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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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全译(宋)司马光 主编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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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宋)李焘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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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北宋)司馬光 主編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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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清·柯劭忞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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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清·张廷玉中国清代官修的记述明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始纂于康熙十八年(1679),乾隆四年(1739)保和殿大学士张廷玉等在康熙时所撰《明史稿》的基础上撰成。从顺治二年(1645)开史馆起历时95年,是中国历史上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官修史书。共332卷,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0卷,另有目录4卷。该书取材于《明实录》、《大明会典》、档册、邸报,以及文集、奏议、稗史、方志、传记等有关著述和材料,由于有著名史家万斯同等的整理和考订,该书体例严谨,叙事清晰,编排得当,文字简明,引述的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明史》体例多有不同于前代正史或其他史书者。建文、景泰两朝均列为本纪,不同于《明实录》的附录形式;《历志》中的图表,简便易明,为过去所未有;《艺文志》只记述明代著述,不同于前代正史中的《艺文志》;在表的部分,较前代诸史增加了《七卿表》;另专门立有《阉党》、《流贼》、《土司》等列传,突出记述了明代的主要社会问题,为了解明代宦官、明代农民起义和明代民族关系,提供了比较集中、系统的材料。《明史》的记事有些过于简略,立传的人物也不够完备,且多回护之处。现通行的《明史》版本是乾隆四年的武英殿原刊本,1974年中华书局又据以校勘、标点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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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唐·魏征隋书八十五卷,包括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
公元六二一年(唐武德四年),令狐德棻建议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各朝史。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着手编撰,但历时数年,没有成书。六二九年(贞观三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徵「纪知其务」,並主编隋书。参加隋书编修的还有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人。六三六年(贞观十年),隋书的帝纪、列传和其他四朝史同时完成,合称「五代史」。
当时「五代史」尚未有志。六四一年(贞观十五年),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等又奉命续修史志。初由令狐德棻监修,六五二年(永徽三年),改由长孙元忌监修。六五六年(显庆元年)成书,共十志,三十卷。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篇记载:书成之后,「其篇第虽编人隋书,其实别行,俗呼为’五代史志’」。又据李延寿北史序传,当时也称为「隋书十志」。从内容来说,十志虽然是配合五朝史的,但记述隋朝部分较详,对梁、陈、齐、周等都列举朝代名,于隋则往往仅称帝号或年号,可见编写时就以隋朝为主。旧唐书著录隋书八十五卷,卷数与今本相合,而没有另列「五代史志」或「隋书十志」,是后晋时隋书已包括十志在内。 隋书的「纪传」和「志」都成于众手,到宋朝初年,所题撰修人姓名已很不一致(参见宋天圣二年隋书刊本原跋)。一○二四年(宋天圣二年)刊刻隋书时,「纪传」部分题魏徵撰,「志」的部分题长孙无忌撰,遂为后来各本所沿袭。
两唐书经籍、艺文志著录的隋史专著,有王劭隋书等多种,后来都已失传,只有这部隋书流传下来。它对于我们今天瞭解和研究隋朝的历史,是一部重要的史籍。
隋书十志中记载了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但记述范围有时概括整个南北朝时期,甚至追溯到汉魏。食货志记载了自东晋以来按官品占有劳动力的等级制度、课役制度以及当时的货币制度,刑法志记载了梁以来律书的编定和「皇家」立法毁法的情况,都写得略具轮廓,多少反映了封建专制主义的特点。地理志大体按照隋朝的行政区划,记载了南北朝以来的建置沿革,並保存了当时经济史和交通史等方面的资料。律曆志和天文志出于曆法学家李淳风之手,对南北朝以来天文曆法上的成就,作了总结性的叙述。数学家祖沖之关于圆周率的研究成果,曆法学家张子信和刘焯关于「日行盈缩」规律的研究成果,都保存在律曆志里。其中还有关于汉魏以来度量衡制度演变的记载,是经济史上的重要资料。音乐志记载的南北朝时期国内各地区以及国内外乐舞艺术交流的情况,说明了导致隋唐「燕乐」产生的历史条件。燕乐是以中原音乐为主体,融合了多种音乐因素而形成的,在中国音乐史上有较大的影响。经籍志是继汉书艺文志后又一部古代文献总录,除著录当时所存的著作以外,还附载了一些已经亡佚的书,并论述学术的源流。它所採用的图书分类法,直至清代相沿未变。 隋书最早的本子是宋天圣二年刻本,已经失传。本书校勘,用的本子有以下九种:
一、宋刻遞修本,现存六十五卷,校记中简称「宋小字本」。
二、另一种宋刻本,只存五卷,简称「宋中字本」。
三、元大德饶州路刻本,简称「元十行本」(商务印书馆「百衲本」即据此影印)。
四、元至顺瑞州路刻明修本,简称「元九行本」。
五、明南京国子监本。
六、明北京国子监本。
七、明汲古阁本。
八、清武英殿本。
九、清淮南书局本。
在以上九种之中,主要是用宋小字本和两种元刻本互校,并参校其他刻本,择善而从。版本校勘,一般不出校记。此外,还参校了通典、太平御览、册府元龟、资治通鑑通志等书的有关部分,并採用了前人对隋书的一些研究成果。关于书中的避讳字,天干「丙」字,唐人讳改为「景」,现一律回改。其他避讳字,一般不改,只在第一次出现时写出校记。 -
周书唐·令狐德棻公元六世纪二十年代,黄河流域的各族人民大起义,瓦解了统治中国北部的北魏(公元三九六至五三四)封建王朝。在这场激烈的阶级搏斗中,地主阶级纷纷组织反动武装,共同镇压起义军,同时又互相争霸。最后在北方形成东魏(公元五三四至五五○)和西魏(公元五三五至五五六)两个封建割据政权,与割据江淮以南的梁(公元五○二至五五七)政权三分鼎立。后来,东魏改齐(公元五五○至五七七),西魏改周(公元五五七至五八一)后人称它为「北周」。在南方,陈(公元五五七至五八九)也取代了梁。
西魏、北周封建政权是以鲜卑豪强宇文泰为首的鲜卑贵族和汉族地主的联合统治。这个政权的统治区域大致包括今陕西、宁夏、甘肃和四川的大部、山西西南部、湖北西部以及河南西部。公元五七七年,周灭齐,统一北方。五八一年,杨坚代周,建立隋朝。周书虽以周题名,实际上是记述从公元五三四年东、西魏分裂到五八一年杨坚代周为止四十八年的西魏、北周史。
公元六二一年(唐武德四年),起居舍人令狐德棻向李渊(唐高祖)建议编写梁、陈、齐、周、隋五朝「正史」。他的意见被採纳,並指派了各史编写人员,但没有认真进行。六二九年(贞观三年),旧事重提,德棻担任周书的主编,参加编写的有岑文本和崔仁师。六三五年(贞观十年),周书和其他四朝史同时完成。
令狐德棻(公元五八三至六六六),宜州华原(陕西耀县)人,出身门阀贵族,官至国子祭酒。他在唐初颇有文名,曾多次参加官书的编写。在历史书方面,他还参加和主持过新晋书、五代史志和所谓「国史」(即唐史)以及李世民(唐太宗)、李治(唐高宗)两朝实录的编写。岑文本,邓州棘阳(河南新野)人,也是唐初著名文人,官至中书令。周书中的史论多半是他写的。崔仁师,定州安喜(河北定县)人,官至中书侍郎、参知机务。
周书主编人令狐德棻的祖父令狐整是北周的大将军,宇文政权骨干人物之一,其他两个编写人也在不同程度上和宇文政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家世不止是周书编者所特有,包括唐朝王室在内的唐初当权人物,也多半就是西魏、北周骨干人物的嫡派子孙。这样就规定了对周书的特殊要求,即不仅要竭力歌颂宇文政权的骨干人物,所谓「关右旧族」、「八柱国、十二大将军」,而且啧啧叹赏「今之称门阀者,咸推八柱国家」。凡是唐朝的达官贵戚,周书总要想法为他们在周代的祖先立传,並往往不惜歪曲事实加以颂扬。比如,杜杲並无多少值得记载的事跡,但他却是唐朝宰相杜如晦的曾伯祖,杜家是关中头等门阀,唐朝谚语说「城南韦、杜,去天尺五」,周书没有杜家的传,不是「缺陷」吗?因此特为杜杲立专传,但由于事跡实在不多,只得把他出使陈朝的一些无谓的应对之辞塞进传中,以充篇幅。萧詧是梁朝的宗室,为了争夺帝位,不惜勾结西魏军队进攻梁朝的疆土,导致江陵十余万人民沦为奴婢的惨禍,自己卑躬屈节,充当西魏军监护下的傀儡皇帝。而书中竟给他作出「盖有英雄之志,霸王之略」这样与本人立身行事截然相反的评语。其所以如此,正是因为这个萧詧是唐朝另一个宰相萧瑀的祖父。这类例子,周书中举不胜举。连唐代另一封建史家刘知几也说:唐初编写五朝史的特点,是「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而且「事有不同,言多爽实」。这种情況,虽为五朝史所共有,但周书显得比较突出。
周书在收集、考订史料方面也存在着问题。它的资料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旧史,包括西魏史官柳虯所写(可能周代史官曾经续写)的官史和隋代牛弘没有完成的周史;二是唐初为了修史而徵集的家状之类。牛史是本书的盖本。刘知几曾经说过,周书只憑牛史,「重加润色」,「不能别求他述,用广異文」,可见周书根据的资料是很贫乏的。而且在很有限的资料范围内,考核修订的工作也是很草率的。我们曾将庾信为当时官僚贵族所作的碑志和本书有关列传比对,年月历官常有出入,其中有些可以確定是本传错了的。还有不少记事记年自相矛盾的地方。
虽然周书作为资料也很不完备,而且有不少错误,但是这部书对于我们研究、瞭解这段历史还有一定的资料價值。它基本上反映了宇文政权的建立,建立后三个对建政权间(特别是东西魏或齐周间)的战争,以及宇文政权上層内讧的有关情況。周书只有纪和传,没有志,一些有关土地、赋役以及所谓礼、乐、刑、政等制度的资料,写入五代史志,和隋书合编。但从散见于纪传的零星记载中,也保存了一些诸如奴婢、部曲、客女的地位,徵庸代役的开端,府兵制度的产生等,对于后来隋唐两代有影响的社会关係、政治、军事制度的片断的资料。本书最后一篇異域传混淆了当时国内少数民族和外国的界限,也有不少歪曲事实和侮辱性的记载。但其中也包含一些可供参考的历史资料,特别是各少数民族的传中反映了一些各族人民配合汉族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顽强斗争。另外,传中第一次记载了突厥、稽胡的历史。散见于本书纪传的各地人民武装起义,西起秦陇(李贤传、史宁传)巴蜀(陆腾传、伊娄穆传、崔谦传、柳昂传等),东至幽州(宇文神举传),南达襄阳(伊娄穆传),北到太原(宇文神举传),以致迫近国都长安的莲勺也是「数有群盗」(刘志传)。这些都是当时各地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历史资料。唐以前记述这段历史的史籍都没有传下来。稍后编写的北史,其中西魏、北周部分基本上是删节周书,很少补充改正。删改之处,有些是对的,有些却是删节不当或是改错了的。因此,就现存的有关这段历史的资料来说,周书成书较早,保存的资料也比较原始。
周书在宋初已经残缺,后人以北史和唐人某种史钞补上。公元一○○五年(宋景德二年)编辑册府元龟,引用周书缺卷各条已是后人的补本。宋人曾在本书缺卷后附有校语,说明不是周书原文,清人钱大昕也曾加考证。我们重新检查,残缺情況是:卷一八、卷二四、卷二六、卷三一、卷三二共五卷全缺;卷三六可能全缺,可能半缺;卷二一大半缺。此外,也有宋初未缺而传世各本脱去的大段文字,如卷六武帝纪下、卷三九杜杲传都脱去几百字,但册府元龟引文却没有缺。周书最早刻印的確切年月我们还不清楚。旧本宋人安焘、王安国、林希的目録序,内有「今既镂板以传学官」的话。据序文和宋晁公武郡齋读书志、李焘续通鑑长编,校刊南北朝各史的工作是公元一○六一年(宋嘉祐六年)开始交给「馆阁官」办理的。今考王安国和林希都在熙宁初任职馆阁,安国死于一○七四年(熙宁七年),则周书第一次刻板应在一○六八至一○七四年即熙宁元年至七年间。这个最早的本子早已不存。一一七四年(绍兴十四年),周书和其他六史在眉山重刻,即所谓「宋蜀本」或「眉山七史本」。这个本子也没有流传下来。现在流传的是南宋翻刻,并有元明两代补板的所谓「三朝本」。
用以互校的是下列七种本子:
一、南宋刻元明遞修本与百衲本的底本同,校记中简称「宋本」。
二、明万曆间赵用贤刻南京国子监本校记中简称「南本」。 三、明万曆间萧云举刻北京国子监本校记中简称「北本」。南、北监本都曾据北史或以意改补一些文字,底本都是有元明补板的南宋本。
四、明末毛氏汲古阁本校记中简称「汲本」。底本不详,与宋本、南本異者多同北本。
五、清乾隆四年(公元一七三九年)武英殿本校记中简称「殿本」。底本是北本。
六、清同治十三年(公元一八七四年)金陵书局本校记中简称「局本」。底本是汲古阁本。 七、一九三四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宋蜀刻元明遞修本」(实是南宋临安刻本,非蜀本。)校记中简称「百衲本」。此本虽说影印,但多据他本改正错字,也有改错了的,实际上成为另外一种本子。 -
北齐书唐·李百药北齐书五十卷,作者唐李百药,内容记载了公元五三四年前后北魏分裂,东魏政权建立,中经五五○年齐代东魏,到五七七年齐亡为止的王朝兴亡史。 为了区别於曾经割据江淮的齐朝,后人称之为「北齐」。和北魏一样,东魏--北齐仍然是鲜卑贵族和汉族地主联合统治的封建政权。它的疆域南阻长江,和梁、陈两朝先后对峙;西在今山西、河南、湖北,与西魏--北周分界。
从北齐到隋的五十年间,曾先后有人编写出几种不同体裁的北齐史,其中有隋李德林的纪传体齐书和王劭的编年体齐志。公元六二二年(唐武德五年),唐高祖指派裴矩、祖孝孙、魏徵重写北齐史,长期没有写成。六二九年(贞观三年),唐太宗专设梁、陈、齐、周、隋五朝史的编写机构,命李百药写北齐史。他在其父李德林齐书基础上参考王劭齐志扩充改写,六三六年(贞观十年)全书完成。
李德林(公元五三○--五九○)字公辅,博陵安平(今河北深县)人。他经历齐、周、隋三朝,一直担任诏令和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获得历朝皇帝的宠用。在齐官至中书侍郎,在周官至御正下大夫,在隋官至内史令,封安平公,死在怀州刺史任上。他在北齐就参加「国史」即北齐史的编写,写成纪传二十七卷,隋时扩充为三十八篇。 李百药(公元五六五--六四八)字重规,隋末官建安(今福建建瓯)县丞。曾参加隋末农民起义,后降唐。入唐后任中书舍人,参加制定五礼和律令。最后官至宗正卿,封安平县子。
传本北齐书大部份出於后人所补,用北史补的部份,北史具在,而且补的人还常有删节,这部份基本上可有可无;另一部份用唐人史钞补的,虽也出於北齐书,但把原文删节得不像样子,除个别地方可供参考外,价值也很低。然而从五十卷全书来说,包括补缺部份在内,它留下了这段历史的比较全而的材料。其中保留下来的十七卷李百药原文,还保存了一些不见他书的有用的材料。此外,在具体叙事上,北史常有删改北齐书而错了的,也可憑本书纠正。如北魏末年的各族人民大起义是南北朝时期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武装起义,北齐书记载了各地起义军活动的材料,有一些在北史中就作了删削(李元忠附李愍传、叱列平传等)。
在唐初同时编写的各史中,北齐书对当时封建统治者的醜事记载较多。这是由於隋唐两朝继承北周,北齐是一个被战败灭亡的割据政权,被认为是「僣伪」,隋唐编写北齐史就相对地较少忌讳,同时也藉此证明周灭齐是所谓「有道伐无道」。北齐书之较多揭露性的记叙,也是同吸收王劭齐志的记载有关。刘知几说,王劭齐志叙事生动,语言通俗,这两点在北齐书中也仍然有所体现。 东魏、北齐时期,通过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实践,钢铁冶煉技术上有很大发展,北齐书的方伎传中记载了綦母怀文在这方面的新贡献。方伎传中还记载了数学家信都芳、天文学家张子信的事跡。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邢邵和唯心主义者杜弼关於形神问题的辩论,在北齐书中也有比较详细的记录,留下了一份哲学史上有价值的文献。
北齐书早在唐代中叶以后就逐渐残缺,也不断有人补缺。到北宋初就只有十七卷是李百叶的原文,其余都是后人以北史和唐人史钞中相关纪传补全。这部书初次刻版付印,流传下来的就是这种补本。我们重编总目时,凡是后人所补的各卷都注上了「补」字。这部书的最早刻本,据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的记载,是在北宋末政和中即十二世纪初。这个最早的刻本早已失传。我们用来校勘的是:一、有元明两朝补版的南宋刻本即三朝本(武汉大学图书馆藏);二、明万历间南京国子监刻本(简称南本);三、明万历间北京国子监刻本(简称北本);四、明末毛氏汲古阁本(简称汲本);五、清乾隆四年武英殿本(简称殿本);六、清同治十三年金陵书局本(简称局本);七、商务印书馆百衲本二十四史本(简称百衲本)。百衲本三十四卷前影印三朝本,三十四卷后影印残宋本。这七种本子中,我们以三朝本、南本、殿本为互校的主要本子。为了避免烦琐,在三种本子内互校,择善而从,除少数需要说明者外,一般不出校记。除了版本互校外,我们还通校了太平御览、册府元龟、北史、资治通鑑、通志中有关部份。
由於北齐书大部份为后人所补,这给校勘带来一系列复杂问题,这一些在点校后记中说明。 -
史记三家注(汉)司马迁,(唐)司马贞 等注《史记》在我国比较广泛地传播流行,大约是在东汉中期以后。它成为司马迁著作的专称,也开始于这个时候。在这以前,《史记》都称为《太史公书》、《太史公记》和简称“太史公”。据现知材料考证,最早称司马迁这部史著为《史记》的,是东汉桓帝时写的《东海庙碑》。到唐朝时候,由于古文运动的兴起,文人们对《史记》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当时著名散文家韩愈、柳宗元等都对《史记》特别推崇。宋元之后,欧阳修、郑樵、洪迈、王应麟各家,以及明朝的公安派、清朝的桐城派,都十分赞赏《史记》的文笔。于是《史记》的声望随日俱上,各家各派注释和评价《史记》的书也源源不断出现。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俗称“三家注”的《史记集解》(刘宋时裴駰注)、《史记索隐》(唐司马贞注)和《史记正义》(唐张守节注)。《集解》兼采当时裴駰所能见到的前人有关《史记》诸书的研究成果,并一一注明作者名字。一丝不苟。《索隐》进一步指出了《集解》中考证不当的错处。并对《史记》原文提出辨正,发语警辟。《正义》的作者长于舆地之学,对《史记》中地名的考证尤为精辟。读《史记》原文,同时注意看一看这三家注,对原书会有更进一步的理解。1959年中华书局重新标点排印的《史记》,就是与这三家注合刻的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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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北齐·魏收魏书一百三十卷(如不分子卷,则是一百十四卷),内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八卷,志二十卷。内容记载了公元四世纪末至六世纪中叶的北魏王朝兴亡史。
早在拓跋珪建立北魏政权时,就曾由邓渊编写代记十馀卷,以后崔浩、高允等继续编写魏史,都採用编年体。太和十一年(公元四八七年),李彪参加修史,始改为纪传体,大概编写到拓跋弘统治时代。以后,邢峦、崔鸿等先后编写了高祖(元宏)、世宗(元恪)、肃宗(元诩)三朝的起居注。北齐天保二年(五五一),高洋命中书令兼著作郎魏收编写魏史,设置修史局,由太保、录尚书事高隆之监修,房延祐等六人先后参加修史。
魏收(五○五--五七二)字伯起,钜鹿(今河北平乡一带)人。他是北齐著名文人,和温子昇、邢子才齐名。早在北魏末年他就参加「国史」和起居注的编写。他在东魏、北齐虽然官职步步高升,直做到尚书右仆射,但除起草诏令之外,修史长期是他的专职。这次设局纂修,高隆之只是掛名,魏收推薦的史官都是一向趨奉自己的人,凡事由收专主。
天保五年(五五四)秋,完成纪传,十一月又成十志。
书成后,议论纷纭,被称为「秽史」。魏收借修史来酬恩报怨,他公然宣称:「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凡是史官的祖先姻戚,「多列史传」,「饰以美言」,还有受贿行为。由於魏收在列传人物的去取褒贬上触犯了某些门阀地主,诸家子孙控诉「不平」的一百多人。皇帝高洋和宰相杨愔、高德正庇护魏收,逮捕了一些控诉的人下狱治罪,暂时压下这场风波,同时也命魏书「且不施行」。以后,高演、高湛两次命魏收修改,始成定本,即传下来的这部魏书。
魏收以前和同时代人曾经编写过魏史和其他资料,隋、唐时期也有人另写过几种魏书,这些书都没有传下来。唐代李延寿的北史,其中北魏部分基本上是魏书的节录。因此,魏书是现存叙述北魏历史的最原始和比较完备的资料。
书中记载鲜卑拓跋部的早期活动,多少反映了拓跋部的社会面貌,提供了由氏族、部落到国家发展过程的材料。
北魏承「十六国」之后,是一个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错复杂的时代,书中列举了不少有关这方面的资料。魏书自卷一百至一百三是国内少数族和外国的列传,大致都根据当时使节和商贩的记录和口传写成。其中有一些侮辱性的记载和传闻失实的地方,但基本上反映了当时我国东北、西北地区各族与中原地区的密切联系,和中外经济、文化流的加强。
魏书十志内容疏略,杨守敬批评地形志「貌似高古,然有详所不当详,略所不当略者」。详略失当,不仅地形一志,其他各志也是一样。例如食货志不记徭役;官氏志不记官府部门,官吏职司;天象志四卷、灵徵志二卷,全是宣扬灾变祥瑞。
虽然如此,十志还是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材料。食货志记录了太和九年(四八五)的均田令和与此相关的三长制和租调制,是研究北魏和以后三百年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基本材料。关於货幣的记载,有助於对当时北魏境内各地社会经济的瞭解。灵徵志的上卷留下北魏建国以来一百五十年间的各地地震记录。官氏志和释老志是魏收创立的志目。官氏志的姓氏部分列举拓跋部和所属部落,氏族的姓氏和元宏所改汉姓,为后来姓氏书基本材料之一,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拓跋部族的形成和当时各族的部落、氏族的分併离合。释老志叙述了佛教在北方的传播和寇谦之修改道教的经过。志中反映了世俗地主和寺院地主的矛盾,特别是反映了寺院所属奴隶和依附人口所遭到的地租剥削和高利贷剥削,这不仅是有关寺院经济的重要资料,而且也有助於对当时全部封建剥削制度的瞭解。
不管纪传和志,魏书都载入大量无关重要的诏令、奏议,以致篇幅臃肿。但却也保存了一些有价值的资料,例如李安世传载请均田疏,张普惠传载论长尺大斗和赋税疏等,有助於对北魏均田制和残酷剥削的瞭解。书中所载文章诗歌是后人搜辑北魏诗文的主要来源。
魏书在宋初业已残缺,嘉祐六年(一○六一)曾命馆阁官校勘魏书和宋、齐、梁、陈、北齐、周书。今魏书前有目录序,署名为刘攽、刘恕、安焘和范祖禹,不记年月,大致当在治平四年至熙宁三年(一○六七--一○七○)间。二刘和祖禹都是宋代有名史学家,尤其刘恕精熟南北朝史事。他们作了较细緻的校勘,查出本书残缺为后人所补各卷,并比对了修文殿御览、北史和唐人各种史钞、史目,将补缺各卷的来源「各疏於逐卷之末」,目录中也注明那一些卷「阙」或「不全」。今将补阙各卷的宋人校语移入校记,目录传本错误,有原阙无注,或不阙而注阙,今皆改正。通计全阙二十六卷,不全者三卷。 北宋初刻的确切年月无考,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至遲不晚於政和中(八)。这个初刻本当时就流传不广,南宋绍兴十四年(一一四四)曾在四川翻刻魏书和其他六史,这两种本子都没有传下来。传下来的魏书最早刻本也是南宋翻刻,但传世的这个本子都有元、明二朝补版,即所谓「三朝本」。一九三五年商务印书馆影印的所谓「宋蜀大字本」,其实也就是这种三朝本。北京图书馆藏魏书善本三部,也都是三朝本,该馆善本书目七三五四号一种和商务印书馆影印所据底本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