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巴赫先生
我学了八年的大提琴,
我爱上它的时候已经太晚。
“亨德尔和巴赫是同一时期的杰出音乐家,常常被放到一起比较。抛开音乐成就不谈,亨德尔开朗健谈,热爱交友,人脉广泛;巴赫则不善社交,严肃内敛得多。然而,亨德尔终身未婚,巴赫几任妻子,一共生了二十个孩子。”
大学时我上过一门课,叫西方音乐史;这是老师讲过的一切知识里,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段。
巴赫居然生了二十个孩子?!
一起选修的朋友问我,这些你都早就知道了吧?你学过八年的大提琴。我没好意思摇头。
这是我自己主动选修的课程,却又非常抵触去听课,每一堂都是睡过去的。
我心里隐约清楚是为什么。
2012年末,我一个人去欧洲旅行,从柏林坐火车南下莱比锡、法兰克福、慕尼黑,然后离开德国去奥地利过新年,在那里乘飞机去了法国。有欧洲旅行经验的好朋友劝过我,原属东德的城市都比较严肃冷清,一个人去更冷清,不如把时间匀给慕尼黑或者巴黎,莱比锡就不要去了。
我说不行啊,不去柏林也要去莱比锡的,必须去的。
“必须”这两个字,七扭八歪地镌刻在一切有关大提琴的记忆上。我迫使自己去上不想上的课,绕道不感兴趣的城市,仿佛这是我和它保持联结的唯一方式。
我住在Kurt-Schumacher大街上,不知道是不是以德国政治家库尔特·舒马赫命名的街道。酒店距离中央车站很近,可以步行,只不过德国的街道基本都是面包石方砖铺成的,我跟着行李箱滑轮一起“咯哒咯哒咯哒”了十分钟,脑子都绞成了蛋糊。
还好莱比锡很小,有名的教堂和博物馆几乎都沿着同一条主街道分布,从酒店散步去巴赫博物馆,只需要十五分钟。
博物馆是座庄重的二层小楼,16世纪末的巴洛克建筑,有非常好看的鹅黄色外墙面;它的对面就是巴赫工作过近三十年的托马斯教堂。从一扇不大的门进去,左侧是售票的窗口,很像我们大学教务处的传达室,走廊右侧便通向博物馆。
博物馆出乎意料地小。馆内只有四五个连通的展厅,没有主灯,每个玻璃展柜旁都有暖橙色的小地灯或射灯;每个房间各有主题,我在讲他家庭的那个房间停留得最久,因为记得他有二十个孩子。
后来就站在一个陈设提琴的玻璃柜子前发呆。里面没有现代的大提琴。
博物馆里一直都只有我和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她比我来得早,比我看得认真。
可能因为我站得实在太久了,她走了过来,用口音非常重的英文问我是不是musician(音乐家)。这一次我非常诚实地摇了头。
我告诉她,我学过八年的大提琴。我学会Cello这个词比apple还早。
她惊讶而赞许地瞪大眼,蓝色的瞳仁很天真。
“Till now?”
怎么可能呢。我最后一次练琴是十三岁。
最后一次琴课,我走出市歌剧院的大门,爸爸叹口气说,这么好的琴,可惜了。
“不可惜啊,”我开心得不行,“劈了烧柴啊。”
我妈妈开美容院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来文眉的女士,带着刚上小学四年级的彬彬有礼的儿子。她说:“孩子的气质要从小培养,我儿子是学古典乐的,大提琴,知道吧?不要去学二胡,凄凄惨惨的,也不要学古筝啊小提琴钢琴的,学的人太多了,竞争激烈,就学大提琴吧,我认识一个很好的老师。
“而且,现在考高中考大学的,乐器都有加分的,一加加几十分;就算孩子实在不是读书的料,也有一条后路,可以去读艺校,出来接着教学生。”
从修养情操到经济仕途,未来二十年都让这位女士规划完毕了。我五岁,正是热爱翻跟头和玩泥巴的年纪,那个彬彬有礼的大提琴男孩让我妈妈心生向往。
隔了几天我就被妈妈带着去见了李老师。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像圆润版本的赵明明。我上小学那年电视剧《过把瘾》红遍大江南北,李老师就有一头江珊那样浓密的及肩卷发,她问我会不会唱歌。
这都是来的路上我妈嘱咐过的。我点头,开始唱《小燕子》,唱到一半忘词了,连忙说,我再唱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吧。李老师说不用了,我就急了,央求她,让我唱吧。
我怕她不收我做学生。
其实唱第一句她就可以判断出孩子是否五音不全、节奏感如何,但她还是让我重唱了,笑吟吟地听着。
我在她的房间里看到了漂亮的大提琴。人类对于美的感情是共通的,它来自三四百年前的欧洲,但我觉得它美,美得无法形容,比我平时围在身上的纱巾拿在手里的木剑都要美得多。
回去的公交车上我很兴奋。那是个冬天,20世纪90年代初的公交车只有一层薄薄的铁皮,门都关不严。我们坐在最后一排,我呼着白气讲个不停,模仿李老师的样子对着空气“拉琴”,没有理解我妈妈纠结的神情。
依稀记得她和介绍人不好意思地笑,自言自语,学艺术可真贵啊。
她和我爸爸商量学费,犯愁买“儿童用琴”的费用,惊讶于琴弓居然是要单独购买的,暗自揣测老师们会不会在做琴行中间人时借机收回扣……最后还是一咬牙说:“难得荟荟喜欢,为了孩子,学!”
但我真的只是觉得它美,想让我妈弄一把给我玩过家家用。
很多年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认识了一个学习大提琴的少女,当然,她比我优秀得多。聊起共同的学琴经历,女孩坚定地说:“大提琴是我的生命。”
真好啊,我想。大提琴差点要了我的命。
没有想到练琴是这么苦的事。
四根琴弦细细的,早期却足以让小孩子的指肚统统肿起来,更不用提后来学习拇指把位,大拇指侧面一个血泡接一个血泡,直到生磨出厚厚的茧;经过很久的练习才能稳定地运弓,不再发出锯木头般的噪音,所以我小学的时候右臂就有结实的肱二头肌了,到今天还保持着清晰的线条。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夏天更遭罪一些,因为家里没有空调,琴身把位上被汗水浇得滑滑的,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的手指头都可以出汗;因为衣服穿得薄,琴身后侧的圆弧就卡在胸口的位置,我那里都磨出了一个狭长月牙形的茧,直到高中才渐渐淡退。
还有一些习惯一直跟随着我。比如指甲长度从不超过指肚的最上沿,因为会敲在指板上。
但最苦的不是这些,是枯燥。
当初李老师拉琴的姿态,或者说是她本人的气质与相貌和提琴发生的化学作用蛊惑了我,但我很快发现,抱着琴的我自己只是一个木匠。新鲜感退潮,我只想扔下它,继续去和小伙伴和泥巴,而不是坐在那里心算,音阶第一遍,音阶第二遍……音阶倒数第五遍……
决定让我学琴的是我妈妈,但每周接送我去上课,平日在家看着我练习的,是我爸。我“恨”他仅次于琴。
上小学后,我们俩每天放学都会重复一段让人发疯的对话。
“留作业了吗?”
“留了。”
“多吗?”
“不多。”——“正好赶紧写完去练琴。”
“多。”——“那也得练琴!”
累不累啊!您都多余问啊!
当然也有愉快的时光。
暑假我八点钟起床,吃完早饭就开始练琴,中午十二点休息,吃个午饭,我爸会带我步行去家附近的租书屋——这个时候他是好爸爸;我还了前一天的漫画,然后挑选一本新的带回家,继续练琴直到五点钟,太阳还没落下,我们会去江边的斯大林公园,那里有个简陋的游乐场;我很喜欢他们家的蹦床,会把白袜子蹦黑才肯下来,刚好日落,残阳斜斜地依偎着江对面的太阳岛,最后融化在黑色的林海中。
晚上外婆家里的人都回来了,不方便练琴,我可以在小房间尽情看漫画。
大家还都只知道机器猫(哆啦A梦)的时候,我已经看完了藤子不二雄的《哆啦A梦》和《宇宙猫》全系列,后来又读完了超长的《阿拉蕾》与《七龙珠》,为孙悟空没有娶阿拉蕾而难过。
《哆啦A梦》所有的超长篇我都看完了,合上《大雄与日本诞生》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热爱的是画画,我从小就喜欢画画,爱用连环画讲故事,我为什么没有去学画画?!
我语无伦次地跟我妈剖白内心,我妈说,你以前也喜欢大提琴,你想一出是一出,你可给我拉倒吧。
当然她也安抚我说,画画什么时候都能学,十五六岁都可以,练琴必须从小时候开始,等你把大提琴学好了,我们就去学画画!
大骗子。
后来租书屋倒闭了。我又把大舅妈的父亲所出版的《血火八年》看完了,上下册分别有《现代汉语词典》那么厚,共计一百六十万字,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发生在晋察冀根据地的故事。
小学三年级,连这个题材我都啃得下去,还觉得开心,可见练琴究竟有多么恐怖。
我因为练琴的事挨过很多打。
第一次记忆尤深。拆迁后我们在顾乡租住过一段时间,爸妈白天都要工作,就把我自己扔在家里,嘱咐(恐吓)我好好练琴。他们一走,我就展开谱架,将琴谱翻到中间的某一页,摆好椅子,给琴弓上松香,煞有介事地拉两下——这样才会在琴码上面自然地散落松香,像是真的练习过似的。
然后,打开电视。
我那时候每天雷打不动地在电视机前,准时收看——健美操。
一群笑容灿烂的美国人,带领观众跳健美操,每个人都带着浓浓的译制片口音。有一期还在搭建的甲板上跳,布景板是大海和蓝天中一动不动的海鸥,中途一个只穿了运动内衣的女人扮作美人鱼跳过来,领操的男人夸张地说:“看啊!美人鱼都来和我们一起跳!观众朋友,你不加入我们吗?”
加入啊!当然加入!我跳得可起劲了。
因为跳得太起劲了,连我爸回来的脚步声都没听到,被当场抓包,揍得我灵魂出窍。他们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次李老师都说,这孩子好像没练琴。
这成了我的原罪,我爸妈再也不相信我。每次上课我都要把上一堂学过的曲子演奏给老师听,只要她说我练得不好,回家就轻则挨骂重则挨揍。
我那时候对金钱没概念,是略大一些才想通的。每周六一堂课,一个小时,100元,一个月要400到500元;而1996年黑龙江省的职工人均月工资是390块。我家里不富裕,而我在烧钱玩。
大学我读的是商学院,毕业后有朋友去了香港做trader(交易员),和我抱怨上班时候连口水都不敢喝,每一秒钟都是钱。
我说我懂。我五六岁就懂。我被打怕了。
坐113路到兆麟公园站下车,绕过公园,转入地段街,路过兆麟小学后门,再过两个路口,就到了哈尔滨歌剧院门口。
这是一段“死亡之路”。
其实哈尔滨歌剧院是一座很美的建筑,建于1959年,是独特的木质结构;走廊地面刷着暗红色的油漆,每个老师的办公室都十分宽敞,有一整面欧式风格的窗,木框刷着白漆,已经斑驳掉落,反而更有味道;每一层的举架都非常高,房间内的木地板都是质朴的原色,踩踏时会有笃笃的空响,伴随着隔壁的女高音的花腔,有种逃脱了时空的美。
“地狱”可能也就这么美吧。
有时候到得早,我会坐在旁边的暖气前烘手,看前一个学生上课。她比我年长很多,嘴唇上方有一颗和83版《红楼梦》晴雯一样小巧的痣,已经学了四年琴,却和我一起考二级。李老师纠正错误的时候会直接用铅笔抽打她的手,羞辱意义大于疼痛感,但女孩从不往心里去,倒是她的妈妈红了脸。课程一结束,她就开心地穿上貂皮大衣,跑去四楼和男高音聊天。
我曾经幼稚而好心地提醒她,她妈妈和李老师好像都不希望她去和那些扎辫子的男人聊天,女孩昂扬地一笑,说:“你不知道,我认识的都是真正的艺术家。”
等她走了,李老师会转向我,疑惑地问:“手还没烤暖?”
永远烤不暖。我的身体为了救我,自动学会了寒冰掌,这样当我拉错音的时候,可以把手放在李老师手心里,真挚地说,是真的冻僵了,真的。
但总体上,我还是一个懂事的小孩。我是李老师最好的几位学生之一,她说我有天生的乐感,一点就透,又肯吃苦(其实是被揍的),细节处理细腻。唯一的遗憾是,我的小拇指略短,没有达到无名指第二节,先天条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