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春花秋月何时了 别时容易见时难

第三章 春花秋月何时了 别时容易见时难

亡国之君要想全身保命,最好的教材就是“乐不思蜀”的后主刘禅。

|乐不思蜀|

蜀汉被魏国灭亡以后,刘禅归降,被封为“安乐公”。有一天晋王司马昭设宴款待刘禅,让乐队演奏蜀地的乐曲,并以歌舞助兴。陪同刘禅在座的蜀汉旧臣们想起亡国之痛,个个低头掩面流泪。唯独刘禅跟着音乐的节奏打起拍子,一派怡然自得,毫无悲伤之意。司马昭便问道:“安乐公听到这些音乐,是否思念蜀地啊?”刘禅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此间乐,不思蜀也。”

旁边的蜀汉旧臣郤正(“郤”古同“郄”,读音同“细”)听了,心想这种没心没肺的回答将来必定会成为史书上的笑柄,我们要跟着一起丢人的,便趁着刘禅上厕所的时候劝他:“对于刚才晋王的问话,陛下的回答很不得体。如果下次晋王再问同样的问题,您应该先抬头闭眼沉思片刻,然后张开双眼,很认真地说‘先人坟墓,远在蜀地,我没有一天不想念的’,这样才合适啊。”刘禅听后,牢牢记在心中。

回到席上,酒至半酣,司马昭果然又问道:“安乐公想念蜀地吗?”刘禅赶紧抬头看着房顶,仿佛在努力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然后将郤正教他的话学了一遍。司马昭听了便问:“咦,这话怎么像是郤正的口气呢?”刘禅大感惊奇:“正是郤正教我的。晋王您怎么知道呀?”司马昭和左右大臣哄堂大笑。见刘禅如此老实,司马昭从此再也不怀疑他了。刘禅就这样在洛阳安乐地度过余生,恰如他的封号。

通过这个故事,不能不让我们佩服刘禅的大智若愚,郤正在政治上反而不太成熟。相比之下,李煜的表现就更加幼稚了。

|流水东逝|

被宋太祖教导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徐铉随李煜归降宋朝后,累官至散骑常侍。宋太宗即位后的第三年,派徐铉拜见李煜,想借此了解一下李煜的思想状态。对亡国一直耿耿于怀的李煜见到昔日臣子,两人相对流泪,静坐不发一言。徐铉回去复命,宋太宗问他:“你这次去见陇西公,聊了些什么啊?”徐铉不敢不据实回答。宋太宗听了,心里很不高兴,转头问左右:“陇西公最近可有什么词作?”一直受命监视李煜的侍从便呈上一首抄录的《浪淘沙》: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

罗衾不耐五更寒。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

别时容易见时难。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这是李煜追忆昔日君主的尊贵地位,对比今日阶下囚的悲凉境遇,就像天上和人间的差距般遥不可及,只有在梦里才可能找回一点欢乐。宋太宗一看到这句“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眉头立刻紧皱起来。哟,分明是在怀念失去的江山嘛!就算你李煜不怀念,我尚且担心你那些怀念故国的前部下用你当大旗造反呢,何况你自己还告诉人家你在怀念。作为一个亡国之君,不像刘禅那样夹起尾巴装傻做人,还敢公然写出这样的怀旧作品,政治素质不是一般的差,绝对是不稳定因素。为了维护大宋朝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赵光义认为有必要让李煜彻底消失。

过了几天便是七夕节,一贯冷清安静的陇西公府上居然张灯结彩,大家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喜色,因为今天正巧还是李煜的四十二岁生日。虽然再没有什么节日能让亡国之君有普天同庆的喜悦,李煜自己也不觉得长命百岁是一种值得庆祝的幸福,但这好歹也是一个让大家苦中作乐的由头。正当一家人觥筹交错时,突然收到了一份意料之外的寿礼。宋太宗派弟弟赵廷美给李煜送来了一壶御赐美酒,为陇西公祝寿。李煜立刻明白自己的大限已至,一言不发,回到房内提笔挥毫写下一篇词作,递给小周后:“你来咏唱这首新词吧。”小周后默然接过,轻抚琵琶,婉转低回地唱出了这首名传千古的《虞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看着眼前春花秋月的美景,不禁思念故国往事,这只是第一层解读。如果仅仅是思念故国之情,这首词绝对达不到现在的高度。“春花秋月何时了”,更有叹息时间看起来漫长无尽的意味,那么对比人生的短暂无常,又有谁能逃得出这种悲哀呢?怪不得俞平伯先生评论李煜这首词的头两句是“奇语劈空而下”。在前几首词中,李煜频频使用无法挽留的“流水”来表达对过去时光的怀念,落花、夜风也被他信手拈来。如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升华,将“人生长恨水长东”扩展到“一江春水向东流”,这篇《虞美人》可谓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李煜一面听小周后曼声吟唱自己刚刚所作的这首绝命词,一面斟满了一杯御酒。小周后的“流”字声音一停,李煜长叹一声,仰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不到片刻,酒中牵机药的毒性发作,李煜腹痛难忍、浑身抽搐收缩,以至于头碰到自己的脚尖,很快便气绝身亡。刘禅靠着匪夷所思的情商骗过了司马昭,骗过了所有人,甚至骗过了自己,所以能在亡国后依然活了很久。李煜在活命的本事上远不如刘禅,但他的理想也不是活得更长。既然他根本就不想如刘禅那样窝窝囊囊地活着,现在也算求仁得仁。对他来说,死亡未尝不是一种解脱。李煜让我们永远记住了他那些如烟花般绚烂的词句,而刘禅除了一句“扶不起的阿斗”之外,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其他深刻的印象。李煜生在七夕,死在七夕,连生死的日子都选得如此浪漫,这就是一个浪漫入骨以至于不适合做君王的人。正所谓“做个才子真绝代,可怜薄命做君王”。李煜死后不到一年,了无生趣的小周后也随之辞世而去。

李煜之死还让中国历史上一种著名的体貌特征绝了迹。在他之前,有造字的仓颉(读音同“杰”)、盛德的虞舜、晋文公重耳和西楚霸王项羽等人史载都是“重瞳”,就是每个眼睛中有两个瞳孔。李煜是最后一位有此奇异特征之人(欧阳修《新五代史·南唐世家》中载其“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之后中国的史书中再没有出过重瞳的名人了。

尼采曾经说:“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王国维接着这句话评论道:“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虞美人》就是最有代表性的绝命血书,李煜一生的精气神,仿佛都在这一篇血书中喷薄而出。顺便提一句,尼采最为人所熟知的名言是“上帝死了”。上帝有没有死,人不能证明。但尼采自己后来确实是疯了,为“神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这句古希腊名言做了一个注脚。

|后主转世|

李煜死后,面临着官方的盖棺论定。宋太宗问南唐旧臣潘慎修:“依你看,你的旧主李煜是暗弱无能之辈吗?”潘慎修恭恭敬敬地答道:“假如他是无能无识之辈,何以在太祖之世尚能偏安守国十余年呢?”徐铉则在后主的墓志铭中写到,李煜有“恻隐之性”,“赏人之善常若不及,掩人之过惟恐其闻,以至法不胜奸,威不克爱”,所以在“当用武之世”的大环境中,不免“终于亡国”。纵然如此,“道有所在,复何愧欤”。对于一位亡国之君,这是相当高的评价了。

一般灭他人者,都把对方说成桀纣再世,比如“驱逐鞑虏”“消灭独裁蒋匪”之类,这样方能显得自己义正辞严形象高大,兴兵打仗才师出有名。南唐旧臣们能够公然给予李煜这样中正的评价,一方面说明李煜的为人品性是众所周知;另一方面也能看出宋朝的言论气氛相当宽松,具有了“文明”“自由”等和谐社会所应具备的某些特征。

时间过去一百多年,宋太宗的玄孙宋神宗赵顼(读音同“须”)生了一个宝贝儿子赵佶(读音同“吉”),这孩子长大后成为一位杰出的艺术家。据说神宗曾幸秘书省,在那里看到了后主画像,惊叹于这位亡国之君的儒雅风度,随后赵佶就降生了。有史书甚至记载神宗在赵佶出生时梦见李煜前来谒见。宋哲宗赵煦英年早逝没有留下子嗣,弟弟赵佶即位,就是中国历史上又一才子皇帝——宋徽宗。

施耐庵的《水浒传》中说徽宗是琴棋书画、吹拉弹唱无所不会,连足球都是能入选国家队的水准。我一说中国足球队很多人都笑了,但事实是当时的中国足球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与你现在看到的完全不同,所以请大家不要小看。在这方面唯一能让徽宗佩服的人就是高俅(读音同“球”),此人可谓人如其名,技术精湛能得金球奖。正因为这个投皇上所好的才能,他一直升到太尉的高官,当然他的书法和武艺也是很不错的,算得上文武双全。徽宗的花鸟画独步当世,书法更是能开宗立派,被后人称为“瘦金体”,是不世出的艺术全才。

但宋徽宗统治期间,大肆任用蔡京、童贯等中国历史上第一流的奸臣,以“花石纲”等名目搜刮民脂民膏,逼得方腊、宋江等农民起义风起云涌,最后在“靖康之变”中被北方的游牧民族女真人亡国。金兵将京城里的宋徽宗、宋钦宗父子加上宋太宗一系的所有皇子、皇孙、公主们来了个一锅端(只有康王赵构这一条漏网之鱼),全部押到北方苦寒之地做了一辈子屈辱的俘虏,自己动手种田洗衣,直到老死。

徽宗投降后,被金国封为“昏德公”,这个爵位我倒觉得不算羞辱他,而是实至名归。后世人评价他“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耳”。俗话说“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赵佶就是中国历史上男人入错行的最凄惨代表。有人曾做过这样的联想:赵佶的艺术天分之高与李煜在一个水平线上,不会做国君比之李煜则更上层楼,很像是李煜转世。许多人怜惜天才而无罪的李煜被宋太宗害死,就为他想出了这个隔代报仇来葬送赵光义子孙的方法。

|诗家之幸|

几乎所有了解李煜的人,都认同对于他的一生最精辟的一句概括——国家不幸诗家幸。这句诗的出处,是清人赵翼为缅怀金末元初诗人兼诗评家元好问(号遗山)而作的《题遗山诗》:

身阅兴亡浩劫空,两朝文献一衰翁。

无官未害餐周粟,有史深愁失楚弓。

行殿幽兰悲夜火,故都乔木泣秋风。

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

尾联的意思是,只要诗歌中融入感慨国家不幸的沧桑感情,诗句自然就工整、细腻、深刻了。顺便说一句,赵翼最有名的诗句还不是这首“国家不幸诗家幸”,而是下面这首《论诗五首·其二》: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就在李煜被毒死的同一年,吴越王钱俶奉旨入汴梁朝见宋太宗,被扣留软禁不让归国,不得不顺应天下大势彻底献土归宋。第二年,宋太宗率领大军亲征太原,消灭北汉政权,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局面,中国大部分地区重归统一。虽然领土比起唐朝时少了重要的燕云十六州,那是被后晋“儿皇帝”石敬瑭出卖给契丹的。本来宋太宗消灭北汉之后,是想顺手把燕云十六州一起打回来,可惜被辽国人打得单骑而逃。钱俶归宋十年后的六十大寿时,宋太宗遣使赐御酒祝贺,当夜钱俶暴病身亡。这样看起来,赵光义很喜欢一种行为艺术,就是让别人在生日时去死。

尽管统一仅限于某种程度,但中国在宋太祖、太宗兄弟两人的手中再次迈向盛世。为了防止五代十国中风起云涌的大将篡位改朝换代的戏码继续上演在自己身上,宋朝扬文抑武,文官地位在九天,武将地位在九地,这样彻底解决了武将篡位的风险,但也极大地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与此同时,北方的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游牧民族相继崛起,并且建立了强大的辽、西夏、金、元等国家,使得宋朝始终生存在一种强敌环伺的状态之下。宋朝对内政治开明温和、商业经济发达、文化艺术繁荣、人民幸福宽松;对外则军力弱小、被动防御。在这样的大环境中生长出来的宋词,其风格注定与唐诗截然不同。

在李煜之前,词的题材很狭窄,基本就是以“花间派”为代表的闺阁恋爱、离情别绪、宫廷饮宴,比之“诗言志”的立意高远,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正是李煜将词这种文学形式发扬光大,将国仇家恨、社会生活的内容写入其中,使得词从“艳科”中解放出来。所以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词至李后主,眼界始大,感慨遂深,变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宋词在李煜之后,才真正开始走向与唐诗双峰并峙的宏伟征程。

|词之三境|

王国维的《人间词话》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有着很高的地位。其中最有趣也是最有名的一段话,是描述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须经过的三层境界,均用著名词人的著名词句来描绘。

第一层境界是晏殊的“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二层境界是柳永的“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层境界是辛弃疾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以今天的社会潮流来打比方,就是大家先放眼浮华世界,为自己的人生苦苦寻找出一个世人公认算是成功的目标;然后辛苦奔忙蝇营狗苟地追求这个目标,务必要累得半死;最后发现先前都在瞎忙,自己真正想要的原本就在身边。如果你不幸先知先觉不走弯路直接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年轻过。

晏殊的《蝶恋花》全词如下:

槛菊愁烟兰泣露,

罗幕轻寒,燕子双飞去。

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

昨夜西风凋碧树,

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

王国维特别推崇晏殊这首词。他认为《诗经》中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是“最得风人深致”的一篇,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意味和它颇为接近,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洒脱而后者悲壮。

晏殊一生高官厚禄富贵优游,也不知道和“悲壮”是怎么扯上关系的。纵然是王国维先生说的话,我也不能不唱个反调,认为此句“悲”则有之,“壮”则未见。另外我们通过比较冯延巳的《鹊踏枝》和这首《蝶恋花》,会发现它们都是双调六十字。其实此词牌本名“鹊踏枝”,晏殊将其改为“蝶恋花”。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