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考”之重新界说

《文献通考》“考”之重新界说

——以《乐考》为例

闫运利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100089)

摘要:关于《文献通考》“考”的具体所指,学界说法不一。从《文献通考·自序》文本出发,以《乐考》为例,对“考”的内容范畴及《文献通考》的编纂体式重新予以分析、界说。可以认为“考”具体指马端临的自撰按语,其中低两格的诸儒评论应归入“献”;《文献通考》汇集众家评论,并后附按语的编纂体式可能借鉴了朱熹集注的注经方式,是马端临治史方法的新探索,简称之“以经治史”。

关键词:《文献通考·乐考》 “考” 自撰按语 以经治史

作者简介:闫运利,女,1987年生,河北邢台人。现为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2014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文学及乐府学。

每一位将毕生精力倾注于著书立言的作者,都是对所处时代有所思考、对自我担当有所要求的思想家兼学者。马端临生活于宋、元两朝,目睹了南宋的倾覆、元朝的社会乱象及百姓的深重灾难。其久居书斋,在父亲马廷鸾指导下,纂修《文献通考》以探寻治国安民的历史经验和方法。但不同于杜佑编纂《通典》的政治身份与立场,马端临主要是从一个儒生、学者的视角,从历代典章制度出发,探究、考辨经济、政治、礼乐等相关学术文化,追求“集著述之大成”的学术理想。《文献通考》以“考”为着眼点即体现了马端临自觉的考证意识和强烈的学术观念,其中“考”的具体方法为“通”[1],“考”的直接来源或主要依据为“文”与“献”。然而,关于“考”的具体所指[2],目前学界说法不一。

一种观点认为“考”包括所有低两格书写的内容。如胡士萃硕士学位论文《〈文献通考·乐考〉引书及按语研究》第二章“《乐考》按语对宋儒思想的因革”第一节“《乐考》按语概述”中谈道:

从整体位置上看,《乐考》中材料的整体安排分为“文”、“献”、“按语”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为“叙事”部分,一律顶格书写,称为“文”;第二个层面为“论事”部分,均低一格书写,称为“献”;第三个层面,也是最能体现马端临思想及其观点的层面,为“按语”部分,统一低两格书写。从标志语上看,“按语”或是以称谓如“陈氏《乐书》曰”、“杜氏曰”、“夹漈郑氏曰”等开头;或是直接以某部作品名如“《程氏演繁露》曰”、“《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等开头;或是以“右”字或“按”字领起;或是没有任何标志直接发表议论。这四种行文方式是马端临对他人或自己的评论作适量地整理,以此表达观点。[3]

材料中所说“按语”即“考”,胡士萃根据低两格的文献位置和不同的标志语将“考”分为四种[4]:第一、二种属于引自他书的诸儒评论,第三、四种属于马端临的按语。结合其文后附录“《乐考》按语的分布”[5]可以更清晰地看出,这一观点将很多与“考”无关的内容划入了“考”的范畴,如以“右”领起的大部分文献并不是“考”的内容。“右十二律阴阳辰位相生次第之图”“右十二律分寸厘毫丝数”“右五声五行之象,清浊高下之次”[6]等,乃朱熹《仪礼经传通解·钟律篇》的正文,《乐考》予以整体摘抄引用,与“考”并无关系;“右四曲,太宗内宴,诏无忌等作之,皆宫调也”“右七曲,高宗朝所作也”“右三十四曲,并明皇朝所作也”[7]等,乃《乐考》摘自《通志·乐略》的《唐七朝五十五曲》,郑樵只是附在乐曲之后作总结、提示之用。这些内容既非马氏之言,也谈不上是“考”的内容。

另一种观点将“考”的内容归纳为两方面:一是马端临的自撰按语,二是引自他书的诸儒评论。如李方元博士论文《〈宋史·乐志〉研究》第三章“编纂《宋史·乐志》的音乐史料背景”第五节“《文献通考》之《乐考》”写道:

这里“文”、“献”、“己意”三分,是《文献通考》的特色。它不仅表明《文献通考》的资料经过甄别、分有层次,而且也明确了各自的作用和文本中的地位。第一类“叙事”,出自经史,参之会要等典籍,属“信而有证者”。第二类“论事”,出自奏疏、评论等,是对第一类资料的订补。第三类是心得,包括两种资料,一是出自马端临“研精覃思”之得,二是虽出自籍载但为马氏所赞同之论,二者皆谓上述两类资料的献疑与考析。[8]

第一种乃马端临“研精覃思”之“己意”,属于“考”的内容,无异议;第二种诸儒评论,李方元认为虽出自其他典籍,但为马氏所赞同,故归入“考”的范畴。鉴于该文侧重点不在此,作者没有进一步指出哪些诸儒评论可以归入此类。但事实上,这些诸儒评论中有不少内容是马端临直接批判或不赞同的。如陈旸从主观证应角度解读乐政关系,郑樵重声歌、轻义理之说,马端临在《乐考》中明确提出了不同看法。因此这一观点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由此可见,《文献通考》“考”的内容范畴或盲目扩大,或所指不明。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试从《文献通考·自序》文本出发,以《乐考》为例,对“考”的具体所指予以重新分析、界说,并在此基础上对《文献通考》“以经治史”的编纂体式试作探析。

对“考”的具体所指产生误读主要与“文”“献”“考”的编排位置有关。关于此三类文献的编排情况,《文献通考·前言》曰:

《文献通考》之命名由此,也是编撰体式上的一种创新,该书编排版式也与此一致,如《职役考》:叙事始于黄帝经土设井……均是顶格书写,是谓“文”;论事载历代臣僚奏疏、议论,均是低一格书写,是谓“献”;马端临阐述自己观点的文字,则以按语形式写于最后,并以低二格书写,这可称之为“考”。[9]

顶格书写的为“文”,低一格的为“献”,“考”以按语形式低两格书写[10]。正是基于此,上述研究将所有低两格书写的诸儒评论,抄自他书、以“右”字领起的内容等均归入“考”的范畴,而这一做法显然有失偏颇。首先,由《前言》内容可知,“低两格书写”是“考”的必要不充分条件,并不能得出“低两格书写的均为‘考’”的结论,事实上这也不符合《文献通考》真实的编纂状况;其次,关于文献编排的位置,马端临在《自序》中只字未提,主要是后人根据《文献通考》实际的文献编排版式总结出来的规律。而且在《文献通考》的实际编纂中,“文”“献”“考”的编排也常有疏漏之处。如《乐考四》:

时尚书萧宝夤又奏:“金石律吕,制度调均,自古以来鲜或通晓。仲孺虽粗述,而学不师授,云出己心,又言旧器不任,必须更造,然后克谐。上违用旧之旨,轻欲制造。臣窃思量,不合依许。”诏曰:“礼乐之事,盖非常人能明,可如所奏。”[11]

此段文献在《乐考》中自成一个段落,放在“文”的位置。但从文献来源和具体内容看,属于臣僚奏疏。因此应低一格,放在“献”的位置。再如《乐考十七》:

吴季札见舞《大夏》者,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谁能修之!”[12]

此段文献在《乐考》中低两格书写,与“陈氏《乐书》曰”并列。但从文献内容及“吴季札见舞《韶箾》者”“吴季札见舞《韶濩》者”“吴季札见舞《象箾》《南籥》者”[13]的位置看,显然属于错排情况,应低一格排列。总而言之,将文献的编排位置作为区分和判定“文”“献”“考”各部分内容的主要依据,是不可靠的。我们应该以马端临的《自序》文本为根本出发点,以各部分的具体内容和实际功用为首要依据,考察和界定“考”的具体所指。

《文献通考·自序》共二十九个段落,一至三段落主要是对《史记》《汉书》《资治通鉴》《通典》的评论分析,第四段落是《文献通考》编纂缘起的自我陈述,第六段落强调修史之不易和自己迎难而上的决心,七至二十九段落为《田赋考》《职役考》《乐考》等二十四门的小序。其中第五段落以两百多字的篇幅介绍了“文”“献”“考”各自的文本功用、文献来源和选用标准:

凡叙事则本之经史,而参之以历代会要,以及百家传记之书,信而有证者从之,乖异传疑者不录,所谓“文”也。凡论事则先取当时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诸儒之评论,以至名流之燕谈,稗官之记录,凡一话一言可以订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者,则采而录之,所谓“献”也。其载诸史传之记录而可疑,稽诸先儒之论辨而未当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则窃著己意,附其后焉,命其书曰《文献通考》,为门二十有四,卷三百四十有八,而其每门著述之成规,考订之新意,各以小序详之。[14]

可见“文”即典籍,主要以经史为本、参之以历代会要和百家传记之书,以“信而有证”为选用标准,旨在用叙事的方式串联历代经济、政治、文化等活动及制度发展的历史史实。如《乐考》“文”中出现的《尚书》《礼记》《周礼》《诗经》《史记·乐书》《汉书·礼乐志》《西汉会要·乐》《东汉会要·乐》,等等。

“献”即贤者,文献来源依次为当时臣僚之奏疏、近代诸儒评论及名流燕谈、稗官记录,选用标准为“可以订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重在论事证史,用于补充和论证“文”中出现的相关典故、史实。如《乐考》“献”部分引《论语》《孟子》《庄子》《东观汉记》中论乐的内容补充“文”中提到的《咸池》《大韶》《大武》等乐章,引《汉书·史丹传》中史丹之进言论证“文”中提到的汉元帝喜好音乐之事,等等。

“考”即推究、考察,具体对象是“史传之记录可疑、先儒之论辨未当者”,主要内容为“研精覃思”后的“悠然有得,窃著己意”。即“考”主要指马端临通过文献史料的整合、编排,在叙述史实、论证史实后,对史传记录的可疑之处、诸儒论辨不当的地方,精细研究、深入思考,得出的体会和看法。由此可见,“考”的内容范畴应该是马端临的悠然之得、一己之意,即自撰按语。换而言之,判定“考”的主要条件为是否马端临自撰之语,而非其实际的编排位置或标志语“按:”。经查,《乐考》中共十九处,其中十五处以“按:”领起,四处以“右”开头。具体位置及内容如下表所示:

续表1

续表2

《乐考》十九处“考”或总结乐制、乐歌等发展情况,或对律吕制造提出解决方案,或说明文献出处和引用目的,或对相关说法提出质疑,或对不同观点进行折中评议,或表达个人的音乐观点等。这些内容是马端临在整合、梳理文献中的一己之心得,才是“考”的具体所指。

至于上文误作“考”的低两格的诸儒评论,应该指“献”中的“近代诸儒之评论”。由《自序》可知,“献”的内容以“当时臣僚之奏疏”和“近代诸儒之评论”为主。细读低一格书写的“献”可以发现,这部分内容大多为“当时”臣僚之言,如《乐考》“文”谈及汉武帝时作《郊祀歌十九章》,“献”部分以李延年之事补充;“文”提到汉元帝好音乐,“献”部分以史丹之进言予以论证,等等,而“近代诸儒之评论”少有涉及。因此,低两格书写的诸儒评论应该是“献”所缺少的“近代诸儒之评论”,现将《乐考》中所有低两格书写的诸儒评论列表如下:

其中“班孟坚曰”转引自《通典·乐典》,“刘熙《释名》曰”转引自陈旸《乐书》,“徐广论曰”转引自《晋书·礼志》,其余二十处均为唐宋著名文学家、理学家、史学家的评论,即《自序》所说“近代”诸儒评论。即“献”有低一格和低两格两种情况,低两格书写的“近代诸儒评论”不应属于“考”的内容范畴。

关于低两格的诸儒评论归入“献”的问题,王瑞明在《马端临评传》中无意提道:

文,一律顶格。献,低一格或二格,诸臣奏议低一格,诸儒论说再低一格。引文前多冠以某人曰,皆不书其名,或只称其姓,如晁氏曰、陈氏曰;或称其字或号,如致堂胡氏曰、夹漈郑氏曰。[15]

可见他也认为诸臣奏议为低一格的“献”,诸儒论说为低两格的“献”。可惜此书关注点不在此,故对于其为什么不低一格与诸臣奏疏并列,而选择低两格与“考”并排等问题并未展开详述。

笔者仔细研究《文献通考》的编纂体式和“献”之诸臣奏疏、诸儒评论等的文献来源发现,“献”之所以有低一格、低二格之分,一方面可能是因为马端临在有意地区分诸臣奏疏与诸儒评论,另一方面应该与《文献通考》对朱熹注经方式的借鉴有关[16]。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等均采用集注的方式汇集、博采众说,解说经文义理,同时加入个人按语。而《文献通考》中低一格的“献”类于经文,低两格的诸儒评论即为诸儒的义理解说,后者是对前者的注解或评议。此二者无法并列,只能再低一格,与“考”并列。如《乐考一》:

孟子见梁惠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庄暴,齐臣。变色者,惭其好之不正也。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犹古之乐也。”……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好乐而能与百姓同之,则天下之民归之矣,所谓齐其庶几者如此。[17]

范氏曰:“战国时,民穷财尽,人君独以南面之乐自奉其身。孟子切于救民,故因齐王之好乐,开导其善心……所以不同。”杨氏曰:“乐以和为主,使人闻钟鼓、管籥之声而疾首蹙,则虽奏以《咸》《英》《韶》《濩》,无补于治也。故孟子告齐王以此,姑正其本而已。”[18]

第一段材料是孟子与梁惠王论乐,《乐考》中低一格;第二段是范祖禹、杨时对此的评议,低两格书写。这两段材料均引自朱熹《孟子集注》[19],其中第一段是《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的正文,第二段是对正文的小字注释,二者本是一体。《乐考一》引《论语集注》“太师挚适齐”与“张子曰”[20]亦为此类。

再如《乐考十五》谈到唐大曲《凉州》《伊州》《甘州》:

《凉州》《伊州》《甘州》天宝乐曲,皆以边地名之。又诏选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作。

容斋洪氏《随笔》曰:“今乐府所传大曲皆出于唐,而以州名者五:《伊》《凉》《熙》《石》《渭》也。《凉州》今转为《梁州》,唐人已多误用,其实从西凉府来也。凡此诸曲,唯《伊》《凉》最著,唐诗词称之极多,聊记十数联,以资谈助。如……皆王建、张祜、刘禹锡、王昌龄、高骈、温庭筠、张籍诸人诗也。”

陈氏《乐书》曰:“唐明皇天宝中,乐章多以边地名曲,如《凉州》《甘州》《伊州》之类。曲终繁声,名为入破,已而三州之地悉为西番蹈籍,境寝削矣。……今诚削去繁声,革入破之名,庶几古乐之发也。”

又曰:“窃观唐之乐歌,《突厥盐》歌于龙朔,而阎知微卒有陷突厥之诛;《杨柳》唱于永淳,而徐敬业卒构扬、柳二州之乱。《宝庆》之曲作,而太子任咎;《堂堂》之曲奏,而唐祚中绝。以至《舞媚》《桑条》《黄麞(獐)》《契苾》之作,未有无其应者。由是知声音之道实与政通,而治乱之兆皆足听而知之,况其昭昭者乎?”

夹漈郑氏曰:“按今之乐,有《伊州》《凉州》《甘州》《渭州》之类,皆西地也。又按隋炀帝所定九部夷乐,西凉、龟兹、天竺、康居之类,皆西夷也……八音之音,以金为主;五方之乐,惟西是承。虽曰人为,亦莫非禀五行之精气而然。”

按:郑氏主于声音而言,陈氏主于证应而言,故其说不同。然成周之时,未尝不以夷乐参用于祭享之间也。迹明皇所以召釁(衅)稔祸者,自有其故,岂皆入破合奏致之乎?[21]

第一段文献为“文”,顶格书写;“容斋洪氏《随笔》曰”“陈氏《乐书》曰”“夹漈郑氏曰”作为“近代诸儒之评论”,低两格书写,是对“文”中提到的《凉州》《伊州》《甘州》的汇集评议。洪迈从各大曲的命名及在唐诗词中的广泛传唱角度介绍,郑樵从各大曲名称的方向提出“惟西是承”,陈旸从主观证应之说出发认为“声音之道实与政通”。马端临则比较、思考“献”所述观点后作按语,指出郑、陈二人观点的不同出发点,并对陈旸将“安史之乱”归于乐章入破合奏的观点提出质疑。

由此可见,《乐考》中低一格的“献”是对“文”的补充论证,低两格的“献”是对“文”或低一格“献”的汇集评论或进一步阐释,而“考”则是对“文”和两种“献”的考证、评议。“文”“献”“考”相互结合的编纂体式很可能借鉴了朱熹汇集前人诸说,通过排列和简选的方式表达个人看法的注经方式,简称作“以经治史”。这一编纂体式是马端临在借鉴朱熹集注治经体式基础上的一种治史方法的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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