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旧屋与旗袍
1
旧屋,是指我出生并生活到将近十岁离开的屋子,地处浙江慈溪桥头镇车头村一个叫高地地的宅落里。从我出生到离开,桥头镇都属余姚县,好像是一九七九年划入慈溪的。
旧屋所在,是地道的农村,惟一的热闹去处是一华里之外的桥头镇,但那只是一截临河的窄街,一座普通的石桥,几家小小的店铺,每天清晨有一点买卖农产品的集市,走几步就完了。
越是无处可去,屋子对人就越是重要。
我家屋子不是独立的,是一排长楼中的一户。这排长楼不知是余家哪一代祖先建造的,在我出生之时早已破旧。长楼朝南,分七个单元,东边三个,西边三个,中间一个是公共活动场所,叫“堂前”,我想最早应该是安置祖宗牌位和祭祀的地方。我家是紧挨“堂前”的西边第一家,进出的门户要通过“堂前”。从格局看,应该是这排楼中最重要的一个单元,估计在建楼之初,我家祖先属于长子、大房。
从“堂前”进门便是“前间”,中间摆了一张八仙桌。一看便知,这是我家待客、供香、摆酒、祭祖的礼仪场所,尽管在我记忆中,它是那样的狭窄和简陋。
2
在全村,这间屋子最热闹,夜间经常坐满了人。因此,在西墙前面排着很多长凳,来人多了,就把长凳拉开搁在四周。一条长凳上挤四个人,前前后后又站着很多人。从后面看去,这些坐着、站着的人都黑森森的看不清面目,又都显得十分高大。影子塞满了四边墙壁,有几个头影还映到天花板上去了。
光源在八仙桌上,是一个小油碟,上面斜搁着一根灯草,火苗像一粒拉长了的黄豆,一抖一抖。火苗映着一个短发女子的脸,她才二十出头,眸子安静,脸带羞涩,正在埋头书写。她,就是我妈妈。
妈妈是全村惟一有文化的人,因此无论白天、夜晚,她都要给全村乡亲读信、写信、记账、算账。
村民不管隐私不隐私的,全村基本上又都算本家,一家有信全村听,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无上的消遣。我相信,从小习惯了上海思维的妈妈要在那么多人面前诵读一家私信,一开始一定很不习惯。她会用眼色询问上门来求她读信的那个妇人,要不要请别人离开一下。
那位妇人一定不会理解妈妈的眼色,妈妈这才慌忙看一下四周,开始移过信纸。读信时,妈妈会把声音尽量放轻,但她发现,越轻,凑过来的脑袋就越多,而他们口中吐出的劣质烟气也越是呛人。时间一长,她也就放开了声音。
3
妈妈嫁到这个村子的时候,穿的是旗袍。旗袍是在上海做的,很合身,但对高地地的人来说,却是奇装异服。
结婚那天下轿,穿的是织锦缎旗袍,酒红色中盘旋着宝蓝色,让村里人眼前一亮。但村里人更注意的是新娘子的容貌。而且,乡下人历来把大户人家小姐的嫁妆看成又高又远的事,即使从眼前擦过,也只当戏文传奇,不会用寻常目光评判。美丽的婚服穿过一次也就压到箱底去了,没有机会再穿,成了一个缥缈而匆忙的回忆。
但是第二天,村里人奇怪了,新娘子还是穿着旗袍,只不过换成阴丹士林的,一色正蓝,与织锦缎那件一样合身。更奇怪的是,她居然穿着这身旗袍拎着篮子到河边淘米、洗菜去了。
在妈妈看来,阴丹士林旗袍就是工作服。这身旗袍的颜色比村里其他女人的服装都要单一,而且料子也极普通。
妈妈出门很少,但不管走到哪里,稍一回身,总能看到窗口、门边星星点点注视的目光。她以为是乡亲们对新人好奇,便红脸低头,用微笑打一个没有具体对象的招呼,快步回家了,而不知道麻烦主要出在那身旗袍。
祖母也来自上海,当然看不出妈妈的旗袍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这个儿媳妇处处让她顺眼。直到有一天,祖父的堂弟余孝宏先生对妈妈说了一句话,才传达出了一个村庄对一种服装的嘀咕。
孝宏爷爷坐在草垛边的石墩上,叫了一声妈妈的小名。这小名,是他从祖母的呼叫声中听来的,他与祖母同辈,这么叫很合适。
妈妈停步,恭敬地等他说话。
他说:“你这种穿法是朱家的,这里不这么穿。”
妈妈看了一眼自己的旗袍,没有听懂他的话,看着他,等他说下去。
孝宏爷爷其实是个很轻松的人,平日里习惯说说笑笑,一点也不想摆长辈的架子,看到我妈妈发愣,就笑了,说:“你看这里的女人,都是穿老布裤干活的。你这身,又不过节又不做客,太齐整。”
在我们乡下,“齐整”这个词,含有漂亮的意思。
妈妈“哦”了一声,点点头,便转身回家禀告祖母。祖母一听就来气:“就他管得宽!把他老婆都管成了痴子!”
话虽重,口气却是打趣式的,祖母说的时候还笑出声来了。
“痴子”也就是疯子,是指孝宏爷爷的前妻,祖母的妯娌,一直蛰居在我家西边邻屋的楼上。这是我们童年时代最渴望见到又最害怕见到的人物。她比我祖母年轻多了,我见到时大概也就是四十多岁吧,偶尔下楼来,不讲话,也不给谁打招呼,不胖不瘦,表情平静地轻声自语着什么,走不了几步又上楼了。
记得我五岁时有一次从山里采了一大把杜鹃花回来,在后门正遇到她下楼。她眼神定定地看了我手上的杜鹃花一会儿,又移眼看了看我。我分出两只花来送给她,她把花拿到眼前又细看了一下,却立即塞回到了我手里,转身便上了楼,没发出一点声音。
前妻疯了,孝宏爷爷又续娶了一位,那就是至今健在的我的小阿婆了。小阿婆只比我妈妈大三岁,却长了一辈,她干练爽利,丰腴白净,是村子里的一个人物,如果用现代传媒的语言来定位,算是“该村妇女界的言论领袖”。小阿婆是从北边的新浦沿嫁过来的,那里靠着海,有渔业、盐业、航运业,这比我们村里开化。据说小阿婆还见过在整个浙北、浙东都鼎鼎有名的强势士绅王尧辉先生。王尧辉的强势,在于他有效地掌控了三北地区的盐业,这可是身价无限的土皇帝,早被此间村民神化了,小阿婆居然见过!光凭这一点,就使她在村民中的地位不凡。
小阿婆告诉乡亲:“连王尧辉家的佣人也吃得起馄饨。”然后她细细讲述馄饨是什么。非常薄的面粉皮子,包住了一点点最新鲜的肉馅儿,水一煮,薄皮子像云一样飘起来了。乡亲们一听,心也飘起来了。
孝宏爷爷把这么一个见过世面的小阿婆娶到了家里,实在让村里人佩服不已。他总是坐在村头草垛边的石墩上,晒着太阳,调笑着每一个走过的人。但是,别人不敢反过来调笑他,一是因为他辈分高,二是因为他家里有这样一位妻子。连妻子都能随口说说王尧辉了,那丈夫如何了得,天下还有什么事不在他的眼皮底下?
但是,正是这位孝宏爷爷,不能接受我妈妈的旗袍。难道,连见多识广的小阿婆也没穿过旗袍?王尧辉家如此豪门,女眷如云花团锦簇,小阿婆没穿过总也见过吧?
妈妈问祖母,祖母想了想,说:“她当然见过,却真没见她穿过。新浦沿再怎么,也不能和上海比。”
“那我改穿长裤吧?”妈妈征询祖母的意见。
“其实随便,都可以。”祖母说。
妈妈改穿长裤的第三天,孝宏爷爷又在草垛边的石墩上把她叫住了,说:“你这长裤也不对,太瘦,这里的裤子要宽大。也不能长到脚背,只能到膝盖下面。”
这次妈妈不理了,仍然穿着长到脚背的瘦长裤,过几天又轮换成旗袍。后来自己缝了一条裤子,宽大了一点,但还是长到脚背。
乡亲们天天晚上聚到我家来,看妈妈读信、写信,时间一长,也都习惯了她的旗袍和瘦长裤。
4
读信写信,是在读写一座村庄。
妈妈快速地进入了村庄的内心。
其实远不止是这座村庄。读信、写信的另一端,大多是上海。上海是由一批批闯荡者营造起来的,来自浙江农村的闯荡者又显得特别重要。例如,我家向南不远龙山镇农村的那个闯荡者就当上了海商会会长,他叫虞洽卿,上海最热闹的一条大路曾以他的名字命名。但是,多数闯荡者都没有出名,他们中的一小拨来自我们村庄,平生只有我的妈妈在不断地书写着他们的名字。
终于,妈妈发现,外出的闯荡者也都不识字,收到乡间妻子来信后还要请别人来读。这让她愕然了。
她原来以为自己是一对对夫妻间惟一的“传话者”,因此尽量把妻子们的委婉心语细致表述,谁知,这种表述仍然不能直接抵达。对方找到的读信者一定是男人,他们能传达这些哀怨村妇的隐隐心曲吗?
那么上海,浙江农村为了造就你这座城市所支付的情感代价,实在太大了。
妈妈太熟悉上海,因此深知两端之间的不公平。
她知道不公平是永恒的,但她要做点事。
几年读信、写信的结果使她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义务在这些村子间办识字班,在年轻人中扫除文盲。以前已经有一些小媳妇想识字来找她,她觉得不如干脆把事情做得更像样一点。
东边一里路之外的桥头已有一所简陋的小学,办在一个破败的尼姑庵里,但是,当时那里招生太少,要收学费,一般农村青少年进不了。妈妈知道,要吸引大家来上识字班,第一个条件是不收学费,第二个条件是上课时间要顺农活,也就是要在大家收工以后或不出工的日子里上课。
这样办,她粗粗一算,来的人会很多,光她一个人来教,吃不消:
要找一个人来帮忙。
有文化,能教书,愿意尽义务,完全没有报酬,又必须是一个女的,出来教书不影响家庭生计……
这样的人,在当地农村,哪里去找?
终于,她想到了自己娘家——朱家村,西边半里地之外的斯文富贵之地,只能从那里搬救兵了。
外公是地主,妈妈去朱家村找人有点不便,但妈妈一直缺少政治意识,心想义务教人识字,这样的好事谁会反对呢?
找到的那个人,便是朱家村除外公之外的另一个“破产地主”朱炳岱先生的年轻妻子。
朱炳岱被划为地主也是因为父辈的家声,到他自己已没有地产。他的妻子身材娇小、美貌惊人,比妈妈小一岁,也是从新浦沿嫁过来的,与小阿婆一样。姓王,叫王逸琴。
在妈妈还没有嫁到余家时,王逸琴已经嫁到朱家村了。妈妈一直说王逸琴比自己漂亮,但大家都说妈妈的气度更大一点。妈妈出嫁前与王逸琴谈过两次话,彼此印象都好,妈妈也由此知道她文化不低。
现在,妈妈抱着我,敲开了王逸琴家的门。
开门见山,妈妈对她说:“你帮帮我。高地地太苦了,年轻人都不识字。我打听了,别的一些村也是这样。我们两个一起办一个识字班吧,我教语文,你教算术!”
王逸琴说:“亏得你还想到我。”
妈妈说:“这事没有报酬。”
王逸琴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看,我是地主的老婆,别人都不喜欢我到外面走动。”
妈妈笑了,说:“我还是地主的女儿呢。”
王逸琴问:“万一人家拖脚怎么办?”她说的“拖脚”,也就是一般所说的检举、揭发,我们那里把“拖”字发音成“得唉”。她的意思,如果有人检举、揭发,有一个地主的女儿和一个地主的妻子一起办了一个识字班,一定有什么不良目的,该怎么办。
妈妈回答道:“有人拖脚,我们歇手。”
“脚”和“手”对仗,说出口之后妈妈自己笑了,王逸琴也笑了。
那么简单就说定了,王逸琴把妈妈送到她家东首的竹园边。妈妈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位美丽的少妇,问:“你这旗袍是上海做的吗?”
“我没去过上海。这旗袍是在娘家新浦沿做的。”王逸琴说。
“新浦沿人穿旗袍吗?我婆家一个长辈亲戚也是从新浦沿嫁过来的,看不惯我穿旗袍,说那里只有王尧辉的家眷才穿。她还见过王尧辉本人。”
耳边传来轻轻的声音:“王尧辉是我爸爸。”
5
妈妈对王逸琴更敬重了。倒不是因为知道了她美貌和受过良好教育的原因,而是因为她在父亲还非常得势的时代居然没有让大家知道她是谁的女儿。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十分困难,必须由王尧辉本人作出决定和安排,因此,妈妈对王尧辉先生也产生了几分尊敬。
识字班在我家东门口的堂前开办。妈妈亲自在高地地一家家动员,一些青年听说可以不交学费、不误农活就能识字,地方又那么近,都抢着要来。妈妈交给他们一个任务,到邻近的村庄如车头、田央里、顾家村、陈家村去看看,有没有也想进班的人。她想,人多人少同样上课,多一个人识字总好一点。谁知这么一来,人就太多了。开班那天,人一批批来,挤在小小的堂前,桌椅就不够,临时到村子里各家各户去借。
借桌椅的事搅动了全村,有两个女孩子忽发奇想,觉得我家西边邻屋楼上孝宏爷爷那个疯了的前妻屋里,一定有一些空置不用的桌椅,也就壮着胆子蹑手蹑脚上去了。
她们小心地向那位安静的疯女人说明来意,疯女人一直低着头,没有表情。两位女孩子站在屋子里四周一看确实有几条空置的长凳,就说:“阿婆,我们先搬走了,上完课马上来还。”见疯女人没有表示反对,就去搬了。
刚向凳子挪步,发现满地都是一些浅黄色的奇怪物件,蹲下身去一看,全是用麦秆编成的各种小动物,惟妙惟肖,生动可爱,密密层层铺了一地。
两个女孩子抬起头来看了疯女人一眼,心想你长年不下楼原来在编织这么一个热闹的世界。最后,她们搬出长凳时忍不住又对疯女人说:“阿婆,你编得太好了,那么多,送我们两个吧。”疯女人仍然没有说话,但似乎嘴角有一点轻微的笑影。两个女孩子也就一人扛了两条长凳,各拿一件麦秆小动物下楼了。
堂前乱过一阵,妈妈开始讲课。她把一块深色门板当黑板,拿着几支从半里外的小学要来的粉笔,教几个最简单的字。这在村里算是一件大事,男女老少都拥过来看,许多纳鞋底、抱小孩的妇女也都挤挤地站在边角,高高低低都是人头,嗡嗡喤喤。妈妈知道,这样下去没法上课,要另换地方。妈妈讲了一会儿之后,王逸琴开始讲算术。她显然比妈妈更受不了这种混乱局面,经常停顿,但还是讲了下去。突然,她发现站着的妇女都把头转向了一边,全场突然肃静。大家注视的,是一个头发不整却表情木然的女人。
王逸琴面对这个场景不知所措,妈妈一看也吃了一惊,是西楼的疯女人,她也下楼听课来了。疯女人的存在,使全场不再喧闹,但大家的注意力再也集中不到老师身上,这一点,王逸琴很快明白,她无法在这种奇怪的安静中把课讲下去。
散课之后,妈妈把自己刚刚作出的决定告诉王逸琴:识字班到祠堂里开,那里桌椅很多,地方很大,只须叫两个学员去打扫一下就成。
王逸琴的心思还是留在刚才那个表情木然的女人身上。
妈妈说:“她是疯子。”
王逸琴说:“不知怎么总觉得脸熟,一定在哪里见过。”
妈妈说:“不可能,她从来不出门。”
正说着,小阿婆过来了,热情地挽着王逸琴的手问:“听口音你也是我们新浦沿人吧?哪家?怎么长得这么漂亮?”
王逸琴笑一笑,回答说:“那我们是同乡了,我离开那里已经很久,现在住在朱家村。”
“这下你有穿旗袍的伴了。”小阿婆笑着对妈妈说。
6
从此,识字班就开办在祠堂里了。那里离村庄有点距离,村民不会去挤,疯女人更不会去。但是,在堂前开班的第三天,我家后门窗台上出现了五个麦秆编织的小动物。
祖母对妈妈说:“痴子明大理,这是她给你的奖赏。”
妈妈说:“那可要收好,都是细细女人心。”
识字班其实办得很苦,大多是,下雨下雪,不能干别的活了,就上课。两个女子撑着伞,在泥路上走,从来都是她们等学员,没有让学员等过她们。妈妈平日不在乎打扮,但每次去识字班前总要在镜子前梳妆打扮一下,因为会遇到王逸琴,其实王逸琴也是同样。
她们去识字班,必定都穿旗袍。祠堂在田野间,两个女子从不同方向同时到达,完课时一同出来,站着说一阵话,又朝不同方向回家。由于她们总是比大家先来后走,因此一眼看去,田野上常常只是她们两个女人的身影,悄悄走拢,悄悄分开。
识字班办了三年。这三年间,先是王逸琴的丈夫朱炳岱先生英年早逝;再是王逸琴再嫁,不幸,第二个丈夫又去世,她就实在悲痛得没法教下去了。
妈妈说:“她的人太好了,她的命太苦了。”没了她,妈妈一人就没有办法把识字班支撑下去,只得解散。
妈妈从此很少再穿旗袍。而且,再也不愿踏进祠堂。
识字班不办了,妈妈天天晚上一如既往,要给乡亲们读信、写信。我家的前间,还是夜夜拥挤。
7
夜夜拥挤,还有一个很琐小的原因,那就是当时村里很少有人家舍得点一盏油灯。除了这间屋子,全村早已沉入黑暗的大海,深不可测。
有月光的夜晚,孩子们会离开这间屋子到外面去玩。夜间的船坞、树杈、坟堆、桥基、蟹棚、芦荡、苜蓿地、河埠头、风水墩都充满了影影绰绰的鬼气,这对小孩子来说太具有吸引力了,一种裹卷着巨大恐怖的吸引。
我想,我应该感谢这些夜晚。一个开始曾被小伙伴们称为“上海人家”的孩子,趁妈妈在黑压压的人群中忙碌,趁祖母在给这黑压压的人群烧水、沏茶,便大胆地向着巨大的恐怖走去。很快,我成了小伙伴中胆子最大的人之一,证据是,夜间去钻吴山的小山洞,去闯庙边的乱坟堆,都是我带的头。
直到今天才真的明白,这种无所畏惧的“幼功”对我的一生是多么重要。当时妈妈并不清楚我在夜间到过一些什么地方,但有很多迹象告诉她,她的这个幼小的儿子对什么也不胆怯。这一点对她可能有一点误导,后来她对我的几个弟弟,也从来不在胆怯的问题上作任何考虑。很多作家描写过的在童年时代听到响雷一头扎在妈妈怀里的情景,在我家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如果发生,一定会比响雷更让家人吃惊。回想起来我妈妈自己也够大胆的,因此年长以后读布莱希特的作品《胆大妈妈和她的孩子》,便哑然失笑。
我一直记得一个堪称美丽的场景,可惜说出来旁人很难相信。
那是我六岁之前的某一天,吃晚饭时发现妈妈不在,祖母说,到上林湖山岙里边的表外公家里去了,表外公一定会留她吃晚饭。祖母一边对我说,一边又向那些陆续到我家聚集的乡亲们解释,乡亲们也都回去了。这使我突然感到寂寞,搁下饭碗就到外面去玩。到了外面,我的腿不由自主地向大山走去,为的是迎妈妈。
从我家到表外公家,需要翻过两座大山,第一座就是吴石岭,第二座叫大庙岭,妈妈曾经带着我翻过。后来造了上林湖水库,淹了这两座大山之间的山谷,这条路就不通了,但在我小时候是通的,很多老人还记得。
那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去翻山了,只觉得妈妈很快就会迎面而来,见到我一阵惊喜。我的心里,就贪图这一阵惊喜。我知道这山里有野兽,却觉得野兽没灯,一定已经睡了,只要放轻脚步,不会惊醒它们。
翻完了吴石岭还不见妈妈,我就开始翻越更高的大庙岭。大庙岭已无大庙,山顶却有一个供人歇脚的小凉亭,当时正住着一家乞丐。他们在月光下看到这么小的一个男孩子居然独自在走山路,非常惊奇,那位女乞丐关心地问我:“要不要坐一会儿?”我向他们摇摇手。
走过山顶凉亭后便是下山路,走了很久我开始担心起来:下山后怎么找到表外公家呢?想来只能在山脚的路口等。正犹豫,听到了极轻的脚步声,我抬头一看,正是妈妈。
现在回想,妈妈当时才二十多岁,单身一人在夜间翻山越岭也真大胆,但更不可思议的是她见到我的表情:只是非常亲热地叫了我一声,拉着我的手,然后一起翻山。她似乎只觉得孩子懂事,在她翻山翻得寂寞之时来陪她,居然丝毫没有产生其他母亲都会有的担忧。
真是“胆大妈妈和她的孩子”。
只有一件事我变得比其他小朋友都胆小,那就是西屋楼上的疯女人突然因病去世后,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上楼去看摆了满地的麦秆编织的小动物,只有我不敢上楼。为什么?说不清。
8
妈妈胆大,但不泼辣,反而常常害羞,说话也不响亮。只不过,她轻声答应的事常常连泼辣的人也会迟疑。
一天,村长找来了,说村里要办“生产互助组”,缺会计,也只能请妈妈当。妈妈每天为大家写信、读信,已经那么忙,但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从此,每天夜间先记劳动工分,再写信、读信。这个房间更拥挤了,我们全家熬夜的时间也更长了。
当然,连记工分也没有报酬,因为我家属于“非农业人口”,进不了村里的分配系列。妈妈不止一次地说:“身子轻的采桑,手劲大的搬磨,识水性的过河……我识字,这些事本分要做。”
9
妈妈在这间屋子里还作过一个胆大的决定,与我有关。
在我实足年龄还只有四岁那年,小学的老师来统计可入学的新生,那时我正与几个小伙伴把妈妈的围单当大幕,绑在八仙桌的桌腿上演戏,妈妈就笑着指了指我,对老师说:“在地上爬着的要不要?”
老师说:“怎么不要?登记!”
几天之后,我就上学去了。背上背着一个大草帽,上面有妈妈刚刚写的四个毛笔大字:“秋雨上学”。
我想这情景实在是妈妈最顽皮的一笔。一个才四岁的小不点儿独自走在长路上已经让人怜惜,而背上的几个大字又说明这居然是去上学!
路上没有人认得这几个字,那么,妈妈是写给上天看的了。这就像是土地爷通过童男童女给上天带去一个小小信息:我们这里全是文盲的年代,已经结束。
老师们看到我草帽上的这几个字很高兴,而且从书写的功力判断出了我的文化背景,但他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来对付一个四岁孩童。那时代乡间学校全用毛笔,课桌上放着砚台和墨,可想而知,每次下课,我满脸满手都墨迹斑斑,老师就抱起我到河边洗脸,洗完再飞奔着把我抱回教室的座位,下一节课另一位老师又重复这般情景,实在是一片忙乱。
我四岁上学的事,把在上海工作的爸爸吓了一跳,随之,连叔叔、舅舅也紧张了。第二年国家教育部定下了规矩,小学入学的年限是七岁,这使得爸爸、叔叔、舅舅更有了理由,不断来信劝妈妈,要我用“留级”的方式后退到正常的年龄,否则脑子会用坏。其中大舅舅出的点子最要不得,他要我每次考试都交白卷,或故意答错。
妈妈问我的意思,我说,让我装成傻瓜留级,听过去全都听过的课,脑子才会坏。
妈妈当然赞成我的意见,便写信给爸爸说:留级太累,不如让我读上去,她会设法减轻我的功课负担,代我做全部家庭作业。
其实我们小学里每天的家庭作业也不多,多的是“暑假作业”和“寒假作业”,妈妈花半天时间全做完了。她最感吃力的是要在作业本上模仿小孩的字,我玩累了回家,见她一笔一画那么费事,就帮帮她,让她先写在别的纸上,我抄上去。她感激地说:“真懂事。”
10
老师们人都很好,但课讲得都不好听,我每堂课都在等待下课铃声。
下课后也有一件事让我害怕,那些曾经抱着我到河边洗过脸的老师见我脸上没墨了,都会用手来拧一下,好像这是他们洗脸换来的特权。拧脸,女老师拧得不疼,男老师拧得有点疼,特别是那位叫胡光华的校长。
有一次,胡校长拧完我的脸还给我看一本他正拿着的厚厚小书,他说这叫字典,并用五分钟时间告诉了我查阅的方法。
我拿过来查自己的名字,第一个字是“余”,查出来的意思是“我”。我想真好,可不是我吗,编字典的人真是无所不知,连我也认识。
这天回家,我要妈妈给我买一本字典。我说,有了字典,我一个个字认,就用不着上学了,多好。
妈妈说:“上学不光是为了认字,还会认识很多有学问的老师,这很重要。”
我说:“老师讲课真不好听。”
妈妈笑了,说:“也有很厉害的老师。明天是星期天,县里会来一位很有学问的人给老师讲课,那是老师的老师,你也跟我进去听听吧。”妈妈当时与小学老师们已经很熟,是老师们来通知她的。
第二天我就去听了那堂课,一位戴眼镜的男老师在讲语法,听的全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加我的妈妈,还有我。
这语法课真把我听乐了。戴眼镜的男老师先把一个奇怪的句子写在黑板上,然后连续两节课都在分析这个句子。我首次接触这么复杂的句子,印象极深,后来又一再给我的同学复述,因此就牢牢记住了。这个句子的结构大致是这样的:
周老师看了王老师一眼,回过身来对李老师说:“昨天下午刘老师和赵老师都问我:‘前两天孙老师带病为朱老师补课的事,是不是应该让胡校长知道?’”
妈妈一看这个句子就不满了,小声对我说:“真有本事,一句话就扯出了八个人,谁会这样绕来绕去说话?”
台上的老师对这句话的分析,绕得就更凶了。语法概念说了一大堆,黑板上画出来的语法结构线已经像一堆剥了皮的老麻,丝丝缕缕缠得人头晕脑涨。
听课回来的路上,妈妈对我说:“如果你读书读上去,最后变成了这种学问,那宁肯不要读了。我听你舅舅说过,过去英国人为了把印度人搞傻,便于统治,就给他们编了一套特别复杂的英文语法书,一学就傻……”
这事我很感兴趣,便问:“后来印度人真傻了吗?”
妈妈笑了,说:“这我不太清楚。但我以前在上海见到,很多‘书毒头’比平常人要傻得多。”
“书毒头”是我们乡间对于书呆子的一种称呼。尽管当时乡间已经没有什么人识字,但是只要一提起这个称呼,乡亲们仍然充满了鄙视和嘲谑。我想,这也许属于某些“负面人格类型”的隔代传播吧。我当时问过妈妈,书呆子只傻不坏,为什么把他们说成“毒头”呢?妈妈说,他们钻起牛角尖来也真够狠毒的。
等我长大后才明白,妈妈的意思不错,解字却有偏差。那个“毒”字,一定是另一个同音字“蠹”的误置,“书毒头”也就是“书蠹头”,躲在书籍中蛀咬书籍的小虫是也。说得好听一点,这些书蛀虫也算在“咬文嚼字”。
乡亲们真是幽默。
11
很抱歉的事情是,那位讲语法的老师,由于我不怀好意的转述,成了同学们今后嘲笑“书蠹头”的范例。课堂上哪位老师把一件简单的事情讲复杂了,或者讲了半天还没有让大家听懂,一定有顽皮的男同学轻轻嘀咕一句:“周老师看了王老师一眼……”
同学们当然都忍不住笑出声来。老师很奇怪,他似乎也听到一点什么,便问:“怎么回事?哪个周老师?”同学们笑得更响了。
这种笑声经常响起,现在回想,那是我在童年时代种下的珍贵疫苗,帮我防治了一辈子学术流行病。
在我以后的文化活动中,什么奇特的事情都发生过,惟独“周老师”怎么也不会看“王老师”一眼。
但是妈妈还是不放心。她一直在想,那么奇怪的语法课,为什么会让那么多老师去听呢?那背后似乎有一条牵涉到某种文化排场的路,但她明白那是一条通向“书毒头”的死路,万不能让她的儿子走上去。终于她下狠心了,与祖母商量决定,立即采取防范措施:让我接手,为全村读信、写信。那年,我七岁。
第二年,妈妈怀了我的二弟,更把她每夜为村民记工分、算账的事务,也交给了我。
我受宠若惊。不仅是受妈妈之“宠”,而且是受全村之“宠”。从此以后,这间屋子的主角和中心,全是我。每天夜晚那些村民热切的目光依然穿过腾腾烟雾落到小油灯前,灯光映照着的已不是那位年轻妇女,而是她的儿子。
12
读信、写信,一般是在我傍晚放学以后。记工分、算账,是在晚上。
也有一些比较复杂的长信要在星期天写。现在回忆起来,最复杂的是三家的信。
一家是村东头的讨饭奶奶。她过去讨过饭,现在早已不讨,住在一间极小的屋子里。她有一个儿子,参加志愿军,到朝鲜打仗去了。因此她是“军属”,小屋门上贴着一张写有“光荣人家”四个毛笔字的红纸,窗内挂着她儿子穿军装的照片。每逢过年过节,村里都会敲锣打鼓地去慰问,还会送上一点粮食。但是,这并不能改善她的日常生活。她不知早年受过什么伤,每天我上学经过她家,总能听到她“哎哟、哎哟”的呻吟声。她多么希望,儿子能寄一点钱来,给她治病。但是,作为普通战士的儿子显然没有这个能力,而且当时农村医疗系统还没有建立,该到哪里去看病呢?到城里?谁陪去?住哪里?该出多少钱?这事,连当时的村长、乡长也无能为力。
她总是星期天早晨到我家来,要我读信、写信。她口述写给儿子的信,口气非常委婉,总说一切都好,夏粮快下来了,只是老毛病没有好转,儿子不用挂念她,好好在前线打仗、立功。她儿子的来信,字写得又好又潦草,但我听说她儿子没上过学,估计那信是由部队的文书代写的。儿子的信中总是要讲一段一般形势,然后说到朝鲜天冷,鼻子都快冻掉了,接着说我们的战斗热情战胜了寒冷等等。老奶奶让我回信,又一次说到自己的病,这次不是希望儿子寄钱了,而是希望通过部队在浙江当地的医生,给她治一治。儿子下一封信大概是与部队领导商量了,除了写给母亲的一页外还附了一页给乡政府。老奶奶立即拿着那页信一拐一拐到乡政府去了,但我知道,乡政府的办法十分有限,老奶奶的呻吟声还是每天从小屋中传出。
第二家也是一个军人的家属,不同的是那军人是军官,那家属是妻子。军官姓余,是我们本家,先在北方驻守,后来移师舟山,那么近了,居然也没有回家来看一看。有很长时间,他妻子一直以为他战死了,眼泪汪汪地去找村长和乡长,村长、乡长告诉她,如果战死会有通报。于是她让我一封一封地给原先那个部队的番号和驻地写信,句子都差不多。终于有一天,军官来信了,口气冷冷的,说是自己受了伤,没法写信。他妻子听我读完信,二话不说,就按信封上的地址找去了。当时的妇女,单纯到居然没有在那么长时间的杳无音讯中,产生丝毫关于移情别恋的怀疑。那女子在军官那里获得了准备离婚的确切信息,回到村里就不想活了,几次要投河。到了这个地步,就不是我这个小孩子的事了,还是由我妈妈出场,与几个婶婶、阿姨一起,陪着她,劝着她。半年后,办成离婚,那女子就回了娘家,军官也从来没有回来过。
第三家是我家南面隔了一个晒稻场的异姓人家,不是姓顾就是姓陈,现在也忘了。只知道那家的男主人参加了公路修筑队,几乎隔两天就换一个住宿地,妻子让我写去的信一半收不到,只能等他来信。但他刚刚在学识字,写来的信在很少几个字里绕来绕去,既靠象形又靠谐音,实在很难读懂,每次都让我猜半天。他妻子是文盲,完全不相信她那么能干的丈夫会写不好信,总是既期待又疑惑地看着我,然后宽厚地对旁边看热闹的乡亲们说:“秋雨太小了,读信不容易,再读几年书,就好了。”我看了她一眼,不知如何声辩。让我写回信时,她特意站在我的角度考虑,要丈夫下次来信时写得浅白一点,不要太深奥。我当然没有把这个意思写进去。
相比之下,其他人家的信,比较简单。
13
除了写信、读信,还要记工分、算账,这对我稍稍有点障碍。因为,每天晚饭后本来是我们这些小男孩钻在草堆、树丛里玩耍的时间,突然呼唤声响起,大多是祖母的声音,其他小男孩一听便立即笑我:又要去记工分了!
我怏怏不乐地离开小伙伴回家,村民早就坐在那里,一见我进门就一叠连声地夸奖,我也就快乐起来。
记工分、算账,最麻烦的不是记和算,而是倾听,并在倾听中作出判断。
村民们永远在一次次高声争论,有一些事情已由对立变成共识,但两方面都不会宣布,要我去仔细地听出来。有一些主张已经被驳倒,但是,虽被驳倒了却不能再问,一问就会重起争端……要在这中间作出判断,对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确实不易。
村民们的争论有时近似打架,但放心,老婆、孩子都在,打不起来。
这就是说,我已经天天在幽暗的油灯下,辨识着世间人情的细部奥秘。
记工分、算账的时候,有一些字也会卡住,例如烧窑的“窑”,挖渠的“渠”,垒墩的“墩”,都是我以前在语文课里没有学到过的。
妈妈把这一切任务全部交给我之后,就再也不闻不问,更没有“扶上马、牵一阵”的意思。她全然撒手,连晚上我上楼,她见了也只讲别的事。但她显然对我非常满意,深信她的儿子再也不会做“书毒头”、书蛀虫了。
年终按工分来分配各家收入,也是我做的账。那天大体分完了,我正想松一口气,却听到讨饭奶奶从屋角站起来冲着大家说了一番话。她说:“秋雨这么小年纪,给全村读了一年信,算了一年账,怎么可以一点东西也分不到?”
她是“军属”,年纪又那么大,说话自然有权威。村民们一片赞成,最后,我竟然分到了十斤干蚕豆,加十斤土豆。
干蚕豆炒着吃,也就是著名的“三北盐炒豆”,到今天还是我的至爱。土豆煮熟了,凉一凉,用一根长线一穿,套在脖子上,像一串大佛珠。
14
妈妈空闲时都躲在楼上南间。
楼上南间,也就是我出生的房间。房间中央是一张精致的宁式大床,上面镶有象牙的楷书和篆书对联,楷书的对联为:
镕纯诗句枕边得
昌世文章醒来求
卧房东侧有一个储藏室,俗称“堂楼顶”,正是公共祭祖堂的楼上。据说里边经常出没黄鼠狼,我从小就不敢进去,总觉得黄鼠狼与故事里的狐仙差不多,会作怪。后来有一次我真的看见黄鼠狼了,先惊吓,后好奇,甚至觉得它的形体还挺可爱。我那时痴迷画画,就把那“惊鸿一瞥”画了出来。祖母、妈妈和邻居看了都说我画得像,又给我指点出许多不太像的地方,于是,我便焦急地期待着黄鼠狼的第二次出现,以便更正。这一来,就完全不怕了。
那时我在小学里已经读到高年级,想看一些闲书,例如陈鸿章同学借给我的《水浒传》,又想画画,因此想住一个单间。那天我提出要独自住到储藏室里去,祖母、妈妈十分吃惊,但很快又点头赞许。
说干就干,我在妈妈的帮助下先把储藏室做了一番大扫除,把简易小床搬进去,在北窗口放一张书桌,书桌边有一个谷仓,我拿起毛笔在仓壁上先写了“学习室”三字,接着又用美术体写了“身体好”、“学习好”、“时刻准备着”三行。写完,看窗外,一片灿烂的油菜地,直通吴山脚下。
正是在这间储藏室里,我找到了早逝的伯伯余志云先生留下的书籍。由此,我开始翻阅一直读不下去的《石头记》,终于读下去了的巴金的《家》、《春》、《秋》,以及高语罕编的《世界名作选》。最有趣的是《芥子园画谱》,一有空就临摩;最难懂的是《史记菁华录》,连妈妈也说不明白,只得等外公来的时候问,但外公说出来的话也突然变得听不懂。书箱里还有一本署有林语堂名字的《开明英文读本》和一部林语堂题词的英汉词典,在我看来是天书,没去多翻。
读书的兴趣一旦引逗起来是要命的事,我的眼睛很快从储藏室的书箱转到小学里那间小小的图书室。图书室里最吸引我的是童话和民间故事,但书少学生多,谁都想借,怎么办呢?不知是哪位老师出的聪明主意,规定可用一百个字的毛笔小楷来换借一本书。这个规定大大推动了同学们的书法练习,结果,直到今天,我的那些老同学虽然大多还是农民,但如果让他们拿起毛笔写几个字,多半会比有资格题词的名人的字,看起来更顺眼。
我读民间故事,主要是为了讲给祖母听,祖母喜欢,我却不太喜欢,觉得每一个都差不多。我喜欢的是童话和寓言,但祖母听了只说是“野天糊涂”,与我的感觉很不一样。
几年前我去安徒生的故乡丹麦奥登塞,在那所小小的红顶房里徘徊很久。这间红顶房的所在,当年是一个贫民窟,安徒生一家只在里边占了一小角。就居住条件来说,要比我家的老屋差多了。让我感动的是,这所红顶房居然打开了世界上那么多小房间的窗子,包括我家乡的这一间。
15
小学毕业时,我要到上海考中学,妈妈忙着物色为乡亲们写信和记账的接班人。最后找到的接班人十分称职,却比我年长多了,他就是以前被人们称作“懒汉”的二胡高手方子。在账册上签写的名字,是舫迟。
方子出山,就像诸葛亮终于骑上了马背,再也没有回头的时日。我村的二胡声,从此寂寥。我的童年和这旧屋的灯光一起,也从此淡出。
我的童年,是由一封封农家书信,一笔笔汗水账目滋润的。我正是从这间旧屋起步,开始阅读中国大地。
感谢妈妈。
爸爸、妈妈结婚十年纪念照(一九五五年)。
我九岁(一九五六年),当时还在家乡,次年到上海读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