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忆江南·江南才子初长成
钱钟书别过了珍贵温暖的童年,开始试着走进一个比家里还要广阔的世界。多年后,他记起幼时。知了声声的树梢,喧闹而浮动的茶香,广袤湖水间沉静而娇娆的荷花,一点一滴,如同被珍藏在琥珀里的透明碎片,叫人历经风霜的心,都可以变得灵动且柔软。一次挨打,将走歪片刻的钟书从悬崖边缘拉了回来,他蓦然醒悟。
钟情于书
有一种迷离,叫烟雨;有一种红尘,叫过往;有一种心动,叫江南。何其幸运,可以将冥冥中牵引的那根丝线,追溯到江南。那是一个连听名字都觉得美不胜收的地方,天之北,水之南,所谓伊人,佳期茫茫。
那是一个文人墨客们尽可以放肆想象似水柔情的地方,也是一个在故梦里追思起来不由要泪流满面的地方。谁没有一个江南情结,谁不曾畅想漫步在悠长的雨巷,手里持着一把丁香色的伞?极尽脉脉雅致的土壤,在偌大的国土里,也唯有江南,承载得起所有诚挚的赞美。
这里走出过许许多多光彩夺目的文人。他们的才情,氤氲在江南的山水间,多年后,世人不知,是他们成就了江南,还是江南孕育了他们。或许,是两者兼有。这些耀眼的墨魂,已经和江南血肉相融,如同一开始,就从来没有过任何分离。
杭州走出过郁达夫;兰亭处有过幼时周树人的脚印;水乡如梦的桐乡,漂泊着沈雁冰的小舟。而最令人心动的,却是吴侬软语的无锡,有过钱钟书。其实这个地灵人杰的地方所拥有的名人,何止一个钱钟书,可许多人,偏偏只记得这个名字,仿佛那是前世的约定,辗转了百年的尘埃,依旧心潮暗生。
钱,本来是一个最庸俗不过的字眼,用作姓氏,取名字很难不寻常。可淡淡地添上“钟书”两字,顿生不凡之感。一如墨迹半干,隔着半边屏风,亦能嗅到隐约书香。
在族谱上写下这个名字的人,是他的伯父钱基成。据说,他在抓周时,忽略了所有新奇精巧的玩意儿,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只盯着满目琳琅里藏着的书,咿咿呀呀地挪过去,胖乎乎的小手,就紧紧攥住了那本书。都说三岁看八十,虽然钱家家风十分开明,然而身为大家长的钱基成看到此情此景,也觉得满心欢喜──哪怕只是这个孩子一时手快拿错了,也图个好兆头。
他给这个面相憨厚敦实的孩子取名叫作“钟书”,言简意赅,钟情于书。显然,这个孩子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他长成了一个深爱书、深爱文字的文人,可以说,一生都在同书打交道。伯父的美好希冀成了预言,命运在无意中展露出小小端倪,仿佛可以看见造物者的嘴角上扬,笑意清微。
无锡的钱家,是一个书香门第。这一代,有兄弟二人,长子钱基成,次子钱基博。老太太是个雷厉风行又不失温厚的主母,深得兄弟二人的尊敬和景仰。在钱钟书出世的前一年,老太太离开了人世,钱家兄弟十分悲痛,相互扶持着才度过了那段黑暗时光。仿佛是为了驱散悲痛气氛,这个家庭在不久后,迎来了一个新生命。钱基博的妻子十月怀胎,生下了一个健康可爱的男婴。听闻这个消息,钱家上下都为之精神一振。
兄长钱基成的妻子并没有生下男丁,由于兄弟之间感情深厚,为了让哥哥能够后继有人,钱基博决定将新生儿过继给兄长。旧时,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为了延续香火,时有家中无子的人家,从兄弟或是旁系的家庭里,过继一个孩子,传承自己的香火。于是,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就这样茫然无知地成为了自己伯父的孩子。
对于这个迟来的孩子,钱基成十分疼爱。钱钟书刚刚被送到他家时,没有奶喝,是钱基成连夜赶到乡下,多方询问,终于找到了一个丧子不久的妇人。钱基成将她请来给钟书当奶妈。或是因为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妇人沉浸在悲痛之中,目光和行为都有些许呆滞,所以钟书在她的怀中长大,看上去竟然也有几分痴傻。
这些话自然不能尽信,可幼时的钱钟书,还真是有点傻气。说是傻气,其实是一脸的憨厚。这是这个孩子天生的气质,打从娘胎里就带来了,是一份淳朴纯净的赤子之心。在往后的漫长时光里,不论是鲜花璀璨,抑或风雨萧条,这个曾被家中长辈笑话痴傻的孩子,都真诚洁净地保持着一颗初心。
书香门第出身的钱基成在文学方面并没有多大成就,但这并不妨碍他希望在钱家的后代中,能够出现一位凤藻龙章的子弟,凝聚天地精华,手持梦中传彩笔,如同天上的文曲星转世而来,光宗耀祖,光耀门楣。于是,他在钱钟书四岁时,就开始教导他读书写字。
与许多坐不住板凳的男孩子不同,小钟书并不讨厌坐在书桌前。他总是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认真临摹和朗读。在这样一个家庭生活,有意无意的栽培使他更早的时候就对那些漂亮的符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忍不住会琢磨,这些符号里,会不会藏着许许多多好玩的故事呢?就像晚上奶妈给自己讲的那样。那时,他还不知道,多年后的自己也将走进文字世界,成为这个领域里最珍贵和闪闪发光的宝石。他只是单纯地喜欢翻开书,稚气却专注地看着上面的一字一句,连窗外屡屡飞起的纸鸢,都不能打扰他的一心一意。
或许是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浮云流过窗外,海棠花染几分水汽,江上山色几多。伯父钱基成无意中发现,这个看上去痴痴傻傻的孩子,格外喜欢看书,仿佛真是应了他的名字,对书卷爱不释手,钟情之至。兴奋之中的伯父随意抽考了钟书几个问题,小钟书竟然对答如流,丝毫看不出平素的傻气,当小钟书说起书中的故事时,眼眸中的灵气仿佛满溢而出,显然在这方面极具天赋。
伯父欣喜若狂。欣喜之余,难免多了几分纵容和溺爱。
钱基成经常带着小钟书走出钱家精致的阁楼,去不远的郊外踏春游湖,去新开的酒楼品尝新菜式,更多时候,他带着孩子一同去茶馆里听说书。在淡淡的茶香里,小小的孩子,端方有礼地坐在椅子上,孩子老成得近乎可笑地半眯着眼睛,听台上丝竹声声,清越或悲壮。说书人的口袋里,总是放着掏不完的故事:刘邦斩白蛇、诸葛亮病逝五丈原、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他听得津津有味,伯父坐在一旁,注视着他专注的小模样,不由伸出手,轻轻抚摸他柔软的发。
这个温柔慈祥的长辈,总是在用自己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方式,无条件地宠爱着这个孩子。他大大的手掌,粗糙而温暖,为钟书撑起了童年时代最蔚蓝的一片天空。
而生父钱基博,并没有在将钟书过继给兄长后,就放弃了对他的教养。但跟兄长温和的教养方式不同的是,他对钟书更多的是严厉的管教。在钟书六岁时,钱基博提出将孩子送到外面的小学去上学。在这个问题上,一向兄友弟恭的兄弟俩第一次产生了矛盾,钱基成认为钟书在读书上甚是超前,家中的书他已经读完了大部分,就算他一直在家里读书习字,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然而,钱基博却觉得,应该让钟书去外面见识不同的学习方式,认识不同的小伙伴,他本来就有点内向,若是一直守在家中,无益于他的成长。
这个问题在经过不下一年的争执后,还是行事刚健的钱基博获得了胜利。不久后,钱钟书被送到了秦氏小学里读书。
那一年,他七岁。
他别过了珍贵温暖的童年,开始试着走进一个比家里还要广阔的世界。多年后,他记起幼时。知了声声的树梢,喧闹而浮动的茶香,广袤湖水间沉静而娇娆的荷花,一点一滴,如同被珍藏在琥珀里的透明碎片,叫人历经风霜的心,都可以变得灵动且柔软。
初长成,人不识
刚刚走入学校时,他还是个沉默得有些瑟缩的孩童。或许谁也没能想到,这个貌不惊人的孩子,会将自己的名字留在历史里,被人们惦念、思索、回味。宛如诵念出这个名字,唇齿之间,便有余香。
在秦氏小学的时光短暂得如同一场梦,很快就结束了。然而,对于钱钟书来说,那依旧是一段值得铭记的时光。在那里,他第一次接触到校园生活。也是在那里,他经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目光。
秦氏小学是一所类似于私塾的学校,虽然打着“小学”的旗号,可教育方法和教学内容实在算不上开明。夫子是位老先生,很有几分旧时书生的迂腐和偏见,一见钱钟书便觉得这孩子不讨人喜欢,一来是他比旁人大了一岁才来上学,二来是幼时的钟书性情内向,沉默寡言。因着这两个原因,刚开始,老先生并不将这孩子放在心上,任由他自生自灭去。
后来却发生了一件事,令老先生对钟书越发喜爱起来。先生有一把戒尺,不知被哪个淘气的孩子拿出去玩了,最终都没有拿回来。在几次询问之后,老先生不由生气,厉声呵斥了一番,甚至说了重话——枉费他教他们读圣贤书,结果却个个都是败类,竟然连做过的事情都不敢承认。
孩子们个个都被骂得不敢抬头。忽然,只见一个孩子站起身来,有理有据地反驳先生:“古人曾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先生您也是当过孩子的,难道不知道孩子都是害怕惩罚的?若是您态度温和一些,我们不害怕您,想必早就有人主动承认错误了。”童声清脆而明朗,不紧不慢的语调里,是坦坦荡荡的十足底气。一番话说出来,同学和先生都惊了,定睛望着教室中那个身板挺直的孩子。几十个孩子里,他鹤立鸡群地站着,不卑不亢,据理力争而不失恭敬,最是令人诧异的是他的目光,宛如一泓清泉,清和又坚定。
先生默默地想:莫不是自己平日里竟小瞧了他,这孩子看起来毫不起眼,原来竟是个一鸣惊人的。原本是盛怒之下的他,不知不觉中竟然露出了笑脸,考了钱钟书几个问题,听得那孩子对答如流,毫不怯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谈出自己的见解,可见确实是一个可造之才。
其实先生更欣赏的是钟书临危不惧时的气度,知识可以积累,然而这份气度,却是与生俱来的难得。自此之后,老先生越发看重这个学生,刚开始产生的偏见,早已不知何时丢到九霄云外去了。钟书在秦氏小学的后期生涯,可以说是十分快乐的,然而,这种璀璨人生,在经历了不到半年的时光后,却戛然而止。
钱钟书的身体一向不算健康,虽然后天是被无微不至地宠爱着长大,可到底有几分虚弱。在上了半年学后,他大病了一场,一向溺爱孩子的伯父舍不得他遭罪,便将他接回家中休养。病愈之后,伯父仍旧不愿让他回到学堂,宁可自己将他带在身边,亲自教养。
伯父的教养方式是十分宽容的,他格外放纵这个孩子,带他出去喝茶时,知道他喜欢看书,就租一套他喜欢的《七侠五义》或《济公传》给他看。那时候的无锡茶馆里,或许经常能看见一个小小的少年,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天昏地暗、人事不知。闹市街头喧哗如织,唯有他的身畔,是一片心无旁骛的沉静。这些被称为“杂书”的文字,充盈了幼小的心灵,编织起一出绮丽的戏剧,造就了他最初对文学世界的向往和渴望。原来,跟《大学》、《中庸》里一样的字,出现在《七侠五义》里,就是那样的脱胎换骨,像是川剧的变脸,上个瞬间还是一张端方严肃的脸,下一个顷刻便是千娇百媚、活色生香的容貌。
他几乎是立刻就爱上了这个神奇的世界,愿意徜徉在其中,一生一世,血肉相融。或许,他并没想到,幼时的愿望竟然会栩栩成真,梦想驾着彩色的南瓜车走进他的生活,他活了一辈子,也在文学的芬芳里漫步了一辈子。
生父钱基博看不得长兄如此娇惯孩子,几个月后,他让钟书同堂弟钱钟韩一起去考东林小学。这是一所名望极盛的学校,入学考试便能筛选掉一大批不够优秀的孩子。所幸,钟书虽然被娇养着成长,国学基础却是相当扎实,他毫不费力地就通过了这次考试,顺利地进入了东林小学。
虽然不愿意孩子离开家,可钱基成还是为钟书能够考上东林小学而格外开心。很久后,钟书依旧记得那时伯父的笑容,在盛时的阳光下,他笑容十分灿烂,像是怒放的鲜花,尽情喷薄出所有的光华。那时的他不知,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伯父的笑容,最后一次用自己的力量,让他由衷地展颜。
离别是这样匆匆。世间所有的离别大都如此,匆忙地擦身而过,多年后在尘埃中追悔,悔恨没有以最美丽的姿态,挥手告别那些钟爱过的所有:青春、爱情、友人和生死。所以有人说,道别要早早的才好,不然真到了离别时,时间再多,也觉得仓促。
钱钟书人生中的第一次离别,不是生离,而是死别。对于一个才七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是过于残忍。这样的年纪,应该是在双亲的呵护下,蜜罐里无忧无虑地当个小王子,可以任性,可以胡搅蛮缠,可以不顺心就用号啕大哭来发泄,人生并没有多少如同七岁那样能够随意纵横的年纪。然而,七岁的钟书,却已经披上麻衣,跪在伯父的灵前,早早地去领悟死的含义,进行一场悲痛的永诀。
他还不明白什么叫作永远,所以也不能明白父亲所说的“永远不能见面”究竟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那个用尽全力去疼爱他、纵容他的伯父,安静地躺在一口沉重的黑盒子里。他没办法去叫醒他,再也不能走近他,拉着那双温厚的大手,缠着要看《七侠五义》。灵火的白烟袅袅飘散,捎带着淡淡的金箔纸灰,幼小的孩童无声地跪在烟火缭绕的灵堂里,木然地望着来往吊唁的人们。他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像多数孩子一样厉声大哭,只是他的眼泪,在这种无声的静默里,缓缓地占据了整张稚嫩的脸庞。
这种悲痛是无言的。
柳叶落了,可以重新披上绿衣;梨花萎落,来年有一树如雪的光景;伤痛的人要将伤口愈合,却不知道何时是终期。或许,痛意终究会淡去,宛如散入苍穹的烟火,只余下清浅的硝烟味道。这个痴子的伤,也终有一日会被尘埃轻轻覆盖,可他已永远不能忘却,那伤痛的瞬间——暗色如深潮,将他彻底淹没。
初露锋芒
如同远古的钟声敲响了沉寂的黎明,深山老林里的寺庙开始了静默的梵唱,在庄严的圣洁声音里,隐藏着一种叫作宿命的事物。很多人是相信人世间的宿命的,那是一种秘密的安排,在某种不知名的力量调遣下。风声里落花簌簌的抖动,楼阁外泉水静谧而温和的流淌,甚至于每一个平静琐碎夜晚里的月色,任何一个飘忽的音符里,都潜藏着无声的宿命。
所谓宿命,那是一场命中注定。它悄然而来,默然而去,却留下许多遗憾与美好──注定相逢的人,千回百转地彼此流离,终究会在某个梧桐滴翠的街角,蓦然回首,温暖相遇;注定要走上宿命中的道路的人,不论怎么逃避远离,也终究会在多年后发现,原来这些年兜兜转转,却从未改变过什么。
而钱钟书,是注定要成为铭刻在历史中的那个人的。那是他的宿命,如同清风吹落花蕊,明月别过离人。他人生的轨迹,或许,早已被谱写。
年少时看《围城》,很是崇拜他文笔的老练尖锐,辛辣里带点幽默,幽默里又捎上几分无可奈何。所谓“骂人不带脏字”是一种境界,而钱钟书早已将这种境界熔炼成信手拈来。于是那时猜测,作者或许是一位愤青,冷冷的,傲气的,可能目光也是不屑的。年长之后,却愕然发现,其实那握笔人,是一个再沉稳不过的人,笔下虽然充满讽刺,充满傲岸,但却其实从年少时开始,就养成了格外从容的性情。
人们猜测中的钱钟书,与现实中的他,几乎判若两人。
聪明人固然都是洞察力敏锐的,却并不是每个聪明人,都懂得收起锋芒低调做人的道理。骄傲,也无可厚非,他们自有资本、却比不上低调内敛的大智者,总是更能够令人心悦诚服。而少年时的钱钟书,已懂得收藏羽翼。
他天资聪慧,基础又好,因此在东林小学很是有一番名气,同学们也都很崇拜这位被老师们赞不绝口,甚至称赞为“神童”的同学。唯有一位叫作刘如的学生,对钱钟书的“美誉”很是不服,屡屡提出要跟他比一比。其实这不过是少年之间的寻常斗气,钟书每次听到这种要求,总是一笑而过,他不喜相争,干脆视而不见,并不以为意。若是他接受了这种挑战,不管输赢,总是意气之争。何况,他虽然不说,可谁都明白,如若钱钟书同意了比试,惨败的那个总是刘如,这是毋庸置疑的。钱钟书为了同学之谊,不愿接受,一方面是性情使然,另一方面亦是他少年老成,所思所想总是比同龄人更加成熟稳重。
渐渐地,不仅是学校的老师、同学,深知钱钟书天赋过人,家里的长辈也对这孩子的争气引以为豪。伯父去世之后,钱钟书回到生父钱基博身边。钱基博素来对孩子的教育十分严厉,尤其是对钱钟书的要求更是近乎严苛。小小年纪的他在父亲的敦促下,已经会背许多古文。钱基博的友人中,有一位叫作林长的,听说钱基博有位公子,过目不忘,即刻成诵,好奇之下专门来到钱家,指名要考一考小钟书。
林长坐在厅上,只见一个小小少年从庭前进来,身姿英挺,眉清目秀,心下已生了几分欢喜,又听少年彬彬有礼,毫不拘束地向自己问好,更是喜欢。他弯下腰,抱起这个孩子,柔声问他年龄,又问他是否已经读过书。没想到钱钟书竟然回答说:伯伯,我并不是读书,我是在背书。
小小年纪的孩子,便能够回答出这样的话。林长吃惊之下,更觉得这孩子日后必然会有一番大作为。他越发喜欢,于是出了几个题目来考考小钟书。
“上善若水,接下去为何?”
钟书想了想,琅琅童声即刻响起:“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半字都不错的。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亦是不漏一句。
“那么韩非子有个《五蠹》,你可知晓?”
“嗯。”钱钟书点了点头,“学者,言谈者,带剑者,患御者,商工之民。”
……
一场考试下来,从《老子》到《韩非子》,钱钟书都是对答如流,毫无纰漏。林长最初以为钱钟书顶多也就能够背下四书五经,至多不过《庄子》之类,没想到钱钟书连比较冷门的《韩非子》都有所涉猎,吃惊之下不由连声夸赞,当着钱基博的面便说,这个孩子长大之后,必然是个有出息的。
钱基博自然要谦虚几句,可这个被人夸赞的孩子是自己的骨肉,心下如何不高兴。这位老友年轻的时候也是十分自负的,考中过秀才,一本《老子》也是背得滚瓜烂熟,钟书能够得他称赞,可见这个孩子,确实是个好苗子。钱基博骄傲的同时,也在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培养钱钟书。
渊博的家学给钱钟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钱钟书在东林小学的学习,又让他更加全面而系统地学习国学。他的文科成绩,如同众星捧月,十分突出。他不仅在国学方面卓越,他的外语亦是同样优秀。
后来,已经成为国学大师的钱钟书回忆:他在东林小学学习时,看到过两箱商务印书馆的《林译小说丛书》。在十一二岁时,他就已经将这些外国文学翻了个遍,那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同《聊斋志异》、《西游记》等中国文学截然不同的新世界。他开始发现,海洋彼岸的那个世界,不仅仅是金发碧眼和黑发黑眸的区别,他们的思维、思想、行为方式亦是全然不同。那是一个他还只能在文学里小心揣摩的世界,他只能在静夜里挑灯,暗生向往。
他不知道,多年后,年少时的这种向往能够变成现实。他可以走进那片广袤的风景,寻找书里描述的种种细枝末节。到那时,他也真正明白,那个世界同自己古老而沉默的故国,是两番天地。
此时的少年,仔仔细细地读过每一行文字,将书中的思想集聚到脑海中。或许他不曾发觉,这种阅读,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自己。这个长着一张纯正的东方面孔的少年,在很早很早之前,就打破了思维的固有惯性,能够尝试用另一种全然不同的思考方式,去面对人生。
这个默存不默存
钱钟书,字默存。其实这位先生的字更令人觉得喜欢。最初知道他字默存,还是在他夫人杨绛的《我们仨》里,在这本记录着名人家庭琐事的温暖小书里,她总是以“默存”来称呼自己的丈夫,淡淡的,不见得多缠绵,却总有一些温情相随,不论是悲伤的事情,还是破碎的欢喜,她都是这样呼唤着他的名字,在平凡里涌出几丝酸涩的甜味来。
默存,一个默默存在于这个世间的庸常人,有庸常的快乐,有庸常的幸福,也有庸常的烦恼。他的祈愿如此庸常,然而他的宿命,却早已注定,将要拥有不寻常的命运。
从东林小学毕业之后,他顺利考上了苏州桃花坞中学。堂弟钱钟韩同堂兄一起,走进了这所教会学校。既然是教会学校,那必然是注重英文教学的,在那个青葱年纪里,由于这个机缘,他本来就不错的英文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而就在桃花坞中学,这个美丽、开明、校风民主的校园里,那个曾带着几分呆气的孩童,出落成了一个青春洋溢的少年。他曾经的肉肉圆脸,开始显露出几分固执的棱角,个子也开始飞快地拔节长高,如同春雨后的新笋,一夕之间便拔高了许多。这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有着浓密乌黑的头发,眉毛长得极好,黑而密,却不见杂乱,更添英气,从侧影瞧过去,俨然已经是一位翩翩少年。
英俊潇洒的少年夹着书,行走在飘满落叶的校园里,亦是一道极优美的风景线。若是多上几分了解,便知这个少年不只徒有其表,还能出口成章,就是同龄人都觉得十分头疼的英文,他说起来亦是流利得很。
天才当然有偶尔偷懒的权利。钱钟书固然博学,但是年轻时候,也难免有几分疏狂惫懒,或睡到日上三竿而不愿起,或翻开两页书卷便觉得昏昏沉沉。人们常说,最动人是少年,最叫人烦恼亦是少年时分,所谓青春期,有时候回忆起来,只觉得荒唐又可笑。或许,那是每个人唯一肆意放纵过的岁月,轻松,随意,追随心里某个飘然而过的念头,任意逍遥。
大约是能够预见多年后的自己,将会走入温柔端方的囚笼,连笑容也只露出八颗牙齿,标准又冷漠,所以必须趁着年少时,骄狂一回。
钱钟书的骄狂,不是幼稚与放纵,也不是激素的无度挥霍,而是独立,是叛逆,是胆识。其实,这种难得的品质,反而是许多开明父母所梦寐以求的。
一九二五年,上海日本纱厂的工人开始走上街头,为自己的权利勇敢奔走;国民党领袖廖仲恺因党派斗争,死于那个黑色的年头;也是同一年,改变了整个中国命运的那个人,被更多人所熟悉、深记。但是窗外风雨声漫漫,并没有在这个小家中掀起狂潮,唯一值得钟书记住的,是在那一年,父亲钱基博成为了清华大学的教授。
在唯一的兄长去世之后,钱基博便成为了钱家当仁不让的家长,他素来极其重视孩子们的教育,兄长过于宽容的教育方式,其实他早已看不惯。而知子莫若父,他发现钱钟书考上桃花坞中学后,有时扬扬自得,不将传统国学放在眼中,动辄露一口流利英文,在学校里也就罢了,回到家里来竟然也是一样“显摆”起来。
于是,远在北京的父亲写了一封家书,要求钱钟书和钱钟韩兄弟两人都要在他暑假回来之前,各写一篇古文交给自己检查。这个作业,钟书不以为意,他自小熟读文言文,区区一篇文章而已,又有何难?尤其是在听说父亲将会由火车改坐轮渡,没有十天半月还回不来时,他更是欣喜放松,浑然将这个作业丢到了九霄云外。
他甚至将学校里的各类杂志带回家中──在学校的时候,他不见得有空闲来看,回到家中,他便如饥似渴地整个人都投了进去。闲书谁都爱看,新奇,有趣,更重要的是看起来不费脑子;那些微言大义的古文,虽然字字经典,可读起来到底没什么意思,艰涩难懂,真不如看通俗文学来得有意思。当时的通俗文学又十分经典,最重要的几本《紫罗兰》、《小说林》发行量极大,故事精彩,情节曲折,读来曲径通幽,过目难忘。钟书一拿起来,就再也难以放下,他看书速度又快得惊人,没几天,读过的闲书就堆起了厚厚一摞。
就在钟书看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父亲回到了家中。稍作休息后,便开始检查兄弟俩的作业。钱基博本以为,就算钟书分了几分心思在外物上,到底天资聪颖,基础扎实,写出来的文章不论如何都会比弟弟优秀一些。没想到,两篇文章看下来,竟是钟韩的更为优异,辞藻华美,行文流畅,看得出来,是颇费了一些心血。反倒是钟书的那篇,平淡无奇,字里行间毫无新意,倒是充满了敷衍意味,可见这孩子并没有用心,只是拗不过自己的意思,随便做了一篇来交差。
父亲不由勃然大怒,当着众人的面,便将钟书狠狠揍了一顿。自古以来,挨打的名人不算少,曹雪芹年幼时也深受家法之苦,于是长大之后,将宝玉挨打那一段,写得格外脍炙人口,惹人心疼。显然,这段小小的不幸,虽然日后回忆起来,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笑。然而当时在看见父亲怒气冲冲的样子时,疼的不仅是身体,就连心底,都是火辣辣地燎烧着。
钱钟书一向早慧,父亲的良苦用心,他又如何不知?不过是望子成龙。他明白,正是因为父亲在自己身上倾注了太多希望和期盼,小心翼翼地呵护教养,却看到自己违背了心意,随意糟蹋人生,感到心痛罢了。
一次挨打,将走歪片刻的钟书从悬崖边缘拉了回来。他蓦然醒悟,那些闲书,只是看个趣味,如同雪夜里的一阵清风,恍恍惚惚里吹过白茫茫的落雪,连痕迹都行踪缥缈。经年后,那些曾带来轻飘快乐的故事,能否被世人记得?时间淬炼真金,什么是最珍贵的,历史自会给出答案。
钱基博的做法虽然略微严苛了一些,然而在当时来说,却是无可非议的。正因为有这么一位严父,钟书才能迷途知返。或许,倘若他被继续放纵沉迷于通俗文学,纵使日后他依旧走上文学道路,写出的抑或只是《金粉世家》或某些鸳鸯蝴蝶的情事,至多如此,爱恨情仇,恩恩怨怨,看起来痛快淋漓,最终却飘散如烟。那么,或许就不是一个叫作钱钟书的人来写《围城》,亦是换了个人来思考如何走在人生边上。
值得庆幸的是,这些假设的如果都没有发生。他回到了自己该走的那条路上,踏实地、沉稳地、一丝不苟地奔向他的独特人生。后来,国学大师钱穆请钱基博为他的《国学概论》作序,钱基博就将此事完全交给了钟书,当钟书将自己写好的序呈给父亲过目时,这位向来严厉而吝啬赞美的父亲,终于露出了一丝宽慰的笑意。或许,在他的有生之年,也能亲眼目睹,这个孩子亲手创造的宏伟天地。属于这个孩子的舞台,将会是多么盛大璀璨啊!
这篇序言,钱基博一字不改,交给了钱穆,作为前辈的钱穆读完,亦是赞不绝口。这个年轻人,诚然将要成为这片国土上,异常耀眼的那颗星星,被景仰,被刻骨铭心,被当成里程碑来承载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