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苏轼杭州通判任上的佛道交游概况
苏轼结束凤翔任,于治平二年(1065年)正月还朝,判登闻鼓院;同年五月,其发妻王弗卒于京师。治平三年(1066年)四月,父亲苏洵卒。治平四年(1067年),苏轼与苏辙一道扶灵回四川为父亲丁忧。熙宁元年(1068年)十月,苏轼续娶王弗堂妹王闰之为妻。熙宁二年(1069年)还朝,在京任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熙宁三年(1070年),生二子苏迨。熙宁四年(1071年),自判官高院转任开封府推官,因上书神宗言朝政得失,得罪王安石,四月改任杭州通判,七月出京赴陈州见弟苏辙,与张耒相识,九月与苏辙共赴颍州拜谒欧阳修。十一月到任杭州。从熙宁五年(1072年)至熙宁七年(1074年),皆在杭州任,其间生小儿苏过,与晁补之相识,纳妾王朝云。
苏轼从凤翔任还朝时28岁,却遭遇丧妻之痛;次年父亲苏洵去世,后与苏辙一同回川为父丁忧,在川续弦亡妻堂妹,返京时已32岁。在朝与王安石意见相左,34岁时被迫外任杭州,在杭州任上一直做到熙宁七年(1074年)年底,此时,苏轼已经37岁。这一阶段苏轼的心境也发生很大变化,从刚回汴京时的意气风发,到出任杭州时的意志消沉,表现在诗作中则是儒家思想越来越少,而老庄式的清静无为与佛家的冲淡则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