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直士司马迁:伦理述史,史记是一部“谤书”

二、直士司马迁:伦理述史,史记是一部“谤书”

直士,正直、耿直之士。“身之所长,上虽不知,不以悖君;身之所短,上虽不知,不以取赏;长短不饰,以情自竭,若是则可谓直士矣。”(《荀子·不苟》)“折直士之节,结谏臣之舌。”(《汉书·梅福传》)“不量轻重之势,不度贵贱之位,必争以理而后止者,此直士也。”(欧阳修《答西京王相公书》)“世尚文辞,则为名士;世尚气节,则为直士;世尚功业,则为才士。”(唐甄《潜书·主进》)

“腐刑”是司马迁的屈辱,这对中国士人是一象征性事件。秦汉以前,礼制规定“刑不上大夫”,卿士大夫以上犯法,刑罚不得伤及肌肤,说明君权在贵族面前还有很多限制。到了汉代,腐刑加之司马迁,说明王权毫无顾忌,刑辱凌逼到士大夫的肌体及精神。秦汉以后,君权与特权之间再一次权力分配,君权已深入士大夫精神层。从太史公这一颗受创的灵魂和一副受侮的身躯始,中国读书人再难守其尊严!

1.世典周史:依史职著述一家之言

司马迁(约前145~?),字子长,西汉夏阳(今陕西韩城)人,书香门第,“先周室之太史”,“尝显功名于虞夏”。父亲司马谈在汉武帝时曾做太史令,言论离经叛道,学术上很有抱负。司马迁“年十岁则诵古文”,后随父到长安,十七岁受业于董仲舒学《公羊春秋》,又从孔安国学《古文尚书》。“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戹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是年,父亲“发愤且卒”,临终前嘱“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晚年,司马迁思想中的叛逆、著述中的创造性和人格上的操守,有乃父遗风。

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司马迁年四十二,始撰《史记》。汉代国家藏书丰富,“百年之间,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而“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阅读整理,书著浩繁,可想而知。天汉二年(前99),司马迁在撰写《史记》中途出了一件大事,因“李陵事件”被定死罪。事实上,“太史令”这一史官之职在汉及之前,地位是比较特殊的。史官掌管卜筮、参与祭祀而掌祭辞,属于神职范畴,史官系统是独立的。司马迁家族累世史官,世代家传,谁也无权去职。“臣职载笔,君举必书。”时下,居然要被处以死刑。这说明西汉天下一统,君主已凌至神祇之上。东汉学者卫宏则认为司马迁死刑有遭汉武帝报复的原因。古人尚名,上至天子宰相,下至黎民百姓,无不对自己的“身后名”非常看重。皇帝九五之尊,一样想要身后美名。而“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故下迁蚕室。有怨言,下狱死”。

按汉律,死刑有两种办法可以免。一是五十万金赎罪,二是以宫刑代死。司马迁“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视,左右亲近不为一言”,唯有以腐刑代死罪。士大夫本来就视名节如生命,不要说受腐刑,就是公堂对簿也不能接受。普通百姓但凡“激于义理者”,“臧获婢妾犹能自决”,何况堂堂太史令呢!或生或死?司马迁于二难中找到一个说法,说史上人生立世,观点各有不同,归根结底是“忠孝”二字。“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一方面为孝道求生才对,完成乃父遗愿《史记》,“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但另一方面为孝道拒绝宫刑,全身而死才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或完成著述以尽孝,或以死留节尽孝。两难之中,司马迁提出了职守的标准:身为太史要尽“史文”之职责,完成“天下之史文”,“藏之名山”,此乃司马氏家族世代为史之大义,除此之外,其他都是“小义”。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道:

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

这种另类态度,也影响了司马迁论人论事的标准。

2.为人伦立准则:承担着道德评判

腐刑三年后,大赦出狱。司马迁续作《史记》,征和二年完成,计五十二万字。正本藏之国家书府不易流布,抄留副本于京师家中,“俟后世圣人君子”。司马迁死后,传其婿杨敞,杨敞传其子杨恽,杨恽到了宣帝时把这部书公之于世。

中国没有宗教,史学具有双重职能:一是记录历史事实;二是维系人伦价值,纂史多有道德评价。一些重要的书写历史的原则,早在春秋时代就被明确提出来了。史官述史传统,“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史官“不虚美、不隐恶”,具有实录精神。孔子曰:“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书是书写,法是准则。就是说书写历史的原则,是不要隐瞒事情的真相。史官的正气很可贵,史官“秉笔直书”客观上成为独立的舆论监督系统,尤其可贵。特别地,中国史家写历史的时候,注重对人的褒贬。“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是因为“荣于华衮,乃《春秋》一字之褒;严于斧钺,乃《春秋》一字之贬”。《春秋》里夸你一个字,比赏你件新衣服穿还光荣;损你一个字,那感觉比上断头台还恐怖。中国文化以伦理为本位,史书在中国人心底酿出相当醇厚的敬畏感。学者余英时评论道:

汉代知识人,确是把孔子看作一个最伟大的文化、社会批判者,也把《春秋》看作中国第一部最有系统的文化、社会批判的著作。

由此,中国历史学负有的双重责任,除了澄清史实的学术责任,还有辨明是非的道义责任。“史载笔,士载言。”司马迁以孔子自况,“乃因史记作《春秋》”,“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要为后王立法,为人伦立准则,意在兴“王道之大者也”。司马迁将佣耕者陈涉配享世家,让阴谋专家张良、陈平受世家待遇,“论大道而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另外,司马迁把高祖刘邦的丑事,只要能找到的,都写上了,其形象如同一个乡鄙混混流氓;借陈平之口,谴责“大王慢而少礼,士廉节者不来;然大王能饶人以爵邑,士之顽钝嗜利无耻者亦多归汉”。同时“谤议”多多,写桀纣荒淫,写周幽王宠褒姒,写伍子胥鞭尸、荆轲刺秦王,写孔子杀人,写齐威王烹阿大夫,写白起坑赵卒四十万,项羽坑秦卒二十万,写孟尝君养鸡鸣狗盗之徒……

司马迁毫不掩饰自己的爱憎,著述评说逸出了汉代正宗思想。杨雄诘其“不与圣人同,是非颇谬于经”;谯周怨之“或采俗语百家之书,不专据正经”,当时学者也不敢为之作注释。直到唐代开始官方修史,《史记》的历史典籍地位才得以确立。事实上,古代史官主要职守是司天官,掌图籍,至于记言记动,为的是补阙失,存故事;并不负责著述历史。司马迁效孔子修《春秋》,掺杂了很多个人价值感情,“成一家之言”,首开个人述史,发展了史官的职守,其影响带动了史家的伦理自觉,蔚成后世私人述史之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都是二十四史中继《史记》而出的私人述史的典籍。而在两汉之际,历史著述的形式尚未出现,《史记》仅仅被人当成是一本“微文刺讥,贬损当世”的“谤书”。

3.史不亡国亦不亡:史学发挥着宗教功能

一般来说,社会上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不公,如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如果每个社会的成员都相信这种不公,整个道德体系就会崩溃。结果就是谁都活不下去。这个时候宗教就出场了,它告诉你,虽然现实中有许多不公,公正最终还是存在的。在现实中无法缓解的痛苦,人们都要通过宗教来解决。宗教一定程度上起着一个平衡道德的作用。在没有宗教的中国文化里面,这种道德上的安慰就是通过历史来实现,也就是相信历史终会揭示出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的真谛。对历史充满敬畏的人,也是有道德感的人,把它当作心中的“上帝”,以它为倚重的精神支柱。这导致中国人的历史意识具有某种程度的宗教性,主要体现为对历史的敬畏。南宋文天祥组织军队抗元,一败再败,屡败屡战。原本毫无成功希望却一直抗争下去,是什么支撑着他?“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历史评价在支撑着他。一直以来,中国人在遭遇到不幸时,往往自励说:“历史会给予公正的评价。”直到今天,中国人否定人最喜欢说把对方“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人们既希望不朽于历史,也相信历史的公正。历史对于中国人而言,具有敬畏性、不朽性、公正性。正因如此,“史不亡国亦不亡。”史为国本,史为民族精神之根本。

中国历史意识具有宗教性的原因,是传统史学具双重职能:记录历史事实,讲求秉笔直书;维系人伦价值,讲求善恶褒贬。前一职能是包括中国史学在内的一切史学都具有的职能;后一职能则为中国史学所特有的职能。它承载着其他民族多由宗教承载的东西。秉笔直书与善恶褒贬相辅相成,共同塑造了中国历史意识的宗教性。在日常生活中,社会要维持公序良俗,人需要有敬畏之心。孔子论敬畏,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朱熹论敬畏,说:“君子之心,常怀敬畏,虽不见闻,亦不敢忽。”西方文化敬畏上帝,中国文化敬畏历史。前者的敬畏感由宗教意识维系,后者的敬畏感由历史意识维系。宗教意识与历史意识,虽中西敬畏的对象不同,但功能相近。不过,中国传统史学虽有类似于宗教的功能,但毕竟不是宗教,所以中国人历史意识的宗教性也就不那么纯粹地道,而带有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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