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诊断和治疗(1951)

03 诊断和治疗(1951)

从霍普金斯回来后,海瑞塔的生活一切如常,每天操持戴和孩子们的饮食起居;自己那些远房兄弟姐妹经常来访,也是她负责照料。几天之后,琼斯医生从病理实验室拿到她活体组织检查的结果:“宫颈鳞状细胞癌,Ⅰ期。”

癌症最初都是由于一个细胞出现问题,癌症的分类便是依据这个异常细胞的种类而定。几乎所有宫颈癌都属于恶性鳞状细胞癌,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说一个上皮细胞的生长失去节制,蔓延整个宫颈表面。当海瑞塔出现在霍普金斯医院,向医生诉说自己异常的出血状况时,全世界正在如火如荼地争论宫颈癌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巧的是,琼斯医生和他实验室的老板理查德·韦斯利·特林德(Richard Wesley TeLinde)刚好参与其中。

特林德是美国最权威的宫颈癌专家之一,他那时56岁,衣冠楚楚,举止优雅,只是十几年前一次滑冰摔跛了腿,霍普金斯的人们都叫他迪克叔叔(Uncle Dick)。他是世界上率先用雌激素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人,也是子宫内膜异位研究领域的先驱。他还写了妇科临床学最著名的一本教科书,著成60年已先后再版十次,至今仍被医学院广泛使用。特林德的医术享誉世界,有一次摩洛哥王妃病了,国王还执意要求只有特林德才能为爱妻医治。海瑞塔是1951年来到医院的,在此之前,特林德已经独创出一套宫颈癌理论,如果这套理论是正确的,就能拯救数以百万计妇女的性命。可在当时,大多数人对他的理论并不买账。

宫颈鳞状细胞癌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浸润性的,就是说癌细胞已经穿透了宫颈表面;而没有穿透的就是非浸润性的。非浸润性宫颈癌有时候被称为“糖衣鳞状细胞癌”,因为这种癌细胞会贴着宫颈表面均匀蔓延成薄薄一层,它专业的名字是“子宫颈原位癌”,意思是发生在原位的癌变。

1951年,领域内的绝大多数医生都认为宫颈浸润性鳞状细胞癌是致命的,而原位癌则不会威胁生命。因此他们治疗两种癌症也采取不同的对策,如果是浸润性的,就用威力特别大的方式,而遇到原位癌则不怎么担心,因为他们觉得原位癌反正也不会扩散。特林德的看法大相径庭,他认为原位鳞状细胞癌是浸润性细胞癌的早期形式,如果置之不理,早晚会变成恶性的。因此他治疗原位癌的时候也一概使用极端手段,比如切除宫颈和大段的阴道,甚至摘除子宫。他的理由是,用这种方法治疗可以显著降低宫颈癌的死亡率,不过批评者大有人在,他们指责特林德的做法过于极端,也没有必要。

1941年,希腊科学家乔治·帕帕尼古劳(George Papanicolaou)发表了一篇文章,文中详细讲解了他发明的一种检测方法,如今人称帕氏涂片法(Pap smear)。直到此时,对宫颈原位癌的检测才成为可能。具体操作是这样的:首先用一根弯曲的玻璃管从子宫颈刮取一点细胞,然后放到显微镜下检测,看是否存在癌前病变。早在几年前,特林德等人就曾描述过这些病变。帕氏涂片法的发明是医学界一个极大的进步,因为癌前病变细胞只能通过显微镜才能观察到,除此之外别无他法。癌前病变没有任何明显症状,而且既摸不出来,裸眼也看不到。一旦人体出现症状就已经晚了,基本没有治愈的可能。借助帕氏涂片法,医生能及早发现癌前病变细胞,这时候只要切除子宫,宫颈癌就几乎可以完全避免。

那时每年有15000名妇女死于宫颈癌。帕氏涂片技术的应用有可能让死亡率降低70%以上,只是仍然有两个难点需要攻克。第一,包括海瑞塔在内的许多妇女根本不会去医院做测试。第二,即使她们做了,绝大多数医生也不知道不同时期的癌细胞在显微镜下是什么样子的,也就是说他们不会对观察到的细胞下诊断。有些医生看到宫颈感染就以为是癌,结果病人本来只需要点抗生素,却被摘除了整个生殖道;还有的医生错把恶性癌变当成感染,给病人开点抗生素就让她们回家了,过不多久这些病人还是会回到医院,到那时她们的癌症已经扩散,再也无法可医。最后,即使对癌前病变做出了正确诊断,很多医生也未必知道该如何去治疗。

为了尽量减少他称之为“子宫误切除”的事故,特林德详细记录了不该诊断为宫颈癌的情况,并且呼吁医生做摘除手术前一定要做活检,来验证涂片结果。除此之外,他还希望能向世人证明,即使是子宫颈原位癌也该采取彻底而极端的治疗手段,从而消除隐患。

就在海瑞塔去医院做第一次检查前不久,特林德刚刚参加了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会上他向一些病理学家陈述了他的观点,结果被他们轰下了台。于是他回到约翰·霍普金斯医院,设计了一项研究来证明他们都是错的:他和同事计划重新查看过去十年间约翰·霍普金斯医院所有宫颈浸润癌病人的医疗记录和活检结果,他们要看看这些人的恶性癌变究竟有多少始于原位细胞癌。

那个年代的医生往往直接用福利病房的病人做实验,经常根本不知会他们,特林德也不例外。很多科学家认为,反正福利医院的病人看病都不用交钱,拿他们来做实验就是公平的,好歹也可以算是抵了医疗费嘛。正如霍华德·琼斯医生所写的那样:“约翰·霍普金斯医院要接纳大量贫困的黑人患者,这让医生获得了大量临床实验对象。”

在所有研究两种癌变关系的实验中,特林德的这项研究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琼斯和特林德发现,在早期做过活检的宫颈浸润癌患者中,62%的患者早期活检结果显示为原位细胞癌。特林德并不满足于这项结果,他想,如果能找到一种方法,在实验室里分别培养正常宫颈组织和两种癌变组织,他就能同时比较三种细胞了,以前还从没有人这么干过。如果他能证明原位和浸润性细胞癌组织的细胞在实验室里表现相似,他就能让所有争论尘埃落定,让世人明白他才是对的,而那些忽视他意见的医生,就是置病人生死于不顾。抱着这个念头,他一个电话打给了约翰·霍普金斯组织培养研究组的负责人乔治·盖伊(George Gey)。

盖伊和他的夫人玛格丽特一直致力于体外培养恶性肿瘤细胞,已经整整努力了30年,他们希望找到癌症的原因,从而找到治疗方法。但是大多数细胞都很快死去了,剩下那些没死的也是奄奄一息,基本完全不分裂。夫妻俩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第一种永不死亡的人类细胞,也就是说,他们希望找到一种细胞可以不停地分裂,源源不断地更新,这样这种细胞就相当于永生了。这种想法并非天方夜谭,八年前,也就是1943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曾经用小鼠细胞证明不死的细胞是存在的。盖伊夫妇的目标就是找到不死的人类细胞,用什么样的组织都无所谓,只要取自人体。

只要是能搞到的细胞,盖伊都拿来尝试,他说自己是“世界上最贪婪的秃鹫,以人的样本为食”。因此,当特林德提出要给他提供宫颈癌组织让他培养,盖伊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从此以后,特林德从霍普金斯所有宫颈癌患者身上收集样品,其中当然包括海瑞塔。

1951年2月5日,琼斯医生从实验室拿回海瑞塔的活检结果,就给她打了电话,告诉她结果是恶性的。海瑞塔没有把这个结果告诉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向她问起。她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继续生活,这正是她做事的风格——如果自己能解决,就绝不牵连其他人来一起烦恼。

那天晚上海瑞塔对她丈夫说:“戴,我明天还得去医生那儿。他要给我做做检查,开点药。”第二天早上,他们的别克汽车照例停在约翰·霍普金斯医院门口,她走下车,安慰戴和孩子们。

“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她说,“医生一定能搞定。”

海瑞塔径直走到住院接待窗口,告诉工作人员她是来接受治疗的。随后她签署了一份名为“手术同意书”的文件,正文是这样的:

本人______特此同意约翰·霍普金斯医院的医护人员对我实施必要的手术,并允许他们在合理的手术和治疗过程中对我实施必要的局部或全身麻醉。

海瑞塔在空白的地方填上她的名字。一位证人在文件末尾签了名,不过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海瑞塔也在旁边签了名。

手续齐备,她跟着护士穿过长长的走道,来到黑人女病房。在这里,霍华德·琼斯和另外几位白人医生给她做了好多检查,比她有生以来做的所有检查加起来还多。他们给她验尿验血,还查了肺,在她的膀胱和鼻子里都塞了管子。

在医院的第二天晚上,护士早早让她吃了晚饭,使她第二天早上能空腹。因为一早医生就要来给她麻醉,为她进行第一次治疗。海瑞塔的癌症是浸润性的,那个年代全美国的医院都是用镭来治疗浸润性宫颈癌的。镭是一种放射性白色金属,发着幽幽的蓝光。

这种金属是在19世纪末被发现的,那时报纸铺天盖地全是对它的吹捧,说它能“替代汽油、电,或许还能攻克一切疾病”。钟表匠在颜料里加入镭,让表针荧荧发光;医生拿这种金属的细粉治病,从晕船到中耳炎不一而足。可实际上,镭会把细胞都杀死,什么细胞也顶不住,那些为了治疗小毛病而吞下镭的病人,过一阵都纷纷没命了。镭还能诱发突变,细胞突变就有可能转变成癌,如果用量大,甚至能把病人的皮肤给烧下来。不过,镭也确实能杀死癌细胞。

20世纪初,霍普金斯医院一位名叫霍华德·凯利(Howard Kelly)的医生拜访了法国的居里夫妇,他们正是镭的发现者,他们还发现镭能杀死癌细胞。自打那以后,霍普金斯医院就开始用镭治疗宫颈癌。凯利医生不知道接触镭的危险,他把这种金属揣在口袋里就带回了美国,后来还跑到世界各地去收集。20世纪40年代前,包括霍华德·琼斯在内的医生们开展了多项研究,证明在治疗浸润性宫颈癌方面,镭比手术更安全,也更有效。

为海瑞塔进行第一次治疗的那个早上,一个出租车司机从镇子另一端的诊所取来一只口袋,里边装了几只盛有镭的试管。试管分别插在巴尔的摩本地妇女缝制的帆布袋内侧的小口袋里。这种小袋有个特殊的名字,叫“布拉克板”(Brack plaques),是以发明它的医生来命名的,这位医生就在霍普金斯医院工作,这次刚好由他来监督海瑞塔的治疗。他后来死于癌症,很有可能是经常接触镭的后果。还有一位住院医生经常和凯利一起四处搜集镭,也把镭直接放在衣服口袋里运来运去,他最后也没能逃脱癌症的魔爪。

一位护士把布拉克板放在不锈钢盘子里。另一位推着海瑞塔走进位于二楼的有色人种专用手术室,房间里摆了几张不锈钢桌子,上边还悬挂着巨大的手术灯。医护人员是清一色的白人,都穿着白大褂,戴着白帽子、白口罩和白色的手套。

海瑞塔不省人事地躺在手术室中央的手术台上,双脚踩在脚镫上,当天施行手术的是小劳伦斯·沃顿医生(Dr.Lawrence Wharton Jr.),他坐在海瑞塔张开的两腿之间,撑开她的子宫颈,向里窥看,准备处理癌变部位。但是在动手术之前,沃顿医生先拿起一把锋利的手术刀,从海瑞塔的子宫颈切了两片硬币大小的组织,一片来自癌变部位,一片是旁边的健康组织——这是特林德的主意,没人告诉海瑞塔有人要从她体内取样本,也没人问过她想不想捐细胞,就这么干了。沃顿医生把样本放在了培养皿里。

沃顿医生将一管镭塞进海瑞塔的子宫颈,缝在合适的位置,接着又把一个装满镭的小袋缝在子宫颈外面的表皮上,然后把另一个固定在旁边。最后,他在海瑞塔的阴道里塞了几圈纱布来固定镭管,再从她的膀胱里接出一根导尿管,这样小便的时候也不会影响治疗。

手术完成,护士把海瑞塔推回病房。沃顿在她的手术报告中写道:“病人状态平稳地接受了治疗,离开手术室时状况良好。”接着又在另一页注明:“海瑞塔·拉克斯的……子宫颈组织切片……交予乔治·盖伊医生。”

下一章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