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事不能一笔勾销

世间事不能一笔勾销

如果要找出一个我最不想回答的问题,那可能是这句话:如果没有灵感,写不出来,你会怎么办?巧合的是,这也是我最常遇到的问题。曾经我不太明白人们为什么会问写作者这样的问题。但后来渐渐明白,就像我遇到外科医生会询问伤口的缝合、手术的流程一样,大家对他人的职业多少都会心存好奇。

遇到登山者,我想会问他喜马拉雅的风雪刮过耳畔是什么样的声音。遇到歌唱家,我想会问他,在幕布升起前,面对隐没在黑暗中的掌声雷动的观众席,他会想些什么。遇到动物学家,我会想问他,猎豹的眼睛究竟是什么颜色,有什么样的花纹,它们闻起来是什么味道。遇到开救护车的司机,我会问他,那么多泪水,那么多痛哭,那些红灯,那些路口,他怎么才能做到专心致志不回头。甚至是我翻译过的那些作家们,即便我曾在他们的字句之间推敲回旋,也曾沿着他们的思绪走过长长的路,抚摸故事发展的骨架,厘清人物性格的形成脉络,我还是想问他们:这个故事从何而来,又为什么在这里结束,你爱过你笔下的人物吗?

我想向世界上每一个孩子提问,第一口冰淇凌的味道是怎样的。

至于那个关于灵感缺失的提问,我一再想要回避,是实在不想回味那种感觉。像小孩子长身体时会忽然发高烧一样,写作者在写作生涯中时不时会遇到写不出满意的文字,甚至写不出任何文字的时候。这是一个调整的阶段,你清楚地知道它终将过去,但过程是那么难熬,也像一场高烧,会烧得人丧失信心。

因为这个问题被问了太多次,我只能准备一个非常得体的答案。我说,这就好像一棵树开花,对路过的人来说,含苞、盛放、凋零,花期不过十几天的事,但对于树来说,这个过程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了。种子发芽,枝干成长,经历过许多日出日落和雨雪风霜之后,她才能长得枝繁叶茂,并于某个春天开花。写作也是一样,当你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其实这个故事早就开始了,要经历漫长的酝酿期,组织语言并不断修改。写不出来的日子,就像种子埋在土里的那些暗无天日的时光,这漫长的等待也是花开的一部分,写不出也是写作的一部分。

当然,真实的感受远没有我说的这么浪漫,那种感觉真的像种子埋在土里般,我觉得自己被困在一个非常黑暗的房间。这房间除了张不舒适的旧沙发外,什么都没有,没有灯,没有窗,没有音乐,没有风。在没有光的房间里坐得久了,记忆力会受损,动作也迟滞起来。如果有人跟我说话,我会将他说的每个字在脑海重新排列组合,最后发现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时不时忘记手边要做的事,不太记得与朋友们定下的约会。

我变成一个经常迟到的人,这大概算是职业病吧。但我越来越差的记忆,依旧记得我那棵时不时忘记开花的树是在什么时候发芽的。

无论曾多么亲密,留学时结识的朋友许多在回国后都不再联系,那是我们人生中无数次离散的开始。我找到第一份工作后,有个曾同在伦敦留学的朋友路过我在的城市,说要请我吃饭。等下班后一脸困顿的我赶到餐厅,已快要过晚饭的时间。朋友打趣说,以为写硕士论文已经很难,谁知道工作更难。我有些泄气,说,人生大概是要一路难上加难。

朋友开车送我回住处的时候,在路口等一个红灯,路边正巧是家百货公司。朋友看了看橱窗,把车停在路边的临时停车带。下车前只对我说:“你等我一下。”回来时他拿着一只长方形的纸盒:“给你的礼物,庆祝你找到工作,也希望你能实现写作的梦想。”

到家打开盒子,是支钢笔。试写一下,十分顺手,干脆坐下来,认认真真写了一段。以前的写作者是很好辨认的,他们右手中指有茧,有时还染着墨水或圆珠笔油的痕迹,不是忘了洗手,是实在很难洗掉。这点痕迹让写作者成为手艺人中的一员,享受用劳作换取成绩的自足和骄傲。书付印之后,手稿终于可以整理存放起来。最后看一遍那些反复修改时留下的笔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掌握的这份手艺允许修改,仿佛总有些进步的余地。就像诗人奥登说的那样:不论好坏,人做的事情是不可以取消的;但他所创造的东西,却总是可以修改甚至摧毁。

我的故事,我所有的故事,都是从这支钢笔开始的。无论是谁在什么时候给了我一支怎样的笔,这都是我所有故事的开始。我用它签了第一份出版合约,写完了第一本小说,修改了第一部翻译稿。接着是第一场签售,和更多的出版合约。我与这位朋友后来没有再见面,但他送的钢笔一直在我书桌上,旅行时也会和没有看完的书一同带上。整理草稿时,各色酒店的便签上用同样的墨水写下的只字片语零星串联起很多个异国他乡的夜晚,也连接起故事的起承转合。好像有这支用着稳妥的笔在,故事就总能开始,总能继续。

当我开始远行

梦想的实现似乎要比想象中容易一些。冰岛航空FI454次航班自伦敦希思罗一号航站楼起飞,飞越夜色中的大西洋。

我清楚记得那年春天的某次晨会后,总裁助理特意偷偷跟我透露风声:“部门合并后,我们会去总部办公。”这句话在公司有特别深远的意义,意味着我们整个团队的新上司人选终于确定,薪资也有望再上层楼。这本应是与我休戚相关的事,但如今已经跟我毫无关联,因为我在打印辞职信。

看清楚信件的抬头,她有些困惑:“是因为职位不够满意?大企业,人事构架是死板一点,但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还年轻,再熬一熬。”

我感激她的关心:“我的柴要烧光了,再不走,来不及了。”

她顿一顿说:“你真有勇气。”

我把个人物品归拢到一只纸箱里,搬上车,办公大楼在后视镜中越来越小,终于不见。有些答案并不在这幢灰色的高楼里,有些心也注定不在。既然可以远行,为什么不去远方?

谈论什么是真正的勇气是件很难的事,因为勇气无法像钻石一样按成色与大小来划分等级。而恐惧却是如此具体:对于一个幽闭恐惧症患者来说,一扇门就是地狱。我怕深水。为克服这个恐惧,在大四暑假拿熬夜写稿赚来的零用钱学习潜水。上过理论课,第一次下深水泳池训练,教练说:“你胆子真大,这么平静。”其实我是吓傻了而已。胃里翻江倒海不停抽搐,来不及脱脚蹼就想冲去洗手间呕吐,结果绊了一跤,结结实实摔在瓷砖地上。现在想起来,都觉膝盖疼。

深夜加班后回家的路上,广播里传来熟悉的旋律,总是让我想起那晚安达曼海上的快船,呼啸在深不见底的夜色里。那是我第一次夜潜,第二年我因为中耳炎引发耳膜破裂,医生建议我就算康复后也不要再轻易尝试潜水。尽管觉得自己还处在什么都有可能的年纪,却原来已有那么多事在我们生命里成迷。于是我尝试攀岩,当深度成为不太可能的事,那么高度就是另一个选择。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故意逃避庆祝生日的。我也怕老,但我真正害怕的是,当时间逝去,梦想尚未实现就已经被遗忘。我的梦想就是荒野中那一座座沉默的高山,它们无言的存在就是无尽的话语,要我前往并用最谦卑的姿态倾听。

我收拾行装出发,这几年工作攒下的积蓄让我可以选择条件略好的酒店,以及最好的装备。我的旅行从挪威峡湾开始,到伦敦中转拜访朋友,再往冰岛。从夏到秋,从秋到冬,这路上我把外套与大衣从旅行箱里取出,一层层穿上。

当我自六百零四米高的布道台下降,垂直岩壁下是蓝灰色的指纹般细腻的水纹。当年奥斯卡·王尔德在伦敦蓝灰色天空下苦涩地说:“对于我们,时间本身不是向前推移,而是回旋运转。它似乎在绕着一个哀苦的圆心盘旋。”但让我更觉哀痛的还是他那句:“我生命所处的,却正是一切都在收成归仓的季节。”

时间无法倒转,人生没有回旋。所谓无法选择,或许只是懦弱的借口。我们需要的是一点勇气,走出那个轮回的圆圈,向新的轨迹出发。

我的梦想曾是要去看世界上最深最广阔的海,如果不能够,那就去看最高最险峻的山。于是就悄悄地,默默地,准备着,出发了。因为梦想的单纯而得以保持孩童才有的深情与勇气。

冰岛的天气无法预料,尤其是入冬之后。所以出发前我在雷克雅未克订下一间小公寓,屋主麦克在邮件里说:随时等你来。出乎意料的是,在凯夫拉维克机场等待我的却是个美国口音的男生。他熟练地将我的装备放到车上:“什么东西这么沉?”

“我是为Herdubreid(海尔聚布雷兹山)而来。”

“啊,一个登山者。”

公寓在麦克开的咖啡馆楼上,设施齐全,但浴室却没有热水器。我只好去敲麦克的门:“怎么洗热水澡?”他笑了:“在冰岛,我们有些人选择不用热水器,热水龙头打开就是温泉来的热水。冷水龙头打开就是直接喝的纯净水。”温泉水有股硫黄的味道,但是滚烫,洗掉一路的劳累。

吹干头发在客厅看电视,听不懂的冰岛语新闻,因为好奇,看得津津有味。“来来来,跟我走。”麦克举着手机跑到客厅,不等我提问,已经径直往楼下奔去。我穿上外套下楼的时候,车已发动好引擎。麦克开车疾驰过街道,在市郊的码头停下,然后关了引擎和车灯。

“The northern light.(北极光。)”他轻轻说。跳跃的绿光,像晕开的烟花,但是那样轻盈,又那样安静,不闪也不吵闹,只是静静在星光下漫延。消散又聚拢,黯淡复又闪亮。是一场静默但壮丽的奇迹。

“真没想到一口气走这么远。”我突然有些感慨。

“其实并没有远方这回事。”麦克说,“我们的心可以装下整个宇宙。五年前,我一个人从纽约来到这里,并没有想过就此留下。去年我申请了永居。”

“为什么留下?”

“我喜欢这里的静,这里粗糙朴素的单纯。”就为这一个原因,他跨越大西洋和格林兰海,在千里之外的城市住下,开一家咖啡馆,只卖两种咖啡:一种叫冰岛,一种叫纽约。但是环境舒适,甜点精致,老主顾的口味他都用心记下,生意虽不至于火爆却足以维持轻松的生活。与其说那是一家咖啡馆,不如说是一间向朋友们敞开的客厅。

我们都在做选择。人生到最后是自己给自己的一个交代,别人的眼光和意见仿佛落在身后的烟花,虽有一时照亮,但留不下痕迹。那一刻我很羡慕麦克,已经走过那片五光十色,可以专心面对内心的黑暗与光亮。或许我们的幸福并不是来自各种关系的维持,甚至不是来自华服与美食,而是从内心对自我的肯定。

现在,我终于站在自己向往的风景里。我的旅程,要开始了。

为了告别的聚会

The art of losing isn’t hard to master;

so many things seem filled with the intent

to be lost that their loss is no disaster.

——Elizabeth Bishop

我的视力越来越差了,看不清路灯的轮廓,只看见它们像蒲公英亮在潮湿的夜色里,一朵一朵毛茸茸的光芒,湿漉漉的。前几天又下了雪,但现在雪的味道早已散去,夜色里只有冻雨刀锋一样割人的寒气,此时此地我只想要一个热水袋,别的什么都无所谓,我甚至不关心宇宙的将来。

总有人建议我多分享生活,我总是条件反射地想拒绝。我上辈子可能是个美国律师,庭审时因为无聊或者劳累睡着了,无论反方律师说了什么,醒来第一句话一定是:我反对!我连自己都很想反对。我从电脑上隔空投送图片到笔记本电脑经常失败,因为面对笔记本的我会条件反射地选择拒绝,然后在看向电脑屏幕时感受到无端被拒绝的难过。没办法,“Decline(谢绝)”这个词太有诱惑力了。

生活也实在很无聊。因为所有的向往都能写到书里,权当实现过,对自己的现实生活反而相当懈怠。写作是一种避重就轻与投机取巧。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消遣,就是一个人在家看旧电影和侦探剧。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踏足电影院的。和很多陌生人一起在黑暗中坐两个小时,这件事对我来说压力太大。

今年的爆米花电影第一名是Skyfall—《007:大破天幕危机》。因为反复看过,情节烂熟于心,随时暂停随时续播,还不耽误写稿和看书。有时候看着看着不小心睡着了,醒来继续看下去也无妨。Skyfall其实是苏格兰的一处老宅的名字,这部电影的主角是这座老宅和中年人特有的萧索。苍凉广阔的苏格兰,很适合手持祖传老猎枪的前特工。邦德虽然老了,但海边小村庄醇酒美人的生活太无趣,只能借口救国回伦敦找刺激。高科技杀人制敌太容易了,那就退到指纹手枪和肉搏的老方式。邦德在高地旷野中遇到的那头鹿,其实是他自己,他最想干掉的人是自己。一了百了。

去年反复重播的电影是Tinker Tailor Solider Spy(《锅匠,裁缝,士兵,间谍》),看过不知道多少遍。过去与现在,时间轴的关键是George Smiley(乔治·史迈利)的眼镜。冷战的大背景下,大英帝国早没有了昔日的尊严与原则,片中人一边认真搞间谍战,一边怀疑自己这么投入是为了什么。黑泽明的黑白电影《用心棒》也不错,浪者替人出头不求回报,当然也不求理解,就想靠行侠仗义打发时间罢了。多年前,我最爱反复看的电影是《古墓丽影》。劳拉是个到处冒险的好女孩,衣食无忧,过多精力无处发泄,只能靠冒险战胜无聊。

我觉得最好看的侦探剧是根据阿加莎小说改编的“马普尔小姐系列”,马普尔小姐是个除了织毛衣与旅行之外无事可做的老太太,只能破案。《摩斯探长前传》次之。如果英剧看完了,《相棒》有十七季,男主角杉下京右的破案风格和大侦探波罗有些微的相似,比如绅士的衣着,找到破案关键时恍然大悟的愉快表情,彬彬有礼地提问时假装无意地抛出致命一击。

除了都觉得人类生活无趣,我喜欢的侦探们还都是单身。

我不太看爱情电影,因为爱情是两个人心甘情愿沉浸在无聊之中,沐浴着陈词滥调,根本不会努力想要摆脱无聊。没有这种挣扎,我这个观众得不到观影的快乐。

我的小猫咪是个一岁多的少女,它睡醒的时候会有一种中年男人的迷茫,那表情特别可爱。可惜这个百无聊赖的表情稍纵即逝,无法分享。

既然无聊,就应该找人玩。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其实充满风险:不投缘的人只会让聚会成为更无聊的浪费时间。我之所以总一个人,首先是不想冒这么大的风险,其次是因为聊得来的朋友们都不在身边。这场长久的离散开始前,也有过不少聚会。朋友又带了朋友来,场面总是很热闹。一般大家都在伦敦艺术大学的各个分校读过书,自然而然地聊起上学时候遇到的奇怪导师或者有怪癖的同学、那一家并不被很多人知道但味道非常棒的餐厅、有很多好书但价格公道的旧书店、超市里偶遇的设计大师和明星。

我发现做同一个行业的人聚在一起,并不会有人提这个行当的事情。但每个人身后都带着一个沉默而相通的世界,让气氛非常融洽。一个性格分明的人的内心世界,会生成包裹在他四周的氛围,比他的穿着打扮更影响他人的观感印象。我喜欢和从事设计或者绘画工作的朋友们聚会,他们在场但并不提及的那个世界总是让我放松。作家的聚会则没有这么轻快,因为职业习惯,大家谈的事情都太具体了,似乎所有像录像机一样印在记忆里的细节都带着深层的含义。

有次聚会大家还打了麻将,是一副很小的黑色麻将牌,暗红色花纹,所以要辨认起来十分困难。玩的是对我来说规则有点复杂的四川麻将,输了好几局后只能让贤,到角落翻看画册和杂志,和旁边的人一起嘲笑出现在画册里的奇怪插画,或者在座某个朋友的采访照片。

那阵子上海市中心所有的旧居民楼好像都在重新粉刷外墙,所以整个小区像迷宫一样,密密麻麻搭建着脚手架。不知道为什么,我随手在小区门口的水果摊上买了几个柿子。还有人点了麻辣烫外卖,说是仰慕这家麻辣烫很久,这次终于吃上了。进屋后柿子就被忘记了,随手放进环保袋再被扔在地上。半夜回到家的时候发现柿子都已经破了,因为太熟太软,实在经不起稍微用力的触碰。我站在厨房水槽边将就着全部吃完,一手湿滑的果肉,狼狈而满足。那些柿子非常非常甜。

后来,这场聚会上遇到的朋友都离开了上海,只有我一个人留在这个城市。话音未落就去了别的城市和国家生活。这也是艺术工作者的好处,什么都可以装在头脑中,轻装前行,四海为家。而我,好像在哪里生活都差不多,不过是一台电脑、几本书的生活而已,就干脆像植物一样不再迁徙。

在分别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有过很好的朋友,也曾经是一个合群的人。我并不是生来对人群漠然。有时候我们无法付出,正是因为我们拥有太多,再无法体会他人的缺乏。物质有麻醉作用,掩盖生活中各种压力与不快的同时,麻醉了感官本身。当我们开始失去,器官再次失血疼痛,恢复知觉,人心才能觉察到付出的必要。想要感谢他们曾经的陪伴,给过的温暖,所以写下了这段回忆。

现在我又是一个人了,在这个城市里。我希望自己能活得像个理想的写作者那样,专注而安静,执着而精确,不断思考,永远抗争。注重仪表,整理房间,尽量多做对的决定,就像在电脑上写下斟酌过的好句子,努力避免错别字与语法错误。这样就能短暂地屏蔽无聊,投靠在“意义”的怀抱。

烟花熄灭的时候

那年夏天在布里斯托写毕业论文,仲夏节和同宿舍楼的朋友们去郊外的山上参加音乐节。都是很红的流行歌手,众人在台下应和着,随节奏摇摆。

那还是没有智能手机的时代,流行发短信。手机编辑信息发到音乐节的专用号码,能在舞台上方的环形电子屏上看见这些文字。无数表白在屏幕上滚动播出,引爆连连尖叫。一同去的人中有个女孩喜欢另一个男孩,发送信息说会很想念这个夏天,会很想念大家。因为害羞,她把同行所有人的名字都写了。大家知道她心事,看见男孩的名字出现,齐声大叫:永远不要忘记这个夏天!男生也跟着喊,神色如常,好像只有他自己毫不知情。

入夜有烟花表演,光影闪烁,映着一张张青春的面孔。脚下的草地因为下雨有些泥泞,有人摔倒带来一阵嬉笑。摔倒的人爬起来给笑他的人一个熊抱,大家干脆在泥里打滚。

烟花秀最后的高潮是从四面八方呼啸着涌来的金色光辉,绵延不绝,它们在高空化成彩色星尘般的碎光缓缓散落。人们欢呼着、跳跃着,想要抓住星尘,用尖锐的口哨、此起彼伏的掌声庆祝夏天的到来。空气里弥漫着火药和青草的气味,夜色微凉,大家三五成群,在烟花熄灭后的黑暗中向停车场走去。

我和朋友走散了,停在原地等候。就在这时,一个没有人等待的烟花突然升空,在我头顶的半空中炸开,形成一个完美的光晕,这光晕不断扩大,仿佛要遮蔽整个夜空。我站在光晕银白色的光芒下,看着这银色光芒渐渐变成蓝紫色,然后慢慢淡去。笼罩在我四周的光晕带来失重般的悬浮感,我失去方向,只觉得如梦似幻,如置身宇宙深处。

光亮熄灭前的一瞬,我转身看见了朋友们,女生站在她喜欢的男生身边,朝我大力挥手,笑容亮晶晶的。他们后来并没有在一起,夏天结束后大家毕业,各奔东西。但时隔多年我确实依旧记得那个夏天,那个夏天的欢喜和怅然。

几年后,我在上海见过男孩一面,他要去美国读博士。他说:“我知道的。”一个人喜欢你,你怎么会不知道?他眼睛里闪烁的是烟花一样的上海深夜的霓虹。

因为那个夏天,又或许是因为他这句话,我喜欢上烟花,喜欢站在烟花的中心抬头望,如同行走于灿烂星空。连着烟花的转瞬即逝,都喜欢。因为它美,所有烦恼都能刹那遗忘。又因为它短暂,所以总是全心全力欢呼。

就算小孩总会长大,明白原来那样璀璨的光华中心其实一无所有,就算光亮最后还是会熄灭,但也曾有过全力以赴的燃烧。

有一天,这一切努力,那个你爱的人,用尽全力去寻找的那个人,都会知道。

苦的糖

贵腐酒总给我似曾相识的感觉,后来恍然大悟,贵腐酒的味道很像小时候吃过的酒心巧克力:绵软的巧克力表层下是脆硬的白糖隔层,隔层里注满甜酒。现在的糖果店已经没有这种散装的酒心巧克力卖了,未成年人的糖果里灌着成年人的酒精饮料,现在想来,实在是很奇特的组合。

三岁那年,我尝到人生中第一块巧克力。记得是个春天,不常往来的亲戚过来走动,他女儿把一小块金色锡纸包着的糖果塞到我手里,告诉我很好吃。等客人离开后,我才打开锡纸,失望地发现里面不是我最喜欢的透明水果糖,是一块深褐色物体,因为握在手里太久,黏腻得像淤泥,而且尝起来是苦的。因为深深失望,记忆至今都是清晰的。

三十年后的某一天,我无缘无故明白过来,那块苦的糖其实是块巧克力。向家中长辈询问这个姐姐的消息,得知她不久前去世了,盛年急症。长辈带着怜惜的口吻说,这么好一个人,人生中大部分时间却过得很辛苦。

“小时候你们没见过几次,怎么会想起她来?”

我答只是突然想起而已,搪塞过去。

给我人生中第一块巧克力的人,原来已经不在了。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还记得,在她最快乐的那几年,曾经慷慨地和别人分享过她的甜蜜。

我又尝到三岁那年的巧克力和失望留在我舌尖的苦味。关于生活的诸多疑惑,莫名的失落,这些年其实也依然没有得到过解答。

再没有一颗糖果让我记挂这么深,这么久。因为我渐渐懂得,失望太让人疲惫,热切的盼望也一样,都是很耗费精力的事,学着面色平静地接受一切,会省去很多麻烦。只是,很多火焰,灼烧的明亮也随之永远熄灭了。

深夜在厨房做蘑菇汤的时候,想到一年又快过去,我已经是个很标准的大人,到了当年吃酒心巧克力的自己无法理解的年纪,并得了那时候的自己无法想象的酒精过敏。小时候觉得很多问题长大就都没事了,现在懂得大人也有层出不穷的不想面对的困境。失败也好,恐惧也罢。时间的流逝是一定的,但年龄从不保证什么。酒的年份或许保证了价值,但人的年纪只是数字,不是智慧,不与资质挂钩。经历也只是无力改变的过往,当不了抵御此时困难的避弹衣。

生活是不会变的,但你我可以,如果努力,可以变得更勇敢一点,也更从容一些。我们总说“事在人为”,其实是在安慰自己,生活还有一点点在我们的掌握之中。生活就是这样一颗,带苦味的糖。

娜塔丽

娜塔丽,自我们那一年在伦敦告别,很多年已经过去了。时至今日,每一次听杜普蕾演奏艾尔加的曲子,我依然会想起你来。你浓密而蜷曲的棕发,你紧抿的嘴唇,你和我曾遇见过的其他香槟气泡一样轻巧的法国女孩不太一样,你坚毅沉静,深色的眼眸闪烁着星一般的光芒。

那年冬天,我的硕士课程到最后半年,每日推敲论文的论据、论点,以及文法语调,没有更多时间去打工,经济已见拮据。不得已退了泰晤士北岸与人合租的私人公寓,搬进南岸的学生公寓楼。这里条件差一点,交通也不够便利,但是房租低廉许多。搬家的那天下着雨,我吃力地提着一只旅行箱子,里面大部分是资料书籍,腾不出手来撑伞,于是落了一肩的冻雨。你背着个大提琴盒子在楼下大厅等电梯,一直低着头,只看见你被雨淋湿的长发,乌亮得仿佛有自己的生命。电梯来了,你先把大提琴放到角落,然后利落地把脚搁在电梯门上,又倾身过来帮我抬箱子。此时我才看清楚你的脸,以为自己看见了波提切利油画中的人。

“你好,我叫娜塔丽,到几楼?”

“你好,我叫文森特,刚搬过来。到七楼,谢谢。”

“很高兴认识你。”你伸出手来,我上前轻轻握住,我们的手一样苍白而冰冷。

“可怕的伦敦天气。”我说。两人同时微笑起来。

到房间,放好行李,刚要沏茶,就听见窗外有悠扬低回的大提琴声,开了窗细听,琴声就在楼上不远处,心想,那一定是你。我看书到深夜,你也一直演奏到很晚,感觉到你的友善和勤奋,突然觉得和你很亲近。

后来与你熟识,常常到各自房间喝茶、听音乐,或者闲聊。我解释我的专业给你听,你告诉我你自三岁开始学钢琴,五岁接触大提琴,并决心将其作为终生的事业,如今在皇家音乐学院学习。没有什么意外的,你欣赏英国大提琴演奏家杰奎琳·杜普蕾的演奏风格。“她热情、专注,用脑和心演奏。”你用手中的琴弓拉一个低回的滑音,眼中有仰慕之意。

杰奎琳·杜普蕾,这个1945年出生于英国牛津的女子,去世的时候才四十二岁,但人生只要好,并无谓久。她的一生,都与大提琴相连。杰奎琳更愿意相信自己的直觉,使用更自由的节奏。有时,我也会怀疑,是否是她的直接朴素,或者说,干脆是无知,才将艾尔加的协奏曲演绎得那么好。

杰奎琳演奏的《埃尔加e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大约有五个版本,三个为现场录音,其中最被推崇的版本,也是她唯一的录音室版本,由EMI公司于1965年录制,John Barbirolli(约翰·巴比罗利)爵士指挥伦敦交响乐团。正是这个版本陪我们度过了在伦敦的最后一段时光。

夏天快要来了,白日渐长,阳光耀眼,但是心底一片茫然,常常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在听完第一段慢板到中板的协奏后,两个人去宿舍后面的公园散步,沿着泰晤士河低头走很长的一段路,才能觉得紧缩的心慢慢舒展开。

倘若是一个阴天,青灰色的天空下,海鸥会一再逆着风飞到我们身侧来寻找面包。我们互相作掩护,从楼下餐厅夹带了面包出来,并且很以此为乐。因为餐厅的服务员很爱欺负我们这些穷学生,吃不完的食物也是不准带出餐厅的。你将面包撕成小块,抛到空中,海鸥便飞过来灵巧地接住。那半空中时聚时散的一片灰色云朵,仿佛是我们豢养的宠物。“再没有比这一段八分多钟的演奏更打动我的音乐。”娜塔丽说完,拍一拍手心的面包屑,仿佛要哭起来,“我总希望这就是杰奎琳一生的样子。她看起来如此专注,并且很快乐,非常快乐。”

人生里,有诸多惘然的事。是选择命运,还是遵从命运,这其间确有商榷的余地。但当主旨既定的时候,不同结局间的差别,也只是些微。有没有谁去告诉再也拿不起琴弓的杰奎琳这么一句话:“他被击败了,但不是被什么人而是被命运……”

娜塔丽,这些年我辗转过数个城市,如今终于得到暂时的安定,不知你实现了你的梦想没有?或许有一天,我会听见熟悉的大提琴声,从它的坚定和热诚中,认出你来。

和Dominic去旅行

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人旅行,但偶尔也有别人同行。

几个人,在车厢内;一段仿佛漫无止境的旅程,在车窗外。仅有的几张CD都听遍了,没有书报可以看,广播只剩下杂音。于是大家开始讲各自的故事,直到前尘往事把车厢都塞满。

品牌传播硕士课程的第二个学期,我在百无聊赖之下选修了“零售空间设置”,教授这门课的老师Dominic Stone(多米尼克·斯通)毕业于英国皇家艺术学院,应该只是四十出头的年纪,却已有了一头凌乱的灰白色头发。选修这门课的学生,连我在内只有三个而已,另两个女生分别来自中国台湾和意大利西西里。

为了让我们这三个“珍贵的学生”领略英国大型购物中心Bullring(英国伯明翰斗牛场购物中心)的风采,多米尼克先生特意选一个周末,开着他的红色宝马MINI带着我们从伦敦前往伯明翰。两个多小时的旅程,我们从电影谈起,说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最后大家都同意美国电影《当哈里遇到莎莉》是男女关系的典型写照,后来再没有哪一部作品能有同样的睿智和幽默来超越它。

“男人和女人之间,是有纯粹的友谊的吧。”多米尼克先生说。

“你真的这样认为?”西西里女孩奥尔嘉挑高一边精心修剪过的眉毛。

“你看哈里和莎莉,他们相识多年,是很好的朋友吧。”多米尼克先生据理力争。

“但他们最后还是上床了啊。”奥尔嘉耸耸肩膀。

“好吧……”多米尼克先生侧一侧头,不说话了。

这个多米尼克先生其实是个有趣的人。后来有节课只有我一个人出席,于是他决定不上课,和我闲聊。问的无外乎是“在哪里学的英语”“衣食住行还习惯吗”之类的问题。我一一认真回答他。

问到最后他笑了,说:“请原谅,这些一定都是无聊的问题。”

“但想必很重要。”我说,“否则为什么很多人都喜欢问我这样的问题呢?”

“你知道我有个德国朋友,在英国学习的时候几乎每个遇到的英国人都问他这些问题,后来他终于无法忍受,从此装作听不懂英文。”他挠挠他的乱发,很无奈的样子。

“斯通先生,你去过亚洲吗?”我帮他解围。

“去过汉城,但是没有去过中国。那是个夏天,汉城的宾馆开着空调,那是我第一次见识到中央空调这种东西。房间里太冷了,我只好整夜开着窗户睡觉。哦,你不用称呼我斯通先生,只有税务办公室的人才这么称呼我,叫我多米尼克吧。”

主修工业设计的他也曾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去过德国,那时候柏林墙还没有倒,西德的设计依旧是国际的潮流先导。作为论文研究的一部分,他在西德做了访问以后又去往东德,一卡车过哨所的人中间只有他一个外国人。看着手持冲锋枪的哨兵,那时只有二十多岁的多米尼克先生心里害怕得不行,唯恐某个荷枪实弹的士兵看了护照以后,将他当作资本主义社会派来的间谍给枪毙了。很多年后,我想他一定看过不少勒卡雷。

这次旅行给了他非常深刻的印象,回英国后他在自己的论文中写:由于巨大的文化和经济差异,柏林墙是不会倒的。然而就在论文发表后没过几个月,柏林墙倒了。

“那是我人生中最辉煌也最尴尬的时刻呀。”他笑,又伸手去挠他那一头乱发。

“或许我们都应该多做些设计,少谈些政治。”下课的时候他对我说。

那次我们只在伯明翰逗留了半个小时,然后我搭火车去苏格兰,台湾女孩克莉丝汀和奥尔嘉回伦敦赶飞机,一个去巴黎,一个去西班牙。奥尔嘉的新男友在西班牙有幢别墅,刚买了艘游艇,邀请我们去那里过暑假。

但我们再没有一同旅行过,我们的生活与所处的世界也可谓“风云变幻”。德国“包豪斯风格”早已成经典,汉城也已更名为“首尔”很多年。有一次,我甚至因为工作出差罗马,碰巧路过奥尔嘉姐姐在罗马火车站前开的小旅店,犹豫良久,还是没有进去打招呼。

旋转木马没有尽头

“没有一样东西是可以既被送走,又能保留的。”

——《寻找邓巴》爱德华·圣奥宾

周末是聚会时间,朋友一家来我家玩。她从包里偷偷拿出来一盒泡面,趁孩子们在客厅检查我每一颗水晶、每一个贝壳的时候,问我要热水。有厨房的时候还用热水泡面,对我来说是对方便面极大的不尊重,所以我开了煤气灶帮她煮面。在等水开的时间磨好咖啡豆,顺手给大家做了手冲咖啡,沏了热红茶。

“觉得在你这里是可以吃泡面的,在家里吃会有罪恶感。”她站在厨房飞速把方便面吃完,“好像在你这里做什么都可以。”

我有一个栏目叫“单身汉料理”,断续和大家分享过几个做法最简单的菜。其实要说的不是做了什么,而是独居的自由和好处。说简陋也行,说任性也好,就是我不想放弃的随心所欲没有负担的生活。

吃过午饭,男孩睡了,女孩去小区的游乐场玩,我送糖果和饮料去的时候,她与新认识的朋友们不辞辛劳地从花园的各个角落搜集了好看的落叶、树枝、果子和石块,在塑胶跑道边给小鸟搭了个秋意满满的窝。

“鸟不来怎么办?”我问。

“窝搭好了,鸟就会来。它们什么时候来都可以。”她抬头告诉我。

我发现四岁的智慧已经完全懂得那句“对你从不奢求,所以我从来都自由”。

朋友们走后,手机跳出提醒,新一期&Premium杂志更新了。十二月刊的主题是To be Elegent(成为优雅的人),有我喜欢的向田邦子。

偷偷躲在厨房吃泡面,细心搭一个好看的鸟窝,翻看一本新杂志。比起无法抵达的灯影繁华,我更喜欢这些具体的快乐,就像暗地里拒绝给花起太抽象的名字,所以我总是喜欢称“伯利恒之星”为“伞花虎眼万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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