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创伤叙事与巴克的一战主题小说

第一章 创伤叙事与巴克的一战主题小说

小说家既非历史学家,又非预言家:他是存在的探究者。[1]

2009年,随着亲历一战的最后一位英国老兵哈里·帕奇(Harry Patch)的去世,真人见证者的证词成了过去式。但是,现代英国民族文化思维方式的塑成与其所遭受的一战惨痛后果难舍难分,它并未像欧美其他国家一样让随后到来的二战成为其压倒性的战争记忆,而依然保持一战时期形成的对创伤记忆的持续性反思。海量史料、日志、日记、书信等的发现、挖掘与利用成为文学叙事的宝贵资源,也为人们不断重返和认知这场战争提供了新契机。

本章首先从创伤的历史渊源和认知角度做一个整体梳理,为后面章节具体分析小说中个体生命如何用肉身来面对战争的残酷命运、感知人在强大世界胁迫下的渺小与卑微,以及治疗医师对病人的悲悯、战友同道不放弃生命追寻的艰难历程做好铺垫。

第一节 创伤

“创伤”最初是一个医学用语,指加诸人体组织或器官之上的机械损害。它随着解剖学的出现与发展而来,主要研究范畴是身体。随着医学学科分类的细化和发展,创伤研究也逐渐被分化、细化为不同的范畴,直到精神创伤逐渐占据医学研究的主要位置。随着精神医学与社会学、文化学的融合,“创伤”也逐渐从医学领域走向文化研究领域。杰弗里·亚历山大(Jeffrey C.Alexander)、肖珊娜·费尔曼(Shoshana Felman)、凯西·卡鲁斯(Cathy Caruth)等文化研究学者分别涉足人类精神创伤领域,试图从这一角度揭示社会、种族、性别、战争等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的矛盾。近几十年来,创伤更加显示出其“僭越”的姿态,走进文学研究领域,成为文学表述的一种形式,用来表现个体存在与社会存在的矛盾。

从主题上来看,创伤叙事可以追溯至古希伯来《出埃及记》的民族苦难历史书写文献中。但是,从近代研究精神创伤的角度来看,20世纪的战争及战争文学、21世纪的“9·11”事件及“9·11”文学更加注重由社会不公正造成的创伤研究。劳瑞·维克罗伊在其2015年出版的《解读创伤叙事:当代小说与压迫心理学》一书中回顾了20、21世纪之交前后十几年有关创伤研究的代表性著作,指出其中的最新研究成果:走进创伤理论的当代路径研究、托尼·莫里森小说中体现的“耻辱、创伤和种族”问题研究、二战中纳粹德国战争机器野蛮对付犹太人的大屠杀研究、战争犯罪问题在各领域的证词研究、非裔美国女性对其创伤经历的书写和展演、作为破碎主体的非裔美国女性的生命书写、关于文学与媒体记录政治恐怖和政治失败的创伤文化研究、维多利亚小说中的创伤研究,以及各类创伤作品的解读等[2]。这些研究不仅通过不同的文学意象与主题呈现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个体创伤与社会文化创伤,更呈现出一种受到创伤意识形态影响的书写话语策略和创伤叙事特征。对巴克战争文学的创伤叙事特征的探索也毫无例外地从现代创伤这条脉络出发。

现代创伤研究可以追溯至医学学科领域的神经病学。里德尔(Lidell)和波耶尔(Boyer)提出的脊髓神经是基于机体自身的改变而丧失了功能[3]这一观点,对随后学界的讨论具有启发意义。在此观点提出之前,学界一般是从机械医学的角度来认识这一病症的。在此之后,学界则进入机体内部进行研究,进而发现与个体神经相关的具体问题。之后的几十年里,西方国家的大学都相继展开了相关研究。伦敦大学的外科教授约翰·埃里克逊(John Eric Erichsen)提出了“脊髓震荡”这一以脊髓回路为研究中心的概念。随后的100年间,精神医学的学科发展、外科创伤学的研究视角逐渐被心理研究视角所取代。伦敦外科医生佩吉(Herbert Page)首先提出与精神层面相关联的创伤观点。他通过一个受到过身体刺激并患上缄默症的案例,发现出现症状的不能算是受创者的躯体,因为受创者的生物躯体已经获得了医学上的康复,但是他精神恢复却滞后于身体的恢复,所产生的应激反应是最早的创伤性癔症。1883年,瓦尔通(Walton)提出了不仅要关注脊髓回路,还要关注脑回路这一学术观点,从而彻底扭转了创伤学的学科发展方向,开辟了其精神病学的研究范畴。继瓦尔通之后,格林辛格(Greisinger)认为,脑部疾病属于心理疾病。这一学科分野再一次扭转了创伤的学科研究范畴,从而奠定了创伤的心理学研究基础,使其日后成为心理学的一个核心概念。

心理学学科内的创伤研究在1885年获得了重大突破。这一年,弗洛伊德奔赴巴黎师从当时的精神病学学科带头人沙可(Charcot),在那里进行了较长一段时间的癔症研究。弗洛伊德通过对“诸如半身麻木、视野缩小、癫痫样抽搐等”症状的观察后认为:“似乎可以在普通癔症与创伤性神经症之间建立一种类化,从而使我们为扩展创伤性癔症这一概念提供依据。在创伤性神经症中,起作用的病因并不是那种微不足道的躯体性伤害,而是恐惧的影响——心理创伤。”[4]从此以后,弗洛伊德将创伤从神经科学的领域拉入了精神分析的领域,为现代创伤学奠定了基础。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及其之后的女性主义、种族矛盾,以及20世纪70年代之后的屠犹反思等都从具体背景和语境出发对创伤进行了进一步的考察。20世纪80年代后,创伤研究逐渐脱离传统心理分析的研究套路,将“幸存者叙事”和“大屠杀文学”等众多与政治话语、生命哲学等内容纳入研究范围。

20世纪90年代,创伤开始步入文化领域。朱迪斯·赫尔曼的《创伤与康复》[5]成为结合精神分析与文化研究的开拓性著作。书中,赫尔曼通过案例分析,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将女性、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创伤与社会、文化、政治和制度关联起来,在分析了这些创伤的内源和外因之后,主张以社会关系、记忆、哀悼等方式作为修复之路,开创了新一代创伤研究的综合性视野。阿瑟·弗兰克的《创伤叙述者》[6]以创伤叙事的方式探讨创伤修复途径。凯西·卡鲁斯的《创伤:记忆中的探索》[7]从文学与文化的维度探讨大屠杀和艾滋病等不同的创伤,展现创伤研究的复杂性。她的另一部专著《难以认领的经验:创伤、叙事与历史》[8]将创伤经验置于历史视野之中,指出历史经验中诸多不可言说乃至无法表现的创伤经验是了解历史真相的另一条可靠途径。在此阶段,其他创伤学研究者,如多米尼克·拉卡普拉[9]、费尔曼与劳布[10]都在20世纪90年代新历史主义和解构主义的大框架内将创伤纳入文学、文化视野,构成众多丰富多彩的创伤研究视角。多米尼克·拉卡普拉在21世纪伊始出版的《书写历史、书写创伤》[11]结合著名历史事件从文化批判视角切入创伤问题,探讨了文学理论式的创伤批评以及创伤后的证词叙事。事实上,从拉卡普拉开始,当代创伤学正式获得了其学科性的地位,具有了更为理论化的框架。作为拉康学派的继承人,费尔曼在其《司法无意识:二十世纪的庭审与创伤》[12]中,将文学叙事与政治法律、心理创伤联系起来,通过分析托尔斯泰的《克莱采奏鸣曲》(The Kreutzer Sonata)中丈夫杀妻的经典案例,探讨了法律与文学的关联,由此展开对创伤叙事的文学性特征的研究,进一步奠定了创伤叙事的文学维度。作为证词研究的代表性学者费尔曼和多利·劳布聚焦于大屠杀,从精神分析与文化的角度探讨了文字与叙事如何成为创伤后的证词,呈现并还原了犹太历史与大屠杀经过的骇人听闻,为法律审判提供了另一重要视角。

“9·11”事件之后的创伤学研究视野更加宽广,走向了话语平等和人文关怀等主题。随着媒体的开放报道和美国士兵进驻伊拉克和阿富汗所遭遇的种种问题的出现,以及西方国家对受创士兵回国后的安置和相应处理等,学界对创伤类型进一步细化,其中“二型创伤”(Type Ⅱtraumas)、和平时期的侵凌行为(safe-world violations)、隐性创伤(insidious trauma)、后殖民创伤压力障碍(post-colonial trauma stress disorder)等,都成为学界的话题。创伤研究走向多元化和日常化——种族间的、性别的、阶级的等众多边缘话题研究新视角层出不穷[13]

第二节 创伤叙事

叙事是通过记忆抵达事件的途径,其本质是一种超越内在性的生成,一种藏身于粗朴日常生活之中的创造性的认知。叙事与讲述者密切相关,因而是叙事者视角的建构。理查逊将叙事作为人们用生活中的素材“组织成有现实意义的事件的基本过程和方式,……通过叙事‘理解’世界,也可以通过叙事‘讲述’世界”[14]。因此,“叙事既是一种推理模式,也是一种表达模式”[15]。迪克逊也认为:“叙事是了解个人或历史经历的一种方式,否则这些经历会因为不可掌握而使人变得充满畏惧。”[16]文化历史学家海因斯在他出版的《想象的战争:英国文化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一书中指出,一战是军事事件,也是文学事件。一战不仅改变了世界上的战争方式,也改变了文化运行方式和文化表达方式,以及人们看待世界的方式。[17]

叙事最早出现在神话与传说之中,并随着文体的流变进而出现在诗歌中、小说中、戏剧中、数字流媒体中等,是对不同时代、不同人、不同地方、不同社会事件的再现。这种再现形式尽管丰富多彩,但最为突出的形式仍旧是语言。因此,叙事同时包含了口头语言和书写语言两种方式,并涉及故事(叙述了什么)与话语(怎样叙述的)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均属于语言范畴。也正是如此,叙事一直以来就以这种传统的方式,即经典性方式为主。随着文化历史语境日渐受到关注,以及跨学科研究成果的影响,叙事逐渐与其创作语境和接受语境紧密联系起来,并由此形成了新型的后经典叙事学。

从叙事学的角度来看,创伤叙事属于后经典叙事学的一个分支,是心理学、精神分析学、修辞学的接驳产物。它聚焦于语言与非语言、感性与理性、经验与超验的罅隙,探讨如何言说与书写个体心理创伤、社会文化创伤以及种族性别创伤等多方面内容,涉及身份认同、意义建构、关系确立等多方面内涵。然而,无论是经典叙事学,还是后经典叙事学,其侧重点都在叙事策略,即如何勾勒一个故事的结构,安排故事的时间,创建故事的视角,表达话语的功能。这一点并没有远离亚里士多德时期的叙述修辞要求。修辞实际上是一门技艺,而并非纯粹的情感表现。这一脉络持续到当代叙事学中便以其结构主义的方式表达出来,注重的是对情节、内容、场景、人物的合理安排。由此,创伤叙事也是经过人为修饰、理性参与的一种叙事模式。

创伤叙事与经典叙事不同,创伤叙事具有其特殊性。从叙事的本质上看,它是个体复杂心理状态获得表达的路径和载体,亦是人们构建、组织世界与认识自我、发现自我生命意义的心理过程。创伤叙事不仅仅是一种文学的表现形式,更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行为的表现形式。因此,它不仅与如何表达创伤这一语言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还与当事者心理承受的自我认知等主体性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20世纪以来,在语言哲学的转向潮流中,产生了两种对心理表述的认识。一种以罗蒂为主,他认为心理表述可以同生物学、物理学、化学联系在一起,即心理表述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加工过程;而另一种则以维特根斯坦为主,他认为心理表述的“主要成就物是理性,这不是一种生物性现象,而是一个社会性现象”[18]。前者暗示了创伤叙事并不完全从社会文化中获得,因而它具有病理性。无法言说亦是这一病理性的展现。后者则提示我们,创伤亦有一种自己独特的言说方式,它虽然很难存在于逻辑思维的表述之中,却能够通过其他非语言的方式获得展现。因此,创伤书写也就获得了两种特性:第一种,它是非理性的、病理的生物现象;第二种,它亦与人的大脑、情绪、想象、时间等文化经验紧密相连,通过梦境、追忆、回忆、记忆等方式来表述。结合二者来看,可以说创伤叙事既是人的生存状态,也是一种生命意识,具备了被动性与主动性、生物性与社会性等双重性特征。

这个双重性特征使得创伤叙事区别于其他叙事。相对于社会逻辑,生物性病理使其并不能顺利进入一个已经被秩序化的社会,它总是被排斥在正常社会文化的叙事之外。相对于生物病理逻辑,它又因其叙事性而获得了进入社会文化的可能性。这即是说创伤叙事具有一种内在矛盾。一方面它是不可能言说的,另一方面它又不得不被言说。正如雅诺什·拉斯洛所说:“心理学从一开始就被语言与人类意识之间的关系所吸引。”[19]因此,语言问题是创伤叙事的核心问题,而它的可言说性和不可言说性则是自然生物学派与社会文化学派争论的核心。

20世纪自然科学的高速发展使得形而上的哲学思维方式渐渐失去了光辉,取而代之的是以经验为主的思想范式。在这其中诞生了两支强调日常生活与日常语言的思想脉络。一支是存在主义,另一支就是语言哲学。如果说前者主要兴盛于德国和法国,那么后者则遍布欧美诸国。存在主义在萨特之后逐渐失去了革命的阵地,退回到理论的领域,而在维特根斯坦思想引领下的语言哲学似乎在整个20世纪走到了最后。

语言哲学的领军人物维特根斯坦发现,形而上体系在于其不可言说性;哲学的问题在于过于追求非实际的形而上答案,从而必然脱离日常生活。维特根斯坦还发现,整个哲学体系谈论,或者说能够谈论的都只是语言系统之内的,超过语言系统框架的,一来不能被纳入认知系统,二来被认为可能完全无法验证(比如死亡)。他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根本遇不上哲学问题,相反,只有在如下情形下,我们才会遇到它们:在构造我们的命题时,我们不是让实际的目的引领着,而是让语言中的某些相似性引导着。”[20]语言规约了哲学应该解决的问题,哲学也因语言凸显其意义。因此,对维特根斯坦来说,要想治疗哲学病,就要将语言能够解释清楚的和不能够解释的分门别类。哲学也就从形而上的追问中解救出来,开始关注如何解释这个生活世界。

对语言的强调除了表现在语言哲学这一支脉上,还表现在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语言(Sprache)的阐释[21]上,以及伽达默尔在《哲学解释学》中关于作为“难言之隐”的“存在”的探讨[22]上,他提出“存在”的“无我性”概念。生活世界根本不存在一个脱离了“我们”的“我”,其“现实性在于对话”[23]

巴赫金和哈贝马斯等在其著作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然而,无论是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或者是巴赫金的对话理论,语言作为解决文学与社会问题的“存在”,首先必须具有如巴赫金所指出的能同等对话的平台:“必须让说话者和听话者属于同一个语言集体,属于一定的有组织的社会。”[24]

下一章

读书导航