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僖伯谏观鱼(隐公五年《左传》)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1〕。
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2〕,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3〕。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4〕,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5〕,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6〕。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7〕,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8〕,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注释】
〔1〕棠:一作唐,鲁国地名,今山东金乡东。鱼:同“渔”。
〔2〕讲:演习。大事:古代把祭祀和军事当作国家大事。
〔3〕不举,意为不要理会。
〔4〕轨物:指法度。
〔5〕蒐:搜索选择。春季打猎要选择不孕的禽兽。苗:夏天打猎,为苗除害。狝:捕杀。秋季打猎,顺秋天肃杀之气。狩:包围防守。冬季打猎,见禽兽即猎获,不再择取。
〔6〕振旅:整顿军队。
〔7〕俎:古时祭祀时用以载动物祭品(猪、牛、羊)的礼器。
〔8〕皂隶:服贱役的人。
美文共赏
这是一篇臣子规谏君王的谏辞短文。本文记叙了臧僖伯用当时社会的礼制去劝阻鲁隐公去棠地观看捕鱼一事。
臧僖伯在谏辞中,未说一句观鱼是不合礼法之言,但是文中观鱼是不合礼法之事一目了然,这一点尤其巧妙。文章一开始就提出君王举止关系国家社稷,话题郑重;中间历陈典故,都与观鱼相互映照,从而达到规劝君王不能忽视小节而纵欲逸游的目的。臧僖伯的言语处处合乎典规法度,句句在理,从中可以看出他善于辞令,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另外从他的谏辞中也可以看到古代礼法的一个侧面。
本篇名句
“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
事物如果不是涉及祭神和练兵打仗这些头等国家大事,就不是国君应该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