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事一样的情爱}
有一种情爱,更类似于一件圣事,它能使爱者与被爱者的肉体与灵魂得到最大程度的净化。歌德所谓的“永恒之女性,引导我们上升”,指的便是爱的神圣与爱的净化。
爱的本质是一个自我完美、自我叙事的过程。很多时候,爱者在爱的过程中,不仅仅是在爱对方,恰恰相反,爱者是在被爱者的镜像里寻觅那个最为美好的“我”。古希腊神话里的美少年纳喀索斯,临水照影,幻化为一株水仙。这个故事,我们与其理解为少年的自恋,莫如理解为纳喀索斯对自然之母的爱恋。爱的本质便是这样:“我”在“你”的眼里,看到了那个最为完美的“我”。纳喀索斯在自然之眼—水中,看到了自己,而后便化为水仙,日日居住在自然的瞳仁里(我要时时看到你眼中映照出来的我,我坐在你的瞳仁里)。正若泰戈尔在诗歌《告别》中所言,“他现在是在我的瞳仁里,他现在是在我的身体里,在我的灵魂里”。
所有的情爱故事都是在情爱落幕以后,给即将消逝的情爱洒圣水、涂乳香、抹药的圣事化过程。在情爱学里,王朔的故事与琼瑶的故事没有本质的不同。只不过前者更男性化,更倾向于拐弯抹角地说一些痞子类型的暗示性情话来表达“我爱你”;后者更女性化,更倾向于直抒胸臆、赤裸裸地、无任何艺术含量地表达“我爱你”罢了。在我看来,将情爱故事圣事化的所有小说中,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较为成功。
当然,许多女权主义者对这部小说心怀不满。不谙风情、不懂情爱的她们发出诸如此类的评论:这样的女人太丢人啦、这样的女人太不自尊啦等。在我看来,这是另一种女权主义,女主人公对自己的所有行为能够完完全全地负责,而不是依靠男人来决定。而这篇小说中的情爱,已然不是普通的、日常经验里的情爱。它以女主人公单方的、自虐式的、圣徒化的情感,跃入了爱的神学范畴。整篇小说皆是女主人公对爱的回忆、絮叨、抱怨、赞美与聒噪,这是她一个人的《圣经》。她默默地爱了他一生。她为他生过一个孩子。为了这个孩子(另一个微型的他),她宁愿去当高级妓女。孩子死后,她的一切信念皆已倒塌。临死之前,她给她的情人写信,对他叙述她海枯石烂的爱情,叙述她因爱他,而受了多少不该承受的痛苦。她说:“所有的人都娇纵我,宠爱我,大家对我都好—只有你,只有你把我忘得干干净净,只有你,只有你从来也没认出我!”这叙述多么类似于《旧约》中无辜的约伯,在遭到家破人亡、皮肤溃烂等意外打击时对上帝的痛苦呼告:“我有什么气力使我等候?我有什么结局使我忍耐?”
爱是一种呼唤,爱需要回应。当这呼唤没有回应的时候,爱者便觉得了无生趣,生不若死。爱更需要被爱者知道“我爱你”,但爱者的羞怯阻挡了被爱者知晓的路径。陌生女人一直在情人的生日时寄给他一束白玫瑰,来暗示自己的存在。正是这白玫瑰成了挡在她面孔前面的假面,打消了情人辨别她的面孔的可能性。事实上,有生之年,她未必想要他知道,她陶醉在爱的圣徒式自虐里。临死之前,陌生女人之所以要给她的情人写信,要他知道她爱他,要他知道她的存在,无非是要对她的上帝呼告,她要完成自我情爱的圣事化,她要亲手给自己的情感涂上乳香,她想在情人的眼里铸造一个铭刻着此类碑文的、以白玫瑰代表面孔的情爱圣徒雕像:我爱你,但对你一无所求!(约伯爱上帝,但对上帝一无所求。)
我爱你,但对你一无所求,这是一种爱的境界。在一个羞于说“我爱你”更胜于羞于说“我们上床吧”的世界,这种爱已经稀少得若史前动物,事实上它已经灭绝,我们没必要借着种种极端的极权主义来指责它,我们应该赞美它。让爱仅仅是爱,让爱归还于爱,让爱回归到爱的黄金时代,而不是物质、利益、权力、名誉、婚姻等交换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