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令奏议类
【唐大韶令集】二十卷〔一三〇卷〔存卷一卷一一至一三卷二五至三三〕;宋宋敏求辑〕;抄本〔清抄本〕
半葉九行,行二十一字。目录起卷一,止卷二十,内十四、十五、十六注“缺文”。按原书百三十卷,此非完帙。
【西汉诏令】十一卷;东汉诏令十一卷;〔宋林虙楼昉辑;元刻明印本〕
半葉十行,行十八字。板心上下间有字数、刊工名。西汉前有大观三年〔1109〕蒋瑎序及洪咨夔总论。末有程俱后序。东汉后有绍定戊子〔元年·1228〕范光、绍定癸巳〔六年·1233〕郑清之二跋,皆从手书抚刻。郑跋后有“学生汪卫社校正”一行。
【宋朝大诏令集】残本〔二百四十卷〕;旧抄本〔清抄本〕
存卷二十五至三十二,九十四至一百五、一百十六至一百二十五、二百三至二百十二。书中夹有劳季言校签。
【注陆宣公奏议】十五卷;〔唐陆贽撰;宋郎哗注〕;明刊本〔〔书首有缺葉〕〕
半葉九行,行十八字,注双行同。大黑口。前有权德舆序及郎晔进表。收藏有“江稻村农”白文方印,“嘉定钱仲子绎字子乐号小庐过眼经籍书画之记”朱文方印,“钱绎私印”白文、“小庐”朱白文两方印,“潘印孝曾”白文、“子诚”朱文两方印。
【孝肃包公奏议】十卷;〔宋包拯撰〕;明刊本〔明正统刻本〕
前有公像并张田编集识语,次传集,后有淳熙中赵磻老刊板识语。又明俨序。末有庐州府知府周琅跋。半葉十行,行二十字。
【元城先生尽言集】十三卷〔〔存卷一至四卷一〇至一三〕;宋刘安世撰〕;明蓝格抄本〔〔有朱校〕〕
半葉十行,行二十字。语涉宋帝均空格。末有绍兴六年〔1136〕王绹跋。又梁安世跋云:“元城先生南迁往还皆道曲江,比得其手帖十余纸於州人邓氏,乃刻石清淑堂上。適先生曾孙孝骞自连山来访,出其家藏《尽言集》十三卷,因命工镂板,置之郡斋。淳熙五年〔1178〕戊戌闰月初吉,假守括苍梁安世谨书。”缺卷五之卷九。
【元城先生尽言集】十三卷;〔宋刘安世撰〕;旧抄本
蓝格抄本。半葉十行,行二十字。有绍兴丙子〔二十六年·1156〕张九成序,绍兴六年〔1136〕王綯跋。又淳熙五年〔1178〕梁安世镂板跋。收藏有“十杉阁图书”朱文方印,“士礼居藏”朱文长印,“平江黄氏图书”朱文方印,“新安汪氏”朱文、“启淑信印”白文二方印。缺卷五之卷九。
【元城先生尽言集】十三卷;〔宋刘安世撰〕;明刊本
半葉十行,行十八字。板心下间有刊工姓名一字。前有绍兴丙子〔二十六年·1156〕张九成序,绍兴丙辰〔六年·1136〕王綯跋,淳熙戊戌〔五年·1178〕括苍梁安世刊板跋。有“兼牧堂书画记”朱文方印,“谦牧堂藏书记”白文方印。
【宋丞相李忠定公奏议】六十八〔九〕卷;附录九卷;〔宋李纲撰〕明刊本〔明正德胡文静刻天启印本〕
黑线口。半葉十行,行二十二字。标题后题“后学同郡畏庵朱钦汇校,文林郎邵武县知县泰和萧泮绣梓,邵武县儒学署教谕事严陵洪鼐校正”。前有陈俊卿序。朱子后序。《附录》九卷末有“邵武县县丞吴兴陆让同刊,乡耆李轩同校”。正德丙子〔十一年·1516〕林俊后序。又胡文静跋。
【宋丞相李忠定公奏议】六十九卷;附录〔九〕卷;〔宋李纲撰〕明刊本
半葉十行,行二十二字。标题后题“后学同郡畏庵朱钦汇校,文林郎邵武县知县泰和萧泮绣梓,邵武县儒学署教谕事严陵洪鼐校正”共三行。六十九卷末有“邵武县县丞吴兴陆让同刊,乡耆李轩同校”二行。《附录》存一卷、二卷。
【王府禄粮奏议】一册〔一卷〕;旧抄本〔明抄本〕
黑格抄本。河南巡抚以王府禄粮事经嘉靖三十三年〔1554〕三月十七日户部尚书方等准资行之。案天一阁藏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