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焚人不当水死
子不语
[清] 袁枚 著;申孟,甘林 校
火焚人不当水死
泾县叶某,与人贸易安庆。江行遇风,同船十余人,半溺死矣。独叶坠水中,见红袍人抱而起之,因以得免。自以为获神人之助,后必大贵。亡何,家居不戒于火,竟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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