资治通鑑和资治通鑑考异的有关部分。在汲取前人校勘成果方面,我们利用了张元济、张森楷两种校勘记的稿本及钱大昕廿二史考异等书。陈书以百衲本为底本,取校的本子和参考书与梁书基本上相同。陈书某些卷(如卷一、卷三、卷九等)的末尾附有一两行小字,这是宋人曾鞏等所作校语,是百衲本原有的。 -
北史唐·李延寿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唐李延寿撰。南史起公元四二○年(宋武帝永初元年),终公元五八九年(陈后主祯明三年),记述南朝宋、南齐、梁、陈四个封建政权共一百七十年的历史。北史起公元三八六年(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终公元六一八年(隋恭帝义宁二年),记述北朝魏、北齐(包括东魏)、周(包括西魏)、隋四个封建政权共二百三十三年的历史。两书合称南北史。
李延寿,唐初相州人,官至符玺郎。在唐太宗时代,他曾先后参加隋书纪传、十志和晋书的编写工作,还参预过编辑唐朝的「国史」,并著有太宗政典。南北史的撰著,是由李延寿的父亲李大师开始的。隋末,李大师曾在农民起义军领袖窦建德所建立的夏政权中做过尚书礼部侍郎。窦建德失败后,他被唐朝流放到西会州(今甘肃境内),后遇赦放回,死于公元六二八年(唐太宗贞观二年)。当李大师开始编纂南北史的时候,沈约的宋书、萧子显的齐书、魏收的魏书已经流传很久,魏澹的魏书和王劭的齐志等也已成书。而当李延寿继续编纂南北史的时侯,梁、陈、北齐、周、隋五代史的编纂工作也正在进行或定稿。既然关于南北朝的史书已有多种,那么,李氏父子为什么还要另外编写这一时期的历史著作呢?李延寿的自序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他的父亲「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虜’,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显然,在隋、唐全国统一的局面形成后,人们很需要综合叙述南北各朝历史的新著。同时,分裂的封建政权互相敌视的用语如「索虜」、「岛夷」之类,已与全国统一后南北各民族大融合的形势不相适应,比李延寿时代稍后的刘知几也强烈反对这种称谓。所以李氏父子打破了朝代的断限,通叙南北各朝历史,又在书中,删改了一些不利于统一的提法,正是反映了当时历史的要求。这也是南北史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李大师本是仿照吴越春秋,採用编年体,没有成书。李延寿在他的基础上,改用史记纪传的体裁,删节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书,又补充了一些史料,写成南史和北史。公元六五九年(唐高宗显庆四年),这两部书经唐朝政府批准流传。唐高宗对它很重视,曾亲自为之作序,但这篇序到宋代已经失传。 南北史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突出门阀士族的地位。它用家传形式,按世系而不按时代先后编次列传,一姓一族的人物,集中在一起。这种编纂方法并不开始于李延寿。刘宋时,何法盛著晋中兴书,就有瑯邪王录、陈郡谢录等篇名,就是将东晋大族王、谢两家的人物集中为传。北齐魏收著魏书,也是参用家传形式。但魏书对大族中的重要人物还是抽出来单独立传,南北史则凡是子孙都附于父祖传下,因此家传的特徵更为突出。这不仅是方法问题,而是南北朝时期社会现实的反映。
南北朝是门阀士族统治的时代,世家大族倚仗祖先的政治地位和宗族姻亲的党援,享有政治特权,佔有大量部曲、佃客、奴婢、荫户和士地。高门子弟从青少年时期就在中央或地方任官,三四十岁便可飞黄腾达。大族之间以及大族与皇室之间由婚姻关系联结起来,构成一个膠漆坚固的特权阶層。他们也排斥着庶族地主。「地望」和「婚」、「宦」,是门第高下的重要标帜,这些都记載在他们的谱牒里。所以南北朝的大族特别重视谱牒,讲究谱学。但是,激烈的阶级斗争冲击着高门大族,从南北朝到隋末的歷次大规模农民起义,沉重地打击了门阀士族。许多大族地主被革命的农民所镇压,或被赶出他们原来盘据的地区。他们的谱牒连同他们的家业,也被革命的洪流冲刷得荡然无存。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地位迅速下降,门阀士族的「盛世」已经江河日下。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为了挽救自已的颓运,他们用尽了各种手法。在史书里塞进家谱,就是其中的一种。魏收就曾直言不讳地说:「往因中原丧乱,人士谱牒遗逸略尽,是以具书其枝派。」这就是企图通过修史来肯定门阀士族的世袭特权。唐朝初年编纂梁、陈、北齐、周、隋五代史,对「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也是要把新贵和旧门阀联系起来,从而恢复旧门阀的政治地位。出身陇西大族的李延寿就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写成南北史的。
南北史和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书相比较,从史料的角度来说是长短互见的。八书保存史料较多较详,经过南北史的删节,篇幅仅及原书总和的二分之一,自然不免缺略。它所删掉的,在本纪中多属册文、诏令,在列传中多属奏议、文章。删节以后,叙事部分相对突出,读来比较醒日。可是,也有删所不当删的地方,例如北魏李安世关于均田的奏疏,梁朝范缜关于神灭的著名辩论,都是有关当时阶级关系和思想斗争的重要资料,增补入传,常常能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动,更能反映当时真实情况。这类资料在南史的何佟之传,北史的东魏孝静帝纪、高昂传、斛律金传、李稚廉传、尒朱荣传中都可以发现。但因此也掺入了大量神鬼故事、谣言讖语、戏谑笑料,这又是它的严重缺点。总之,南北史就史料的丰富完整来说,不如八书,但也不乏胜过八书的地方。作为研究南北朝历史的资料,可以和八书互相补充,而不可以偏废。
本书点校,南史和北史都是採用百衲本(即商务印书舘影印元大德本)为工作本。南史以汲古阁本、武英殿本进行通校,以南、北监本和金陵书局本作为参校。北史以南监本、武英殿本进行通校,以北监本、汲古阁本作为参校,又查对了北京图书舘所藏宋本残卷。版本異同,一般择善而从,不作校记;但遇有一本独是或可能引起误解的地方,则仍写校记说明。
除版本校勘外,还参校了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和通志。因为南北史本是节删八书,它的原则是「若文之所安,则因而不改」,这八部史书当然可以作为校勘的主要根据。而通志的南北朝部分,则基本上是钞录南北史,文字上的異同,对于校正这两部史书也有一定的参考價值。此外,还参考了通鑑、太平御览、通典等书。前人成果利用最多的是钱大昕的二十二史考異和张元济、张森楷的南北史校勘记稿本。其他如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张熷的读史举正,洪颐煊的诸史考異,李慈铭的南史札记和北史札记等书,也都曾参考。
各卷目录基本上保持元大德本原目,只改正了其中若干错误。 -
清史稿赵尔巽清史稿是民国初年设立的清史馆编写的记述清代历史的未定稿。它按照历代封建「正史」的体例,也分为纪、志、表、传四部分,共五百三十六卷。清史馆由赵尔巽任馆长,先后参加编写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一九一四年工作开始,至一九二七年大致完稿,历时十四年。本书虽编成于辛亥革命以后,而编者却基本上还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来写清史的。由于成于众手,彼此照应不够,完稿后又未经仔细核改,刊行时校对也不認真,是以体例不一,繁简失当,以至年月、事实、人名、地名的错误往往可见。对于编纂上的这些问题,编者也是有所了解的,因此发刊缀言中指出,此书仅仅是作为史稿公之于世,「乃大輅椎轮之先导,并非视为成书也」。
侭管此书存在错误和缺点,它根据的大部分材料如清实录、清代的国史列传、清会典和一些档案等,今天也可以见到,但编者把大量的资料匯集起来,初步作了整理,这就使读者能够得到比校详细系统的有关清代史事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传,并非取材于常见的史料,当另有所本。因此,这部书仍有它的参考价值。
此书的刊印,是由袁金鎧主持,金梁经办,于一九二八年出书,共印一千一百部。其中四百部由金梁运往东北发行,这批书我们称为「关外一次本」。后来清史馆的人发现金梁对原稿私自做了改动,他们不同意金梁的增删,于是把北京的存书又做了一些抽换,这批书通称「关内本」。以后东北又印过一次,内容也有所改动,我们称为「关外二次本」。这三种版本的異同,主要表现在:一、全篇的增删。关内本删去关外一次本原有的张勋传、张彪附传,康有为传,以及金梁所写的校刻记。关外二次本只删去关外一次本的张彪附传,抽掉公主表序和时宪志中的八缐对数表,增加了陈黉举、朱筠、翁方纲三传。
二、同一篇中内容改动。关内本抽换了关外一次本的艺文志序,删去志中易类书目六十四种,修改了劳乃宣、沈曾植的传论,改订了清史馆职名。关外二次本壓缩了赵尔丰传。
我们所做的工作,以标点、分段为重点。所用的工作本是关外二次本,凡三本篇目、内容不同的地方,都有附注,录出異文,以资参考。由于八缐对数表只是普通数学工具书,所以不再附录。关于史实错误及同音異译的人名、地名、官名、部落名称等,一般不改动,只在本篇内略作统一。清朝避讳字,尽量改回。对少数民族名称,凡带有侮辱性的字样,除旧史中习见的泛称以外,均已加以改正。史文的脱、误、衍、倒和異体、古体字等,也作了校改。还有由于行、段的错排,以致事理不合处,已发现的也经过查对校正。但原文文理不通,或人名、地名等脱误查不到出处的地方,都维持原状。总目原分五卷,现予合併,不再分卷,并在原来基礎上略作增补,以便检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