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初入大学和父亲的教诲

4.初入大学和父亲的教诲

1835年10月15日,在父亲的影响下,马克思进入波恩大学攻读法律专业。父亲希望马克思能够继续自己的职业,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然而,马克思对法学并没有浓厚的兴趣,只是将其排在哲学和历史学之后,加之波恩大学较差的学习氛围的影响,他在大学初期度过了一段较为迷茫和散漫的时期。

马克思进入波恩大学时,正值反动派加强对德国国内思想控制之际,因此德国的大学生协会被取缔。然而,波恩大学的学生以家乡为单位组建了一些同乡会,包括特利尔同乡会。马克思参加了特利尔同乡会,并于第二学期成为该同乡会的主席。和其他同乡会的情况相似,特利尔同乡会的常规活动就是到酒馆里喝酒聚会。1836年6月的一天,由于酗酒喧闹扰乱了夜间的安宁,马克思被学校处罚了一天的禁闭。然而在禁闭期间,马克思的朋友们前往探望,又在禁闭室里开怀畅饮。在波恩大学读书期间,马克思还曾试图与人决斗,具体原因无从知晓。这些都表明了马克思并非一个循规蹈矩的大学生,而是充满了青春期的叛逆,必须得到师长的正确引导,而他的父亲正好扮演了这样的角色。马克思进入大学后,父亲就要求他与家人通信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而父亲也通过家书的形式对第一次离家出远门且处于成长关键期的马克思予以思想上的引导和生活上的关心。

到达波恩后,马克思的家人焦急地等待着他的来信,然而并未如愿。为此,在1835年11月8日给马克思的信中,父亲指出:“你走后已经过去三个多星期了,可是音信全无!你是了解你母亲和她的担忧的,但是你仍然如此漫不经心!这不幸完全证实了我的看法,虽然你有不少优良品质,但是你内心中占统治地位的是自私。”[1]爱之深,责之切。父亲对于马克思的教育相当严格。父亲最为注重对马克思的品德的培养,认为品德比金钱和智力更加重要。在1836年5—6月给马克思的信中,父亲指出:“你的来信我7日才收到,这封信使我更加相信你的耿直、坦率和诚实的品德,这对我来说比金钱还要宝贵,所以关于钱的事我们就不再多说了。”[2]可能是出于对自己身体健康的忧虑,父亲十分注重马克思的身体状况,不断强调健康的极端重要性。在刚上大学时,马克思对学业充满了热忱,第一学期就选了9门法学课程。对此,在1835年11月18—29日给马克思的信中,虽然父亲也指出知识的领域是无限的,时间是短暂的,如果身体状况能够承受得了,也可以同时学习9门课程,但他还是希望马克思所学的东西不要超过自己身体和精力所能承受的限度,决不能因强度过大而影响自己的健康。“在这个悲惨的世界上身体是你智慧的永恒伴侣,整个机器的良好状况都取决于它。一个体弱多病的学者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因此,用功不要超出你的健康所能容许的限度。此外,每天还要运动运动,生活要有节制,我希望,每次拥抱你的时候都会看到你身心更加健康。”[3]这里,父亲似乎预感到马克思会从事艰苦的科学研究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终生的事业。

针对马克思的一些不好的习惯,父亲也对他进行了谆谆教导,希望他成长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针对马克思曾想与人决斗一事,父亲在1836年5—6月给他的信中告诫说:“难道决斗也与哲学密切有关吗?这是对舆论的尊重,甚至是敬畏,而那是谁的舆论呢?决不总是正经人的,可你还是!!!无论何处人总是很少前后一贯的。不要让这种爱好,即使不是爱好,也是欲望,在你的心里扎下根。否则,你终究会使你自己和你父母的最美好的生活希望遭到毁灭的。”[4]在父亲看来,决斗会无谓地毁掉一个人的幸福和前途。这一思想对马克思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此后对决斗问题持鲜明的反对态度。同时,由于马克思的胸部不是很健康,因此,父亲劝他别过多地抽烟。针对马克思巨大的生活开销,在1836年3月19日给马克思的信中,父亲谈到了马克思在上大学之后的5个月内已经从家中拿走了160塔勒的钱,这已经明显超出了家庭的一般支付能力。“亲爱的卡尔,我再说一遍,我乐意把一切都办到,但我是一个多子女的父亲,而你又知道得很清楚,我并不富裕,所以除了你的健康和前途所必需的之外,我不想再多给了。”[5]考虑到自己的年纪和健康原因,父亲希望马克思能够节约开销,以减轻家庭的负担。

1836年,在父亲的安排下,马克思从波恩大学转入柏林大学读书。为此,亨利希·马克思于1836年7月1日写了一封表示同意的证明函件:“我儿子卡尔·马克思下学期要转入柏林大学,继续学习在波恩开始攻读的法学和官房学。这不仅得到我的准许,而且是我的意愿。”[6]同年8月22日,波恩大学给马克思颁发了肄业证书。在此期间,马克思共学习了法学全书、法学纲要、罗马法史、希腊罗马神话、荷马研究诸问题、现代艺术史、德意志法学史、普罗佩尔提乌斯的哀歌、欧洲国际法和自然法等课程。除了欧洲国际法和自然法的讲授老师普盖教授中途离世没有成绩外,其他课程的成绩均为勤勉、勤勉和用心、十分勤勉和用心、十分勤勉和经常用心、极为勤勉和用心等。这表明了马克思在学业方面是一个非常勤奋的学生。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51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526.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518-519.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527.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525.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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