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恋是宗教的代用品

自恋是宗教的代用品

我把自己写的这本小书给出版社的一位编辑看,敏锐的编辑提了一些意见,讲得很好不必细说。只说一条,编辑说我的文字“有些自恋”。这一评价让我哑然失笑,原因是她说的还真的有些“对”。事实上,我们时代的文字确实较其他时代更为自恋,这也让我不由自主地流露了出来。自恋的核心意义在于对自我不同一般的强调,甚至等不及别人说,自己就明示或暗示了出来,其原因在于他异常需要对“自我独特性”及其“价值”的意识,否则在社会中,便会有一种自我消融的虚无感,自然也无法产生“生活的意义感”。问题是,同样是消融在背景中,如果我是“全运会”开幕式背景中的一个看不见的“小人头”挥动着黄手绢呢,我就不会有消融感与无力感,倒是有了融入集体的光荣感与力量感,在这里起作用的东西是“集体”,有了这种“集体”,也就有了我自己,甚至有了更为强大的自己。可惜的是,在现时代的灵魂生活中,我们精神上的集体不容易找到了,遂自恋成了缺乏信仰的社会中一种宗教的代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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