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我生命中的前二十年是在美国西部度过的,那里离林肯的故乡不远,而且,我一直对美国的历史很感兴趣。因此,我一直觉得我是很了解林肯的生平事迹的,可是很快我就意识到,事实并非如此。实际情况是,我这个美国人来到伦敦,在这里读了一个爱尔兰人所写的一系列文章之后才发现,在所有人的历史当中,林肯的一生是最为传奇也最迷人的。

这一发现令我很惊讶,但我的惊讶并没有持续多久。我和一些朋友探讨了这一问题,结果发现,他们的情况跟我基本差不多,对林肯的了解都是:他出生在一个破旧的小木屋中;他需要步行几英里去借书,然后躺在壁炉前的地板上阅读;他砍过树,当过律师;他会讲有趣的故事,常说做人要脚踏实地;他被人称为“老实的阿贝”,曾跟道格拉斯辩论;他被选为总统,解放了奴隶,还在葛底斯堡演讲;他想知道格兰特将军喝什么牌子的酒,好送他一桶;他在华盛顿的一家剧院中,被布斯暗杀。

《晨报》的一系列文章激起了我的兴趣,我去大英博物馆读了很多关于林肯的书。我发现读得越多,就越是着迷。最后,我竟走火入魔,想要自己写一本关于林肯的书了。我认为,这个世上需要一本适合忙碌的人们阅读的、简短的林肯传,书中不需要介绍他生命的全部,只要简明扼要地记述他这一生中那些有趣的和有意义的事件就可以了。于是,我开始尝试着写一本这样的书。

我在欧洲时便开始动手写作,其间花去了我一年的时间,之后我又在纽约花费了两年的时间。最后,我将所有写成的手稿撕毁了,扔进了垃圾桶。然后我去了伊利诺伊州,在林肯曾经生活和奋斗过的地方书写林肯。我在那里住了几个月,身边的人们都知道林肯,他们的父亲曾经跟林肯一起丈量过土地,修剪过篱笆。我从老旧的报纸、书信、演讲稿以及零碎的法庭记录中去一点点了解林肯。

我在彼得斯堡的小镇上住了一个夏天,因为那里离塞勒姆很近,只有一公里远。林肯在塞勒姆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也最重要的时光,他在这里学法律知识、当铁匠、参与斗鸡和赛马,他在这里谈恋爱,也在这里因爱而心碎。

即使在最繁华的时候,塞勒姆的居民人口也没有超过一百,它一共存在了差不多十年。林肯离开这里之后,它也被人们遗弃了。半个世纪以来,只有母牛在这里吃草。

白色的橡树依然还在,当年林肯在树下学习、摔跤、谈恋爱。每天早上,我都会带上打字机,从博德斯堡开车去那里。在橡树树荫下,我差不多写下了本书的一半。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写作场所啊!我的前面,是蜿蜒的桑加蒙河,周围都是树干和干草地,穿过树林,满眼都是野鸟,美极了。有时我想,林肯就在这里。

夏夜,北美夜莺在桑加蒙河两岸的树林里啼叫,月亮在天幕中闪耀,而我经常会在这时一个人来到这里。它让我觉得,一百年前,年轻的林肯和安一定在这样的夜晚手牵着手走在此刻我脚下的土地上,谈论着让人迷醉但注定无法实现的梦想。我相信,林肯在这里找到了他唯一的幸福。

当写到“稍纵即逝的幸福”那一节的时候,我将折叠桌和打字机放在车上,沿着乡间的小路,经过了无数的养猪场和牧场,来到了安的埋骨之地。如今,这里已经荒芜不堪,到处都是杂草,要想走到安的墓地旁,必须先将眼前的杂草砍掉才可以。这里,曾是林肯痛哭的地方;这里,寄托着他那深深的哀思。

本书的很多章节是在斯普林菲尔德完成的,还有一些是在林肯早年的故居里完成的,而另外一些则是在他发表就职演说的写字台上和曾经他跟玛丽·托德吵架的地方写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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