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的种马
有那么一个原始的阶段,刚刚抓起笔的写作者对文体的认识是含糊的。文体像一匹既会变大又会变小的马,凭着猛烈到自负的欲望,写作者急迫轻率地跨上去。
或者呢,元气充足,甩鞭疾驰,一下子跑出去十几里地,一路上目无所见,心无所得,光想着跑长途了,直至人仰马翻。嘿,瞧,我跑了个长篇。有的呢,心急火燎,如处子初夜,花架子弄得十分华丽,刚刚跑动没几步惜乎猛然抽空见底,仓皇收场,但是没关系,也够可以得意:喏,这就是短篇!还有的,一路马踏香花,东张西望,走走停停,东扯西拉,忘却来路去程,差不多快要迷路了才收起缰绳,自然也没白忙:是谓中篇。
这样的大马小马转换自若的情况下,我们常常就会欣然地、喜剧性地看到,在自己的笔下,在同行的笔下,那种像中篇一样的长篇,像中篇一样的短篇,像长篇节选一样的中篇——反正是用字数来分类的,说对也对,说错也还是对。
从这个意义上,我一直不大喜欢按照长度来划分文体,因为这常常会造成一种惰性与投机,造成对文体感的放任与不负责——如果作家没有足够的自觉意识,就极易变成一个随心所欲、信马由缰的骑手,不管长篇中篇或短篇,文体在这里都成了无辜的种马,被作家们慷慨而即兴地赋予生命,诞生出一批规格长度符合标准,但实质四不像、先天肥胖或先天羸弱的小说新生儿。而大部分时候,我们也会机灵地欢呼这种四不像,因为小说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打破”,就是冒犯常规、自我创造。你似乎不可以因为“像不像”某种文体去进行道义或审美上的指责,人们会说你有文体的傲慢与偏见。
事实上,文体的确是有傲慢与偏见的,是需要挑剔的,需要肃清界限,具有传统与血统的。比如,我们说短篇。短篇这一文体,在无数作家们的孕育与生养下,已经被创造出了极其丰富的类型之美,有卡佛式的,有门罗式的,有奥康纳式的,有海明威式的,有契诃夫式的,有欧·亨利式的,等等。但最起码都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共性:这些大师,在骑上文体这匹马的那一刻,不,也许在之前,在他整理靴子、束衣整帽、步出栅门的时候,他就有一个节制的谨慎的愿望,他将骑着这匹种马,走出一箭之遥,对,不太多也不太少,就这么远。他咬着嘴唇,像斗牛士那样,似乎每走一步都性命攸关,他也做点危险的花哨动作,一边敏锐地捕捉周边的气息与信号。他会回避铺陈的诱惑,也会放弃故事的婉转,甚至还会特意隐去人名与地名。这一位骑马人,既在不停地叠加动人的细节,同时又在对其进行抽象化或素描式的处理。他十分地无情和果断,他固执就只走一箭地。他不管人物还在生死未决,时间还在艰难地停滞,地点还在风火轮一样地流转。都不管。到了终点。他稳稳地勒住,翻身下马,扬长而去。
——他不是跑出了一个短篇,他是截取、裁剪、折叠、缝缀、放弃出了一个短篇。
(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