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自己的画

谈自己的画[1]

去秋语堂[2]先生来信,嘱我写一篇《谈漫画》。我答允他定写,然而只管不写。为什么答允写呢?因为我是老描“漫画”的人,约十年前曾经自称我的画集为“子恺漫画”,在开明书店出版。近年来又不断地把“漫画”在各杂志和报纸上发表,惹起几位读者的评议。还有几位出版家,惯把“子恺漫画”四个字在广告中连写起来,把我的名字用作一种画的形容词;有时还把我夹在两个别的形容词中间,写作“色彩子恺新年漫画”(见开明书店本年一月号《中学生》广告)。这样,我和“漫画”的关系就好像很深。近年我被各杂志催稿,随便什么都谈,而独于这关系好像很深的“漫画”不谈,自己觉得没理由,而且也不愿意,所以我就答允他一定写稿。为什么又只管不写呢?因为我对于“漫画”这个名词的定义,实在没有弄清楚:说它是讽刺的画,不尽然;说它是速写画,又不尽然;说它是黑和白的画,有色彩的也未始不可称为“漫画”;说它是小幅的画,小幅的不一定都是“漫画”。……原来我的画称为漫画,不是我自己作主的,十年前我初描这种画的时候,《文学周报》编辑部的朋友们说要拿我的“漫画”去在该报发表。从此我才知我的画可以称为“漫画”,画集出版时我就遵用这名称,定名为“子恺漫画”。这好比我的先生(从前浙江第一师范的国文教师单不厂先生,现在已经逝世了。)根据了我的单名“仁”而给我取号为“子恺”,我就一直遵用到今。我的朋友们或者也是有所根据而称我的画为“漫画”的,我就信受奉行了。但究竟我的画为什么称为“漫画”?可否称为“漫画”?自己一向不曾确知。自己的画的性状还不知道,怎么能够普遍地谈论一般的漫画呢?所以我答允了写稿之后,踌躇满胸,只管不写。

最近语堂先生又来信,要我履行前约,说不妨谈我自己的画。这好比大考时先生体恤学生抱佛脚之苦,特把题目范围缩小。现在我不可不缴卷了,就带着眼病写这篇稿子。

把日常生活的感兴用“漫画”描写出来——换言之,把日常所见的可惊可喜可悲可哂之相,就用写字的毛笔草草地图写出来——听人拿去印刷了给大家看,这事在我约有了十年的历史,仿佛是一种习惯了。中国人崇尚“不求人知”,西洋人也有“What’s in your heart let no one know”[3]的话。我正同他们相反,专门画给人家看,自己却从未仔细回顾已发表的自己的画。偶然在别人处看到自己的画册,或者在报纸、杂志中翻到自己的插画,也好比在路旁的商店的样子窗中的大镜子里照见自己的面影,往往一瞥就走,不愿意细看。这是什么心理?很难自知。勉强平心静气观察自己,大概是为了太稔熟,太关切,表面上反而变疏远了的原故。中国人见了朋友或相识者都打招呼,表示互相亲爱,但见了自己的妻子,反而板起脸不搭白[4],表示疏远的样子。我的不欢喜仔细回顾自己的画,大约也是出于这种奇妙的心理的吧?

但现在要我写这个题目,我非仔细回顾自己的画不可了。我找集从前出版的《子恺漫画》《子恺画集》等书来从头翻阅,又把近年来在各杂志和报纸上发表的画的副稿来逐幅细看,想看出自己的画的性状来,作为本题的材料。结果大失所望。我全然没有看到关于画的事,只是因了这一次的检阅,而把自己过去十年间的生活与心情切实地回味了一遍,心中起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感慨,竟把画的一事完全忘却了。

因此我终于不能谈自己的画。一定要谈,我只能在这里谈谈自己的生活和心情的一面,拿来代替谈自己的画吧。

约十年前,我家住在上海。住的地方迁了好几处,但总无非是一楼一底的“弄堂房子”,至多添了一间过街楼。现在回想起来,上海这地方真是十分奇妙:看似那么忙乱的,住在那里却非常安闲,家庭这小天地可与忙乱的环境判然地隔离,而安闲地独立。我们住在乡间,邻人总是熟识的,有的比亲戚更亲切,白天门总是开着的,不断地有人进进出出;有了些事总是大家传说的,风俗习惯总是大家共通的。住在上海完全不然。邻人大都不相识,门镇日严扃着,别家死了人与你全不相干。故住在乡间看似安闲,其实非常忙乱;反之,住在上海看似忙乱,其实非常安闲。关了前门,锁了后门,便成一个自由独立的小天地。在这里面由你选取甚样风俗习惯的生活:宁波人尽管度宁波俗的生活,广东人尽管度广东俗的生活。我们是浙江石门湾人,住在上海也只管说石门湾的土白,吃石门湾式的饭菜,度石门湾式的生活,却与石门湾相去数百里。现在回想,这真是一种奇妙的生活!

除了出门以外,在家里所见的只是这个石门湾式的小天地。有时开出后门去换掉些头发(《子恺画集》六四页),有时从过街楼上挂下一只篮去买两只粽子(《子恺漫画》七〇页),有时从洋台眺望屋瓦间浮出来的纸鸢(《子恺漫画》六三页),知道春已来到上海。但在我们这个小天地中,看不出春的来到。有时几乎天天同样,辨不出今日和昨日。有时连日没有一个客人上门,我妻每天的公事,就是傍晚时光抱了瞻瞻,携了阿宝,到弄堂门口去等我回家(《子恺漫画》六九页)。两岁的瞻瞻坐在他母亲的臂上,口里唱着“爸爸还不来!爸爸还不来!”六岁的阿宝拉住了她娘的衣裾,在下面同他和唱。瞻瞻在马路上扰攘往来的人群中认到了带着一叠书和一包食物回家的我,突然欢呼舞蹈起来,几乎使他母亲的手臂撑不住。阿宝陪着他在下面跳舞,也几乎撕破了她母亲衣裾。他们的母亲呢,笑着喝骂他们。当这时候,我觉得自己立刻化身为二人。其一人做了他们的父亲或丈夫,体验着小别重逢时的家庭团圆之乐,另一个人呢,远远地站了出来,从旁观察这一幕悲欢离合的活剧,看到一种可喜又可悲的世间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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