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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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说》写于1902—1906年(清光绪二十八至三十二年),是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失败流亡日本后,首先在自己所创办的《新民丛报》上,以“中国之新民”为笔名,以二十篇政论的形式分期发表的。后汇编成册,取名为《新民说》。作品于1936年收入中华书局出版的《饮冰室合集》,同年出版单行本。

《新民说》的大部分篇章写于梁启超思想最进步的时期,在当时较有代表性且影响广泛。梁启超强调“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激励人民摆脱封建奴性,树立独立、自由和爱国家、爱民族的思想,具有“自尊”“进步”“利群”“进取冒险”等积极奋发的精神,全面探讨了国民性改造的问题,并形成了系统的“新民学说”,对国内知识界,特别是广大学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关于“新民”一词,作者在《新民丛报》创刊号的《本报告白》中有这样的解释:

本报取《大学》“新民”之意,以为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中国之所以不振,由于国民公德缺乏,智慧不开。故本报专对此病开药治之。务采合中西道德以为德育之方针,广罗政学理论以为智育之原本。……

“新民”一词并非由梁启超首创,但其影响之大,则是自《新民说》而起。1918年,毛泽东、蔡和森等人在湖南长沙发起了一个新文化进步团体,名叫“新民学会”,也是受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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