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俗性

卑俗性

一、幻灯

当时,每一天在我都是晚年。

我恋爱了。那种事,完全是头一遭。相较之下,更早以前的我,是要展露左半边脸,急欲彰显男子气概,对方若犹豫一分钟之久,我就慌了,疾风一般逃之夭夭。然而,彼时的我,却陷入了一场可谓毫无顾忌、缺乏节制的恋爱,对待一切都变得懒散,就连本以为几乎已在我身上扎根的明哲保身的姿态,也维系不住。“因为喜欢所以没办法。”——这一句沙哑的低语,便是我思维的全部。二十五岁。我现在出生了。活着,活到死去。我是真实的。因为喜欢所以没办法。但我,似乎从一开始就不受欢迎。正当我渐渐开始亲身了解“强迫殉情”这一陈旧的概念时,我遭到了无情的拒绝,然后便止步于此。对方不知消失到哪里去了。

朋友们称呼我,都用佐野次郎左卫门或佐野次郎这个古人的名字。

“佐野次郎……不过,幸好。多亏了那种名字,你总算像点样子了不是吗?被甩了还能保持形象得体,似乎是从来就会向人撒娇的证据……哎,冷静点。”

我忘不了马场曾那样说。尽管如此,第一个喊我佐野次郎的人,的确正是马场。我和马场是在上野公园里的甜酒馆认识的。就是那家紧邻清水寺的小酒馆,店里并排放着两张铺有红毛毡的长板凳。

我趁课间闲时从大学后门漫步走去公园,经常顺路到那家酒馆,因为店里有个十七岁的名叫菊的女孩,身材娇小,模样伶俐,目光清澈,像极了我的恋爱对象。我的恋爱对象是个一见面就得花点钱的女人,所以我没钱时,就在那家酒馆的长板凳上坐下,点一杯甜酒徐徐啜饮,强自忍耐地望着菊,当她是我的恋爱对象的替代。

今年早春,我在这家酒馆里看到了一个奇怪的男人。那天是礼拜六,一早就是个大晴天。我听完法国抒情诗的课,将“梅花已开了,樱花还没开吗”这一与适才课上所学之诗判若云泥的不学无术之句随便谱上曲调,翻来覆去地哼唱着,于正午时分来到那家酒馆。当时,店里已有一位先来的客人。我吃了一惊,因为那人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大正常。尽管看起来相当消瘦,身高却如常人,身上的黑西服也是普通的哔叽料子,可是披在外面的外套首先就很古怪。叫什么样式我不清楚,但就第一眼的印象而言,是席勒的外套——天鹅绒和纽扣多得离谱,颜色是漂亮的银灰色,肥大得简直不像话。其次是脸。倘若也用第一眼的印象来形容,就是化身舒伯特失败的狐狸——明显得不可思议的额头,铁框小眼镜和夸张的鬈发,尖下颏,邋遢胡子。至于皮肤,夸张点讲,是莺羽般的脏兮兮的青色,全无光泽。那男人盘腿坐在铺着红毛毡的长板凳的正当中,一边用喝碾茶的大茶碗悒悒地啜着甜酒,一边举起单臂“啊啊”地叫着,岂不是在喊我过去?我感觉到,踌躇得越久,这事似乎就越令人瘆得慌,于是我一面挤出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微笑,一面在那男人所在的长板凳的边缘坐了下来。

“今早,吃了很硬的鱿鱼干,”是故意压得极低沉的沙哑的声音,“所以右边大牙疼得不行。最让人受不了的莫过于牙疼啊。虽说吃一大把阿司匹林,就能霍然而愈。哎呀,喊你的是我吗?失礼。我呢,”他瞥了我一眼,嘴角含着少许笑意,“不会识人,眼盲。……不是啦。我很平凡,只是伪装而已。是我的坏习惯。对于初次见面的人,我忍不住想要如此展现一点自己的独具一格。有句话叫作茧自缚。陈腐透顶。不行。是病。你,是文科吗?今年毕业吧?”

“不,还有一年,因为留过一次级。”我答道。

“嘿,真是个艺术家啊!”他笑也不笑一下,平静地喝了口甜酒,“我在那里的音乐学校大约待了八年,怎么也毕不了业。毕竟我还一次都没参加过考试那玩意儿呢。因为,由人来测试人的能力,我告诉你,是很不简单的无礼。”

“没错。”

“只是说说罢了。总之是脑筋不好喽。我时常这般在此凝坐,望着眼前络绎走过的人流。初时却不能忍受,分明有这么多人,却没谁认识我,留意我。这么一想……不,你大可不必如此起劲附和,从一开始就是依你的心情在说。不过现在的我,对那种事已不在乎,反而很有快感,犹如清水从枕下潺潺流淌。不是断念,是王侯的欢喜。”他一口将甜酒喝干,然后突然把碾茶碗向我递来,“这茶碗上写着的文字——‘白马骄不行’,明明可以不写。太矫情了,受不了。让给你吧。是我从浅草的古董店花高价买来的,寄放在这家店里,作为我专用的茶碗。我喜欢你的脸,瞳色很深,是我憧憬的眼睛。我若死了,你就用这个茶碗。我也许明天就死。”

从那以后,我们在那家酒馆屡屡碰头。马场一直没死。非但没死,还胖了些,苍黑的两颊像桃子一样胀鼓鼓地紧绷着。他称那是喝酒喝的,还小声补充说,身体照这么胖下去,就越发危险了。我跟他的关系日益要好。为何我不逃离这样的男人,反而变得亲密了呢?大概是因为相信了马场的天才?去年晚秋,一个名叫约瑟夫·西格提的生于布达佩斯的小提琴名家来到日本,在日比谷公会堂举行了三场演奏会,但每一场都很冷清。这位孤高狷介的四十岁天才终于愤怒了,给东京朝日报投寄去一篇文章,痛斥日本人长了驴耳朵,但那般骂过日本听众之后,又加上一句“但要除开一名青年”,并像写诗的叠句一样,用括号括了起来。据说,当时乐坛都在悄悄议论“一名青年”究竟是谁,其实,那人就是马场。马场曾遇见约瑟夫·西格提,两人有过交谈。在日比谷公会堂的第三场蒙羞受辱的演奏会结束的当夜,马场在银座某著名啤酒馆深处角落里的盆栽后面,发现了西格提的红色大秃头。马场毫不犹豫,径直走到那位未得回报却故作满不在乎,一边浅笑一边舔啤酒的世界级名家的邻桌前,坐了下来。那晚,马场和西格提开始产生共鸣,两人将银座一丁目到八丁目的高级咖啡馆,一家接一家,仔仔细细地喝了个遍。账都是约瑟夫·西格提付的。西格提即便喝了酒仍彬彬有礼,黑色的蝴蝶结领带系得牢固端正,对女招待们始终连一个指头也没碰过。

“未经理智解剖过的演奏是无趣的。文学方面喜欢安德烈·纪德和托马斯·曼。”说完,他落寞似的咬着右手拇指的指甲。他将“纪德”发成“齐特”的音。天色大亮时分,两人在帝国酒店前庭的莲花池畔无力地握了握手,各自转过脸去匆匆作别,当天西格提从横滨搭乘加拿大女王号游轮前往美国,翌日,东京朝日报便刊登了那篇带有叠句的文章。然而,对于马场边讲边难为情似的频频眨眼,最后几乎变得不高兴了的这种光辉事迹,我是不敢信的。单说他是否具备能和异国人彻夜长谈的外语能力,我就很是怀疑。一旦怀疑起来就没个尽头,但他,究竟有怎样的音乐理论,作为小提琴手有多大本领,作为作曲家又是如何?连这些事,我都一无所知。马场偶尔会用左臂抱着漆黑发亮的小提琴盒走来走去,但盒中永远是空的。按他的话说,他的琴盒本身就是现代的象征,即便当中空虚得透着寒意。每当那时,我便甚至怀有古怪的怀疑,怀疑这个男人到底有没有一次曾拿起过小提琴。有鉴于此,我甚至没办法估量他的能耐,确定其天才是否可信,因此我被他吸引,一定还有别的原因。我也是那种比起小提琴更在意琴盒的类型,因此也觉得,比起马场的精神和本领,其风姿和玩笑更加迷人。他当真是屡屡换装出现在我面前的,除开各式各样的西服,他时而穿学生装,时而穿蓝领装,有时还以系角带穿白袜的打扮,害得我狼狈不堪,面红耳赤。据他浑若无事的小声自语,他之所以如此频繁换装,是因为不想给别人留下任何印象。忘记说了,马场的老家是东京市外的三鹰村下连雀,他每天都从那里来市内玩,一天不落,他老爹好像是地主还是什么,相当有钱,正因为那么有钱,才能换穿各种各样的衣服,或是尝试别的什么,这也不过是所谓地主家的儿子的奢侈其一罢了。这样想来,我似乎并非特别为其风采所吸引。是金钱的缘故吗?此话颇难启齿,但我俩出去游玩,账全是由他付的。他甚至不惜推开我也要自己付账。在友情和金钱之间,似乎有无比微妙的相互作用在不停地活动,而他的富裕状态在我多少添了几分魅力,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我也仿佛感到,马场同我的交往,也许从一开始就只不过是主人与家臣的关系,从头到尾,我都毕恭毕敬地被他牵着鼻子走。

啊,这似乎是不打自招了。总之那时的我,就如方才所说,过着金鱼粪一般的无意志的生活,仿佛金鱼一游动,我便也摇摇晃晃地跟着,肯定是在那种虚幻的状态下仍继续着同马场的交往,直到八十八夜。奇怪的是,马场似乎对历法很敏感,时常喃喃自语一些在我听来不知所云的话,譬如刚刚还垂头丧气地说,今天是庚申,佛灭日,马上却又说今天是端午,国府祭。那天也是,我在上野公园的那家甜酒馆里,一边用全身感受着孕猫、嫩樱、飞雪似的落花、毛虫等风物酝酿出的晚春那温暖舒适的极盛氛围,一边独自喝着啤酒,却突然发觉,马场身穿华丽的绿西服,不知何时坐在了我身后。他仍是用他那低沉的声音,嘟囔了一句“今天是八十八夜”,马上又像难堪得受不了似的,霍然起身,两肩大大地晃了一晃。我俩笑着坚定了“为纪念八十八夜”这一无谓的决心,同去浅草喝酒,那晚,我一下子便对马场生出了难舍难分的亲昵感。浅草的酒馆喝了五六家。马场滔滔不绝地讲述普拉格博士与日本乐坛的纷争,看他咬牙切齿的模样,似乎直欲一吐为快,又自言自语般地嘟囔说普拉格是个伟大的人及其所以伟大的理由。其间,我想见我的女人了,为此坐立不安,便引诱马场同行。我低声说去看幻灯吧,马场不知道幻灯,答应:“好,好。”

“只今天我是前辈。既然是八十八夜,就带上你去吧。”我一面开着遮羞的玩笑,一面把仍在低声嘀咕着普拉格、普拉格的马场强行塞进了计程车。快点!啊,越过这条大河的瞬间,那一如既往的心动。幻灯之街。那条街上,相似的小巷如蛛网般四通八达,小巷两侧房屋的约一尺长两尺宽的一扇扇小窗前,有年轻女子笑靥如花,一踏足这条街,肩上的沉重就会立时脱去,人会忘却自己的一切姿态,如同逃出生天的罪犯,美美地、安详地度过一夜。马场似是第一次来这条街,却表现得毫不惊讶,他一边步履悠闲地走在同我有点距离的地方,一边将两侧一扇扇小窗里的女子挨个端详。走进小巷穿出小巷拐过小巷抵达小巷后,我驻足轻戳了戳马场的腰窝低声告诉他,我喜欢这个女人。是的,从很早以前就喜欢。我的恋爱对象连眼也不眨一下,只把小巧的下唇用力往左撇了撇。马场也停了下来,双臂依旧无力地垂着,头向前伸,仔细凝视着我的女人。不久,他回过头来,大声嚷道:

“哎呀,真像!太像了!”

我这才恍然大悟。

“不,比不过小菊。”我浑身僵硬,做出了奇怪的回应。用力过猛。

马场是一副略显狼狈的样子,说:“没必要比较。”说完笑了,但马上又紧蹙眉头,“不,不能什么事物都拿来比较。比较根性是愚劣的。”他像是在说给自己听似的,慢慢地嘟囔着,晃晃荡荡地迈步前行。

第二天早上,我们在返程的计程车里,默然无语。是仿佛开口说一句话就会大打出手般的尴尬。当计程车混入浅草的人山人海,我们才终于感到了普通人的轻松,这时马场认真地轻声开口了。

“昨晚,女人是这么告诉我的。她说,我们这些人,并不像旁人看来那么轻松。”

我努力夸张地冲他大笑。马场一反常态地微笑,轻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那是日本最棒的一条街。大家都昂首挺胸地活着,并不以为是可耻的。真叫人吃惊。她们每天都活得很充实。”

从那以后,我跟马场熟稔起来,拿他当亲人一样撒娇,甚至觉得有生以来第一次交到了朋友。正当此时,我失去了恋爱对象。因为是以难以启齿的、连自己都觉得不像话的形式,被女人离我而去的,所以我也有了点名气,最后甚至被冠以“佐野次郎”这个无聊的名字。因为是现在,才能以这种满不在乎的语气讲述,而当时,岂止是笑料,我都想去死了。幻灯街的病也没好,随时可能变成残废。人为何非得活着?我不得其解。不久进入暑假,我回到离东京约八百千米远的本州北端山中的老家,整日躺在院中栗子树下的藤椅上,每天抽七十支烟,过得稀里糊涂。马场寄来了信。

致佐野次郎左卫门阁下:

唯死一事,可否少待?为了我。你若自杀,我会暗自陶醉,以为:“啊,是故意跟我怄气。”倘若这也无妨,那你就去死吧。我也曾——不,是现在仍然——对生活不抱热情,但我不会自杀。我讨厌被别人白捡便宜自我陶醉。我在等待疾病和灾难,可现下,我的疾病仅是牙痛和痔疮,不会致死,灾难也迟迟不来。我将房间的窗户彻夜敞开,等待盗贼来袭,想着就让他杀个人好了,可是从窗户偷偷溜进来的,是飞蛾、带翅的蚂蚁和独角仙,还有百万蚊军。(君曰:啊,和我一模一样!)

你,不一起出书吗?我想出本书,把债务全还清,然后连续睡上三天三夜。所谓债务,就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我的肉体。我的胸口开着个黑黢黢的债务空洞,出了书也许会令这个无底洞越来越深,但那样也好。总之,我想让自己下得了台。书名曰:“海贼。”有关具体事宜,我打算和你商量后再决定,但我的计划,是想办成出口型的杂志。对象就找法国好了。既然你看样子确实具备出类拔萃的外语能力,那就把我们写的原稿译成法语吧。给安德烈·纪德送去一本,由他点评。啊,可以和瓦雷里直接争论。让那个像是睡着了的普鲁斯特狼狈一下吧。(君曰:很遗憾,普鲁斯特已经死了。)谷克多还活着呢。我告诉你,要是拉迪盖还活着就好了。要不要给德科布拉老师也送上一本让他高兴一下,怪可怜的。

这样的空想不快乐吗?而且实现起来并不如何困难。(一写,文字就干巴巴的。书信体这种特异的文体,既非叙述,亦非对话,也不是描写,尽管实在不可思议,却是完全独立的诡异文体。不,我说了蠢话。)根据昨晚通宵计算的结果,花三百元,就能出一本极好的书。如此,则即便仅我一人,似乎也能设法办成。你写诗让保尔·福尔读就行。我现下正在构思由四个乐章组成的名为“海贼之歌”的交响曲。倘若完成,就在这本杂志上发表,无论如何也要让拉威尔狼狈不堪。再说一遍,实现起来并不困难。只要有钱,就能做到。不能实现的理由,有什么呢?你也最好用华丽的空想尽量鼓起胸膛,如何?(书信这东西,为何最后必须要祝人健康呢?这世上有一种灵异故事,说一个男人脑筋不好,文笔粗劣,说话笨拙,唯独写信相当高明。)话说回来,我的信写得好吗?还是不好?再见。

下面是题外话,刚才稍微浮上心头,所以就写下来。古老的问题——“‘知道’是幸福吗?”

马场数马

二 海贼

看过拿波里再去死!

“Pirate”一词,似乎也被用来指代著作的剽窃者,那样也没关系吗?我刚说完,马场当即回答:“这样更有意思。”Le Pirate——杂志名姑且定下了。同马拉美和魏尔伦有关的La Basoche,维尔哈伦一派的La Jeune Belgique,此外La SemaineLe Type,皆是异国艺苑里盛开的鲜红玫瑰,是昔日的青年艺术家们向世界呼吁的机关杂志。啊,我们也是。暑假结束后仓皇来到东京,马场的海贼热越发高涨,不久我也感染了,我俩只要一靠近、接触,就会谈论关于Le Pirate的华丽空想……不不,是具体计划。春、夏、秋、冬,一年要发行四次。八开本六十页,全部用铜版纸。俱乐部成员一律穿海贼制服,胸前必饰以季节之花。俱乐部成员之间的暗号,有很多:

“一切皆勿发誓。”

“何谓幸福?”

“勿行审判。”

“看过拿波里再去死!”

…………

同伴必须是二十多岁的美青年,要有卓越的一技之长。效仿The Yellow Book的故智,发现能匹敌比亚兹莱的天才画家,让其不断为我们的杂志画插画。不靠什么国际文化振兴会,就用我们的双手向异国宣告我们的艺术吧。至于资金,预定由马场出二百元,我出一百元,再让其他同伴出大约二百元。至于同伴,马场的安排,是先把一个算是他亲戚的叫佐竹六郎的东京美术学校学生介绍给我。

当日,我按照和马场的约定,于午后四时许,来到上野公园的小菊的甜酒馆,见马场着一身藏青地碎白花纹的单衣配小仓裙裤,以这种维新风格的打扮,坐在铺着红毛毡的长板凳上等我。在马场脚边,团身蹲着腰系鲜红的麻叶花纹束带、头戴白花簪子的小菊,手里端着侍者的漆盆,就那么定定地仰望着马场的脸。马场那苍黑的脸被微弱的夕照映得发亮,暮霭朦胧,笼罩在两人身周,形成有点古怪的、散发出狐狸气味的风景。

我走近,朝马场打了声招呼,小菊“啊”地轻声惊呼,跳了起来,回头露出皓齿向我问好,丰润的脸颊却眼瞅着变红了。我也有点慌张,不假思索便脱口而出:“我是不是来得不凑巧?”小菊瞬间神情一变,用莫名认真的眼神盯着我,又立刻背转过身,以盆遮面跑进店后头去了。感觉像是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木偶的动作,我一面暗自诧异,一面若无其事地目送她的背影,刚在长板凳上坐下,马场便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深信不疑。果然不错啊,她那种样子。”

“白马骄不行”的碾茶碗或许终归是因矫情之故,早已被他弃用,眼下和普通客人一样用的是店里的青瓷茶碗。他呷了一口粗茶,“她见我这邋遢胡子,就问过多少天才会长到这么长?我一本正经地告诉她:‘两天左右就会变成这样。你看,请凝神观察。胡须的缓慢生长,甚至用肉眼就看得出来。’她可不就默默地蹲下来用盘子般的大眼珠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下巴喽。吓了我一跳。你说,她是因无知而相信,还是因聪明才相信?就以‘相信’为题写一篇小说好了。A相信B,继而C、D、E、F、G、H及其他众多人物陆续登场,想尽各种办法要中伤B……然后……A依然相信B。深信不疑,十分放心。A是女的,B是男的,真是无聊的小说啊。哈哈!”他异常兴奋。

我想,必须马上让他明白,现在只是他说什么我就听什么,对他的心思我可未加任何忖度,于是——

“那小说好像很有趣。不如写写看?”

我尽量用心无旁骛似的语气说着,心不在焉地望着前方西乡隆盛的铜像。马场仿佛松了口气,顺利地恢复成平时怏怏不乐的神情。

“可是……我不会写小说。你是喜欢灵异故事的性子吧?”

“是的,我喜欢。灵异故事似乎是最能刺激我的空想力的。”

“这种灵异故事怎么样?”马场舔了舔下唇,“所谓知性至极,确实存在。那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无间地狱,一个人只要稍稍瞥上一眼,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便是想诉诸笔端,也只能在稿纸的角落里涂画些诸如自己的肖像画,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尽管如此,那人却暗中计划写一篇惊世骇俗的小说。一旦有了计划,全世界的小说突然变得无聊扫兴起来。那真的是一篇可怕的小说。譬如,有的人把帽子靠后戴也心烦,靠前戴也意乱,索性脱下来一看,却更觉怪异,对于此类人在何处获得自己的定位这种自我意识过剩的统一问题,这篇小说也给出了落子无悔般的清爽的解决。清爽的解决?并非如此。无风。雕花玻璃。白骨。是那种分外清澈的解决。不,并非如此。没有任何形容词,只是‘解决’。那样的小说确实存在。然而,人一旦计划写这篇小说,从当天就会眼看着消瘦衰弱下去,最终不是发狂就是自杀,或者变成哑巴。你想,听说拉迪盖就是自杀的,据说谷克多也快疯了,整天净吸鸦片,瓦雷里在十年间成了哑巴。围绕这区区一篇小说,一时间连日本也出现了相当悲惨的牺牲者。我告诉你,现在……”

“喂,喂。”嘶哑的叫声打断了马场的故事。我吃了一惊,回头一看,只见马场的右手边静静地站着一个身着钴蓝色学生服、个头极矮的小伙子。

“你太慢了。”马场的语气显得怒冲冲的,“喂,这个帝大生就是佐野次郎左卫门。这家伙是佐竹六郎,就是那个画画儿的。”

佐竹和我一面苦笑一面轻轻地以目致意。佐竹的脸犹如全无肌理和毛孔的、被打磨得亮光光的乳白色能乐面具,瞳孔焦点不定,眼珠好似玻璃制成的,鼻子如象牙雕刻般冷峻,鼻梁像利剑一样锋锐,眉毛似柳叶般细长,薄薄的嘴唇红若草莓。比起那样绚烂的面貌,其四肢的贫弱又是惊人之至。身高不足五尺,瘦小的双掌让我想到蜥蜴的爪子。佐竹站在原地,用老人般缺乏生气的低弱声音和我说话。

“你的事我听马场说过。真倒霉啊!我倒是觉得你挺能干的。”

我勃然大怒,重新看了看佐竹那张白得刺眼的脸。像面具一样死板。

马场大声咂嘴:“喂,佐竹,别嘲弄人。满不在乎地嘲弄别人,是卑劣心境的证据。要骂的话,就好好骂。”

“我才没嘲弄他呢。”佐竹静静地回应,从胸前口袋里取出紫色手帕,缓缓地擦拭脖子周围的汗。

“唉。”马场叹了口气,躺倒在长板凳上,“你不在对话的句尾加上啊、啦、呢就不会说话吗?这些句尾的感叹词之类的东西,千万给我打住。好像粘在皮肤上一样,受不了。”

我也有同感。

佐竹一面仔细地叠好手帕塞回胸前口袋,一面与己无关似的嘟囔道:“接下来是不是要说我长着牵牛花一样的脸蛋呢?”

马场悄然起身,略微抬高声音,道:“我不想和你在这里拌嘴,因为我们的对话都是将某个第三者计算在内的。对吧?”好像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细情。

佐竹露出青白似陶器的牙齿,冷笑道:“看来你找我的事已经办完了?”

“没错。”马场故意一面看向一旁,一面实实在在地打了个哈欠。

“那么,我要告辞了哟。”佐竹小声地嘟囔着,久久地凝视金壳手表,若有所思,“去日比谷听新响。近卫最近也擅长做生意了呢。我的邻座总是坐着外国的大小姐呢。最近那就是我的乐子呀!”说完,他以老鼠般的轻盈一溜小跑而去。

“啧!小菊,拿啤酒来。你的美男子回去了。佐野次郎,你不喝吗?我真是找来个无聊的家伙入了伙。那小子呀,就是个海葵。和那种人吵架,再怎么拼尽全力,也是我输。他不做丝毫抵抗,只会紧紧地黏附在我打过去的手上跟过来。”他突然很认真似的压低声音,“那家伙,曾毫不在乎地握紧小菊的手哟!那样脾性的男人,连别人的老婆也能轻易弄到手。我想他会不会是阳痿呢?得了吧,只是名义上的亲戚,和我绝无任何血缘关系……我不想在小菊面前与他争辩。较劲斗气,顶讨厌了……我告诉你,一想到佐竹的自尊心之强,我总是毛骨悚然。”他握着啤酒杯,深深地叹了口气,“不过,唯独那家伙的画是不得不认可的。”

我一直心不在焉,俯视着渐渐变暗而被各色灯火点缀的上野大道的熙攘景象。于是,马场的自言自语在我听来便是陷入了相隔千里万里之远的无聊的感伤中——只是“东京啊”这区区一句话的感伤里。

然而,又过了五六天,我在报上读到上野动物园新购入一对貘夫妇的消息,突然想看看貘,就在学校的授课结束后,去了动物园,却见到了正坐在水禽的伞状大铁笼旁的长椅上往素描簿上画着什么的佐竹。我无奈只好走到近前,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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