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与“续”问题。
胡适之、俞曲园都根据张问陶诗中小注后四十回为“兰墅所补”之一“补”字。鲁迅《中国小说史》遂改用“续”字;谭正璧《中国小说发达史》竟用“作”字。如此以讹传讹,致使普通人以为后四十回真是高鹗所作。“补”之原义,甚明。此为张问陶(高鹗亲戚)及高鹗时人所周知,不能据为新证据。高鹗自己早就明说:“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简繁歧出,前后错见……此有彼无,题同文异。”乃“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见程本高序)高鹗所补,正是“修补”“补辑”,可能在断稿残篇未能衔接处,加一两行,使相联贯,却万不能就此断为是“增补”“续补”。胡适之指程伟元所叙在鼓摊上购得十几回说这是高鹗作伪之“铁证”,这是倒果为因。必须先证明当时并无残稿、佚稿缮本在外流传,才能说是作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