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宁二年,癸未岁。先臣和遗事。初岁遗事。

崇宁二年,癸未岁。先臣和遗事。初岁遗事。

二月十五日,先臣生,名飞,字鹏举。按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及《姓源类谱》曰:“唐尧时,有四岳者,佐尧理天下,因官以命氏,实岳姓所自始。”其后支胄莫考,凡数千载,毕韬迹不耀。望虽出山阳郡,先臣实家于汤阴,亦莫知其所以徙。

自先臣成而下,皆以力田为业。及先臣和时,有瘠田数百亩,仅足禀廪食。河北屡歉,饥者多。先臣和常日以脱粟数升,杂蔬为糜,与家人旦暮食,取半饱;尽以其余呼道路之饥者,均而饲之。家人有不堪者,先臣和谓之曰:“彼饥者亦人尔,而能一、二日不食。吾与若日再食,而犹欲求饱耶?吾欲裁吾之仅有,济人之绝无耳。”人有侵其地以耕者,割而予之,无争意。有贷其财而弗偿者,折券弃之,无愠色。虽甚窭乏,未尝悔,乡人重敬之。

先臣方在孕,有老父过门,闻姚氏之声,曰:“所生男也,他日当以功名显世,位至公孤。”父因忽不见。

及生先臣之夕,有大禽若鹄,自东南来,飞鸣于寝室之上。先臣和异之,因名焉。未弥月,黄河决内黄西,水暴至。姚氏仓皇襁抱,坐巨瓮中,冲涛而下,乘流灭没,俄及岸,得免。

先臣少负气节,沉厚寡言,性刚直,意所欲言,不避祸福。天资敏悟强记,书传无所不读,尤好《左氏春秋》及《孙吴兵法》,或达旦不寐。家贫,不常得烛,昼拾枯薪以自给。然于书不泥章句,一见得要领,辄弃之。为言语文字,初不经意,人取而诵之,则辨是非,析义理,若精思而得者。

生而有神力,未冠,能引弓三百斤,腰弩八石。尝学射于乡豪周同。一日,同集众射,自昡其能,连中的者三矢,指以示先臣,曰:“如此而后可以言射矣。”先臣谢曰:“请试之。”引弓一发,破其筈,再发又中。同大惊,遂以其所爱弓二赠先臣。后先臣益自练习,能左右射,随发辄中。及为将,亦以教士卒,由是军中皆善左右射,屡以是破贼锋。

同与先臣别,未几而死。先臣往吊其墓,悲恸不已。每朔望则鬻一衣,设卮酒鼎肉于同冢上,奠之而泣。引所遗弓,发三矢,又泣,然后酹酒瘗肉于冢之侧,徘徊凄怆,移时乃还。衣就尽,先臣和觉而索之,默不言,挞之亦不怨。后伺其出而窃从,往视之,尽见其所为,乃问之曰:“尔所从射者多矣,独奠泣于周同墓,何也?”曰:“飞向者学射于周君,而特与飞厚,不数日,尽其道以归。念其死,无以报,聊于朔望致礼耳。”又问其故,曰:“射三矢者,识是艺之所由精也;酹酒瘗肉者,周君所享,飞不忍食也。”先臣和始甚义之,抚其背曰:“使汝异日得为时用,其徇国死义之臣乎!”先臣应之曰:“惟大人许飞以遗体报国家,何事不敢为!”先臣和乃叹曰:“有子如此,吾无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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