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作为“曲学家”的董康
从1914年归国,到1923年辞官,十年民国官场,董康一身疲累,终归解脱。诵芬室中,除了政法之外,人们或许更能记得他的那些精美刻本、藏书故事与雅致风度。
事实上,民国官场上并不得意的董康,却在书肆中屡推新本。据不完全统计,除了1917年刊行的《诵芬室读曲丛刊》之外,董康早在1913年,就刊刻了《杂剧十段锦》,后又有《梅村先生乐府三种》(1916)、《盛明杂剧》(1918)、《石巢传奇四种》(1919),此四种收入《诵芬室丛刊》。此后仍有《盛明杂剧》二集(1925)、《杂剧新编》(1941),前后持续了近三十年时间,而迄今为止董氏所刊之《盛明杂剧》两集仍是最为通行的版本。王国维跋《杂剧十段锦》对董康有过如下的评价:“窃谓廷尉(董康)好古精鉴,不减遵王(钱曾),至于流通古书嘉惠艺林,则有古人之风流,非遵王辈所能及已。”
董康刻本《盛明杂剧》
当然,盛名之下,质疑声也此起彼伏。诚如当年的海归精英,要说服清廷资深土鳖们进行法律改革一样;诚如后来的司法达人,要说服政府进行大规模裁员一样,任何一项开创性的革新,在中国都将面临体无完肤的责难与灰头土脸的阻拦,即使看似雅致的所谓学术圈子、藏书圈子,也概莫能外。
在集权时代面临革新质疑的董康,顶了六年唾沫星子之后,苦撑了六年困局之后,面临的是帝国体制的崩解,这算是一种不可抗力的大解脱。在共和时代面临裁员质疑的董康,饱尝一顿拳脚之后,大不了一走了之,也算是一种自求多福的小解脱。可刊刻戏曲书籍,不但东抄西借、南买北购,花去一大堆银钱之后,黑纸白字的书册还要接受各界(诸如曲学界、藏书界、读者)的品头论足,指摘批评。这种看似专业的文化质疑、看似温文尔雅的“软”质疑,将使“董康”这个符号在学术江湖中继续漂泊,无从解脱。即使董康本人对此毫不介意,甚至于生前毫无耳闻。
董氏刊刻了众多戏曲类书籍,让有的评论家认为不可能单单是因为个人兴趣,一定是某种出版策略使然,董氏在这些人眼中俨然狡诈书商。而有的读者则抱怨董氏所刊刻书籍价格太高,无法承受,更加重了“奸商”意味。这些批评或许都是隔靴搔痒,因为董氏刻书无论是个人癖好还是牟利之图,都无可厚非,即便是放在还有凌迟之重刑的集权时代,这也属个人自由、雅好而已。至于说到价格高低,则难存至理,价廉物美者书肆中尽有各类石印、铅印、刻本供诸君挑选,为何偏要去挑董氏刻书?无非是刻精墨佳、纸白装美罢了,黄裳先生常讲的那句“欲求善本、必出善价”的名言即是至理。
董康刻本《石巢传奇四种》
反过来说另一种批评。貌似平和、非关价格皮毛、直指书籍内容的“专业”批评,往往更具长时间的穿越能力,影响更多的跨时代人群。著名藏书家郑振铎针对董刻《石巢传奇四种》的批评,可谓“独树一帜”。
郑振铎在写于抗战期间的《劫中得书记》中对董康所刻书籍予以了间接批评。批评是专门针对《石巢传奇四种》的,评曰:
春灯谜 明阮大铖撰二卷四册
阮氏之“燕子”“春谜”,余于暖红室及董氏所刊者外,尝得明末附图本数种,均甚佳,惟惜皆后印者。陈济川以原刻初印本春灯谜一函见售。卷上下各附图六幅,绘刊之工均精绝。余久不购书,见之,不禁食指为动,乃毅然收之。董绶经刊阮氏四种曲时,其底本亦是原刻者。原书经董氏刻成后,即还之文友堂;后为吴瞿安先生所得。瞿安先生尝告余云:董本谬误擅改处极多。他日必发其覆。今瞿安先生往矣,此事竟不能实现!原本仍在川滇间。
他日当必能有人继其遗志者。余今得此本,如有力时,当先从事于“春灯”一剧之“发覆”也。
原来,与董康《石巢传奇四种》同一年面市的还有刘世珩的暖红室汇刻剧曲丛书中的“燕子笺”与“春灯谜”两种。1919年同时刻印出版的这两套书,后来被藏书家们视为民国版刻的“双子星”,皆是佳作之代表。而郑振铎因其不是明代原刻,而颇为遗憾,因为以郑氏的藏书阅历,肯定是要寻求原刻本,而非后世的这种覆刻、新刻之本。这是藏书家的追求,原本无可厚非。
暖红室本《石巢四种》春灯谜之版画
暖红室本《石巢四种》燕子笺之版画
但这段评语另有三个重要指向,一是关注原刻本书前的精美版画;二是根据吴瞿安(即吴梅)的说法,也认为董氏刻本谬误极多;三是吴梅死后,认为自己可以先从“春灯”一剧开始,纠正董氏刻本的谬误。除却原刻本版画的可遇不可求之外,第二、第三个指向都明确指出了董氏刻本的问题所在,即“谬误擅改处极多”。事实是否真如郑氏所言?
首先考察郑氏所笃信的吴梅观点,源出何时何地?从吴梅1931—1937年几乎不曾间断的日记中,没有发现吴梅对董康的直接评价,甚至于连“董康”这个名字都未曾提及。可想而知,二人交谊淡薄,可能没有深入接触过。吴梅这七年日记中,事无巨细地多次提及友人交往、曲学观点、版本考证等诸多文人琐事,甚至于连家中被盗一只炒锅、坐人力车忘带钱这种事都记录进去,却唯独没有提到董康这个理应有所耳闻的同时代“达人”。
吴梅日记唯一提到与董康有关的,仍然是董氏刻书,只不过仅仅是作为吴氏藏书书目之一项而一笔带过。为避日军战火,吴梅千辛万苦从苏州老家抢运出来部分藏书,其中除了董氏名刻《杂剧十段锦》、《盛明杂剧》初、二集之外,还有他在1928年为之作序的经董康校订的《曲海》。除此之外,吴梅于董康其人其事、其书其学均未置一辞;而现存的吴梅信札中,也未见到吴董二人的通信纪录。
郑氏所言的“后为吴瞿安先生所得”的董康刻书底本之原刻本,吴梅本人也的确颇为珍爱,对《石巢传奇四种》每一种传奇均作有长篇题跋。题跋中钩沉稽史、论曲谈词,也曾语涉当时曲学界、藏书界多人,诸如刘凤叔、刘世珩、王季烈等,但偏偏也没有提及董康。然而,值得注意的却是,即便是原刻本,吴梅对其中的三种传奇所用到的北曲词律,也提出了诸如“平仄未谐”、“皆不合规律”、“究非正格”的批评,说明原刻本还是“终有错误”。那么,郑氏提到的“余今得此本,如有力时,当先从事于‘春灯’一剧之‘发覆’也”云云,又如何“发覆”?既然原刻本都“终有错误”,郑氏又依据什么去纠正董氏刻本的错误?
显然,这是藏书家的私癖使然,郑振铎也不例外。一旦拿到时代较早的所谓“原刻本”,便希望对后世诸刻本进行校正和纠缪;一旦原刻本也“终有错误”时,似乎也可以用“从古”来堂皇地敷衍过去。吴梅是明曲律、会订谱、能唱曲、可写剧的曲学大家,应该说在学术批评方面不但可以是权威,而且也可以苛刻。但他是否对郑振铎说过其对董氏刻本的强烈不满,是否真有重新校正一遍的“发覆”之决心?在学术江湖中郑吴二人又是否是同一门派?二人又是否具备了彼此推心置腹、教外别传的默契?所有这些过往,或许都难以一语中的。
从郑氏整理戏曲文献以来,颇为后世称道的有一部《清人杂剧》。即使是这部以整理清代杂剧文献为初衷的纯影印资料,出版者郑氏本人的意愿也非常明显,实际上也存在着“擅改”的因素。其在凡例中声称的各项原则来看,也有颇值得推究和“发覆”一番的。
譬如“凡例”第三条称:眉评尾批,有类赘瘤;音释之作,亦嫌多事。编者于此概不染指。惟原本具有评释者则亦不加刊削。眉评尾批,往往是一种著述内容研究、版本考证方面所需的重要补充,一概而论“有类赘瘤”,恐怕还是有失公允。而“音释之作,亦嫌多事”则于曲学而言,完全是外行话了,因为传奇、杂剧底本标注的“音释”,往往是演唱曲词的重要标示,至少也是平仄谐律的一个提示,如果这属于“多事”的话,那么郑氏影印清代剧本之举则亦属“多事”。郑氏随后补充的一个声明,惟原本具有评释者则亦不加刊削,也让人莫明其妙。一方面说明了郑氏对原本的重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郑氏对原本的迷信,为什么后世的评释就“有类赘瘤”、“亦嫌多事”,为什么原本无论什么文字信息都弥足宝贵?事实上,自明清以来,传奇杂剧的后世评本系统成为戏曲文献校勘、文化研究、曲学研究的重要资源,诸如《西厢记》王评本、凌评本;《牡丹亭》三妇评本、《红拂记》李卓吾评本等,都是学界和藏书界公认的善本与珍本。而与郑氏同时代的曲学家吴梅、刘凤叔、王季烈等也多次订正古谱旧本,将那些“终有错误”的原本一一订正之后,古剧本才能够搬上戏台,加以更好地敷演与演唱。这样看来,郑氏本来还是“藏书家”本色居多,于曲学门径只能是多见多闻,自认为有些经验而已。要做到“发覆”一事,恐未能胜任。试问本来即是曲学外行,即或董康所刻皆是外行货色,外行“发覆”外行,无疑终是痴人说梦。
有意思的是,在吴梅唯一一篇关于董康刻书的文字中,曲学大师对其还是给予了比较温和的赞扬。在董康竭力搜求的各类曲学书籍中,有一种久已佚失的内容丰富、品评精简的《曲海》。此书在历经多次校勘,终于付梓之际,吴梅于1928年7月为之撰序。序言中吴梅认为董康虽然不是此书的原作者,但其搜求之苦心、校勘之勤力,“盖不没文旸(是书原作者)搜集之盛心也”。吴梅还感慨说,“余与廷尉(即指董康,‘廷尉’,为掌刑狱官职之古称)生有同耆,二十年奔走南北……”最后对董康给予肯定说,“使无文旸、廷尉,先后为之董理,不独昔贤撰述,不可得见,而元明清三朝文献所系,不更巨且大哉。”
在学术江湖的毁誉参半,董康实际上早有预见。他在1919年《石巢传奇四种》即将付印之际,就在书尾题跋中提道:“(阮大铖)特纵笔所至,曲家旧籍未暇一一检覆。如燕子笺第六写像一出,天灯鱼雁对芙蓉,原作山渔灯犯,案山渔灯犯乃山花子、渔家傲、剔银灯三调合成,本属犯调,不应更加犯字。兹依九宫正始更正。又原曲承谢下数语,与谱未谐,略加更易数字。恐不免臧晋叔改窜玉茗四梦之讥也。”董康的这些曲学见解,当时学界并无人能予以驳斥;而他自嘲的比作当年臧晋叔改删汤显祖剧本之事,则更见其识见之广。因为即使吴梅也盛赞臧氏改本“实有见地”,董康以此自嘲,更见其自信。
董康刻本《石巢传奇四种》,董氏手书跋文
学术江湖中,自嘲也罢、自信也罢;书商也罢、专家也罢;戏剧本身的版本与学问,还是远不及现实生涯中的戏剧性——董康所经所历、所行所思的戏剧性,原就是孤本一例,原不劳后来诸君考证。人生如戏,生涯是一场敷演,本不是一张考卷,后来诸君的繁琐,与此刻如我等痴人的激辩,原本亦是一出隔世之剧,音腔身段皆是走了样罢。
1926—1936年,四渡东瀛,十年授经
董康,字授经(也作绶经)。“授经”这个名字很有意思,可以意为接受经典,或者传授经典;也可以由音译作“受惊”。辞官之后的董授经,十年间要么“受惊”,要么“授经”。
1926年11月,董康加入了沈钧儒、蔡元培与苏浙皖知名人士组织的“三省联合会”,主张实行苏、浙、皖三省自治,提出联省自治的目的与要求:其一,划苏、浙、皖三省为民治区域,一切军政民政,都由人民分别推举委员,组织各委员会处理;其二,上海为特别市,治同前条;其三,广州暨奉天、直、鲁,接洽和平,应即由三省人民直接推举代表,任其职责;其四,三省以内军事行动,应即日停止。
又有《苏浙皖三省联合会第二次通电》宣告下列三事:第一,(军阀)孙传芳分属军人,自始不应与三省政治发生关系;第二,吾皖、苏、浙三省已声明划为民治区域,此后主体即为人民,奉、直、鲁(军阀)首领如有对三省军事行动,即为对人民作战,吾三省人民誓以民意进行抵抗;第三,三省范围内的军队,赞护三省民治主张,吾三省人民供其给养,仍认捍卫地方之责,否则视为公敌。进一步声明三省实行民治主义,以人民为主体,军队不得干涉,一切本于民意。
在这里,当年的资深“海归”董康再次发话,希望向美国学习另一种“理想国”模式,即联邦制。他提倡联省自治,是反对单一制的中央集权与专制,主张地方分权与自治。这种联省自治、地方分权与自治,实际上就是主张实行联邦制。所以在立法上,已从单一制转到联邦制,由主权在君、主权在大总统,转到主权在民。
因为这个“理想国”,董康被孙传芳勒令通辑,于当年底仓皇逃往日本,“海归”再次被动出国“深造”。1926年12月30日,大东书局沈骏声经理的弟弟沈玉声搭乘开往日本的“长崎丸”号远赴日本。沈玉声没有上船,他的船票摞在董康手里,董康就这样感激万分的做为“替身”上了船。董康在日记中写道,是日“大雾弥漫,咫尺不辨”;从这一天开始,他十年四次东渡日本的旅程才刚刚开启。
1927年1月10日,时年六十岁的董康在亡命日本的途中,刚刚度过西历新年不久的他似乎已然忘却了那些政治法学理论中的“理想国”,又做回了他原本得心应手的学问家模样。他在日本京都的古梅园闲逛,偶然间看到了本地产的碎墨块,购置了十斤准备寄回上海。他认为,本来中国的徽墨挺好,可近十年参以洋烟反而不如以前的品质。这种日本碎墨黝黑而且光泽度高,用来印刷书籍是绝好的原料。事实上,他寄回上海的这些日本碎墨,都是用于他刻印书籍之需,《盛明杂剧》二集就是用这种日本碎墨印就的,所以博得了“纸白如玉、墨黑如漆”的美誉。这则日记的详细记录,也算是为日后那部分叫嚷“董氏书贵”的消费者一个明确的交代——没办法,原材料都是原装进口。
1927年3月24日,这天夜里,董康梦见了自己的老婆玉娟。他在日记中写道:梦偕玉娟共坐乌蓬,赴陈湾上冢。烟波万倾,上下蔚蓝,扶椒洞庭诸峰,历历在目。笑谓娟曰,范大夫扁舟五湖,未识较此时奚若?娟微愠曰,鸱夷之沉,开藏弓先例,此獠千古忍人。梦中的董康以携西施逃出江湖的范蠡自喻,却遭到了老婆的一句痛斥。老婆认为他作不了范蠡,倒像极了伍子胥。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董康在日记中的记述说,听到此话正欲争辩,“忽而惊觉”。
董康刻本《盛明杂剧》,刊刻精整,纸墨均为日本进口
始终不愿意功成身退,抑或功不成亦不退的董康,此刻再次越洋逃亡,“海归”之日不知道又将有何波澜。老婆的痛斥实则亦是董康的自警,不过自警不等于自制,他仍然无法克制自己的理想主义信念。在多次目睹欧美乃至日本“理想国”模式之后,作为理想主义者的董康当然无法掷弃理想,即使是辞官之后,即使是流亡途中。他始终没有“良弓藏、袖手观”的传统高士风度,他还是当年的那副“海归”精英作派。
1927年4月4日,正在一家金店为老婆定做金戒指的董康,翻阅报纸时,偶然读到了毕庶澄被枪毙的消息。(毕庶澄,1894—1927,字莘舫。山东省文登人。1927年2月,毕庶澄率直鲁联军驻守上海,与国民革命军对峙。因接受蒋介石招降,4月4日,被持有张宗昌手谕的褚玉璞伏兵乱枪击毙。)董康对军阀之间的内讧大发感慨,在当时写下的日记中,再一次将其心中的“理想国”纲领阐扬。
他写道:历年争战莫不以主义为揭诸,其实皆竭亿兆之精神,博个人之权利。吾侪小民,耕凿成风,依时动息。所怵者,兵戈;所虑者,盗贼;所惧者,苛繁,其他悉所不问。尝游巴黎,见拿破仑殡宫及凯旋门在,多张其丰功伟烈。继访美国华将军故居,计宫室车服器皿在,昔年平价不过数千元。而二国之兴衰,舆论自有评判。所愿吾国人人学易学之华将军,庶几偃息有期。如以拿破仑自命,则寰宇崩裂与洚猛之灾有何分别。即使有雄才大略可以统驭枭杰,如古来嬴政、曹瞒、蒙古成吉思汗,所谓应运而生者,皆吾民丁劫运也。今此辈怙乱争雄,殃民祸国,无论为异党所屠,或本党火并,俱属上应天殛,殊大快人心也。
在董康看来,“主义”不重要,重要的是“民生”。这个观念如果放在和平时代,其专业精神尤为可嘉与可用。但在那个党派纷争、兵革频生的时代,董康的观念无异于空中楼阁。根据他的资深阅历,他还是认为中国政府应向美国模式看齐,雄才大略不重要,重要的是易学实用。对刚刚死于党争的毕庶澄,他大有幸灾乐祸之意,看得出来,他对任何一个党派皆是没有特别的钟爱与偏袒。在他看来,党派及其军队就是肇祸之源,只有实施联邦制体系的国家才有可能以“民意”驾驭党、军,只有在“民意”驱使下的党、军才有存在下去的意义与价值。
在这样一种专家视野中,在这样一种所谓“中立”的政治态度中,注定了董康无论海归不海归,都是不讨喜欢的角色。从大清帝国覆灭到孙传芳倒台,从南京国民政府到武汉国民政府,董康作为法学专家的社会声誉并没有多大改变,剧烈变动的只是专家心态驱使下的社会境遇与个人境况。在毁誉参半的藏书家、曲学家身份之评判中,作为法学专家的董康即使作为一个风雅闲人,也是颇受争议的,理想主义的作派或许只能让人敬而远之,甚至于远之之后还要补充一点闲言碎语的评价。
所以,在1926年12月30日开始的这趟流亡之旅,一直到1927年5月1日,这个资深“海归”才得以“海归”。虽然之后的三次东渡并非流亡,不能不说仍有点“生活在别处”的意味。
自1933年11月8日,至1934年1月22日,董康赴日本讲学。自1935年4月23日至5月18日,董康赴日本参加一座教堂的落成典礼。自1936年8月19日至9月15日,董康携妻赴日本避暑。后来的这三次东渡,一是受邀讲学;二是参加典礼;最后一次是夫妻两人度蜜月性质的旅行。看似平常的学术活动与私人旅游,实际上包蕴着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心路历程。
在国内没有可能施展才能的董康,却在近代向欧美学习最为成功的亚洲国家——日本找到了“理想国”模型;而这种模型及其潜移默化的社会风尚是让其频频东渡,始终钟情此地的根本原因所在。
在日本,君主立宪模式的帝制传统,首先就让这位前清廷尉心生默契;毕竟那一段虽短暂但让人激动的帝制下的修律经历,至今让董康刻骨难忘。在日本,崇古雅、尊经典的风尚也让他心驰神往,众多的即使中国国内也难得一见的古籍孤本、珍本更让其印象深刻,记录下这些见闻本身已经成为文献级别的掌故。在日本,董康心悦诚服、精神舒缓;在中国,他除了失望,还是失望。
他从日本车载船驮而回的,无论是“理想国”模式种种方案,还是一大堆古籍珍本,在中国,似乎都没有让其落地培育、蕴藉繁衍的土壤。在中国,董康这样的“理想主义者”注定失望,注定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