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态平衡与武侠小说命运

文化生态平衡与武侠小说命运

评估侠文化问题的两种偏向——侠义行为:必要的社会调节机制——“五四”文学革命的局限与后来的左倾幼稚病——文化生态平衡受破坏与侠义精神的失落——武侠小说性质、功能的辨析——杨沫与鲁迅、老舍、台静农的例证——旧武侠小说的疾患与金庸等新派武侠小说的功绩

事情要从远一点的地方说起。

在中国,小说曾长期被视为“小道”。而武侠小说在一些人心目中,则大概又是“小道”中的“小道”,是小说家族里“出身不好”的一支。且不说清末已被人称作“遗武侠之模范”的《水浒传》在历史上曾一再遭禁;直到今天,当金庸已成为全世界华文文学中拥有读者最多的一位作家,赢得巨大声誉之际,也还有人因为他写的是武侠小说而要论一番门第出身,查他的八代祖宗,用侠士先世曾“以武犯禁”,小说本身又贩卖“精神鸦片”来加以谴责,警告人们坚决“拒绝”(刊登在《南方周末》1994年12月2日的鄢烈山先生这篇文章,题目就叫《拒绝金庸》)——虽然这位作者自谓并未读过一本金庸的作品

这一事实使人震惊。

惊诧之由倒不在这位作者鼓吹“拒绝金庸”,因为既未读过作品而要表示“拒绝”,徒见作者思维方式之奇特,于金庸本身则分毫无损;真正令人震惊者,倒在由此看到了侠文化问题上二三千年封建社会流毒之深和近几十年左倾思潮为祸之烈。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侠和侠文化一向受到封建正统势力的压制和打击。大概由于侠士的某种叛逆性,先秦法家人物韩非子就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其实,侠未必动武,墨子止楚攻宋这类重大的侠行,并未用过武力。自西汉起,“儒”就处于独尊的地位,“侠”则常常被看做封建统治的直接威胁,遭到武力围剿和镇压。汉武帝一面尊儒,另一面就杀了很多大侠,甚至将他们满门抄斩,体现着当权者对主持正义而无视权威者的痛恨。因此,当今天有人谴责“侠以武犯禁”时,他所站的其实是封建统治者的立场。

近代研究侠文化的专家中,也有从进步立场出发把游侠当做封建秩序破坏者这类看法。如美国华人学者刘若愚教授在他的著作《中国之侠》中就说:“西方骑士是封建制度的支柱,中国游侠则是封建社会的破坏力量。”这话表面看来有道理,因为从与官方的关系上说,中国游侠和西方骑士确实有所不同,然而深入一想,有关游侠的论断依然失之片面。原因在于:封建社会中的侠和侠文化,其作用都是双重的,绝不是单一的。当底层人民受权势者欺压,处于哀哀无告的状态时,侠客的出现,对官府可能是一种对抗,而对受苦者无疑是一种解救和抚慰,避免了事态的不可收拾,缓解了社会矛盾。借用一句现代语言,这也许近于人们所谓的“第二种忠诚”吧。从这个意义上说,侠义行动是一种社会润滑剂,它在一定范围内抑制强暴,消弭祸端,使已有的社会问题不致继续积累而导致爆炸,有利于生产力的稳定发展。如果说法家的最大特点是力主法治,儒家的最大特点是实行德治,那么,源于墨家的游侠则在法治和德治难以奏效的范围内弥合伤痛,为社会敷上一贴贴止痛疗伤膏,作为它们的一种补充,同样起着保持生态平衡的作用。恩格斯曾在《致约·布洛赫(1890年9月21—22日)》的信中提出过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历史乃众多合力所形成的平行四边形,是多种力量和作用相互制约、保持平衡的结果。法家所推崇的法律,儒家所推崇的伦理道德,道家所推崇的清静无为勿扰民的思想,墨家所推崇的兼爱尚侠精神,以及其他教育救国、宗教救世等等主张,各有自己的合理成分,相反而又相成,都是保持社会生态平衡、文化生态平衡不可或缺的因素,是相互制约又相互补充的整体。施政者某个时期内可以因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侧重,但绝不可罢黜某些方面而造成偏废;偏废了就失去生态平衡,使“平行四边形”受到破坏,社会就会受到惩罚,出现灾难。从这个角度,我们正可以了解侠和侠文化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持比较清醒的头脑,消除对游侠破坏力的过多疑虑。可以说,只要存在社会黑暗、权势逼迫、执法不公、恶势力为非作歹一类问题,或遇上意外的天灾人祸需要救援,侠和侠文化就有自己的积极作用。清末一位文化人谈《水浒传》时说得好:“逼者,压制之极也。非逼而作盗,则罪在下;逼之而作盗,则罪在上。作盗而出于逼,则强盗莫非义士矣。”侠和侠文化的矛头并非针对整个社会。即使像梁山泊大聚义,也并非以推翻宋朝江山为目的,何况是单个的侠客!真正的“封建社会的破坏力量”有三种:一是贪官污吏、恶霸劣绅、昏君奸臣和其他黑暗势力,二是农民起义军,三是落后于封建阶段的外族势力的入侵。侠客主要是第一种破坏力量的遏制者和反对者,他们以自己的游侠活动伸张正义,铲除强暴,激发人们扶困急难的精神,维护着社会生产秩序的正常运转。虽然采取法律以外的形式和手段,却在很大程度上出于被迫,因为他们的对手本身就是一伙不可理喻的非法作恶者。

所以,把侠和侠文化单纯看做“封建社会的破坏力量”,实在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误读。

这种偏见和误读,在“五四”文学革命时期本有可能纠正过来。当时的先驱者推倒千百年来视小说为“闲书”、“小道”的封建陈腐观念,将小说抬进了文学的大雅之堂,建树了巨大的功绩。在“人的文学”、“平民文学”、“社会文学”、“写实文学”的旗号下,重新确立了文学的评价标准,把《红楼梦》、《老残游记》、《官场现形记》等一批不被重视的小说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新位置。他们对“黑幕小说”、“滥调小说”的批判,也包含了许多正确的见解。但“五四”时期某些先驱者在文学问题上也有一些幼稚褊狭的看法:他们重写实而轻想象,重科学而轻幻想,重思想功利而轻审美特质,对神话、童话、武侠、志怪类作品很不理解。他们把《西游记》、《封神榜》、《聊斋志异》均看做“非人的”文学,把《聂隐娘》、《红线》乃至《三国演义》、《水浒传》中某些情节指斥为“迷信”而对整个作品不予肯定。这就使他们不能较为客观和全面地去评价武侠类作品。

到了1930年代,随着左倾幼稚病变本加厉地发展,武侠小说终于被打入“另册”。其“罪名”被提到了吓人的高度,成为“妨碍群众觉悟”、“阻挡革命发展”的一种“反动意识形态”,似乎革命不能早日胜利,其根源全在“制造幻想”的侠文化。如果说前面那种认为武侠小说鼓吹暴力、“以武犯禁”的看法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立场上从右的方面来否定的话,那么,这种认为武侠小说“制造幻想”、乃“精神鸦片”的看法却是站在革命者立场上从左的方面来否定的。瞿秋白1932年发表在《文学月报》第一期上的《大众文艺的问题》说:“青天大老爷的崇拜,武侠和剑仙的梦想”,“无形之中对于革命的阶级意识的生长,发生极顽固的抵抗力”。在《吉诃德的时代》一文中又说:“中国人的脑筋里是剑仙在统治着。”“相信武侠的他们是各不相问、各不相顾的。虽然他们是很多,可是多得像沙尘一样,每一粒都是分离的,这不仅是一盘的散沙,而且是一片戈壁沙漠似的散沙。他们各自等待着英雄,他们各自坐着,垂下了一双手。为什么?因为:‘济贫自有飞仙剑,尔且安心做奴才。’”新文学家中,郑振铎写了《论武侠小说》,茅盾写了《封建的小市民文艺》,都同瞿秋白相呼应,严厉批判和彻底否定武侠小说。这在当时或许自有其针对性,结论却未免过于简单(后面我们将会正面谈到)。1949年后,这种“革命的见解”更借全国政权力量付诸实行,武侠小说便难免遭禁或变相遭禁的命运。《人民日报》在一篇题为《坚决地处理反动、淫秽、荒诞的图书》的社论中明确提出:“凡渲染荒淫生活的色情图书和宣扬寻仙修道、飞剑吐气、采阴补阳、宗派仇杀的荒诞武侠图书,应予收换”;“这类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图书,事实上已经起了并正在起着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匪帮的‘第五纵队’的作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中,出版社不出版武侠小说,图书馆不出借武侠作品,街头偶尔发现旧日印的武侠书则付之一炬;不但武侠小说作家反复检讨认“罪”,连“行侠仗义”、“见义勇为”、“哥儿们义气”这类日常用语也因“缺少阶级分析”而在书刊、广播、电影中喋喋不休地受到批评谴责。偌大神州大陆,真似一片净土!

然而结果如何?人们从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的报纸上,不断读到的竟是这样一些新闻报道:光天化日之下,一名持刀歹徒公然在公共汽车上勒逼二三十名乘客交出钱款、手表,无人敢起来反抗;两个坏蛋在长途汽车上将几十名旅客的财物洗劫一空,然后堂而皇之地离去;在列车上,暴徒竟敢当着全车厢旅客的面抢劫钱财并侮辱妇女,而人们竟视若无睹,不敢援手;儿童落水,岸上围观者上百,却无人救援,如此等等。在广州街头,广东省广播电台青年记者安珂因与偷盗者搏斗而被刺受伤,他的遭遇怎样?《人民日报》记者胡思升有一段报道:

在广州长堤大马路的闹市区,正值下班时的熙来攘往的高峰时分,人群围观安珂赤手空拳同三名持匕首的歹徒在马路中央搏斗,交通堵塞达十分钟,可是没有一个人上前呐喊相助,竟让四名歹徒持刀扬长而去……安珂的两名一起目睹歹徒抢提包的同学,一个是共产党员,一个是保卫干部,却在血战的时刻不见了……安珂倒在血泊之中,有人拦截两辆过往的卡车和客车以便送往医院抢救,车上的司机竟不予理睬,置一个英雄的垂危于不顾……

在武汉一家餐馆里,同样是电台记者的杨威当场抓住一个小偷,勒令他“快把钱包交出来!”但被盗的人却不敢承认这是自己的钱包,小偷于是气势汹汹地向杨威反扑过去,说“你诬陷好人!”当场猛打杨威,小偷的同伙也蜂拥而上。被打的杨威一面和歹徒搏斗,一面大叫“抓坏蛋”,但餐馆工作人员和就餐的顾客“并无一人出来相助”,直到后来公安人员闻讯赶到时,杨威已多处负伤。

据粗略统计,从1979年到1983年,报刊上报道的这类触目惊心的事实就有一百七十多起。一个多么突出的社会现象!

鄢烈山先生说:“武侠小说从根本上说有如鸦片,使人在兴奋中滑向孱弱。”现在读者要问:当这种“精神鸦片”被取缔了整整三十年,对它的批判也长达半个世纪,使人“孱弱”的根源早被彻底铲除之后,为什么人们没有变得勇敢起来,这类事例反倒发生得如此众多、如此集中?

这就不能不触及到社会文化生态平衡受破坏的根本问题。

不妨先说一桩题外却是亲身经历的事。

1958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第八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号召“除四害”,说麻雀与人争粮,一年能吃掉多少亿斤粮食,因此在全国发动了一个人人都来消灭麻雀的运动。北京连轰三天麻雀,人们什么事不做,专在室外敲锣敲盆,大声呐喊,吓得麻雀飞来飞去,不敢落地,活活累死。孩子们还去各处掏麻雀窝。那一年确实搞死不少麻雀。但随后庄稼地里害虫增多,农作物大减产。原来麻雀除了与人争粮之外,也消灭害虫,是一种益鸟。经过这次教训,人们才开始懂得自己干了蠢事,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而这类蠢事,包括“全民炼钢”时砍光树木,到处建水库却无水可蓄,等等,一个时期里真还干了不少。

然而,比破坏自然界生态平衡远为严重的,恐怕还是破坏社会文化上的生态平衡。

长期以来,我们总想用革命观念取代一切,建立一个纯而又纯的世界。通过思想改造、“兴无灭资”以及各式政治运动,扫荡和消灭马克思主义以外的各种思想、道德、观念,就像在自然界里对麻雀这类被认为有害的东西赶尽杀绝一样。从1950年代起,我们批判了武训那种行乞兴学的精神,批判了武侠小说那种仗义行侠的思想,批判了宗教,批判了教育救国论和实业救国论,批判了梁漱溟的“乡村本位文化建设”,批判了胡风“到处有生活”、“写真实”之类文艺观点,批判了冯友兰的“抽象继承法”,批判了马寅初的“人口控制论”,批判了巴人的人性论,1960年代初又批判了清官,批判了杨献珍的“合二而一论”、周谷城的“时代精神汇合论”、孙冶方的利润学说,认为它们在制造和宣扬改良主义,对抗革命道路,甚至是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我们怀着对武装革命胜利的绝对崇拜,彻底贬斥这些本来有一定科学性或某种合理性,可以在社会生活中对革命起到不同的配合、辅助、补充乃至反证作用的事物和思想。本意是要尊崇马克思主义,实际却取消了对历史事物的具体分析,搞的是形而上学,既违背了历史唯物论,也违背了辩证法。毛泽东在1940年代初曾正确地说过:“马克思主义只能包括而不能代替文艺创作中的现实主义,正如它只能包括而不能代替物理科学中的原子论、电子论一样。”然而在五六十年代,中国内地掀起的这种种政治运动和思想批判,恰恰是要荒唐地用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取代社会人文科学的各种学科。其结果,教人向善的思想受到嘲笑,倡导爱心的理论受到蔑视,心理学科被宣布成“伪科学”而撤销,文化教育事业受到践踏,见义勇为精神在我们社会中失落,到“文革”,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道德观念却被当做“四旧”而受到扫荡。由此可见,新时期以来报刊大量报道的暴徒行凶无人挺身而出,小孩落水上百人围观,这类触目惊心的事例一再出现,绝不是偶然的。那是对我们破坏社会文化生态平衡的一种惩罚。

侠义精神是一种以正义感为基础的社会黏结剂。一旦这种精神失落,人们将真正成为一盘散沙,社会的抗恶机制将陷于瘫痪,连法制本身也难于贯彻。

武侠小说是否真的阻碍革命,与革命势不两立呢?这个问题需要辨析和澄清。

武侠小说其实只是小说的一个品种,而不是一种固定的思想倾向。虽然一般武侠小说都肯定行侠仗义、急人所难,但就具体作品而言,内容比较复杂,有的突出除暴安良,有的渲染血腥复仇,可以说全由作者思想境界高下而定。《水浒传》前半部着重写官逼民反,颇具造反精神,故而屡次遭禁。清末民初也有一批武侠小说,鼓吹反清排满,当时来说与辛亥革命颇为合拍,革命性相当强烈。而像《儿女英雄传》这样的小说,就相当符合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人生理想(女主人公十三妹一心想当诰命夫人),可以说对当时社会完全不具有叛逆性或破坏力。所以,笼统地说武侠小说阻碍革命显然不符合事实,笼统地说武侠小说都推动革命也未必确切。

但就多数而言,武侠小说最影响人的是正义感。它给人灌输一腔热血,让人憎恨残暴的压迫者,同情无辜受虐的百姓,而不是教人等待侠客拯救。这种精神就和革命有了相通之处。一个人如果内心全无正义感,将永远是冷血动物,决无投身革命的可能。革命者起码要同情下层被压迫人民,有正义感,满腔热血,甘于牺牲。《青春之歌》的作者杨沫,年轻时“成天让武侠小说迷瞪着,满脑子的劫富济贫,打抱不平,一心想练几手蹿房越脊、身轻如燕的真传”,并且在三十年代的北平参加了一个叫做“四民武术社”的团体,跟着师傅练太极,练八卦,练行侠。据她自己说,1931年她之所以单身离家走上革命道路,与那时读武侠小说“很有关联”:“你想啊,惜老怜贫,除暴安良的动机和救民水火的革命思想本来就是吻合的么!”《光明日报》1995年3月24日第六版所报道的杨沫这位“老革命”的现身说法,使人相信武侠小说不那么可怕,至少和革命不那么对立,相反倒有某种内在的一致性。

在中国新文学家中,与侠文化有关系的远不止一个杨沫。“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鲁迅就很值得研究。他十多岁时已接触《剑侠传图》以及充满义士复仇内容的汉代野史《吴越春秋》、《越绝书》等图书。早年自号“戛剑生”,做过若干侠肝义胆的事。长大后对故乡先贤中有侠气的人物非常注意,曾经编集过一本名为《会稽郡古书杂集》的书;对秋瑾这样富有侠义精神的烈士,则尤为钦佩。在《中国地质略论》中,鲁迅正面肯定了“豪侠之士”,视之为爱国者,热情地说:“吾知豪侠之士,必有悢悢以思,奋袂以起者矣。”1926年写的《铸剑》,可以说是一篇现代武侠小说。主人公黑色人就是一位代人向暴君复仇的侠士,而且其名字“宴之敖者”,就是鲁迅自己曾经用过的笔名,足见作者对这一人物的喜爱。墨家一向因“勤生薄死以赴天下之急”而被誉为侠义(孙诒让《墨学传授考》),鲁迅也肯定“墨子之徒为侠”,直到1930年代,还写了《理水》、《非攻》两篇小说,颂扬禹和墨子为民请命、埋头苦干、急人所难、不求名利的那种墨侠精神(按《庄子·天下篇》,墨子思想导源于禹);同时也特别警惕侠在官方压迫和引诱下的变质、堕落现象,在《流氓的变迁》一文中作了论述和揭露。有人依据此文而断章取义,竟说鲁迅视侠士为流氓,对侠文化完全否定,这实在是一种莫大的误解或曲解。

还可以举出老舍。这是一位童年就从传统曲艺和小说作品中深受侠文化影响的作家。他的小说,虽然幽默,字里行间却浸透着一个“义”字,让人笑了又哭。他在《我怎样写短篇小说》中谈到《断魂枪》时说:“它本是我所要写的‘二拳师’中的一小块。‘二拳师’是个——假如能写出来——武侠小说。我久想写它,可是谁知道写出来是什么样呢?”武侠小说并没有写成,但《断魂枪》特有的那股刚烈而又悲凉之气,依然分外感人。老舍的长篇小说中,经常活跃着一两个侠客的影子,如《老张的哲学》中的孙守备,《赵子曰》中的李景纯,《离婚》中的丁二爷,《牛天赐传》中的虎爷、王宝斋,连《猫城记》中还有个勇于献身的大鹰,他们在危难关头仗义行事,扶贫救急,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直到1947年,老舍在美国纽约还写了三幕四场话剧《五虎断魂枪》,其中突出赞美了以王大成、宋民良为代表的豪侠之气。老舍小说决不是廉价的“革命文学”,但书中那种凛然正气、侠义情怀,无疑曾激励旧时代广大读者走上同情革命的道路。

我个人还有这样的经验:即使对某些身世不很熟悉的作家,以义侠精神观之也会像一道光柱,把他们的作品连同灵魂,照得通体透明。例如台静农,早年是未名社成员,与鲁迅过从较密,写过《地之子》、《建塔者》两本短篇小说集,前者是出色的乡土小说,后者则显示作者思想又跨前一步,成为革命者的风姿。何以如此?则不很了然。后来读叶嘉莹教授《<台静农先生诗稿>序言》,方知台静农抗战时期曾写过一些慷慨激昂的旧体诗,其中《沪事》一首谓“他年倘续荆高传,不使渊明笑剑疏”,《泥中行》一首谓“何如怒马黄尘外,月落风高霜满鞴”,《谁使》一首谓“要拼玉碎争全局,淝水功收属上游”,可见他青年时代原是壮志报国,深受荆轲、高渐离一流影响的知识分子。这时反观他1920年代末白色恐怖下的思想状态,以及许寿裳被刺杀后五六十年代在台湾的长期沉默,也就顿然醒悟,觉得豁然开朗了。台静农的一生,无疑再次证明:侠肝义胆确实和革命相通!

仅此数例,足以说明:那种把武侠小说和新文学乃至和革命截然对立起来的看法,是缺少根据的。

武侠小说还有一个罪名,是对缺乏思想防范能力的青少年产生“毒害作用”,让他们痴迷得离家出走,入山学道。这种后果应该说有可能出现,记得在1940年代,确曾看到报上登载过少年上峨嵋山学剑的消息。但这个问题又不是应由武侠小说单独面对的。据我所知,即使读革命的文艺作品,也曾发生过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例如,读了抗日小说《铁道游击队》,有的孩子就学跳火车;看了抗日电影《小兵张嘎》,有的孩子就到处用小刀扎自行车胎。这类问题,恐怕不能归罪于作品本身,只能依靠家长和老师正面引导来解决。而且,有些所谓消极作用,也是多少被夸张了的。眼前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就是汤一介教授的事。曾有同事告诉我:汤一介教授年轻时和游国恩、余冠英的儿子一起,因看武侠小说入迷,偷偷进山去学道,家人找了好久才找回来。后来我和汤夫人乐黛云女士谈起此事,她的回答使我吃惊:原来,汤当年确实爱看武侠小说,但1943年那次离家出走,却是要从昆明奔向延安,但刚到贵阳,就被抓起来了,家人为了免除政治麻烦,才以读武侠入迷来遮掩。我恍然大悟之余,不禁想起香港饶宗颐教授类似的自述,他对采访者说:“我六七岁时,image非常多,非常活跃。最喜欢读武侠神怪书籍,尤其是《封神榜》。怪、力、乱、神四个字中,最引我入胜的就是一个‘神’字。七八岁时我差不多写了一部小说叫《后封神榜》。”可见,一些武侠神怪小说,对培养孩子的丰富想象力还是有帮助的。在面对这类作品时,孩子们一方面需要成人的引导,防止因缺少自持力而入迷,将这类小说可能有的负面作用限制到最低,另一方面又不能因噎废食,应该敢于放开,大胆锻炼并增进孩子的想象力与分辨力,从作品获得更多的益处。两者缺一不可。

上面,我们着重考察了侠和侠文化在参与社会文化生态平衡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澄清了从左、右两方面加之于武侠小说的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这样做,绝不意味着对过去的武侠小说全盘认同。恰恰相反,如果从历史实际出发进行分析,我们相信,旧武侠小说除艺术质量极不整齐外,内容上也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七侠五义》和后五十回《水浒传》中出现的奴才思想,不少武侠小说存在的耽于复仇、滥杀无辜的倾向,以及若干作品宣扬轮回转世、神力无穷之类的迷信色彩等。虽然从武侠小说的总体上看,这些问题只占局部的地位,却为侠文化参与社会文化生态平衡带来了某种消极影响。从这个角度说,1950年代开始在香港出现的以金庸、梁羽生为代表的新派武侠小说,就有了特殊重要的意义。

香港在一个半世纪中,政治上为英国的殖民地,经济上由自由港而逐步发展成繁华的国际性商业中心与金融中心,文化上则呈现出东西方文化长期并存、相互渗透,传统文化又和“五四”新文化乃至左翼激进文化共处一堂、公平竞赛的奇异局面。在香港,1949年后由大陆政权力量发动的种种批判运动虽有波及,影响却不大,许多破坏性的负面影响因此得以避免。而大陆学术界、文化界取得的新进展(例如在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下客观地评价有清一代的历史,高度肯定康熙、乾隆的作用;对明中叶以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所取得的进展;对明末李自成起义和清代太平天国起义的深入研究;文物考古上获得一系列重要发现,古籍整理上的若干成就等)则受到香港学者、文化人应有的重视,从中获得益处,不像台湾那样因政治歧见就对大陆的情况严密封锁。可以说,香港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文化上同样保持着自由开放的姿态。虽因不断受商业浪潮冲击,文化上也难免有过于商业化的问题,但就整体而言,社会文化生态处于基本正常、从未失衡、从未受到政治干预的状态中(1967年受大陆“文革”影响而出现的短期情况除外)。面对中外古今,香港的学术文化界真正做到了鲁迅所倡导的“用自己的眼光来择取”的“拿来主义”态度。新派武侠小说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得以诞生。

新派武侠小说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在武侠小说这个传统品种中熔注了新型的内容。金庸、梁羽生都是受过很好的教育,钟情于传统文化,而又具有现代思想的知识分子。他们主张“侠是下层劳动人民的智慧与品德的化身”,将侠行建立在正义、尊严、爱民的基础上,摒弃了旧武侠小说一味复仇与嗜杀好斗的倾向。他们写的是一些为国为民而又富有独立个性色彩的侠士,而不再是某些旧武侠小说中那种官府的忠顺奴仆。他们还改造了旧武侠作品某些过于荒唐的内容,将武技大体上收拢在人而非神的范围内,却又变幻多端、奇异莫测,不但没有减少读者的兴味,反而因作者施展的丰富想象而更具魅力。在科学昌明的20世纪,新派武侠小说尤其金庸的小说却赢得了千千万万读者包括一些大科学家的喜爱,这一现象值得人们深思。

新派武侠小说之所以引人注目,还在于它们具有浓重丰厚的传统文化含量。不但作品用传统小说的语言写成,而且举凡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切最具特色的成分,如诗词曲赋、琴棋书画、儒道墨释、医卜星相、传说掌故、典库文物、风俗民情……无不与故事情节的展开、武技较量的描写、人物性格的刻画、作品题旨的展示相融合渗透,成为有机的组成部分,令人叹为观止。它们构成了新派武侠小说的一大优势,从而使自己在中华民族和海外华人社会中深深扎下根来。

新派武侠小说之所以引人注目,更因为艺术上的广为借鉴和勇于创新。新派武侠小说尤其金庸的小说,吸取了西方近代文学和“五四”新文学的艺术经验,也借鉴了戏剧、电影的手法、技巧,还广泛继承了传统的各类通俗文学如侦探推理、社会言情、历史演义、滑稽幽默等小说的长处,在大融合的基础上形成大创新,取得了旧武侠小说难以望其项背的成就,做到了真正的雅俗共赏。

新派武侠小说的这些成就,可以归结为金庸、梁羽生等作者以精英文化改造了武侠小说的结果。这种改造带来了武侠小说的新生命,适应并积极促进了20世纪乃至21世纪中华社会文化生态的新平衡。新派武侠小说尤其金庸小说受到亿万读者热烈持久的喜爱,也受到冯牧、宗璞、叶文玲、张大春、刘再复、李陀等许多新文学作家的热情赞誉,绝不是偶然的。

社会呼唤新武侠!文化生态平衡需要新武侠!1980年代末期起中国重又在全民中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并设立见义勇为基金,是十分适时的!

真正的侠义精神永远不会过时!

  1. 见1905年出版的《新小说》第15号《小说丛话》定一论《水浒》文,其中说:“《水浒》一书为中国小说中铮铮者,遗武侠之模范,使社会受其余赐,实施耐庵之功也。”
  2. 鄢烈山《拒绝金庸》一文载1994年12月2日《南方周末》,其中说:“我的理智和学养顽固地拒斥金庸(以及梁羽生古龙之辈),一向无惑又无惭。有几位欣赏新武侠小说的文友曾极力向我推荐金庸、梁羽生,我也曾怀着‘一物不知,君子所耻’的心理借来《鹿鼎记》、《射雕英雄传》,最终却只是帮儿子跑了一趟腿。我固执地认为,武侠先天就是一种头足倒置的怪物,无论什么文学天才用生花妙笔把一个用头走路的英雄或圣人写得活灵活现,我都根本无法接受。”“从历史认知的角度讲,武侠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无足轻重。”“从价值取向的角度讲,无论把武侠的武德描绘得多么超凡入圣,总改变不了他们‘以武犯禁’的反社会本质。鲁迅在《流氓的变迁》中,把流氓的祖宗追溯到武侠,这是很有道理的。流氓即蔑视社会公德和社会规范的反社会分子;武侠迷信的是个人或团伙的武功,鄙弃的也是社会的秩序和运作程序。在追求法治和社会正义的现代社会里,这绝对不是一种应该继承的‘优秀传统文化’。”“从文化娱乐的角度讲,同样是消遣性的东西,武侠小说比起《福尔摩斯探案集》等侦探小说来,也要低一个档次。看侦探小说是一种启人心智的游戏,而武侠小说呢,从根本上说有如鸦片,使人在兴奋中滑向孱弱。”
  3. 刘若愚:《中国之侠》,周清霖、唐发铙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版,第193—194页。
  4. 佚名:《中国小说大家施耐庵传》,见《中国近代文论选》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5. 瞿秋白《吉诃德的时代》大约作于1932年,收入《乱弹》,1938年5月由上海霞社出版。此处引文见《瞿秋白文集》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10月版,第273—274页。
  6. 收入1932年7月新中国书局出版的《海燕》集。
  7. 载1933年2月1日《东方杂志》第30卷第3号。
  8. 载1955年7月27日《人民日报》。亦见《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五卷(1949—1976),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2月版,第125—126页。
  9. 胡思升:《震动和沉思——记安珂壮烈牺牲后的社会反响》,载1983年5月7日《人民日报》。
  10. 刘衡、龚达发:《活着的安珂斗歹徒,武汉三镇传佳话》,载1983年4月12日《人民日报》。
  11.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见《毛泽东选集》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6年3月版,第875页。
  12. 鲁迅1936年3月28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故事新编》中的《铸剑》,确是写得较为认真。但是出处忘记了,因为是取材于幼时读过的书,我想也许是在《吴越春秋》或《越绝书》里面。”而据《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所载,连宝剑都懂得讲正义,“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道,乃出而去,水行如楚”。
  13. 见鄢然山《拒绝金庸》一文,载1994年12月2日《南方周末》。
  14. 收入《老牛破车》。亦见于《老舍文集》第15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11月版,第198页。
  15. 转引自胡晓明:《饶宗颐其人》,载北京《东方》杂志199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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