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雕刻的时光

被雕刻的时光

与小花

小花 “破土”于20世纪60年代初,在她之前,她家中已有五个孩子。小花是她母亲的收官之作。

一个大脸盘,圆溜溜的眼珠子闪着灵光,笑起来怎么也藏不住的小虎牙,百灵鸟般的嗓音,生动又有韵调的身姿,谁见了小花都喜欢。小花打小就是个吃货,每到傍晚,她就蹦跶着到家门口迎接自己的父亲。因为她知道,下班归来的父亲准不会忘了给她捎一些时新的糖果和甜点。

哥哥姐姐疼、爹娘宠,小花的生活被注入了五彩缤纷的理想化色彩。

二十六岁那年,小花步入婚姻的殿堂。新郎的家在城郊,较为贫寒。他一身清瘦,一副大眼镜霸占了脸部三分之一的面积,一本正经的读书人长相和气质。小花就这样出嫁了,没有穿婚纱,没有拍婚纱照,没有酒店里隆重的仪式,一点也不风光。她花了一个月的工资给自己买了条素雅的白色套裙,中间镶嵌着碧绿色的花纹,没有浓妆艳抹,她就那样站在道喜的人群之中,宛如池塘里一朵静静盛开的莲花。她用偷偷攒下的积蓄给自己买了嫁妆——一个箱式的集旧式唱片与磁带播放为一体的播放机,以及一对立式的半米高的音响。另有一些婚礼花销剩下的钱,小花兴奋地拿出来数了又数,顿时拍板要和丈夫来一场蜜月旅行。

我认识小花的时候,小花已经二十七岁了。

我认识的小花还是一以贯之地爱吃。家中的橱柜里总是塞满了各式零嘴,什么饼干啊、瓜子啊、花生啊、话梅啊。当我意识到这些东西我能吃、它们也确实好吃的时候,我便对橱柜里的零食展开攻击,以至于我的牙齿全线崩溃。有一阵子,突然发现橱柜里的零食不如往常一样多了,还在寻思和感叹小花是不是移情别恋又有了零食以外的喜好。一天,正和小花看电视节目,小花目不转睛地盯着发光的屏幕,吩咐我去给她拿多味花生。“哪来的多味花生,橱柜里没有啊!”我凭记忆直接回复她,也没有起身的意思。她眼珠子滴溜溜地一转,透着些神秘,迎着我的目光说:“你去墙上挂着的菜篮子里找找,看有没有?”好家伙,我居然真的在毫不起眼的菜篮子里发现了一包多味花生,连同一起查获的还有一包果珍(用来冲果汁的粉)、一袋麦丽素(巧克力豆)!这下才意识到,原来小花竟然瞒着我偷偷吃零食呢!为此我生了气,半天都没理她。

又有一次,我陪小花去探望她年迈的姑姑和姑父。聊得正开心时,她的姑姑引我到房中,抽开电视柜的第一格抽屉,只见里面躺着一管糖果,棕色的包装,包装纸上印着簇拥成一团的咖啡豆。“西西,来,这个是进口的糖,很好吃的!你要不要来一颗?”她的姑姑悄悄对我说。不知怎么的,我突然嗅到空气中有一股杀气,转头一看,小花就站在我们身后。“不要不要,谢谢了!”我马上答复。小花的脸立马转晴,又露出她那颗虎牙。“除了咖啡味,还有其他口味儿吗?”我最终还是坦白了自己的真实想法。顿时,除了我以外,其他人的脸都挂了三道黑线。再看小花,阳光朝她洒过来,黑黑的阴影映在墙上足足占据了半面墙。仿佛一个天大的秘密被揭穿了,我的脸一阵阵发烧。

小花三十多岁的时候,经历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国有企业改革。在小花下岗之前,她的丈夫先跳出了这个圈子,化身于茫茫大海中的一条小鱼,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还过得去的工作,却被告知要常驻外地。这下,我上学再也没人接送了,也没人给我们做饭了。我就成了小花那段日子里相依为命的人。

小花照例要上班,而我要上学。起先小花每日中午都做一份饭送到学校里来给我吃,常常还附带一个时令水果。我难以集中注意力,吃饭的时候很容易分神,时不时东张西望,还常常和同学打闹,满教室跑。小花只得跟在我屁股后面给我喂饭。一顿饭吃下来,如同一场重大的灾难现场,课桌及教室地上都是饭粒。小花遗憾又无奈地摇摇头,收好饭盒,骑着自行车扬长而去。有时小花会命令我当她面把水果啃掉,倘若时间来不及,她就再三叮嘱我一定要吃。而我则偏偏厌恶吃水果,所以萌生假装吃了水果的念头。通过我细心观察,教学楼里的主楼梯一侧是做的镂空水泥墙,每一道缝隙之间的距离刚好可以放下一个水果,于是,不想吃的水果就被我悄悄扔进镂空的墙里,没有一百次也有八十次。后来小学翻新了,我一直担心拆掉那堵墙的时候施工队会不会发现有巨大一摊烂水果的惊天秘密,我犯下的滔天罪行会不会传到小花的耳朵里。当我站在焕然一新的小学大门口时,这才深深地舒了口气。

后来小花确实没有时间给我做饭和送饭了,只得给我钱让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在校外餐饮店买饭吃。有天中午,一个同学带我去吃校门口转角处的八宝粥,我吃到一半,同学示意我往后看,我一转头,发现小花推着自行车站在我身后,一脸欣慰。原来她是专程翘班来调查我是不是有认真吃饭。

小花凭借着她一笑露出一颗小虎牙的萌像和如流水一样悦耳的声音征服了很多不同年龄层的人。我的同学都被她深深地吸引,一到周末便抢着到我家来,吃她做的饭。小花当然不排斥热闹,和颜悦色地给她们做好吃的。直到大学,连远在外地的朋友第一次到我家来见过小花,都会忍不住夸赞她,她则害羞地笑着。让我很惊诧的是,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子都喜欢向小花倾诉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肯透露的秘密,小花是被赋予了什么魔法吗?

小花结婚时候的嫁妆——那台播放机,最多的是被用来放鞠萍姐姐讲故事。她为我买来许多磁带,有歌曲的,但最多的则是讲故事的。小花也爱讲故事。她把我的姐姐们订阅并浏览完的书刊装订成辞海厚度的大册子,睡觉前就从床头柜里拿出来念给我听。小花的声音如音乐,我不需要看图画,不需要看任何影像,只要听到她的声音,一幅幅生动的图画便跃然眼前。小花可能是我认识的最会讲故事的人!

经历了国企改革,自己所在的工厂倒闭,下岗,失业,再就业,眼看着自己从事的行业由几年前的朝阳产业在这短短的几年内轰然坍塌为夕阳产业,小花和迷失在这座城市里的其他人一样,孤独又彷徨。周围的朋友有迎着改革开放的潮流经营自己的生意的,也有继续在其他单位寻觅自己的位置的,小花如同被置于万花筒中,如何也看不出个究竟来。我常常于睡梦中醒来,听见小花在笑,我问她笑什么,她说“我梦到你考上大学啦”!时光荏苒,多年后,我可是给她做了好多思想工作她才情愿让我读博士呢!

如果说,小花对我有期待,那么可能是希望我成为一名舞蹈家。

我八岁的时候,小花送我去舞蹈班。每到周末,雷打不动地骑自行车送我去舞蹈班。我跳舞的时候,她则坐在一旁一边默默帮我记下老师教的动作,一边观察我的动作以便课后指出。九岁的时候,我被她送到一个更专业的舞蹈班,基本功和舞蹈的要求是之前的强化版,对于我来讲则是严苛了好几个度。专业班离家就有点远了,骑自行车太耗时耗力,但小花还是一节不落地陪我坐公交去学舞。小花在我的舞蹈课堂算是一个旁听生,老师教的东西都被她学了去,课下就延长我的训练时间,按照老师的要求原模原样地让我绷脚背、压腿、倒立、打前桥。枯燥乏味的基本功让我失去了对舞蹈的兴趣,也因为吃不了这份苦,我以学业为重的理由央求小花放弃继续给我报名学舞蹈的念头。后来,在我不记得第多少次央求的时候,小花扫兴地垂着头,眼皮耷拉着,不看我一眼,长叹了一口气。这就算默认我以后再不用去学舞蹈了。

直到多年以后,小花被从小一起长大的闺密拉去老年大学的舞蹈班,在某一次无意间看小花的舞蹈演出视频的时候,我又仔仔细细辨认了一下我的小花,才意识到,原来舞蹈这片天地就是属于她的啊!她把她的舞蹈梦寄托于我,却被还以一万个不情愿,而最终,只能由她自己来实现梦想。小花的大脸盘被岁月打磨没了,虎牙也被拔掉了,她已经没有了我刚认识时的朝气。但是跃到舞台中央的她,带着起起伏伏的人生经历,释放着她积攒了半辈子的对舞蹈的情怀和眷恋,一颦一笑之间,勾兑着一幅生动灵韵飘然若仙子又弥漫着烟火气的画卷!

还是那个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小花,大概在二十年前,有一次被医院查出来后背上长了一颗肿瘤,医生建议她做手术切除。她以平时给我讲故事的口吻对我说:“西西,我明天要去做个手术,万一手术不成功,你能接受爸爸给你找一个新的妈妈吗?”当时我以为小花在讲故事呢,直到第二天坐在教室里回想起这句话,才开始紧张不安,手心发汗,焦灼、耳鸣,什么都听不进去,一心只想着小花手术究竟会不会顺利。那天我在家等她等到晚上八点,直到门锁被拧开的那一刻,一个明晃晃、温柔又灵动的小花出现在我面前,内心忽地被塞满了踏实和幸福。

是的,那个小花,就是我的妈妈。

且以欢喜,且以永日

“我刚怂恿弟弟给他的心上人儿买束花来着!”雨点儿挣脱了夜幕撒了欢地往人头上蹦,我索性钻进了车后座里,冲坐在驾驶位的王老师说。

“你想要花吗?”他开了一天的车了,没有转头,疲惫地应着我的话。面对这样的问题,我还是走心了。我想要花吗?如果“要”是拥有,那么我不想要。我只愿窥见其美,却不愿目睹它凋零再埋葬,但是如果……车内空气好像凝固了。突然他把一只大长方形盒子朝我递了过来,我大脑有点短路,一时间有点惊,又有点喜,转而有些失落,却也不是滋味,他还是送花给我了,我暗想。终究还是下手去打开盒盖,只见九只穿戴可爱的玩具小熊被扎成一束,安静又羞涩地对着我,内心忽地柔软了起来。

忍不住再一次打量坐我斜前方的这个头发凌乱的男孩子。女孩子都爱花是常识,偏自己的女朋友是个怪胎,爱花却又拒斥花,于是送了一个形式讨人喜欢、内容又不会引起伤感的东西做礼物。这样的时候,我总是心生感激,上天是多么厚爱我呀,赐予我这样舍得花心思讨我欢喜的人生伴侣!

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朋友介绍我们相识,他出于礼貌,邀我及朋友小两口共进晚餐。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打上相亲标签的饭局,主角照说应该是我,可是我实在太不打眼了——只是穿了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衣衫和裙子,随手束了个马尾,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他看起来也没刻意准备,眼镜片上灰蒙蒙的一层,上身一件白色衬衣,领口有些泛黄。整个过程他都与大家相谈甚欢,以至于我过分关注他的讲话内容及表达方式而将自己演绎成了一个安静的女子。

通过对他侃侃而谈的内容进行归纳、定性,我大致总结出他的如下特征:爱皱眉头、有点凶、古板、市侩。依我的判断,这样的男子大概是不会爱上一个成天不着调、不接地气的像我这样的女孩子的。不禁一喜,正好,我这种脱了缰的野马也没法爱上一个与我概念中的老领导形象完全吻合的人。

也是出于礼貌,他提出开车送我回家。从武昌到汉口,路不算漫长,话题却被生生地扯到婚恋观和人生观上,全是他在提问,逻辑清晰、针对明确、层层深入、环环相扣。念及朋友一番用心,我回答得还算严谨妥当,毫无敷衍之意。然而内心我全当他试图通过理性找到在感性上无法激起的对我的好感,那种难度,就像在海底打捞一只沉船。

整场谈话连唾沫星子里都夹着形式感,唯独聊到读书使我想多与他说几句,却因读书类别的差异、见地的不同,那一点好感又溜走了。

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与第一次见面隔了三十来个小时。然而我没预料到的是,他在这三十多个小时里做了关于我的好多功课,以至于很长时间里,我一打开微信就发现他在我的某些陈年说说上点了赞、留了言。他买来我写的书,兴冲冲又有些懊恼地告诉我,看微信主页才知道我原来还写过书,所以第一时间买来一睹真容。他知道我要回学校了,所以开车来我家楼下接我。一切都不在我的意料之中,一切又有点顺理成章。

他是对我产生好感了?是什么让他对我产生好感的?那晚与他的对话将我塑造成了一幅值得交往、适合交往的图景?

后来我们常常见面,以我推脱不掉的理由。我几乎下定决心不和给我留下这样的第一印象的男孩子恋爱,于是想狠下心与他保持距离,可是始终又为自己对他的冷漠态度感到可憎与愧疚。

想想他除了一口官腔,一身领导范,古板了点、俗气了点,也并没有什么致命的缺点。他有着无人能及的厚脸皮,你尽管说不讨他欢心的话,他顶多耷拉着脸,不到十分钟就又笑嘻嘻了;他也有无人能及的细心,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他全收在眼底;他好像也很会关心人,你的小伤小病都被他视作大任务、大问题去攻克、去解决;他总有使不完的力气逗你开心,说的句句话都能到心坎里……

最重要的是他善良、坦诚,他并不恶意欺骗,甚至很多故事、想法会真诚地拿出来分享,哪怕并不总是好听的故事。

刚认识的时候,他总有意无意坦白他前女友,那个和他经营了五年感情的女孩子。我总当故事来听,不痛不痒。不知道从哪个时候起,我发现自己不能像原来那样平静地听他的故事,然后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来了,我甚至想还原更多细节,我找来他前女友的照片,看他们经历的那些过往,回味他对前女友悉数的好,种种这些都会使我在不经意间心情变得沉重,有时也如打翻了醋瓶子,心头一股酸涩味儿。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我的心已经一点点地被他侵占了。

意识到我开始喜欢他的时候,我就有点排斥他对我毫无保留的好了。这种好,好得歇斯底里,好得没有进路也无路可退。这种好只能活在一个人拼命追求爱情的时候。尽管它有时让我陶醉,可更会在我清醒的时候意识到它是一种消耗,消耗着未来人生伴侣的精力,消耗着他的时间。于是我亲自结束了它,结束了这种消耗式的考验,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我认识他才一个月的时间,就被他领回了家。那一天,他家一楼超市正常营业,二楼属于家的私人空间堆满了人,空气被一种混合了兴奋与激动还有好奇的东西搅拌着。那是我人生中头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兴师动众,也是头一次体验到身处超级大家庭的热闹和温暖。

就在今早,离开他家的时候,他的母亲趁我在超市里晃悠,把准备好的布袋拿出来,麻利地将货架上她稀罕的东西往袋里装,一边装一边询问我:“西西,这个洗发水你拿回去用好不好?省得再上超市买去。”“西西,阿姨觉得这个饼干怪好吃,我也给你装一袋……”就这样,不到五分钟的时间,袋子已经塞满了。这样的待遇,实在过于隆重了。

他们家在地理格局和生活状态上不算是典型的中国农村家庭,20世纪90年代他们就迁移到离高速公路不远的一条小街,从此过上不依傍田地的日子。我无法想象他的父母亲是如何将一间小杂货铺开成一家超市的,更无法想象他们是如何生养他及小他一岁的弟弟、小他三岁的妹妹长大成人、读书求学的。我在他父母亲及家人眼中挖掘的善良本质,以及感知到的吃苦耐劳的精神,让我对这个本来陌生的家庭充满了好感。

他总是以家族长子嫡孙自居,言是这样,行也不例外,样样事情他都毫不含糊地揽在身上。我起初讶异于他这样强烈的家族使命感与责任感,我从没见过一个男孩子承担着与他年龄完全不相称的压力。也是这份担当使我的自私与逃避显得相形见绌,把我的黑暗暴露无遗。暴风雨袭来时,他只是站在我面前,虽然他的身高和体型都不能为我遮挡什么,却让我感到温暖和踏实。

爱情总叫人矛盾、纠结,也自怨自艾。他于我,是互补型的另一半:我在生活里所有不擅长的技能,于他都是强项;他所缺乏的,却也正是我在发展的。他总有对人和事操不完的心,为了各种大小事奔忙辗转,像一只陀螺。我却很吝惜自己的时间,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两耳不闻窗外事,活像一株小草,扎根在土里。

我们都有凸起的眉头,小山包一样的,他比我更明显,使得我常想拿电熨斗熨平了它。我有时也徒生苦恼,他这样分散精力地对每个人好,会不会我得到的爱就被他人瓜分完了?这是一个不能计较的问题。然而最终我心底给出的答案是,我还是希望他这样子为很多人操心,因为这样他就会获得很多人的关心、爱心,我、我们也会被更多他疼惜的人疼爱着。

我承认自己很多时候很无趣,不喜欢频繁地交朋友,不喜欢花时间逛街,不喜欢参加聚会,大多数时间都宅在屋子里,与书对话,与自己对话,喝茶,听音乐,保持内心的充盈。他这只陀螺竟也会偶尔停下来,钻到地里,推掉酒局、麻将局陪我一同虚度时光,躲在车里听雨,或者去书吧读书。

我们的性格如出一辙地执拗、顽固,于是常有意见不合,他的情绪如一颗子弹,只冲一处去。如果能避开,倒是万事大吉,不过我常常往枪口上撞。我的情绪来了,则如山洪奔袭、楼宇坍塌,无人幸免,他往往要使自身脱难,还要用心“灾后重建”。这可是个大工程!

从前我常幻想,我定要找一个玉树临风、飘逸俊朗、让人嫉妒得咬牙切齿的男子。是遇事能独当一面的有魄力的汉子,也是有才情会写诗作画予我的才子。憧憬就像远方隐约闪烁的灯火,引我向前,催我成长。

真正有所成长以后,才发现,原来那灯火不是目的地,只是一种指引,它用它的虚幻照亮了现实,带我从不食人间烟火的狭隘走向世俗的通途,抛却不切实际的念想,关注当下,脚踏实地,却也守得星光满天。

渐渐发现,他就是我的憧憬,引我接地气,观照现实。他也保护着我的幻想、我的憧憬。他不能赠予我满天星光,却能陪我守候星光满天。

从中国澳门启程前往深圳的轮渡,客舱内是静谧又庄重的白漆,座位中规中矩地分别依两侧窗户而排开,一侧四列,紧密衔接。我坐在近过道处,身旁是几位前几日出席活动初识的朋友。此前行程积攒的疲惫被释放在这个宽敞的空间里,船舱里时不时响起一阵阵鼾声。我也着实疲惫,坐姿有些慵懒,只是大脑如上了发条的机器,格外清醒,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马上就要见到虹了——那个曾经占据了我大部分的喜怒哀乐,现在和我异地,偶尔在我生活里冒泡的大学室友。

毕业后第二年,我们因参加室友小雨的婚礼聚过一次。这是毕业后的第三年,我从中国澳门返回,路过深圳,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在她所在的城市停留几日。

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眼前有些波浪起伏般影影绰绰,一袭暗粉色的改良中式旗袍罩住了她脖子以下脚腕以上的有些圆润的身体,脸蛋儿和脖子白得如从池塘新鲜采摘洗净的粉藕,蜷曲而有光泽的长发海藻一般垂下来,像极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留过洋的女先生。只见她右肩挂着一只黑色印有某书店字样的布包,左手又提了个被撑得奇形怪状的塑料袋,袅袅婷婷地朝我走来,走近了才发现那塑料袋里装的是提前为我的朋友们准备的饮料。

“不好意思,我只知道和茜同路的还有你们几位好朋友,却不知如何称呼,亦不知你们的喜好,所以就按我的心意挑了这几样饮品,别见怪!”她一边腼腆地把水瓶往外掏,一边细声说道。

她还是那样,招待朋友总是全心全意,姿态低到尘埃里,我为自己有这样的朋友自豪,心底又生出一丝心疼。

“茜,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呢,是我每次去都会想到你,想必你也会喜欢来这里的。”她替我买好地铁票,握起我的手,她的手软绵绵的。

我们就这么并肩走着,就像2008年的那个秋天,我们并肩走在从宿舍楼去开水间的路上。

“我叫杨虹,我家在福(湖)南楼底(娄底),我们同宿舍还有两位山东和两位陕西的女孩,山东的那两位好像分别叫郭慧方和李莎,还有一个家就在学校附近的红旗厂,叫慕小帆;另一位叫王雨泽,家在咸阳……我知道你是武汉的,你叫董什么茜来着?嗯,以后我就叫你茜好了!”

不知道她是因为提了两个开水瓶还是因为收拾了一天床铺而有些倦怠,她弓着身子走在我身边。湖南妹子确实五官清秀,月光下,她的额头也显得格外饱满,就是话匣子一旦打开就如那机关枪一样,实在有些恐怖。我暗暗思忖。

“喏,把水壶瓶盖打开,挪到水龙头下,接着呢,嗯……”她将手伸进口袋里一阵摸索,一张卡片飞旋到地上,她冲我咧嘴一笑,旋即弯腰捡起那张卡片,插进感应槽里,“嗯,就是这样,把卡放进去,水就会出来,然后快打满了你就把卡抽出来就好啦!千万要小心哦!”

我有些看呆了,一时间觉得她话多,然而又不那么像机关枪了,像紧凑的鼓点,不对,更像潺潺流水,上善若水。回宿舍的路上,月光刚好洒在她的头顶,恍惚间觉得她居然有点像天使。

就在入学当年的中秋夜,寝室里其他姑娘回家的回家,聚餐的聚餐,只剩下我和虹,于是相约去逛校园。那时候离军训结束才没多久,两个黑黢黢的人儿在夜色中基本不具备什么辨识度,唯有絮絮叨叨地各叙来路的过招划破夜色。后来走累了,我们找一个花坛坐了下来,一时间竟接不上话,于是我提议就坐在这里唱歌,唱儿歌。我起先小声起头,她随即便投入进来,她的歌声被注入无忧无虑的旷达,声线空阔而明亮却也温柔,我们唱“小燕子穿花衣”,唱“让我们荡起双桨”,不知不觉中双手在天空中挥舞起来。间或有人路过,在我们面前驻足停留,我们也似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浑然不知自己作为被围观者的窘态。

我们约好报名加入学校的广播台和学院辩论队,一起参加一轮又一轮的笔试和面试。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广播台面试通过的短信,而那条短信过后的两三天她都对此事浑然不知。我竟有些怯懦,不敢告知任何人,生怕此事会拉开我们之间的距离。后来我收到她的信息:“茜,我知道你应该被广播台录用了,虽然我没有,但是我真的特别开心,可能比我自己被录用还要开心,我果真没有看错人,我的茜就是最棒的!”我心底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之后戏剧化的是,她以她的三寸不烂之舌被辩论队录取,而我则被拒。她参加的每一场辩论赛我都有去现场观摩、学习、为她加油鼓劲,目睹她文思泉涌、刚柔并济,打了很漂亮的嘴仗,还拿了好几次最佳辩手。

我印象中的虹,就是那么见识广博,任何陌生的、熟悉的人与她交谈,历史、文学、娱乐她都信手拈来,以当仁不让让世界充满爱之势。她非常绝的一点是,能时不时打捞起我们从未听过的歌,俨然活在20世纪。一次我们谈起20世纪90年代风靡大街小巷的歌曲《小芳》,考究到其歌词中的辫子究竟是粗又长还是细又长之处,我认为细长才是更匹配的形容词,而她从审美出发,坚定地认为辫子一定是粗又长,于是我们就此打赌,谁输了请对方吃一个礼拜烤肠。在我第二次掏钱请她吃烤肠的时候,她以更快的速度把钱掏给了老板。“你知道错就好了!”她还来不及擦掉嘴上的油就对我说。

过完年后返校,我们都胖了一圈儿。在家的生活态度被虹沿袭到学校,每天都要去超市买一大堆火腿肠、酸奶、巧克力,有时我爬上床铺掀开围帘,还会摸到一整块德芙巧克力!有一次不小心看到虹的电脑桌上有一个崭新的红包,里面似乎有点鼓,也看虹去超市之前拿出一张大钞来,看来她父母和哥哥过年都有给她塞压岁钱!真是个受宠的小姑娘!

爸妈疼,哥哥宠,虹身上的理想化气质和随性的风格就更浓郁了。有的时候她会收到爸爸的来信,宿舍全员到齐的时候,她会将她爸爸对我们问候的那一段念给我们听。这种与人分享家书,尤其是传递亲情的感觉是极好的。她的受宠也会上升到任性,听她说,她大姨家的一间客房里有一个冰柜,里面常常有吃不完的雪糕。一次她和表妹睡那间房的时候,一根接一根地吃那雪糕,直到睡着,第二天早上发现雪糕汁儿沾满了枕头!

那段时间,我们有些黏滞,生活、观点彼此浸透。我以为时间的推进会固化我们的关系,所以有时候肆无忌惮起来,并不似当初那么小心翼翼。她细小的缺点一旦被我攫住,我便会毫不遮掩、不分场合、不加修饰地道出。起初她只是略微显得有些尴尬,后来硬生生还嘴,再后来,她也非常介意我的毛病,煞有介事地以牙还牙。

我们兴许也知道,如此这般斤斤计较,可能也是在乎对方的一种极端化表达。

任何细腻的感情,越是深入,排他性就越强烈。这种一一对应的关系,若是中间插入第三、第四、第五、第六者,也将被挤压得无法喘息甚至崩溃。

我爱结交朋友,学生、工作的伙伴、老乡、志趣相投者,我都舍得花时间在她们身上。常常在校园里走一段路,就要识出好多朋友,热情地寒暄,甚至将一个话题聊到白热化以至于忽视了走在身边的虹。终于有一日她忍不住了:“茜,为什么你总给我一种每次在路上遇见相识的朋友都比我们的感情好的感觉?这种站在一边被忽视的感觉非常糟!”她几乎用扯的方式将她床上的围帘合拢,然后很久不出声响。

虹晕各种交通工具,除了飞机和俩轮子的,她都晕。她应对这个的方式是极少外出,所以一旦出门,就会把一个月要买的东西都搬回来。我陪她逛街的次数不多也不少。她的审美非常特别,往往会选中最少人倾心的物件,鹰一般审度到东西的缺陷,然后反复琢磨对比,打漫长的内心持久战,总希冀理智霸占感情,最后还是感情不战而胜。认清这一点后,我由被动到随同她的看法,到常常站在店主、售货员那边,积极怂恿她少犹豫果敢行动。惹得她恼火我为什么向着店家而不是维护她的权益,她终究为此感到困惑和伤神,几次我们一同坐车返校,她一句话也没对我说,我也不以为然。

彼此伤害的次数多了并未成伤疤,也未结茧,仿佛总有新的争执和分歧割裂着愈演愈烈的伤痕,旧伤又迎新伤。最麻木的法子只有不产生摩擦地躲避,躲避同行,躲避聚会,躲避话语撞击,躲避可能发生的眼神交汇。我身边依旧围绕着那些朋友,她也和很多朋友有往来,关系一点也不浅的样子。

照说摆脱了烦恼,自然应该迎来很多快乐。但是快乐深深浅浅,终究抵不到心尖儿。每日都在发生故事,每日还是要与她打照面,那些冷战的日子竟有些担心我会错失她精彩的故事而遗憾,遂找机会和好。

和好的一阵子彼此的爱热烈得快要溢出来,总有说不完的话、道不完的心事。当然总没有一个特别好的法子让我们就此摆脱争吵、纠缠。我们喜欢读书、看电影、听音乐,是这些让我们的生活和感知细腻起来,然而它们本身也是一种障碍,让我们长期卡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出不来。因为它们从本质上来说,只是在丰富个人的感知。而感知越是丰富,情感也就越是细腻复杂。感知就像是在钥匙上开的槽,槽口越多,对应的锁也就越是复杂,谁也不能轻易打开。我们就是这样,互相依赖,又彼此排斥。

如果我们能不住在一起,只是偶尔见一见就好了,这样我们的感情就不至于黏到腻,也不会因紧密而起冲突。不会彼此捆绑和纠缠,只需要一点点心灵的依赖就好极了。我常这样想。

上帝是很重视小女孩顷刻之间的玩笑话的,搞不好就当了真,随手一挥,实现了我当初的这个愿望。大学时光疾如电光火石,转眼我们就步入大学的第四年。我决定继续求学,遂开始复习准备考研。她则更倾向于找工作,十一月那个深秋,她收拾好行囊回家乡电视台实习。那次分别是漫长的,到第二年春天我们才见上面。这期间,我亲手为她缝制了一个熊猫手机套,连同寄去的还有一袋周黑鸭的鸭翅。

“这就是我想要带你来的地方!”她话语中带着点兴奋,把我的思绪吹得老远。我抬头看去,“深圳书城”几个大字赫然入目。这是一座以阅览及购买图书为主体的,辅以餐饮、服饰、小饰品店的建筑。顶面为巨大的圆形天幕,密密麻麻的蓝色小灯镶嵌在星系中,与知识的苍穹连为一体。

我想象着她每次站在这苍穹下念起我的样子,那是怎样纯粹的幸运!

我们手牵着手,肆无忌惮地说笑,寒暄着过往和当下,和常在一起的闺蜜一样,吃火锅吃到撑,一模一样的衣服买两件,此时我发现她看中的衣服我竟然也喜欢了,回到住处又像当年的她那样,买一堆零食和水果到床边,勾兑彼此不曾参与又不算错过的毕业后的这几年。才三年,我们已经经历着之前未曾勾画的人生,在各自迥异的职业轨道上前进。在她最忙的时候我们几近断了联系,据她说,那段日子她常熬夜备课,巨大的教学压力让她没有办法好好休息,也因为讲课过多嗓子发炎而住院,得知这些的时候,那个任性的她好像失踪了。我为她骄傲,又忍不住心疼。三年了,她还是那么细腻,只是我在她的轨迹里窥见了我的风格,而我,大大咧咧的个性里被注入了多愁善感,也多少载着一些她的理想化和诗意。

第二天她送我至高铁站,送到检票口的时候,她被拦在了外面,她还是习惯性地絮絮叨叨说个不停,提醒我要注意安全。我第一次回头,发现她还杵在那里,眼神在人群中搜寻。我焦急地示意她赶紧回去,她微微点头。进了站,我又忍不住回头望向检票口,发现她还在那里,傻傻的眼神不知在哪里停泊,手中紧紧握着手提袋,我向她猛挥手,心突然扑通扑通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撞击。再一次回望的时候,她停留的地方已经换了一个干瘪的男孩子站在那里,我依然把手举了起来,朝那个方向挥过去,不知什么时候,脸上已满是泪痕。

就在三年前,火车站口,大家拼命擦眼泪拼命对着小帆和虹的录像设备微笑的时候,我依旧若无其事地说笑。我夸下海口,定不会像她们那样落泪,可残酷的事实又一次减轻了我话语的分量:在候车厅检票口,当虹挥着车票回头望向我的时候,我脸部肌肉开始抽搐,转而一阵一阵热晕开来,我的腿不自觉奔向虹的方向,哭着喊着推开检票员拦上来的胳膊,冲出候车厅,一把握住虹的手,拉着她走向进站口……

大 大

喊她大大,是出于她的寝室长角色。

初入大学,刚分配寝室那会儿。六个姑娘姿态各异地躺在床铺上,开门见山地坦白自己,从生辰到家乡,从中学时代到恋爱憧憬。

大大和沙拉都来自山东,不乏率真、大气。山东作为人口大省,拥有的优质高校资源容量又相对不能负荷黑压压的高考大军,故许多山东学生都会考到外省去,当然,可以想见,由此带来的竞争压力是很大的。这在大大和沙拉身上一览无余。

军训过后的一段日子,每日清晨,她们都会霸占寝室三平方米的小阳台,捧着从家乡带来的英语课本,一股股浓重的山东英语口音的奇怪声调且没有断句的声响就这样强势侵袭还在被窝里埋着的我们其余四位姑娘的耳朵。于是,我们只能任凭她们的朗读声魔鬼般地将一支支欢快的梦击得粉碎。

当然,这只是她们勤奋的一个方面。除此以外,她们疯狂地浸泡在图书馆里像两只不知休眠的动物;上课总提前个把小时去占座位;不断地刷新图书馆个人最高借阅频次……我至今还记得,有一年,根据图书馆记载,大大共借阅图书476本。我天!什么概念!

所以,你们现在知道,我们当初为什么要选大大做我们的寝室长了,活脱脱的精神领袖啊!

这个时候你们可能想象她的身躯如山东女生一样骨架大、个子高挑挺拔,实则又有些反差:那个时候的大大身高不足160厘米,身材纤弱,精瘦精瘦,一阵风就能将她吹倒似的。唯一例外的是大大的脸盘儿格局开阔而饱满,两颗眼珠子如葡萄般灵光、有神,是个标准的美人儿。

美人儿当然不会缺少被爱的经历。只有夜聊的时候,大大那种学习机器的干劲儿才会被削弱一些,她也会很大方地融入我们的任何话题。一次夜聊,聊到各自被追求的历史,当我发出一声空白的感叹时,大大无意中透露她从小学时代开始就收到男孩子的情书了。而到了中学时代,被她迷倒的男孩子则呈几何倍数式增长,她的抽屉里隔三岔五就会发现男孩子趁她不注意悄悄塞入的情书和礼物。

纵使对大大盲目献爱的基数庞大,可大大有自己的一番心意和追求。早在大学一年级那会儿,就有一位机电学院的学长主动送她一本《大学读什么》(启发性极强的书)。上进的灵魂总能与这样的书一不小心摩擦出火花,进而与送书人发生间接摩擦生电。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大的心就有些倾向那位学长了。得知那位学长深谙中国文化,写得一手好书法,又练得一手好中国功夫的时候,我们都不禁肃然起敬,这就是精神标杆啊!这也是精神标杆的选择啊!

大大虽偶尔感性,但始终是理性占主导地位的。这段看起来很般配的感情,没有任它开花结果,个中原因,我也不甚清楚。

对的,大大看起来就是一个非常好懂的女孩子,直白、大方、不扭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自己还是不够了解她。甚至我以为我们会这样彼此欣赏、敬重下去,而无甚交集。

直到大二上学期,评选国家奖学金。根据综合表现和平均学分成绩,整个班级,唯有我们俩并肩走到了最后的大众投票环节。也就是说,最后要根据票数来决定我们俩其中一人获得奖学金。作为班级的团支书,我自认为我的群众根基还是很牢固的,投票这样的事当然居优势,我暗暗自喜。甚至偷偷规划好了怎么支配这笔巨额奖学金——给爸妈买礼物寄回去,毫不犹豫地冲到商场某专柜前买下心水(喜欢)好久的那件大衣……

然而,事实总是给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当头棒喝,最后投票的结果居然是我比大大少了一票!只有一票!结果出来的那一刹那,顿生一种大地就悬于我头顶并拼命往我头上压的感觉,憋了好一阵,还是不顾大家惊讶的目光冲出教室,眼泪也就在那一刻喷涌而出。

自此,我们许久没有再说过一句话。每次在宿舍遇见,也近乎视对方为空气。

这种情感其实很复杂,小女孩的大脑很简单,几次宿舍的聚谈时我都差点接上大大的话,话涌到嘴边的时候,一股酸涩情绪上来,我又强迫自己咽了回去。

那段时间我也忍不住去琢磨,究竟是什么让大家认为大大比我更应该获得奖学金?大大平日里对同学的敞开心扉、倾心交流似乎比我老是因公务去麻烦和打扰大家更讨喜,再加上我平时的表现看起来确实没有大大勤奋和上进……

想明白这一切以后,我也就释然了,又做回放松自在、无拘无束的自己,主动和大大示好,她应该也是酝酿多时了,这一和好,我们的关系更近了。

大四那年,大大怀着名校情结,一心备考南京大学影视戏剧文学方向的研究生,而我,则更倾向于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读新闻(那个时候的理想是成为一名记者)。于是,我们在宿舍楼的二楼公共自习室驻扎下来,同学们回家的回家、实习的实习、找工作的找工作,而我们,则互相鞭策着彼此,交流备考经验、分享刷题绝招,从楼外第一盏灯亮起,到宝蓝的天幕蹿上星星。

离理想越来越近却又模糊不清的那段日子,我们彼此慰藉。记得有一次,我们馋食堂三餐厅江南窗口的炒河粉,当天下午便因河粉卫生问题而上吐下泻,而我更是被送去医院打了针才算恢复。

最后我们都没有达到复试分数线,努力了大半年的心血就这么在眼前崩塌了,曾经构筑的美好梦想瞬间被击得粉碎。

我们得知对方的分数时,还在家中度过了大学时代的最后一个寒假。在那之前,大大一向健朗的父亲被诊出患了脑瘤,在医院接受治疗,正是垂危之际,紧接着,曾苦苦追求她的男朋友选择了分手。

我始终没看到她掉过一滴眼泪。大大很坚定地告诉我:“茜,我要去找工作了,现实支撑不起我的梦想,我要去工作,养活我的家人。而你不一样,你一定要继续努力,接着考研究生,现在,我的梦想就是你的梦想!你一定要去更高的学府!一定要啊!”

大大的父亲去世了。噩耗传来的时候,她在异乡工作,没能见到父亲最后一面。

后来看她发的说说:“人世间有很多种幸福。珍惜身边的每一种幸福,因为没有人知道哪一天这幸福会忽然消失,即使你一次次在梦里呼唤,但是有些人不在了,他的影子就只能一遍一遍在梦里出现,在特殊的日子你会想到他,会认为他从未离开。当你再没有避风的港湾,你就只有迎接暴风雨,在风雨里涅槃。”

我咬着牙,又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带着我们共同的梦想,狠狠逼着自己,终于考上了研究生。大大得知消息的时候,开心得要哭了。而现在,我已经读到博士了。

都说先吃过苦头的人,老天会格外眷顾,后经历的必定是甜,我想大大就是这样。

可能是这个月或下个月,大大就要当妈妈了。

老天为她安排了一位天使一样的男孩子爱她、保护她,舍不得她吃一点点苦,顾及她的物质生活,又能维护好她的心灵城堡。

男孩子年复一年的纤瘦,而大大的身材则如年轮般饱满。

回想起今年年初,我转两趟火车去参加他们在男方家办的婚礼。作为女方唯一到场观礼的朋友,席间我为了赶火车需提早离开。当时大大拖着及地的白纱裙,在各个亲友圆桌间旋舞敬酒,而她突然停下来,提出要亲自送我去车站,百般劝说下才不舍地安排亲人送我,发动机鸣动的那一刻,我看到泪水在她眼里打转。

亲爱的,你要幸福啊!不,你已经被幸福包裹得严严实实了!我想。

我在你的城市,想念你

此时此刻。咸阳机场。候机厅。

彼时彼刻,我还在固原。固原城郊巨大的烟囱直插入天际,滚滚浓烟吞噬着悬在天空中的团团云朵,剥夺着云朵的记忆。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时刻叫我如此迫切地想要赶往下一个目的地——西安,哪怕只是中转。

当西安这个中转站明晰地现于我的行程表中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慕小帆。

上次在咸阳机场见到她,是三年前的初夏,距我大学毕业两年整。见面是因为大学姐妹结婚,我和虹分别从武汉和深圳赶去西安,慕小帆开车来接。

那天,小帆穿得很干练和简洁。一袭黑色的最小号的连衣包臀裙,露出修长而白皙的胳膊和腿,海藻般的黑色长发散落在腰间。

我们睡在小帆的父母家中,就睡她父母的房间,她不介怀,为我们铺上新换的带着阳光味道的纯棉床单和被套。清晨起床,我们去她房间里,看她弹钢琴。细瘦却不修长的手指如雁塔广场的音乐喷泉错落有致地落在黑白琴键上。阳光穿透她房间的亚麻色窗帘,给单薄纤瘦的她披上一层金光。

九年前的夏末初秋。

我们相遇。在西安未央。

当我的父母给我办好宿舍入住手续,推开110寝室那扇门的时候,慕小帆和她的父母恰好在那里。

双方父母热情地招呼起来,才知道她家就在学校附近。

第一次去外地念大学,我怯怯地站在母亲身后,只悄悄往小帆的床铺瞧去:新弹的棉花垫絮铺了厚厚两层,玫瑰色的床单,厚实又绵软的粉色枕头。

“你好!我叫慕小帆,你呢?我们要不要留个电话?”我这才注意到她,珍珠黑的齐刘海下一双葡萄般的眼眸,高高扎起的马尾辫,黑色的T恤上印着小木马的图案,锁骨间挂着的一枚小马水晶吊坠活灵活现,一切都漫不经心,一切又美得出奇。

从此,她的手机号连同她一起,深深锁进了我的心。

我敢保证那是她上大学以来第一次向别人要电话号码。而自从认识她起,打听她的手机号的人就络绎不绝,有的甚至直接大胆地当面问她要,通过我旁敲侧击打探的人数,更是难以计数。

有一个邻班的西北男孩,甘愿做我们的影子,只要有慕小帆的地方,我总能窥见那男孩影影绰绰的身形。不管是在食堂,还是在走去教学楼的路上,还是在回宿舍的路上。

每次我不经意间回头,总见那个男孩冲我憨笑。慕小帆向来是不会回头看的。

后来,因我和那个男孩都分别担任了各自班级的团支书,他趁工作之便获得了我的手机号,一来二去便与我成了朋友。

男孩叫马逸群。我、慕小帆、马逸群恰好同龄,都属马。

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和慕小帆还完全不去想人生规划,只是傻傻地遵循自己的内心,做让自己开心的事,找寻和此前的经历不一样的体验,完全嗅不到烟火气。我总以为我和慕小帆是两块拼图,虽然形状各异,但恰好拼到了一起。

我大大咧咧,敢拼敢闯,凡事不往心里去;慕小帆则心思缜密,患得患失。我为人处事风风火火,自带风卷江湖气;慕小帆看似明哲保身,内心却装着整个江湖。正是江湖气,让我俩惺惺相惜。

有段日子,我买了一幅待绣的十字绣想绣出来作为一个朋友的生日礼物,由于工程浩大,开工前期规划失误,导致临近朋友生日的那几天我开始熬夜赶工。宿舍的姐妹都睡得香的时候,我打着手电筒一针一线地缝下去。不止一晚,小帆从她的床上爬起来,抱着被子爬到我的床上,说要陪我一起熬夜。她蒙眬的眼神就那样锁着我手中一点点勾勒的图案,然后悄悄睡去。

小帆的一位在西安南郊念大学的朋友参加校园歌手大赛,她拉着我去给她朋友捧场加油。我们硬生生地从西安北郊挤公交车到钟楼,从钟楼排队转车到南郊,再转车直抵秦岭脚下,整整四个小时。返回的时候,慕小帆只能求助她的父亲。她父亲开车来接我们,载我们到城里觅食,再送我们回到学校。我以为慕叔叔会很生气,但令我无比惊讶的是,他居然对慕小帆给朋友捧场的行为表示肯定,是好朋友就应该这样做。这是慕小帆的江湖义气。

后来,熟悉了西安,我们也玩得比较野了,冬天的晚上依然在钟鼓楼间飘荡,西北风像刀子刮在我们的脸蛋上,所以,大学第一次放寒假回家,我妈就说在我脸上看到了有些皴裂的高原红。那晚,我倔强地拉着她去肯德基买甜筒,一人一支,一边吃着,一边大喊大叫,疯了似的。走累了,她要带我去看通宵电影,结果兜兜转转不得见,只好去KTV唱歌,我唱她听,她唱我听,一首接一首,那时还没有如今的智能手机,所以我们都不玩手机,只唱,只听。

那个叫马逸群的甘愿做慕小帆影子的男孩,终究是通过我,跟慕小帆走得更近些了。

一开始,大家都不看好马逸群——长得不够出众,皮肤自带高原黑,头发总是一副没有打理的样子,上课总往后排靠,一口兰州腔总逗笑身边一群女生。大家都认为慕小帆不会接受这个不出众的男孩。

慕小帆眼里一开始自然是没有马逸群的。马逸群发短信息,慕小帆可以视若不见,善心大发的时候隔几天再回一条,转换了时空,转换了语境,不痛不痒的。

后来马逸群意识到我一个人力量单薄,便开始讨好我们寝室所有的姐妹,有事没事就送零食过来。我想,如果他知道有的零食慕小帆一口没吃,全被其他姐妹瓜分了的事实,他的心一定是失落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马逸群被许可参加我们的宿舍集体活动了。只是慕小帆还是对他爱理不理。

一个春深的午后,在去食堂的路上,我和慕小帆碰到了拿着一盒泡面、垂头沮丧地回宿舍的马逸群。我对着慕小帆感叹:失恋催人老啊!未恋而失恋夺人魂啊!

接受马逸群,是慕小帆有史以来最具爱心的行为。

后来,我、慕小帆、马逸群,我们一起去过很多地方。到过处处充满麻辣诱惑的山城重庆;感受过夏日炎炎的江城武汉;坐过惊险刺激的黄河羊皮筏子,闯过秦岭,异想天开地想邂逅野人;在麦当劳熬夜打过扑克;深夜游过兴庆宫公园;长途骑行到郊外……一起疯,一起闹,一起留下许多难以忘怀的记忆。

毕业季很快到来。我们都无动于衷,只有慕小帆一个人心里是清楚的。

早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一天晚上她要回家。我送她到校门口,看着她上了出租车。她摇下车窗望我,车开了,她还在望我。葡萄般澄澈的眸子里有些晶莹。

我知道,她心里在预演我们终将分开的那一天,四年即一瞬,任何刻骨铭心的记忆都主宰不了我们的未来,西安这座城市留不住我,她知道。我们终有一天要分离,不能即时分享彼此的心境,不能踏实地捏着对方的手指,我们现在彼此扮演的角色很可能被他人取代,她知道。所以,她始终于优雅中裹挟着忧郁的气质。

记得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们上视听语言课。老师布置我们以小组为单位拍一则短片,可以是故事片,也可以是纪录片,后来我们选择拍MV。背景音乐是曹方演唱的《纪念册》,情节是我们寝室的姐妹们一起设计的,大概内容是一个女孩,在毕业多年后独自怀念她大学里经历的友谊。小帆一个人很认真地酝酿了整个短片的分镜头剧本。我们请了壮实的马逸群来做摄像。

倒数后几个分镜头是我和小帆拉着手在草地上无忧无虑地转圈,镜头里一会是我,一会是小帆,一会又转到我,如此反复。这个镜头是马逸群一只肩膀扛着摄像机,一只手拉着我们,分两次拍出来的。我对着镜头笑得很开心,小帆亦是。后来自己独自看的时候,看到那一段,总是不知不觉中眼泪就兀自流了下来。

后来也遇到过跟小帆有同样气质的女孩子,可再也感受不到似小帆那样不食烟火般的灵韵。那个时候,我们自身都一穷二白,为了旅行省吃俭用,因为小惊喜而情不自禁;那个时候,我们的内心都很柔软,习惯性地接纳、理解和包容,一首歌两人各塞一个耳机一起听,听《城里的月光》听到落泪;那个时候,我们默许对方一定要按照理想的方式过活;那个时候,我还是我,她还是她。

多年以后,我不经意间发现自己身上的小心翼翼、患得患失,凡事近虑远忧。正如当年的小帆。

我来到她的城市,没有发一句信息说:嘿,我来了。只怕惊扰了她原本规划好的一天。

这有什么关系呢。我知道,她会被赋予我曾经的勇敢,会揣着对我的思念来我的城市看我。

就像《纪念册》里写着的:记忆已模糊了我,你就是那个我。

值此七年,今昔一念

我桌上摆放着一本1990年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社会理论的基础》。这本被胶纸粘了好几层仍遮掩不住其残破的页端且发霉的书对于我来说并不算陌生,这一个月以来我都以朝圣的虔诚心无旁骛地接受它的洗礼。

然而,今天当我再次翻开它的书页的时候,当它反面的油墨嵌入我眼帘的时候,M小姐的影子从密密麻麻的豆腐块里闪现了出来。我始终未能忘记她择书的怪癖——相貌丑陋装帧奇怪的书她是一概要与它们保持距离的。我都能想象如果把这本书放到她面前她会怎样瘪着嘴摇着脑袋一脸嫌弃……

如果她那位民国藏书家爷爷的爷爷泉下有知,说不定要暴跳如雷地将她赶出家门。噢,端正一下态度,我可不是幸灾乐祸。把那四万册藏书赠予加拿大多伦多图书馆确实是明智之举。

M小姐把以貌取物的品格发扬到了极致,以至于大到建筑物小到矿泉水瓶、练习本、圆珠笔,都有遭她嫌弃的时候。

别见怪,这些只是M小姐怪咖的冰山一角,还有诸如卧榻必须垫得足够厚、足够柔软入睡才能快,即便是热死人的夏天也不例外——是豌豆公主吗,还有她那无可言状的飞机恐惧症,坐个儿童海盗船都会手心冒出一堆汗(是有多缺乏安全感)!

说她胆小,却又不尽然。这些年我冒过的险、做过的荒唐事都有她做伴。寒风凛冽的深夜,游荡在几无人影的西大街;清晨偷偷逃票溜上城墙;挤四小时车只为听她闺密的唱歌比赛;把被窝挪我床上陪我熬夜绣十字绣;和我经历了两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在公园弄坏船桨跳船逃跑……

其实想想这些事根本算不上惊心动魄,当然也不能成为她胆小的反证。这些听起来似乎毫无意义,但我们的人生却是因为这些拼凑起来的琐事被粘贴到一起了。 其实,早在第一次看似超级正式(双方父母无一缺席)却只能算偶遇的见面,当她开口向我要电话号码的时候,我们的人生轨道就有了交集。

但是,我和M小姐看起来是两个毫无交集的人——我动如癫痫,她静如瘫痪。在我人生最癫痫的时候逢着了处在人生最瘫痪阶段的她,于是一场化学反应就此发生:我开始收敛我暴露出十四颗牙齿的狂笑,代之以抿嘴浅笑;我也试着收起一步一山河的男孩子气,代之以让人着急的小碎步;我降低了一张口就响彻一栋楼的分贝,代之以细语呢喃……M小姐由原来的半天憋不出一句话到后来发展成爱唠叨;也和我一样动不动就冲人傻笑,还露出她的招牌小兔门牙;原来不愿尝试不敢尝试的她在我的煽动下变得勇敢起来……

大学时上视听语言课,老师要求我们以小组为单位拍摄一个短视频。M小姐提议把曹方的《纪念册》作为音乐背景,再填进我们自己的故事,然后我们开始写剧本、分镜、准备道具……最后MV(音乐电视)剪出来很好看,当时那几个我们精心设计的转场镜头被来回播放了一遍又一遍,回回都深感匠心独运。现在看来,吸引我的倒不是那些技巧,每一句歌词似乎都成了现在我们状态的最佳注脚,尤其是那句:“记忆已模糊了我,你就是那个我。”

我确乎已经忘记来时的自己,只知现在的自己好像另一个M小姐。

我差点就留在了她的城市,留在距M小姐一千米远的红旗厂。能租下那栋绿荫里的小房子,还是她做的担保。把我送进红旗厂的是M小姐,最后送我走的还是她。那个时候我还在一段暗无天日的感情里彷徨无措,她拿出我的勇敢和果断劝我回头是岸,明明知道岸的那头将是遥远的南方,从此见面不再容易,却是英雄般无畏地将我推开,推到我应该驻扎的地方。

要离开的时候,我红肿着眼睛吃了M小姐妈妈一大清早起来蒸的包子,拍了照片留念,她和阿姨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不要害怕离别,我们总会再见!

是的,当一年后M小姐傻乎乎地站在我面前的时候,好像我们从来不曾分离。

在别人眼里M小姐是女神,她以她乌黑发亮、柔软顺滑的齐腰长发和清新别致、超凡脱俗的气质征服了一波又一波小伙子,然而她在我眼里永远都是一个怪兮兮、对世界充满恐惧、小心翼翼生活的奇女子。就好像不管别人对我如何评价,我在她心中都是一成不变的瓜娃子(傻瓜)一样。

过了今天,M小姐的年龄就和我书桌上的这本书不相上下了。她还会长大,可能她的餐厅已经正式营业了,可能她会克服那些小怯懦变得更加独当一面,可能她会从清新范过渡到女王范……

不管别人眼中的她是萝莉还是女王,她在我心里,就是并且只是M小姐。

流光里的精灵

她说:“虽然我们很久没联系了,但我还是想邀请你来参加我的婚礼,我觉得有你来,才完整。”

我怎么也不会料到,许多年后,她的婚礼喜帖会来得这么突兀。

那时候总是天阔云朗,蹦跶着的上学路上红领巾在飞扬,肩上别着的两道杠载着童年的梦想。那时候的世界好小,小到奉班主任的句句话为至理名言,小到班里那么两个三道杠少年成了我追逐、超越的对象。

我一直坚信,精灵是十五年前的那个春天捎给我的礼物。

一天语文课间,班主任眼里带着些神秘向全班同学宣布了一则消息,内容是我们班将迎来一位校外转学生,是一位精英。如果说班主任传递的所有信息我都有可能出现记忆上的偏差,那么我敢保证,“精英”是绝对能还原的词汇。那时候我还不太能理解精英的含义,只满脑子一遍遍温习着班主任热切而欣喜得波光粼粼的眼神,想来,她必定是个讨老师喜欢的同学吧!回去又忍不住把班主任的话道给母亲听,可把母亲给乐了:“这下好,你又有值得学习的小伙伴啦!”

我还是不明白“精英”的含义,兀自偷换概念将“英”幻想成“鹰”,要来一个鹰一样犀利凶猛的同学吗?那个同学会长什么样子?会不会有和老鹰一样的霸道目光?会不会出类拔萃到骄纵蛮横?

对精英的好奇与猜测成了激励我每天提早到学校的动力,每天进入教室第一件事就是搜寻精英的影子,脑海中一遍遍预演着班主任会如何热情地把她引进教室中央,又如何向大家隆重介绍这位精英的场面和过程。当然,也时不时勾画着我和她可能存在的交集。

不知过了多少天,传说中的精英还是没有走进我的世界,小孩子的关注点是很容易涣散的,就在我快舍掉对精英的期盼的时候,她出现了。我想我大概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那个时刻:那是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在户外上体育课,体育老师带我们做热身运动。我瞅到远处有几个身影,定睛看,班主任和另外一位女士领着一个小姑娘朝我们的运动场地走来。离我们比较近的时候,班主任叫停了体育老师,简单又细声地说了几句,并示意小姑娘走到我们的集体当中,小小的她一点也不怯生,蹦蹦跳跳插进了队伍,甚至忘了和班主任身边的女士道别。后来我才知道那位女士是她的妈妈。而她就是那位传说中的精英。

那个时候我打心眼里嘲笑自己,居然把这么一个生动、活泼、小巧的姑娘视为鹰一般的假想敌,如同把一只活生生的蚂蚁看成了一头大象。再仔细瞧她,裤子紧贴着双腿,似两支竹签插在地上;白衬衣是崭新的,像是照着明年的理想中的她的个子和身材买的,荷叶领一层一层的花边向外延展,显得她的脖子洁白而修长。我屡次提到她的小巧是有底气和根据的,我们离得近的时候,竟发现她的身高只到我的肩膀。从此,她便从精英自然过渡到小精灵了。

我忘了是什么契机让我们正式认识并成为好朋友的,只记得一天回家的路上,发现她古灵精怪地跳过来与我打招呼,一路走下去,才发现她家就在我放学回家的路上,而她的母亲居然和我的母亲在同一个单位!由此,我们常常结伴回家,后来慢慢地从各回各家发展到我们总会去她家或者来我家一起写作业,有时晚了也会被对方爸妈热情邀请留下来吃晚饭。

起初,与她一起写作业我是怀着动机的,她的头脑和身体一样灵活,每每困扰我的家庭作业难题她都能轻松地迎刃而解,而足以奠定我们友情基础的是她既大方又细心,愿意把解题思路、方法一五一十地讲给我听。在小女孩的心思上,也愿意全盘托出与我分享,那个时候,还不曾料到长大了以后一个人要想获得这样无条件的坦诚和信任是那样的难,但已足够珍惜。

我喜欢她的手,纤细的手指,白得能掐出水来,于是哪怕是大夏天我们一起放学回家,我也会紧紧握住那只手,但又不敢太用力,生怕细骨头被我捏坏了。她悄悄告诉我,她父母曾经吵架,父亲将母亲推搡到床边,母亲顺势倒在了她的胳膊上,胳膊就这样脱臼了!

在我家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我母亲厨艺好的缘故,她吃得比我还多,每次都要盛一大碗米饭,可是我母亲总会心疼地轻轻叹气:“你吃了这么多为什么就是不长肉呢?”哪怕她成绩再怎么出类拔萃,她在同学里也是一点威望都建立不起来的,那么小小的弱不禁风的她,连我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都能轻易将她公主抱抱起来,其他同学也偶尔调侃她的身高和体型,什么“矮地瓜”“小萝卜头”“小不点”这样的外号她起码积累了一箩筐。她一开始也排斥和抵抗,我甚至和她组成了一支自卫反击队,但是当发现那些给她取外号的同学并无恶意的时候,我们也就顺其自然了。

关系最亲密的时候,每日上学我都要在经过她家楼底下的时候等她。她家楼下总有一位老奶奶推了个小车在一口大黑锅里炸面窝、糯米鸡(武汉早点小食),香喷喷的。于是我总忍不住诱惑买一只,顺便等她下楼。她机灵,反应快,相应的,她认为自己不需要太多时间梳妆打扮故而会刻意赖床。我总是要等她,而我乐意。我们一起度过了人生的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各向父母索要了三十块钱,去中山公园、拍大头贴、坐过山车。那时候的大头贴不是两人钻进拍照机的围帘里对着机器上的摄像头摆好造型按按钮就可以,而是需要大头贴店老板拿数码相机拍好外景,拍照的人摆一些造型,他按好快门以后再把照片导进电脑里。拍完大头贴我有些忧伤,傻傻地问她:“我们的童年是不是就这样逝去了?我们是不是立即要换一副面孔成为大人?成为大人以后是不是就不可以哭泣了?”她也沾染了些欢乐空气中的悲伤情绪,拽着我一边过马路朝武汉广场走,一边说:“走,我们现在排队去买肯德基儿童乐园套餐还来得及。”

她总是这样,直率、单纯、聪慧。而我,相比之下显得笨拙、呆滞。

升到初中的我们很幸运地被安排到了同一个班级,还是可以每天手牵手一起放学走路回家。起先,我们也还是一起写作业,写到很晚,她留在我家吃饭。渐渐地,我们很少一起写作业,聪慧的她总能很快消化课堂上的内容,在课间和课下就把作业完成得差不多,而我,总需要比她长几倍的时间来消化新知识,完成作业对我来说也一直都不如她那样轻松。另外,我开始写日记,而她不写,不过我会定期老老实实交给她看,并期待她的评价。

初中的第一个愚人节,她告诉我周六不上课,引得我一阵窃喜,当然,知道真相之后是坠入悬崖般的失落;初中的第二个愚人节,她告诉我奥利奥新出了薄荷口味,还大方地一下子给我递了两块,我老老实实一口一个吃下,后来得知薄荷味的夹心是牙膏。

自从过了那个六一儿童节以后,关于童年的心境真的只能靠捕风捉影了。没过太久,她有了自己喜欢的男生,在她还没有摸清自己的心意的时候就被我观察出来了,那个男孩好像对她印象也不错,放学以后常常骑自行车跟在我们大手拉小手后面,后来由骑自行车变成推自行车。我故作大方,甩开她的手,并自作主张告知那个男孩他可以骑自行车载她回家。起初她还不乐意,紧紧地拽住我的手,只让他在后面跟着,后来也愿意被他载着回去了。

一个傍晚,刮好大的风,我瑟缩着走在夕阳里,忽然见一辆自行车“唰”的一下从后面骑过来又很快地骑走了,只留给我一个背影,我看到小小的她侧坐在车后座,小腿轻盈地悬在空中,倏忽间,一种强烈的失落感如刺在心,眼泪不知不觉落了下来。

中学时代的爱情就像在云层间游移的太阳,此时你好像看到了它,彼时它又躲了起来。精灵的这段爱情协奏曲有些急促和短暂,过了一些时候就无疾而终了。我们又开始一起回家,只是不手牵手了,因为我们的同路者壮大成几人的队伍,我们总会扩大我们的圈子。我们急切地渴望了解这个世界更多一些,所以也扩展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所以放学路上总是叽叽喳喳地谈论着关于某老师、隔壁班某同学的八卦、明星娱乐、奇闻逸事,但是,很少谈心,可能是来不及谈心,也可能是没办法在公众场合自我剖白了。

直至现在,我依然不主动陷入属于多人的狂欢中,因为我知道,氛围使得那个可以倾诉的对象失焦而变得模糊。好像所有的人都在表演及自我呈现,而表演的人亦装作在场的所有人都是自己的观众。

后来我的小精灵凭借着她的聪慧考入省重点高中,而我,最后只达到一所市重点高中的分数线。我们俩的学校离得不近也不远。家人考虑到我上学方便,在离高中很近的地方买了房子,然后我们举家搬迁到了那里。这样我们就再也不能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了,就连在途中的偶遇也不可能了。

再后来,我考上大学离开了家乡。拥有最充裕时光的大学时代,我们也只有偶尔在同学聚会碰面、寒暄。

当明天变成今天,又成为昨天,最后成为记忆里不再重要的某一天,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时间推着向前走,这不是人在静止的火车里与相邻列车交错时仿佛自己在前进的错觉,而是我们真实地在成长,在长成我们想要成为的自己。

每当我钻进回忆的隧道里的时候,流光里的那个精灵,正如盛夏绿林间的阳光,清新着,跳跃着,舞蹈着,仿佛那个明晃晃的初遇。

德芭与彩虹

德芭与彩虹坐落在大学城中一座大厦的26层,身处闹市,空间狭小,却集书吧、厨房为一体,安静舒适,适宜容身。细致的画家主人把那儿每一处凡人所能见的地方都装扮得精致淡雅,连空气也跟着有格调起来。步入其中,心明澄澈,温馨如家,恬静如世外。

她和Dannel就是在德芭与彩虹相识的,那段日子,他们围坐在一张铺着方格粗布的圆桌旁,在各自的书中沉淀着自己的心灵。那还是他们未曾相识的时候。

岁月悄悄蹚过这个被埋藏在时光里的德芭与彩虹,他们的情谊就像流沙瓶中的碎小颗粒一样,越积越厚。

他们最终互相倾心。

可是他们不曾有过海誓山盟,甚至从不曾共同勾画未来。

他们不常约会,却频繁偶遇,她习惯了在推开德芭与彩虹小门的时候在屋里极力搜寻他的影子,缘分使然,这样偶遇的概率不小。

有的时候,她一眼攫住了坐在方椅上那个与众不同的他,暗自窃喜,去厨房点一杯烧仙草或者是冰镇橘子水,小心翼翼地给服务员指着Dannel的方向,茶还悬在半空中,她紧张地踮起脚尖悄悄藏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待他来找,彼此相视一笑,任何语言在这儿都没有眼睛里的笑有分量。

然后,他又回到那张桌子前,捧起被搁下一阵快要失去温度的那本厚重的外文版的古希腊神话,她又开始单独寻觅和自己有缘的那本书。他的身旁,通常找不到空位。

有的时候,她也会戏剧性地离开,没有告知和留言。或许,她已经坐在车厢里了,才接到对方或焦急或疑惑或淡然的电话:“走了吗?路上小心。”

一心想过好生活的人不屑这种淡薄的交往,可它又被真正懂得生活的人所追求,就像可乐和茶,有些人的爱情像可乐,初始轰轰烈烈,“气味”十足,到后来,只余糖水一杯。而茶,虽然没有可乐起初的口感和味道,却有一股淡淡的幽香绵延,让人回味。

我祈祷让他们的这份情谊延续得久一点,更久一点。

虽然德芭与彩虹已经不在了。

城市记忆

据说,12月28日是属于武汉的节日。2008年的这一天,万里长江第一隧——武汉长江隧道通车;在后来每年的12月28日,武汉地铁2号线、3号线、4号线陆续运行,鹦鹉洲长江大桥落成,东湖隧道开通。

就在今天,地铁6号线、机场线、雄楚大街BRT齐齐通车,天河机场T3航站楼建成,世界级东湖绿道开通,百年中山大道崭露新貌。看到接二连三的重磅消息,耳畔突然响起武汉求学多年的同学毕业时拖着箱子离开时的感慨:“哎,我来的时候武汉就在挖,原本以为在我走之前能看看它的新颜,没想到我要走了,它被挖得更厉害了。”作为武汉人,不得不小心翼翼地默默承受着自己的家乡被挖,而自身还得受外来朋友挖苦的苦楚。而这一项项工程的落实,在揭开面纱的那一刻,在切切实实给我带来便捷的瞬间,拂去我心头的一丝痛。

不知道大家对一座城市有着怎样的期待,或者,更直接点说,怎么去看待这个城市化的过程。

我记忆中的光谷还停留在2008年,当时为了参加一所高校的特长生面试,从汉口转了两次公交车,耗时约两小时,终于抵达那个标志性的大转盘,却一下子傻了眼:周遭有点半荒野的性质,偌大的公交大转盘没有红绿灯,为数不多的能上路或者不能上路的车子时不时从我面前倏忽而过。为了过一条马路,我傻傻地站在路口观察了十分钟的路况才有勇气迈出脚步。还记得那时候,父亲的同事因几栋老宅拆迁,政府补贴了几套光谷附近的房子。房子太多,留一套自己住,其余的租不出什么好价钱,便想以十万元一套(九十平方米)的价格卖给我父亲。父亲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他:“住那么偏远的地方,在这座城市生活多么不方便啊!”哪想到,就在这日月勤勉地交替间,不出十年,光谷成了武汉的一个新地标、新中心,而当初十万元的那套房子,早已狂翻十几倍。

那个曾经一片荒野的田地,被华厦霓虹一点点吞噬着,被包装成欧式风格的钢筋和水泥,彰显着光谷商业区的国际化色彩。小年轻们都爱光顾那里,一到节假日,就着商家精心烹饪的消费大餐,将那些英、法、德、瑞风情街裹得水泄不通。非常有意思的是,好多影楼都将外景拍摄点设置在了那里,于是打扮得俏皮时尚的准夫妻们就成了风情街头亮丽的风景线。大多人慕名而来,流连、拍照、赞叹,好像一群自以为踏出了国门,触碰到欧洲文化和历史的游客。就在仿着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式大教堂里,唱诗班被驱逐了出去,牧师被驱逐了出去,虔诚的诵经者和祷告者被驱逐了出去。坐在他们位置上的人,齐刷刷地盯着祷告台中央悬挂着的偌大的液晶显示屏,上面循环播放着汽车、香水、房产的广告。

我忍不住有些怀念儿时常去的老商业区:长江左岸,汉水之北,来自明朝和清朝,走过开埠,拥有独一无二的4.7千米,其间镶嵌着能追溯到明成化年间的标志着近代商贸发源地的汉正街,还有道光年间的六渡桥。后来1927年北伐军攻占汉口,为纪念孙中山先生,国民政府改名“中山马路”,于是它成为中国最早以“中山”命名的城市道路。抗战时期,它是中国抗战宣传的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它则发展为商业街。南洋大楼、民众乐园、汉口总商会、远东饭店云集之处,是这座城市凝聚的血脉,是这座城市沸腾的记忆。

还记得我刚去外地念大学那会儿,各种社团和集会风急云涌地向我袭来。认识新朋友总免不了自我介绍,每每有些朋友得知我来自城市以后,都或明显或隐约地向我投以怜悯的目光,说:“城市的孩子不容易,童年就被锁在冰冷的楼房里,哪像我们田间地头活像只快乐的小鸟!”我懒于解释,心里又愤愤不平,怎么会呢?我的童年时代明明就很快活!初中时,父母忙于事业,无暇顾及我,便替我报了各种补习班。去补习班在我看来并不是一件很糟糕的事,培训机构点就设置在武胜路泰和广场背后,那儿离中山大道的新华书店步行大概只需要十五分钟。而我则常常偷偷溜出教室,去新华书店开辟我的新天地。那会子特别迷世界名著和青春文学这两样在语文老师和班主任那里并不兼容并蓄的作品。如果时光倒拨个十来年,你是那家新华书店的常客,那么一个把自己的跨肩米奇书包当坐垫,背倚书架的女孩,一定会频繁出现在你的视线里。就是用三年的周末逃培训课和中午午休的时间,我读遍了安妮宝贝、韩寒、郭敬明等青春文学代表作家的所有作品,也夹杂着读了中国的四大名著,读了鲁迅、朱自清、徐志摩、萧红、钱锺书、杨绛,也读些川端康成、村上春树,似懂非懂地读完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简·爱》《傲慢与偏见》《茶花女》《基度山伯爵》《奋斗史》《红与黑》。见我读书如洪水猛兽,又势不可挡,母亲带我去了南京路少年儿童图书馆,在那里,母亲给我办了人生中的第一张借书卡。于是我的征程就扩展到了南京路。从武胜路途经六渡桥、江汉路,再到南京路图书馆,我总是急匆匆地步行往返于两地,穿梭在中山大道上。我亲睹它在黎明的鱼肚白的天空中苏醒,也心醉神迷地徜徉在暮色时分熙来攘往的喧嚣中,如同它的一个小女儿,心甘情愿向它坦白我的梦想,和众多孩子一起,在它的温柔乡里撒欢。

在我念高中的时候,新华书店拆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南京路的少年儿童图书馆也拆了;再后来,估计是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六渡桥那座标志性的天桥拆了。后来我带很多朋友走过那条路,对着面目全非的中山大道,深情款款地将曾经的那些建筑和故事一一诉说,不过,他们要么是对之丝毫提不起兴趣,要么一头扎进灯火通明的商铺里了。

中山大道在万众瞩目中又重新回归到老市民的视野,不论它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还原,或者它的功能得到更完美的设计和呈现。然而,房子可以拆了重建,可以翻新,人却不行。就这么一辈子,时光荏苒,终究是人间烟火留不住。

“武汉和武汉人在变。尤其近几年,变化很快。武汉每天都不一样!我想我会把武汉不变的那些东西写在小说里。把千百年来楚国那些一脉相承的东西写在小说里。社会规律总是这样:现实中的经济建设总是以拆建实现目标,文学的目标却是追忆和保留。”武汉作家池莉这样写道。武汉有两位女性作家非常出名,一位是方方,喜追忆武昌的故事,代表作有《春天来到昙华林》;另外一位则是池莉,她笔下流淌着太多让我读过一遍便永不能抹去的生动的老汉口人和老汉口的故事。最近又读了她的《汉口情景》,唯有在触碰到她的文字的时候,文字变成一条时间河,渡我重返少年,并把那个完好无损的中山大道慎重地交还给我。

然而大多数时候,我都处在惶惑当中,很多关于时间和空间的记忆在我脑海中片瓦无存。老汉口的优雅在面对挖掘机的暴力的时候丝毫没有抵抗的能力,而我,想要尽可能温柔,却不能不啃噬一些残酷。父母的记忆,只能通过一些只言片语呈现,而我这一代的记忆呢,可能也只能用画面和文字传递给下一代。我确信自己正生活在无时无刻不被建构的世界里,然而历史的足迹告诉我们,被建构的世界过不了多久也会被摧毁,然后接着重建。人对物这样无情,人对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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