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在镇江的黄金

从南京到纽约

埋在镇江的黄金

羊头湾,大西洋边一个宁静小镇。隔着多少年月回想,除了一片海水,还有一个故事。

那里有家中餐馆叫“顶好”,店主是一对台湾夫妻。多年前一个夏夜,我离开南京到了纽约,马上开始找工作。有个哥伦比亚大学的留学生,找到更好的事做,把“顶好”的差事让给了我。小餐馆急于要人,愿意去的人却少,路远底薪少。我毫不犹豫接下来。

店面布局合理就不显小,走道上铺着起腻的红地毯,低幽的轻音乐涤荡了俗气。靠厨房的墙上凿了个龛,供财神爷,爷脚下供水果糕点,亮长明灯。

朱老板四十多岁,身量矮而板实,走路小跨度呼呼生风,他见我到,上前笑眯眯招呼:来啦?辛苦哇!刚到不歇歇?出来就好!到了美国,美国好啊!

他回身撩开厨房外的布帘子,斜欠身子伸头喊:喂!出来!出来沙!人家,怎么称呼你?不行不行,不能叫你名字,谢小姐吧?出来见见噻!

爽净的中年女人走出来,甩着手上的水:不好意思正在备料,刚到也不歇歇?美国辛苦哎。老板娘说温软闽南语,跟朱老板的镇江扬州口音全然不同。她端起桌上的不锈钢水壶,倒了一杯冰水,杯口上的小浮冰咯啦咯啦响。南京没有走远,纽约已在眼前。离愁尚在心底,生忧逼在身旁。

星期天饭店十二点开张,朱老板招呼吃午饭。除了我,“顶好”只请一个墨西哥人,骑车送外卖兼洗碗。其余事情一应朱家人做。朱老板接电话接订单,上汤上菜。老板娘身兼大厨二厨。大厨炒菜,二厨抓码配菜。老板娘母亲择菜洗菜撕鸡皮。

吃饭时朱老板对我说:谢小姐刚来,不晓得饭店规矩,这块儿跟你说下小费的事。小费的事那个留学生跟我说过,因朱老板自己伺候客人,客人给的小费便由他收,他再分给收拾碗盘的busboy或者busgirl(餐馆勤杂工),四六开,他拿六。

他问我:谢小姐啊晓得美国小费的规矩?小费多就多点,少也没法子,美国饭店都这个样子。在南京我算是劳心者,在美国是劳力者。我能吃苦,怕脏也做出不怕的样子,没有客人时我到厨房帮老板娘干活。吃饭时我主要吃便宜的菜,鱼肉不多吃。我总是笑容满面。

朱老板对我印象慢慢不错,说,现在谢小姐晓得打工辛苦了吧?问下子,你啊成家啦?要没得呢,找个美国人结婚,要少吃不少辛苦,绿卡还有希望,我们是第一代过来的,才能让我儿子他们不吃苦,现在啊,不管店里多忙,两个小家伙就是不过来帮忙,好像他们的出息跟我们苦做的餐馆没得关系。

朱老板的镇江口音让我分神,眼前是他的人,心思已去了镇江。风光无限的焦山金山,脍炙人口的香醋肴肉,这些离我千万里远的东西,在朱老板的乡音里咀嚼着。有时吃过饭他会给我盛一杯香草冰激凌,我忽然掉下眼泪。

一天朱老板跟我说,你做事又快又好,不少事你都能顶下来,这样,以后小费跟你平分,你看阿好?我连摆着手:不用不用,说好四六开的,就四六开,我真的不要。朱老板也就没有坚持,后来对我客气很多,每次吃完饭都要我吃一杯冰激凌,周末收工多给我二十块钱,叮嘱我乘地铁当心。

那日午饭,朱老板看看四下无人的厅堂,低声跟我说:谢小姐是南京过来的?我说是啊。他问:你镇江啊有人啊?期待地看着我。

我看看朱老板,什么意思?他头朝后一仰,靠在椅背上:关系!有没得政府里头的关系?

我想了想说,要看你想做什么了,我家不在镇江,好像没有关系。这个“好像”我不该说,给了朱老板希望。

他看看通往厨房的门,说:有件事呢,现在跟你说下子,我老家在镇江,后来到台湾,顺拐又到了美国,阿十几年(二十几年)了。

“阿十几年”!乡音无改鬓毛已衰啊。二十年后我的乡音会改吗?

1979年中国改革开放,朱老板是最早回国探亲的海外侨胞。回去看谁呢?近亲不是去了台湾就是移居海外,留在镇江的又怎禁得住三番五次的运动和生老病死?朱老板沙里淘金地找到一两个远亲,以免到了镇江抓瞎。

飞机降落北京,火车直下南京,大巴径直奔镇江。他跟亲戚说,就想到老宅子去看看。1979年想找到旧居不难,镇江的市容几乎跟1949年前后一样,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和城市改造还没有开始。“十年动乱”刚结束,朱老板不知道什么叫积重难返、百废待兴,所以才会说镇江怎么跟从前不差多少的。

朱老板敲了门,对开门人客气地说,你好先生,对不住打搅,不找哪一个,我小时候在这块儿住过,出去多少年了,从美国回来探亲,想进去望望,你看啊行?添麻烦!

开门人一听朱老板正宗的镇江口音,又是从美国回来探亲,很客气,说那你进来,进来沙,不客气,随便望,走多少年啦?

旧居没有变,却也变了。破了,小了,荒了,屋顶的瓦缝中长出草来,从前严丝合缝的青石地砖,也缺了少了的,一踩一个坑,一踩一脚空,水从缺口沁上来,泪汪汪的。让朱老板最吃惊的是,那个装着他童年美好记忆的院子里,住满了生人,东厢房西厢房住着不同的人家,外面还砌起潦草的小厨房,炊烟从烟囱里冒出来。把个曾经气派的四合院,住得一塌糊涂面目全非。

记忆是靠不住的,从前是回不去的。

朱老板在院子里看了一圈,抬头细细打量那棵树,特别是树根。然后把房子也看了一遍,一扇门一扇窗都没有漏脱,斑斑驳驳的,人生风雨在那里留下瘢痕。他很想进屋看看,但又不能跟住在里面的人说,啊能让我进去望望?那是人家睡觉吃饭的地方,哪能随便望呢?朱老板望洋兴叹,不知哪一扇门是那一扇门。

朱老板把迷惘压进心底,对开门的人客气地说:细细(谢谢)你啊。就走了。

第二天朱老板找到有关方面,受到外事部门的接待。他把事情说了个大概,那老宅子是他家的祖产,当年爷爷奶奶花了多少光洋买下来的,全家十好几口子都住里面。后来都跟爷爷奶奶去了台湾,现在他人在美国,爷爷奶奶去世多年了,回来看看,这房子不知能不能要回来?

有关方面的同志对这个问题不做答复,深奥莫测而和蔼地笑。怎么是你的祖产呢?朱老板带着脆黄的房契跑了两趟政府,努力了两次,没有答复,失望回到纽约。

第二年朱老板又去了趟镇江,又到老宅去了一次,又找到政府有关方面,问了同样问题,得到同样答复。朱老板很灰心,天上飞来飞去的为一栋老宅,什么时候是个完呢?他一个小小旅美华人,有什么办法?怀着这样的沮丧,他回到了纽约。但他的心留在了老宅子里。向我打听关系的时候,他要说的就是为什么念念不忘那个破败的老宅子。

朱老板的爷爷到台湾不久就去世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奶奶也不行了,在病榻上,老太太拼足力气跟站了一圈的人交代后事,她对凑在耳边的长子说:“老——宅——子——埋——了——金——子。”说完挣扎了很久,咽气。站在一边的人先不明白什么事,等明白过来,都晚了。早点个说噻,多说几句噻。就一句:“老——宅——子——埋——了——金——子。”

埋在什么地方?房间里还是院子外?哪间房子?地下还是夹墙?外面的话在哪个方位,是不是墙角?是不是树下面?埋了多少?金条还是金块?木箱还是缸?

老太太带着她和老爷子深埋心底的秘密,客死异乡。把心神不定留给了子孙。

朱老爷子夫妻早年在镇江开酱园店。朱老板说他不晓得生意做得大不大,反正日子蛮好过就是,有鱼有肉。一个酱园店能积攒多少黄金?大致不会是很大数字,如果是很大数字的黄金,怎么埋到地里?那时早有钱庄了,大户人家用钱票,小户人家埋黄金。国民党快撤退时,一派混乱景象,什么货币都不值钱,早早晚晚地米面都买不成了。只有黄金坚挺。1949年前后买卖古玩,什么法币、金圆券、袁大头,都不作数,只收黄金。

1949年的一天夜晚,老爷子带着一家老少在镇江码头上船,离开大陆去了台湾。为什么要离开镇江,朱老板没有说,也说不清,那时他才十岁左右。改朝换代时,很多决定都是一念之差,并无老谋深算。台湾那么多年,日子过得不怎么顺心,从头来起谈何容易。很多随去台湾的人,多有不少苦衷,也说不清了。老爷子临了也不提黄金,还是老太太露了一句。还不如不露。可能老爷子认为不会走太久,日后回来挖出来就是了。没想到,再没能回去。

朱老板从中国台湾移民到美国,把祖父母和父亲对黄金的心心念念也带到了美国,可无论中国台湾还是美国,都跟祖国大陆隔江隔海,回不去。后来大陆开放了,外国人和华侨能去了,朱老板的心立刻活转,想到的第一件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镇江,找旧居,摸清楚埋的黄金还在不在。

于是出现前面所提到的情景。私房收为公有,你不能买,也不能租,更不能跟政府说自己要去挖黄金。他在旧宅子转的时候,其实也弄不清黄金埋在哪个方位。老太太留下的一句话,是个谜。也许在树下?可那棵树又不像参天大树。1949年到1979年,什么树不顶天立地?即便那树下埋着黄金,他也不能拿了锹去挖,里面住的是镇江市民,他凭什么到人家院里挖地?朱老板也想过跟住在老宅子里的人商量,说服他们同意他挖,挖出来的黄金分给他们一点。可转念想想,那是很愚蠢的念头,人心怎么测?

万一黄金埋在房子里头就更麻烦。哪家人搬出来让他进去挖?那么多房间,不能一间一间挖吧?所以朱太太经常摔一句话说:真不晓得老太太怎么想?要么不说,要么说全,这不弄死人吗?

忽然碰到我这个到美国打工读书的,故城南京离镇江不远,一段日子看下来觉得我不那么贪心,就跟我说了这个心思:谢小姐,你啊能找个男的留学生,愿意跟我去镇江?人要靠得住,跟我去把黄金挖出来!挖出来把他一半,你的这份我们两边出把你!你看呢?

我没有答话。

朱老板想把饭店生意放一放,让老婆和丈母娘顶着,自己回镇江做长期打算,先租个地方住下来,慢慢争取把整个旧居租下来,不是不能买吗,租总可以吧。只要住进去,事情就好办了,大门一关,随便在里面怎么挖。

这个计划他一个人不能完成。靠两个儿子?他们自小长在美国,根本不了解中国,不会跟他去挖地道,听了只是笑笑。但两袖清风到美国留学的人不一样,急需要钱,年轻,身体好,脑子灵光,重赏之下没有勇夫勇妇?但朱老板没有想过这里的风险。倒也不是一应的麻烦和困难,而是谁能确保那栋老宅子下面,一定埋着黄金?埋了多少?不多的话值得回去挖吗?开个酱园店,就是有一千两黄金,又怎么样呢?多的话怎么装在箱子里带走?

这么一问朱老板,他也点头,说也是,你有道理,但这个是我爸爸说把我听的,应当没的错。

我问他为什么老太太不早点说,脑子清楚的时候说,不是就没有麻烦了吗。朱老板说:就是这话嘛!

我建议他去找当地政府说明情况,开放了,也许能正大光明回去挖呢?朱老板哈哈大笑,说小姐啊你真天真,哪有人会挖了黄金出来就归你啦?这种事情就是在台湾,也是不能保证的呢。

我说:你不是说是你家的吗,不是你家你怎么会知道那个旧宅子呢?不是有房契吗?

朱老板说这是你的道理,到镇江就不是这个道理了,要挖黄金只能偷偷挖,挖出来偷偷带走。可是朱老板想的还是挂一漏万,没有想到黄金挖出来,怎么带出海关,十斤八斤也许行,还要藏好不被发现。可是十斤八斤的黄金值得千里迢迢从美国回去吗?

能想到的挖黄金须知和困难,我一句句说出来,把朱老板的兴头给说掉了,问题实在很多,难度实在很高。没有万全之计。朱老板喟然长叹。

打工的日子里,朱老板时不时提到埋在镇江的黄金,口气无限惋惜,也有怨怼,怪老祖宗不该把黄金埋在宅子家院里,一旦住人就进不去了。他自言自语说,金子要埋在院子的树下面,不是省事多了吗?午饭后的时间多是择菜,为晚饭备料。我边择豆角边说,埋在外面就更没法挖了,里三层外三层站着人看你挖?真有黄金,挖出来能拿走吗?黄金上又没有刻着“朱”,就是刻着“朱”,镇江姓朱的又不是你一家。朱老板恍惚地点头:就是这话,就是这话。

那是一个苦闷的夏天,人生地不熟,完全忘记本来的自己是个什么自己。好在朱老板一家人对我不错,没事就说几句埋在镇江的黄金,这是一个梦想,也是一点乐趣。他无限的感叹舒缓了我的惆怅。原本觉得朱老板自己开餐馆,挣的钱一定不少,可再想想那也是他的辛苦钱,如果他挣的钱多得不得了,还会对埋在镇江的黄金念念不忘吗?

一天,朱老板五短手指拍在桌子上,决绝地说:算啦!谢小姐,这个事情,日后不提了,只当没得这个黄金!老太太要不留一句话,还不是日子照过!你真找到了,要来分的人忽然就多了,怎么弄?

八年抗战胜利,四年内战结束。战争带给老百姓的,都是动荡。两岸风雨无定。撤离大陆的上一代人不管有无在大陆留下财产,都难。朱家的这点黄金,难道不说明他家三代人都没有定心过日子吗?每个富裕的家庭,多半是第一代人的艰苦劳作加上缜密的心机和手段,还有时机时运,才得积蓄财富。他们积蓄财富,除了是人生抱负,也为后代,要是这些钱既没有给到后代,也没有用来回馈社会做善事好事,那真是白费。打仗是动荡的,老百姓流离失所,生离死别,远走他乡不得再回故土,给幸存的人留下游丝一般纤细却又牢不可破的念想。

后来我辞去“顶好”的工,四处打工挣钱挣学费,没再见过朱老板。偶然在电视新闻上听到“羊头湾”三个字,就会想到他,想到埋在镇江的黄金。

三十年来,中国的房地产业疯了一样发展,镇江也大兴土木,朱老板家在城中心的老宅子逃得过吗?多半已盖上了高级公寓或者商务大楼。在开发商平整土地的时候,有没有发现地下有黄金?挖出来是上缴还是藏起来?也可能,黄金仍旧埋在镇江某个角落的地下,归于自然。

有一年回南京探亲,随家人去镇江吃河鲜。又见焦山金山,长江万里东流水。站在山上望远,心情静极而起荡漾。

走在镇江的街上,好像闻到香醋肴肉,刺激而诱人。我说:哪里去吃镇江肴肉,蘸镇江香醋?

姐说,你出国那么多年,普通话一点儿没变啊。

忽就想起当年初见朱老板,他终生未改的镇江口音。仿佛已经十分遥远,十分遥远了。朱老板小时生活的镇江,和我小时去玩的镇江,是隔着岁月和现实的。但是那一刻全都汇集在我眼前,心中,脚下。

朱老板家的老宅子,不知在哪一带,即便知道,也被新楼替代了,了无旧迹。谁还记得朱家宅子?知道那地底下曾埋着金子?

在行人如鲫的街上,我忽然站住,心中慌乱,思绪莫名袭来。好像脚下就是朱老板家埋的黄金。我知道他找不回来,第一次听他说就知道找不回来。像很多人家的故居旧宅、字画金石、珠宝翠钻、日记旧信,找不回来。像光阴找不回来,枉死的人找不回来,破碎的家庭找不回来,毁了的信任找不回来。但所有这些失落在乱世中的珍爱,都在记忆中,天不可灭,地不可埋。

保姆(一)

曼哈顿公园大道赫赫有名,豪富云集,很多大牌公司也在那里。春天季节,大道中央的稀有花草南北纵向,一路开往上城,情梦交织。向西走,直通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和中央公园,都是闻名的去处。

我刚到纽约一星期,就住进公园大道的高级公寓当保姆。

是在哥伦比亚大学附近一家职介所找到这份工作的。职介所是美国人开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极少有华人会到那里找工作。我不认识路,出了哥大校园走在百老汇大道上,两边张望不知何去,只能走进去碰运气。刚到纽约我能干什么?除了保姆和保洁,一概都不会,白会说英语。履历上所有在国内的专长等于零。职介所的人看到我很高兴。一位可亲的女人问我找工作吗?我说:Yes。她遂问谁介绍你到我们这里来的。我答:I myself(我自己)。她就问我会做什么。我说:Babysitter(带小孩)。

她问我想带什么岁数的孩子,男孩还是女孩。我说五岁的孩子,男孩女孩都可以。问我为什么非要五岁。我儿子五岁,不能带来纽约。

女人专注地看着我的眼睛,要我留下电话号码,第二天回话。我家没有电话,只能给公用电话号码。说好第二天在那里等回音。

第二天约定时间,公用电话铃声响起来,在大街的车流声中很弱小。职介所女人告诉我,有一个人找保姆,你的条件符合,他先要给你打个电话,问一些问题,“你不要离开,马上他会打给你。”

到美国的第一个电话面试,就在法拉盛Ash Avenue(灰街)路边的公用电话旁。准雇主的声音雄浑有力。他问我是不是找保姆工,有没有经验,自己有没有孩子,能不能约个时间到家里面试?我立刻答应。我一分钟也不能住在租房里了,地下室,四户人家合用厨房厕所,下水管道堵塞,到处发霉,墙上蟑螂疾走。我要快点找个能入住的人家当保姆去。

出了地铁口,走两三个街口,八月的太阳在宝蓝色天上,大道中央花坛的花如火如荼。突然不想去面试了。那么欺负人的大道?行人?高楼?鲜花?路上瘦削身材流利西服的男女?高傲自负的表情。我不想去了。但我不能空手而回,陪读的重任是我自己要担的,挣钱的责任也是不容推卸的。

一早我在镜前梳了新发式,头发一把抓在脑后,没有刘海,素面一张,五官端正。从小到大,我不是那种形象,那是为当保姆重新设计的,我不能留着乌黑的长波浪当保姆。

Doorman(门房)问我找谁。然后拨了个电话,问清情况,带我走向电梯,在门口手那么一请,然后按了楼层,说:电梯一停你就下。

电梯停了,我不知道该不该出去。电梯外一个类似玄关的廊,依墙一张长几,摆着蓝白两色鲜花。玄关通往敞亮开阔的大客厅。在我的生活经验中,不仅乘坐电梯不多,电梯仅为一层楼开设更从未见过。一个高个子男人出现在玄关对面,请进,他说。

一层都是派吉尔先生的公寓,电梯专属他家,在里面两圈一走迷失方向。

坐在派吉尔家的小客厅中,忽然想到,正在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日后一定会有很多这样的公寓。

女主人到长岛别墅度假去了,女儿也去了,男主人约见我,是要当面看看我够格不够格。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人在纽约超级豪华公寓当保姆算合规。我坐在沙发边缘上,腰杆挺得笔笔直。嘴角一丝笑,抿着唇。派吉尔问三个问题:

一,你抽烟不抽烟?

“No.”

二,你喝酒不喝酒?

“No.”

三,你听不听摇滚音乐?

在这个问题面前我犹豫了一会儿,猜不透什么意思,保姆跟摇滚音乐之间什么关系。但我立刻说:“No!”

他笑了,说:Very Good(很好)!我不喜欢保姆在这里抽烟喝酒听摇滚乐,但是你看,墙上的书架全是激光碟,无数古典音乐光碟,如果你来做事,都可以听。那是一个顶天立地的书架,摆满光碟。如果想听最上面的碟子,要用梯子。

这三个问题属于职业道德范畴。之后的问题属于背景调查。他问我答。他问我家里干什么的。我说政府官员。他说,我对政府官员毫无兴趣。我真想说,你他妈的有没有兴趣跟我什么关系。但我笑了一下,没有作声。他问,你到纽约多久了。我说七天。他惊讶地看看我,问:你的英语哪里学的?我笑得自豪了一些:在中国学的。他说:你从中国来?中国什么地方?我露齿笑了,说那你认为我是哪里来的?我从中国的南京来,你知道南京吗?

他答非所问地说:我们是意大利移民,到美国一百多年了,来的时候赤手空拳,什么都没有。我想,我也没有求你给我什么,我干活挣钱。但是我没有资格顶嘴,尽量优雅地坐在沙发边上,但是一条腿已经架到另一条腿上了。我已经做好了不做的准备,问那么多问题,又不是到FBI工作。我性格中的不羁开始抬头。

可是他不问了,忽然礼貌地问:Can I ask how old you are(你多大岁数)?

我想都没有想:三十。

其实我不止三十了。

他说:对不起,你确定你三十?你看上去二十多一点儿,职业介绍所说你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对吗?

我说,我三十,有个儿子,五岁,没错。

他说:那么我想看看你的护照,复印一下。

两种心情同时冲击我。一是明白他要我了。再就是想坏了,护照上的岁数我不止三十啊。

没有退路。从包里拿出护照给他。他到不知哪里去复印,回来的时候丝毫疑问都没有,还给我护照,十分和蔼帅气地看着我。在美国,一个女人把年龄说小几岁,是完全正常甚至讨喜的,只要你不是长得太不对头。

最后还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工资,很低。即便以当时的标准算也低,每个星期一百五十美元。我刚到纽约住在一间七平方米的地下室,紧隔壁住着打餐馆和当保姆的台湾人。那个保姆每星期八百美金呢。但是我接受了这个极低的报酬,谈条件是需要自己有条件的。

然后他说,我太太要在电话中跟你说几句话。太太的声音磁性,充满优越感。她说非常高兴,你愿意到我家来干活,我女儿叫爱丽丝,我跟你说话就是要听听你的英语,我不喜欢有口音的英语。

派吉尔带我到顶层去看我住的地方。顶层是用人专层。我的房间推开,他说:舒,这里全是你的,进去看看。

铺着有流苏床罩的席梦思床,床头柜上的台灯秀丽典雅,红绒地毯,小电视,洗脸池,窗前垂着纱帘,纱帘上绣白花。他说:你的浴室在对面那间房子里,看到没有?那是你一个人用的。这里的一切都属于你。

在身后带上我的房门,我百感交集。我就要搬出灰街阴暗潮湿的地下室了,我就要住进富丽舒适的用人房了。我跟在派吉尔身后,高跟鞋敲击着大理石地,鞋跟清脆的声音在两边墙上来回弹跳。

我想起在中国当演员的日子。人生那样虚幻不定。

五岁的爱丽丝真是个小天使,毛茸茸的细嫩皮肤,吹弹可破。我们似乎是一见钟情的那种保姆和小主人的关系。我把简单的行李拿进我房间,她牵着我的手跟我进去。整理好东西,我拿出儿子的照片贴在墙上。

她指着他问:Who is he(他是谁)?

我说是我儿子。她问他在哪里。我说在中国。她问中国在什么地方,我说中国在我们脚底下,穿过地球就到了。

我的回答爱丽丝不明白。但她问了一个利剑一样的问题:为什么你在纽约,他在中国?我无法跟她说,如果带他来,我就不能打工,不能挣钱,不能读书。

女孩子手里拿着苹果,问我:你想他吗?

我在高背椅上坐下,轻声对她说:Yes,我很想他,很想。

爱丽丝爬到我腿上,挪了几下坐好,头靠在我胸前,说:舒,你不要想他,你有我。

我的心一阵锐痛,我搂着爱丽丝,她温暖的小身体散发着奶味,金色的头发一丝一丝触我的脸。我斜侧着脸,好像抱着儿子一样抱着她,眼泪掉下来。那时我还不知道,我流泪的日子刚刚开始,在很长时间中,我因为想念儿子而哭到腰断。

给有钱人家当保姆是要有异常勇气的。不眼红人家有钱,服气人家的派头,走路跟在人家身后,懂得谦和自然,加班加点不要太计较加班费,特别是主人对你不满意时说话提高声音,你要不争不辩,说:I am sorry。

女主人路易莎四十多岁,细瘦漂亮,每天化妆,讲究装束。她带我出去过三次,一次到超市购物,买了满满一车食物,都是为女儿,不替我想便也罢了,连派吉尔先生吃什么她都不在考虑中。那时我常处在饥饿中,生菜,牛奶,面包,一点儿肉肠。那天她问我要买什么,我自觉地说买几包方便面吧。结果他们发现我做的方便面很好吃,也跟我吃了一次,很快就吃完了。生菜和面包牛奶当饭吃我吃不下,这是后来我辞职的原因之一。

第二次去爱丽丝的私人幼儿园。那天去报到,要我也去。我不明白报到要我去干什么。后来知道,保姆也是可以炫耀的。那是一个很贵的幼儿园,路易莎说说出来每年的费用,你会昏过去。

一色金发白肤的小女孩,是个女孩幼儿园。路易莎受到极尊贵的礼遇,她们说着流利的英语,声音近似耳语。一位幼师仔细看看我,问路易莎她是谁?路易莎说:她是我家保姆,照顾爱丽丝的。

我站在一旁没有笑容。我不喜欢这样被介绍。但是不这样介绍我,还能怎么介绍我?我是保姆。身份的转变和习惯的转变,不要时间。我到纽约才十天。

路易莎是房地产经纪商,买卖豪华公寓。人生是个不断的流程。当我刚到纽约开始奋斗,很多人正要搬离纽约,到南方的迈阿密去度晚年了。第三次跟路易莎出去,到一所公寓顶层,panhouse。在曼哈顿拥有顶楼公寓,是极为富有的象征。阔大无比的公寓,外阳台上种着树。我不算没有见过世面,但是走进那所公寓,我要竭力克制惊讶和震动。连路易莎说话都客气得不得了,跟刚才在幼儿园判若两人。走出来一个老妇人,雪白头发,花色绸衫,那种经历人间沧桑仍保有震慑力的容貌,尊严加美貌,终生美貌的女人,年龄与她无涉。

老妇人要搬去南方过晚年。路易莎好像是给她找到一个买主,她们就这个问题简单说了几分钟,约一个时间见面看房子,就转换了话题。老妇人让我坐在她对面,一张圆形的沙发上,她握着的双手搁在膝上,身体微微前倾,优雅地看着我,问:这是你什么人,路易莎?路易莎说了同样的话:她是爱丽丝的保姆。

老妇人张大淡棕色眼睛:你在哪里找到这样的保姆?

我的心一暖。

路易莎说她是自己走职业介绍所的。她说到“她”,也就是我,语气是低温的。但是老妇人不一样,她有钱,气派,从容典雅,说话很温暖。

她知道我刚到美国十天,在中国学的英语,她不信:你说你在中国学的英语?可是我从你的英语中听到英国英语的口音,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我在欧洲住,常常去英国,熟悉那里的英语,你怎么会说英国英语?你去过伦敦吗?我简直不敢相信,你才来十天。

她从精致的水晶果盘中拿起几块巧克力递给我,我很自然地伸手接了过来。老妇人对路易莎说:你真有运气,找到这么好的girl(姑娘)。

也是专属电梯。我们走到电梯门口告别,她们拥抱了一下,象征性地在彼此的面颊上贴了下,我站在后面,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年迈的贵妇说再见。她朝我走近一步,伸手在我脸上轻轻拍了一下:Good luck,Shu!(祝你好运,舒。)

我低下头,不想让她们看见我几乎掉泪的眼睛。

如今来纽约已三十年,很多当年不甚明白的事情,现在清晰可见。我在那所极豪华公寓里,看到的不是豪华,是有钱人的品性,有钱人的教养。她对我说的话,让我知道我在纽约,应当自信。

做了七天保姆,我辞职了。他们觉得我能干,就辞去了打扫卫生的黑人,事情要我做。周末家里开派对,要我加班准备食物。银餐具要我擦,吊灯的水晶球要一个一个拆下来清洗。但是不谈加薪。我辞职他们一家三口都不高兴。路易莎拿着计算机算,算给我七天的钱,精确到几角几分。我看也不看,放进口袋说:谢谢你。

派吉尔虽然是商人,情调十足,每天早上起来要弹钢琴,二十分钟后吃早饭。有时听音乐,晚上夫妻俩去看歌剧,我留在客厅看家。我走的时候他送我到马路上,说:你是一个非常称职的工人,我们其实非常喜欢你。

爱丽丝不睬我了,我想抱抱她的。她坐在地板上玩玩具,让了一下,避开我,说:You don't love me at all(你根本不爱我)。

我走出了公园大道,再也没有回到那个地方当保姆,开始在底层找工作做事。多少岁月流逝,我却不能忘记那七天的经历。

在我写的第一篇留洋小说《陪读太太》中,详细写过这段经历。其实他们对我,除了付钱不多,还蛮尊敬我的,是我自己不能适应初到美国的文化震撼,加上思念南京和留在南京的儿子,辞职了。

我没有尽到责任,但我实在不是做保姆的料,做保姆也是需要资质的。现在在曼哈顿做双语保姆,尤其是英语加汉语,年薪大概可以达七八万美金,甚至更多。

即便这样,我还是不愿意当保姆,我愿意吃尽美国各种辛苦,尝遍职场各种滋味,走进自己选择的命运和前途。

保姆(二)

离开了公园大道的豪富人家,我失业了。失业就慌,每天都要钱用。在美国,没有组织没有单位没有亲戚,是个赤身裸体的婴儿。

找工作从来不容易,我不甘心不是打餐馆就是当保姆,人很容易陷进一种庸常的境地走不出来。但我在美国没有能吃的资本,顶多英文还行,长得还不错,三十多岁的好岁数。现在回想,这三个条件实在太好了,有了这三个条件,什么地狱不敢闯?什么机遇碰不到?

后来我去了一个极小的职业介绍所找工。在黑人居多的哈莱姆区,一栋散发着混浊气味的大楼,介绍所只一间屋,老板单干,名叫Duren,中文读起来同音于“丢人”。“丢人”是犹太人,可是他怎么在天下闻名的黑人哈莱姆区开公司?说明他的上家和下家都不行,两头资源都有限。我去那里找工,是因为我本人本钱差。

那时我才明白,虽然公园大道的派吉尔夫妻付给我的工资太低,可是到底吃住都干净,出入场所和所见人物,体面不说,还都特别有钱,有钱还不狂,对我这个保姆都说不完的“谢谢,谢谢”,兴许做下去是能有机会遇到更好人家的。不过,那样我可能就会一直在曼哈顿的豪富人家当保姆,也就不知四处奔波的辛苦艰难和此间的大机遇了。

“丢人”的地方我一个人不敢去,黑洞洞的,所以都要C陪着我。C先到美国,是个特别能当滚地龙的人,带着我到“丢人”那里,我就不害怕了。十年之后,在这里碰到一个艺术家朋友,文质彬彬,才气纵横,件件衣服熨烫,一尘不染,儒雅至极一个人,但说起话来锋利如刀,如刀却又很温柔,用词出典往往上八百年至宋代况味,下到民国人教养在在可感,跟他说话要禁得起摔打,不然不要开口。他跟C见面就惺惺相惜,那次说到兴处,朋友跟C说:怎么样,你跟我,搞一个黑手党?

虽然是开玩笑,但谁敢开这个玩笑?这个意向出奇制胜,文人中出来的从未有人敢于制定如此蓝图。所以后来,C和这个艺术家,在各自的江湖上斐然有为,便都毫不奇怪。

“丢人”给我介绍过几个工作,都太远太远,出了纽约了。凭我一个要乘地铁天天来回的人,是做不下来的。不过“丢人”不气馁,不厌其烦一一给我看工作介绍,但每次看过,都要把右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捻几下,笑眯眯伸过头颈跟我说:But,money,money.You have to pay me.Do you understand(不过嘛,钱,钱,你要付钱给我,明白吗)?

职业介绍所收手续费这一套,今天的中国,已经不新鲜了。不过当时我在美国,还非常陌生。手续费如何收,不一样,有的双向收,有的向找到工作的人收,有的向雇主收。“丢人”的公司,向雇主拿佣金,所以我愿意找“丢人”。要我把头一个月工资中的一半付给他,我不愿意。

不久,“丢人”给我找到一份工作,还是当保姆,带一个小婴儿,周薪两百美元,主人家住曼哈顿下城的休斯顿街,地铁可到,尤其从哥大所在的116街去那里很方便。拿了地址去面试时,“丢人”急切祝福我走运,同时又将右手前三个手指一捻,说:你要是拿到offer,给我电话,我好向你的雇主要钱。

我跟朱丽叶斜欠着坐在长沙发上,她臂弯里躺着一个雪白的奶瓶子女婴儿,睡熟了,五官那样精美,油画上的天使一般。

朱丽叶的家,跟派吉尔家不可同日而语,她住在政府公寓大楼里,一室一厅,一浴一厨,小是小点,可有个让人心旷神怡的落地窗,可以看到蜿蜒的哈德逊河。朱丽叶很会布置这个小家,非常清爽。在落地窗尽里头一个小角落里,有一张理发店的椅子,旁边有张立柜,放着美发工具。关于这个角落的功能,我什么都没有问,她也没有讲。

朱丽叶像一个人。谁呢?法国著名影星朱丽叶·比诺什,在好莱坞大片《英伦情人》中扮演护士,她那张脸没表情都万种风情。担保我到美国来的美国教授说,他只要看看比诺什的脸就满足了,根本不在乎她怎么表演。朱丽叶单身,四十岁上下,上个月到南非去了一趟,领回这个小女孩,五个月大,爱她如命。贝贝抱在朱丽叶臂弯里,就像她生的,都那么漂亮。美是不同的,美也是相同的,一脉相承。我眼睛眨都不眨地欣赏她们。坐在这对母女面前,我产生一种自己是一部电影中的角色的幻觉。

后来朱丽叶跟我说她是演员时,我就没有吃惊。不过她说,她挣钱不多,因为有戏演才有钱拿,没有戏演就没有钱拿。当时我对美国的演员生活一点儿不了解,怎么会像自负盈亏呢?我在中国当过演员,吃的是公家饭,特别是在军队当演员,旱涝保收的。现在中国跟美国接轨了,我儿子长大后到北京去当演员,也是有上顿没下顿的自负盈亏。

不过你放心,我每星期五下班回来,付工资给你,开支票,你做不做?朱丽叶虽然人很美,说起话来不很温柔,脸部的线条太过刚硬,跟巨星凯瑟琳·赫本一样。

谈好了,第二天开始工作。

晚上接到朱丽叶电话,问我有没有告诉“丢人”她雇了我。我说还没有。她松了一口气,用商量的口气问我,假如“丢人”问我是不是在她这里找到了工作,能不能说没有?我愣了一下,问她为什么。她说,这个职业介绍所抽的佣金很高,她要按照我两周的薪水付给他佣金四百美元,太多了。这个要求让我很为难。说到说谎,谁一次谎没有说过呢?美国有“white lie”这个词儿,叫白谎,白谎是不是可以解释成“纯洁的谎话”?但是刚到美国,这个白谎怎么说?我没有经验,更没有胆子。万一“丢人”发现了,他告我,怎么办?听我犹豫不决,朱丽叶说,不要担心,这件事我负责,你只要跟他说,没有在我这里找到工作,就行了。我跟朱丽叶说:“丢人”是个热心人,万一知道我没有找到工作,会坚持再帮我找的。朱丽叶笑起来了,说舒啊,你真是刚来美国,你怕什么?“丢人”又不知道你住在哪里,再说,你不要他找工作他能强迫你吗?就这样,帮我这个忙,我不想付佣金给他,谁知道你能给我做多久呢?

后来“丢人”兴冲冲给我电话,我就跟他讲这工作我没有去做,工作时间太长。“丢人”就说,那我再给你找工作,不做保姆了。我骗他说,我的朋友帮我在哥伦比亚大学找了个半工,谢谢你。他很遗憾地说,祝你好运。

当时的一些说法,后来一一变现,非常奇异。比如,我后来给朱丽叶带孩子只带了一个月,就被她炒了鱿鱼,没有做长。比如,日后我果然在哥伦比亚大学找到了工作。再比如,我每天到朱丽叶家打工的那班地铁,八年后我也是天天乘,经过休斯顿街到已经灰飞烟灭的世贸大厦上班。

朱丽叶不久就辞退了我,原因让我很久都无法理解——我对她女儿太关心,因为关心说错一句话,让她害怕。

不过开始一切都蛮好,蛮好的是朱丽叶,自然不是我,我是一个负责任的人,但我本质上不能胜任保姆,带着南非婴儿,虽然喜欢她,可是她睡觉了,我就无聊了焦虑了。朱丽叶不要我打扫卫生,不许我进她的卧室,我偷偷推开门隔着门缝张望了几眼,发现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就是一个平常的卧室。那时我缺乏对“隐私”这个无上珍贵的概念的了解。朱丽叶不许我这样,不许我那样。特别是不许我接电话。她说外面进来的电话,你千万不要接,千万,记住。我接过一次,因为忘记了她的叮嘱,谁能把那么多禁忌在那么短时间记住呢?

对方以为我就是朱丽叶,直接跟我说,我要跟你约一个时间,你什么时候有空。我说我不是朱丽叶,你等她回来给她电话好吗?朱丽叶回到家知道了这件事,好一顿发脾气,说跟你说不要接不要接,你还是接!你问她是谁了吗?我不知道是谁我怎么回话?这些都是我的客户,我平时有空在家给人做头发!

那以后,我就再没有接过电话。可是我自己要打电话出去。朱丽叶居有定所,但是做无常活,我也不知道她说的演戏是怎么个演法。她会突然给我一个电话,说今晚要晚两个小时回来,你要等到八点钟才能离开。那两个小时对我就是炼狱,那是十一月下旬感恩节季节,天黑得很早,过了六点,我就会急得浑身火烧火燎。可是婴儿抱在手里,哪怕朱丽叶半夜回来,我也是要等的。等,她又不让我用电话通知家里,难道我没有自己的家?手机离那个年头还很遥远。由于我表现出不高兴,朱丽叶就说加班的时间付加班费。

演员是要减肥的,本来就瘦精精的朱丽叶还不吃什么东西,冰箱里只有半只感恩节吃剩下来的火鸡,一颗壮硕的美国芹菜,我自己带方便面煮来吃,一块方便面支持十个小时以上,是有点艰苦的,但也不好跟朱丽叶说,因为我们在第一次面试时,双方都没有提到午饭提供不提供。这样,种种的不快便悄悄在我们之间淤积起来。甚至在她参加一个自杀的男演员的追思会回到家里后,我也不想听她诉说她的悲痛,因为我很饿,急着回家。

不过朱丽叶那天的模样我直到今天都记得,她是那么美丽,从雪中回到家里,风衣的帽子也没有能够挡住雪片湿濡她曲卷的栗色头发,她的眼影显然是被打湿了,不知是雪片还是泪水打湿的,但没有完全晕开,眼睛显得更大更深,跟雪白皮肤对照着,无限悲哀,悲哀更美化了她。我只顾欣赏她的美而忘记说几句该说的话。我不知道那个死去的演员跟她到底是什么关系,虽然她说那个男人,是一个同事。

终于,在照料婴儿的一个问题上,我们发生了争执。婴儿白天非要睡觉,晚上就不睡。婴儿要睡觉,我怎么能不让她睡?她才五个月,还不是她说了算。朱丽叶说我白天应当尽量不让她睡,不然她晚上只好起来抱着婴儿在房间走来走去,很疲倦。我跟她说,我也是有儿子的,小孩子生下来就各有各的性格,睡觉也是,小东西们还找不到人世的生物钟,找不到自己的生物钟,过一段时间会正常的吧。朱丽叶说,你儿子是你儿子,我说的是我女儿。

我听了相当不开心。那样说话,很不通人情。想着抓起电话拨过去,我只说了一句:Juliet(朱丽叶),白天你跟我说的话,我不太同意,贝贝虽然是你的女儿,但我带她,她也是我的孩子。

没有想到,第二天中午不到,门上的锁“咔嗒”一响,朱丽叶提前回来了。她非常不安,看上去情绪激动,放下手上东西就对我说:你知道吗,你昨天打给我的电话,让我很不安,什么叫孩子也是你的?孩子是我的!我一个人的!Mine!

她激烈的态度吓着我了。我不清楚为什么我那么一句话,会让她那么激动。在中国,要是有人照顾你的小孩,跟你说我会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照顾,你是感激不尽的。可是朱丽叶却满脸惊恐。我连忙跟她说,你可能误会了,朱丽叶,我是好意。朱丽叶接过婴儿紧紧抱在怀里,跟我说:对不起,舒,请你走吧,我把这三天的工资结给你,你走吧。

走得非常干脆,匆忙,不友好,我像一片躯壳一样拿着自己的包,看了婴儿一眼,看了朱丽叶一眼。婴儿还不会看人,朱丽叶不看我,只说:You take care(你保重)。

糊里糊涂被炒了鱿鱼,我觉得朱丽叶疯了。

后来在美国时间久了,我才明白我们之间是有误会,文化差异形成的误会。我们怎么能把人家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呢?她是雇主,我是雇员。假如我是捐钱给她抚养她的孩子,那么我才有资格说,我把你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希望帮你把她抚养成人。

朱丽叶当时一定认为总有一天,我会把她的宝宝偷走?

后来我再也不替人家带孩子。我不是当保姆的料。找保姆不要找我这样的人。

餐馆日月

餐馆收工最晚,吃过夜饭洗好手,摘下围裙走出去,满天繁星。我跟几个偷渡到美国的华男,在一家外送中餐馆同吃同住同劳动。这是老板新开的饭店,小连锁。老板是福州人,餐馆叫“湖南饭店”。

老板勤华,第一家饭店在纽约外围的纽瓦克。我到纽约的第一份工作就在那家餐馆。不过要是仔细来说,之前还在一家哥大附近的堂吃中餐馆试过工,做了大半天给炒掉了,因为不会做。一个客人要我拿duck source给他,我理解为鸭酱,字面上就是鸭酱啊。我就跟他说:我们没有鸭酱。美国客人眉毛一挑说:我经常来吃,每次都有duck source,今天没有?经理耳朵尖,不光听见了,马上端了一小碟橘色的酱放在他面前,哈着腰说对不起,她是新来的。然后瞪我一眼,不高兴地说:你连duck source都不知道?甜酸酱!

中午坐在一圈打工的人中间吃饭,也不好意思搛菜,只听老雇员之间欢欢喜喜说笑吃鱼喝汤。下午经理付给我十块钱,说是车马费,把我炒了。那次炒鱿鱼,我是哭了的,觉得自己是块儿鸡肋。

能在勤华的店里做下去,我很感谢他。餐馆生意不错,但算不得热火,于是他决定到新泽西去开店,带了我们几个过去开辟新天地。我本来不想去,纽瓦克的店已经离我家很远了,周末要乘火车回去,现在要去新泽西,就更远了。勤华希望我一定去,几乎求我,说我英语好,他们不行的,只能喊个菜名,而新开一家饭店要应付很多政府部门的单位,询问啊,检查啊,保险啊,很头疼,舒你一定要帮帮我。

大厨小江,二厨小鸥,我收银兼接外卖,打杂的到时候忙不过来再找,老板也去,老板娘留在老店。后来打杂的也找了个福州老乡。

小江和小鸥都是偷渡到的美国,打杂的也是,他们跟老板是老乡,一开始就投奔勤华一家到美国。勤华一家都开餐馆,老头儿是第一代,拼命多年拿到身份,然后一家都来到美国,都开餐馆。开始都挤在纽瓦克,慢慢才分离出去。

大厨小江一到纽约就在勤华的餐馆做事,他欠着蛇头三万美元偷渡费。小鸥差不多也是那个时候到的,也欠着蛇头三万美元。这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价码,现在偷渡的收费,已经七万到八万甚至十万美元了,看你从哪条路走,要惊动多少带路的人,这是一条龙服务。翻山越岭,渡江过海,天上飞地下走,藏在船舱里,或者塞在货车中,途中遇到风暴沉船,就死了。路上遇到盘查,司机会弃车而逃,人在车里出不来,憋死掉。就这样的天灾人祸,挡不住偷渡的人。

小江是先进入加拿大,后从那里翻越山岭,在茂密林子里时走时躲,走走躲躲,千辛万苦才到了纽约。可若要跟小江的弟弟比,小江他们吃过的所有苦头都还算运气,毕竟有了个结果。小江的弟弟也是先去的加拿大,然后被塞进一辆卡车,跟货物装在一起,沿途经过很多关卡,停下来被边境警察检查,担惊受怕。装在卡车里而最终没有被发现,可见人要缩多么小。到了美国投奔哥哥小江,也是一到就开始打工。小江在勤华的店,弟弟去了老头儿的店。老头儿对人比勤华还和气。

不幸也在这里,在老头儿的店里弟弟送了命。从活着来到纽约,到死着离开纽约,不过几个月时间。连纽约什么样子都一点儿还不知道。纽瓦克开外卖店,都怕黑人抢劫,收工以后,一楼都把卷起的铁门放下来。打工的人睡在二楼,二楼窗户外面装铁栅栏。老板一家另有房子住。一天夜里餐馆失火,人被惊醒了却出不去。小江弟弟被浓烟呛死,还有一个从加拿大到纽约打暑期工的留学生,也在餐馆死于非命,才二十岁。

小江的弟弟走了,欠蛇头的钱仍旧要还,小江就得还双份偷渡费。勤华家本来说好要赔偿的,因为老头儿是公民,开店也买了保险,可是小江弟弟没有身份,刚刚偷渡过来,谁都不敢声张,一声张勤华爸爸的店就暴露了,小江也被暴露了,弄不好要被遣送出境。所以就没有赔偿了,主家也不提这事儿了。小江不甘心,说这笔钱勤华家肯定是要出的,私下也是要出的,哪怕少一点儿。他说勤华他爹希望他离开餐馆,到别处找工。他偏不走,他就是要在这里做工,直到他们为他弟弟的死赔出钱来。所以小江是一个礼拜工作七天,分秒必争地挣钱还债。

我是拿了J2签证到美国的,就是公费陪读签证。这种堂而皇之地进美国,让小江和小鸥对我另眼相看,说我是亮人,他们是暗人。可是我工资远比他们低,因为我没有经验。好在我英文好,能跟买中餐的美国人自如交谈。所以勤华非要我去新泽西帮忙。于是跟几个打工仔去了离纽约更远的地方。一到那里,跟其他人不一样,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站在厨房的后门,遥望公交车经过的路线。老板说,那里有班车经过,是开到纽约去的。我站了很久也没有看到一辆车,不好意思了,开始收拾新店。小江他们对我很照顾,不光是照顾我不做重活,还照顾我时不时要站在后门看公路。他们就笑我,说你怎么那么想家。我何止想家,我想南京,想回国,想自由自在在新街口逛马路。

生意慢慢做起来了,美国人特别喜欢吃外卖店的宫保鸡丁、四川牛、芥兰鸡、春卷和锅贴、酸辣汤和蛋花汤。照我们看,这些菜根本不代表中国最好吃的菜。酸辣汤和蛋花汤成本那么低,可是卖起来一大罐一大罐的。到了周末,店堂里站满了白皮肤蓝眼睛灰眼睛的美国人,紧盯着我们打的每一个包,很有意思,也有成就感。他们都是买一家子吃的晚饭,回到家里边看电视边吃中餐,用筷子,那就是周末的享受。食客还会因为谁谁谁插队了起争执,但是他们从不催促我们,这点非常叫人起敬。拎着包走的时候,他们不会忘记对我说一声:谢谢!

一个周末就能赚回来很多钱。老板勤华每个周末都亲临餐馆,站在最后面看着我们干活,有时接不上了,他会插一句嘴或者递一个东西。我听见他对小江说:舒能独当一面了。

那时谁也没有想到,不久我将辞职。

周末的夜晚最思乡。当我们忙完星期五的活儿,也吃了自己的晚饭,锁上门回到宿营地,夜已经很深了。要说一下我们的晚饭。福州人的餐馆,都有大厨给打工仔做饭,从不马虎的。至少在我打工的时候规矩是那样。所以都是小江给我们做饭。我在洗大饭桶和铝汤锅时,小江开始备料。他们都是福建人,口味基本一样,而我是南京人,所以江大厨会问我想吃什么。我想吃的东西,老板都不愿意做的,成本高。小江往往让老板不高兴,抓几个虾放在鱼圆汤里。福建的鱼圆是有馅儿的,肉馅。他们吃鱼圆,我吃虾。累得不行的时候,我什么都吃不下,他们就会仔细问,总不会什么都不想吃吧。那种时候,我们都希望老板不到餐馆去,我们能自由吃饭。

他们的吃相都好,让我想起插队时候,农民吃饭都比知青有样子,他们都是不抢的,一筷子一筷子搛,低着头慢慢吃,不看菜盘。特别是小江,大概因为是他做的,他觉得他是家长,理当吃得最省。

有几个夜里,老板去赌城玩,不能开车载我们回宿营地,我们就只能走回去。路很长,夜又静,两旁都是豪宅,掩映在巨树的浓叶后,夜更加黑了。我们几个排成一行急急走,总是把我安排在中间。我们偶然说话,发出的声音在静夜里撞击出响声。左右张望,巨大的房子里总是只有几盏灯亮着,幽幽的好像来自另一个世界。我们根本无法想象那灯光中的生活,我们完全是外人,可我从来没有听小江、小鸥他们说一句不服气的话,我们都只看自己眼前那一点点小人生,眼观鼻,鼻观心,意在丹田。

所说的宿营地,其实是老板在那里新买的一栋房子,专为员工睡觉的地方,也是投资。第一个晚上去的时候,勤华跟我们一道去的,他开玩笑说,只有一间卧室,怎么睡呢?大家就起哄了,说怎么怎么。老板就说,他睡在中间,把我和男打工仔隔开。大家就说,你就是个好人?那时候,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开心,并且产生了一点儿战友的情谊,同甘共苦。

其实有三间房呢,中间还有客厅,客厅放一台电视机,但是没有安装频道,一开都是雪花闪,此外什么家具都没有。我们回到那里,都不忙洗澡睡觉,都会在地板上坐坐,他们抽烟,我发呆。小江开玩笑问我,今天看到回纽约的大巴没有?我连笑都懒得。浴室是只有一间,总是让我先洗。我也不客气,一客气我就不想洗了。

他们笑话我想家,实际上他们做起来比我要结实得多。从那时开始,他们就用电话卡给家里打长途电话。公用电话边四处没有遮挡,一讲就是很长的时间,特别是小江,他的妻子儿子都在福建乡下。我觉得很奇怪,哪来那么多的钱打长途?

后来小江揭开了这个秘密。纽约的金融大公司,都跟电话公司签约的,有优惠。有些雇员进了公司都会发一张电话卡,属你专用,那张卡上有长长的号码,输入这个号码再输入你要打的电话号码,就能找到你的亲人。小江他们是怎么得到电话卡号码的呢?有内贼专偷公司内部的电话卡号码和密码,然后出售,单次出售十美元,还可以再卖给其他人。出钱拿到号码的华人,会马上致电亲朋好友,把号码告诉对方,于是好几个人都能用了,但是要快,拿到当天就要用,不然会作废。所以他们一接到电话,即使正在吃饭,也会迅速把饭吃完,披上衣服出去,餐馆外面不远就有公用电话,隔着玻璃窗能看到他们的烟头上闪着微薄的红光。

小江给过我一次号码,说你赶紧出去打,今晚一定要用。拿到号码我很激动,马上把米饭咽下去,穿上衣服跑到外面。我想着那样我就可以从容不迫地跟爸爸妈妈说说话了,儿子不放电话我也不会着急了。可是我真是一点儿经验也没有,怎么拨怎么拨不通,真不知他们怎么会一拨就通的。非常沮丧地回到店里,也很晚了,来不及让他们出去帮我拨,那次的机会就失之交臂,很难过。

在新店期间,我终于忍不住想给家里打个电话,跟老板说行不行。老板说行是行的,但你要自己付钱,我说当然是我付钱。于是找了一个南京白天的时间,我开始拨号码,而在我那里正好准备开始忙晚饭。我拨电话的时候,他们都看着我,小鸥问我,你不要事先约好家里人等吗?我摇摇头,说家里有电话。

接电话的是爸爸。听到是我,他的本来已经老苍苍的声音突然都沙哑了。他问我在哪里,我说在工作,他问我什么工作,我说一家酒店,我管账。爸爸问我吃苦不吃苦,我说爸爸我每个月有九百美元收入。爸爸对美元和人民币兑换没有概念,我就说给他听,一美元等于十块人民币。爸爸又问我什么时候回家来。我没有作声。爸爸说:明年我就要八十岁了。我问他,爸爸你希望我回去给你祝寿吗?爸爸说,看你了。

后来跟谁说了话,说了什么,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只有爸爸这几句话,多少年来一天没有忘记。

老板看着我,点点手表,意思是要忙了,挂了吧。我挂上电话就失神了。小江走到我身边轻轻说,舒你看上去难过啊,老板盯着你呢,我们要忙了,你能做吗?我看看小江,他的眼睛里很多同情。我点点头,开始整理外卖的饭盒塑料盒和纸袋,心里全想着爸爸说的,明年他就八十岁了。

因为这个电话,勤华对我不高兴。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高兴,电话账单还没有寄到,他就跟我说那个电话大概要付三十美元,而我说话才几分钟。

我辞职了。

老板感到很突然,新店刚刚火起来,他才说下个月要给我加薪,加到我告诉爸爸的九百美元,那之前我只拿七百。虽然我没有告诉他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他大约也猜到了,就让小江劝我。小江辜负了勤华的托付,他没有劝我不要走,就说,我知道你很难过,不过到了美国都是难过的,你以后要是找不到事做,给我电话,我来跟老板讲,或者也可以介绍你到别的餐馆去做。

走的时候,我很难受,看到小江他们头上戴着白纸糊的帽子,身上的围裙上沾满了菜汁和肉汁,他们站在门口跟我告别,脸上的微笑一言难尽。小鸥说,你走了,择菜的时候没有人唱歌给我们听了。小江没有说话,也许他想到了客死异乡的弟弟?还有双份的债务?

纽约的茫茫人海中,我们从此没有碰到。每当想起他们,心都刺得痛,很痛。

杰克逊高地

木心先生曾经是纽约皇后区杰克逊高地的居民。有过五年光阴,他在这里为一群中国艺术家讲述世界文学史,陈丹青是听课学生之一。木心逝世后,他用听课笔记出版了《文学回忆录》,在该书后记中,他留下了木心先生在杰克逊高地的完整地址和电话号码。

我也曾经是这里的居民,在我心中,现在的杰克逊高地,和过去全然不同了。

纽约分五个大区,皇后区隔着东河,遥望曼哈顿,杰克逊高地就在皇后区的西北部位。这一区域建于上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是那个年代纽约中产阶级仿效欧洲风格建造的高级公寓区,类似今日中国的“小区”。据说,著名的查理·卓别林曾在这里住过五年,又据老纽约说,那个年代,曼哈顿不少老板把情人安顿在这里。七十年代后,白人居民逐渐减少,东欧、印度和南美的移民渐渐进入,八十年代后,选择移居到这里的华人越来越多。九十年代,纽约市政府将杰克逊高地列为古董街区,更换了路牌,并派增两位跨马巡弋的骑警。这一带的树木历经七八十年的历史,春夏季节,每条街布满林荫,伏在高楼窗口往下看,茂密的树叶遮挡视线,多数公寓临街的小花园种满各种鲜花,教堂多,四面八方次第传来早晚的钟声。

杰克逊高地的交通中枢,在罗斯福大道和74街交口,车水马龙。贯穿曼哈顿和法拉盛的七号地铁日夜隆隆驶过。在82街地铁站下车,走下数米长的露天扶梯,是三十七大道,沿着82街一直走一直走,约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二十五大道。

木心先生曾经寄居的寓所,临近二十五大道,他在这里住了将近六年。从来没有人用中文描写过杰克逊高地,直到木心写了这首诗:

五月将尽

连日强光普照

一路一路树荫

呆滞到傍晚

红胸鸟在电线上啭鸣

天色舒齐地暗下来

那是慢慢地,很慢

绿叶藂间的白屋

夕阳射亮玻璃

草坪湿透,还在洒

蓝紫鸢尾花一味梦幻

都相约暗下,暗下

清晰?和蔼?委婉

不知原谅什么

诚觉世事尽可原谅

诗中是杰克逊高地五月的傍晚,宜人无雨的五月天。初读这首诗,小巧玲珑,似可隐约联想恋爱中漫步的心境。然而,奇峰突起,收尾两句在柔和的暮色中,忽然道出诗人的内心——多么好的尾句!容易懂吗?不。为种种事、种种理由而不肯原谅的人,不会懂这首诗。

在《文学回忆录》的“后记”中,陈丹青引用了这首诗作为结尾,而这首诗的题目,木心先生就题为“杰克逊高地”。

1994年到1999年,我在杰克逊高地住了六年,也是这里的居民。读到木心这首诗,我心中又骄傲、又亲切。“诚觉世事尽可原谅”,就是他在杰克逊高地漫步时曾经有过的心情。能够想象,那天他心情好,正在走向某一位听课生家中的客厅,摊开讲义,讲述他的文学记忆。那一路,他的感念与诗心,我们永远不能得知:就在那个五月的傍晚,在我熟悉的街区,这位老者在心里原谅了一切,而且为此写成了优美的诗。

不知道那天傍晚他走在杰克逊高地的哪条街?是去谁家讲课?很久很久以后,某一所公寓前厅的墙上,会刻上这首诗,使之成为被保护的建筑?

我从未见过木心。

1989年木心开课时,我来到纽约才三年。1994年木心讲完最后一课,我家搬到杰克逊高地——那年,我们搬离曼哈顿上西城的克莱蒙街,四处找房,最后选定杰克逊高地74街的一处公寓。1994年,在不远处的三十五大道和82街口买了一套公寓,住到1999年。现在我才知道:从我公寓出门左拐,向北走,穿过北方大道,继续走,就是木心先生的居所。

这个地点,与我的公寓只隔着十条街,步行十五分钟。当我在《文学回忆录》中看到这个地址,深感阴差阳错——我与木心先生曾经做了两年近邻,可是,我从未见到他,见到了,我也不认识他,不知道他。1996年,木心就从杰克逊高地搬走了,那年他六十九岁。

陈丹青说:“我们是杰克逊高地的居民,我们与木心曾在那一带出没。”这句话,带着归宗的意味,好似我们都在水泊梁山。“出没”二字,精神抖擞,即刻再现了从前的生活。是的,细想起来,我怎能肯定从未在杰克逊高地路遇木心?也许我下火车时,他正踏上七号车站天桥?在露天的果蔬铺子前,我们或许同时挑拣过番茄、苹果、橘子?当北方大道的红灯亮起来,也许我与先生并肩站街沿等待绿灯,我看到了他,他也看到了我——或许我们有过注目礼,点头,甚至微笑?

这是我的想象。木心先生目光锐利,他从我等待的身姿、对他的笑意中,会想到日后我是他诚挚的读者吗?

我愿意这样想,我愿意相信:他也那样想。

《文学回忆录》的所有听课人,几乎都离开了杰克逊高地,包括我。可是,杰克逊高地仅仅因为木心先生曾经在那里住过,在那里讲课,在那里写成世界文学史讲稿,成为迷人的地名,在2013这一年,越来越多生活在遥远中国的读者,知道纽约有一个地区,名叫“杰克逊高地”,知道木心先生有一首诗,题为《杰克逊高地》,那穿越五年的文学长征,就在杰克逊高地!

陈丹青四十多万字的听课笔录,当年也多半完成于杰克逊高地。木心逝世后的2012年春夏,他两度回到纽约探亲,他的母亲仍然住在杰克逊高地。那一年,他经历了丧母之痛,可是仍然夜以继日,录入笔记。

由于《文学回忆录》,木心生活过的杰克逊高地,成为读者神往的高地;由于《文学回忆录》,我所生活过的杰克逊高地,成为我记忆中的新大陆。

在木心先生的众多读者中,我稍有不同,因为,我是唯一一个仍旧生活在纽约,仍旧常常乘坐七号地铁路过杰克逊高地的“前居民”。七号地铁穿越皇后区,整段高高的路轨都在露天运行。自从读了《文学回忆录》,每当地铁从东至西驶过杰克逊高地南侧地界,特别是经过82街和74街车站时,我总会朝北张望,越过鳞次栉比的公寓楼顶,向着目力难以抵达的二十五大道望去,心里想着木心先生:这个历尽沧桑的文学使徒,这个给我们留下金贵的礼物的诗人。每次从地铁上遥望他曾所在的杰克逊高地,我会为那些曾经亲聆讲课的学生、为远在中国的陌生读者,向杰克逊高地,默默致敬。

怀想木心,向木心致敬,是我心中的自觉与情感。在读他的书的日子里,我从难过到平静,从愉悦到开心,很多夜晚,我都会被他的只言片语照亮,这种神奇的读书感受,从未有过。

我点击网上的读者跟帖,文字之好,表达之丰富,感情之真挚,聚集逾百万字!在我所知道的阅读记录中,可能从未出现过。那么多读者看了木心的书会哭,夜不能寐;会笑,难以抑制;也会沉默,久久不想说话。在我众多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朋友中,他们从这本书中各自得到各自的所想:文字之美,表述的高超,做人的道理,为友的准绳,心情不好时,得到宽慰,回首不堪回首的往事,有了勇气……这些你连想都想不到的反馈,都因为木心先生。

那些涉世不深的年轻读者,他们的留言让人见到希望。他们在这样好的岁数上就能读到木心的文字,何等有福!我和我辈的读者朋友,当然也有福,只是来得太迟——当我还是初中生时,学校关门,书籍被焚。在最该读书的年纪,失学了。父亲焦虑万分,在朝不保夕的年代,有一天傍晚,他要我戴上口罩和大围巾,跟他出去。我们穿过小街小巷,避开眼目,来到一位老友家借书。老友惊恐地问,怎敢在这种时候出来找书:不想活了吗?但他还是打开藏书的壁橱。我至今记得父亲蹲在地上埋头找书的身影,书被塞进大旅行包,临走,老友问他:你到底要干什么?父亲看着我说:

“她正是读书的年龄,再不读,就来不及了!”

再不读,就来不及了——这是一位智慧老人在我少年时代给我的新生活。四十多年后,我知道了木心。读木心,要放下自己,不要诠释,仅只领受、感受、享受,就能得到很多很多。要惜福——不然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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