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就优胜劣败之理以证新民之结果 而论及取法之所宜

第四节 就优胜劣败之理以证新民之结果 而论及取法之所宜

在民族主义立国之今日,民弱者国弱,民强者国强,殆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有丝毫不容假借者。今请将地球民族之大势,列为一表,而论其所以迭代消长之由。

凡地球民族之大别五,闻其最有势力于今世者谁乎?白种人是也。白色民族之重要者三(白种不止此三派,条顿亦不止彼二派,此不过举其要者耳。此文非考据种族,不必鳃鳃),其最有势力于今世者谁乎?条顿人是也。条顿民族之重要者二,其最有势力于今世者谁乎?盎格鲁撒逊人是也。当其始沟分而居,不相杂厕也。则无论若何民族,皆可以休养生息于其部分之内,然天演物竞之公例,既驱人类使不得不接触、不交通、不争竞。一旦接触、交通、争竞,而一起一仆之数乃立见。不观于斗蟀者乎?百蟀各处一笼,各自雄也;并而一之,一日而死十六七,两日而死十八九,三日而所余者仅一二焉矣。所余之一二,必其最强者也,然则稍不强者殆而已矣。黑、红、棕之人与白人相遇,如汤沃雪,瞬即消灭,夫人而知矣。今黄人与之遇,又著著失败矣。若夫观白人之自竞也,彼斯拉夫民族,常为阿士曼黎之专制政府与卢马纳及哈菩士卜之条顿人王家所轭缚,至今罕能自伸。拉丁民族虽当中世时代曾臻全盛,及其与条顿人相遇,遂不可支。自罗马解纽以来,今日欧洲之建国,无一不自条顿人之手而成,如皮士噶人之于西班牙,士埃威人之于葡萄牙,郎拔人之于意大利,佛兰克人之于法兰西、比利时;盎格鲁撒逊人之于英吉利,士康的拿比亚人之于丹麦、瑞典、挪威,日耳曼人之于德意志、荷兰、瑞士、奥大利,凡此皆现代各国之主动力也,而一皆自条顿人发之、成之。是条顿人不啻全世界动力之主人翁也。而条顿人之中,又以盎格鲁撤逊人为主中之主,强中之强。今日地球陆地四分之一以上,被其占领;人类四分之一以上,受其统制,而势力范围之布于五洲各地者,且日进而未有已焉。今试就百年来各国用语之人数变迁,列为一表,而知盎格鲁民族之进步,有令人惊绝者。

由两表比较之,则此90年间,英语之位置由第五跃至第一,由2052万跃至11100万,由百分之12有奇,跃至百分之27有奇,骎骎然遂有吞全球、括四海之势。盎格鲁撒逊人之气焰,谁能御之?由此观之,则今日世界上最优之民族可以知矣。五色人相比较,白人最优;以白人相比较,条顿人最优;以条顿人相比较,盎格鲁撒逊人最优,此非吾趋势利之言也,天演界无可逃避之公例实如是乜。使日耳曼人能自新,以优胜于盎格鲁撒逊,则他日能代之以兴,亦未可知。使斯拉夫人拉丁人能自新以优胜于条顿人,使黄人能自新以优胜于白人,则其他日之结果亦然。要之,现在之地位,则其优劣之数,实如上所云云矣。然则吾所谓博考民族所以自立之道,汇择其长而取之以补我所未及者,援取法乎上之例,不可不求诸白人,不可不求诸白人中之条顿人,不可不求诸条顿人中之盎格鲁撤逊人。

白人之优于他种人者,何也?他种人好静,白种人好动;他种人狃于和平,白种人不辞竞争;他种人保守,白种人进取;以故他种人只能发生文明,白种人则能传播文明。发生文明者,恃天然也;传播文明者,恃人事也。试观泰西文明动力之中心点,由安息、埃及而希腊,由希腊而罗马,由罗马而大西洋沿岸诸国,而遍于大陆,而飞渡磅礴于亚美利加,今则回顾而报本于东方焉,其机未尝一日停。其勇猛,果敢、活泼、宏伟之气,比诸印度人何如?比诸中国人何如?其他小国,更不必论矣。然则白种人所以雄飞于全球者非天幸也,其民族之优胜使然也。

条顿人之优于他白人者,何也?条顿人政治能力甚强,非他族所能及也。如彼希腊人及斯拉夫人,虽能立地方自治之制,而不能扩充之。其能力全集注于此最小之公共团体。而位于此团体之上者,有国家之机关,位于此团体之下者,有个人之权利,皆非彼等所能及也。以故其所生之结果,有三缺点:人民之权利不完,一也;团体与团体之间不相属,二也;无防御外敌之力,三也。故希腊人一轭于罗马,再轭于土耳其,三轭于条顿人,数千年不见天日。而斯拉夫人今犹呻吟于专制恣暴政体之下而未有已也。至如迦特民族(罗马一统前之郜儿人及今之爱尔兰人与苏格兰之高地人皆属于此族),虽其勇敢之气,冠绝一时,而政治思想更薄弱,故惟知崇拜一二膂力之英雄,而国民不能独立团结,虽能建无数之小军国,而无统一之之道,能创大宗教,而不能成大国家。至于拉丁人,则远优于彼等矣,能建伟大之罗马帝国,统一欧陆,能制完备之罗马法,垂型千年。虽然,其思想太大而不能实施,动欲统制宇内,而地方自治之制被破坏焉,个人权利被蹂躏焉,务张国力而不养人格,故及罗马之末叶,而拉丁之腐败卑劣闻天下。虽及今日,而其沿袭之旧质,犹不能除。好虚荣,少沉实,时则倾于保守,抱陈腐而不肯稍变,时则驰于急激,变之不以次第,若法兰西人,其代表也。百年之内,变政体者六,易宪法者十四,至今名为民主,而地方自治与个人权利,毫不能扩充。此拉丁人所以日蹙于天演之剧场也。若夫条顿人,则其始在日耳曼森林中为一种蛮族时,其个人强立自由之气概,传诸子孙而不失。而又经罗马文化之薰习锻炼,两者私合,遂能成一特性之民族,而组织民族的国家。National State (国会)创代议制度,使人民皆得参预政权,集人民之意以为公意,合人民之权以为国权,又能定团体与个人之权限,定中央政府与地方自治之权限,各不相侵,民族全体,得应于时变,以滋发达。故条顿人今遂优于天下,非天幸也,其民族之优使然也。

盎格鲁撒逊人之尤优于他条顿人者,何也?其独立自助之风最盛,自其幼年在家庭,在学校,父母师长皆不以附庸待之,使其练习世务,稍长而可以自立,不倚赖他人。其守纪律秩序之念最厚。其常识(Common Sense)最富,常不肯为无谋之躁妄举动。其权利之思想最强,视权利为第二之生命,丝毫不肯放过。其体力最壮,能冒万险。其性质最坚忍,百折不回。其人以实业为主,不尚虚荣,人皆务有职业,不问高下,而坐食之官吏政客,常不为为世所重。其保守之性质亦最多,而常能因时势、鉴外群以发挥光大其固有之本性。以此之故,故能以区区北极三孤岛,而孳殖其种于北亚美利加、澳大利亚两大陆,扬其国旗于日所出入处,巩其权力于五洲四海冲要咽喉之地,而天下莫之能敌也。盎格鲁撒逊人所以定霸于十九世纪,非天幸也。其民族之优胜使然也。

然则吾之所当取法者可知已。观彼族之所以衰、所以弱,此族之所以兴、所以强,而一自省焉。吾国民之性质,其与彼召衰、召弱者异同若何?与此致兴、致强者异同若何?其大体之缺陷在何处?其细故之薄弱在何处?一一勘之,一一鉴之,一一改之,一一补之,于是乎新国民可以成。今请举吾国民所当自新之大纲、小目,条分缕析,於次节详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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