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外国法庭
1902年在上海有很多外国法庭。几乎在每一个案例中都有一名领事或其手下官员担任法官,英国法庭却是一个例外。英国法庭有最高法庭、即决法庭、治安法庭,分别由一名首席法官、助理法官、警察法官和记录员主持。在英国法庭进行的诉讼严格的遵守传统的程序,法官和法律顾问都穿着长袍戴着假发。一些重要的刑事和民事案件通常会将陪审团的资料记录在册。有一次,一名英国法官到达上海不久,就同时判处三名囚犯——锡克教徒死刑。
此外,我还参加过美国、法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德国、古巴等国家领事馆的案件审理。迄今为止,美国审理案件的方式最为奇怪。总领事没去华盛顿答辩弹劾指控时,会亲自主持审判。一部分佣人的住所已当成监狱使用。美国邮政局长(当时所有的主要权力人物都有自己的邮局)充当监狱长。上海似乎吸引了最糟糕的菲律宾人和美国律师,来自美国大陆还是夏威夷岛的都是如此。
诉讼非常频繁,从谋杀案的审理到侵权盗版案,从离婚案到贪污案。其监狱不允许囚犯从事任何形式的劳动,受过教育的囚犯通常安排在领事馆里做一些事。我记得有一个贪污犯担任总领事的速记员达18个月之久。监狱并未安排囚犯进行锻炼,但他们每天可以假释出去在镇上走走。总领事的妻子曾善意地关心过罪犯。据报道,在义和团运动期间,两个因抢劫而坐牢的水手因假释可以在外面呆一个下午,但是他们显然忘了时间。领事馆对他们的行踪了如指掌两次派人警告他们说他们已经超时。第三次总领事的夫人传了话:8点前不回去,就整晚都别回了。
美国法庭的诉讼过程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律师在审理过程中在法庭上闲逛,大声地咳嗽很是频繁,他们威逼证人,威胁法官。我记得一个有趣的场景,总领事出席华盛顿的定期弹劾期间,领事馆交由德高望重的前传教士管理。有一次,他必须审判一个黑人海员谋杀未遂案,传唤其他两个人——一个是领班神父,一个是美国圣经公会的头儿来当陪审员。结果审判到终了时他们仍无法确定情况是否属实,竟然召回被告继续审问,才摆脱了混乱。法官竟然问被告定罪问题,在座律师,不论是否与案件有关,都朝法官席咆哮。最后法官宣布被告无罪释放,却仍警告他切勿再犯。
有一名速记员犯人,有天夜里简单地踢了牢房墙上的几块砖就轻易地逃走了。第二天早上我去视察,受到邮政署长的诚挚邀请,可以径直走上去亲自察看。下一个房间,铁栏后面一个囚犯倚在躺椅上,抽着烟看着晨报,他因酒后无视秩序和袭击警员,须服役六周。我问他是否知道那个贪污犯逃跑的事,他答道:“知道啊,他让我和他一起走,他不知道这才是好地方。”接着他又告诉我,他吃的是总领事桌上的食物,看的是总领事夫人刚翻阅完的报纸,他想看多少就有多少,抽烟也是如此。他只要申请就可以领到冰水,“为什么,”他加了一句,“冰水在英国监狱里得提前六个月申请”。
我用采访的形式叙述了他的经历,第二天早上报道的报纸已经发行了,几天之后,正当我再访领事时,有人通知总领事要见我。“你是在《字林西报》上报道了采访芬德利的记者?”他问道。我承认是我。“对不起,”他说,“我曾发出命令,任何新闻记者都不能进入我的监狱。如果对他们囚犯的待遇等进行 ‘光荣’的报告,很快美国社区的一半都要归我管了。”
在1906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律,为中国建立一个美国式的法庭,并作出了一个完整的工作人员经费预算。第一任法官是拉巴· R·维尔福雷(Lebbaeus·R·Wilfley)先生,1907年1月法庭正式启用,他决心“清扫”上海,他颁布命令让所有美国律师在得到他的认可之前必须参加考试并且取得良好品德证明,该举措对许多年长但不合要求的律师造成了威胁,他们立即联合起来在华盛顿例会弹劾他。他被召回美国为所受指控辩解,最终证明他无罪。
然而随后一名不满的律师曾在一家名为《中国宪报》(由一名爱尔兰人担任主编)的晚报上成为头条,他接着分期发表在弹劾诉讼程序中所给的证词,一字不差,法官曾问当地媒体对他是否怀有敌意,回答是“声誉好的报纸不会”。面对来自《中国宪报》的一篇摘录,他还说了一些贬损该报纸的话。记录到这里他嵌入了个星标,记录了法官实际上是“一个无知、庸俗和不择手段的骗子,美国法官这一职责由他担任是对美国腐败政治的巨大讽刺,虽然没有人比他更胜任这个职位,无论是他的理智,还是他的道德和身体素质等各个方面的都很能胜任。”
威尔夫利法官抑制住要告他民事诽谤的冲动,但英国皇室代言人揭示了那个编辑的刑事诽谤,他要求辩解请求公正待遇,试图证明法官的许多卑劣行径,结果均以失败而告终。因陪审团建议宽松处理,该编辑被判监禁四个月。但是,威尔夫利法官辞职了并重返美国。
在监狱里《中国宪报》的那位编辑,被一位好斗的丹麦人所利用,立即被卷入与荷兰疏浚公司的诽谤诉讼案中。他在丹麦法庭又被起诉,这起案件被上诉到哥本哈根,他推翻原告的请求没有多大反响,然而遭到否决后,他又恳求法庭宽待。该案件因此被搁置了一年,当再次审理时,原告决定撤销诉讼,因为他们十分清楚地认识到一再上诉,即使能得到匡正,也应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了。
古巴领事法庭总是给地方政府带来相当多的麻烦,工部局在好几年前就已经开始打压建立公共赌场,已先后在美国、西班牙和德国法庭起诉罪犯。然后古巴领事在一名副领事的陪同下出现在赌博现场,这是古巴在上海公开进行赌博的唯一的非官方人员,那位副领事,他被指控晚上兼任赌场总管。为逃避警察的搜查,紧急下令白天搜查令不起作用,但最终,古巴当局还是决定撤销其对公共赌博的官方保护。
直到近日轮盘赌博依然存在,不过是秘密运行的,主要由中国黑帮主持,在法租界进行。
对域外制度的最公然侵犯,主要是某些中央或美国南部的领事的所作所为,为了一笔笔可观的收入,他们接受中国人注册为美国国籍,这样这些中国人就可以逃避本国的法律制裁。幸而经过当地报刊和国际治外法权委员会的曝光,这种滥用宝贵的生命保障的做法虽未消失,也已大大减少。
中西法律观念和做法仍存在广泛和明显的差别,法治在中国传统法律中是完全陌生的概念,对在中国享有治外法权特权的外国人来说这段时间异常艰难,如果要他们放弃治外法权,除非在此期间,中国可以设立不受军事、政治或暴民压迫或骚扰的司法机构,这一点,不久我就会做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