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散曲是流行于元代以来的民间歌曲的总称。唐、宋词原来也是民间的歌曲,惟到了五代及北宋,已成了贵族的乐歌,到了南宋,已是僵化了的东西。于是散曲起而代之,大流行于元代;还是活泼泼的民间之物。
到了明代中叶以后,散曲才成了僵化的东西。但还不断的有新的俚曲加入其中,使之空气常是新鲜不腐。在清代也是如此。
散曲是“清唱”的;故亦名“清曲”。(张旭初《》凡例:“《南词韵选》及《遴奇》、《振雅》诸俗刻所载清曲,大略雷同。”)所谓“清曲”,是对“戏曲”而言的。戏曲包括动作、歌唱、说白三者;清曲则无动作及道白,只是歌唱而已,故被称为清唱。唱时,只用弦索、笙笛、鼓板等,不用锣鼓。魏良辅《曲律》云:“清唱俗语谓之冷板凳,不比戏场借锣鼓之势。全要闲雅整肃,清俊温润。”
《》,全名《白雪斋选定乐府吴骚合编》。散曲选集。明张楚叔选辑,张旭初删定。吴骚系取昆曲上承楚骚之意。
元大都和义门瓮城城门遗址
散曲可分为套数及小令二类。杨朝英《》卷首所载“燕南芝庵先生撰”《唱论》,有云:“成文章曰乐府;有尾声名套数;时行小令唤叶儿。”所谓“成文章”的乐府,大约泛指成篇的散曲或剧曲而言。
《》,散曲总集。全称《乐府新编阳春白雪》。元人杨朝英选辑。选录元人散曲60余家,搜罗较富。
套数亦有无“尾声”者;唯以具有尾声为原则。最简单的套数,仅一首一尾(北曲),或仅以引曲、一过曲、一尾声(南曲)组成之。但大多数的套数,总以属于同宫调的“曲调”五六个以上组成之;和宋大曲的组成法有些相同。
元末,有所谓南北合套的东西出现,即一篇散曲,是以南曲调及北曲调混合组成者。
小令通常以一首为一篇,若唐、宋词调的惯例。惟有所谓“重头”者,往往以二首以上之小令,咏述一事或同一情调的东西,有时多至百首(像明人、李开先咏《傍妆台》各一百首)。
(1468-1551),明代文学家。著作诗文有《渼陂集》、《渼陂续集》,散曲有《碧山乐府》、《南曲次韵》,杂剧有《中山狼》、《杜甫游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