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姐姐

我与姐姐

姐姐名字叫海棠,比我大不到两岁。小时候,也许就因为姐姐与我年龄相仿、个头等高,我从来都大咧咧直呼其名“海棠”!即使有求于她,她趁机威逼利诱让我“叫姐姐!”时,“姐姐”二字我也讷讷难以出口,对此,她总觉得自己吃了亏,心里一直颇不畅快。

据上辈人讲,姐姐是人见人夸的乖女孩,我则整个一坏小孩。比如说照相时,她准能按照大人的旨意甜甜地笑着,我却比褒拟还不爱笑,而且不肯受任何摆布。又比如玩玩具,她一定能将它们完壁归赵,而任何玩具到了我手里,不出几分钟便会四分五裂。母亲说之所以让我4岁就上学,让我与姐姐同一个班级读书,就是因为没有玩伴的我时常闯进课堂对姐姐胡作非为,而她每回都只是无可奈何地哭泣……

对于这种说祛,我一直很是怀疑。在我的记忆深处,母亲、老师和姐姐曾经是压在我头上的“三座大山”,姐姐对我更是无恶不作:她会悄悄地把我辛苦种植的玉米苗连根拔掉,会偷偷地把我的“百宝箱”摔得粉身碎骨,诸如此类的“罪行”不胜枚举。告状更是她整治我的第一法宝,我生性偏执又倔强,不肯为自己辩白、求饶,因此没少挨打受骂,透过泪水朦胧的双眼,我总能看到姐姐那一脸的幸灾乐祸。

5岁的弟弟倒肯说句公道话。别人问他:“小家伙,你两个姐姐哪个更好?”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没一个好东西。大姐阴着坏,二姐阳着坏。大姐更坏。”当时,姐姐对弟弟的“忘恩负义”恨得咬牙切齿,我则对弟弟的仗义执言感激不尽。

姐姐有理由认为弟弟忘恩负义。为照看弟弟,姐姐曾停学两年,直接从小学一年级升到四年级,于是她的算术一塌糊涂。她在文学方面的天赋则让我暗暗妒忌。从小学四年级起,她的作文就是范本;上中学时,她是闻名遐迩的才女;凭着生花妙笔,她力挫群雄,成为某院编导系在我市张榜的状元。她的家书被父母津津乐道;好友把她的书信装订成册,处处炫耀“海棠是大陆的三毛”;她与男同学相互口诛笔伐时,对方称她为“心狠手辣的王熙凤”,同时又为她的文采所折服。

“王熙凤”自然能当领导者。少先队大队长、班长、团支部书记,这些“官衔”让姐姐从小到大风光无限,让只能当当小组长,顶多是个“文娱委员”的我曾对她高山仰止。中小学老师常夸姐姐:“这女孩真好,文文气气,走路都怕踩着蚂蚁似的。”夸她时还一边用眼睛斜睨着我。他们哪里知道,姐姐振臂一呼,便能应者云集;上课时,就在老师担过头去的瞬间,一溜人马跟着她逃之夭夭,鼠窜而去。上山采野果,下河摸鱼虾,这是“日常课程”;偷红薯、板栗、批把,把河里游泳者的衣裤藏起来,“挑动群众斗群众”,始作确者都是姐姐。我虽为老师的“不辨忠奸”感到十分冤屈,却从不敢对姐姐检举揭发,相反,我是她忠实的追随者。

但我们的和平共处仅限于狼狈为奸时。平常,我和姐姐相互间如同斗鸡,话不投机半句多,且一言不合便你揪我耳朵,我抓你辫子,然后拳脚相向;恼羞成怒的时候,棍棒、凳子、剪刀等都是两人的自卫和进攻武器。常常被打得落花流水落荒而逃的是我,为了报复,我在她睡着后狠命地掐她的腿、脚(两人睡一张床、一床被,各睡一头),于是,被子里又是一场恶战,两人如蛇一般钻过来游过去,你掐我我揪你(还不能发出声响,否则母亲会对我们各打五十大板),最后,以战败方不敢缩回被子、只能横睡在枕头上而告战事结束。成年后的我和姐姐有一次回忆起当年的这般情景时,两人在大街上笑得前仰后合、涕泪纵横,惹得行人纷纷对我们侧目而视。

我和姐姐终于“和为贵”,在她过16岁生日那天。那天,作为市乒乓球选拔赛新出炉女子冠军的姐姐,随团整装出征,参加省乒乓球全民选拔赛赛事。尽管姐姐在团里年纪最小,但她在我的心目中非常伟大——要知道,她是在乡下用土砖搭砌成的乒乓球桌上练出来而一路过关斩将杀入省城的啊。在火车站台上,送行的我一脸崇拜地仰望着已坐在火车上的姐姐;姐姐宽厚地微笑着,对我左叮咛右嘱咐。从那一刻,我感到了姐姐的成熟和来自她的温暖。

实话实说,姐姐以前长得像丑小鸭,这是她最不愿意提及的往事。尽管乒乓球赛事铩羽而归,但姐姐竟出落成海棠花般美丽、有韵致,这可是意外大收获。美丽的女子自信,自信的女子宽容。姐姐开始对我宽大为怀,甚至会由衷赞美我,使我受宠若惊、如沐春风。

不过,姐姐偶尔还会露出她的庐山真面目。在艺术学院念书时,漂亮端庄、气度雍容的姐姐被同学戏称为“国母”。然而有一次,不知被何事惹恼的“国母”在礼堂里一脚将板凳踢飞,把我们吓得鸡飞狗跳。事后,姐姐专门请我外出吃炒粉,名曰为我“压惊”。这次“压惊”,成了我和姐姐关系的转折点。从此,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密友,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我与姐姐总是会与对方一起分享或分担。

正当大家对以优异成绩毕业的“国母”充满期待时,姐姐却很快陷入了情劫,而对方除长相尚可外不堪一提。“名花”归这么个“主”,谁也想不通。一边是满嘴抹蜜的奶油小生,一边是坚决反对的亲人、恩师、朋友,母亲甚至绝食抗议,难以自拔的姐姐无所适从,于是,留下一封“遗书”后准备悄然出走,打算从庐山“舍身崖”上纵身下去殉情,被密切“监视”的我力阻。我本着“我虽反对你的爱情,但我誓死捍卫你恋爱的权利”的宗旨,成为替姐姐传送“鸡毛信”的“海娃”,并竭力帮她游说众志成城的反对派。经过3年艰苦卓绝的抗战,姐姐与奶油小生“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此,姐姐拘于方寸天地,沉于柴米油盐,与事业誓不两立。一晃7年,在公众视野中早已消失身影的“国母”,带着5岁的女儿净身出户,逃到我处安身立命。

回首往事,姐姐恍若隔世,如梦初醒。梦醒是残酷的,但当初那个梦还是美好的——姐姐仍作如是观。对于过去无怨无悔,只把它当成命中的定数;可以对一个男人失望,并不对爱情失望,继续做着少女般的绮梦,这就是我的姐姐,一个名叫海棠的女子的天生禀性。

对于这样一个女子,我无可奈何,只好听之任之。事实上,我的青春期深受姐姐的影响。信守着姐姐伟大的爱情观,我的脑子里也装满着傻乎乎的念头;我在爱情的旅途中懵懂前行,因而总跌得头破血流。弟弟讥笑我和姐姐:一对“难姐难妹”。

爱情是美好的,不管它是什么样的爱情;但人生仅有爱情是不够的,幸亏这一点姐姐已经悟到。姐姐终于开始埋首文学写作,说是要“待从头,收拾旧山河”,且直言要很快超过我,扬言要尽快名满天下,以多挣些银子供养女儿。“予岂好名乎?子不得已也。”她如孟夫子般摇头晃脑地对我说。我看着她,嘻皮笑脸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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