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房地产公司合格承包商数据库的建立
合格承包商是指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部主持合格承包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预审,组织对通过预审的预选单位的考察与筛选,并且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所有项目招标都必须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
3.4.1 合格承包商预审要求
1)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2)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4)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近三年与本公司无诉讼。
3.4.2 预选单位的考察筛选
1)通过预审的承包商将被列为预选单位进行考察。
2)由工程部组织对预选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并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应做到:事前有计划、有培训,事中有小结、有完善,考察结束应编写考察报告,对预选单位能否入选本公司合格承包商名单作出明确结论,并且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
3)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的合格承包商将由工程部列入合格承包商数据库。
3.4.3 合格承包商资格评审及增减
1)合格承包商资格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应对其进行重新评审。
2)对于签署承包合同的承包商,应由成本管理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其履约情况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内容为承包商工作质量、进度、配合情况等,评审结果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后作为该承包商综合记录。
3)对于未签署承包合同的承包商,工程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定期的年度评审,评审结果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后作为该承包商综合记录。
4)对未列入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的投标单位,应由工程部组织进行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并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填写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见表3-2),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后列入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
表3-2 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
(续)
5)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承包商的评审情况决定该承包商是否在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