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屈的生命

不屈的生命

热爱生命

(美)杰克·伦敦

作家档案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20世纪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是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生于加利福尼亚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当过牧童、报童、工人、水手。参加过1893年大恐慌中失业大军组成的抗议队伍,后以流浪罪被捕入狱。出狱后曾考进加利福尼亚大学,一年后辍学。后来受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加入淘金者的行列,因病空手而归。此后埋头写作,成为“出卖脑力劳动”的职业作家。1916年,他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杰克·伦敦一生勤于写作,在不长的十几年创作生涯中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中短篇小说和大量文学报告集、散文集和论文。其作品笔力刚劲,语言质朴,情节富于戏剧性,常常将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泛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雪虎》《热爱生命》等。

内容导读 雪花飞舞的美国西部广袤的荒原上,一名淘金者拖着受伤的腿在沼泽、丘陵中蹒跚地前行着。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紧紧地尾随着他……

这是唯一保留下来的。

虽然他们已经倾家荡产,

但是他们历经生活磨难,

走到此时已算是一种胜利。

从河岸边走过来两个人,他们一前一后,深一脚浅一脚地挪动着脚步。偶尔,河岸边那些杂乱的碎石还会让他们失去平衡。他们一生历经很多苦难,现在又被这艰难的行程困扰,所以苦不堪言。唉,没有办法,他们也只能咬牙前行了。他们都把皮带勒在额头上,以此来拴住肩上的包裹。还好这两条皮带足够结实,没让包裹从他们身上滑下来。他们弓着腰,身体前倾,每人一支来复枪,一边寻找着有利的地形,一边艰难地前行。

“如果我们不把子弹都藏在地窖就好了,哪怕只带两三发。”后面的那个人冷冰冰地说。而他的同伴除了艰难地挪动着脚步向小河走去,根本没有力气和他说话。此时的小河因为奋力冲破岩石而泛起大片的泡沫。

他们俩紧挨着前行。尽管都穿着鞋袜,他们的腿还是被冰冷的河水冻得麻木了,而且脚腕那儿还很疼痛。他们被河水冲得很难站稳脚跟,尤其是当水流冲到他们膝盖的时候。后面的那个人踩在了一块圆石头上,石头太滑了,差点儿没把他摔倒。他一使劲,又站住了,同时发出一声痛苦的尖叫。他可能被这条小河弄得都有点头昏眼花了,身体摇晃的同时,他那只没拿枪的手向空中乱抓着。等他站稳脚跟后,想要再往前走,可一摇晃,又差点摔倒。因此,他就站住了,看着前面那个人的背影一动不动。可他站了有一分钟,他的同伴也没有回头。他只好喊了:“我的脚腕扭伤了,比尔。”

可是比尔并没有回头,依然在泛白的河水里跌跌撞撞地前行。

后面那个人看着比尔这样向前走去,虽然他什么也没说,可从他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神情看,他的内心很受伤。

比尔摇摇晃晃地登上河对岸,自顾自地向前走去。后面的人眼看着比尔离去,他的嘴唇微微发抖,胡子也随之抖动;他还不自主地用舌头舔了舔嘴唇。他一向很坚强,此时仍忍不住大声地叫了起来:“比尔!”

令他失望的是,他的同伴依然没有回过头来。比尔走路的姿势让人感觉很古怪,但仍跌跌撞撞地向前,登上斜坡,跨过山头,消失在昏暗的天际。他目送着比尔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昏暗的天际。此时,他才转过目光,静下心来仔细打量周围的一切。

周围的雾气和蒸汽几乎把太阳包裹得密不透风。透过层层的雾气,太阳只露出些微亮光,像极了一个即将燃尽的火球。因为扭伤了一只脚,他只能单腿站立。休息的时候,他看了看表,已经是下午四点了。虽然他不清楚准确的日期,但在七八月交替的时候,他还是能根据时间估摸出太阳此时的方位——西北方。南边,依据他的判断,跨过那些荒芜的小山,就可以到达大熊湖。继续向南,就到了加拿大,那里有一条分界线把加拿大的冻土地带划入了北极圈。他身处的这条小河,属于铜矿河。铜矿河一路向北汇入加冕湾和北冰洋。加冕湾和北冰洋这些地方,他从来没有去过,只在哈德逊湾公司里的地图上看到过一次。他再一次环顾四周,模糊的天际,低矮的小山,除了空旷的荒野外什么也没有!周遭这幅荒凉的景象真是让人又发愁又畏惧!

他不停地轻声呼唤:“比尔!”

这条小河让他心生畏惧。在他看来,周围的景象像示威似的包围了过来,想要用尽一切力量压倒他,毁灭他。他浑身发起抖来。突然,手里的枪掉到了河里,哗啦一声,他这才被惊醒。害怕归害怕,枪可不能丢。他打起精神,硬着头皮在河水里摸索。还好,枪很快就被找到了。因为扭伤了右脚,他只能把身体的重心移到左边,把原本扛在右边的包袱换到左肩上。然后,他忍着疼痛,集中精力,慢慢地挪向河对岸。

为了赶上比尔,他顾不上脚腕的疼痛,马不停蹄地拼命向前走去。他以最快的速度走上斜坡,到达山头——他最后看见比尔的地方。可这下面只是个小山谷,一棵草也没有。而他此时的模样和那时的比尔相比,更显滑稽。往左肩挪了一下包裹,他努力压制住了心中的恐惧,慢慢地向山下走去。

潮湿的苔藓和谷底的水依附在一起,像一大块海绵一样厚厚地铺满了谷底。这种苔藓有很好的吸附性,他每一次抬脚,每走一步,水都会被挤压出来,脚下都会发出东西撕裂的声音,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抓着他的脚。还好谷底还残留着比尔走过的痕迹,他仔细地分辨着脚下的路,绕过一块块沼泽地,走过一堆堆岩石。虽然独自一人,他却没有迷失在这片到处都是苔藓的谷底。

继续向前走,他会到达一个被当地人叫做提青尼吉利的地方。提青尼吉利的意思是“有很多小棍子的地方”,它在一个小湖的旁边,那里有很多细小的、已经枯死的枞树。它也因此得名。湖水经由一条小溪通往外部。因为没有那么多的岩石阻隔,小溪的水不像他刚刚趟过的河水那样泛起白色的泡沫。

他清楚地记得,这条小溪上只有灯芯草,没有树木。沿着这条小溪往前走,可以找到水源的尽头。在这儿,有一个分水岭,它把两条小溪从源头上分隔开来。在分水岭的另一面是一条向西流动的小溪。顺着这条溪水流动的方向,一直到它流向狄斯河的入口——他和比尔藏东西的地方。在那儿有条倒置的独木船——下面有一个堆满了石头的小坑。这个坑里有他们赖以生存下去的所有工具和食物:子弹、钓钩、钓丝、一张小渔网、为数不多的面粉和豆子,还有一块腌猪肉。

他和比尔将在那里会合,然后,他们就驾驶小船,沿着狄斯河南下,经过大熊湖直达麦肯齐河。如果不想经历寒冬的话,他们可以继续朝着南方划去。不用去管冰冻的湍流,也用不着害怕凛冽的寒风,他们只要一直向南,就会到达一个温暖的地方——哈德逊湾公司的码头。在那里,不仅有粗壮繁茂的树木,更有数不胜数的美食。

只有这么想着,他才有向前迈步的动力。在身体忍受着疼痛折磨的同时,他的精神也受尽了煎熬。他绞尽脑汁地为比尔找借口,期望着比尔会在他们约定的地点等待着他。他只有也只能用这种想法来安慰自己,否则他早就支持不下去了。

昏暗的太阳一点点地在西北方落下。他在心里反复算计着他们的每一步路,设想着要怎么走,才能以最快的速度赶在冬天到来之前到达码头。他已经两天没有吃任何东西了,更别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的日子了。他只能不断地想象着马上就可以吃到地窖里和码头上的东西了,这样才有继续前行的动力。还好,在这片沼地上有一种灰白色的浆果。他经常弯腰摘下它们,放到嘴里,嚼嚼就咽了。虽然这种浆果只有一点浆水,入口即化,而且种籽又辣又苦,没有多少养分,但是为了充饥,为了能继续走下去,他还是很认真地咀嚼着它们。

就这样一直走到晚上九点,他又累又饿,不小心踩到了一块岩石,只一晃就摔倒了。实在是走不动了,他就侧着身子,一动不动地在躺在了地上。不过没过一会,他就挣开拴包裹的皮带,挣扎着坐了起来。此时,天边尚有点昏黄光,他借着这点微光,摸索着想找些干枯的苔藓,好用来升火。很快,他就搜集到了一堆,升起一蓬微弱的、冒着黑烟的火,然后他又盛了一白铁罐水放到上面煮。

做完这些,他把包裹打开。火柴——他首先做的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他连着数了三次,总共有六十六根。接着,他把这些火柴分成三份,用油纸包了起来,分别放在他的空烟袋里、破帽子的帽圈里、贴身的衬衫里。可放好之后,他心里又有点慌乱,他又将这些分好的火柴重新拿出,打开,数过。还是六十六根!

他把早就已经湿透了的鞋袜放到火边烘烤着。脚上的鞋子是鹿皮做的,已经潮湿得成了碎片。毡袜也磨破了,包裹着两只皮开肉绽的脚。他仔细看了一下,这两只脚都在流血,而其中一只脚腕已经肿得像膝盖一般粗细,可以看到上面的血管都鼓了出来。他从随身带的两条毯子中撕下几根布条,先把肿胀的那只脚腕捆紧,又把脚裹上——这样就不用穿鞋和袜子了。火上那罐水已经烧得滚烫,他喝完水,上上发条,然后爬进两条毯子里,很快便像个死人一般沉沉地睡去。

短暂的黑暗过后,东北方露出点点曙光,太阳透过乌云慢慢显现了出来。

他醒来的时候,刚刚六点。他仰面静静地躺着,看着头顶灰色的天空,直到感觉肚子饿了。他撑起胳膊想要翻身起来,突然,耳边传来一声很大的打呼噜的声音,他被吓了一跳。顺着声音,在距离他五十尺左右的地方,一只公鹿,正在机警地看着他。看到这个牲畜,他首先想到的是烤鹿肉的美味,甚至忘记了那支枪里根本没有子弹,仍然瞄准扣动了扳机。而那只公鹿哼了一声,转身就奔山岩跑去了,留下一串蹄子碰触地面的“嘚嘚”声。

他忍不住骂了一句,随手扔了那支枪。他用力地想要站起身来,可全身的关节像是生了锈般,在骨臼里很缓慢地运动,他得紧咬牙关才能完成一屈一伸的动作。可就这么简单的动作,他再咬牙坚持,还是被疼痛折磨得忍不住发出哼哼的声音。先站住了两条腿,再挺直腰,虽然这又让他多花了一分钟,但现在他起码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站直。

他缓慢地登上一个小山,周围的景象映入眼帘。除了看不到边际的灰色苔藓,这儿没有树,更别说小树丛了,就连偶尔出现作为点缀的几块岩石,几片湖泊,几条小溪也全都是灰色的。地上找不到太阳的影子,他抬头看看天空,也是灰色的。他早就不记得自己昨天是怎么走到这里的,现在看不到太阳,他更分辨不出哪边是北。但是有一点他很确定,就是自己没有走错路。凭他的感觉,跨过前面那个山丘,左边不远的地方应该就是那片有很多枞树的地方。

确定了这一点,他回到原来的地方,重新收拾好包裹,准备启程。他先摸了摸那三包火柴,还在。但他还是犹豫了一下,这次不是为了火柴而是为了一个口袋。这个用鹿皮做的口袋让他有点发愁,虽然袋子不大,仅凭他的双手就可以遮没;但是它的重量是整个包裹重量的一半——足有十五磅。盘算了一会,没有结果,他就先去卷别的东西,把它放到了旁边。卷着卷着,他又忍不住停下看着那个口袋,抓起它来,看看四周,想要丢掉又有点舍不得。最后他还是决定带着这个口袋继续向前走。

他背上打好的包裹,转过身,他向左边走去。走起路来,他跛得更厉害了,因为扭伤的脚腕已经不能使一点劲儿了。和饥饿相比,这点疼痛就可以忽略不计了。由饥饿产生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不时地啃噬着他的胃,使他不能集中精力找出到达提青尼吉利的正确路线。他只能不时地摘食沼地上的浆果来充饥。可是,这种浆果非但没有使他的饥饿感减轻,它那苦辣的味道反而让他有种吃辣椒的感觉——热辣辣的。

这儿是个山谷。许多松鸡“咯儿”“咯儿”地乱叫,拍打着翅膀,呼呼地从岩石和沼地里面飞了出来。终于看到好吃的东西来,他先用石子打,没打中;然后他放下包裹,蹑手蹑脚地靠近那些松鸡。膝盖被岩石划破,血流了下来,在地上画了长长的一道;身体爬在苔藓上,潮湿的环境让他浑身冰冷;这些和他想吃松鸡比起来,又算什么呢?可那群松鸡好像是在和他玩游戏样,总是在他走到跟前的时候飞起来,他都快被转晕了。在他听来,松鸡发出的那种声音,简直就是在嘲笑他的无能。他有点生气了,也随着它们“咯儿”“咯儿”的叫声叫了起来,当做他对这群松鸡的咒骂。

记得有一次,一只松鸡趴在岩石后面。他以为那只松鸡睡着了,就爬到了它的旁边。突然,那只松鸡惊慌地从角落里窜了出来,正好冲上他的脸。惊慌失措的他只抓住了那只松鸡尾巴上的三根羽毛。看着那只松鸡拍着翅膀飞走了,他感到十分愤怒,有种被戏弄的感觉。他放弃了,回到原来的地方,拿起包裹继续前行。

时间一点点地逝去,他进入了野物比较多的地带。这里是连绵的山谷——沼地。大概二十多头驯鹿走过去了,如果他手中的来复枪有子弹的话,这群驯鹿一个也走不了。他疯狂地想要追上它们,同时坚信自己可以捉住它们。这时,一只狐狸走了过来,它的毛发是黑色的,嘴里还衔着只松鸡。“嘿!”他大声地喊道。这一声,让人听起来很害怕,那只狐狸都被吓跑了,可它并没有扔下嘴里叼着的松鸡。

直到傍晚,他才沿着一条流动的小河向前走。河里有为数不多的灯芯草,河水因为含有石灰而呈现出乳白色。他把这些灯芯草连根拔起。灯芯草的根部可以食用,它只有钉子那么大,有点像嫩葱芽。它由一条条的纤维组成的,咬上去会咯吱咯吱地响。虽说它的纤维充满了水分,但却很难嚼,没有一点养分。

可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只见他扔下包裹,像一头饥饿的牛一样直接在灯芯草丛里咀嚼了起来。在饥饿的驱使下,他只有努力向前走,尽快到达提青尼吉利,才有吃到食物的希望,尽管他是多么渴望能躺下休息一下。他心里清楚在这儿不会有青蛙和小虫,但是他不愿错过任何可能找到食物的机会。所有的小水坑他都一一找过,没看到一只青蛙,他还不时地用指甲挖开土壤寻找小虫,也一无所获。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他终于在个水坑里找到了一条小鱼——唯一的一条,有点像鲦鱼。他把整条胳膊都伸到了水坑了,可还是没有抓到那条小鱼。他把另一条胳膊也伸到了水里,眼看就要抓住那条小鱼了,他一摇晃,掉到了水里,身上的衣服都给弄湿了。本来,他用双手去捉那条鱼的时候,就把水坑里的乳白色泥浆搅了上来,现在水更浑了,他根本看不到那条鱼了。

等到水坑里的泥浆沉下去,他又开始捉那条小鱼了。水又浑了,可他等不及泥浆沉淀,就直接把以前用来盛水的白铁罐拿了出来,想先把坑里的水都舀出去再去抓那条小鱼。刚开始,他很快地往外舀着,像疯了一般,连水溅到自己身上都没在意。光顾着往外泼水了,他没有注意到舀出去水又流了回来——距离水坑太近。如果这样下去,他就白忙活了。为了早一点逮到那条小鱼,他心里很着急——心怦怦地跳,手也在发抖,但是他努力让自己先冷静下来,然后很小心地往外舀水。三十分钟过去了,坑里只剩下不到一杯水。

可是鱼在哪儿呢?这时他看到了一道缝隙,他才明白为什么没有找到那条小鱼了。原来,这道暗缝在石头里面,它是两个水坑之间相互连接的通道。而旁边那个大坑的水太多了,就算是一天一夜他也舀不完。唉!早知道有这么个通道该多好!那他就可以捉住那条鱼了。在想这些的过程中,他疲惫地倒在了地上——管它湿不湿呢。对着这片荒野,他的眼泪慢慢地流了出来,他越想越伤心,终于忍不住大哭了起来。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才收住了眼泪。

和昨天晚上一样,他先生火烧水。喝了几罐热水后,他感觉身上暖和了很多,这才找了一块岩石准备过夜。临睡前,他又看了一下火柴,确保它是干燥的;然后拿出表,上好发条。盖在身上的毯子是湿冷的,扭伤的脚腕传来钻心的疼痛,可他只感觉到了饿。伴着饥饿入睡,在梦中,他见到了无数的酒席和宴会,最主要还是那些诱人的食物。

第二天醒来,身体还有点不舒服,同时他还感到很冷。看不到太阳,大地和天空都是灰色的,天色还越来越暗。一阵寒风吹过,山顶被雪染成了白色,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他周围的一切都变成白茫茫的了。还好,他已经把火给点着了,还烧好了一罐水。大片的雪花夹杂着雨滴从天上落下,刚一接触地面就化掉了。后来雪越下越大,把整个地面都铺满了,也把他生的火给淋灭了,还有那些捡来的用来生火的干苔藓。

对他来说,这是个警告。他不得不背起包裹挣扎着前行。可是他并不知道要去哪儿。提青尼吉利、比尔、藏东西的地窖,这些都不是现在他所关心的。除了吃之外,没有什么能让他集中精力了。现在他快被饿疯了。只要能让他尽快地走出这片谷底,什么路都无所谓。他摸索着走过沼地浆果那,一边拔着灯芯草,一边小心翼翼地向前走。

灯芯草没什么味道,又不能充饥。不过,他又发现了一种野草,带点酸酸的味道。这种野草是一种蔓生植物,很矮,都被积雪遮盖了,能找到的数量很少。因为雨雪,他晚上根本没有办法生火,更别提烧水了。他只能躲在毯子里睡觉了,夜里还不时地被饥饿唤醒。当他被饿醒的时候,雪已经停了,但是雨还一直下。有时候,雨水滴落在他的脸上,冰冷冷的,都把他给淋醒了好几回。早上醒来,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天空依然是灰色的,看不到太阳。由饥饿而来的疼痛感觉不知何时消失了,他也没有了吃东西的欲望。他的胃有点疼痛,但还不至于让他很难受。现在他的思路很清晰:一定要到达提青尼吉利和他们藏东西的地窖。

为了继续前行,他把那条撕开的毯子扯成一根根布条,先包上那双流血不止的脚,又重新捆紧那个扭伤的脚腕。最后,轮到那个沉重的鹿皮口袋了,他盘算了很长时间,还是没舍得丢掉。

只有山顶还能看到雪,地面的雪早就随雨水化掉了。太阳终于出来了,这样他就可以依靠罗盘确定现在所在的方位了。前两天他四处游荡,走得太往左了,偏离了正确的路线。为了回到正确的道路上,他要往右走。

因为长途跋涉又得不到足够的食物,即使饥饿的痛感已经消失了,他却感到很虚弱。他时常要停下来休息,尤其是在摘浆果或是拔灯芯草的时候。他感觉舌头上满是细毛,又干又大,苦苦的。而当他每走几步,他的心脏就会先怦怦地猛跳,然后又快速地一起一落,让他头昏眼花,喘不过气来,这不仅让他感到麻烦,还使他很痛苦。

中午,他看到了两条鲦鱼。它们在一个大水坑里,和他的小手指头一般长。水坑里的水太多了,他根本没有办法都舀出来。有了上一次抓鱼的经验,这次他就没有那么着急了。他沉住气,用那个铁罐子慢慢地把它们都捞了上来。他的胃已经被疼痛折磨得麻木了,就像睡着了似的,所以他没有感觉到很饿。但是为了活着走下去,他不想吃也得吃,而这时吃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单纯的动作。想到这些,他把鱼放到嘴里,用力地咀嚼着。

到了傍晚,又有三条鲦鱼被他逮到了。他吃掉了其中的两条,留了一条准备明天早上吃。今天有太阳,地上零散的苔藓都被晒干了,晚上他就可以再烧点开水,让自己的身体暖和一下了。从早晨到现在,他还没有走十里路。只要心脏可以承受,明天他要多往前走点,哪怕只比今天多走五里也好。他的胃可能睡了,因为他没有感觉到胃里有任何的不适。现在所在的地方,他一点也不熟悉。驯鹿和狼渐渐的多了起来,他时常可以听到远处的狼叫声。他曾经看到三只狼从前边的路上穿过。

晚上很快过去了。第二天早上,他感觉精神很好,就把背在身上的口袋解开,倒出里面的金子。这些金子是一堆金沙和金块,它们又黄又粗。他把倒出来的这些金子分成两等份:一份用毯子包住藏在岩石后面,另一份仍放回口袋。然后,为了包住脚,他又从毛毯上撕下几根布条。至于枪,他可不舍得丢,等到了狄斯河就有子弹了。

今天有雾,他又感觉到了饥饿。他头晕眼花得几乎看不到任何东西,身体虚弱得一绊就倒。他有一次绊倒在一个松鸡窝里。可怜窝里那四只小松鸡!它们才刚出生一天,就被他给吃掉了。他把这几个鲜活的小生命塞进嘴里,像咀嚼蛋壳样吃了起来。在他狼吞虎咽的时候,母松鸡一直在他身边扑打着,想要抢回自己的小鸡。没有棍子他就拿手里的枪打它,没打着。他捡起地上的石子,意外地打伤了它的一只翅膀。这只母松鸡只好拍打着翅膀跑了开去。

而那几只小鸡就像是他的开胃菜,看见母松鸡逃跑了,他拖着那条扭伤的腿一瘸一拐地从后面追了过去。他就这样跌跌撞撞地往前走,有时候对它大喊大叫,还向它扔石子;有时候却一声不吭——摔倒了挣扎着爬起来,头晕时揉揉眼睛。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这一追,竟然让他走出了这片沼地。他看到潮湿的苔藓上有一些脚印。自己没有来过这儿,这些脚印肯定是比尔的。但是为了他的胃,他必须先把前面的母松鸡抓住,才能回来仔细察看。

母松鸡让他追赶得再也跑不动了,歪倒在了地上,不停地喘息着。此刻他和这只鸡的情形一模一样。眼看着和松鸡的距离只有十来尺,他却一点力气也没有了。而等他喘息过来,伸手想抓住那只松鸡,它早就拍着翅膀逃远了。他和松鸡就这样你追我赶地跑到了天黑。最后,他还是没有抓到那只松鸡。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脚,疲惫的他一头栽了下去。脸被划破了,身体被包裹压在了下面。实在动弹不了了,他在地下趴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翻过身侧躺。把表上好发条,他就一动不动地躺到了第二天早上。

又是大雾弥漫。包裹受伤的脚用掉了他半条毯子——这是他唯一剩下的毯子了。比尔还是不见踪影。是不是比尔也迷路了?他在心里想到。又转念一想,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可以慢慢找。可是他太饿了,刚走到中午,他已经被沉重的包裹压得透不过气了。他拿下包袱,倒掉了里面的一半金子。下午,剩下的那点金子也被他扔掉了。半条毯子、白铁罐和那支枪是他保留下来的所有东西。

他产生了一种幻觉:一方面他确信在他的枪膛里有一发子弹,只是他忘记了;另一方面他一直很清楚枪膛里是空的。可是这种幻觉却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使他备受折磨。跟自己斗争了好几个小时,他决定摆脱这种假想,就打开枪,结果他很失望地看到枪膛还是空的,就好像他希望看到一发子弹在他的枪膛里似的——这让他感到十分痛苦。

半小时后,他又出现了这种幻觉。他不得不反复地跟它斗争,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又打开枪来摆脱这种情形。这种近乎疯狂的念头就像蛀虫一样地啃噬着他的大脑,让他无法正常思考,只能下意识地机械前行。不过饥饿的剧痛很快就把他从这种不切实际的幻境中拉了回来。记得有一回,他正迷失在幻境中的时候,一个东西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摇晃着站稳脚跟,猛然间清醒了过来。马!真的是一匹马!他激动得快要昏了过去,眼前直冒金星。他使劲地揉揉眼睛,仔细一看,原来是头大棕熊。

而这头熊也正在用好战的眼光看着他。刚把枪举起一半,他就猛然想起,枪里根本没有子弹。放下枪,他拔出猎刀。这把刀放在了他的屁股后面,刀鞘上还镶着珠子。刀刃和刀尖都很锋利,他已经用大拇指试过了。

可就在他想扑过去杀掉这只熊的时候,他的心脏突然乱跳了起来,好像是在警告他。他的心被提了上来,怦怦地跳个不停;他的头脑也开始发昏,像是被紧箍咒勒住了一般。恐惧迅速地扩散开来,初时的大无畏早就烟消云散了。

力量对比如此悬殊,他怎么才能躲过这只大棕熊的攻击呢?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他手握猎刀,摆好架势,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强硬。然后他就死死地盯住那头熊。

那头大棕熊拖着笨重的身子向他靠近了两步,两腿站立,咆哮了起来——试探他跑不跑:如果跑,它就追。可是,他已经把恐惧变成了勇气,重新振作了起来,并没有逃跑。相反地,他也以咆哮回敬那头熊。而他此时发出的声音是来自心灵最底处的恐惧,是在生死关头的呼喊,让人听起来是那么凶野可怕。

那头大棕熊也有点害怕了,他笨拙地向外退了一步,只是干嚎着。他就这样笔直地站着,毫不畏惧,直到那头熊转身离去。实在是支持不住了,他浑身打了个哆嗦,瘫倒在潮湿的苔藓上。

等到重新上路的时候,一种新的恐惧又涌上了他的心头。不是害怕被饿死,而是怕还没有饿死却被凶残的野兽给吃掉了。这儿有很多的狼,他随时随地都可以听到狼嗥。这些声音在空中飘荡去,交织成一张无边的大网,让人感觉触手可及。他不由得害怕起来,举起手,像被风吹跑的帐篷一样,把它向后推去。

好多次,他看见三三两两狼从前边走过。那些狼都绕开他:一是它们数量少;二是它们要找的是驯鹿——驯鹿不会反抗,而他可能会又抓又咬。

天快黑了,他看到了一些散碎的骨头,肯定有一只野兽被狼给吃了。他仔细观察着这些残骨,它们被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分微微透着点粉红色,因为残存的细胞还没有死去。一个小时前还是一头活蹦乱跳的小驯鹿,此刻却只剩下一堆零乱的骨头。再过一会,他也会变成一堆散乱的骨头被丢在地上吗?他有点困惑了,这就是生命的最终表现形式吗?他在想:生命真是一种虚无的,难以捉摸的存在。你在活着的时候感觉痛苦,可死亡和睡觉一样,并不会让你感觉到痛苦,它只意味着结束。奇怪的是,活着那么痛苦,他却不甘心就这么死去。

这些有关生死的念头并没有让他沉迷,因为他有更为重要的事要做。他蹲下身,从苔藓地上叼起一根骨头,用力地吮吸着。这根骨头上还有些残余的生命,这久违的肉香,勾起他那模糊的记忆,他快要发疯了。他用力地咀嚼着,有时一不小心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为了避免再咬碎牙齿,他就拿岩石砸骨头,捣成酱后吞到肚里。有时太心急了,他也会砸到手指,奇怪的是,他并不觉得很痛。

接下来的几天,雨雪交加,可怕极了。他昼夜不停地向前走去,什么时候摔倒了就在那儿露宿,什么时候生命的火花重新闪烁,燃烧,就慢慢前行。使他挣扎前行的是他的内在生命,是不甘心就这么死去的内在生命,而不是他的身体。尽管大脑里满是幻境,但是他的神经已经麻木了,他感觉不到痛苦了。

他把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收集了起来,随身携带。在路上不停地吮吸咀嚼着。为了节省体力,他不再跋山涉水,只机械地沿着一条小溪向前走。他看到这条溪水流过宽阔的浅谷,可他看到的只是他自己的幻象,没有溪流,也不存在山谷。他的灵魂和肉体之间的联系已经很微弱了,尽管它们在一起向前,但它们走的却是不同的方向。

不知道在暴风雨中挨过了两天或是两星期,总之某一天,他神智清楚地醒了过来,发现自己仰面躺在一块岩石上。他一动不动地躺着,明朗的太阳照在他那饱经风雨的身体上,很快就让他暖和了起来。不远的地方传来一群小驯鹿尖叫的声音。在他记忆中,只模糊地记得狂风,暴雨和大雪,至于其他的就没有什么印象了。

今天是个晴天!

有了太阳,他也许就可以确定自己的位置了。他用力地把身体侧过来,这让他痛苦不堪。身下有一条河,河很宽但水流很慢。他很陌生地看着这条河,顺着河流,这条河弯弯曲曲流过很多小山。这些小山和他以前走过的任何一座小山相比,显得更光秃、荒凉、低矮。他平静地,甚至是带点雅兴地继续向前望去,只见这条河在远方天际处汇入大海。奇怪的是,他仍然没有什么感觉。这肯定是他的神经连接出现了错误,是他的大脑制造出来的幻象。看见一只大船停在那片闪着亮光的海上,更加坚定他的想法。他闭上眼,奇怪的是等他再睁开看的时候,那片海和那只船还在那儿!这是荒原的中心,哪儿会有什么海和船?他知道这都是自己的幻觉,就像他知道他的枪是空的一样。

一种声音从他身后传了过来,就像是哮喘或者咳嗽的声音。他十分缓慢地侧过身,没有看到任何东西。他现在的身体已经虚弱和僵硬得动弹不得,所以他只能等着。那种哮喘的声音又出现了。他好像看到了一只灰狼。那只狼在两块岩石之间,距离他不到二十尺。它的那双耳朵很尖但不笔挺;它的眼睛满是血丝,没有一点光泽;它的脑袋无力地耷拉着。它不停地眨着眼睛,好像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似的。紧接着,它又喘了起来。

这些总该是真的吧!他这样想着,翻过身来想看看刚才他幻象下的真实世界。那片光亮的大海,那条海上的船仍然清晰可见。这不是幻觉,这是真实的存在。他把眼睛闭上,回想走过的路,终于把这一切搞清楚了。事情应该是这样的:为了校正方向,他就一直偏东走,这样他就离开了狄斯分水岭,进入铜矿谷——就是他刚才穿过的那片谷底;身边这条河就是他们趟过的那条小河的源头——铜矿河,远处那片光亮的大海就是铜矿河的终点——北冰洋;那艘停泊在海里的船是一艘本该驶往马更些河口的捕鲸船,因为向东偏离了航向,只好停靠在这里——加冕湾。这样的解释完全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他曾经看过哈德逊湾公司的地图,现在的一切和他的记忆都很吻合。

先看看自己吧。他坐起来,查看自己的一切。脚都破了,没有一点好肉了,因为包裹脚的毯子早就磨烂了。已经没有毯子可用了。枪、猎刀和帽子都不知道丢到什么地方去了。帽圈里那包火柴也随着帽子丢了,还好,另外的火柴还在,还是干的。表也还走着,他一直没有忘记上表,现在是上午十一点。

他的身体极度衰弱,但这并没有让他感觉到痛苦。他不饿也没有了以前想到食物时的快感。现在他很冷静,做什么事都只凭理智。先要把受伤的双脚裹上,他把两截裤腿从膝盖处撕下包上脚。那个白铁罐子还在,他想在向船走去之前先喝点热水。这段行程肯定很可怕!

他的身体不停地哆嗦,有点儿像半身不遂。他只能很慢地活动着。他想去找点干苔用来升火,这才发现他已经不能站立了。他尝试了好多次都没成功,只好依靠手和膝盖爬行。他的动作很慢。他好像半身不遂似的哆嗦着。等到他预备去收集干苔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试了又试,后来只好死了这条心,他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在搜集干苔的时候,他近距离地看到了那只狼。有一回他爬到了那只狼的旁边。那个畜牲像是生病了,因为它的舌头不是健康的红色而是暗黄色,好像上面蒙了一层半干的粗糙的黏膜。看到他靠近,那只狼一面勉强地避开,一面用无力的舌头舔自己的牙床。

喝完热水,他感觉自己可以站立了,甚至可以走路了——像想象中一个垂死的人那样。他的脚步很虚弱,和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摇摇晃晃,使他不得不每隔一两分钟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天黑了。大海完全被夜幕笼罩。他只向前走了不到四里。

晚上,他的耳边时常传来那只狼咳嗽的声音,偶尔还会有驯鹿的叫声。他的周围都是些强健鲜活的生命,不像他,只是个垂死挣扎的病人。而那只病狼是为了食物才跟着他的。第二天,他睁开眼就看到了那只狼,只见它正在饥渴地盯着自己。这个畜生夹着尾巴蹲坐在地,那副可怜的样子,像极了一条倒霉的狗。寒风吹过,它冻得直打哆嗦。只要面前这个人一低声吆喝,它就把牙露出来,但是却没有一点精神。

太阳升起来了,照得大地亮堂堂的。天气十分好。现在是晚秋,在高纬度地方这种季节很短暂。这种天气可能会持续一个星期,也可能明后天就没了。整个早上,他都在跌跌撞撞地朝着那条停泊在海上的船只走去。

在下午的时候,他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的痕迹,因为那是爬行留下的,而自己是走着的。他想了想,可能是比尔的。但也仅此而已,他并不好奇也早就没有了追究下去的兴趣。让他备受折磨的胃和神经都休息了,所以他感觉不到痛苦。尽管他疲倦到了极点,但是他内在的生命不甘心就这么死去,迫使他不停地向前走去。为了延续内在的生命好继续走下去,他吞咽着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来补充体力,只要有可能就尽量烧热水来喝,并且时刻注意着那只病狼的举动。

沿着那个同样挣扎前行的人的痕迹,他很快就看到目标。只是他看到的是一堆被啃光的骨头,被散乱地丢在了潮湿的苔藓上。地上还有很多的脚印——显然这不是一只狼,还有一个跟自己一样的只是已经被咬破了的鹿皮口袋。尽管他的手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但是他还是把这个口袋提了起来。这可是比尔到死都带着的东西!可笑的比尔啊!

而他早就把自己的口袋丢掉了,所以他才活了下来。现在他可以继续活着,并带着这个口袋走到那条停在海里的船上。他像乌鸦怪叫一样地笑了起来,声音粗粝可怕。那条狼也跟着他发出阵阵惨嗥。笑声戛然而止。就算这些红白相间,被啃光的骨头真的是比尔的话,他又有什么资格来取笑比尔呢?

想到这里,他离开了。在跌跌撞撞前行的时候,他心下想着,虽然比尔先丢弃了他,可是他不愿拿走那袋金子,更不想吮吸比尔的骨头。假如比尔是他的话,也许会这么做;但是他做不出来。

这儿有个水坑,他弯下腰来找鲦鱼,猛一抬头,看见了映在水里的自己的脸。他像是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水中那可怕的脸色让他一下子恢复了知觉,十分震惊。他看见三条鲦鱼在这个坑里。水坑太大,不好往外舀水。他用白铁罐子去捉,一次也没捉住。因为害怕自己太虚弱可能会掉进水里淹死,他就放弃了捉鱼。他没有坐上顺流而下的并排木头沿沙洲向前漂去,也是这个原因。

经过一天的努力,他又朝着那条船前行了三里。第二天前行了两里。他现在也是爬着向前,和比尔以前一样。五天马上就要过去了,他一天连一里都爬不动了,可他和那条船的距离还有七里。怎么办呢?只能继续向前爬行,还好天依然是晴朗的。爬行,晕倒,继续爬行。膝盖和脚的血在他爬过的苔藓和岩石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渍,他把衬衫撕下垫住膝盖,也没能止住淋漓的鲜血。那头狼一刻不停地跟着他,不时地传出咳嗽和哮喘的声音。它饥饿的时候就舔地上的血渍,有一回他正好回头看见。这也让他提前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不是这只狼死,就是自己死。为了生存,在荒野里上演了残酷的一幕。两个生灵就这样都拖着病弱的身体,一个爬着,一个跛着,都想取对方的生命。

他可能有点吹毛求疵,可只要想到要被这只垂死的病狼吃掉,他就很厌恶,让一条健康的狼吃掉也无所谓。他的神经有点错乱以至又产生了幻觉,神智变得越来越不清楚。

昏迷中,他曾被惊醒过一次,那是一种喘息的声音,就靠在他的耳朵上。看他醒来,那只病狼又一瘸一拐地着跳了回去。由于太虚弱,它不小心摔倒了。要是以前,他肯定会觉得很好笑,可是现在他一点也笑不出来。可能走到了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感到害怕或是可笑了。他就躺在那儿,思维很清晰,他要好好想想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还有四里他就可以到达那条船了。揉揉眼睛,他清楚地看到了那条停泊在光亮的大海中的船和被风浪吹起的白帆。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力气爬到那条船跟前了。尽管如此,他依然没有失去理智。虽然他一点也爬不动了,但是他不想就这么死去,他要活下去。历经千难万险他坚持到了现在,虽然就剩下一口气了,但就这样死掉,也太有违常理了,那老天对他实在是太苛刻了。他不想死,也许在别人看来,他已经疯了,但是就算死亡抓住了他的咽喉,他依然要用最后一点力量奋起抗争,不能就这么死掉。

合上眼睛,等他的心情慢慢地平复之后,疲倦像潮水一样从他全身涌了上来。这种疲倦,像涨潮的大海一样,慢慢地吞没他的意识,几乎让他窒息。绝不能让它淹没自己刚刚打起的精神,他在心底喊道。为了尽快逃离那片漆黑的大海,他用无力的双手向前划行。有时,好像有股神奇的作用在心里指引着他,让他找到努力向前划的力量。

他仰面躺在那儿,一动不动。那只病狼慢慢地向他靠了过来。他能清楚地听到它的喘息声。那只狼一步步地逼近他,在他看来,这段时间漫长得好像没有边际。他依然没有动,即使那只狼已经到了他的耳边。就在那只狼伸出粗糙的舌头舔他的脸时,他猛然伸出了双手。他的手指像鹰爪一样弯曲着,如果没有毅力的支持,就连伸出手指这个动作,他也无法做到。即便如此,他还是没有抓住那只狼。因为他没有快速、准确地抓取的力气。

这个人的耐心和那只狼的耐心同样的可怕!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躺了半天。他和昏迷斗争着,等着那只狼再次靠近他。他想吃掉那只狼,而那只狼也想杀死他。每当疲倦像潮水一样席卷而来时,他就会陷入长长的梦境中。但是,不管是清醒还是昏迷,他始终没有忘记旁边的那只狼,他一直在等待着机会,等着听到那只狼的喘息,等着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舔他。

但是,等了很长时间,那只狼的喘息声并没有出现。在他渐渐清醒的时候,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舔他的手。他知道是那只狼的舌头,它终于来了。他沉住气,不动声色地等待着。那只狼张开嘴,慢慢地扣紧他的手,用尽力气咬下去。机会终于来了!他等这一刻已经很久了。只见他反手抓住了狼牙,尽管手已经被咬破了,他依然没有放松,那只狼无力地挣扎着。他掐着狼的那只手快没有力气了,这时他的另一只手也伸了过来,一把抓住了它。五分钟过去了,那只狼已经被他死死地压在了身下。他的脸紧压住狼的喉咙,虽然他没有足够的力气掐死这只狼,但是他还可以用嘴,现在他已经咬了一嘴的狼毛。他就这样咬着,过了三十分钟,一股液体流进了他的嘴里。这股液体就像是铅液一般,完全凭借意志硬灌进了他的胃。虽然它一点也不好吃,但是起码让他感觉到了一丝暖意。硬着头皮灌完之后,他翻过身就睡了。

有几个科考队的人员,他们站在“贝得福”号的甲板上——这是一艘捕鲸船——向海岸边望去。只见沙滩上有一个东西,正在慢慢地向海里移动。由于距离太远,他们也无法辨别出它的种类,出于科学研究的目的,他们决定上岸察看。于是他们就乘坐一条捕鲸艇到达了岸边。然后他们就看到了这个“动物”。

当这些科考队的人发现“它”时,它只能算是一个动物,虽然还活着,但已经很难称其为人。它趴在地上,看不到任何东西,也没有一点知觉,就像一条大虫子样摇晃着向前蠕动。尽管它很用力,但大半都是无用功。它就这么一刻不停地向前扭动着,一个钟头可以向前移动二十尺。

被救上船后,他休息了三个星期。虽然只能躺在铺位上,但他已经恢复了神智。他流泪说出了他的名字和这么长时间他所经历的一切。在诉说中,他有时又会含糊地说起他的妈妈、南加利福尼亚的阳光和他的家乡——那里满是橘子树和大片的花丛。

他清醒没过多长时间,就可以下地了。到吃饭的时候,他就能和船上的人坐在一起了。每逢食物被端上桌子时,他就馋得不行了。焦急地看着桌上这么多好吃的东西被别人一口一口地吃掉,他就会流露出深深的惋惜。虽然他的脑子很清醒,但是每次吃饭,他就是没有缘由地恨这些人把食物吃掉。过去的饥荒经历给他留下了深深的恐惧:万一哪一天又没有了食物,该怎么办?他到处打听船上粮食的储备情况,尽管厨师、服务员和船长都再三地向他保证,食物的供应绝对没有任何问题,他还是会不放心地偷偷在贮藏室旁边察看。

他现在每天都会比前一天胖一点,这一点船上的人有目共睹。那几个科考队的人认为他如果继续这样胖下去,对他自己没有什么好处。所以他们提议限制他的饭量。可即使限制了饭量,他仍然在发胖:腰围在加大,身体在膨胀。

这些科学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还可以这样胖下去。船上的水手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们只是咧着嘴笑笑。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这些科学家只好派人跟着他。只见他吃完早饭,无精打采地在船上走着,遇到个水手,他就会像叫花子似的伸出手来,然后他就会从水手那里得到块硬面包。他一把抓过来,看着它就像是守财奴看到金子一样贪婪。别的水手看到他伸出手,也都会给他一块硬面包,只是咧着嘴笑笑罢了。他就把这些面包都塞到衬衫里,带回他睡觉的地方。

这些科学家知道后,为谨慎起见,没有干预他这样做。有时候,他们会去查看他的铺位。这些面包不仅占据了他的床铺,还塞满了床上的褥子。所有能放东西的地方,都被这些面包填满了。最后,这些科学家总结说,他是被曾经的饥荒吓怕了,所以才会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下做出这种反常的行为,以预防饥荒的再次发生。不过,这种情况迟早会过去的。

后来的事实也验证了科学家的这种说法。他在“贝得福”号到达旧金山湾之前,就恢复了正常。

作品赏析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美国西部淘金者与寒冷、饥饿、病痛和野兽、死亡搏斗,最终走出困境的悲壮的故事。

小说故事情节的传奇性与具体细节的逼真性达到了高度统一。作者将主人公安置到一个困苦险恶到极点的生存环境中,让其经受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考验:艰难爬行的主人公和一直尾随其后的饥饿不堪、奄奄一息的狼所面临的选择是简单而清晰的,要么战胜对方生存下去,要么被对方战胜,走向死亡。主人公以他坚毅勇敢的性格和顽强不屈的生命意志,在同狼的最后搏斗中取胜,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和真正的强者。小说诠释了一个深刻的人生主题:人活着就要同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进行顽强的抗争与搏斗,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人们从中可以感受到生命的坚韧,获得振奋人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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