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学家马克思

二、社会学家马克思

接下来,我们不得不做一件马克思的忠实拥护者强烈反对的事情,即对马克思的学说进行客观冷静的分析。自己所认定的真理的真正源泉被他人冷酷地剖析,这自然会使这些拥护者感到不愉快。但是,最让他们憎恨的一件事情是,对马克思的作品进行肢解,把它分成若干部分,然后逐一加以讨论。他们会说,这种做法表明,资产阶级没有能力领会马克思的伟大作品的整体内容,因为它的各个部分是互为补充和互为说明的,不可分而视之。因此,一旦只从某一方面或某一部分内容加以考虑,就会失去它的真正意义。然而我们别无选择。在这里,我甘冒大不韪,在分析了作为先知的马克思之后,又来分析作为社会学家的马克思。但是,我并不否认,在马克思的作品中,确实存在着对社会看法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在某种程度上成功地赋予他的作品分析的统一性,以及更大程度上的外在的统一性;我也不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即无论他的作品的各个组成部分从内在本质上看如何独立,马克思都已经把这些部分联系在一起了。然而尽管如此,它们仍然保持着足够的独立性,使得研究者能够在吸收某一部分所包含的他的某些劳动成果的同时,舍弃另一部分所包含的他的另一些劳动成果。在这一过程中,许多宗教信仰的魅力将会消失,但是,我们肯定会有所收获,因为这样能够抢救出一些重要的、能鼓舞人心的真理,让这些真理独立存在,反而要比继续将它与那些应抛弃的内容掺杂在一起要有价值得多。

这个看法首先适用于马克思的哲学。对于他的哲学,我们可以三言两语地带过,不用过多地去评论它。作为一个在德国接受教育的善于思辨的人,马克思拥有非常深厚的哲学基础,同时他对哲学也确实有着强烈的兴趣。德国式的纯粹哲学是马克思的出发点,也是他青年时代的最大爱好。有一个时期,他甚至认为研究哲学就是他的真正职业。马克思曾经是一位新黑格尔派哲学家。所谓新黑格尔派,大致就是说,马克思和他的同道们在接受了这位大师的基本观点和方法的同时,又舍弃了黑格尔许多信徒对于黑格尔哲学的保守解释,并用相反的解释加以替代。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只要一有机会,他的这种哲学背景就会表现出来。马克思的德国和俄国读者,由于思想倾向和接受的训练都与此类似,因此都能首先抓住这一要素,并把它作为理解马克思的思想体系的关键。这一点实在不足为奇。

但是,我却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即把马克思看成一个新黑格尔主义者),而且是对马克思的科学能力的一种不公正的看法。终其一生,马克思都保持着早年的爱好。他会因为能够在自己的论证与黑格尔的论证之间找到某种形式上的类似性而高兴。他喜欢证明自己是个黑格尔主义者,并喜欢引用黑格尔的语句,但仅此而已。他从来没有背离实证科学而依附形而上学。他在《资本论》第二版第一卷的序言里也是这样说的。如果我们分析他的论证,就可以证明他在序言里所说的都是真的,不是自欺欺人。他所有的论证都以社会事实为根据,他的所有主张的真正来源没有一个出自哲学领域。然而,那些从哲学的角度出发的注释者和评论者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因为对于有关的社会科学,他们所掌握的知识还不够多。此外,作为醉心于构建哲学体系的人,他们都有一种心理倾向,即只愿意接受根据某些哲学原理做出的解释,而不愿意接受任何其他解释。因此,他们会把哲学理解为关于经济事实的最实事求是的陈述,这样就将问题引向了错误的方向,既误导了朋友,也误导了论敌。

在完成自己作为一个社会学家的使命时,马克思运用的手段主要是广泛掌握历史的和当代的资料。然而他所收集到的当代的资料总是显得有点过时,因为他是一个彻底的“书呆子”,非常依赖于书本上的资料,因此他得到“第一手资料”的时间往往会有所滞后(这一点与来自报纸的资料有很大区别)。马克思从来没有漏掉他那个时代任何一本具有重要意义、在较大范围内产生了影响的历史著作,尽管也有许多专论性文章逃过了他的眼睛。虽然我们不能像称赞他在经济理论领域中的博学那样称赞他在社会学领域的成就,因为他在这个领域的知识还算不上非常完备,但是他确实不仅能够用宏大的历史图景,而且能够用具体的历史细节来阐述他对于社会现象的理解。他所运用的大多数历史事实的可靠性都高于他同时代的其他社会学家。而且,马克思拥有深邃的洞察力,一眼就能看穿杂乱无章的表象,洞察隐藏于其中的历史事物的伟大逻辑,因而牢牢抓住了这些历史事实的真正本质。要做到这些,仅仅有热情,或者仅仅有分析的冲动,都是不够的,必须是两者兼而有之。马克思试图系统地阐述这个逻辑,他获得的成果,即所谓的经济史观[1],毫无疑问直到今天仍然是社会学领域最伟大的个人贡献之一。在如此伟大的一个成就面前,它究竟是不是完全由马克思首创的,或者,它究竟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归功于德国和法国的前辈学者们,这些问题就都显得不太重要了。

当然,经济史观并不意味着人们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全部地或主要地受经济动机驱使。恰恰相反,关于非经济因素的作用和机制的解释,以及关于社会现实怎样反映在个人精神层面的分析,正是这一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它的最重要的贡献之一。马克思并不认为宗教、形而上学、艺术流派、伦理观念、政治主张等全都可以还原为经济动机,他也从来没有说这些都不重要。他只是试图揭示形塑了它们、可以解释它们的兴衰起落的经济条件。马克斯·韦伯[2](Max Weber)的全部事实资料和论证完全适合于马克思的体系。当然,马克思最感兴趣的无疑是社会集团和阶级以及这些集团或阶级如何解释它们自己的存在、地位和行为的方式。然而令他极其不满的是(他确实以最暴烈的形式发泄了自己的愤怒),有些历史学家直接按“表面价值”接受了那些立场和概念(即意识形态或如帕累托所说的衍生物),并试图用它们来解释社会现实。如果说,在马克思看来,思想和价值准则并不是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那么它们也绝不能被看作轻易就会消逝的一缕青烟。如果我可以使用类比,那么它们所发挥的作用,就相当于社会机器中的传动带。在战后,这些理论最有意思的发展是知识社会学[3](sociology of knowledge),它能提供解释这一问题的最好的例证,不过我在这里无法展开讨论。但是确实有必要多费些笔墨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因为马克思在这个方面始终受到误解。甚至他的朋友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说中,也把这个理论的确切含义界定为:个人和集团的行为主要受经济动机的支配。这种解释不仅在某些重要的方面是错误的,而且在其余的方面也浅薄得可怜。

既然说到了这里,我们还可以顺便继续为马克思辩护一下,以免引起另一种误解。经济史观经常被称为唯物史观,马克思自己也一直这样称呼它。这一称谓一方面大大增加了这种史观在一部分人当中的声望,另一方面却使它在另一部分人那里变得更加不受欢迎。但是,这个术语其实是毫无意义的。马克思的哲学并不比黑格尔的哲学更加“唯物主义”,而且他的历史理论也不比任何其他运用经验科学方法去阐释历史过程的理论更加“唯物主义”。在这里,我们必须看清楚,这种史观在逻辑上是能够与任何形式的形而上学或宗教信仰相容的,就像关于这个世界的任何一种物理理论一样。事实上,中世纪的神学本身就提供了一些方法,可以用来建立这种相容性。[4]

马克思的这个理论的真正内容可以归纳为两个命题:(1)生产方式或生产条件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决定因素,而人类的各种态度、行动和文明则是社会结构所孕育出来的。马克思用“手推磨”产生封建社会,“蒸汽磨”产生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名言来说明他的这种含义。这种说法过分强调技术因素,甚至到了危险的程度,但是如果能够理解单纯的技术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那么它还是可以接受的。更通俗化一点(但是必须承认,通俗化会让我们丧失许多含义),我们可以这么说:我们的日常工作形塑了我们的思想;我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决定了我们对事物的看法,或者说,决定了我们能够看到事物的哪些方面,并决定了我们每一个人在社会上可以支配的活动空间。(2)各种生产方式本身都有其内在逻辑;也就是说,它们是根据内在的必然性而变动的,从而只需通过它们自身的作用就能够产生后继的生产方式。这一点可以用马克思的同一个例子来说明:以“手推磨”为特征的生产体系造就了一种经济形势和社会形势,即用手推磨磨粉这种机械生产方式变成了一种现实的必然性,任何个人或集团都没有力量去改变这种必然性。“蒸汽磨”的出现和使用又催生出了新的社会职能和社会地位、新的集团和新的观念,这些新生事物不断发展壮大并相互影响,直到它们自身的结构不能再容纳它们为止。于是,我们就在这里看到了这样一个推进器:它首先是推动经济变化的原因,而且,由于经济变化,它又成了推动一切社会变迁的原因。这个推进器本身却不需要任何外来的动力。

毫无疑问,这两个命题都包含了大量的真理,是非常宝贵的、非常有用的工作假设,我们在以后的叙述中还会多次回到这两个命题上来,届时这一点将会看得更加清楚。绝大多数曾经流行过的反对意见全都彻底失败了,例如,所有那些针对伦理或宗教因素的影响而提出来的反对意见,或者爱德华·伯恩斯坦(Eduard Bernstein)在很久之前就以一种可爱的单纯态度提出来的反对意见:他断言“人是有脑子的”,因而能够按照自己的选择行动。对于伯恩斯坦所提出的这一类反对意见,我在上面其实已经说了不少,因此几乎不需要进一步详细分析它们的弱点了。当然,人们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而不用直接地受他们所处环境中的客观事实的强迫,但是,他们都是根据自己的立场、观点和倾向来做出选择的,而这些立场、观点和倾向并不能构成另一组独立的事实,它们本身就是由环境中的那套客观事实塑造的。

但是,这里又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经济史观会否只是一个方便的近似法则?我们是否应该预料到,它在某些情况下能够起到的作用必定不如它在另外一些情况下那么令人满意?它的应用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个明显的限制条件。社会结构、类型和态度就像很难熔化的硬币。它们一旦铸造成形以后,就会持续地固定下来,可能在好几个世纪内一直保持不变。不同的社会结构和类型就是不同程度的这种生存能力的表现,正因为如此,如果我们试图根据占主导地位的生产过程去推测,我们几乎总是会发现,任何一个集团和民族的实际行为与人们所期望看到的行为或多或少都有些差异。虽然这种情况十分普遍,但是只有当一种高度持久的社会结构被整体地从一个国家照搬到另一个国家的时候,我们才能观察得最清楚。诺曼人征服西西里后在当地所造成的社会情况,可以很好地说明我在这里要表达的意思。马克思当然不会忽略这样的事实,但是他也没有完全理解它们的全部含义。

与此相关的另外一个例子似乎具有更加不吉利的意味。现在,让我们回顾一下6—7世纪时法兰克王国封建的地主私有制的出现过程。这当然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事件,它型构了一个将会延续很多个世纪的社会结构,同时也影响了包括需求和技术在内的生产条件。但是,对这个事件的最简单的解释,却可以从那些在决定性地征服了一些新的领土之后变成了封建地主的家庭或个人原先所担任的军事领导职能中找到(当然,在征服之后,他们仍然保有了这项职能)。显然,这种情况并不完全符合马克思的基本命题,而且很容易被解释为指向了不同的方向。虽然毫无疑问,借助于一些辅助性的假设,也可以让这种性质的事实符合基本命题,但是插入这类假设的必要性通常意味着一个理论开始走向终结。

在运用马克思的方法来解释历史变迁的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许多其他的困难,但是,只要承认生产领域与其他社会生活领域之间总是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相互作用,问题就会迎刃而解。[5]然而,围绕在马克思的方法周围的基本真理的魔力,恰恰依赖于其所断言的单向因果关系的严格性和简单性。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经济史观就必定会沦落到与其他类似命题并列的地位,即成为若干种局部真理中的一种,或者让位于其他能够阐述出更多基本真理的理论。然而,即便是那样,它作为一种理论成就的地位,它作为一个工作假设的方便性,也不会因此而受到损害。

当然,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忠实拥护者来说,这个理论简直就是揭开人类历史一切奥秘的万能钥匙。当看到有人以相当天真幼稚的形式应用这个理论的时候,我们或许想嘲笑几句,但是在这种时候,我们应当记住它所取代的是些什么观点。只要我们记住了这一点,那么甚至连经济史观的跛足姐妹,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Marxian Theory of Social Class),也都变得比较容易理解了。

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也是一个重要的贡献,这是我们首先必须承认的。经济学家在认识社会阶级现象方面的进展令人奇怪地异常缓慢。当然,他们也经常会把他们各种各样的主体划分为不同阶级,正是这些主体的相互作用,才产生了他们所研究的各种过程。但是,所有这些阶级只不过是展现了某些共同特征的个人的集合体而已。据此,有些人因为拥有土地所有权而被归类为地主,有些人因为出卖自己的劳动服务而被归类为工人。然而,社会阶级并不是这些外部观察者所进行的分类活动的产物,而是一种真实存在着的活生生的实体。社会阶级的存在必然会导致这样或那样的结果,而在那些简单地把社会看作个人或家庭的无定形的集合体的理论框架下,这种后果会被完全忽略。尽管社会阶级现象对于纯粹经济理论的研究的重要性究竟有多大,仍然是一个聚讼纷纭的、没有定论的问题,但是,在许多实际应用中,在一般社会发展过程的几乎所有方面,它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

我们可以粗略地说,社会阶级这个概念第一次出现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名言里,即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当然,这就把这个概念提升到了最高的位置。但是,即使我们把调子放低一些,转而主张历史事件通常可以用阶级利益和阶级态度来解释(或者说,在解释历史时现有的阶级结构往往是一个重要因素),我们也还是有足够的理由说,这个概念与经济史观本身几乎是同样有价值的。

很显然,在沿着阶级斗争原理开辟的道路前进时,我们能否取得成功,完全取决于我们自己所采用的具体阶级理论是否正确。我们对于历史的描述,我们对于各种文化模式和社会变化机制的所有解释,全都会随着我们所选择的阶级理论的不同而不同。例如,有人可能选择种族阶级理论,就像戈比诺(Gobineau)那样,把人类的历史归结为种族斗争的历史的理论;或者选择施穆勒(Schmoller)或涂尔干(Durkheim)式的劳动分工阶级理论,把阶级对抗分解为不同职业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对抗。而且,在分析中可能出现的差异的范围也不会仅仅局限在阶级性质这一问题上。无论我们对阶级性质的看法是什么,只要对阶级利益[6]的定义不同,只要对阶级活动怎样展开这一问题的观点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解释。直到今天,这个主题仍然是产生偏见的温床,有关的研究还没有进入到科学阶段。

非常奇怪的是,就我们所知,马克思从来没有系统地阐述过社会阶级理论,尽管这明显是他的思想的主要枢纽之一。他之所以迟迟未能完成这个任务,很可能是因为他在很大程度上本来就是根据阶级概念来思考和看待问题的,以至于并不觉得有必要花太大的精力给出确切的定义和说明,因而把这一工作拖得太晚,最终来不及写了。同样可能的是,这个理论的某些问题,尚未在他的思想中得到彻底解决,也就是说,他在建立一个完全成熟的阶级理论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事实上,这些困难是因为他自己坚持要针对这种现象构建一个纯经济的和过分简明的概念而产生的。马克思本人和他的追随者都在某种特殊情况下运用过这种不成熟的理论,其中,他自己的《法兰西的阶级斗争》(History of the Class Struggles in France)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7]除了这篇文章之外,马克思对这一理论的建构没有取得过真正的进展。他的主要合作者恩格斯的阶级理论是劳动分工型的,它的含义本质上不是马克思主义的。除此之外,我们只有一些间接的和片段式的说明——其中有许多都具有惊人的力量,闪烁着思想的光芒——散见于这位大师的全部著作中,特别是在《资本论》和《共产党宣言》里。

要把这些零碎的片段整合起来是非常困难的,我们无法在这里进行这种尝试。然而,基本思想已经足够清晰。划分阶级的原则在于是否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包括企业厂房、机器、原料以及列入工人预算的消费品。这样我们就可以划分出两个阶级,而且只有两个阶级:一个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即资本家;另一个是一无所有的、被迫出卖自己的劳动的人,即劳动阶级或无产阶级。当然,我们不能否认,或许也存在着两者之间的中间集团,例如,由既雇用劳动同时也参加体力工作的农民或手工业者组成的集团,以及由职员和自由职业者组成的集团。但是,这些集团都被当成异常现象来看待了,因为它们将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趋于消失。资本家和无产阶级这两个基本阶级,本质上是相互敌对的,这是由它们各自所处的地位的必然性决定的,完全独立于任何个人意志。尽管每个阶级都可能会出现分裂,阶级内部各小集团之间也会发生冲突(而且这种分裂和冲突甚至可能具有决定性的历史重要性),但是,在最终的分析框架内,这种分裂和冲突都被认为是偶然发生的。唯一不带偶然性的冲突,或者说,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结构所固有的冲突,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的私人控制的基础之上的,即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冲突——阶级斗争。冲突是这两个阶级之间的关系的真正性质。

正如我们马上就会看到的,马克思试图阐明,在阶级斗争中,资本家将如何相互摧毁,并最终摧毁资本主义制度。他还试图揭示,资本主义所有制如何导致进一步的积累。但是,这种论证方式以及前述把所有权问题看作社会阶级基本特征的那个定义,只会有助于提高“原始积累”问题的重要性,这也就是说,只会有助于提高“资本家在一开始是怎样成为资本家的”这个问题,或者“他们是怎样获得了(根据马克思的理论,为了开始进行剥削必须拥有的)那批财物的”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然而,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却说得极不明确。[8]马克思轻蔑地驳斥了“资产阶级养成所”童话。这个童话是说,某些人(而不是其他人)之所以能够变成资本家,是因为他们在工作中、在储蓄上拥有超人的智慧和能力;以前已经有很多人通过这种方式变成了资本家,现在每天仍然有不少人正在通过这种方式变成资本家。马克思是在深思熟虑之后才对这种“好孩子的故事”大加讥笑和嘲弄的,因为引起一场哄笑肯定是摆脱一个令人不舒服的理论最好的办法,每个政客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这样做。事实上,任何一个以公正的眼光看待历史和现实的人都不可能看不到,这个“资产阶级养成所”童话虽然远远没有说出全部真理,但是肯定已经说出了大量真理。出类拔萃的智慧和能力确实是事业成功的原因,特别是在事业的初创时期,十有八九都是如此。在资本主义的初期阶段,以及任何一个个人创业初期,储蓄在过去和现在都是取得成功的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虽然不完全像传统的经济学所解释的那样。诚然,在一般情况下,任何一个人都几乎不可能以储蓄起来的节余工资和薪金为资金,建成一座工厂,从而取得资本家(工业雇主)的地位。巨额积累只能来自利润,因此必须先有利润才能有积累——实际上这正是将储蓄与积累区分开来的正确理由。创办企业所需的资金通常靠借用别人的储蓄(社会上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小额储蓄,这是容易解释的),或者是靠借用银行为供将来有可能成为企业家的人使用而设立的存款。相比较而言,后一个来源更接近普遍规律,因为个人储蓄的作用在于使他不必为了日常的生计而去从事单调乏味的劳动,使他有充裕的时间去考察环境、制订计划、寻求合作机会。因此,作为一个经济理论问题,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家有关储蓄作用的论述的否定,虽然有些过分了,但还是有根据的,只是他由此而得出的推论却不是同样有根据的。所以,如果古典理论是正确的,那么马克思这种轻蔑嘲弄的态度就不见得是有充分的理由的。[9]

然而,马克思的这种轻蔑嘲弄的态度的确起到了作用,这帮助他为另一种原始积累理论排除了障碍。不过,另一种原始积累理论也不像我们原来所希望的那么明确。马克思关于暴力和掠夺的理论——对群众的镇压助长了掠夺,而掠夺的结果又助长了镇压——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与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所共有的观念也是非常吻合的,而且在今天这个时代甚至比马克思所处的那个时代更加吻合。但是,它显然没有解决某些人是如何取得镇压和掠夺的权力的这个问题。通俗的作品是不用为这一问题而烦恼的。我也根本不会到约翰·里德(John Reed)的著作中去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关心的是,马克思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

不过,从马克思的主要理论的历史特性来看,他至少提供了一个近似的解决方法。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从封建社会中成长起来不仅仅是一个事实,而且对资本主义的内在逻辑也是极其重要的。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同样也产生了必须探究的社会阶级的形成原因及形成机制的问题。但是马克思实际上接受了资产阶级的观点,即认为封建主义是一种暴力统治[10],在这种统治下,群体受到镇压和剥削是既成事实。这样一来,最初基于资本主义社会状况而构建的阶级理论就被扩展到了它的“前辈”封建主义社会了——就像资本主义经济理论中的其他很多概念一样。[11]由此,某些最棘手的问题都被偷偷地隐藏在了封建主义的混合物里,然后,再以已经被解决的状态,作为事实和证据,重新出现在了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当中。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者简单地代替了封建主义社会的剥削者。这一推论在假定封建主实际转化成了实业家的情况下是成立的,而且只此一点就可以解释前述问题中未解决的部分。历史事实也为这个观点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支持:许多封建领主,特别是德国的封建领主,实际上都建立了并管理着工厂,而且常常从他们的封建地租中取得资金,从农业人口(不一定是他们自己的农奴,但很多时候确实是)那里获得劳动力。[12]然而,在所有其他事例中,可以用来弥补漏洞的材料就明显贫乏得多了。面对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是坦率地承认,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不可能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也就是说,不求助于别的会导致非马克思主义的结论的非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无法说明问题。[13]

但是,这样做就会从历史依据和逻辑依据两方面削弱这个理论。由于大多数原始积累的方法就是以后进行积累的方法——原始积累看来贯穿了整个资本主义时代——所以我们不能说,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除了在解释遥远过去的发展过程时有些困难以外,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即使在最有利的事例中也无法接近它本来应该解释的现象的核心,因而根本不必予以严肃对待的理论,坚持指出它的缺点也许本来就是有些多余的。这些最有利的事例大部分都可以在资本主义发展阶段里找到,这个阶段的一个特征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的中等规模企业占据了主导地位。除了这种类型的事例以外,阶级地位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或多或少地反映了与之相对应的经济地位,但它通常是取得经济地位的原因而不是取得经济地位的结果。企业经营上的成功显然并非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取得显赫社会地位的唯一途径,只有在生产资料所有权决定了一个集团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的条件下,这种情况才会发生。然而,即使当这一条件得到满足时,把所有权看作决定社会地位的标准也是不妥当的,其合理程度最多相当于把一个偶然拥有一支枪的人界定为一个士兵一样。正如经常有论者指出的,把一些人(连同他们的后代)永远看作资本家,而把另外一些人(连同他们的后代)永远看作无产阶级,在两者之间划定严格的界线,不仅是完全不切实际的,而且忽视了社会阶级的根本特点——总会有个别家族跨入上等阶层的行列,同时也总会有人从这一行列退出。我所提到的这些事实都是显而易见的、无可争议的。如果它们没有出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范围中,原因只能是它们包含着非马克思主义的含义。

但是,请考虑一下这一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的整体理论结构中所扮演的角色,并问一下我们自己,马克思究竟想让它在整体分析中发挥什么作用——即,不同于它作为一个为鼓动者而准备的工具的其他用途。这种思考绝不会是多余的。

一方面,我们必须记住,在马克思看来,社会阶级理论和经济史观并不像我们所认为的那样是两种独立的学说。根据马克思的学说,前一个理论以特殊的方式补充了后一个理论,从而限定了(即使之更加明确)生产方式或生产条件的运用方式。生产方式或生产条件决定了社会结构,而且通过社会结构决定了所有文明的表现形式以及整个文化史和政治史的历史进程。但是,在所有的时代,除了社会主义时代之外,社会结构都是用阶级——两个阶级——来表示的。社会阶级是历史舞台上真正的灵魂人物,同时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制度逻辑唯一的直接产物,而资本主义生产制度则是由阶级来影响一切其他事物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马克思不得不把他的阶级问题归结为纯粹——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狭隘意义上的——经济现象。但是这样一来,他也就不可能从更深层次上去理解阶级了。关键在于,马克思必须把阶级概念精确地放在他的分析图式中的这个位置上。他只能这样做,别无选择。

另一方面,马克思试图利用他在划分不同社会阶级时所依据的同一些特征来给资本主义下定义。读者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会明白,这种做法既不是必需的,也不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事实上,这是马克思在分析策略上的一个非常大胆的尝试,即把阶级现象的命运与资本主义的命运紧紧地联结到了一起,以至于根据他所给出的定义,实质上与社会阶级存在与否没有关系的社会主义社会,成了除原始社会以外唯一可能的没有阶级的社会。这是一种天才的同义反复,除了马克思所选择的阶级和资本主义的定义——根据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所下的定义——之外,任何其他定义都无法保证同样的效果。这样一来,整个社会必须刚好只存在两个阶级,即所有者和非所有者。因此,对于所有其他的划分原则,即使是更加言之有理的,也必须予以忽视,或者故意贬低其价值,或者还原为马克思自己的原则。

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明显夸大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分界线的确定性和重要性,而且夸大的程度仅仅次于他对这两个阶级之间的敌对关系的夸大。对于任何一个没有因惯于拨弄马克思学说的念珠而心存偏见的人来说,在通常情况下,这两个阶级之间的关系显然主要表现为合作关系,而任何相反的理论必定多半只能依靠一些反常的极端例子来证明自己的正确性。在社会生活中,除了某些极端情况外,敌对与和谐当然都是普遍存在的,而且事实上是不可分离的。但我还是要不揣冒昧地说,过去关于各阶级和睦相处的陈腐观点虽然也是胡说八道,但是那种观点仍然要比马克思构建的阶级理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好得多。不过,马克思在这里也是别无选择,这并不是因为他要得出某些革命性的结论——他同样可以从几十种其他可能的图式中得到这些结论——而是因为他自己的理论分析的需要。如果阶级斗争是历史的主题,同时也是带来社会主义的曙光的手段,如果必须刚好只存在这两个社会阶级,那么这两个阶级之间的关系在原则上必然是对抗性的,不然他的社会动力学体系的力量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虽然马克思是从社会学方面为资本主义下定义的(即根据生产资料的私人控制的制度来定义资本主义),但是他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力学”却来源于他的经济理论。这一经济理论试图说明的是,包含在诸如阶级、阶级利益、阶级行为、阶级之间的交换等概念里的社会学数据,是如何以经济学上的价值、利润、工资、投资等概念为中介而得出的;它们又是如何精确地产生经济过程的——正是这种经济过程,最终将打破自身的制度框架,同时还为另外一种社会制度的出现创造条件。这个特殊的社会阶级理论是一种分析工具,它把经济史观和利润经济的概念联系在一起,从而有力地调度了所有社会事实,使所有现象都集中到了一个共同的焦点上。因此,它并不是一个只能用来解释某个单独现象而与其他现象无关的理论,它拥有一种有机体的功能,这种功能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性其实比那些能够成功地解决眼前的紧迫问题的方法重要得多。我们如果想要理解像马克思这样精于分析的学者为什么会容忍这种理论上的缺点,我们就必须看到这种功能。

衷心赞美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的热心人不仅现在有,过去也一直有。这不难理解,但是,更加容易理解的是这些人的情感。他们赞美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力量和伟大,他们已经崇拜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于无论它的各组成部分有多少缺点都一概加以宽恕。我们也将试图对它加以评价(见本章第四部分)。但首先我们必须分析马克思的经济“力学”是如何完成他的整个理论体系赋予它的使命的。


注释

[1]这个学说最早出现在马克思1847年发表的《哲学的贫困》(DasElendder Philosophie)中,该文是对普德东的《贫困的哲学》(Philosophie de la Misère)一书的毁灭性的批判。后来,经过改写之后的另一个版本又被包括在了《共产党宣言》(1848年)里。

[2]这里指的是马克斯·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研究,特别是指后来被收入他的文集的名著《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Die protestantische Ethikund der Geist des Kapitalismus)。

[3]知识社会学的德语是“Wissenssoziologie”。这个领域最值得一提的著名学者是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和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后者为德文版《社会学词典》(Dictionary of Sociology)撰写的关于这一主题的词条,是很好的入门读物。

[4]我遇到过几个天主教激进派教教徒,他们全都是虔诚的天主教教徒,其中有一个还是神父。他们就持有这种看法,事实上他们宣称自己从任何一个方面来看都是马克思主义者——除了关于他们的宗教信仰问题之外。

[5]在恩格斯的晚年,他坦率地承认了这一点。普列汉诺夫(Plekhanov)则在这个方向上走得更远。

[6]读者将会看到,人们关于什么是阶级、什么使阶级存在下去的观点,并不能唯一地决定这些阶级的利益是什么,以及每个阶级将怎样根据“自己”——例如阶级的领导人或它的一般群众——所认为的或感觉到的属于自己的利益(长期的或短期的,错误和或正确的)而行动。集团利益问题本身就是非常麻烦的,充满了陷阱,它与所研究的集团的性质完全可能没有任何关系。

[7]另一个例子是我们以后将会提到的社会主义者的帝国主义理论。有意思的是,O.鲍尔曾经试图以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阶级斗争来解释居住在奥匈帝国的各不同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民族问题》(Die Nationalitätenfrage),1905年】。这种尝试值得一提,尽管分析者的技巧只能表明他所用的这一分析工具并不适合。

[8]请参阅德文版《资本论》(Das Kapital),第1卷,第26章中的“原始积累的秘密”(The Secret of Primitive Accumulation)。

[9]我虽然不能停下来专门强调,但是我必须指出,其实古典经济学理论并不像马克思所声称的那么错误。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储蓄”确实曾经是“原始积累”的一个重要方法,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的早期阶段。此外,还有另一种虽然与储蓄不完全一样,但是却相当类似的方法。在17世纪和18世纪时,许多工厂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个人用自己的双手劳动就能搭起来的工棚,只需要配备最简单的设备就能够开工。在这种情况下,未来的资本家的体力劳动再加上很小一笔储蓄资金,就是所需要的一切了——当然,还需要有头脑。

[10]除了马克思之外,许多社会主义作家,对于暴力因素和控制行使暴力的物质手段的解释价值,表现出了毫无批判的信任。例如,费迪南德·拉萨尔(Ferdinand Lassalle)在解释政府权力时,除了枪炮和刺刀之外,几乎没有提出任何其他东西。令我迷惑不解的是,为什么这么多人都看不到这种社会学理论的弱点;为什么他们看不到如下明显的事实,即,说只有权力才能控制枪炮(和愿意使用枪炮的人),比说控制了枪炮就能产生权力,无疑要正确得多。

[11]这是马克思学说与K.罗贝尔图斯(K.Rodbertus)学说的相似点之一。

[12]W.松巴特(W.Sombart)在他的《现代资本主义》(Theorie Des modernen Kapitalismus)一书的第一版中试图充分运用这些例证,但是正如松巴特自己最终不得不承认的那样,把原始积累完全建立在地租积累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企图,是毫无成功的希望的。

[13]即使我们承认,掠夺的程度达到了最高限度(即达到了正常描述的极限,但是又没有进入到知识分子的禆官野史的领域,像民间传说那么夸张),这一点也仍然是正确的。在许多时代和许多地方,掠夺实际上参与了商业资本的积聚。腓尼基人和英国人的财富都是大家熟悉的例子。但是,即使在那种情况下,马克思的说明仍然是不恰当的,因为说到底,成功的掠夺必然是以掠夺者的个人优势为基础的。可是,只要承认这一点,就出现了另一个十分不同的社会分层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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