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情节的看法
有些作家、评论家和文艺人士不屑将编排情节视为写作技巧。在他们看来,注重情节根本形同自贬身份,高尚的人才不做这种事。
美国作家珍·汉芙·柯瑞利兹(Jean Hanff Korelitz)完美描写了这种观念。她提到自己年轻时在纽约担任编辑助理,同时试图以小说家出道。她和同侪都自喻为文学专家,把写作的艺术捧得比天高,对于讲个好故事这种平庸的概念不屑一顾。
然而柯瑞利兹小姐最后写了一本法律类惊悚小说,并发现——天哪——她很喜欢自己的作品!她的想法因此转变。以下这段/节选自/她刊登在Salon.com的短文《故事之爱》(Story Love):
追根究底来说,能够深受精彩的情节吸引,甚至痛恨生活中的义务阻止你继续探究接下来的发展,其实会令人感到独特的满足。而能够臣服于好作家笔下,更是特别让人满意。这些作家完全掌控了刺激的原创故事,能够把我们玩弄于股掌之间,先让我们心生焦急,接着兴奋不已,然后心满意足,最后则用惊异的结局让我们大开眼界。
柯瑞利兹小姐最终承认,虽然璀璨的文学作品也很不错,但“没有吸引人的故事,这些作品也只是散落纸面的文字珍珠罢了”。
如果你就是喜欢松散的文字珍珠,没关系,宪法保障你写作的自由。
但如果你想要吸引读者,那不管你多么看不起情节,你都一定要注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