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爱德华

亲爱的爱德华

爱德华没有说过爱我,但他送给我一朵玫瑰花。



大笨钟与小笨人

说是境由心生真是一点也没错,全年细雨绵绵的伦敦对于情人们来说,是一种浪漫,共打一把伞,伞下的情话说起来总是别有风情;但对于寂寞的人来说这样的天气是要命的。阴天只让人觉得愁云惨雾,见不到太阳,人人面色苍白。在这种地方,怎么可能快乐得起来。

我尤其想回家了,可是,当初是我要死要活地吵着来英国,现在学业未成,还惹了不少麻烦事。如果回去,我那位极要面子的父亲只怕会是要抓狂的。

在想着这些恼人事情的时候,我突然感觉脚下一歪,脚踝阵痛传来。低头一看,高跟鞋的鞋跟竟然卡在路砖之间了。我使力气想拔出来,只觉得脚踝更痛了。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心里的委屈一下子全部涌上心头,我竟然就这么在大庭广众之下哭出声来。远处的大笨钟便在我眼前,隔着一层迷迷蒙蒙的灰色,叠加上我眼里的泪水,什么都看不太清楚。

“小姐,你需要帮助吗?”

我抬起头,泪眼模糊里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的英国佬站在我面前。英国男人,最爱当绅士,看来他也不例外。可我说不出话来,喉咙全被吞下去的鼻涕堵住了。

他弯下腰,扶住我的脚踝,试图帮我把鞋子拔出来,我尖叫起来:“痛!”

“你的脚踝扭伤了,忍一忍,先把鞋子脱掉。”他蹲下去,缓缓把我的脚从鞋子里解放出来,然后又起身扶着我坐在地上。

“等等。”他捏住我的鞋跟,左右转转,然后将鞋子给取了出来,“Christian Louboutin,很贵的鞋子。”

我自他手里接过鞋子:“这你也知道?”

“商店里就数它的柜台最耀眼。”他笑,“我叫Edward,看来你是走不了路了,我送你去坐出租车。”

Edward,爱德华,电影里那位情深剪刀手的名字。

因为我的脚踝已经肿得穿不进鞋子,名叫爱德华的英国男人说女孩子可不能赤足走在地上,于是他背着我到路边,然后替我叫了出租车。

我坐进车里去,才想到同他说谢谢,他微微笑:“回去做冰敷,然后到医生那检查,不打紧的,没有骨折。”

车子驶出,我回头自后车窗看他,他站在原地目送我。我没有很仔细看他的样子,反正对中国人来说,外国男人都长得差不多。他看上去三十几岁年纪,穿一件灰色的衬衫,身形瘦削。


回到公寓里,同住的女孩子乔妮正抱着薯条乐不可支地看BBC的明星新闻,全世界,到哪儿都有娱乐八卦。见我一瘸一拐地走进来,她夸张地叫起来:“玫瑰,你怎么了?”

我挥挥手:“没事,扭了一下而已。”

“我陪你去看医生吧!”她上前扶住我,我艰难地移动到沙发上坐着。

我看着天花板,口中喃喃自语:“真是倒霉透了,老天爷就这么看不惯我吗?到底要把我逼到什么样子才罢休?”

乔妮看着我叹了口气:“玫瑰,你太悲观了。”

悲观?我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个悲观的人,曾经我也心怀着七彩泡泡一般的盼望,千山万水地来了这里,以为明天长着一副好看的模样,结果呢?

第二天我去了私家医生的诊所一趟,医生说我没什么大碍,只是肌肉扭伤,并未伤到骨头,给我开了些外敷内服的药就打发我回去了。

我提着药自诊所出来,今天难得有太阳,我看着满街闲步的人们,他们神色如此快活,令我心中好不羡慕。

“嗨。”

我听到打招呼的声音,但我不认为是对我说的,在英国我并不认得几个人。我继续自顾自缓缓往前走,但我又听见那个声音,“是你吗?脚好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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