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学理论建设对当前中国文艺学界来说是一个迫切而又有着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本书把20世纪80年代中期刘再复提出的文学主体性理论和近年杨春时提出的主体间性文学理论这两种知识形态纳入同一个问题论域作为研究对象,以此介入当代文艺学的建设问题的思考,并展开由之而产生的相关文学基础理论问题的直接探讨。
文学主体性理论和主体间性文学理论的确立遵循着同一条文论建构的理路:以文学活动中的主体问题为思考原点并力图使主体的自由得以伸张。这也就是说,主体性文论和主体间性文论表现出对于主体自由问题的共同的学术关注,主体的自由是刘再复和杨春时二人文学思想的最高主题。为了表述的方便,著者径直称这一理路为主体伸张的文论建构理路。它构成了一个问题。文学主体性理论和主体间性文学理论的提出是在这一理路之下出现的相当突出的文论建构现象。
在当代中国文学理论领域,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理论建构,是对文学活动中的主体和主体性问题讨论深化的结果。对这一文论发展的状况进行总体描述,可以用“三”、“二”、“一”来指称。“三”是三个环节:反映论文论和意识形态文论、文学主体性理论、主体间性文学理论。这三个环节中的第一、第二种文论样态分别构成了第二、第三种文论样态提出的直接知识前提。“二”是二度否定。文学主体论对反映论文论和意识形态文论的否定、主体间性文学理论对文学主体论的否定。“否定”阐释在此被赋予了一种特定的方法论意义。“一”是一条主体伸张的文论建构理路、一种根本性的“焦虑”。在主体伸张的文论建构理路之下确立起来的文学主体性理论和主体间性文学理论共同体现出一种对于现代性价值祈求的焦虑,并且后者还体现出相较于前者——文学主体性理论诉求的是中国状况下的“年轻”的现代性价值——的对于现代性价值诉求的一定程度上的深化特征。坚持现代性价值诉求的发展方向是当下中国文学理论建设的根本选择。当然,建构中的文论应该体现出对于健全而又充分的现代性价值观念的诉求。
主体性理论和主体间性理论都不足以对文学理论中的全部问题作出解答,对文学的本质也无法作出完整的阐释。这样,“主体间性文学理论”的提法就和“主体论文艺学”的命名相似,显得很有问题有待于慎重讨论,尤其是与文学主体性理论一样不可作为一种“元文学理论”来看待。鉴于主体间性文论和主体性文论存有重大理论局限尤其是在主体性问题上存在根本性的理论欠缺,当下学界的着力点并不在于如同杨春时所说的要以主体间性理论为建构力量完成从主体性文论到主体间性文论的转向,而是应该对于文学活动和文学思想中的主体性问题予以足够的深度关注。这才是从文学活动中的主体出发考察文学问题的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努力方向。马克思不仅把辩证法和实践观,而且还把历史唯物论引入了其主体思想,这是我们在当下中国语境中致力于探究主体的新质形态与主体性的新形式的最为直接的理论依据。人的主体性的历史建构应该遵循和符合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这一最高目的;在此目的论视野下,才能更为合理地进行流动的、多样的同时也是时代性的主体性的建构。文学活动作为一种精神生产,在人的主体性的建构与实现方面起着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