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孝妇

东海孝妇

东海孝妇

汉时,东海1 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2 之,拷掠毒治。

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3 之。时于公4 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具狱词5 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6 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

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旛7,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旛竹而上极标8,又缘旛而下云。

(《搜神记》卷十一)

说明

东海孝妇的传说,汉代已流传甚广。更究其源,可追溯至齐国寡妇故事。《淮南子·览冥》曰:“庶女叫天,雷电下击景公,台陨,支体伤折,海水大出。”高诱注其事,略云齐寡妇孝敬婆母,母之女贪财杀母,更诬寡妇。妇不能自白冤结,呼天抢地,天为之雷鸣,海水为之溢出。

后来历朝相传不断,并多有敷衍。如《晋书·列女传》记有类似周青冤案的事情,但已是“陕妇人,不知姓字,年十九……事叔妇甚谨”云云。

到元代,王实甫、梁进之、王仲元、关汉卿等剧作家都有本东海孝妇故事的杂剧,前三人的剧本皆轶,唯关汉卿《窦娥冤》至今仍保存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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