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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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1)

一、故乡、梦想与我的创作

二十年前,当我拿起笔创作第一篇小说时,并没想到这项工作会改变我的命运,更没想到我的作品会部分地改变中国当代文学的面貌。那时我是一个刚从我的故乡高密东北乡的高粱地里钻出来的农民,用城里人嘲笑乡下人的说法是“脑袋上顶着高粱花子”。我开始文学创作的最初动机非常简单:就是想赚一点稿费买一双闪闪发亮的皮鞋满足一下虚荣心。当然,在我买上了皮鞋之后,我的野心开始随之膨胀了。那时的我又想买一只上海造的手表,戴在手腕上,回乡去向我的乡亲们炫耀。那时我还在一个军营里站岗,在那些漫漫长夜里,我沉浸在想象的甜蜜当中。我想象着穿着皮鞋戴着手表在故乡的大街上走来走去的情景,我想象着村子里的姑娘们投到我身上的充满爱意的目光。我经常被自己的想象激动得热泪盈眶,以至忘了换岗的时间。但可悲的是,最终我也没能用稿费换来手表,当我穿着皮鞋戴着手表在大街上走来走去时,也没有一个姑娘把目光投到我的身上;只是一些老太太用鄙夷的目光打量着我。

在我刚开始创作时,当代文学正处在所谓的“伤痕文学”后期,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在控诉“文化大革命”的罪恶。这时的中国文学,还负载着很多政治任务,并没有取得独立的品格。我模仿着当时流行的作品,写了一些今天看起来应该烧掉的作品。只有当我意识到文学必须摆脱为政治服务的魔影时,我才写出了比较完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这时,已是80年代的中期。我的觉悟得之于阅读:那是十五年前冬天里的一个深夜,当我从川端康成的《雪国》里读到“一只黑色而狂逞的秋田狗蹲在那里的一块踏石上,久久地舔着热水”这样一个句子时,一幅生动的画面栩栩如生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感到像被心仪已久的姑娘抚摸了一下似的,激动无比。我明白了什么是小说,我知道了我应该写什么,也知道了应该怎样写。在此之前,我一直在为写什么和怎样写发愁,既找不到适合自己的故事,更发不出自己的声音。川端康成小说中的这样一句话,如同暗夜中的灯塔,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

当时我已经顾不上把《雪国》读完,放下他的书,我就抓起了自己的笔,写出了这样的句子:“高密东北乡原产白色温驯的大狗,绵延数代之后,很难再见一匹纯种。”这是我的小说中第一次出现“高密东北乡”这个字眼,也是在我的小说中第一次出现关于“纯种”的概念。这篇小说就是后来赢得过中国台湾联合文学奖并被翻译成多种外文的《白狗秋千架》。从此之后,我高高地举起了“高密东北乡”这面大旗,就像一个草莽英雄一样,开始了招兵买马、创建王国的工作。当然,这是一个文学的王国,而我就是这个王国的国王。在这个文学的王国里,我发号施令,颐指气使,手里掌握着生杀大权,饱尝了君临天下的幸福。

川端康成的秋田狗唤醒了我:原来狗也可以进入文学,原来热水也可以进入文学!从此之后,我再也不必为找不到小说素材而发愁了。从此以后,当我写着一篇小说的时候,新的小说就像急着回家产卵的母鸡一样,在我的身后咕咕乱叫。过去是我写小说,现在是小说写我,我成了小说的奴隶。

当然,每一个作家都必然地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中,要想写出完全与政治无关的作品也是不可能的。但好的作家,总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具有更加广泛和普遍的意义,总是使自己的作品能被更多的人接受和理解。好的作家虽然写的很可能只是他的故乡那块巴掌大小的地方,很可能只是那块巴掌大小的地方上的人和事,但由于他动笔之前就意识到了那块巴掌大小的地方是世界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那块巴掌大小的地方上发生的事情是世界历史的一个片段,所以,他的作品就具有了走向世界,被全人类理解和接受的可能性。这是美国作家福克纳给我的启示,也是日本作家水上勉、三岛由纪夫、大江健三郎给我的启示。当然,没有他们,我也会这样写;没有他们,我也会走上这条道路;但他们的创作实践为我提供了有用的经验,使我少走了许多弯路。

1985年,我写出了《透明的红萝卜》《爆炸》《枯河》等一批小说,在文坛上获得了广泛的名声。1986年,我写出了《红高粱家族》,确立了在文坛的地位。1987年,我写了《欢乐》和《红蝗》,这两部中篇小说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连许多一直吹捧我的评论家也不喜欢我了,我知道他们被我吓坏了。接下来的两年内,我创作了长篇小说《天堂蒜薹之歌》和《十三步》。《天堂蒜薹之歌》是根据一个真实的事件而写,那里的贪官污吏扬言要打断我的腿。《十三步》是一部复杂的作品,去年我在法国巴黎的一所大学演讲,一个法国读者对我说,她用了五种颜色的笔记做着记号,才把这本书读懂。我告诉她,如果让我重读《十三步》,需要用六种颜色的笔做记号。1989年,我写了《酒国》,这部长篇几乎无人知道,但我认为它是我迄今为止最完美的长篇,我为它感到骄傲。接下来的几年里,我写作了大量的中短篇小说,在创作这些中短篇小说时,我的心一直不得安宁,因为有一个巨大的题材在召唤着我,这个题材,就是《丰乳肥臀》,这部书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当然也给我带来了新的声誉。如果把《酒国》和《丰乳肥臀》进行比较,那么《酒国》是我的美丽刁蛮的情人,而《丰乳肥臀》则是我的宽厚沉稳的祖母。

我曾经被文学评论家贴上许多的文学标签,他们时而说我是“新感觉派”,时而说我是“寻根派”,时而又把我划到“先锋派”的阵营里。对此我既不反对也不赞同。好的作家,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创作,他甚至不去关心读者对自己作品的看法。他关心的只是自己的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因为这是他创造的比他自己更为重要的人物,与他血肉相连。一个作家一辈子其实只能干一件事:把自己的血肉,连同自己的灵魂,转移到自己的作品中去。

一个作家一辈子可能写出几十本书,可能塑造出几百个人物,但几十本书只不过是一本书的种种翻版,几百个人只不过是一个人物的种种化身。这几十本书合成的一本书就是作家的自传,这几百个人物合成的一个人物就是作家的自我。

如果硬要我从自己的书里抽出一个这样的人物,那么,这个人物就是我在《透明的红萝卜》里写的那个没有姓名的黑孩子。这个黑孩子虽然具有说话的能力但他很少说话,他感到说话对他是一种沉重的负担。这个黑孩子能够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苦难,他在滴水成冰的严寒天气里,只穿一条短裤,光着背,赤着双脚;他能够将烧红的钢铁攥在手里;他能够对自己身上的伤口熟视无睹。他具有幻想的能力,能够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奇异而美丽的事物;他能够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譬如他能听到头发落到地上发出的声音;他能嗅到别人嗅不到的气味,当然,他也像《丰乳肥臀》中的上官金童一样迷恋着女人的乳房……正因为他具有这些非同寻常之处,所以他感受到的世界就是在常人看来显得既奇特又新鲜的世界。所以他就用自己的眼睛开拓了人类的视野,所以他就用自己的体验丰富了人类的体验,所以他既是我又超出了我,他既是人又超越了人。在科技如此发达、复制生活如此方便的今天,这种似是而非的超越,正是文学存在着、并可能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

二、我与文学大师的对话

我曾经说过,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成功,很可能成为终身伴侣,如果话不投机,大家就各奔前程。我与世界各地的作家们对话、也可以说是恋爱的过程。在我的心目中,一个好的作家是长生不死的,他的肉体当然也与常人一样迟早要化为泥土,但他的精神却会因为他的作品的流传而永垂不朽。在今天这种纸醉金迷的社会里,说这样的话显然是不合时宜——因为比读书有趣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但为了安慰自己,鼓励自己继续创作,我还是要这样说。

几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牧牛羊的顽童时,就开始了阅读生涯。那时候在我们那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书籍是十分罕见的奢侈品。在我们高密东北乡那十几个村子里,谁家有本什么样的书我基本上都知道。为了得到阅读这些书的权利,我经常去给有书的人家干活。我们邻村一个石匠家里有一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这套书好像是在讲述三千年前的中国历史,但实际上讲述的是许多超人的故事,譬如说一个人的眼睛被人挖去了,就从他的眼窝里长出了两只手,手里又长出两只眼,这两只眼能看到地下三尺的东西,还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的脑袋脱离脖子在空中唱歌,他的敌人变成了一只老鹰,将他的脑袋反着安装在他的脖子上,结果这个人往前跑时,实际上是在后退,而他往后跑时,实际上是在前进。这样的书对我这样的整天沉浸在幻想中的儿童,具有难以抵御的吸引力。为了阅读这套书,我给石匠家里拉磨磨面,磨一上午面,可以阅读这套书两个小时,而且必须在他家的磨道里读。我读书时,石匠的女儿就站在我的背后监督着我,时间一到,马上收走。如果我想继续阅读,那就要继续拉磨。那时在我们家里根本就没有钟表,所以所谓两个小时,全看石匠女儿的情绪,她情绪好时,时间就走得缓慢,她情绪不好时,时间就走得飞快。为了让这个小姑娘保持愉快的心情,我只好到邻居家的杏树上偷杏子给她吃。像我这样的馋鬼,能把偷来的杏子送给别人吃,简直就像让馋猫把嘴里的鱼吐出来一样,但我还是将得来不易的杏子送给那个女孩,当然,石匠的女儿很好看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总之,在我的童年时代,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把我们周围那十几个村子里的书都读完了。那时候我的记忆力很好,不但阅读的速度惊人,而且几乎是过目不忘。至于把读书看成是与作者的交流,在当时是谈不上的,当时是纯粹地为了看故事,而且非常投入,经常因为书中的人物而痛哭流涕,也经常爱上书中那些可爱的女性。

我把周围村子里的十几本书读完之后,十几年里,几乎再没读过书。我以为世界上的书就是这十几本,把它们读完,就等于把天下的书读完了。这一段时间我在农村劳动,与牛羊打交道的机会比与人打交道的机会多,我在学校里学会的那些字也几乎全忘光了。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幻想,希望能成为一个作家,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十五岁时,石匠的女儿已经长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姑娘,她扎着一条垂到臀部的大辫子,长着两只毛茸茸的眼睛,一副睡得很蒙眬的样子。我对她十分着迷,经常用自己艰苦劳动换来的小钱买来糖果送给她吃。她家的菜园子与我家的菜园子紧靠着,傍晚的时候,我们都到河里担水浇菜。当我看到她担着水桶、让大辫子在背后飞舞着从河堤上飘然而下时,我的心里百感交集。我感到她是地球上最美丽的女人。我跟在她的身后,用自己的赤脚去踩她留在河滩上的脚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我的脚直达我的脑袋,我心中充满了幸福。我鼓足了勇气,在一个黄昏时刻,对她说我爱她,并且希望她能嫁给我做妻子,她吃了一惊,然后便哈哈大笑。她说:“你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感到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但痴心不改,又托了一个大嫂去她家提亲。她让大嫂带话给我,说我只要能写出一本像她家那套《封神演义》一样的书她就嫁给我。我到她家去找她,想对她表示一下我的雄心壮志,她不出来见我,她家那条凶猛的大狗却像老虎似的冲了出来。我曾经说是因为想过上一天三次吃饺子那样的幸福日子才发奋写作,其实,鼓舞我写作的,除了饺子之外,还有石匠家那个睡眼蒙眬的姑娘。我至今也没能写出一本像《封神演义》那样的书,石匠家的女儿早已嫁给铁匠的儿子并且成了三个孩子的母亲。

我大量地阅读是我在大学的文学系读书的时候,那时我已经写了不少很坏的小说。我第一次进了学校的图书馆时大吃一惊,我做梦也没想到,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多人写了这么多书。但这时我已经过了读书的年龄,我发现我已经不能耐心把一本书从头读到尾,我感到书中那些故事都没有超出我的想象力。我把一本书翻过十几页就把作家看穿了。我承认许多作家都很优秀,但我跟他们之间共同的语言不多,他们的书对我用处不大,读他们的书就像我跟一个客人彬彬有礼地客套,这种情况直到我读到福克纳为止。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1984年的12月里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我从同学那里借到了一本福克纳的《喧哗和骚动》,我端详着印在扉页上穿着西服、扎着领带、叼着烟斗的那个老头,心中不以为然。然后我就开始阅读由一个著名翻译家写的那篇漫长的序文,我一边读一边欢喜,对这个美国老头许多不合时宜的行为我感到十分理解,并且感到很亲切。譬如他从小不认真读书,譬如他喜欢胡言乱语,譬如他喜欢撒谎,他连战场都没上过,却大言不惭地对人说自己驾驶着飞机与敌人在天上大战,他还说他的脑袋里留下一块巨大的弹片,而且因为脑子里有弹片,才导致了他的烦琐而晦涩的语言风格。他去领诺贝尔奖奖金,竟然醉得连金质奖章都扔到垃圾筒里,肯尼迪总统请他到白宫去赴宴,他竟然说为了吃一次饭跑到白宫去不值得。他从来不以作家自居,而是以农民自居,尤其是他创造的那个“约克纳帕塔法县”更让我心驰神往。我感到福克纳像我的故乡那些老农一样,在用不耐烦的口吻教我如何给马驹子套上笼头。接下来我就开始读他的书,许多人都认为他的书晦涩难懂,但我却读得十分轻松。我觉得他的书就像我的故乡那些脾气古怪的老农絮絮叨叨一样亲切,我不在乎他给我讲了什么故事,因为我编造故事的才能决不在他之下,我欣赏的是他那种讲述故事的语气和态度。他旁若无人,只顾讲自己的,就像当年我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牛时一个人对着牛和天上的鸟自言自语一样。在此之前,我一直还在按照我们的小说教程上的方法来写小说,这样的写作是真正的苦行。我感到自己找不到要写的东西,而按照我们教材上讲的,如果感到没有东西可写时,就应该下去深入生活。读到福克纳之后,我感到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地胡说八道,原来农村里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写成小说。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尤其让我明白了,一个作家,不但可以虚构人物,虚构故事,而且可以虚构地理。于是我就把他的书扔到了一边,拿起笔来写自己的小说了。受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启示,我大着胆子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写到了稿纸上,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是完全地虚构,我的高密东北乡则是实有其地。我也下决心要写我的故乡那块像邮票那样大的地方。这简直就像打开了一道记忆的闸门,童年的生活全被激活了。我想起了当年躺在草地上对着牛、对着云、对着树、对着鸟儿说过的话,然后我就把它们原封不动地写到我的小说里。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必为找不到要写的东西而发愁,而是要为写不过来而发愁了。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我在写一篇小说的时候,许多新的构思,就像狗一样在我身后大声喊叫。

后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福克纳国际研讨会上,我认识了一个美国大学的教授,他就在离福克纳的家乡不远的一所大学教书,他和他们的校长邀请我到他们学校去访问,我没有去成,他就寄给我一本有关福克纳的相册,那里边,有很多珍贵的相片。其中有一幅福克纳穿着破衣服、破靴子站在一个马棚前的照片,他的这副形象一下子就把我送回了我的高密东北乡,他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父亲和许多的老乡亲。这时,福克纳作为一个伟大作家的形象在我的心中已经彻底地瓦解了,我感到我跟他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距离,我感到我们是一对心心相印、无话不谈的忘年之交,我们在一起谈论天气、庄稼、牲畜,我们在一起抽烟喝酒,我还听到他对着我骂美国的评论家,听到他讽刺海明威,他还让我摸了他脑袋上那块伤疤,他说这个疤其实是让一匹花斑马咬的,但对那些傻瓜必须说是让德国的飞机炸的,然后他就得意地哈哈大笑,他的脸上布满顽童般的恶作剧的笑容。他告诉我一个作家应该大胆地、毫无愧色地撒谎,不但要虚构小说,而且可以虚构个人的经历。他还教导我,一个作家应该避开繁华的城市,到自己的家乡定居,就像一棵树必须把根扎在土地上一样。我很想按照他的教导去做,但我的家乡经常停电,水又苦又涩,冬天又没有取暖的设备,我害怕艰苦,所以至今没有回去。

我必须坦率地承认,至今我也没把福克纳那本《喧哗与骚动》读完,但我把那本美国教授送我的福克纳相册放在我的案头上,每当我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时,就与他交谈一次。我承认他是我的导师,但我也曾经大言不惭地对他说:“嗨,老头子,我也有超过你的地方!”我看到他的脸上浮现出讥讽的笑容,然后他就对我说:“说说看,你在哪些地方超过了我。”我说:“你的那个约克纳帕塔法县始终是一个县,而我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就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变成了一个非常现代的城市,在我的新作《丰乳肥臀》里,我让高密东北乡盖起了许多高楼大厦,还增添了许多现代化的娱乐设施。另外我的胆子也比你大,你写的只是你那块地方上的事情,而我敢于把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事情,改头换面拿到我的高密东北乡,好像那些事情真的在那时发生过。我的真实的高密东北乡根本就没有山,但我硬给它挪来了一座山,那里也没有沙漠,我硬给它创造了一片沙漠,那里也没有沼泽,我给它弄来了一片沼泽,还有森林、湖泊、狮子、老虎……都是我给它编造出来的。近年来不断地有一些外国学生和翻译家到高密东北乡去看我的小说中描写过的那些东西,他们到了那里一看,全都大失所望,那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荒凉的平原,和平原上的一些毫无特色的村子。”福克纳打断我的话,冷冷地对我说:“后起的强盗总是比前辈的强盗更大胆!”

我的高密东北乡是我开创的一个文学共和国,我就是这个王国的国王。每当我拿起笔,写我的高密东北乡故事时,就饱尝到了大权在握的幸福,在这片国土上,我可以移山填海,呼风唤雨,我让谁死谁就死,让谁活谁就活,当然,有一些大胆的强盗也造我的反,而我也必须向他们投降。我的高密东北乡系列小说出笼后,也有一些当地人对我提出抗议,他们骂我是一个背叛家乡的人,为此,我不得不多次地写文章解释,我对他们说:高密东北乡是一个文学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地理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一个开放的概念而不是封闭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在我童年经验的基础上想象出来的一个文学的幻境,我努力地要使它成为中国的缩影,我努力地想使那里的痛苦和欢乐,与全人类的痛苦与欢乐保持一致,我努力地想使我的高密东北乡故事能够打动各个国家的读者,这将是我终生的奋斗目标。

(原载《小说评论》2002年第6期)


(1) 莫言,原名管谟业。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亦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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