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见喜 

    自序

  开始相信缘分。在我不知疲倦地写了十年,且与“见喜”这样美好的一个词语,不期而遇的时候。

  我相信一定是有一种无形但却柔韧的力量,一路牵引着我,让我来到北京,并在一条繁华的街道上,无意中抬头,看到一家安静的茶餐厅的门口,挑出的黑色底子上,大红色的“见喜”的招牌。我当即爱上了这两个字,并以此为自己十年写作中,最美的一本随笔集,命名。

  这是我的第15本书。我珍爱它,犹如珍爱已经成为记忆的一程又一程的光阴。我认定“见喜”这一个饱满热烈又静寂明亮的词语,它与此书,是注定了的姻缘。恰如一段落下便枝繁叶茂痴缠不休的爱情。

  人生当是由一个又一个“见喜”的中国结,连接起来的一条绵密细软的丝带。有时候我们眼看着它要断了,却总可以在那微弱处,有了见喜的微光,自幽暗狭仄中斜射过来,照亮我们前行的小径,或者迷途的荒野。是这样的“喜”,让我们在微凉的夜晚,觉得温暖,并对生命中这一程寂寞的行走,生出感恩,或者欣悦;觉得只是这一点的“喜”,就足以慰藉大段大段无“喜”可见的晦暗孤独的行程。

  而文字于我,便是这样的“喜”。它们是我过去的十年里,最柔软坚实的结扣;每每在我觉出生命虚无或者荒诞寂寥的时候,无声无息地将我拥住,并把那些细小闪亮的欢喜,一一打开给我。犹如夜晚掀起窗帘的一角,突然看到的一弯明净的月亮,或者满天闪烁的繁星。世界在那一刻,是静谧诗意的。我除了对着这样的“喜”,在夜色里生出忧伤甜蜜的惆怅,再没有其他办法,表达对于尘世的欣喜。

  我知道自己永远都无法轻易地舍弃文字的“喜”,它让我寻到一个可以飞翔和肆意放逐的自我。一如爱情让一对男女,寻到烦恼人生中,最值得眷恋不舍的理由。它让我在一个人的夜晚,可以自由无阻地呼吸;让我觉出生命之行走喧嚣尘世的意义,并清晰地感觉到,灵魂深处那颗始终不安的心,它在怎样热烈地跳动。

  无法舍弃,那便用力地挽留。即便拼尽一生的光阴,及虚名薄利,富贵荣华。

  是为序。

第一卷水流云在

  第01章  三米外的俗世生活

  我的书桌,正对着一扇窗户。隔着三米葱茏的绿意,则是一栋高高的楼房。我从来都数不清这栋楼,究竟有多少层。就像,我从来都窥不到,每一个窗户里,究竟藏有多少无法言说的秘密。我所能做的,就是坐在这里,安静地等待,等待每一则故事,漫溢出芜杂纷繁的枝叶,而且恰好,神秘地抚过我的窗台。

  楼房的每一个窗户,几乎都被以防盗的名义,额外加铸了结实的钢筋,这样便能向无人可以阻拦的半空,伸出半米的私人空间。在城市文明的视线,无法触及的角落,人人都学会将隐藏的“小我”,自由地舒展出来,并把所做的一切,视之为合理。

  我可以看到二楼被绿树掩映下,多出的窗台上,有一只白胖的猫,趴在一盆蟹爪兰上,眯眼延续着夜间没有满足的某个春梦。虎皮兰在半空里,向上伸展着肥硕性感的叶子。一只鸽子偶尔路过,停在生锈的栅栏上,咕咕叫着,不厌其烦地扰着白猫的美梦。北方的阳光,伴着响亮焦渴的声音,落在窗前那株因无人看管,而索性只开花不结果的桃树上。

  窗内的男人,大约有40岁,早早地就秃了顶,常常粗鲁地拉开窗户,将一口粘稠的痰,啪地吐在香椿洁净的枝叶上。而这株倒霉的香椿,除了在风里无奈地摇晃一下,试图摆脱那口在阳光里迅速发酵的痰,或者等着某只麻雀,误食了它,再无它法。

  这个谢顶的男人,有一个15岁的女儿,轻微地智障,常常在夜晚哭喊着,要她的父亲,去买新烤的羊肉串,或者冰激淋。有时候她也会跑到阳台上来,朝我这边眺望,并对于我在电脑上啪啪地打字,有艳羡般的好奇。我偶尔抬头看她,并拿同样好奇的视线与她对视。她常常会惊吓般地转身离开,砰地关门,然后在我看不到的窗帘后,继续她的窥视。

  她歇斯底里哭闹的时候,客厅里只有一个苍老女人哄劝的声音,显然那是她的奶奶或者外婆。厨房里她的母亲,在不耐烦地刷着油锅,急急地做着晚饭。电视里新闻已经接近尾声,她的父亲,终于在她的吵闹里,起身,沉默地走到阳台上来,吸着饭前的最后一支烟。

  男人吸烟的时候,视线无助地落在一株矮小瘦弱的夹竹桃上。那一刻的他,常常让我忍不住同情。我从他晾晒的制服上,猜出他是附近的交警,当是在外面,有无限的威风,遇到违章的车,不管其内的人,如何风光无限,都可以毫不留情地下张罚单,并在他们的苦苦哀求里,有始终如一的威严。可是,当他回到家中,面对俗世生活甩给他的残破的一切,却只有弃掉伪装的尊严,默默地接过。

  三层的主人,是对刚刚结婚不久的年轻夫妻。窗户上热烈浓郁的囍字,还残留着几分鲜艳的红色。阳台上一字排开,是活得鲜亮生机的花。有明亮的太阳花,傲然的仙人掌,喜悦的茉莉,优雅的君子兰。而一株茂盛的吊兰,则瀑布一样,流到二楼的窗台上去。

  他们有时候会生出争吵,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漂亮的女主人会负气地跑到阳台上来,哭泣,或者静静地点一支烟,并不抽,只任它燃着,将那薄而轻的烟雾,丝丝缕缕地,随了烦恼,飘散开去。常常不等一支烟燃尽,男主人便会在她的后面,将她抱住。她任性又温柔地挣扎几下,便回转过身,边捶打着他,边在他的怀里,咯咯笑着,进到卧室里去。

  我喜欢这对年轻的夫妻,他们初婚的柔情蜜意,消抵了我对于二楼残缺生活的一抹黯淡。想那人生,有苦有甜,经过层层过滤,终究,是可以调和成一杯能安全饮用的水。不管这其中行走的人,是自私小心,谨言慎行,还是勇敢无惧,豁达大度,都能够透过小小的窗户,窥到外面世界葱笼的绿意。

  我站在窗前,窥视着这一切的时候,这栋楼里,一直有因为装修,而持续不断的尖利的噪音。楼群间的空地上,那些于稀薄的泥土里,自由生长的树木,它们依然在这喧嚣嘈杂的黄昏,有着生命不可缺少的灵性与诗意。那一缕最后的夕阳,照在一株不结果实的桃树上,有一种终生未婚女子的圣洁与高贵。

  噪音突然停下的时候,寂静像一脉清泉,缓缓漫过我的窗户,流溢到每一个黄昏中安静的角落。鸽子飞翔时的哨声,某个场馆里孩子练习跆拳道的健康的喊叫声,墙角小虫的鸣叫,鸟儿私密欢快的啁啾,马路上呼啸而过的汽笛,窗帘在风里海浪一样扑啦啦地起伏声;还有雨后水泥地上,清晰的脚印,砖上盎然的一簇青苔,泥土阵阵扑鼻的清香,此刻,都如那水中的波纹,一圈一圈地,荡漾过来,一直将我的每一个细胞,都浸润在这湿漉漉的黄昏里,许久,都不肯踱步离开。

  我站在窗前,窥视着三米外这方残缺但又真实的俗世生活,忽然心内,充溢了无限的温柔。

  第02章  无法治愈的孤独

  是秋天的傍晚,很凉,在阳台的灯光下坐着看书,突然便传来一声小孩子撕心裂肺般的哭喊,反反复复地,只有一句话,说:妈妈不要我了!妈妈不要我了!

  防盗门砰地一下关上,对面的楼道里,便有冰冷的高跟鞋的声音,咔咔地朝半空里去。那样的无情,只有在俗世之中,变得粗糙冷硬的一颗心,才会生出。那个绝望的小孩,依然在风里哭喊,可是,却没有人回应他的孤单。小区里的人,只当是一个孩子任性,顽劣,觉得这样的冷淡,不过是对他的惩戒,所以便不足为奇,看他一眼,便从他的身旁,凉风一样经过。

  我知道小孩子的哭声,终究会在无人理睬中,渐渐消散下去,犹如一缕青烟,消散在静寂无声的暮色里。所以我也无需从窗口探出头去,看他怎样自己擦干了眼泪,在防盗门旁,犹豫良久,终于还是抬起手来,按下自家的门铃。

  这是无路可走的孩子,唯一可去的地方。或许家中有父母的呵斥,责骂,或许单亲的母亲会拿他撒气,或许饭桌上只剩下残羹冷炙,可是他无钱可以流浪,除了回归,隐匿内心深处的孤独,他别无他法。

  又想起另外一个小孩,跟母亲并肩行走时,不知是因了一句什么话,发生争吵。做母亲的,愤怒之下,便破口大骂了他。他在众目睽睽中,没有争执,也没有放声大哭,而是突然停止了走路,无声无息地蹲下身去。昏黄的路灯下,我看不见他的脸,不知道他是否有眼泪滑落下来。但我猜测,他是没有泪的。他的心里,一片冷寂悲伤,犹如苍茫大雪中,一只寻不到方向的飞鸟,找不到温暖的家园。甚至,连一株可以憩息的枯枝也没有。我走得很远了,还看到那个孩子蹲踞在水泥地上,孤独成一团黑色的影子。就像很多年前,因为被父亲责打,逃出家门,在荒野的草丛中,站到露水打湿鞋子的我。

  成人常常以为,不会有衣食忧惧的孩子,内心最为单纯快乐,所以孤单、绝望、无助、惶恐这样的词汇,与他们毫不相干;不过是三句哄骗,两粒糖果,便可以将他们收买,重绽欢颜。可是,却无人能够懂得,当他们被成人冷落,打骂,甚至赶出家门之时,心内铺天盖地的忧伤,几乎可以将弱小到无力对抗世界的他们,彻底地淹没。

  成人可以用金钱、物欲、情爱来填补袭卷而来的孤独,可是那些哭泣的小孩,却只能任由孤独裹挟着,犹如一艘在大浪之中,颠簸向前的小舟。只有心灵始终纯净不曾沾染尘埃的成人,方能在他们犹如小猫小狗一样无助的眼神里,读出他们内心的惶恐。

  行走在人际疏离的城市之中,很少会遇到儿时在乡村里,大人当众责打孩子,被一群乡邻阻拦的热闹。更多的时候,这样的责打,改在了隐秘的家中,不相往来的邻居,或者对面高楼上的陌客,只能透过窗户,听一听那个被家人孤立的小孩,嘤嘤的哭泣,或者绝望的撕喊。

  世界上最深的孤独,藏在一只流浪狗血流不止的伤口上,一头失去孩子的骆驼的凝视之中,一只被猎人捕获的野狼的惊惧里。还有,一个在城市里走失的孩子的惶恐中。

  这样的孤独,隐匿在弱小的生命之中,除了时光给予它用来自我护佑的粗粝外壳,无人可以拯救,亦无药可以治愈。

  第03章  见喜

  见喜,是一种多么美好单纯的喜乐,一出门,便抬头撞见了挂在人家墙上的浓郁的喜。那喜,比在枝头上雀跃的鸟儿还要欢欣,比风中摇曳的枝叶还要茂密;是你以为永远失去了的初恋情人,带着那么美好甜蜜的笑容,突然出现在你面前时的晕眩;是你在夏日的夜晚,迷迷糊糊地掀起门帘,忽然看到天空上悬着的一弯清瘦的月亮,犹如美人的眼睛,温柔注视着你,让你被暑气蒸腾着的一颗心,瞬间有了一丝的凉意。

  童年时的记忆里,常常有这个词语:出门见喜。是黑色的毛笔字,龙飞凤舞,或者俊秀温婉,写在大红的底子上,一笔一画都看得到眉飞色舞的喜庆。它们大多贴在门外正对着的矮墙上,或者一株向上伸展的梧桐上,再或一垛高高耸立的柴草上。有时春节一过,它们就会被淘气的孩子揭下,并与鞭炮碎屑和残雪一样,在一日日消失的年味里,不知所终。但大多数时候,它们会一直悬挂在那里,犹如一道风景,用褪色的底子,昭示着某种微温尚存的气息。这样的气息,一直到红纸发了白,那黑也愈发得淡下去了,新的一年来到,又一张新鲜的“出门见喜”覆了上去。

  见喜是乡民们在琐碎无边生活里的一小撮葱花,洒在总是平淡无奇的一年四季,调剂着那碗飘着点点油星的温水。在小孩子眼里,那只是代表着糖块,温暖的水果一样的糖块,或者包在手绢里的压岁钱,能换来炮竹铅笔小刀等物件的压岁钱。而大人们则联想丰富,会想到白日里某家娶了新娘子,可以蹭一顿免费的午餐;小卖铺里的油盐酱醋降价了,兴冲冲跑去将节省下的钱换二两好酒;一场比油还贵的春雨淅淅沥沥下了许多天,拖了鞋子也要在田间地头走上一圈,闻一闻麦田里泥土的香味,觉得这一年真是赚了。

  “喜”是一团氤氲的气体,还是糖块一样的固体,再或泉水一样的液体呢?它究竟是有形的,还是隐在有形物体之后的神秘气息呢?人抬头见了这喜,如何就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只是品到母亲乳房上的一点甜,便心满意足咯咯傻笑起来了呢?

  一直觉得,见喜是乡村里才有的事,敞开着的门,容易让人一脚踏出去,便看见那生机勃勃的一汪绿似的喜,悬挂在树梢上。而在城市里,防盗门层层阻隔起来,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俏皮轻盈的喜,而是对门醉醺醺的酒鬼,骂骂咧咧地爬上楼来,或许爬错了楼层,将楼上的某个女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妻子,污言秽语地乱吐出来。有时候开了门,也有发传单的搞推销的卖保健品和壮阳药的,全都是一副口吐莲花的模样,让你被他苍蝇般结结实实地粘住,连返身关门都不能够。有时你明明听到楼上的小夫妻在为自己的婚事欢欣雀跃,却连一粒喜糖也吃不到,他们根本在下楼经过你门口的时候,看也不看一眼,更别说分一点喜气给你。

  这便是我们生活的戒备森严的城市,那团喜气,不会扩散,也不会浓郁到让大街小巷都沸腾起来。你在安静的房子里,而喜气则孤单行走在人群拥挤的商业街上,犹如一个迷路的孩子,找不到那双喜悦纯净的眼睛,可以停留,或者酝酿。

  所以我总是想念乡村。在梦里,或者在城市的车水马龙之中。我在行走中见到悲伤,见到自私,见到伤害,见到肮脏,却惟独见不到闪亮的喜气。世界喧嚣一团,喜悦却隐在暗处,任我四处找寻,也看不到它的踪迹。

  许久之后的一个盛夏,我走在北京的一条小巷中,无意中抬头,看到一个温婉的招牌,写着两个安静素朴的字:见喜。是一家咖啡馆,提供咖啡、发呆、小睡、思念、涂鸦,也接纳忧伤、怀念、淡忘与疼痛。我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窗外散漫走过的时光,它们沿着瘦瘦的巷子,小风一样穿堂而过。我听得到蓝天上鸽哨的声音,那种声音让时间变得安静,甚至有凝固的恍惚。我还闻到一丝甜蜜的馨香,淡远,若有若无的,游丝一样,在空气里弥漫。是这样柔软的气息,让我一度焦灼的夏日,在这个无人打扰的角落里,猫一样眯眼睡了片刻。我还做了一个小梦,轻柔的,喜悦的,释然的梦。

  梦醒后我继续上路,回头看到那家“见喜”咖啡馆,它依然无声无息地站在那里,不招徕,也不告别,喜悦在它的门口,是大红底子上白色的花朵,袅娜着,也质朴着。

  那样的一刻,我终于明白,“喜”,它原来真正的居所,是在我们的心中。不管身在乡间,还是城市,只要可以感觉到心的跳动,那么,即便是黄沙弥漫之中,我们也可以见到那团柔软温暖的喜。

  第04章          沧海一粟

  在冬日茫茫无边的呼伦贝尔雪原上,看到的动物,总是比人要多。

  有时候是一群低头吃草的马,努力从厚厚的积雪中,寻找着干枯的草茎。它们的身影,从远远的公路上看过去,犹如天地间小小的蚂蚁,黑色的,沉默无声的,又带着一种知天命般的不迫与从容。有时候是一群奶牛,跟着它们时刻蹭过来想要吮吸奶汁的孩子,慢慢地踏雪而行,偶尔会扭头,看一眼路上驶过的陌生的车辆。但大多数时间里,它们都是自我的,不知晓在想些什么,但却懂得它们的思绪,永远都只在这一片草原,再远一些的生活,与生命无关宏旨。

  在一小片一小片散落定居的牧民阔大的庭院里,还会看到一些大狗。它们有壮硕的身体,尖利的牙齿,眼睛机警而且忠贞,会在你还未走近的时候,就用穿透整个雪原的浑厚苍凉的声音,告诉房内喝酒的主人,迎接远方来的客人。有时候它们会跑出庭院,伫立在可以看到人来的大路上,就像一个忧伤的诗人,站在可以看得见风景的窗口,那里是心灵以外的世界,除了自己,无人可以懂得。在这片冬日人烟稀少没有游客的雪原上,是这些毛发茂盛的大狗,用倔强孤傲的身影,点缀着银白冰冻的世界。不管它们发出狼一样苍茫的嚎叫,还是固执地一言不发,它们的存在本身,便是这片寂静雪原上,一个野性古老的符号。

  也会看到娇小的狐狸出没,它们优雅地穿越被大雪覆盖的铁轨,犹如蒲松龄笔下的女狐,灵巧地越过断壁残垣,去寻那深夜苦读的书生。它们是银白的雪原上,火红跃动的一颗心脏,生命在奔走间,如地上踏下的爪痕,看得到清晰的纹路。假若无人惊扰,这片雪原,便是它们静谧的家园,不管世界如何沧桑变幻,它们依然是世间最唯美最痴情的红狐。

  远离小镇的嘎查里来的牧民,在汽车无法行驶的雪天里,会骑了骆驼来苏木置办年货。那些骆驼承载着重负,在雪地里慢慢前行的时候,总感觉时日长久,遥遥无期,钟表上的时刻,不过是机械的一个数字,单调而且乏味,只有声声悠远的驼铃,和骆驼脚下吱嘎吱嘎的雪声,以及牧人的歌唱,一点点撞击着这皓月长空。

  麻雀在零下30多度的天气里,依然飞出巢穴,在牧民寂静的庭院里找寻吃食。冬日的雪地上,连硕大的牛粪都被掩盖起来,更不必说从未生长过的麦子和玉米;但麻雀们却可以寻到夏日里牧民打草归来时落下的草籽,或者晾晒奶干奶皮时,抖落的碎屑。也有奶牛和绵羊们吃剩的残羹冷炙,它们不挑不拣,雀跃在其间,自得其乐。很少会见到有牧民来轰赶它们,所以它们亦不惧人,在雪地上踩下一朵朵小花,并和炕上的男人们一样,在酒足饭饱之后,才陆续地飞离庭院,回归高高的鸟巢。

  但最能在冬日的雪原上,顶天立地的动物,还是与牧民的生活亲密无间的奶牛们。它们在白日里走出居所,在附近洒满阳光的河岸上,顺着牧民砸开的厚厚的冰洞,探下头去,汲取河中温热的冰水。有时候它们会在小镇的公路上游走,犹如乡间想要离家出走却又徘徊不定的孩子。小路上总是堆满了牛粪,在严寒里上了冻,犹如坚硬的石头,常有苍老的妇人,挎着篮子,弯腰捡拾着这些不属于任何人家的牛粪,拿回家去,取暖烧炕。而奶牛们并不理睬这些被牧民们捡回去堆成小山的粪便,摇着尾巴,照例穿梭游走在雪原和小镇之间,要等到晚间乳房又饱涨着乳汁的时候,它们才慢慢踱回庭院里去,等待女人们亮起灯来,帮它们减掉身体的担负。

  一个人行走在苍茫的雪原上的时候,看到这样静默而又自由奔放的生命,心内的孤单,常常会瞬间消泯,似乎灵魂有天地包容纳括着,便可以与这些生命一样独立而且放任,饱满而又丰盈,哪怕狂风暴雪,都不必再怕。

  所有的生命,在天地间,不过是沧海一粟,人比之于这些雪原上风寒中傲立的生命,并不会高贵,或者优越丝毫。

  第05章  在指望中要喜乐

  在指望中要喜乐,说出这句话的哲人,当是对于人生,有通达透彻的体悟,知道在漫漫长途中,我们更多的,是活在那似乎没有边际的指望之中,因此要保有喜乐,要用淡定平和之心,去应对那孤独漫长的等待。就像,在爱情没有来临之前,我们缩在青春的壳里,带着一脸寂寞的痘痘,孤单地行路一样。

  许多的指望,在最后,皆会落空。但即便是早有预测,依然是心怀着淡淡的喜乐,一年年不知疲倦地度过。犹如蝉鸣之于短暂的夏日。或者,水上朝生暮死的蜉蝣。年少的时候,常常艳羡那些年轻的女子,哪怕并不貌美,却可以放肆妖娆,看露天的电影,总可以于黑暗中,瞥见她们噼啪燃烧的欲望与激情。而那些被我视为美好禁地的柴草垛旁,密林深处,葡萄架下,芦苇丛里,则是她们生命最隐秘最绚烂的怒放之地。我带着一种无法祛除的忧伤,看她们在外人的指点议论中,愈加地浓郁而且饱满,而我,这样长长的期待,究竟何时才能够结束?

  在20岁可以为一份爱情而羞涩绽放之前的光阴,是淡青色的,宛若黎明前的天光。不去想是否会阴雨绵绵,等不来一日的春光,只是在窗前抬头祈望着,并在心里默默地祷告,希望会有一个男孩,经过我的窗前,哪怕他并不看我,甚至如一阵风,迅疾而过。可是,那随风而至的一缕淡漠的花香,却同样可以温暖卑微瘦弱的我。我暗恋的那个男孩,从未与我说过一句话,可是却在我的心里,有最清晰的影子;就像一片云朵,倒映在清澈的溪中,我小心翼翼,轻划舟楫,怕荡漾的微波,会弄碎了他在我心底的模样。爱情的底片上,只有他一个人,但当我在暗夜里,于微黄的灯光下仰望,却是可以看得到自己青涩的容颜,与他的糅合在一起。就像,冬日里两只依偎着相互取暖的小兽。

  当然知道一切都是我一个人的想象。想象与他一次次相遇,散步,相视而笑。就连一片飘零的树叶中,也有一段柔软的故事。这样唯美又感伤的想象,只是一个遥远渺茫的梦,早已预测会醒来不再,依然不肯停息对他的想念与痴缠。

  几年后各奔东西,果真是再无联系。那个只在梦中陪我度过了一程时光的男孩,晨雾一样,在阳光破云而出以前,便消散在不知何处的角落。那么长久的指望,在高考结束各奔东西的瞬间,便成为失望,曾经怀有的种种只有我才能知晓的喜乐,记录在日记中,亦落满了悲伤的尘埃。

  我一度对耗尽了我整个青春的这一程暗恋,觉得虚度,且了无意义。似乎春光漫漫,原本应该有更明亮的过往与回忆。假若当初不对那份骄傲在上的爱情,怀有希冀,像一切早熟安定的孩子,寻那高处而去,那么或许也不会因此而误了学业,成为一个平凡的女子,任那高处仰望的爱情,如一只大鸟,嗖一下飞离我的视线,且再也不会归来。

  是到某一天,无意中看到了这句话,在指望中要喜乐,方才彻悟,每一程光阴,不管它最终暗淡无光,还是柳暗花明,最重要的,原本是历经中的时光里,保有喜乐,祛除悲伤。人生中大半的指望,不过是归于尘土,成为失望,但是假若因此便虚度一程,不抱喜悦,放任而为,那么行至终途,回身而望,不过是荒漠一片。

  而在指望中喜乐,让这寂寞的人生,因此多一些微小纯净的快乐,犹如茶中沉浮的花朵,溪中飞旋的叶片,空中划过的飞鸟,这样的静寂与喜悦,于任何一程的行走,应当都是值得留恋的美好。

  第06章  原木之爱

  很小的时候,被外出做工的父母丢在家里,常会觉得恐惧,像是有飘来荡去的鬼魂,出没在橱柜的阴影里,花盆的泥土枝杈中,老式八仙桌下纵横交错的蛛网间,或者,是塞满了白菜土豆的黑洞洞的床底。每每觉得害怕,我最常做的,就是躲到家里盛放衣服和棉被的橱子里去。那里是我最温暖的港湾,我躺在层层的棉被之上,一边嚼着甜甜的姜丝,一边听着外面的青石板街上,杂沓琐碎的人声。我能够清晰地分辨出哪是父母的脚步,哪是隔壁谭阿姨哼的小曲。这些远远近近的声音,像傍晚洒满阳光的波纹,一漾一漾地,我便在其上,睡着了。偶尔,会听到有陌生的人来敲门,问有没有人在家。我每次都会从梦中惊醒,吓出一身冷汗。但并不敢动,只是贴得橱柜愈发地紧,又用母亲的衣衫蒙了头,屏息凝神地听门外的动静,直到那急促的敲门声,止住了,院子里再一次陷入天长地久般的寂静。而我,在原木的散淡清香里,又渐至回复到惊惧前的疏懒,沉沉地倒头睡去。

  有时候父母回来,四处寻不到我,发了急,而我却窝在柜子里,暗自掩嘴嘻笑,直到母亲快要哭了,我才悄无声息地打开柜门,蹑手蹑脚地从背后抱住母亲,将她吓得大叫一声。这个秘密,母亲并不知道,我从没有告诉过她,我在橱柜里,怎样放任着想象,将所有看过的、听来的故事,杂糅在一起,创造出一个与齐天大圣一样能上天入地的精灵。更重要的,这个精灵,可以给我安抚,伴我入梦,将那些独自一人的漫漫时光,缩短,变淡,直至像我腮边的泪痕,了无踪迹。

  是的,我如此固执地喜欢着橱柜里隐秘的时光,感觉里时间在此,像是长了翼翅,飞一样便载我渡过了孤单无助的时日。就连那些突如其来的造访者,猫在屋檐上诡异的叫声,风漫过树梢时寂寞的嘶鸣,天色渐暗时穿堂而过的老鼠,我都不必再怕。不大的橱柜,足以将这所有的一切,统统挡在门外。我只从橱柜的缝隙里,便可以知道,外面的光,淡下来了,人声,亦不再鼎沸,而母亲,也快要回来了。

  我整个童年的记忆,似乎都与这个充满了好闻的樟脑香味的橱柜,交织在一起。我记得我在其中,嚼过的槟榔,磕过的瓜子,啃过的香瓜,翻过的小书。偶尔没有零食可吃,也无书可读,我会将机器轧好的长长的面条,捏上一束,漫不经心地嚼上几个时辰。那种咯吱咯吱的脆响,像是寂寞啃噬的老鼠,在记忆中长长久久地遗留下来。我甚至记得那些在其中做过的梦,彩色,或者黑白,带着一股枣花的甜香,和木质的纹理,影像般定格在年少的底片上。

  那个橱柜,是父亲亲手做成的。枣木很硬,要做成结实的家具,就要费很大的力气,经过很多道工序,所以父亲求过许多的木匠,都没有人愿意来做。最终,父亲选择了自己动手。记得他砍枣树的那天清晨,我仰望着深秋里已经疏朗的枝干,和上方明净的天空,突然觉得鼻子很酸,想着再也不能爬到树上,去尽情地找寻那些熟透的红枣,再也不能在八月的午后,将脖子仰得酸了,只盼着看那透亮的枣,在母亲挥舞的竹竿里,啪啪掉落下来,砸得我的脊背,丝丝鲜明的疼。

  但这些感伤,很快便被解木刨光的父亲的热情,蒸发得无影无踪。我会碍手碍脚地帮父亲拉锯,烧火,或者,只奉上自己不着边际的自言自语。父亲将枣木解成大板,放入大锅中沸水蒸煮了三天,然后码放在室内,让其慢慢地自然风干。风干的过程,持续了一整个冬天,最后,我终于不耐烦了,父亲这才不慌不忙地,用刨子一遍遍地打磨,直至那些细腻唯美的花纹,花儿一样,在院子里铺陈开来。我喜欢用手温柔地抚摸那些纹理,感觉里竟像是丝绸,如此地滑润,那样地柔美,一寸寸,看得见昔日蜂飞蝶舞的粲然光阴,和那累累硕果时的喜悦时日。

  父亲说,枣树是最让人钦佩的一种树,它们可以漫天遍野地生长,不挑旱涝,不计人爱。枣花酿出的蜜,是蜜中的上品;枣能实用,亦能酿酒;而坚实的枣木,则因虫不蛀、纹不裂、色极美,而成为旧时做车轮车轴的上上之选。拿来做家具,则实在是委屈了它。我不明白,便问父亲,如此好的枣木,为何木匠们不愿意来做呢?父亲便笑,刮刮我的鼻子,说,只有像我们这样,有耐心经历一道道繁杂工序的人,才能见到最后漂亮的衣橱呢。

  衣橱完成的时候,已经是又一个秋天。我对其膜拜的一个仪式,便是躺在依然可以闻得见细细香气的衣橱里,微闭上眼,美美地睡了一个小觉。醒来时我的头上,已经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它们像猎猎彩旗,在秋日的风里,将那一株枣树十几年的旧梦,扑啦啦地一一卷过。

  后来我便离开了家,去了很多个地方,但不论走到哪里,我最先去买的,便是一个小小的橱柜。我买过可以折叠的塑料橱柜,散发着浓重油漆味又常常爬出小虫的木质橱柜,还有那种过不了一年便生出裂纹的拙劣橱柜。但不论我花多少的钱,都再也买不到手工做成的橱柜的感觉。这个遗憾,像是经年的旧习,天长地久地,便成了一个无法祛除的裂痕,深深地嵌入你的记忆,让你以为,它们从一开始,就是长在那里的。

  再后来,我也有了自己的家,我花费了近十万元来装修自己的房子,又买了与之匹配的昂贵的衣橱。我也曾经想把那个枣木的橱柜,千里迢迢地搬到自己家来,以便将儿时的那个梦,绵绵地延续下去。但却遭致包括父母在内的许多人的阻挡和奚落,他们皆说,多么土的样式,多么笨重的木头,现在还有谁,像你一样恋旧到如此不论和谐的地步?

  我想了许久,终于忍痛放弃。或许,让那一个青烟缭绕的旧梦,暂且锁在原木的清香里,方是最合适的缅怀的方式。只要,我依然记得,记得那段将自己闭锁在柜中的时光,记得我所有的梦与爱恋,记得手工时代的朴质与忍耐,这就足够。

  第07章         水流云在

  阳光好的时候,我喜欢去青城老旧但却安静的古玩街上走走。这里几乎是被城市遗忘的角落,就像那些古旧的仿制品,摆在地上,落满了尘埃,也爬满了时间的痕迹。逛街的人,大多是像我一样的散客,来到这条街上,不过是饭后散步消食,或者遛遛小狗。在古玩店里流连,并不会忘返,随手捎上一件不值钱的物件,也只是兴之所至。

  路边上常会见到三五个人蹲在地上打麻将,吸着烟,说着闲话,顺手还会收一两个顾客挑中了某件古玩的小钱,或者抚摸一下总在脚边蹭来蹭去的小狗。陌生的路人有时也会停驻下来,帮忙在一旁支招,赢了钱的,得意一下,便拿去附近小卖铺里,买了烟来,分给相识不相识的人吸。古玩店里的老板,对待顾客并不会刻意地逢迎,照例在顾客推门进来时,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里的新闻,或者香港的老武侠片子。顾客像在小型超市里,自由翻看货架上的东西,并安静地来去,毫不担心会有服务生上来,喋喋不休地推销店里的商品,或者警惕地跟在你的身后,窥视着你的一举一动。即便是摆在外面门口处的古玩,或者字画,店主也不会探头张望是否路过的人,会顺手牵羊拿了去。

  有尖顶的小教堂,隐在居民区里,不言不语,静寂地站立,似乎天长地久,一开始就在这里,又似乎早已被时间忘记,它又不与之争辩,因此便可以在喧嚣中,淡然而立。偶尔会有容颜沧桑的妇人,从剥落了油漆的小门里走出,在诵经的安静乐曲中,慢慢经过这一条从容不迫的老街,回家煲一份汤给晚归的老伴。街道上并没有一般的商业区里,嘈杂喧嚣的流行音乐,即便是小摊上摆放的盗版碟片,也有着一种上世纪80年代香港老电影里的质朴和纯真。配钥匙的老师傅,因为腿脚不便,坐在具有全套行头的三轮车上,边饮一杯色泽浓郁的茶水,边将对面老伙计摆下的象棋中的一个卒子,先过了楚河去。有客户来了,依然是不慌不忙,将对方一军,才笑呵呵回转身来,操持配钥匙的行头。

  小狗们在这条街上,当是最快乐的生命。它们或奔走在风里,或卧在店铺的门口,有些霸道地懒洋洋横在门槛上,看见人来了,只抬头看一眼,便继续做它的白日小梦。如果有一根店主扔来的骨头,它们可以津津有味地啃上一天的时间,直到那根骨头,在嘴里味同嚼蜡,这才不再玩乐,几口将其吞咽下去。它们看不懂牛皮上王昭君的画像,也不明白那些古玩在时光里所剧增的价值,但它们却懂得在春天的大风里,追逐同伴时,昂扬向前的酣畅与淋漓。有时候它们也会安静地卧在主人的身边,看电视屏幕上闪烁的光亮,或者静听外面的大风,呼啸穿过寂静的小巷与老街。日光斜斜洒落下来,太平盛世下,它们自有打发时日的小喜乐。

  古玩街的尽头,是已经破败下来的民居,昔日乡村炊烟四起的闲散与自得,在高高的烟囱上,依稀可见。时光行到这里,似乎瞬间慢了下来,并不平坦的乡间泥路,昭示着此前曾经历经的风霜和雨雪。抬头看天,淡蓝中飘浮着的,依然是千百年前就以最悠然的姿态,自得其乐的云朵,它们俯视世间轮回上演的种种悲喜,不动声色,犹如一场戏剧谢幕之后,最后离去的那个看客。

  这一条不长不短的街道,隐在市区的繁华之中,像一个智慧的长者,不言不语,但却深悟一切的离合悲欢。水流云在,俗世中上演的种种喧嚣与吵嚷,在它深沉的注视中,不过是一粒小小的尘埃,手指抚过,了无印痕。

  第08章  十字路口处的一匹马

  我是在一个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遇到了这匹马。

  彼时它正被与它一样黑瘦疲惫的主人牵着,等红灯亮起,与行人一样穿过斑马线。我先是隔着马路看到了它晦暗的毛色,像斑驳的墙壁,又像经年不洗的老人身上,一块块的癣。我尽力地将它想象成一匹身经百战的烈马,曾经有过在战场或者草原驰骋的辉煌,不过是因为和平年代的到来,和草场的退化,而与那些失去了草场的牧民一样,迁徙到了城郊,或者是都市,做最卑微的工作。

  它身后的车上,是高高耸起的红枣。那样鲜亮的颜色,将它衬托得愈加地黯淡。假若它的个头再矮小一些,我几乎会将它误认为一头沉闷的驴子。它的主人,显然是属于那些无证摆摊的小贩,自己种了枣林,便每天起个大早,赶着它,奔跑上几十里路,来城市躲躲闪闪地边走边卖。

  它就那样安静地站在那里,低头,像一个想着心事的孤单的孩子。我经过它的时候,它甚至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它的眼中,溢满了无助与忧伤。那一刻,它一定像我一样,在人群中,走神,发呆,忘记自己所处的地方。我懂得那样的孤单,在一片喧嚣之中,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只听见自己的心,在胸腔中,啪嗒啪嗒地走路,一直走,一直走,想要走到一个有温暖阳光的草原,或者可以停驻的家园。

  可是它却与我一样,在这个城市里,丢失了自己的家。永远都无法寻到一小块泥土,可以将心植下,长成一株高粱,或者一丛根茎发达的草。

  很快地有人围拢来,买主人的枣。主人欢天喜地地数着钱,全然忘记了给它丢一把干枯的草,或者像它昔日兄弟们的主人那样,爱抚地拍拍它的脑袋,示意它耐心地等待一会。他甚至都没有为它系上缰绳,任那一截绳子,在地上懒懒地搭着。

  而它,却没有丝毫的抱怨。它依然温顺地站在那里,如一匹沉默不语的老牛,或者一座静止的雕塑。有生长在城市里的人,好奇,逗它,主人就哈哈笑着,一拍它的后背,说,老实着呢,不用怕。他说这话的时候,带着杂耍艺人的轻浮,似乎,它成了此刻能够博得顾客一笑的小猫小狗或者猴子,只要是主人一声令下,即刻使出百般武艺,取悦肯掏钱出来的路人。

  可是它却在主人响亮的巴掌里,忧伤地回头,看一眼那些嘻笑着的顾客,便又低头,做了感伤的诗人。是的,那一刻,它是这个城市里流浪的诗人。它本来应该是草原上奔腾的勇士,可是它失去了战场,沦为与牛一样拉着车,在城市里为人的生计奔走的工具。它永远都赶不上汽车,汽车溅起的灰尘与泥土,常常就无情地落满了它的四肢。它还被许多人嘲笑,奚落,指责,呵斥。就像我正经过的时候,它被迎面走来的一个城管,拦住了一样。

  是它无意中拉了一坨粪便,尽管主人早已经在它下面,铺上了一个塑料的袋子,可还是有一些,溅在了马路上。城管不耐烦地让它的主人赶紧将马路擦净,然后立刻离开,不要影响了市容。否则,将不止是罚款了事。它的主人,不断地点着头,一连声地说着抱歉,然后蹲下身去,擦拭地上的粪便。它低头看着主人可怜地跪在地上,一遍遍地擦拭着城市不长野草的马路,眼中再一次掠过一抹忧伤。它微微后退两步,用腹部温柔地噌着主人的身体,似乎,想要给受了城管训斥的他,些许的安慰。

  可是这样的举动,却是换来主人一记毫不留情的鞭子。他气恼地骂着,说它没有眼色,拉屎都不知道找合适的地方!假若今天真的被罚,这一车枣就全赔进去了。

  它并没有因此,发出一声旷野中的嘶鸣,它只是在主人的指示下,啪嗒啪嗒地顺着人流,无声无息地向前走去,而不管,它的背后,是一坨依然散发着热气的粪便,还是主人怨恨的瞪视,或者,我这样一个不相干的路人,带着疼痛的同情。

  我想起一个住在草原上的诗人,他常常就会在外喝醉了酒,然后被人抬上自家的马,慢慢走回家去。每一次,我们这些住在城市里的朋友,都会担心他会在马背上,走丢了家。可是,他却总会被马,安全无恙地送回爬满牵牛花的篱笆小院。

  我们皆称赞他的马是一匹懂得人性的好马,他却摇头,说,生长在草原上的马,与人有一样的智慧。只是它们不像人这样喋喋不休地炫耀,或者自以为是地自夸。它们只有在奔驰中,才会让人懂得那种与生俱来的勇猛与野性。一旦将它们放逐城市,或者促狭逼仄的马圈,它们宁肯保持沉默,也不会像人一样,将过去的光环,一遍又一遍地,提起。它们是草原上的勇士,如果远离了家园,它们则是最真诚的游吟的诗人。

  那匹被当作牛使用的十字路口处的马,它的梦里,有没有过去的时光呢?它会不会怀念草原上的兄弟,羡慕那些可以战死的烈马?哪怕,是在电影拍摄中,被狡猾的人类欺骗着,为一场由摄影机录下来的虚假的战争,而战死沙场的烈马。

  我想它一定会的,不管它的主人,如何地忽视于它,将它等同于所有没有梦想的工具。它在破旧的马棚里,一定会梦到那段飞扬的岁月,梦到无边草原上,鲜美柔软的水草,梦到真正懂它的牧民。就像,我这样一个来自乡村的孩子,梦见故乡的水稻,农田,炊烟,或者,母亲一声声的呼唤。

  因为它与我,都是这个城市里,走丢了家,又时刻寻找着家园的诗人。

  第09章  喝茶的旧日好时光

  有一次逛店,看到一种饮茶的杯子,内里放了一种新式的器具。此器具状如旧时舀油的勺子,不过在勺子上加了一个盖;转开盖子,可以将茶叶倒入其中,合上之后,放入杯中,则茶叶不会上浮下沉,杯中的水,犹如一瓶有了金黄茶色的饮料,你只需放心地喝,丝毫不必担心茶叶梗或者叶子,会像往常那样,喝到口中去;当然,更不必有昔日的烦恼,需要在飘着的一圈茶叶里,左转右转,才能在杯口,寻到一小片空地,吸溜着将芳香的一口茶喝下去。茶叶在暗箱里,不管怎样地发酵,膨胀,舒展,都无法逃出来,阻塞你的嘴。你可以专心至致地看一份报纸,赏一部精彩到不容你分心的电影,或者享受与人辩论的乐趣,且顺手拿起一旁的茶杯,像澄澈的饮料一样,一口喝上半杯。齿间留香,但再也没有这芳香的源头,来扰你心神。

  店里的小姐极力推荐,说,上班族,用这样的杯子,方便呢,既无需清理残余的茶叶,也无需费神口中的茶梗,吐到何处去,连杯子,清洗起来,都不费时呢。我被说得动了心,兴冲冲买了一个回去。而后开始将喜欢的茉莉茶叶,小心翼翼地装入暗箱,再放入杯中,便开始冲入烧开的沸水。我习惯性地在看了一页文字之后,将第一遍水冲掉,可是,我很快意识到,对于这样特殊的杯子,第一遍似乎不再多余,既然茶叶不再四散,那么,其上附着的尘灰,也自是在暗箱里逃逸不出的。我悻悻然地再次冲入沸水,而后便抱着靠枕,倚在沙发上,悠闲地看起书来。

  翻了几页之后,我放下书本,捧起杯子,打开盖,下意识地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我喜欢的茉莉花香,徐徐飘溢过来,先自浸润了肺腑。但不知为何,那香气,似乎有些淡了,好像什么东西,给堵住了,飘散不出;只青烟一样,象征性地,掠过鼻尖,便兀自散开了。睁开眼睛,将嘴唇翘起,吁吁地吹着,吹了片刻,才想起,杯中并没有茶叶,更没有绽放开来的茉莉,我只需要喝白水一样,大口吞下去,就可了。唯一有区别的,就是白水里,加了浅绿色,又附了让你找不到源泉的花香。一种新式的饮料,因了这一小小的暗箱,豁然开启。

  可是,当我喝完一杯又一杯的茶,当我翻完一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当我伸伸懒腰,看着秋日投射进来的温暖的阳光,回味起每一个细节,我突然发觉,这个恬淡的午后,似乎缺少了一种东西,从而让寂静流淌的时光,时断时续地,再没有昔日的流畅。但究竟是什么,我却说不清楚,感觉里像一股氤氲的气,或者铺展开来的连天的荷叶,我站在其上,任心灵飞扬。

  是到懒懒地起身,去倒茶叶的时候,打开暗箱,才看到蜷缩在其中的茶叶、茉莉、叶梗,它们在小小的角落里,挤抱成一团,再没有了昔日尽力铺陈开来的飘逸姿态。而那朵白色的茉莉花,甚至没有来得及绽放,便被死寂地团团包裹住了。我所看到的,不再是恣意的花朵与叶子,不再是生命的花团锦簇,而是暗黑的、没有飞翔便被废弃的一撮。它们在暗箱里,没有将生命展示给品茶的人,就萎缩掉了。

  我突然地有些感伤,为伴我读书的茉莉,为没有空间重生的茶叶,亦为这一段了无灵性的午后时光。

  我依然记得那些品茶的日子,与自己的家人,或者朋友,将上好的茶,拿出来,一个杯子一个杯子地逐一放入,再冲入炉上沸腾的热水,而后便在天南地北的闲聊中,等待茶叶涨开,花儿怒放。有时候我们会在茶中放入玫瑰,或者菊花,它们与茶叶纠缠着在杯中升起,宛如一场热烈的爱恋,徐徐地开启。我与家人,喜欢数各自杯中的叶梗,而且固执地认定,当杯中有竖起的叶梗时,近日必会有亲戚来家做客。我们还会比试谁杯中的花儿,更加地妖娆,或者谁的杯中,有完好无损形如小船的一片茶叶,能给自己载来好运。我们还会在周末,兴致勃勃地拥到朋友家中,借他的器具,喝程序繁琐的功夫茶。茶杯、茶壶、都是用沉郁的紫砂做成,握住的时候,有泥土般滋实的质感。主人有无限的耐性,将一壶茶,由茶壶倒入茶碗,再由茶碗倒入小小的茶瓯,围坐一旁的客人,则用拇指与食指,拈起其中的一个,浸入干渴的心田。

  我始终怀念这样悠闲度过的一段段时光,它们带着茶香,携着盛开的花朵,悠然穿越我们被工作、物欲堵塞了的时日。

  品茶,是一件最急不得的事情,只有一点点慢下来,我们想要的安然、静寂、恬淡与美好,才会如那杯中的茶叶,带着欣悦,舒展开来。或者,像那白色的花朵,悄无声息地,便将重重的花瓣,绽放开来。

  而人生,很多的时候,是需要我们这样慢下脚步的。固然你可以选择缤纷的饮料,畅饮而下,可是更能润泽心灵的,却是那天街上,蒙蒙飘洒的小雨。它们或许要很长的时间,可是,当雨停住,却浇灌出一片最适宜生长的沃土。

  我愿意在忙碌与喧嚣中,弃掉饮料,泡一壶功夫茶,慢慢地品,一直品到,黄昏来敲我的门窗。

  第10章  只是一碗混沌的温度

  于他,我只是一个路人,吃过几次他的油条,说过一些不相干的话,有过手指的碰触,而那,也是因为付钱的需要。于我,他则是心灵上,再也难以消除的印痕。

  那段时间,因为一个暗恋了许久的人,我向公司请了假,千里迢迢地飞往北京,试图用这样的方式,打动那人的心,让他知道我所有的死缠烂打,只是因为深爱。第一次抵达北京,就住在他摊位旁边的一个公寓里。每天清晨,我起床洗漱完后,会到路边的小摊上,吃些早点。他总是第一个到达,最后一个离去。我从来没有见他抬头看过路边的风景,也没有见他像别的摊主一样,互换着尝尝彼此的早点。他的脸,永远都是烟熏火燎的颜色,像是一块黯淡的抹布,在角落里,随意地丢着,除非是有用,没有人会想起它。他的手,也永远在做着揉切翻夹的动作。只有顾客吃完后自动将钱放入旁边的纸箱里时,他才会抬头,谦卑地笑笑,而后点头,说声“慢走”。

  他的油条,色泽鲜亮,入口生津,是这一带出了名的。许多的人,吃了一次,会早起绕了弯,再来。周围的商贩,都有帮手,要么是妻子,要么是孩子,或者老人,唯独他,始终是一个人,骑了三轮车,寂寞地来去。只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悄无声息地走过来,站在他的旁边。他的脸上,即刻有了少见的色彩,像是一株草,突然遇到了温暖的阳光。他欣喜地拿了一条凳子,让女孩坐下,又问她想吃什么。女孩懒懒地抬一下眼皮,说,随便。他的眼睛,飞快地扫视一下周围的早点摊,而后迅速地锁定在相邻摊位热气腾腾的混沌上。

  他要了一碗分量很足的混沌,给女孩端过来,又憨厚地笑笑,说,馅多皮薄,很好吃呢。女孩并没有多少反应,埋头吃了半碗,便将筷子一丢,转身要走。他急急地将女孩叫住,说,上补习班的钱,一块拿着吧,我今天忙,没有时间给你送去了。女孩这才住了脚,接过他手里一沓浸满油渍的零钱,又不耐烦地咕哝了一句什么,便走开了。

  那半碗凉掉的混沌,他抬头看了许多次,眼睛里,带着鲜明的渴盼,直到旁边的摊主,淡漠地走过来,将碗收起,他才失落地重新将视线转移到忙碌的活计中去。

  我暗恋的人,始终对我的热情,提不起兴趣。不管我怎样地努力,那人的心,都像是一块冷硬的坚冰,碰过去,碎的,是我自己。一个星期的假期,很快地过去,走的那天,我拖了行李,去他的摊上,吃最后一次早点。已经是九点,只有一两个顾客,在埋头匆匆吃着早餐。他坐在摊位后面,在春天的风沙里,右手拿着一个馒头,左手捏一块咸菜,低头吃着。筐里的油条,还是热的,但他,却像是没有丝毫的兴趣,看也不看一眼。那顿早餐,因为城管来赶,吃得很是匆忙。走的时候,他一个劲地朝我道歉,说“下次再来”。我笑,想,不知道,还会不会再有下次。

  一个月后,我出差去京,想起那个始终不忍放弃的人,便私自多停留了一天,想着不管怎样惹那人厌弃,都要再去见上一面,或许,这次,爱情会同情于我。

  照例是住在离那人的公司很近的公寓里。但早晨出门,却没有发现卖油条的摊子。我失落地买了一碗混沌,边吃边等,希望能看到他骑着三轮车的瘦削的身影。但直到付钱要走时,也没有将他等到。忍不住好奇,问卖混沌的女人,他去了哪里?女人只淡淡给我一句:死了,车祸。我吃惊,问,什么时候?女人数零钱的手,慢慢地停住,叹口气,说,半个月前的一个早晨,在我这里吃了一碗混沌,骑车回家的时候,被迎面而来的卡车撞出去十几米远;一年多了,他都没舍得在我这里吃一碗混沌,那天不知怎么地,终于肯花钱,要了一碗,也算是老天怜悯,让他走前,能圆一个愿望,可怜他的女儿,母亲早逝,现在,供她读书的父亲也没有了……我站在风沙肆虐的北京街头,许久都没有动,直到最后,眼睛被沙子迷住,我拼命地揉啊揉,眼泪,终于哗哗流下来。

  突然间明白,什么才是这个世间,最珍贵的,与其费力地追寻,不如守住身边所有。哪怕,只是一碗混沌的温度。

  第11章  我们是房子的什么人

  我们是房子的什么人呢?主人,房权证持有者,借宿者,路人甲,或者旁观乙?

  都不是。在这样一个疯狂抢购的时代,我们只是房子急红了眼的孙子和儿子,对这个掌控了我们一生命运,并耗尽了我们大部分心血的庞然大物,我们再也不是“家”下面那个眯眼小睡的小猪小狗,而成了“房”上那个想要跳梁的“尸体”,顶着一点残存的体温,躺倒在方方正正无法跨越的房子之上。

  我总是怀念年少时在乡村的时光。那时候的房子是父母和泥瓦匠们一砖一瓦砌起来的,我们不需要为了昂贵的地皮而四处奔走比较选择,亦不需要为了排号等到经济适用房,而像排队买春节返乡的火车票一样,带着被褥铺盖,几宿几宿地熬着;还要提防有人走后门,或者插队,几句话言语不和,便撕扯打将起来。打夯的男人们唱着歌,将地基打到像钢铁城墙般那么结实,而砌墙的师傅们,传递起砖头来,犹如抛起一个个玉米或者土豆,抛与接之间,有着优美的弧线和动感的旋律。男人们吼着歌,时不时停下来,跟院子里帮忙拌水泥抹石灰的女人们调笑几句,小孩子们则风一样奔来跑去,想象着在宽容明亮的房子里,皮球一样卯足了劲,上蹿下跳。有路过的村民们,会站上片刻,帮助主人们一起想象房子建成后的美好生活,并在房间布局上,给予各自有效的建议。

  每一家房子建成的时候,大家都会去“温锅”,男女老少,挤满了喧哗的庭院。吃饭时少了桌椅板凳,邻居家的女人们隔墙便递了过来。不到天黑,从未见各家各户锁过大门,更不会有猫眼里看人的防盗门。谁家男人女人们吵架了,总是左邻右舍的都跑去劝架。窗户里可以看见后面一家女人晾晒的衣服,还有老牛从外面散步回来,与你微笑对视一眼,便闲闲踱回牛圈里去。墙头上鸡们在叫,鸭们在栖息,麻雀嗖一下从这里飞到那里,燕子啁啾着讨论如何将自己的巢,筑得跟主人家的一样结实而且温暖。

  在这样狗吠声从村东传到村西的乡村里,房子与家,是同一个概念。没有人会为房权证上究竟署谁的名字而大动干戈,甚至吵到离婚,女人们嫁给了男人,就自会将这个庭院和庭院里的猫猫狗狗们,当成自己此生的归宿,她们心甘情愿守着它,织着毛衣,熬着粥饭,等着男人们从田地里干活回来。女人们不会争抢房子的归属,实在住不下,去自家桃园里建一个小屋,再养一条大狗,照例活得恣意舒畅。而男人们也不会霸道地将房子据为己有,为女人嫁过来的时候,没在房子上掏一份首付,或者没买一砖一瓦,而在吵架的时候斤斤计较。因为在男人们的心里,女人要嫁的不是这个房子,而是他这个人。

  而今的城市里,女人们不甘心没有房子轻易地与男人们裸婚,男人们也要衡量一下女人家里是否肯为这个房子掏出一半的首付,或者与他共同还款。房子是女人们戴在手上的戒指,没有温度,只是用来人前炫耀或者满足日益膨胀的对于物欲的虚荣。欲望总是无休无止,我们犹如一个馋嘴贪吃的孩子,吃着碗里的,看着盘中的,还贪婪地想着锅里的。房子不再是那个深夜有一盏灯火亮着的温暖的家,而是一个睡觉的死寂的坟墓,假若某一天你不再睁开眼睛,那么它则是埋葬我们的冰冷的棺木。

  新闻上左边在报道疯狂抢购房子的男女老少,右边则是矿难地震洪水枪战中死去的微不足道的人类。被排队购房拥挤得面部扭曲的生者,从不会去想自己假若明天就遇到了地震,那么这个拼死争抢来的房子,或许刚刚住进去,就倒塌掉,并无情地埋葬了自己。

  没有人会去想死后的事情。有钱人在想住豪华的别墅,哪怕花钱买来的是个没有烟火味道的“鬼城”。没钱的年轻人则奋力地要将自己父辈的最后一滴血,榨干,吸净。而当我们疯狂抢购的时候,只有房地产商们,在房子的背后暗自发笑。

  我们终于成了房子的孙子,朝它跪拜,祈求那里有家的温暖。可是,那个水泥砌成的怪物,却在我们的疯狂喊叫声中,始终不发一言。

  第12章  穿越声音窥到你

  文字散落各地文摘期刊,像无家可归的孩子,被人转来转去。我在网上查到,打电话领取样刊与稿费,穿越长长的电话线,与领养了我文字的陌生编辑对话,常常,能从三言两语里,便看清一个人的表情,还有隐藏其下的一颗颗文字里沉浮动荡的心。

  打电话给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文摘杂志,时针不过是刚刚抵达下班的钟点,想象中大家都在收拾了东西,穿好了外套,等着去坐公交,或者买新鲜的蔬菜。有人吵嚷着要去吃新开张的盐水鸭,或者街角的川菜馆。办公室里当是一副喜气洋洋解放了的轻松与怡然,所以这时的电话打进来,不接无所谓,接了,漫不经心也可以谅解。偏偏,与我通话的中年男人,在一片吵嚷中,没等我说完来意,便噼里啪啦朝我开了火,说,也不看看几点了,我们都下班了,还打电话!语气里满是厌烦与怒火,听起来,像是某个机关单位里,前程不得意的老干事,事业上被人百般排挤,于是便将一腔无处可以发泄的怨愤,全都一股脑倾倒在每日用小事扰他的人身上。

  我在他这样的一通训斥里,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学生,只不过,用了假装的平静,淡淡回他,抱歉,我不知道你们现在已经下班了。那人一句硬石块砸在我的棉花上,觉得不爽,又是厉声一句,催债也得看点吧,明天再打吧你!没等我应付一句“谢谢”,那边便啪地一下挂断,只剩了单调的盲音,嘟嘟嘟地提醒着我的耳朵,对面的人,早已用怒火,烧断了线路,所以也不必再枉费心机,要那微薄的稿酬。

  又有一北方小刊,电话说明来意之后,接线的中年女人,即刻用尖锐的声音冷冷道,我们从来不发稿费!语气斩钉截铁,毫无商量余地。遇到许多告知作者没有稿酬的文摘期刊,但大多言语怯懦,语气温柔,怕一不小心,撞上好事者,不怕千难万阻,将杂志告上法庭,所以还是精神安抚为上。但像如此理直气壮、牛气冲冲的期刊,还是首次遇到。

  被好奇与调侃的心理怂恿着,我突然增加了胆量,直截了当地,将昔日被我等清高文人不齿提及的稿费问题,抬上桌面,反问她道,你们为何不给文章作者发放稿费?难道你们一直都在免费办刊么?中年女人也卯上了劲,语气里愈加地强硬,似乎要将我开始露了苗头的嚣张气焰,给强行打压下去。依然是刚才的句式,只不过换了一个词语,成为小孩子无理取闹时的任性之句:我们就是不发稿费!

  我终于在这句话后,笑了,而后拿出一贯的宽容,回她,那么就不发吧,谢谢。中年女人却是懒惰理我的宽厚,连“嗯”一声也不肯给,便挂了电话。我在余音中,想象那个女人,当是有一副冷硬的心肠,已经习惯了如我之类讨债的人,所以才练就了一身铮铮铁骨,任你万箭穿过,也伤不及她的丝毫皮肉。

  也有内敛之人,不发飙,也不冷漠,只按部就班地,照你的指示与要求,像模像样的,说帮你记下联系方式,而后邮寄稿酬给你。只是,看不见他的动作,那声音里,却是透漏了一切秘密。长长的一个地址,每一次你还没有说完,他就已经迫不及待地给出一个“好”字,总让你怀疑,习惯了一目十行的文字编辑,写起字来,也是健步如飞,大有一流速记员的标准。而且,不等你将名字说出来,他就豪迈扔给你一句,我们马上就去办理。我总是怕他尴尬,讪讪说道,可是,您还没有记下我的真实姓名,邮寄稿费,怕是不太方便吧。那端的秘密,终于像一个孩子没有系好的腰带,被一个人抓住了,轻轻一抽,便露出里面私藏的一笔小钱。

  这样“善意”的欺骗,挂掉电话的时候,就已经心内明了,知道不必等如此郑重其事的承诺,那期待中的绿色的稿费单,定是不会上路来找你了。

  俗世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欺骗,而那些给予了世人以精神食粮的文字,很多时候,却是可以成为一件最好的外衣,披上去,我们便似乎有了高尚的光环。可是,新装穿上去的时候,我们却常常忘了,身体可以遮蔽,声音,却是将我们的表情与内心,一览无余地暴露。

  第13章  天真主义

  7岁的小表妹,爱美,不仅与人比糖果的丰富,画书的多少,衣服的华美,还总在镜子前,模特般摆一又冷又酷的姿态,与去串门子的人一争高低。大家都相让于她,并不去跟她计较什么美丑,任她在镜子前站定片刻后,下一还是自己最美的定论,得意而去。

  后来家里寄居一远房亲戚家的女孩,长表妹一岁,也是不甘人后的个性。于是两人经常争来抢去,在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上,都不肯相让。大人常常对表妹谆谆教导,要与人为善,有主人的风范,不可与朋友斤斤计较。表妹不懂主客之礼,自然也不理会大人的苦口婆心,依然是吃饭的时候,跑着去坐自己可爱的小熊座位,用明黄的小碗,和橘红的汤匙,还霸占着遥控器,看自己喜欢的动画片。

  但小表妹还是有一天生的缺陷,就是皮肤太黑,不管用什么东西涂抹,那黝黑,都透亮地将她整个人,从上到下地敷着。她自然不知道这社会崇尚皮肤白皙的美女,也不懂得广告里天天做着的美白面膜与护肤品,对女人有多大的杀伤力。但每次当她被亲戚家女孩得意洋洋地拉到镜子前,比谁的肤色更白的时候,她的自尊心,都会像那腌了的黄瓜,刚刚还是顶花带刺的鲜嫩一条,瞬间便没了骨架,整个蔫了下去。所以每每亲戚家女孩与小表妹争夺不过,便会拉了她朝镜子前一站,张扬道,来,我们比比谁长得白。只这么一句,小表妹的嚣张气焰,即刻连点火星子也迸不出来,一路跌落下去,再也拾不起。

  后来有一天,小表妹又被女孩拉去比白,见我在这儿,便哭哭啼啼,说女孩欺负她,明明知道比不过,还几次三番让她出丑。看着她黑得发亮的皮肤,我笑,而后附在她的耳边,小声道,咱不跟她比白,咱今天跟她比黑,看谁黑过谁!这一句果真是有效,让小表妹即刻茅塞顿开,跳将起来,高傲地一甩额前碎发,便走到女孩面前,嚷道,今天咱们比谁黑!于是不由分说,便将女孩拉到镜子前,嘻嘻笑着掀起可爱的小肚兜,露出自己黑宝石般的小肚皮。我在客厅,看着对面镜子里,犹如清水里卧着的两块黑白分明鹅卵石的小女孩,一个天真嘻笑,一个任性翘唇,不由得扑哧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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